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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管理区长安全工作责任制【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8

通风管理区长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1篇 通风管理区长安全工作责任制

1、负责采掘工作面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决定、指示、通报、通知。

2、负责制订矿井瓦斯抽放及利用的总体规划,按照设计要求,认真组织好瓦斯抽放钻孔和地质孔的钻孔施工。

3、组织好瓦斯抽放封孔、联网、参数测试、系统巡检、抽放泵维护、抽放管路的安装、改造、回收等工作。

4、搞好矿井瓦斯抽放及利用的安全技术指导工作。确保矿井瓦斯抽放及利用的正常进行。

5、经常深入工作现场。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瓦斯抽放及利用方面的问题,和基层单位人员一起解决。

6、负责瓦斯抽放及利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7、参加全矿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规范现场操作,各施工地点挂牌管理,及时填写牌板、现场资料收集并填写报表上报通风工区、通风副总、总工程师。

9、提高打钻速度,并在施工过程中完善各种钻机打钻过程中使用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10、组织本工区职工参与矿组织通风管理安全工作知识培训。

11、负责在本工区推广应用防空新工艺、新技术。

第2篇 通风专业安全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下属各矿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现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正规化,以质量保安全、以质量促生产,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执行标准

通风专业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的检查、验收执行黔安监管煤矿字〔2009〕244号《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二、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和部室人员组成。

组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通风副总

成员:通风管理部部长及通风部其他成员、安全管理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机电管理部部长

主要职责:负责公司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检查、验收、审查、评定、确认。公司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管理部,通风管理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办法

(一)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动态”、“动尺动线”原则,采取每月组织对各矿进行一次专门检查验收,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行月度检查验收,公司月度兑现考核。

(二)验收组人员按照检查验收表格内容逐条验收对照打分,验收结束要履行签字手续,对检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要通报给被检查验收单位,通风管理部存档。

(三)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定工作程序:各矿月度自检、自评,并将验收结果于当月25日前上报办公室,公司接到验收材料后,组织月度现场检查验收,并结合日常掌握情况打分、初步评定,公司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认、评定结果。

(四)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检查验收时,覆盖率为井上、下100%。

四、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奖罚范围和标准

奖罚按照《盛鑫(集团)公司下属各矿领导班子成员工资考核办法》、《盛鑫(集团)公司各矿班子工资结算办法》执行;各矿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奖罚范围为矿班子成员,并当月评定,当月兑现工资,当月评定90分及以上为一级,80~90(不含90分)分为二级,70~80(不含80分)分为三级,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解释权属盛鑫公司。

第3篇 安全矿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安全矿长负责全矿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负责监督检查。

2、负责对全矿各种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涉及“一通三防”方面的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保证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和落实。

3、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井下各作业队组进行“一通三防”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进行整改。

4、负责有关“一通三防”方面培训的组织工作。

5、参加事故抢救和组织事故追查。

第4篇 通风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一、熟悉本矿矿井通风系统和井巷工程质量情况。

二、每旬对井下各主要地点风量进行测量,掌握井下总风量与总回风量,计算各作业点所需风量,合理分配。

三、加强通风管理,定期对各类通风构筑物和通风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风流畅通。

四、配合技术员绘制全矿井通风系统图,标注出每个作业点所需风量和实际风量。

五、搞好交接班手续。

第5篇 通风管理当班班组长安全工作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熟悉掌握突出预兆、一般规律和防治措施。

2、对所管辖范围内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现场管理直接责任。

3、对所管辖范围内巷道维修工作制度、规定的落实负现场管理直接责任。

4、对所管辖范围内和在突出危险区、自燃发火区、严重等特殊地点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现场管理直接责任。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管理制度并按规定撤人,设立警戒和处理拒爆。

第6篇 安全科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监察工作,协助安全矿长组织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2、参与制定矿井“一通三防”规划和重大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督促排查“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并及时处理“一通三防”方面的严重违章现象。

4、在全矿安全例会和安全现场办公会上,优先解决“一通三防”方面的问题。

5、落实对“一通三防”工作的奖励和惩处措施。

6、参加事故抢救和组织事故追查。

第7篇 通风管理部安全短板管理办法

根据阳煤华泓发【2022】97号关于《推行安全短板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通风安全管理水平,经通风管理部开会研究,特制定通风安全短板管理制度。

1、通风管理安全短板包括“一通三防”和爆破管理中“人、机、法、环”中存在的日常管理缺陷,包括通风人员素质以及业务熟练程度可能会导致的安全隐患、各类设施设备(遥测设备、监控设备、通风设施以及涉及的爆破作业设施设备等)的完好及管理状态可能导致的安全问题、通风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通风设施施工环节中可能导致的安全问题。

2、通风管理部将通风日常管理业务分为技术管理、通风设施管理(包括风墙风门风桥等通风设施及防火设施、防尘设施等)、监控系统管理(包括遥测)、爆破管理几个方面,将通风管理人员按业务管理分开,责任到人。技术管理由王登峰负责,通风设施管理由胡国勇负责,监测监控管理由郝建楠负责,爆破管理由杨爱民负责。

3、每月由通风部组织上报三条安全管理短板,具体流程:每月20日之前各业务负责人员至少上报一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短板,20日下午碰头会后由通风部组织对上报的短板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并制定短板的整改方案、整改时限以及整改责任和整改的预期效果,对前一月的安全管理短板进行分析总结,21日通风管理部将汇总好的短板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审核后报送至安监部。

4、对整改完成的短板,由业务负责人汇报至通风部,通风部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送至安监部进行销号。对整改周期较长,需要持续整改的安全管理短板,由通风部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每月汇总说明整改力度、阶段整改效果,然后汇总至安监部。

5、对查找认真,准确,整改及时的业务管理人员,根据【2022】97号文,安监部给予的部门奖励全部奖给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对于不负责任、查找不认真、不按时上报或者上报敷衍了事的业务管理人员,通风部每月给予100-200元考核。

以上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执行。

第8篇 通风安全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部长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协助部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

3、协助部长编制全矿井“一通三防”长远规划,月、季、年工作计划和专项资金计划并定期对规划(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平衡解决规划(计划)招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协助部长参与“一通三防”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5、协助部长抓好“一通三防”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一通三防”工作,重点检查安全技措工程项目、巷修等方面的工程质量和规章制度的招待情况,掌握安全动态,协助部长督促、指导基层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7、协助部长做好“一通三防”调度工作,及时掌握矿井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等事故隐患及其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加强督察,确保安全生产。

8、协助部长抓好“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工作,实现安全目标。

9、参与有关科研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起推广,促进安全生产。

10、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

第9篇 通风队长安全管理权力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不符合(达不到)精度要求的通风,瓦斯检测仪器仪表要求矿更新。

3、有权对通风队所有人员进行考核、奖惩,不胜任者进行调换。

4、有权要求矿配齐配足“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和人员。

5、有权要求矿将通风瓦斯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管理培训、提高。

6、现场达不到“一通三防”管理要求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处罚。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直接受矿技术负责人指导,对全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和现场业务管理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管理负直接责任。

2、领导通风队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我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

3、协同通风技术员编制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巷修的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变预防计划、瓦斯排放措施、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执行。

4、认真参与矿井设计、规划及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5、强化现场管理、经常检查通风瓦斯治理情况,瓦斯检查员工作情况,通风设施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处理,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出现“三风”作业现象、瓦斯超限作业现象、局部瓦斯超限得到有效控制、各种通风构筑物齐全、完好,矿井有效风量率达85%以上。强化对隅角瓦斯、局部通风管理,严格“一炮三检”制度,杜绝瓦斯燃烧、窒息、爆炸事故发生,若检查不到位,管理失控,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而发生事故,负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6、强化通风瓦斯的软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五图、四板、五记录、二台帐”,完善瓦斯日报表审阅制度,检查瓦检日报与监控的一致性,通风、巷修质量标准化达甲级通风矿井。

7、强化瓦检员培训、教育管理,杜绝空班、漏检、假检,杜绝雷管丢失、走漏,由于对瓦检人员管理失控,发生人为通风瓦斯事故负管理责任。

8、组织对矿井通风优化工作,定期测定,适时调整,做到风量分配合理,满足规程的要求,督促煤矿坚持“以风定产”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9、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追踪复查。

10、凡发生通风瓦斯事故,必须组织追查处理,完善补救措施。

11、凡工作面回撤、采区闭采、新工作面投入,必须安排人员现场指导。

第10篇 局部通风安全管理措施

1、掘进巷或独巷超过6m必须采用全负压或局扇(局部通风机)通风。

2、局扇安装、拆除实行申请报告制度。安装前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所需供风量填写安装申请单,拆除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同意。

3、局扇安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局扇及开关安装在距送风工作面回风口10m以外的新鲜风流中,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大于0.3m。

②、局扇安装地点的巷道风量必须大于局扇吸入风量,严禁局扇拉循环风。

③、局扇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停止运转时自动切断该局扇送风独巷内的一切电源。

4、局扇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①风筒敷设必须吊挂平直,风筒接头严密不漏风,无破口。

②风筒末端距迎头不超过5m,风量满足《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③风筒拐弯必须缓慢拐弯,不准拐急弯,异径风筒连接必须先大后小。

5、局扇由瓦检员负责进行挂牌管理,除瓦检员、矿技术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一台局扇只能向一个掘进面送风。

6、使用过程中的局扇不论停工与否,不得停风。因故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停风区的人员立即撤出,瓦检员立即将局扇开关和独巷内所有电源开关断电后打到“零位”,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 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

7、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通风设施的范围:密闭、风门、隔风墙、调节风窗 、风桥、风帘、栅栏、风筒。

(2)、通风设施的建立、改变、拆除必须有专门设计或措施。

(3)、为采掘服务和使用一年以上的通风设施,必须按永久通风设施设置和管理,其余的按临时性通风设施设置和管理。

(4)、通风设施的质量必须符合煤炭部《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的规定,并且符合以下规定:

①、通风设施的掏槽深度:防火门墙(密闭)不少于0.03m,基它不小于0.2m,同时见硬底、帮,并与煤岩接实。

②、通风设施的厚度:密闭(墙)及风门墙垛不小于0.5m,木板墙、木板风门墙垛不少于0.02m,风门门扇不

③、调节风量窗应设在设施的上方中部,受巷道限制时可设在一侧;风量不得有管线通过,人行及通车巷道设调节风窗时,必须设两道相同断面面积的风窗。

④、主要进回风之间、采区进回风之间必须设置永久风门或永久隔风墙,设风门时还须设反向风门,同时两道正向风门必须进行联锁。

⑤、栅栏的设置:所有密闭前、停风区域、瓦斯超限区域、“一通三防”禁区入口处(风门代替时必须钉门)均必须设置栅栏,栅栏高度不低于1.8m,网格不小于0.2m,且牢固可靠。

⑥、采面结束后和报废井巷都应该及时密闭。采面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完成永久性封闭,报废井巷必须在5天内完成永久性封闭。

8、通风设施的使用管理

①、生产班负责对工作范围及相邻的通风设施管好、用好。

②、设专职人员负责通风设施的设置、维护、改变、拆除,任何人不得损坏通风设施或擅自改变通风设施的状态;严禁同时打开一组的两道风门。

③、失去作用的通风设施应及时拆除,损坏的通风设施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

④、矿井对损坏或盗窃通风设施的责任者及管理、使用班组进行经济处罚,根据设施损坏或盗窃的具体情况,经矿领导批准,对其责任者或管理、使用班组进行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罚款列入矿安全奖励基金,赔偿费用列入材料费之中。

9、对举报损坏(或盗窃)通风设施有功的人员,由矿在安全基金中列支给予奖励30~50元。

第11篇 m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总 则

一、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全矿各级人员的“一通三防”工作职责,使煤矿“一通三防”工作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防止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二、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和执行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有关制度、规定和措施 ,各科室必须按时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安全科和通风科负责监督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对违反行为,煤矿将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全矿各级部门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的过程中,必须把 “一通三防”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

四、所有入井员工都有责任看管并爱护好“一通三防”设施及其设备,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及其设备的行为,煤矿将认真组织追查分析,对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将从严处理。

五、每月安全科负责组织定期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不少于3次的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落实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并进行跟踪督办。总工程师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业会,专题研究“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方案。

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企业法定代表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法律、法规、条例、文件。审定煤矿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以及设备、材料等的投入计划,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审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办法, 承担重大灾害性事故抢险指挥工作,负责审查矿井灾害性预防措施。

二、矿长职责

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一通三防”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指令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

3、定期听取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的情况汇报,保证“一通三防”所必须的资金、设备及材料。

4、负责组织矿井灾害预防及应急救援议案的审核及实施。

三、总工程师职责

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1、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一通三防”治理方案。

2、审定“一通三防”工作设计、治理方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

3、建立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循环风、微风以及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

4、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或领导反映情况。

5、有权调动“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涉及“一通三防”的工作及其技术方案,煤矿其他行政领导未经总工程师同意,不得作任何改动。

四、生产副矿长职责

1、生产副矿长承担“一通三防”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根据煤矿行政的安排和总工程师的要求,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完成“一通三防”工程。

2、在安排生产或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考虑到“一通三防”工作。

3、督促有关单位“一通三防”责任及措施的落实。

五、安全副矿长职责

安全副矿长承担“一通三防”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

1、贯彻“一通三防”的安全法规、文件、指令,监督“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2、对有“一通三防”隐患存在的作业地点,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3、对“一通三防”、“三违”人员及破坏“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人员进行查处。

4、按照规程、法规、上级文件和指令要求,把好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关。

六、机电副矿长职责

机电副矿长承担“一通三防”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

1、建立合理可靠的供电系统,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风。

2、监督管理好机电设备,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工作。

3、组织人力物力按时完成机电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程。

七、生产科职责

1、在编制矿井开拓延深、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时,要同时考虑到“一通三防”的技措工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承担其相关责任。

2、在安排开采顺序、采掘接续时,要同时考虑到“一通三防”工作,做到有利于'一通三防'管理。

3、在布置、检查、落实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检查、落实“一通三防”工作。

4、参加“一通三防”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审定。

5、及时检查并掌握巷道的完好状况,对失修巷道及时安排修复,保证矿井风流畅通、稳定。

6、了解掌握矿区井田周边的小煤窑颁布情况和开采情况,发现越界开采或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请地方政府及时对其进行处理。

7、组织开展瓦斯地质工作,努力掌握瓦斯与开采方法、地质构造等因素的规律及其相互关系。

8、及时掌握“一通三防”工程施工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

9、在组织编制审定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害预防及应急救援议案时,必须充分制定'一通三防'的具体内容。

八、安全科职责

1、参与“一通三防”措施的审查,熟悉采掘安全措施中“一通三防”工作内容。

2、负责监督“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工作现场落实,兑现。因现场作业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改变施工工序或方法时,必须监督有关部门先修改或者重新编制“一通三防”措施之后再进行施工。

3、按作业规程所规定的“一通三防”有关内容进行作业跟踪检查,凡“一通三防”工作不落实的,坚决停止作业,落实“一通三防” 工作之后方可恢复作业。

4、对“一通三防”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各连队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质量达标工作进行验收评定。

5、监督检查下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监督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

6、负责分析追查“一通三防”方面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破坏通风设施的行为。

九、机电科职责

(一)、机电

1、构建安全经济、合理可靠的供电系统,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电停风。对机电运输系统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2、保证通风、排水系统安全供电,确保矿井不停风,不淹井。

3、敷设的供电线路和安装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一通三防”安全标准要求,保证供电系统安全可靠,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风。

4、负责维护好职责范围内的机电设备,防止电器设备失爆。

5、熟悉供电系统,按要求准确指挥停送电工作。

6、机电硐室的防灭火器材必须齐全、可靠。

7、负责管好用好职责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

8、督促专业所属口按时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程,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按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做好工程移交工作。

9、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完好状况,消灭井下电气设备失爆。

10、实现采掘供电分开,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供电线路。

11、在考虑供电线路的敷设和机电设备的安装时,必须符合“一通三防”安全标准要求。

12、监督入井设备的完好性,杜绝不完好的设备入井。

(二)、运输

1、对职责范围内的机电安装工程质量、维护质量、防爆性能负责。

2、监督检查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严禁用明火取暖。

3、负责按质按量及时完成矿临时安排的“一通三防”工程。

4、严禁用车撞风门,电机车在大巷行走时,要注意保护好瓦斯抽放管路。

5、按规定安装除掘进以外的所有防尘管路。

十、“一通三防”管理机构职责

1、组织编制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规划和年、月计划,对年度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等级进行鉴定。

2、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瓦斯监测等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3、在总工程师的批准之下,组织进行局部通风系统的调整。

4、按时组织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措工程。

5、按质量标准构筑安全可靠的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

6、对矿井各连队“一通三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其情况定期向总工程师汇报。

7、负责地质钻孔、注浆钻孔等各类钻孔的施工。

8、依据龙永煤田地质情况,结合我矿矿井实际,积极开展治理瓦斯的技术攻关。

9、加强通风调度工作,随时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情况,并每天负责向煤矿分管领导、调度室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汇报。

十一、采掘队职责

1、对职责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质量及防爆性能负责。

2、负责管理好施连队域内“一通三防”设施。

3、严格按照规程和措施要求进行施工,在无作业规程或无安全技术措施、无风电闭锁、无水、无喷雾设施等情况下,不能安排掘进或回采作业,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4、负责清扫本职范围内的煤尘,防止煤尘堆积和飞扬。

5、对自身的火工品管理负责。

6、协助通风瓦斯队治理本职区域内的瓦斯。

十二、辅助救护队职责

1、加强体能训练和业务学习,提高救护队的抢险作战素质。

2、维护好救护装备,确保装备质量随时都处于完好状态。

3、按批准的措施规定组织排放瓦斯和启封密闭。

4、参与抢救“一通三防”事故,负责火区封闭工作。

十三、工会职责

负责编制员工培训计划,承担对井下员工特别是特殊工种的“一通三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企业员工综合素质。

十四、财务部职责

负责供给“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其专用资金配置。

十五、后勤组职责

承担对井下、地面炸药库的管理。认真做好火工品的发放和登记工作。负责木厂的防火管理工作。保障“一通三防”物资的供应。

十六、瓦检员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煤矿“三大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指挥。

2、持证上岗,熟悉掌握通风、瓦斯、煤尘及煤炭自燃的一般知识。

3、掌握所用瓦检器的结构、性能、原理和操作方法,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检查和管理工作。

4、熟悉所辖范围的通风系统、防尘洒水系统、防灭火注浆系统、防治瓦斯措施及避灾路线,监督各系统的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值班室或调度室。

5、按时参加班前会,了解当班的安全工作重点和要采取的措施,服从值班领导的指挥和班长的工作分配。

6、严格认真的按规定检查所辖范围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和温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制度”、“三人连锁换牌放炮”制度,禁止瓦斯超限作业。

7、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脱岗、漏检、假检、误检。

8、负责所辖范围内的通风系统、防尘洒水系统、防灭火注浆系统、通风设施、局扇、风筒、棚栏、密闭、监测设施的检查和巡视,监督施工单位按措施要求搞好现场通风管理工作。

9、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认真填写班报记录,做到记录“三对口”。

10、参加队的安全学习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思想意识和政治思想素质。

第12篇 生产技术科科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负监督检查责任。

2、对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系统、设施验收负监督检查责任。

3、负责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瓦斯超限和通风管理事故负监督检查责任。

4、对突出工作面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措施纳入正常生产工序负监督检查责任。

5、对突出采掘工作面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反向风门、通风管理安全工作逆止阀、压风自救系统和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负监督检查责任。

6、组织编制采煤工作面安装、回收、改造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现场落实到位。

第13篇 通风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认真执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圆满完成当班任务。

2、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设施,如风门、风帘、风幛、密闭等设施维修管理。

3、搞好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按质量标准,吊挂风筒,做到吊挂平直,缝环必吊,不拐死弯,先大后小,接头双压边,破后必须立即粘补。

4、风筒出口距迎头的距离煤巷不超过5米,岩巷不超过10米,并负责局扇的管理工作,保证工作地点有备用风筒。

5、做好风筒登记,损坏风筒回收入库。

6、配合本区内瓦检安全员工作,保证各掘进头风量配备充足。

7、负责所管辖区域洒水降尘监督管理及隔爆设施检查。

8、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时,有权立即停止现场作业,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14篇 x庄煤业回风立井瓦斯抽放管路安装期间矿井通风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扇工作方式为抽出式,矿井总回风量为6520m3∕min,回风井安装两台同等能力的fbcdz-no26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功率2×185kw,2023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确定为高瓦斯矿井,需安装瓦斯抽采系统。现井下瓦斯抽采管路已安装完毕,需从风井延接抽采管路至抽放泵站,施工期间需将主扇调整为ⅰ级电机运行状态。为了保证施工期间通风安全管理,制定本措施:

一、成立临时指挥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部门负责人: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兼办公室主任。

二、主扇风机调整ⅰ级电机运行状态

矿井目前回风立井风速为8.6m/s,为确保瓦斯抽采管路施工安全,需降低回风立井风速,经矿研究决定将主扇定为ⅰ级电机运行。

三、主扇风机ⅰ级电机运行状态时间

施工日期,从施工之日起延续6天。

四、更换防爆盖需停主扇风机程序如下

(一)、更换前准备工作

1、用厚度2.5mm的刚板、型号为h-200长度4.5米的工字钢及10号槽钢,焊接成两个半圆形临时防爆盖,封闭回风井上口。

2、停风时间按照调度室通知执行。

3、主扇停止前1小时瓦检人员、通风员检查井下有害气体情况及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好各处设施减少漏风, 并汇报调度值班人员及通风值班调度。

4、瓦检员从掘进工作面撤离前必须将掘进工作面迎头终端压风管路阀门打开。

5、主扇停止前1小时,调度室通知井下各作业场所由各单位跟班干部带领班组人员统一上井,上井后并汇报调度室,由安监部在井上口清点人数。

6、在主扇停止前机运队检查井下供电系统,检查完毕汇报调度室后确定除停送电人员在现场其它人员全部上井后由机电矿长下达命令逐级开始停电,停电先后顺序为:采掘工作面→采区变电所→中央变电所。停电完成后机运队人员必须全部上井并汇报矿调度室。

7、调度室核查井下人员全部撤离后汇报临时小组组长,由组长下达停止风机运转指令。

(二)更换期间

1、风机停止运转后,主扇司机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停风记录,同时要求机运队与通风队立即把风硐风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停机后必须将主风机开关打停止位置。具体由机运部和通风部分管负责人现场监管,严禁任何人员进入。

2、机运队及通风队协助施工队迅速更换防爆盖,新的临时防爆盖四周要盖严密,更换后立即汇报调度室。

3、由安监部指派安全管理人员在副立井及主斜井上口把关,防止人员误入。

4、瓦检员必须对主井、副井风流中气体连续监测,如发现有害气体浓度有升高趋势,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如果瓦斯浓度接近0.8%时立即停止回风井上口作业,恢复负压通风。

5、必须加强副立井、主斜井区域内巡逻工作,严禁一切烟火及火源进入副立井、主斜井口20米范围内。

6、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蓄电池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供电。

五、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

(一)调整前

1、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之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对主扇及其配套设备详细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主扇方可进行启动。

2、机运工区要在调整前详细检查主扇供电系统,确保主扇供电安全、可靠;并保证通讯线路完好、电话畅通。

(二)调整期间

1、调整期间,值班矿领导、机电部、通风部、安监部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监督指导,确保安全施工。

2、调整期间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加强调度确保工作安全进行。

3、调度室负责通知机运部、通风部安排人员检查风井口临时封闭、风硐风门关闭,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机电矿长通知主扇司机进行启动主扇ⅰ级电机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矿救护队及瓦检员下井检查巷道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和通风设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汇报调度室。

4、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检查机电峒室及工作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当工作面、各机电峒室、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均小于0.5%,方可恢复送电,送电命令由机电矿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各送电地点在恢复送电后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

5、局部通风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且巷口6米内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局扇运行送风,未经瓦斯员同意不得送电。

6、在瓦斯超过3% 时按照3级瓦斯排放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调整为ⅰ级电机运行后,测风人员要全程对矿井各用风地点风量进行测定,如发现出现微风区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尤其保证综采面用风量不小于900m3/min。

8、井下所有用风地点保证通风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风井安装工程。

9、回风井管路安装期间,保持风机ⅰ级电机运行。

六、抽放管路安装完毕后恢复原有的防爆盖

1、回风立井内抽放管路安装完成后,防爆盖恢复原来工作状态时,具体操作程序如下:井下撤人→全井下停止供电→停主扇风机→更换防爆盖→恢复通风→检查矿井巷道内的瓦斯情况→恢复井下供电→开启局部通风机→井下用风地点全面测风。

七、保障措施

1、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前主扇风机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烟火及火源的存在。

2、调整ⅰ级电机期间,瓦检员要负责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检查工作,必须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要详细汇报沿途通风设施状况,局扇运行状况,并随时向通风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气体、风流等情况。

3、调整ⅰ级电机期间瓦检员在井下巡检时,随时关注巷道内风量变化,一旦出现无风或风速明显减少时,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人员和通风值班室汇报,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各单位将井下留守人员撤至主要进风大巷。

4、通风队在主扇风机调为ⅰ级电机启动状态期间要确保监控系统灵敏、可靠,数据准确传输。

5、监测监控巡检人员,对监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6、调度监控值班人员,时刻观察井下各个地点瓦斯监测情况,发现有异常时,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值班室,调度室值班人员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处理,确保瓦斯不超限。

7、瓦斯抽放管路安装人员,在施工时要保持风道口干净不得留有任何杂物,以免影响主扇运转。

8、在施工期间,瓦斯抽放管路安装人员要盖好临时防爆盖。

9、在施工期间,通风队每班安排一名瓦检员,在回风立井下口要用便携仪连续的检测瓦斯,用光学仪器半小时检查一次瓦斯,发现瓦斯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停止回风立井内一切工作,待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0、施工完成后,瓦斯管路安装人员清理现场恢复好设施安全撤离后,通知调度室及通风工区值班室。

11、恢复正常后,测风员对矿井进行全面测风,并将测风数据报指挥组,如各测点风量均符合规定,则由指挥组、调度室组织恢复正常生产,否则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如主扇ⅰ级电机启动期间出现意外情况,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2023年邓家庄煤业应急救援预案》各项要求执行落实。

13、本措施未尽事宜均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15篇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通风安全科长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和规定,在安全监察部部长的领导下,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矿井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

2、组织制定矿井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实施安全奖罚。

3、组织安全大检查,深入现场检查处理安全隐患。

4、参与审查安全技术规划、设计方案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组织开展管理生产标准化工作,对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6、监督检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资金使用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

7、组织新水平、新采区安全设施验收。

8、负责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矿井及所属单位安全培训计划落实情况。

9、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10、抓好矿山救护建设工作。

11、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按照责任追究规定对违章违纪行为和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2、组织各种安全工作会议。

1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14、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

15、主持编制全矿“一通三防”长远规划,月、季、年工作计划和专项资金计划并定期对规划(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平�解决规划(计划)招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6、负责组织并参与“一通三防”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17、负责抓好“一通三防”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18、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一通三防”工作,重点检查安全技措工程项目、巷修等方面的工程生产和规章制度的招待情况,掌握安全动态,督促、指导基层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19、加强“一通三防”调度工作,及时掌握矿井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等事故隐患及其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加强督察,确保安全生产。

20、负责抓好“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工作,实现安全目标。

21、参与有关科研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起推广,促进安全生产。

22、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

第16篇 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实现掘进安全装备系列化

1、在编制掘进作业规程时,必须编制有关局部扇风机、风筒的安设、使用等通风设计,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31条规定、

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的风量。只有当全负压供风量大于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局扇在运转过程中,瓦斯员必须每班三次检查局扇运转状况,发现局扇循环风,必须立即将局扇供奉地点的人员撤出,切断电源,停止风机运转,并汇报通风调度,进行处理。

2、局扇统一由所在采、掘区队制定的电工和当地瓦斯检察员共同负责管理,,实行分班挂牌制度,负责管理局扇的电工和检查员接班后必须将自己的姓名填入管理牌,并挂在局扇上。

3、发生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瓦检员必须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每日将当天发生的局扇计划外停风通知单分送有关部门并在瓦斯日报中注明。凡因煤矿内部原因造成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不论是否造成瓦斯积聚,安监部门都要作为事故组织追查。

4、煤与半煤岩巷道掘进,一台局扇只准供一个掘进工作面通风掘填矸洞或钻场除外,并实现风、电、瓦斯闭锁,严禁一台局扇多头供风。

5、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和正常的瓦斯检查,因检查、检修等原因要停局风扇时,必须事先制定单项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风,在恢复通风前,都必须首先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沼气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不超过1.5%方可开动局扇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采取排放瓦斯措施。

6、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局扇,不按标准安装和维护风筒,岩巷掘进放炮时必须保证局部通风的稳定可靠,严禁随意改变风筒位置。

7、所有煤、半煤岩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实现安全技术装备系列化。三专两闭锁、瓦斯监测仪、专职瓦检员、隔爆设施以及顶煤巷头的双风机、自动倒台等主要项目必须齐全,并管好用好。否则,必须停产整顿。

8、严格风同管理,发现破口要及时 更换或修补。吊挂要平治,风筒百米漏风不得超过10%。

风筒出口量,必须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确定,保证无瓦斯超限或积存,并保证盲巷回风风速不低于规程的最低风速。

9、风同口倒工作面的距离,对压入式通风,在保证煤头不积聚瓦斯、及时吹散炮烟的前提下,煤巷掘进最大不超过5米,半煤岩巷掘进最大不超过10米,岩巷掘进最大不超过15米。对使用掘进机的工作面,风筒距工作面距离由矿总工程师根据情况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通风管理区长安全工作责任制【16篇】

1、负责采掘工作面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决定、指示、通报、通知。2、负责制订矿井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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