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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电气管理组【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66

安全生产责任制:电气管理组

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电气管理组

一、认真做好井下高压开关、变电所和变电点低压开关、采区馈电开关的过流、短路保护整定工作,整定值要有计算依据,有据可查。采区的馈电开关的过流、短路的整定值由本组计算,采区整定,计算、整定人、整定日期要填入记录表格。电管组应加强对采掘区队过流保护整定的检查监督。

二、及时绘制井下各区队实际供电图和新安装工作面供电系统图,做到帐、卡、物、板相对照。

三、各区队负荷增加时,帮助区队兼职设备员计算过流短路整定值和电缆、开关的选型工作,并审批用电申请书。

四、每年对井下高压开关、低压馈电开关、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及高压开关欠压脱扣器校验一次,每月对井下变电所低压馈电开关保护整定值校对一次,负荷变化时进行整定,并详细记录。

五、每月对运行中的检漏器进行一次远方短路试验,每季对井下主接地极、各变电所接地极及各采掘区队局部接地极进行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测试结果填入记录表格。

六、积极协助各区队处理解决不了的漏电事故。

七、定期向机运部部长汇报工作,随时可向机电总经理、机运部部长、机电工程师提供电气“三大保护”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八、经常深入井下调查研究,坚持原则,认真执行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发现由于“三大保护”不合格、供电不合理、危害人身安全、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时要及时制止,或向有关单位报告。

九、努力钻研科学技术,积极参加技术学习。要详细做好各种测试记录和各项统计工作,图纸资料要完整清洁、规范化,室内环境整齐美观。

十、负责检查监督井下“三大保护”范围内的检修、试验和记录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第2篇 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电气、船舶、环保、计量管理

1、在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安全生产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协助制订或修订相关作业和本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完善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规章及安全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1、 负责组织召开供配电的技术、安全工作会议;

2、 组织落实船舶更新计划;

3、 负责公司环保、计量管理工作;

4、 负责组织供配电设备、设施、线路的管理;

5、 负责组织船舶维修、保养和改造计划的实施、验收;

6、 负责组织电气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改造计划;

7、 计划、组织辅助船舶的安全技术检查和管理;

8、 组织处理辅助船舶机损事故;

9、 参与制定本部的各项管理措施;

10、 参加公司技术工作会议,汇报辅助船舶、电气管理工作情况,按会议部署组织实施;

11、 ;

12、 及时汇总整理并上报集团公司环保检查,船舶修理状况;

13、 进行船舶修理的技术管理,船舶运行成本的分析;

14、 组织码头地磅的检修;

15、 协助经理做好供配电管理、电气技术管理、环保、计量管理、辅助船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及本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3篇 电气安全管理标准范本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安全管理、职责、运行、维修及电气事故的处理事宜。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配电室和电气设备的运行、使用、维修的管理。

2 术语

2.1“四不放过”:在调查分析事故时,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 管理职能

3.1生产副经理对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负领导责任。

3.2制造部对电气设备负责安全运行和技术管理工作。

3.3 保障部负责电气安全技术监察

3.4党群办公室按电气人员的条件要求负责人员的调配和安置。

3.5党群办公室、保障部负责电气作业人员的电气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和办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及证件复审。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电气作业

4.1.1凡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必须符合电气作业人员的条件,经考核合格凭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及酒后操作。作业前应备齐防护用品和用具,并检查确属良好可靠方可使用。

4.1.2新上岗或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作业的主操作人员,多人作业时,除有领导安排外,一般应由技术等级高的人员负责指挥和监护。

4.1.3在高压、高处、潮湿,场地和狭窄的危险场所进行电气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4.1.4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并设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4.1.5带电作业,高处作业,必须执行《危险作业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不准分配精神不振、身体不适的人员从事带电、高处作业。

4.1.6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拆卸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如有违反,应予制止,不听劝阻者,视情节分别给于批评教育或经济制裁。

4.1.7电气作业人员操作时必须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4.2变、配电室运行管理

4.2.1 变、配电室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并在其规程中明确规定值班巡视人员的职责。

4.2.2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巡视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安全距离。

4.2.3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4.2.4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二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4.2.5电气设备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用手随便触摸。

4.2.6未经检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4.3电气安全用具和标志牌的管理

4.3.1电气安全用具包括基本绝缘安全用具、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和一般防护用具。

4.3.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的方法与检查鉴别的基本知识,人工急救基本知识。根据操作任务选用必要的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安全用具。

4.3.3所有绝缘安全用具应有检查合格证;使用前应检查所有安全用具是否是试验期内的合格品,同时进行外观检查。

4.3.4安全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存放干燥通风处,保持清洁,防止潮湿。

4.3.5绝缘安全用具应按规定标准进行试验。电气标志牌应按有关规定制作,悬挂使用。

4.4易燃易爆场所用电管理

4.4.1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国家规定的爆炸和火灾场所分级标准,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划》进行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并按标准设计施工。按《电气装置的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严格验收。

4.4.2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在外壳上的标志和名牌上的国家检验单位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号应齐全清晰。

4.4.3对防爆电气装置应加强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做好预试工作,保持良好运行状况,严禁带病工作。

4.5接地保护、防雷装置及高频电磁场,静电的安全防护,应按机械工业部《电气安全管理规程》执行。

4.6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4.6.1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在一个月以内;基建工地的临时电源线其使用期限可按工期审批。

4.6.2需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由使用单位到安保科办理《临时线路安装审批单》和登记,经设备科、安保科审批后方可施工。

4.6.3临时用电线路安装必须满足安全要求,使用单位负责悬挂警示标志,有专人维护检查。临时用电线路期满后,使用单位必须拆除,需要延期使用必须重新申请,未经同意,不能超期使用。

4.6.4临时线路拆除后,使用单位应及时到设备科办理销案手续,不办理销案的,按延期使用处理。

4.6.5外来施工单位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由项目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项目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负责对临时线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4.6.6临时用电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线径必须与负荷相匹配,接头包扎可靠、全线无裸露。

4.6.7临时用电线路应沿墙或悬空架设,距地面高度:户内应大于2.5米,户外应大于4.5米,跨越道路应大于6米;沿地面附设应有防止线路受外力损坏的保护措施。

4.6.8临时用电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零)。禁止直接利用大地作为零线。

4.6.9临时用电线路应装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4.6.10临时用电线路与其它设备、门窗、水管等的距离应大于0.3米,与广播线、电话线通杆架设时,临时用电线路应在广播线、电话线的下方,且距离大于1.5米。

4.6.11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害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发现后严肃处理。。

4.6.12临时用电线路的计量仪表必须齐全。

4.6.13已安装好的临时用电线路,未经同意不能任意改变或搭接。

4.7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4.7.1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4.7.2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7.3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4.7.4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漏电保护开关。

4.7.5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隔离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4.7.6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4.7.7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

4.7.8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4.8电气事故处理

4.8.1电气事故的处理原则:尽快消除事故点,限制事故的扩大,解除人身危险,使国家财产少受损失,尽快恢复供电。

4.8.2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抢救触电者,并应保护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

4.8.3带电系统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积极处理事故。在事故未分析处理完毕或未得到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离开事故现场。

4.8.4在交换班时发生事故时,以交班人为主处理事故,高压系统发生事故应尽快报市电管部门。

4.8.5对每一起电气事故及因电气引起其他事故都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处理,并列入安保科事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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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设备电气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1总则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定义

本规定所称电气设备指公司内变配电系统、电动机、可移动电气设备。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对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中5.1、5.2、5.3……的管理。

4职责和权限

4.1 设备部负责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相关管理部门协助管理。

4.2 相关部门负责文件的具体落实。

5工作内容

5.1电气安全作业一般规定

5.1.1电气设备按电压等级分为高压:线电压500伏以上者,低压:线电压500伏以下者,

安全电压:36伏及其以下者。所有设备额定电压确认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

5.1.2任何电气设备和线路未经证实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乱动。

5.1.3电气设备未排除故障前,不准送电,未经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不准投入运行。

5.1.4为了保证在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应严格执行检修工作票制度,并详细填写工作任务

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监护人。

5.1.5为了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气设备的检修任务,必须贯彻工作许可制、工作监护制、

工作间断、工作转移和工作终结制度。

5.1.6相关的安全设施及用具,如灭火器、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必须放置适当的地

点,并定期检查。

5.2电动机

5.2.1不可逆的电动机及其所带动的机械上,应用红漆标明旋转方向。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

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兆欧。

5.2.2引至电动机接线盒的明露导线,应加强绝缘,在接线盒口应有护圈保护,易受外力损

伤的地方,用穿金属软管保护。

5.2.3电动机外壳应涂油漆,转动部分应装设牢靠的遮拦或护罩,电动机及其起动装置的外

壳,应按规定接地。

5.2.4电动机启动之前,还应进行外部检查,检查工作应由负责电机运行人员进行,外部检

查项目如下:电动机上和附近有无人工作、有无杂物;电动机所带动的机械是否已准备好。

5.2.5电动机禁止连续启动,在正常情况下,允许在冷却状态下启动2~3次,在热状态下,

启动一次,只有处理事故时,可根据情况,多启动一次。

5.2.6.1电动机运行时,该机组的值班人员应:

5.2.6.2监视电动机的电流量是否超过额定值,如超过时,则应报告有关部门,并根据其指

示采取措施;

5.2.6.3注意电动机的音响和振动是否有异常现象;

5.2.6.4注意电动机各部位及其周围温度,保持电动机周围清洁而无任何杂物。

5.2.6.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进行紧急停机

5.2.6.1当发生人身事故时;

5.2.6.2电动机所带动的机械损坏到危险程度时;

5.2.6.3电动机发生绝缘烧焦气味、冒烟火时;

5.2.6.4出现强烈振动、轴承温度超过限度时。

5.3移动电气设备

5.3.1电焊机必须接在专用的开关上,不许超过规定的接装台数;

5.3.2在没有专用开关的场所,如需接电焊机者,必须通过电工按规定接装;

5.3.3电焊机所接电线,应是软橡皮套电线,容量适当,绝缘良好,该线不得沾油及放设于高温管道处;电焊机一次线不宜过长,一般为2~3米;

5.3.4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5.3.5电钻及手提电动砂轮所用电线应是软线,绝缘应良好,外壳必须接地良好,无接地者禁止使用;

5.3.6绝缘不良或发现有轻微漏电者,亦应停止使用。

5.3.7使用电钻或类似的移动电气工具必须戴橡胶绝缘手套,

5.4触电急救

5.4.1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脱离电源。

5.4.1.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头,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出插头,断开电源。

5.4.1.2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头,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

的斧子切断电源,或用干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源。

5.4.1.3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

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源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5.4.1.4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而且又没有缠在身上,可用一只手抓他的衣服,拉离

电源,救护者不得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他的鞋。

5.4.2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以采用下列方法脱离电源。

5.4.2.1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5.4.2.2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的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拉开开关。

5.4.2.3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5.4.3现场急救

5.4.3.1人工呼吸法,是在触电者呼吸停止后应用的方法。

5.4.3.2胸外心脏挤压法。是在触电者心脏跳动停止后的急救方法。

5.5工作时限

设备部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上述工作。

6检查确认

5.1 总经理承担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责任,生产副总经理承担协同管理责任。

6.2 生产管理部负责人具体负责协调、落实、监督和反馈执行情况。

6.3 安全部组织执行情况的考核和评价。

7要求

7.1 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要认真落实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7.2 相关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

7.3 执行中遇到重大变化或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生产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汇报。

8 附则

8.1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8.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 加气站电气安全管理办法

1、安全用电规定

(1)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电气装置应符合电气整体防爆要求。

(2)电器、线路保持完好无损,电器连接处采用专用接线头,紧密牢固。

(3)加气机内部及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器每天进行检查,发现密封性能不良或损坏的立即修复或更换。

(4)加气站内禁止乱接、乱拉临时用电线路,因检修作业需要设置临时用电线路时,需办理《临时用电申请》。

(5)临时用电线路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0天,如确需延长使用时间,应报电气管理部门审批。

(6)临时用电线路应在规定日期内拆除。

(7)加气站办公室、休息间等场所不得使用明火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2、防雷(静电)管理规定

(1)配电控制柜、储罐、泵撬、加气机及加气顶棚等要做防雷、接地处理。

(2)控制室内控制柜必须装有浪涌保护器。

(3)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易燃易爆区域每半年检测一次。

(4)每月定期检查售气机、加气枪导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并建立专门档案,以备查验。

第6篇 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一、前言

可靠供电取决于变电所电气工程安装和质量验收,要保证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设计图纸、施工规范中的质量,需建立质量管理控制体制,提出相应的质量目标,实行变电所电气安装工程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二、电气工程安装影响整体质量的环节综观近年电气工程安装,主要存在以下一些影响电气安装施工质量的因素。

(1)土建工程中,变电所里预埋件及预留孔洞的位置、尺寸是否符合设计和设备安装要求,直接影响电气设备的定位。一般情况下,预埋件、预留孔洞由土建单位实施。在土建单位进行配电房内结构施工前,电气安装施工管理人员应会同土建方施工负责人共同审核土建和电气施工图纸,了解土建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法,仔细校核相对应土建配套能否和电气施工安装相匹配。

(2)交叉工序作业。变电所电气安装工程的工序一般分为设备吊卸-开箱检查-基础制安-设备就位-设备接线-设备试验-送电前检查-竣工验收。实际施工中,在技术交底十分清晰的情况下,即全体电气施工人员清楚设备的数量、类型、布置排列方式、材料的领取顺序、施工质量要求,管理人员协调好各工序重叠交叉处,才能优化组合工序,并列进行。

(3)电气装置质量。电气施工单位应要求生产厂家出具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并指定具有专业技术的人员和委托有关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

(4)施工监理。当下,电气施工市场中,电气施工人员偏重于操作工艺,专业技术知识贫乏,缺乏对专业技术性内容和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检查的意识,没有提升丰富的施工实施经验,不能检查出图纸的质量问题及找出图纸的设计数据错误,以致施工过程中产生隐患,直至竣工检查才暴露缺陷,造成较大的损失。

三、电气工程质量验收管理体制

(1)为保证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专项质量管理的部门。其职能是实施对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评价。

(2)项目部质检员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和施工质量的记录及质量表格的填报工作。

(3)施工班组要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内容是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施工内容、进度及施工的难点、重点,技术要求、所用材料、机具等。

(4)电气装置的采购应派专业人员认真执行,签定采购合同时,合同中必须有保证质量、约束厂家的条款。

(5)针对施工合同中有关质量要求的条款,认真审读,了解意图。

(6)为使施工人员熟练掌握工程图纸和施工规范,专业技术员分阶段按工序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工程图纸、施工规范技术质量交底。

(7)在电气安装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的情况,对于工程施工技术难易程度配置技术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施工作业人员,发挥相应的施工水平。

(8)变更调整。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施工方案在施工方法及工艺上有问题时要及时变更、调整。

四、电气工程送电启动管理电气安装工程完工后,在移交给运行维护单位前,进行电气装置试运行操作,直接检验电气装置安装后是否具备投入运行条件。配电房竣工移交,应具备以下资料:设计蓝图、设备清单、过程检查记录、电气装置出厂合格证明文件、施工方案、竣工图、电气装置试验报告等。配电新设备启动必须具备下面的条件:

(1)按照设计要求全部安装、调试完毕,验收中发现的缺陷已消除,设备交接试验合格;启动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均符合安全运行的要求,设备名称标牌、安装调试报告等齐全,具备投运条件。

(2)运行管理部门应提前编制送电作业指导书,参与启动人员熟悉送电作业指导书,掌握启动的步骤、设备操作方法,准备好相应的操作票,弄清每一步操作的目的及意义,并做好事故预想。(3)启动前,启动范围内所有的一次设备均应在冷备用状态。

(4)配电站所工程送电时筹建单位、运行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厂家人员必须到现场。

(5)应组织设备厂家技术人员对参与送电工作的人员进行现场培训。送电现场应指定负责人,由设备运行部门人员担任。送电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参与送电工作的人员进行现场培训。送电现场负责人应由熟悉配电设备并有丰富工作经验,经局安监部发文认可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许可人担任。培训内容为:新上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步骤、设备接线方式、继电保护原理、设备防误装置、电气闭锁装置、危险点分析和预控。

(6)负责人应预先做好参与送电工作人员的分工,确定送电的操作人与监护人。

(7)送电前,送电人员应根据送电启动方案的要求,认真、细致核对送电范围内所有一、二次设备的接线方式、实际状态是否正确。发现不正确的要查明原因,处理完毕后方可送电。

(8)送电前应检查现场临时施工电源是否拆除干净,临时电源是否与永久性电源彻底解除物理联结。

(9)检查高、低压开关的状态,所有开关均应处于冷备用状态,所有临时接地线、接地刀闸或短路线均已拆除或断开,保护已正确投入,柜门已关闭牢

(10)检查变压器风机保护纸已拆除,高低压设备的各种合格证已摘除干净,柜内没有遗留有操作手柄、工器具、残余导线等异物。

(11)在送电过程需核相时应使用合格的仪器、仪表并正确使用,同时注意核相人员与带电部位的安全距离,严防人身触电。

(12)全部送电项目完成后,应全面复查被送设备状态、表计及信号指示等,检查是否正常、有无漏项等,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五、总结体会:只有电气工程安装验收送电启动管理措施运用得当,并抓好影响质量的关键环节,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质量意识,工程质量才能达到优良标准。

第7篇 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安全评价标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结论

检查人

1

有“防爆、电缆及小型电气”专业化管理机构。机、运区队必须设有一名副科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所管防爆电气设备具体负责

《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检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煤矿安全规程》

2

制定防爆电气设备到货验收制度、检修验收制度、入井管理制度、现场检查管理制度、电缆修理、试验管理制度等

现场检查矿上制定的规章制度

3

采、掘工作面必须有合格的供电设计,设备选型合理,计算正确。入井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经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并签发入井证方可下井。安装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单位投入运行

现场检查

4*

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三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齐全

《细则》现场检查

5

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清晰的防爆标志、煤安标志和铭牌

《细则》 现场检查

6

专职防爆检查员、电气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现场检查

7*

运行中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满足《细则》要求

《细则》 现场检查

8

开关上悬挂的标志牌,应注明设备编号、型号、整定值、整定日期、用途、使用单位及维护人。所标明的整定值,应与开关内部的整定数值相一致

《细则》

9

每天由分片负责电工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月由专职防爆检查员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本内

《煤矿安全规程》 现场检查

10

防爆电气设备,从入井检验、整定计算、安装调试、故障检修、定期试验、记录填报等各环节要有专人负责

查矿上制定的规章制度

11

开关要台台上架(台),三件及以上小型电器要上板。淋水不得溅到开关上

完好标准 现场检查

12*

管理体系与管理机制

现场检查各类制度、管理机制、落实制度的记录,通过现场查看各种记录,评定管理流程是否形成闭环

第8篇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范

一、电气安全运行安全管理

1、 电气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77]水电生字第13号)的有关规定。

2、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性特点,做好电气安全防预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3、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 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进行定期检测。

5、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6、 电气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7、 变、配电所必须制定符全现场情况的运行规程,电气值班人员的职责必须在现场运行中有明确规定。

8、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等。

9、 高压设备无论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得担任移开或越过护栏进行工作,若需要必须移开时,须有人在现场监护,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10、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当监护。

12、供电单位预用户联系进行有关电器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须校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13、电炉变压器的检修工作应由值班电工负责,检查线路、次数和检查内容应在电气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

14、要定时抄录电流、电压、功率、变压器上层油温、冷却系统各点温度、油压等内容,加强综合分析。

15、变压器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必须大于水冷系统的水压0.05-0.1兆帕。

二、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

1、电器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办理工作逊克手续后方可作业。

2、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识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识牌或送电。

3、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经验的人员担任。

4、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倒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5、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

6、外线、杆、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7、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以下的1.5m,10kv以上的3m。

8、加设临时线路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

9、更换熔断器,耀眼个按照规定选用断丝,不得随意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第9篇 船舶与海建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过程中电气作业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远船务各企业船舶建造过程中电气作业安全管理。

本规定所指的电气作业是指配电板通电(通岸电)、船舶电气设备初次送电及高压(1kv—11kv)电气作业。其它临时接电和供配电作业按照《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企业供配电安全规程》要求执行。

3管理职责

3.1企业技术部门应制订船舶建造电气系统调试(含送电)工艺,明确电气系统调试的施工条件、施工步骤和安全技术要求。

3.2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合理安排电气作业,做好施工协调,禁止不相容作业同时进行。

3.3企业应建立电气系统初次送电及高压电气作业审批制度,明确施工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

3.4企业施工部门负责根据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做好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5企业安监部负责电气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

4管理要求

4.1电气作业总体安全要求

4.1.1作业人员

a.1kv以下低压船舶电工要求: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禁忌症,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电工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b.10kv以下高压船舶电工要求:除满足低压电工要求外,还应取得高压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c.作业前,按照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具;检查使用工具的完好性;进行专项安全交底,掌握施工要领和安全要求。

d.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要求,听从指令逐步、逐项进行操作。

4.1.2施工前的策划和申报

a.电气作业应进行必要的安全策划,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风险以及所采取安全措施的安全可靠性,确保作业安全。

b.电气作业应在单船vscc会议上进行申报,明确施工时间和安全要求。

4.2配电板通电安全要求

4.2.1岸电电源线应妥善拉设,并进行有效防护,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4.2.2岸电电源与配电板之间应安装空气开关。暂时不用的开关应切断线路或采取封闭防范措施。

4.2.3配电板装妥送电前,应进行检查和确认,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

4.3电气设备初次送电的检查和确认

4.3.1需送电系统、设备、线路应完工,并经检测,符合工艺要求。

4.3.2需送电设备内部、送电线路周边的杂物和可燃物应清理干净。

4.3.3需送电系统、设备、线路警示标志和警戒区应设置到位。

4.4配电板及电气设备送电后的安全要求

4.4.1立即检查线路、设备有无异常,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

4.4.2指定专人进行值班管理,并做好运行记录和监控。

4.4.3各类开关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严禁进行操作。

4.5高压电气作业的安全要求

4.5.1设备的接线

①接线前

a.断开高压发电机启动按扭,关闭启动空气阀门,启动按钮及主开关上应悬挂禁止送电警示牌,通道口设置临时遮栏。

b.变压器、互感器等设备应进行验电。

c.耐压试验后高压电缆应充分放电和验电。

②接线要求

设备的接线应先接负载、再接变压器、最后接至电源。

4.5.2设备的检修

①先停电

a.经检修设备电源应完全断开,确保施工安全。

b.停电后,设备上应悬挂禁止送电警示牌。

②停电后验电

a.验电器的电压等级应满足验电需求。

b.验高压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③验电后装设接地线

a.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足够大的多股软铜线,并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确保接触良好

b.安装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拆除时顺序相反。

c.装、拆接地线时,均应使用绝缘棒和带绝缘手套。

④检修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在现场做好安全监护,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⑤完工

a.按要求拆除接地线。

b.检查检修设备,清理施工现场,符合要求后,施工结束。

4.5.3高压设备的运行或试验

①设备安全要求

a.高压设备的附属设施应完整。

b.高压设备接线应完整,临时线应拆除,外壳应处于关闭状态。

c.高压设备进线处应处于封闭状态。

d.配电屏前后绝缘垫应铺设完整。

e.配电屏后隔离室的门应关上,如无门应使用不低于1.5m的栅拦。

f.高压设备隔离室的门应加锁。

g.高压电缆应按要求做好警示标识。

②高压变压器送电操作顺序应先送电源侧后送负载侧,断电操作顺序应先断负载侧后断电源侧,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进行断送电操作。

③高压设备隔离室门应加锁,进出高压室应随手将门关锁好。

④检修或巡视高压设备时应远离带电体。10kv以下作业人员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为0.7m。

⑤一次回路有人工作期间严禁向二次回路供电或进行耐压试验。

5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10篇 机电设备管理电气安全技术措施

一、机电设备管理

1、井下机电设备应符合完好标准。

2、电气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电气设备防爆率必须达到100%。

3、井下变电峒室必须设在进风流中,机电峒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0。

4、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5、额定功率为40kw及以上的低压电气控制设备,应使用真空接触器。

6、供电线路必须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工作面的煤电钻必须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7、井下变电所应设经过培训合格的值班人员值班。

8、井下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在作业巷道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以下时,方可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9、普通型携带式电气设备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由瓦斯检查员实时检测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

10、所有开关的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必须闭锁,并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11、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明应显标出其额定电压值。

12、检修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是专职电钳工,其他人员不得操作。

13、操作高压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电工绝缘靴子或站在绝缘台上。

14、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带动机器外露的传动设备都必须加装防护罩或遮栅,防止碰触危险。

15、机电设备的操作必须按《机电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16、机电设备的检修必须按设备的检修周期要求进行。

17、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前部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

18、工作面倾角在15度以上时,采煤机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19、更换截齿和滚筒上下3m内有人工作时,必须护顶,切断电源,打开采煤机隔离开关和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20、刮板输送机严禁乘人。用刮板输送机运料时,必须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21、刮板输送机、皮带输送机的液力偶合器,必须按所传递的功率大小,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并经常检查有无漏失。易熔合金必须符合标准,并专人检查,严禁用不符合标准的物品代替。

22、工作面输送机头与顺槽输送机搭接合理,底链不拉回头煤。

23、顺槽胶带输送机机架平稳,胶带不跑偏。

24、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30mpa,乳化液浓度不低于3~5%,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有现场检查。

25、电缆悬挂、管子铺设符合规定,开关要上架,煤电钻电缆要盘好。

26、供水管理:

(1)、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九条第四个规定和第一百五十二条有关规定。

(2)、巷道供水管路不得有多通、羊角出现。

(3)、供水管路悬挂与巷道平直和电缆两帮分开,因为条件不允许方可悬挂在电缆下方,距离不小于300以上。

(4)、管路不应有跑、冒、滴、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采煤机、泵站的水质要经过过滤,中硬以下,最好是软水,即ph值为7捉左右,水中无机械杂物和悬物。

二、电气安全技术措施

1、过流保护:必须按《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执行,实际供电中各开关的整定值按供电设计中提出的整定,如有变化必须及时整定。

2、漏电保护:

1)、执行《煤矿井下漏电继电器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机电队每天设专人对变压器漏电保护进行本身模拟试验,确保漏电继电器既不拒动也不误动,禁止漏电继电器甩掉和假投,每月必须在瓦检员的配合下做漏电继电器远方漏电模拟试验,确保漏电继电器灵敏可靠,每次的检查实验必须有专门的记录。

2)、1140v、660v、127v电压等级的漏电继电器单相漏电整定值必须大于等于22千欧、11千欧、3.5千欧。

3)、漏电继电器的试验用的接地极与接地导线和局部接地极与接地导线的金属裸露点的直线距离必须大于5米,试验用的接地棒与局部接地棒相同,设在水沟内或巷道潮湿处,在潮湿处时一定要埋好,试验用的连接导线用铜材质的至少为10平方毫米。

4)、煤电钻及照明必须坚持使用煤电钻综保和照明综保,必须坚持使用保护插件,禁止甩掉不用,确保可靠投用,接地装置的使用与要求和变压器的相同,煤电钻综保要求每班有专职电钳工进行实验检查,照明综保要求每天有专职电钳工进行实验检查,检查实验必须有专门的记录。

3、井下接地保护:

1)、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都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2)、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姆,每一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接地芯线电阻值都不得超过1欧姆.

4)、所有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接地线)都应和井下主接极构成一个总接地网。

5)、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峒室、每个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每个低压配电点、连接动力电缆的每个接线盒。

6)、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设在水沟内的局部接地极有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

7)、设在其它地点的接地极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米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 mm的透眼,并垂直埋在地下。

8)、连接辅助接地极的极的接地导线及连接电气设备外壳的接地导线和高压接线盒两头的接地导线用镀锌钢绞线,截面积不小于50mm2,,铜线不小于25 mm2 。

9)、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检测接地线回路外,不得兼作其它用途。

第11篇 电气安装的安全管理措施

1、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和《安规》,落实工程施工的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2、 开工前召集所有施工班人员召开班前会,熟识设计图纸和设备更动报告中的内容,施工工艺要求,明确各人的工作任务,交待清楚危险点及防范措施;施工过程中做到按图施工,施工负责人在每天工作完成前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初步验收;

3、 进入运行中的电房进行操作前必须做好防触电、防误操作及防外力损坏运行中电气设备的措施。

4、 在线路上进行停送电操作或施工前,必须核对线路名称、杆号位置和线路开关状态与图纸是否相符。禁止盲目施工和操作;

5、 高处作业,应正确安装或使用脚手架、梯子和双保险安全带,防高空坠落;

6、 高处作业时应系固杆上的所有物件,防止物件坠落伤及地面的工作人员;

7、 进行电缆头安装工作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工作,工作地点要设置灭火器材,防止火灾发生。

8、 严禁采用“突然剪线”的方式进行高压架空线路的拆除。

9、 高压架空线路施工前必须做好防倒杆的措施,上杆前必须确认杆基是牢固的,在适合的位置装置临时拉线。

10、 工程所使用的所有材料机器械必须认真检查,对材料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机器有破损的立即更换。

11、 严格按设计资料进行施工。

12、 对于高、低压架空线路施工,线路的弧垂必须满足设计和运行规范的要求;各线路终端应按要求装设足够的拉盘和拉线。

13、 完工前应仔细核对线路相序。

14、 在施工现场装设安全围栏,禁止非工作人员和非施工车辆进入。

15、 施工现场在夜间必须装设警示灯和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16、 在繁华地段施工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17、 在施工现场内放置足够的合格的消防器材。动火作业应执行动火票制度。

18、 电气试验工作进行时,工作范围内其他工作应暂停,无关人员应撤离,并挂上‘高压试验,危险勿近’标示牌;户外缆头处应解开刀闸引下线,并在线耳处套上绝缘管。

19、 吊物件时,应适当地选择钢丝绳的规格,并检查钢丝绳有否折角和吊点是否适且;吊臂下禁止站人;起吊全过程设专责人指挥;

20、 汽车运输物件时,一定要绑紧扎牢,用花兰及纲丝绳和绳索固定好,防货物倾斜,严禁人货混截, 长度允许超出车尾部份的设备必须挂有危险标志的危险带作警示,跟车人员应提醒司机注意行车安全;

21、 用接地电阻摇表摇试地网接地电阻值,不能大于4欧母;

22、 完工前须确认施工现场中非运行中的设备没有留下杂物;

23、 在工作完成后须确保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安全设施已拆除,并检查接地线有否漏拆、所有施工人员已撤出施工现场;

24、 经当值调度员许可后方可开始和结束工作票;

25、 对电力电缆进行停电操作后装接接地线前应对其充分放电。

26、 电缆头的制作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对热收缩管进行加热的过程中应防止出现过火现象。

27、 在运行中的电房内进行电气设备安装前,应先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围蔽,防止施工过程中人员带电间隔和工器具触碰带电设备。

28、 使用气焊进行切割作业时应注意乙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正确使用气焊枪,防止回火现象;

29、 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并有安全漏电保护开关。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30、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31、 电缆进行斩断作业前应对电缆进行辨别,确认无误后使用有良好接地的工具进行操作。

32、 电缆坑内敷设电缆前应认真了解坑内导引电缆和运行中的电缆走向和摆设方式,在确认无阻碍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严禁盲目施工。

33、 停电操作前现场核对设备更动报告中更动前的内容与现场是否相符,如有差别禁止进行任何电气操作任务。

34、 在停电操作过程中严肃工作票复诵制度,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作间断制度。

35、 进行架空线路架设前必须因应施工现场的情况考虑是否需要架设临时棚架,以防止放线和紧线期间因导线松脱造成导线高空坠落事故;

36、 由于电气调试作业需对被试设备或线路进行充电,因此作业前必须对整个调试现场进行围蔽,并在各关键位置派专人看护。

第12篇 加气站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安全用电规定

(1)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电气装置应符合电气整体防爆要求。

(2)电器、线路保持完好无损,电器连接处采用专用接线头,紧密牢固。

(3)加气机内部及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器每天进行检查,发现密封性能不良或损坏的立即修复或更换。

(4)加气站内禁止乱接、乱拉临时用电线路,因检修作业需要设置临时用电线路时,需办理《临时用电申请》。

(5)临时用电线路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0天,如确需延长使用时间,应报电气管理部门审批。

(6)临时用电线路应在规定日期内拆除。

(7)加气站办公室、休息间等场所不得使用明火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2、防雷(静电)管理规定

(1)配电控制柜、储罐、泵撬、加气机及加气顶棚等要做防雷、接地处理。

(2)控制室内控制柜必须装有浪涌保护器。

(3)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易燃易爆区域每半年检测一次。

(4)每月定期检查售气机、加气枪导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并建立专门档案,以备查验。

第13篇 电气试验区安全管理规定

1.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进出电控试验区须随手关门(或挡好入口安全遮拦),工作完毕后应将电控试验区门锁好(或挡好入口遮拦),防止外人误入而发生危险。严禁擅自开启配电柜门及跨越安全遮拦,严禁单人在电气试验区内进行工作。

2.电气设备试验区内配置的安全、操作用具及灭火器材执行定置摆放,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和擅自改变存放位置。

3.试验人员进入电气试验区内进行工作(或工作完毕离开)时,须持有《电气设备试验区生产停送电命令票》,待办理好工作许可(或工作终结)手续后,方可进入或离开。

4.试验人员工作中进出电气设备试验区须随手关门(或挡好入口安全遮拦),在试验区内须走安全通道并严格执行电气试验区各种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电气试验区前应检查和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进入试验区其它工位。

5.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装设接地线)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安全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6.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装设接地线)前,工作人员应与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及以下(13.8)

安全距离(m)

0.70

7.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及以下(13.8)

安全距离(m)

0.35

8.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虽大于第7条规定,但小于第6条规定,同时又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拦措施的设备,应采取停电措施。

9.外来及外单位人员进入电气试验区须有公司领导批准,并由安全用电管理人员陪同,须走安全通道并严格遵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10.试验人员在试验工作中,突遇电气设备事故或故障应在采取本岗位应急处置安全措施后,及时撤离现场至安全地带,并配合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进行应急处置,但不得进入事故或故障现场。

11.安全用电管理人员正在进行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时,严禁试验人员或无关人员进入。

12.电气试验区内不准睡觉、开会、休息和堆放与工作无关的东西或做其它事情。

第14篇 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近年来,随着石化工业的发展以及国家原油战略储备库项目的实施,油罐的大型化将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 10万m的储罐已经屡见不鲜。油库火灾、事爆炸故已成为石油化工行业的主要危害。油库中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防爆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下降,甚至使防爆性能丧失。一旦发生故障,产生火花、电弧或其他热效应,极易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下面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比较具代表性的石油化工生产企业为例,具体探讨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

一、电气设备选型不对,防爆等级低,不适合油库使用。油库各危险场所应选择相应防爆级别的防爆电气设备,最低为“dliat3”型(据gb50058- 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但是,目前油库还有使用煤矿用的“kb ”型防爆电气设备,有的甚至还使用普通非防爆电气设备,有的油库虽然选用了防爆等级较高的“dlibt4 型电气设备,但由于整体防爆性处理欠完善,每一个危险场所总有一 两种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不够,或者安装工艺不符合防爆要求,使整个场所仍然具有危险性。

二、危险场所的建筑物结构 。平面布局不合理,使部分非防爆电气设备工作在危险场所。例如:泵房动力配电阃与装车栈桥距离小(应大于1 5m,《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 84)、与泵房的隔墙不密封、门窗位置不当等,使动力配电间成为爆炸危险场所。有的轻油洞库设置配电间而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所有这些,都增加了油库的不安全因素。

三、安装不合格 ,使用维修不当,损坏严重。由于缺乏防爆知识、对防爆电气设备使用维修不当,造成大量防爆电气设备损坏。例如:当电机轴承发热,使用人员不去寻找发热原因,从根本上排除故障,而是用冷水冷却,结果使电机进水,端盖严重锈蚀;没有建立健全的维护保养制度,电机安装后没有维护检查,平时只是进行表面除尘,使一部分电机的防爆面严重锈蚀;库存的防爆电气设备没有保养,有的电机由于润滑油变质而使轴承生锈,电机转不动;有的不按规定修理防爆电气设备,结果在修理时将设备损坏。

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油库防爆电气设备事关油库的安全大计,一次小小的疏忽很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对于油库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严格进行安全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防止油库爆炸事故的发生。

一、合理选择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具体场所的危险等级及工作环境,选择合适的防爆电气设备类型。同时根据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选用参数相匹配的设备,既要避免大马拉小车造成资源浪费,也要避免容量过小引起发热烧毁设备等恶性事故。在选择购买防爆电气设备时,还应注意防爆电气设备的质量问题。个别商家为了谋利,其产品的各项参数并未全部达到规定要求,甚至市场还出现了铭牌上无防爆合格证号、无生产厂家以及假冒其他厂家的伪劣产品。因此,在购买时应选择正规厂家以及信誉好的厂家的产品。

二、严格按油库防爆电气设备规程操作。严格按规程操作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基础。油库收、储、发油场所众多,防爆电气设备很多。由于结构、工作原理、用途及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各不相同,每l台设备的操作方法也不尽相同,但它们的操作都具有一定的规律。如果操作人员不掌握这些规律,盲目操作,会使防爆电气设备在非正常条件下运行,易引发事故。因此,油库针对每台防爆电气设备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程,并要求操作人员工作时严格按规程操作。为保证操作人员能够严格按规程操作,油库业务部门要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宣传教育关。通过开展安全规程知识竞赛、操作技能比武、安全月等活动进行宣传教育,使操作人员充分认识严格按规程操作的重要性;二是把好考核关。通过业务考核及相关的奖惩措施,促使操作员不断学习,提高专业技能;三是把好检查关。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现象,促使其严格按规程操作。

三、提高油库防爆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素质。采取措施提高操作人员素质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操作员在上岗前一定要经过严格的专业技能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通过培训,使操作人员牢记电气设备操作规程,熟悉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掌握电气设备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方法。除此之外,操作人员应通过自身努力,不断积累设备的运行经验,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中逐渐培养“望、闻、听、记” 能力。望,即能够通过观察设备震动、温度及各项参数变化判断设备运行是否正常;闻,即能够闻气味判断设备是否发生故障;听,即能够通过听设备运转时发出的声音判断设备是否正常;记,即记录设备运转情况、故障情况、保养及维修情况等,并将其定期归档,留做以后参考。通过这些能力的培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另外,还要在思想上加以重视,杜绝设备运行中的不安全隐患。

四、定期维护保养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手段。受到防爆电气设备制造工艺、使用年限、使用环境和条件等内在、外在因素的影响,在使用过程中,防爆电气设备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部件磨损、老化、电气绝缘变差、防爆性能降低等现象。为了使防爆电气设备保持良好的电气性能及保证各种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证油库的安全,油库对防爆电气设备要按规定检修和维护保养。设备检修分为二种:一是故障检修,寻找并修复故障部位,这是有针对性的,也是必须的;二是定期检修,即对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的检查修复,目的是在设备发生故障前发现设备缺陷,及时进行修复。设备检修应该在设备正常运行达到检修周期时进行,不能等设备出现故障后才进行检修。因为那样的话,设备势必已经带病运行了一段时间,这对于设备的磨损程度是比较严重的,还加速了其他损坏。设备维护保养可随时进行。每次关机后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擦拭或吹扫,使设备保持清洁。每次运行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外壳有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变形,各部件是否齐全,保护装置是否完整。

五、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良好的工作环境是设备安全运行的保证。防爆电气设备工作在易燃、易爆场所中,对周围环境的要求非常严格。工作环境的好坏对防爆电气设备能否安全运行影响很大。良好的工作环境能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但如果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太差,会导致设备防爆性能下降,甚至丧失。例如:如果环境中湿度太大,容易造成设备金属部件锈蚀,绝缘性能迅速下降,会降低防爆性能;如果环境温度太高或太低,会引起机构比较剧烈的热胀冷缩变化,也会降低设备的防爆性能;如果环境中灰尘密度较大,则容易在设备的内、外部堆积,也会降低设备的防爆性能。因此,需要采取增高设备离地距离或局部降湿、局部降温或升温、加防尘罩等措施,使环境满足设备使用和保管的要求,使防爆电气设备安全地运行。

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检和维护,防范爆炸事故发生。

第15篇 移动式与手持式电气用具安全管理细则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确保生产和人身安全,对在用移动式、手持式电气用具(以下简称器具)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制度适用于大连东方昆仑不锈钢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辖区域器具的采购、保管、检查、使用、维修和报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3在生产中使用,又无固定使用场所的,使用软电线(软电缆)及利用插头接通电源的各种移动式、手持式电气用具均遵守本制度。

1.4器具按触电保护方式分为三类

1.4.1ⅰ类器具(普通绝缘器具)为额定电压42伏以上;

1.4.2ⅱ类器具(双重绝缘器具)为额定电压42伏以上;

1.4.3ⅲ类器具(安全额定电压器具)为额定电压42伏以下。

2、职责和流程

2.1使用部门应尽可能选用ⅱ类器具和ⅲ类器具。

2.2采购人员应按使用部门要求的器具类别进行采购,新购器具应具有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2.3器具应存放在空气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物品的场所进行保管。

2.4器具使用部门应指定电气专业人员管理,设立器具管理技术档案(按在用器具种类制定),档案内容应记载器具名称、采购时间、采购部门(人)、保管人、使用部门(人)、检修时间、检修单位、检修内容、日常点检情况等,以便及时发现隐患。

2.5经检验合格的器具应粘贴“安全使用证”(由使用部门统一印制),其内容应有本次检验日期、下次检验日期、检验部门(人)。

2.6当器具保管人出借器具前,应确认“安全使用证”完好,并在有效使用期内,否则不得将器具出借。

2.7ⅰ类器具(普通绝缘工具)应配置漏电保护装置。

2.8检查

2.8.1新购器具投入使用前,生产部应按该产品的出厂要求进行验收。

2.8.2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对器具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整改。

2.8.3严禁使用报废器具。

2.8.4器具检查主要内容

2.8.4.1安全使用证应粘贴完好;

2.8.4.2外壳、手柄不应裂缝和破损;

2.8.4.3ⅰ类器具接地可靠,外壳不应带电;

2.8.4.4软电源线及插头(座)应符合国家规定,并完好无损;带电零部件不应外露;

2.8.4.5开关应正常、灵活、无缺陷;

2.8.4.6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动作电流符合要求;

2.8.4.7机械防护装置(罩、盖等)是应完好,砂轮无破损声;

2.8.4.8电源开关箱、接线板上的熔丝应符合要求,电焊机焊钳绝缘良好;

2.8.4.9空载运行时,检查器具传动部分转动应灵活,火花不应超过规定。

2.8.5生产部应对器具至少1次/1季度全面检查,霉雨季节必须加强检查,维修、拆装后应详细检查,检查项目2.8.4.1-2.8.4.9,还应增加:

2.8.5.1测量绝缘电阻值(略);

2.8.5.2耐压试验维持时间为1分钟;

2.8.5.3器具接地系统的接触电阻值不能超过0.1ω;

2.8.5.4测定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

2.8.6每次定期检查后,安全管理人员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2.8.7检查人员定期检查后,应在器具上换贴新的安全使用证。

2.9使用

2.9.1使用场所的保护接地电阻值必须小于4ω。

2.9.2ⅰ类器具除接地或接零保护外,使用时应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应戴绝缘手套。

2.9.3器具的电源插头(座)应符合gb1002~80(单相)和gb1003~80(三相)的要求。行灯变压器、隔离变压器的初次级插头(座)应有明显区别。

2.9.4器具软电缆(线)上的插头不得随意拆除或调换。

2.9.5三眼或四眼插座的接地端子,应单独用1根导线接至接地线(采用保护接地的用户),或单独用1根导线接至中性线(采用保护接零的用户),不得在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端子与中性线端子连接。

2.9.6器具的软电缆(线)中间严禁有接头。

2.9.7在露天、雨雪场所、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狭窄场所,应使用ⅲ类器具,如无ⅲ类器而使用ⅰ类、ⅱ类器具时,应装置额定动作电流小于15毫安的漏电保护器,或使用隔离变压器;并将隔离变压器和电源连接器等控制器具放在容器外面,同时应有监护人。

2.9.8器具在特殊场合(如湿热环境、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时,应符合相应的防水、防爆、防腐蚀等安全技术要求。

2.9.9器具在使用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

2.9.9.1器具外壳有麻电感;

2.9.9.2传动部件被卡住,转速急速下降或突然停转;

2.9.9.3发现异常声响、异味或升温过高烫手;

2.9.9.4电刷下产生环火花超过二级;

2.9.9.5发现剧烈振动,机壳温度升高,转速下降。

2.9.10 在临时停电或工间休息前应拔出电源插头、切断电源。

2.9.11在移动器具时,不准事先拉电源线,以免造成电线护套擦破、扎坏或拉脱电源插头等情况。

2.9.12 严禁擅自拆除或更改器具机械防护装置。

2.9.13调换砂轮片时,其额定线速度不得低于器具制造厂的规定,不允许有破壳声。压紧法蓝大小应符合规定,固定螺母应旋紧。使用时,操作者应避开旋转平面。

2.10 维修和报废

2.10.1检修人员接到器具修理单后,应按该器具安全管理者的要求进行修理。

2.10.2 ⅰ类器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单线)、四芯(三相)多股铜芯,且由橡皮或塑料作护套的软电缆(线),其中绿黄相同的双色芯线作为接地或接零线(原规定的黑色芯线在过渡期仍可作接地或接零线)。

2.10.3器具检修后应经过绝缘、耐压、运转等性能试验,并将试验结果记录在修理单上签字确认。

2.10.4委托专业单位检修器具的,应附有修理合格证。

2.10.5无法修复的器具,由保管人员填写报废申请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请公司领导批准报废销帐。

第16篇 煤矿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煤矿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是整个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完善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系统是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的保障之一,对避免和减少煤矿井下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 做好煤矿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目的和内容

做好煤矿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有二:一是保障电气设备正常、可靠运行;二是避免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发生。电气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贯穿于从选型、采购、入库检验、安装调试、使用、检修、事故调查、处理等生产全过程。该系统由“软件”和“硬件”及“人”三部分组成。“软件”是指《煤矿安全规程》等技术法规,各类设备管理,安全用电检修等规章制度。“硬件”是指:①能对电气设备入矿进行安全、性能等综合检验的仪器、仪表;②安装、维修电气装备时使用的各类保安工具;③为避免事故而设置的各类保护器具。“人”是系统工程中最主要的因素,因为系统中的“软件”和“硬件”都要靠人来掌握和使用,一般情况下,人为因素是安全管理系统失败、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为了加强煤矿电气设备安全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状态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1 避免发生触电伤亡事故

触电包括与正常带电部分接触触电,与漏电部分接触触电(这些漏电部分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应带电的)和没有直接与电气设备接触触电等。触电可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电击指电流通过人体内部器官损坏,导致残废或死亡。电伤指电弧对人体表面造成烧伤。

为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在电气设备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过程中,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电。防止触电的主要措施有:

⑴使人体不能接触或接近带电体,如采取栅栏门隔离、设置闭锁机构等;

⑵设置保护接地;

⑶在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中,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⑷采用较低的电压等级;

⑸维修时使用保安工具。

1.2 避免发生电网漏电故障

漏电可分为集中性漏电和分散性漏电两种。前者指电网某一处发生漏电;后者指某条线路的整体绝缘水平降到安全值以下。漏电易造成人身触电伤亡,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引起火灾等重大事故,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预防措施主要有:

⑴避免电缆、电气设备浸泡于水,防止挤、刺而使电缆损坏;

⑵导线连接要牢固、无毛刺;

⑶不增加额外部件;

⑷设置保护接地;

⑸对于电网的对地电容电流进行补偿;

⑹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3 避免电网过流故障

所谓的过流是指电气设备的实际电流大于额定的电流值。过流会使电气设备绝缘老化,降低使用寿命,造成电气设备烧毁,引发电气火灾,引爆瓦斯、煤尘。

预防措施主要依靠日常检修和巡回检查。

1.4 避免电气设备失爆

在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中,由于电火花等电气设备失爆引起的瓦斯和煤尘事故占有较大比例。为了满足煤矿井下需要,国家制定了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各种类型防爆设备的防爆措施不同,必须依据国家标准gb3836执行,保证各类防爆措施有效。

1.5 避免矿井监控系统失控

矿井监控系统是煤矿高产、高效、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环境安全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控有关气体(ch4,co2,o2,sh2等)浓度、风速、负压、湿度、温度等数据及风门、风窗主要设备开停状态,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及风--电闭锁控制等。

安全监控系统是技术含量较高的机电设备,也是机电安全管理的一个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电气管理组【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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