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油料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储油罐动转前后必须全面计量,发现液面变化和水高变化异常,要立即查明原因,加强临测,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每日必须巡视储油管线、法兰等其他储油罐附件作业中的状况。
3、每日油料管理员应做发油油罐动转后计量和非动转罐库存计量,并按油品规格及罐号及时做帐,于当日9点前上报仓储部。
4、每日核对代储量、客存量、帐面库存,填制加油机走码记录,并由加油员、油料管理员双方签字确认。
5、每月财务结帐时与业务、财务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6、做好每月一次的库存盘点和报表工作,并写出盈亏分析原因。
第2篇 油料库、有机溶剂库安全管理规定
1.库房重地,未经领导及管理人员许可不得人内,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2.库区内禁止吸烟.周围30米以内禁止使用明火,库内应保持通风良好。
3.库房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带入库内。
4.必须配备充分完好适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的地方,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发生火警时,应立即报告,并充分使用消防器材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5.库内一切电器没备应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夜间停电应用手电筒,不准用明火灯。
6.启闭容器时应戴口罩,站在上风,避开挥发气体,禁止使用黑色金属或石头等发火花的工具。
7.库内不得同时混放性质相抵触的易燃爆炸物品及其它物品,应规定存放数量,并按规定数量储存。库内要保持通风,严禁将排风窗(口)堵塞。
8.禁止使用渗漏及封闭不严的罐和桶储存油料、溶济。
9.严禁在库房内开会、休息。收发物品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
10.库内应建立严格的检查、巡视制度和领取制度。电器、报警系统应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11.下班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检查库内是否安全可靠。如有问题,应解决后,方可离开。
第3篇 油料库有机溶剂库安全管理规定
1.库房重地,未经领导及管理人员许可不得人内,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2.库区内禁止吸烟.周围30米以内禁止使用明火,库内应保持通风良好。
3.库房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带入库内。
4.必须配备充分完好适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的地方,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发生火警时,应立即报告,并充分使用消防器材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5.库内一切电器没备应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夜间停电应用手电筒,不准用明火灯。
6.启闭容器时应戴口罩,站在上风,避开挥发气体,禁止使用黑色金属或石头等发火花的工具。
7.库内不得同时混放性质相抵触的易燃爆炸物品及其它物品,应规定存放数量,并按规定数量储存。库内要保持通风,严禁将排风窗(口)堵塞。
8.禁止使用渗漏及封闭不严的罐和桶储存油料、溶济。
9.严禁在库房内开会、休息。收发物品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
10.库内应建立严格的检查、巡视制度和领取制度。电器、报警系统应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11.下班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检查库内是否安全可靠。如有问题,应解决后,方可离开。
第4篇 油料仓库安全保卫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油料仓库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体系及职责
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小组,由第一责任人(单位分管供应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供应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仓库保管员)组成,全面负责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其职责分别是:
1、安全员是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和安全保卫措施的实施者和落实者;
2、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二、油料仓库的安全保卫操作规程:
1、非本库人员禁止入内,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仓库保管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2、库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穿带钉子的鞋,入内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库内不准使用硬质金属工具。
3、因工作需要动火时,必须到公司综合事务部办理审批手续,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照明灯具及电器设施应达到防爆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措施,定期检测,确保状态良好。
5、仓库周围杜绝堆放可燃易燃物品,桶装汽油、煤油等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
6、本部位配置 kg干粉灭火器 具,放置在仓库保管员要做到每周进行一次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状态。仓库保管员必须熟悉掌握“三懂、三会”的内容(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及自救逃生的常识和方法,公司综合事务部要做好“三懂、三会”的培训工作。
三、本部位安全保卫检查
仓库保管员每天检查一次、直接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第一责任人每月检查一次、公司综合事务部该业务管理人员要每半月检查一次,并有记录。
检查内容:
1、查仓库及其周边的防火情况,严禁一切烟火;
2、查仓库周围有无危及油库安全的作业;
3、查仓库门窗和安全防范设施有无损坏;
4、查消防器材完好情况;
5、查仓库警示标识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仓库保管员要坚持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重大问题立即向主管领导和公司综合事务部(电话:****)报告,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6、查安全保卫责任体系运行情况,查各类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
四、考核
1、因不执行本办法或玩忽职守,造成企业和职工个人财产损失在500元以下的,由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安全员及其他责任人按所负责任划分全额赔偿;500元以上超出部分按20%的比例赔偿,赔偿总额不超过5000元。
2、在仓库内违章吸烟的给予违章人经济处罚200元。
3、仓库保管员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考核其100元。
4、违反本办法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公司仍追究内部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