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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施工安全管理【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0

加油站施工安全管理

第1篇 加油站施工安全管理

加油站施工期间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但建设方必须密切配合,督促检查。对于影响工程质量、影响工程安全的现象,建设方必须加以制止。应当认识到工程建设的不安全会给工程本身带来难以估计的不良影响;会给将来加油站的安全经营带来事故隐患。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就是在现场施工过程中采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知识,防止危险、事故、损失进行安全目标要求的管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三个方面。

施工安全贯穿于现场的生产和生活的所有时间,从始至终的全过程。施工过程的每时每刻都可能会产生不安全因素,危及安全。施工安全贯穿于施工的每一项施工工艺、每一项分项作业、每一个工种、每一位成员的生产活动,涉及全方位所有空间。在施工现场的每一项与生产有关的活动都可能会产生不安全因素,因此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穿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原则要求

施工现场的工地围挡、道路施工、临时用电线路装置、排水、供水设施、工棚、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各类施工设备设施,安全宣传图牌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设施和使用,均要在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要求加强控制,做到合理有序,便利施工。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指示,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目标明确、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保障现场施工安全。

(2)建立和完善本工地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汇集本工地有关施工生产的各种施工安全要求。

(3)宣传和组织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认识,促使职工掌握生产技术知识,遵章守纪。

(4)努力运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知识、技术、方法,对工地的安全目标的实现进行控制。

(5)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并报上级汇报。

3.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和实施

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法”、“建筑法”等安全生产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责任必须具体细化。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检查和监督,并将实施情况同责任制的奖惩考核挂钩,从而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作用的发挥,保证生产施工的安全。

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和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的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有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在开工前编制,经过上级部门审批,保证各种安全实施的落实。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更改等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及时相应补充完善,并做好审批手续。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必须依据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场地环境、气候等主客观条件和安全法规、标准。每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都应按下列要求做到有针对性。

(1)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可能造成施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2)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如立体交叉作业、滑模、网架整体提升吊装、大模板施工等,可能给施工带来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3)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给施工人员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从安全保险装置等方面采取技术措施加以防范。

(4)针对施工中有毒、易爆、易燃等作业及周围环境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力求细致全面、具体。

5.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通过检查预知危险、清除危险,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率降到低于允许范围;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领导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可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了解安全生产状态,为分析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据。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查事故处理。

二、施工现场人员和行为的安全基本要求

1. 施工现场人员安全要求

按照“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所伤害),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现场安全。

施工现场上岗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1)能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能正确使用工种、岗位所涉及的工具和设备。

(3)能对工具、设备、环境以及劳动用品穿戴情况进行自查。

(4)能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设备。

(5)能掌握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以及机械、电气等常见事故伤害的一般技术措施。

(6)能应付常见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

2.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六项”安全纪律如下: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集中思想,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戴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6)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项操作要求

(1)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盲目操作。

(2)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3)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5)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6)脚手、吊蓝、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8)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9)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经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10)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 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4,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要求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准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人”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 二必须、 三定、 四不准”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

(7)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8)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9)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10)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将头、手、身伸人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

6.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7)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8)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第2篇 加油站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加油站施工作业的安全,在加油站安全施工规定基础上,重申和补充一下规定,必须认真执行,具体如下:

1、在施工现场动火之前必须到中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项目组办公室安全管理一组办理动火作业证。

2、在加油站内动火之前应由主管安全负责人到现场用测爆仪检测油气浓度,在动火点半径18米的范围内均应做油气浓度检测。

3、在加油站区内划出动火作业区,动火作业区应选在油罐区、加油机、排气管不低于18.5-25米处。

4、管道预制应在动火作业区内,在现场焊接应设定固定动火点,固定动火点的要求:

1)油罐区内固定动火点不应多于2处。

2)加油区内固定动火点应干管与支管连接处为1处,主干管现场动火点为2-3处(有凝液罐的加油站应在加油区内增加2处固定动火点)。

5、所有在加油站内动火作业的必须用防火板围住动火点(挡火板可用围挡板),挡火板底部两侧需用细沙或细土埋实阻止油气和电焊火花通过。

6、施工动火部位措施:

1)加油区动火之前应把加油家拆除移到安全位置,并用盲板将油管线盲死。

2)油罐区动火之前应将油罐人孔盖搬走以后用临时盖(可采用大芯板上粘贴耐油胶板)将油罐人孔封死,同时在油罐人孔法兰水线处涂抹黄油密封。

3)外移到动火区动火点部件,动火前要对其进行清洗,合格后方可动火。

4)透气管部位动火之前把人孔井内法兰一端用盲板封死,拆除透气帽后把透气管内用清水注满,柴油透气管也应断开注水,预防有关产生火花,用钢锯把汽油透气管锯掉,锯时用水冷却或在锯条上涂抹机油,焊接时应把焊机地线和焊接部位距离尽量缩短;为保证通气管与油罐彻底断开,应该用电阻摇表测试通气管接地电阻,通过数据分析加以确认。

7、施工动火期间,必须有专人监护,配备完好灭火器材,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

8、施工现场,临时动火、用电,必须由具备资质人员进行作业,并按照规定,办理临时动火、用电作业票。动火结束后,立即将现场清理干净。

9、进一步明确,施工加油站站长是该站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管,行使监督职能,发现违章,有权下达停止动火和临时用电的指令。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二0一三年八月

第3篇 加油站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节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施工进场前须办理的手续u

1)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2)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协议》;3.)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制定施工方案,对施工中可能影响和产生发生的不安全因素采取预防措施;

5)对施工中可能产生的火花与油品的易燃、易爆危险特性的矛盾,要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护人员。

施工作业相关许可证:u

1)时动火审批报告、临时动火许可证;2)临时用电许可证;3.)空破土作业许可证;

4)高作业许可证;

5)进设备(轻罐)作业许可证。

加油站在改造、维修、用电等需要动火时,应办理动火手续。

u施工现场安全监护内容

1)施工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危险作业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查机械设备安全状况;2)检查施工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3.)查现场安全监护人员情况;

4)查施工操作行为,不得鲁莽施工;

5)施工人员无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设施,不得操作。

6)施工人员未经施工安全教育,不准施工操作;

7)特殊工种人员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准操作;

8)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9)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第二节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一)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二)用火级别的确定

1、一级动火:凡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在加油站,下列

地点动火为一级动火,比如储油罐区、加油区、卸油区;2、二级动火:罐区、泵房、装卸作业区等的非防爆区域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

在加油(气)站,下列地点动火为二级动火,即从易燃、易爆区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的容器、管线,经吹扫处理和检测合格者;

以及生产设施、罐区的非防爆场所、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3、三级动火:在加油站内除了

一、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三级动火;

以及油站内的油罐、管线已清洗并注满清水后的动火作业。

(三)用火管理制度:

1、加油站内应控制动火作业,必须动火时应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加油站《动火审批报告书》,书面报告市公司安全储运部,经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安全措施后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后才许施工;2、坚持“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审批的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没有防火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3、示动火的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动火作业的原因、地点、时间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动火的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需加油站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制定出防火措施,填写加油站《动火审批报告书》,书面报告安全储运部和主管经理共同审批签字后方可动火;2、二级动火,由安全储运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3、三级动火,由片区零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

(五)用火的基本原则: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储油罐及输油管线),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孔盖,通风换气,并经检测分析合格,方可动火;2、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

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在安全地方动火;

节假日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动火,一律禁止;

对节假日中必须的用火,按特殊用火处理;3、一张动火票只限一处;

除批准的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

凡没有经过批准的动火作业,应视为违章;

4、没有落实防火措施及指定动火作业责任人的,一律不准动火作业;

对于电焊、气焊、气割作业者,必须具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资格,不得无证操作;

5、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六)用火安全措施:

1、将需要的动火设备,如油罐、输油管线等残留的油品等可燃物彻底清理干净,并有足够时间进行蒸气吹扫和水洗,达到动火条件;2、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加盲板盖;3、油罐、容器动火,应做爆炸浓度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前在容器外边进行明火试验,工作时容器外应有专人监护;

4、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米)的下水井、水封井、隔油池、地漏、地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并予以封闭;

5、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火;

6、高处动火(3米)以上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风力较大时,视情况而定,大于五级时禁止动火;

7、动火现场配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铁锹、灭火毯等消防设施,并摆布在合适位置;

8、动火开始前和动火结束后,均应认真检查条件是否变化,不得留有余火和隐患。

(七)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1、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3、监护人职责是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4、监护人要佩带明显标志,不得私自离开现场;

5、监护人权限:对用火部位与动火票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制止用火;

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用火;

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可以收回动火票,并报上级领导。

第三节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一)报批程序:

1、加油站按照油站整改和施工作业需要,确定需要临时用电;2、根据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填写临时用电申请报告,向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提出申请;3、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核查作业内容,签发临时用电许可证,一旦整改方案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到位,将不批准临时用电;

4、领取临时用电许可证,加油站经理(站长)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方可临时用电作业。

(二)作业安全要求:

1、装临时线路的人员需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2、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有措施;3、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

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6、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

7、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要有防雨措施;

8、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场所或塔、罐等金属设备内,不得超过12伏;

9、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件一致。

第四节破土作业安全

(一)破土作业报批程序:(破土作业的危险等级划分,参照临时动火作业的危险等级划分执行)

1、一级(重大)破土作业,由加油站会同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填写《破土作业许可证》,向安全部门申报,公司安全经理审批;2、

二、三级破土作业,由加油站会同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填写《破土作业许可证》,向安全部门申报,由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破土作业安全要求:

1、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2、电信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3、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措施已落实;

4、已按施工方案图完成施工划线;

5、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6、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7、道路施工作业已报告;

交通部门、消防部门、生产调度、安全部门;

8、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a、梯子 b、修坡道

9、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

10、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普通灯 b、防爆灯

11、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节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一)高处作业报批程序:

1、一级高处作业(2米至5米);

二级高处作业(5米以上至15米)不需办理审批手续,但必须落实安全措施,与施工队签定《施工安全协议》;2、三级高处作业(15米以上至30米)和特级高处作业(30米以上),由油站负责人填报《高处作业票》,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公司安全经理签发;3、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为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审批人保存,保存期为1年。

(二)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不适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符合要求、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3、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4、作业人员携带工具袋;

5、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标的烟囱及设备的场所,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6、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场所离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程;

9、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措施;

10、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11、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固定承重板,并站在承重板上;

12、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

13、特级高处作业配备有通讯工具;

其他措施:佩戴:

(1)过滤式呼吸器、

(2)空气式呼吸器。

第六节进入设备(清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入设备(清罐)作业报批程序

1、凡进入设备(清罐)作业,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市公司计量质量部负责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作业许可证,禁止进入设备作业。

2、待领取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后,加油站经理(站长)在对各点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设备(清罐)作业。

3、进入设备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二)清罐作业安全要求

1、油罐清洗作业前,应检测罐内油气浓度;2、罐内油气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的4%时,可认为安全进罐作业浓度;3、进罐人员应装备整套的防护衣服、靴子和手套,以及佩戴合适、质量合格的通风防毒面具,并系好安全绳;

4、如果罐内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40%时,即使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也不宜进罐作业;

5、进罐作业时,通常应分组进罐,每次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6、罐外人孔应设有专人监护,并与罐内作业人员经常保持联络;

7、每次进罐作业前,都应对通风、防毒面具等进行检查和试验、清洗、消毒,并检查风管连接是否可靠;

8、发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人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9、如以上各项措施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在进入设备作业。

有职业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疾病的人不得进罐作业。

第4篇 浅析加油站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现状与对策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革命,hse(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已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与主题。尤其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石油化工行业在面临国内市场严峻挑战的同时,还将面临国际市场更加剧烈的冲击。在中石化、中石油等石油巨头纷纷宣传通过油品质量和服务打造百年老店金字招牌的背后,是国有大型企业对市场的扩张,而伴随着这一扩张行为的,除了租赁、收购等商业行为,更多的是对现有加油站的改建、扩建以及收购土地新建加油站。

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安全出效益”越来越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同行的共识。随着石油巨头对加油站建设规模的不断发展,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不断规范,建筑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也在不断加大,总的安全生产形势有一定好转,但不少地方依然严竣,工伤死亡事故还是频频发生,而且大多数的死亡事故都是发生在普通的操作工人中。事故不但给死者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同时给企业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更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此,在当前严峻的生产经营形势下,通过对加油站施工全过程实行hse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加油站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已成为更好的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加油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现状

随着加油站改造、新建项目的日益增多,建设单位对加油站施工现场的管理日渐重视,先后本着hse管理方针制定了较细、较全面的管理制度,并设计现场监督检查管理的各种表格,旨在通过完善的制度,严格的检查确保加油站施工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但由于施工方管理不完善,加油站人员监管执行力不强,导致“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施工现场在清罐作业、用电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环节,由于个体保护不到位,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监管不到位导致火灾爆炸、触电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件的发生,这些不仅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更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社会形象。预防和消除这些直接作业环节存在的问题,仍然是当前安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剖析加油站施工现场的管理现状,主要存在以下薄弱环节。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虽然取得加油站施工项目的中标单位都是具有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和加油站施工经验的单位,但安全施工观念淡薄。首先表现在为降低用工成本,使用廉价劳动力,基本上是在劳务市场上招聘来的民工,甚至将社会上的“马路游击队”拉进队伍,这部分人安全意识和技能较差,很难实现有效管理。这些人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建筑行业70%以上的事故都是因“三违”造成的。其次表现在施工单位为了赶进度,对施工安全中的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将施工安全放在一边,凭经验施工,作业时存在严重的习惯性违章。

2、岗前系统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在工人上岗前需进行三级教育,但是在实际施工中,存在开工前对施工人员的教育时间短,效果差,岗前安全教育没有真正落实,即使有也多是流于形式,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同时民工的流动性大,往往一个民工同时在几个工地干活,没有相对的稳定,造成管理上的困难。

3、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建筑施工现场物的不安全因素在减少,但人的不安全行为却没有得到有效的监控。在加油站施工项目中,有部分项目被分包转包,以置于管理失控。经过招标过程取得加油站施工项目的单位都是具有合格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单位,但由于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不具备资质的施工者,致使施工作业中的hse管理环节严重处于混乱状态。一是中标的施工单位在分包后只管协调、收费和整理资料,施工有分包单位自行组织,为了抢工期,节约资金,一切从简,分包单位无法为安全施工提供保障。二是施工单位虽然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但不用于指导施工,只为应对管理部门的检查准备,甚至在施工中某些方案已更改,但安全技术措施仍使用原版。三是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不完备,作业人员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凭经验施工,安全管理非常薄弱,即使工地上配备了专职安全员,但有的安全员责任心不强,没有真正履行职责起到巡查纠错的作用。

4、建设单位执行、监管不到位。

当前,不少工程由于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工期,使得本已紧张的工期变得更加紧迫,无形中加重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增加了不少加班时间,特别是大量夜间施工频繁,增加了安全隐患。有的建设单位安全资金不到位,使得必要的安全投入捉襟见肘,安防设施大打折扣,甚至不符合安全规范。虽然hse管理体系中有明确规定,加油站人员需在现场对施工人员的受限空间、动火、动点、高处作业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并明确所需要做的具体工作,但由于某些人员重视程度不够,只管出具相关手续,填制检查所需的相关表格,不做实质性工作,执行力不到位,无法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监管方面,一是由于某些管理人员对安全规范标准掌握不精确,不能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油站所聘请的监理单位对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认识不到位,观念没有转变,不能认真履行安全责任。以上所存在的问题给现场安全管理带来很大压力,也是引发事故的原因之一。

二、相关对策

加强施工安全的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笔者以为:培育劳务公司是方向,安全培训教育是重点。

1、成立劳务公司。

政策扶持培育劳务市场,让劳务市场真正自由发育,为施工企业提供劳务用工。

1)由劳务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劳务公司与劳务工人签订安全方面的协议,让工人真正意识到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与工人签订劳动协议,为民工购买保费较低的集体人身意外险,无事保平安,一旦发生意外,民工也可获得一定的补偿,企业亦可减少损失。责任的明确也有助于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

2、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让行业协会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成立专门的工人培训基地。所有劳务公司的劳务工人都必须经一段时间的安全及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能聘请上岗作业,而不是目前短短几天的“速成班”。因为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是不可能将一个刚洗脚上田的农民改造成为一个遵章守纪的操作工人的。

2)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的落实,包括进场“三级教育”及班前教育。只有系统的培训与潜移默化的教育相结合才能有效地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及安全施工方案、措施,不断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动态管理作用,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制止工人不安全的行为。同时落实门卫制度,凭上岗证及工地出入卡(胸卡)进出工地,防止未经教育或非本工地的民工流窜入工地。

4、加强建设工程的过程管理。

一方面安全资金的不到位使施工单位在安全设施的投入上“力”不从心,另一方面大量的事实证明,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但对安全管理不利,对于工程质量更是后患无穷。对于工期不合理、违反工程建设客观规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的工程,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必要时予以纠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作为不同的主体,一方面需要加强现场人员管理,另一方面也要确保安全资金的专款专用,对加油站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了工程建设中各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而加油站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仅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于安全的各项管理规定,还要将加油站的人员和施工人员整合管理,不要只是停留于内部管理,而是要将现场安全管理延伸至施工方的管理,从而确保企业本质安全。笔者相信,在政府、行业、企业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加油站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必将迎来一个崭新的局面。

第5篇 加油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布置

施工现场应整齐清洁,有条不紊,实行文明施工。各种设备、材料和废弃物都要堆放在指定地点。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运输工具和施工机械的类型和吨位合理确定道路的宽度,并按指定的路线行驶。行人不要贪图方便穿越危险区,无关人员不得在现场通过或停留,注意与运转中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对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室内外孔、洞、井、坑、楼梯、平台等都要设防护栏杆。

禁止在施工现场随意存放易燃、易爆材料和其它有害物质,这些物质要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并由专人管理。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应远离火源。在有火灾危险发生的地方,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毒器材。现场用火(如气焊、烘炉、加热炉)应设置在安全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应由专人负责看管,并备水桶、砂子、泡沫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有可燃气体可能泄漏处施工时,要按规定划出防火区,禁止明火。

高处作业或多层交叉作业要设安全栏杆、安全网、防护棚和警示围栏,脚手架、脚手板应符合安全规定,跳板和斜道要铺放稳固,有防滑措施,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二、安全防护

(一)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

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电气焊作业人员应戴好防护镜或防护面罩;电工应穿好绝缘鞋;凡与火、热水、蒸汽接触作业时,应带上防护脚盖或穿上石棉防火衣;女工应戴好工作帽。在有毒性、窒息性、刺激性或腐蚀性的气体、液体和粉尘管道场所或检修这类管道时,除应有良好的通风或除尘设施外,施工安全人员还必须戴上口罩、防护镜或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特别是进入空气停滞、通风不畅的死角,如管道、容器、地沟、隧洞等处,必要时要对作业区的气体取样进行化验分析,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施工;否则,要采取可靠的通风措施,以避免在工作中由于空气稀薄或中毒而引起伤亡事故。

(二)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人员严禁在起重机起吊物下面通过或停留,不得随意通过危险地段。现场人员应随时注意运转中的机械设备,避免被设备绞伤或尖锐的物体划伤。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现场内的电气开关和配电设施;未经允许不得乱动非属本职工作的一切设备、设施和机具。

三、焊接作业安全措施

焊接作业时,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等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电弧焊、割必须做到电焊机要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且电焊机的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应良好且易辩认。

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地,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的眼睛。

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焊接作业的工具,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割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活有效,气体软管应耐压合格,无破损。

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并禁止倒放,乙炔气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在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气瓶。

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时,应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四、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1.8米以上(含1.8米)位置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按国家《高处作业》gb3608-83标准执行。

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应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手动葫芦,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施工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暴雨、雷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凡在高处从事管道安装、焊接作业等作业时,应在作业位置垂直下方设置安全网。

高处作业人员在邻过有带电导线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有关电业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与带电导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五、起重吊装安全措施

起重吊装工作必须分工明确,并按国家《起重吊装指挥信号》(gb5082-85)规定的统一联络信号,统一指挥。起重机械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各部位的灵敏可靠。

从事起重吊装、校正构件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但对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吊装方案经施工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设备等做锚点,未经确认许可,也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起吊重物要栓溜放绳,起吊物件不得长时间在空间停留,构件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且不准在起重物上进行操作,严禁将安全带挂在起吊的构件上。

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并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操作人员必须经特种作业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详细检查,吊装时,必须进行试吊检查。

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吊装,吊具、索具必须经过计算,选择使用。

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和行走,大型构件或设备吊装要设警戒区,防止坠物伤人。

六、试压作业安全措施

试压作业应符合设计对试验介质、压力、稳定时间等要求,且不得采用危险性的液体或气体。

管道在试压前必须编制试压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在试压前及试压过程中,应详细检查被试设备、管道的盲板、法兰、压力表的设置情况,以及试压过程中的变形情况等,确实具备升压条件时,方可升压。

水压试验时,设备、管道的最高点应安装放空阀,最低点应安装排水阀,充水或放水时,应先将放空阀打开,试压合格后应用压缩空气将积水吹扫干净。

试压现场应设围栏和警告牌,管道的输入端应装设安全阀,带压设备、管道严禁受到强烈的冲撞或气体冲击,升压或降压应缓慢进行。

试压用的压力表应经校验合格,且不得少于两块,法兰、盲板的厚度应符合试压的要求。

在试压过程中,如发现泄漏现象,不得带压紧固螺栓、补焊或修理。检查受压设备和管道时,在法兰、盲板的侧面和对面不得站人。

试压过程中受压设备、管道如有导常响声、压力下降、表面油漆剥落等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查明原因,确保试压安全。

七、临时用电的施工及防触电措施

1、临时用电必须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置,并由专业电气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将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分离,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实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3、现场临时用电的所有线路均要按《规范》要求敷设,统一采用橡胶绝缘电缆,所有线路不准绑在脚手架上和围栏上,不准随地乱拖、乱拉。

4、现场临时用电应设专人管理维护,非电气人员不得随便拆装用电设备和线路。

5、现场所用钢筋机械、搅拌机及其他机具设备必须配备末端开关箱加漏电保护装置,开关箱加漏电保护装置,开关箱内严谨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的设备(含插座)。

6、现场各种机械及电气设备等必须摆放平稳、牢固。设备各部件灵敏、齐全、可靠,并做好接地保护。

7、员工宿舍电褥线要配备统一插座。

八、施工现场运输道路,人行道的布置

1、施工现场内需设置专用的运输道路和人行横道,保证畅通与安全。

2、施工现场通道不得堆放杂物,应平整坚实,主要路段用石子铺路。

九、防火及防毒、防雷、防爆措施

1、要从实际出发,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项目部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制定防火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与安全检查同步检查防火工作。

2、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要有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班组施工防火,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立防火点。

3、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存放在专用仓库内,尤其是装饰装修阶段施工,要有专人负责巡逻监护。

4、建筑物内动火要经项目部批准,并有专人检查余火,现场不留火种。

5、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如油漆、氧气乙炔瓶、苯板、挤塑板要远离生活区,要设置专用库房,生活用液化气罐要单独设房间,不得放置在宿舍内。

6、氧气乙炔瓶要注意遮阳,气瓶和油料要远离火源,库房内应采用防爆电器照明。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现场要设有吸烟室。

8、施工现场木料堆放处及加工点应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十、在建工程与周围人、物、房屋的安全措施

1、工地要设有围挡,门口要设置守卫室,非施工人员不准随意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要持准入证。

2、暂舍必须经过验收,实行一人一床,不得设通铺,一个房间不超过16人,不得使用自制加热器烧水。

3、宿舍内使用电褥子要做到人走断电,严禁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等。

4、宿舍内被褥及物品要摆放整齐,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宿舍内要设专人负责清扫保持室内清洁。

十一、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由于该工程期间正是雨季施工过程,为此雨季施工应做到:

1、雨季施工期间应注意每天天气预报,做好防汛准备,凡大雨、大雾、雷击和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2、要设专人负责疏通排水系统,确保施工场地排水畅通。

3、对暂舍、食堂、仓库、围墙等临时设施应做好加固,保证不积水、不漏雨、不塌、不倒。

4、各种用电设备要有防护罩。

5、现场照明和动力线应分开,不应混线。

6、要经常检查现场的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器应灵敏。

十二、对现场作业人员安全要求

1、所有参加工程人员进场必须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遵守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现场安全守则。

2、作业人员不准在楼内向下抛掷任何物料。

3、各工种要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凡现场存有险情作业的环境,作业人员均应及时向项目部反映,整改后方可作业。

5、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乱动机电设备和乱接电源线,对防护设施未经批准严禁私自拆除。

6、劳务人员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办理两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工作。

十三、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1、施工中项目部要将环保工作列入生产计划中,正确处理好环保与生产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2、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要进行硬覆盖和定期洒水,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尽可能做到施工不扰民,控制噪声量,对运输车辆做到不带泥土出场,细颗粒散装物料要有遮盖措施以保证不洒漏。

3、施工中任何人员不得焚烧垃圾、杂物,不得从楼梯内抛掷散物、建筑垃圾等,对水泥、白灰、滑石面子等要存放在指定库房内,搅拌机要设沉淀池,并定期清掏,食堂要建隔油池。

4、现场宿舍、厕所要有卫生负责人,做到卫生整洁,无污物,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施工现场要及时清运,不准乱倒乱卸,生活垃圾要配备专业工具袋,定时清理。

6、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要做到每日清扫,各种设施堆放整齐。

第6篇 加油站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节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施工进场前须办理的手续u

1)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

2)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3)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制定施工方案,对施工中可能影响和产生发生的不安全因素采取预防措施;

5)对施工中可能产生的火花与油品的易燃、易爆危险特性的矛盾,要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护人员。

施工作业相关许可证:u

1)时动火审批报告、临时动火许可证;

2)临时用电许可证;

3)空破土作业许可证;

4)高作业许可证;

5)进设备(轻罐)作业许可证。

加油站在改造、维修、用电等需要动火时,应办理动火手续。

u施工现场安全监护内容

1)施工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危险作业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查机械设备安全状况;

2)检查施工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3)查现场安全监护人员情况;

4)查施工操作行为,不得鲁莽施工;

5)施工人员无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设施,不得操作。

6)施工人员未经施工安全教育,不准施工操作;

7)特殊工种人员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准操作;

8)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9)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第二节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一)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二)用火级别的确定

1、一级动火:凡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在加油站,下列

地点动火为一级动火,比如储油罐区、加油区、卸油区;

2、二级动火:罐区、泵房、装卸作业区等的非防爆区域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在加油(气)站,下列地点动火为二级动火,即从易燃、易爆区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的容器、管线,经吹扫处理和检测合格者;以及生产设施、罐区的非防爆场所、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

3、三级动火:在加油站内除了一、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三级动火;以及油站内的油罐、管线已清洗并注满清水后的动火作业。

(三)用火管理制度:

1、加油站内应控制动火作业,必须动火时应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加油站《动火审批报告书》,书面报告市公司安全储运部,经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安全措施后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后才许施工;

2、坚持“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审批的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没有防火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3、示动火的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动火作业的原因、地点、时间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动火的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需加油站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制定出防火措施,填写加油站《动火审批报告书》,书面报告安全储运部和主管经理共同审批签字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由安全储运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由片区零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

(五)用火的基本原则: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储油罐及输油管线),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孔盖,通风换气,并经检测分析合格,方可动火;

2、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在安全地方动火;节假日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动火,一律禁止;对节假日中必须的用火,按特殊用火处理;

3、一张动火票只限一处;除批准的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凡没有经过批准的动火作业,应视为违章;

4、没有落实防火措施及指定动火作业责任人的,一律不准动火作业;对于电焊、气焊、气割作业者,必须具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资格,不得无证操作;

5、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六)用火安全措施:

1、将需要的动火设备,如油罐、输油管线等残留的油品等可燃物彻底清理干净,并有足够时间进行蒸气吹扫和水洗,达到动火条件;

2、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加盲板盖;

3、油罐、容器动火,应做爆炸浓度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前在容器外边进行明火试验,工作时容器外应有专人监护;

4、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米)的下水井、水封井、隔油池、地漏、地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并予以封闭;

5、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火;

6、高处动火(3米)以上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风力较大时,视情况而定,大于五级时禁止动火;

7、动火现场配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铁锹、灭火毯等消防设施,并摆布在合适位置;

8、动火开始前和动火结束后,均应认真检查条件是否变化,不得留有余火和隐患。

(七)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1、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

3、监护人职责是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4、监护人要佩带明显标志,不得私自离开现场;

5、监护人权限:对用火部位与动火票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制止用火;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可以收回动火票,并报上级领导。

第三节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一)报批程序:

1、加油站按照油站整改和施工作业需要,确定需要临时用电;

2、根据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填写临时用电申请报告,向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提出申请;

3、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核查作业内容,签发临时用电许可证,一旦整改方案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到位,将不批准临时用电;

4、领取临时用电许可证,加油站经理(站长)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方可临时用电作业。

(二)作业安全要求:

1、装临时线路的人员需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2、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有措施;

3、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

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6、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

7、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要有防雨措施;

8、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场所或塔、罐等金属设备内,不得超过12伏;

9、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件一致。

第四节破土作业安全

(一)破土作业报批程序:(破土作业的危险等级划分,参照临时动火作业的危险等级划分执行)

1、一级(重大)破土作业,由加油站会同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填写《破土作业许可证》,向安全部门申报,公司安全经理审批;

2、二、三级破土作业,由加油站会同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填写《破土作业许可证》,向安全部门申报,由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破土作业安全要求:

1、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电信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3、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措施已落实;

4、已按施工方案图完成施工划线;

5、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6、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7、道路施工作业已报告;交通部门、消防部门、生产调度、安全部门;

8、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a、梯子 b、修坡道

9、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

10、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普通灯 b、防爆灯

11、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节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一)高处作业报批程序:

1、一级高处作业(2米至5米);二级高处作业(5米以上至15米)不需办理审批手续,但必须落实安全措施,与施工队签定《施工安全协议》;

2、三级高处作业(15米以上至30米)和特级高处作业(30米以上),由油站负责人填报《高处作业票》,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公司安全经理签发;

3、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为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审批人保存,保存期为1年。

(二)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不适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符合要求、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4、作业人员携带工具袋;

5、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标的烟囱及设备的场所,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6、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场所离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程;

9、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措施;

10、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11、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固定承重板,并站在承重板上;

12、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

13、特级高处作业配备有通讯工具;

其他措施:佩戴:(1)过滤式呼吸器、(2)空气式呼吸器。

第六节进入设备(清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入设备(清罐)作业报批程序

1、凡进入设备(清罐)作业,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市公司计量质量部负责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作业许可证,禁止进入设备作业。

2、待领取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后,加油站经理(站长)在对各点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设备(清罐)作业。

3、进入设备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二)清罐作业安全要求

1、油罐清洗作业前,应检测罐内油气浓度;

2、罐内油气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的4%时,可认为安全进罐作业浓度;

3、进罐人员应装备整套的防护衣服、靴子和手套,以及佩戴合适、质量合格的通风防毒面具,并系好安全绳;

4、如果罐内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40%时,即使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也不宜进罐作业;

5、进罐作业时,通常应分组进罐,每次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6、罐外人孔应设有专人监护,并与罐内作业人员经常保持联络;

7、每次进罐作业前,都应对通风、防毒面具等进行检查和试验、清洗、消毒,并检查风管连接是否可靠;

8、发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人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9、如以上各项措施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在进入设备作业。

*有职业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疾病的人不得进罐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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