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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理论能量转移【16篇】

发布时间:2024-01-10 14:06:01 查看人数:17

安全生产管理理论能量转移

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理论能量转移

输送到生产现场的能量,依生产的目的和手段不同,可以相互转变为各种形式。按照能量的形式,分为势能、动能、热能、化学能、电能、辐射能、声能、生物能。

1966年美国运输部国家安全局局长哈登引申了吉布森1961年提出的观点:“生物体受伤害的原因只能是某种能量的转变”,并提出了“根据有关能量对伤亡事故加以分类的方法”,以及生活区远离污染源等观点。

防护能量逆流于人体的措施

能量能否产生伤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取决于:

(1)人接触能量的大小;

(2)接触时间和频率;

(3)力的集中程度;

(4)屏障设置得早晚,设置的越早,效果越好。

按能量大小,可研究建立单一屏障还是多重屏障。防护能量逆流于人体的方法大致分为十二个类型:

⑴限制能量,如限制行车速度,规定矿井照明用低压电等。

⑵用较安全的能源取代危险性大的能源,如用水力采煤取代爆破,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剂代替四氯化碳等

⑶防止能量蓄积,如控制爆炸性气体的浓度,溜井放矿尽量不要放空(减少和释放位能)等。

⑷控制能量释放,采用保护性容器(如耐压氧气罐、盛装辐射性同位素的专用容器)。

⑸延缓能量释放,如采用安全的能量释放装置等。

⑹开辟释放能量的渠道,如接地电线、通过局部通风装置抽排炮烟等。

⑺设置屏障,如防冲击波的消波室、消声器以及原子防护屏等。

⑻在人、物于能源之间设屏障,如防护罩、防火门、密闭门、防水闸墙等。

⑼在人与物之间设置屏障,如安全帽、安全鞋、手套、口罩等个体防护品等。

⑽提高防护标准,如采用双重绝缘工具、连续监测和远距遥控等。

⑾改善效果及防止损失扩大,如改变工艺流程,变不安全流程不安全流程,搞好急救。

⑿修复或恢复,治疗、矫正以及减轻伤害程度或恢复原有功能。

一定量的能量集中于一点要比它大而辅开所造成的伤害程度更大。因此,可以通过延长能量释放时间或使能量在大面积内消散的方法来降低其危害的程度;对于需要保护的人和物应远离释放能量的地点,以此来控制由于能量转移而造成的事故。

最理想的是,在能量控制系统中优先采用自动化装置,而不需要操作者再考虑采取什么措施。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在系统设计时应充分利用能量转移理论,对能量加以控制,使其保护在容许范围内。

能量转移致使伤亡事故发生的理论还需结合因果论、事件树和轨迹交叉等致因伤害论点,加以综合研究。

这些研究有赖于对伤亡事故建立模型,以便进一步分析各类型事故的发生规律和机理。

依据防止能量转移可以制定危险因素防护原则。

危险因素防护原则

消灭潜在危险的原则

这一原则的实质是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研制出适应具体生产条件下的确保安全的装置,或称故障自动保险或失效保护(fail-safe.)装置,以增加系统的可靠性。即使当事人违章操作,或个别部件发生了故障,也会由于安全装置的作用而完全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降低潜在危险因素数值的原则

这一原则保证提高安全水平,但不能达到最大限度地防护危险因素。实质上该原则只能获得折衷的解决办法。例如作业或环境中存在有化学能的有害气体,这就要从确保降低吸入尘毒数量,加强个体防护。这称之为第二位的fail-safe。

距离防护原则

生产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的作用,依照与距离有关的某种规律而减弱。许多因素的这一性质可以很有效地加以运用。例如防止火药爆破冲击波及对放射性等致电离辐射的防护,噪声的防护等均可应用安全距离防护的原则来减弱其危害。

采取自动化和遥控,使操作人员远离作业地点,以实现生产设备高度自动化,这是今后的发展方向。

时间防护原则

这一原则是使人处在危险和有害因素作用的环境中的时间缩短到安全限度之内。例如采场放炮后要经过充分的时间通风才能进入。

屏蔽原则

这一原则是在危险和有害作用的范围内设置障碍以保障人员的安全。如防水闸墙、井口安全门等的设置。

坚固原则

这个原则是以安全为目的,提高结构强度相联系的,通常称之为强度安全系数。例如竖井提升的钢丝绳,坚固性防爆的电机外壳等。

薄弱环节原则

与上述原则相反,利用薄弱的元件,当它们在危险因素未达到危险值之前预先破坏,例如保险丝、安全阀等。

不予接近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使人不能落入危险和有害因素作用的地带,或者在人操作的地带中防止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落入。例如安全栅栏等。

闭锁原则

这一原则是以某种方法保证一些元件强制发生相互作用,以保证安全操作。例如防爆电器设备,当防爆性能破坏时则自行断电,提升罐笼的安全门不关闭就不能合闸开启等。

取代操作人员的原则

在不能消除危险和有害因素的条件下,为摆脱不安全因素对操作工人的危害,可用机器人或自动控制器来代替人。

总之,把能量管理好,就可以把安全生产管理好,例如管好电能可以防止触电事故;防止坠井就是把位能管好不使之转变为动能;防止炮烟中毒是要管好化学能;冒顶、落石、物体打击也是位能的转换等。

第2篇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标准规范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安全生产检查周期、安全检查要求和形式以及考核等内容进行了统一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矿属各单位、各科室、各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检查。

2 引用文件

2.1 钢政办发【2002】102号 武钢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

3 术语

4 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下必保上”和“边查边改”的原则。坚持周期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4.1 安环科负责组织季度安全检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压力容器、车辆交通的安全检查及现场管理工作的检查。

4.2 生产科负责能源介质和铁路道口、冬季“五防”及雨季防汛的安全检查。

4.3 技改工程科负责外委工程的安全检查。

4.4 设备供应科负责各类设备和构筑物的安全检查。

4.5 武保科负责消防和危化物品的安全检查。

4.6 组织人事科负责劳动纪律的检查、干部挂钩班组的检查。

4.7 工会负责班组建设及劳动保护的安全检查。

4.8 团委负责“青安岗”活动的检查。

4.9 其他部门按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要求开展安全检查。

4.10 车间、作业区域级专业职能组,按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要求,每周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安全生产检查周期

5.1.1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5.1.1.1 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半年一次,对矿各单位和各专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5.1.1.2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由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于安环科)组织安环科、生产科、技术计划科、技改工程科、设备供应科、武保科、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监室、工会、团委组织的联合检查组负责,每季度一次对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各车间(作业区域)、大班、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5.1.1.3 车间(作业区域)级安全生产检查由车间(作业区域)主要领导带队,每月一次对本单位各大班、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5.1.1.4 大班级安全生产检查由大班长带队,组织相关人员每旬一次对本大班、班组的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和生产、检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5.1.2 专业安全检查矿级各专业管理部门按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要求,每月开展二次安全专项检查。

5.1.3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5.1.3.1 安环科安全监督岗每日必须对基层单位抽查;设备供应科、武保科、技改工程、组织人事科每周至少抽查一次,其他专业部门每半月至少抽查一次。

5.1.3.2 各作业区域级单位及专业职能组每周至少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生产现场、设备设施抽查三次。

5.1.3.3 班组在班前、班中、班后以及整个生产过程中都要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应及时登入安全活动综合记录本,并立即设法整改;无力整改的,要迅速上报,并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

5.2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及要求

5.2.1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

5.2.1.1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司安全检查标准,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进行制定。

5.2.1.2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以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消防管理三个专业管理组为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对每个大班及以上单位100%检查

5.2.1.3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分三片。第一片为采矿车间;第二片为选矿作业区域、球团作业区域、机动作业区域、交运作业区;第三片为矿属其他单位。

5.2.1.4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完毕后,要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消防管理情况进行汇总;同时,每片根据各专业管理部门日常和季度检查结果,综合评出好的和差的大班或单位各一个。将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在全矿通报,其结果纳入矿绩效考核。

5.2.2 专业安全检查

5.2.2.1 矿各专业管理部门的专业安全检查以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检查内容和标准。检查起止时间及参检人员由各专业管理部门合理安排。

5.2.2.2 各专业管理部门及各车间、作业区域专业管理职能人员查出的个人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台帐。个人违规按有关规定进行曝光、考核;事故隐患按照《武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程潮铁矿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管理标准》执行。

5.2.3 车间(作业区域)级安全生产检查

5.2.3.1 车间(作业区域)级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参照矿级安全检查标准,结合本车间(作业区域)具体实际进行制定。

5.2.3.2 车间(作业区域)级安全生产检查完毕后,要对被检查大班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汇总;并结合日常检查结果,综合评出好的和差的大班各一个。将检查情况在全车间(作业区域)通报,其结果纳入车间(作业区域)绩效考核。同时,对查出的个人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台帐。个人违规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考试、曝光、考核;事故隐患按照《武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程潮铁矿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管理标准》执行。

5.3 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坚持“严、细、实”作风,参检人员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专业主管理技术人员参加,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6 检查与考核

6.1 考核

6.1.1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评出好的单位嘉奖2000~3000元,大班领导们各嘉奖500元;差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扣除领导们各500元,扣单位绩效工资2000~3000元,主要管理人员(大班领导、科室长、书记、安全员)到矿安环科办学习班一天,连续二次为差的单位,大班长免职。

6.1.2 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查出的隐患的考核按《武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程潮铁矿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管理标准》执行;矿级安全生产检查查出的隐患扣责任单位300~1000元/项,扣责任单位领导200元~500元/项。

6.1.3 对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不到位的考核

6.1.3.1 未制定详细安全生产检查表的单位(专业管理部门),扣单位责任领导200元;

6.1.3.2 未在规定周期内进行安全检查的单位、部门,扣责任领导300元/次;

6.1.3.3 被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查出不合格的单位、部门,扣责任单位、部门2000元,扣责任单位领导500元。

7 附录和记录表式

7.1 本铁矿安全管理检查评分标准

7.2 日常安全巡查记录本

第3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4篇 机械生产动力设施危险点安全技术管理

为机械生产过程提供动力的设施简称动力站房,主要有锅炉房、煤气站、制氧站、空压站、乙炔站、变配电站等。

(一)煤气站安全技术管理

煤气站是制取煤气的场所。由于煤气属于有毒和易燃、易爆气体,所以易导致中毒事故及火灾爆炸事故。下面介绍的内容适用于工业企业内部的煤气站,天然气和煤气储配站。

1.煤气站及煤气发生炉:

①煤气站房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②煤气生产设备应采用专业厂家生产的产品,安全可靠、技术资料齐全。

③煤气发生炉的看火孔盖应严密,看火孔及加煤装置应气密完好。

④带有水套的煤气发生炉用水水质应满足规定要求。

⑤煤气发生炉空气进口管道上必须设控制阀和逆止阀,且灵活可靠;管道末端应设防爆阀和放散阀。

⑥煤气发生炉各级水封(最大放散阀、双联竖管、炉底等水封)均应保持有效水位高度,且溢流正常。

⑦煤气净化设施应保持良好的净化状态,电除尘器入口、出口应设可靠的隔断装置。

⑧水煤气、半水煤气的含氧量达到1%时必须停炉。

⑨蒸汽汇集器的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⑩蒸汽汇集器宜设置自动给水装置。

2.仪表信号及安全装置:

①各种仪表、信号、连锁装置应完好有效。

②发生炉出口处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排送机与鼓风机应连锁。

3.电气装置

①煤气排送机间、煤斗间的电器应满足防爆要求。

②鼓风机与排风机安装在同一房间内时,电器均应满足防爆要求。

③煤气站应具有两路电源供电。两路电源供电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止停电的安全措施,并设置事故照明。

4. 放散管

煤气站的生产、输送系统均应按规定设置放散管,且放散管至少应高出厂房顶4 m以上,并具备防雨和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二)制氧站安全技术管理

氧的化学性质非常活泼,能助燃。其强烈的氧化性又能促进一些物质自燃,是构成物质燃烧爆炸的基本要素之一。在氧气的制取、贮存及罐装过程中均存在相当大的危险性。以下内容适用于采用空气液化分离法生产、贮存及罐装气瓶的制氧站(房)。

1.站(房)建筑的布局

①空分设备的吸气口应超出制氧(站)屋檐1 m以上且离地面铅垂高度必须大于10 m。空气应洁净,其烃类杂质应控制在允许极限范围内。

②独立站(房)、灌瓶间、实瓶间、贮气囊间应有隔热措施和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

③贮瓶间应为单层建筑,地面应平整、防滑、耐磨和不产生撞击火花。

2.设备设施

各种工艺设备均应完好;设备冷却系统、润滑系统运行正常;空分系统中应无积炭,并定期检查;安全装置齐全可靠,指示仪器(表)灵敏;空分装置中的乙炔、碳氢化合物以及油含量应定期监测分析,并做好记录;凡与纯氧接触的工具、物质严禁粘附油脂;管道系统应符合有关规定;气体排放管应引到室外安全地点,并有警示标记;氧气排放管应避开热源和采取防雷措施;氮气排放管应有防止人员窒息的措施;压力容器应符合规程要求;立式浮顶罐应无严重腐蚀,升降装置灵活,水封可靠且有极限高、低位置联锁;橡胶贮气囊的水封及防止超压装置均应完好可靠。

3.瓶库:

①实瓶库存量不应超过2 400只。

②空、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其间距至少1.5 m以上且有明显标记和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4.消防设施:

①消防设施应齐全完备,配置合理。

②站区外围应设高度不低于2 m的围墙或栅栏。

③防火间距内无易燃物、毒物堆积。

④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⑤合理布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三)空压站安全技术管理

空压站是企业中向各个用气点输送一定压力空气的部门。在空压站内,压缩机将空气压缩成具有一定压力的气体贮存到贮气罐中,这时贮气罐就成了一个具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在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中,压缩空气罐发生事故的为数不少。如果空气贮气罐质量低劣、检验保养不利而带病运行,将存在着较大的危险性。

1.技术资料

①空气压缩机及贮气罐出厂资料包括产品制造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应齐全。

②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规定要求,建立压力容器的档案和管理卡,进行定期检验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检验报告资料齐全。

2.安全阀、压力表年检

安全阀、压力表灵敏可靠,并定期校验。贮气罐上的安全阀和压力表很容易锈蚀,失去其可靠性,因此要求每年检验一次并铅封,还要做好记录和签名。

(3)安全防护:

①空压机皮带轮防护罩可靠。空气压缩机的动力传递大多数是靠皮带传动的,传动中速度很快,而且皮带较长,活动的范围较大,皮带与传动轮的入角处非常危险,如果没有防护罩,会造成操作工被皮带轮卷入的危险。要求将皮带轮的运动范围围住,保证操作工在进行巡视检查时衣袖不会被卷入。

②操作间噪声低于85 db,并应有噪声监测部门的测试报告。

4.贮气罐:

①贮气罐无严重腐蚀。贮气罐大多设置在露天,周围环境较差,容易发生腐蚀现象。腐蚀的结果使壁厚变薄,降低承压能力;腐蚀严重的能导致贮气罐爆炸。每年应对贮气罐进行一次除锈刷漆的保养,进行测厚并记录。

②贮气罐支承平稳、焊接处无裂纹,运行中无剧烈晃动。压缩机出口的压缩空气流是脉冲的,进入贮气罐后进行一次缓冲,待平稳以后再输送到用气点。由于贮气罐受到脉冲压力,使罐体产生晃动;如果支撑不牢,将加剧罐体的晃动。晃动的结果使得罐体与支承的焊接处因疲劳而被拉裂。

(四)乙炔发生站安全技术

乙炔发生站在没有条件使用乙炔瓶的企业中应用比较广泛,以集中为生产一线提供乙炔气体。但是由于乙炔气体具有的爆炸极限范围宽、爆炸下极限低、点火能量小等危险特性,极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以下内容适用于电石为原料制取乙炔气的乙炔发生站(房)。

1.总体要求

(1)乙炔站(房)的设计应符合要求。

(2)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出、入站(房)必须登记,交出火种,穿戴必须符合规定;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记录齐全可靠。

(3)应建立各种相应的安全技术资料档案。

2.管道系统:

①管道、阀门应严密可靠。与乙炔长期接触的部件,其材质含铜量应为不高于70%的铜合金。

②管道应有良好的导出静电的措施,应有定期测试记录。

③管道系统必须合理设置回火防止器,并保证可靠有效。

5.电石库房及破碎系统:

①库房应符合规定,通风良好,保持干燥,严禁积水、漏雨及潮湿。

②电石桶应保持严密,不允许空气与桶内电石长期接触。

③人力破碎电石时,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机械破碎电石时,应采用除尘装置,并及时清除粉末状电石,且按规定采用电石入水法妥善处理。

④设置中间电石库及破碎间时,应采取防潮措施。

4.安全措施:

①乙炔发生系统检修前必须采用惰性介质进行彻底置换,采样化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检修。

②低压乙炔发生器平衡阀应完好、标志明显和有防误操作的措施。

③浮筒式气柜应有和极限位置连锁的报警装置,并根据环境条件设置喷淋装置。

④站房内的电器、仪器(表)必须满足防爆要求。

⑤安全装置均应灵敏可靠、完好有效,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查并有记录。

⑥防雷措施应符合要求。

5.消防设施:

①合理配备消防器材,有醒目的指示标志。

②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最好为环形布置。

③严禁使用水、泡沫灭火器扑救电石着火,严禁四氯化碳等卤族类物质进入站(房)。

第5篇 关于加强生产系统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

安全是员工的生命线,是创造“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根基。健全的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力是保障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紧抓安全落实不放手,巩固根基、执行举措,用实际行动建设和谐安全电石,献礼十八大。

一、 装载机现场安全

1、装载机实行车长承包制管理,驾驶员是当班期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必须相对固定,严格按交接班制度的规定交接班。严禁酒后驾车,交班者发现接班人员有喝酒情况不得交班,并立即向当班干部汇报,将车辆交于酒后接班者,交班者和当班干部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严禁将车辆交于其他人员驾驶。

2、上岗应正确穿戴好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3、每班开机前严格点检传动、制动、照明系统。刹车、方向、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4、起步前和运行中应对工作场地及行驶路面做充分的检查估计。观察四周是否有人,尤其是倒车时更应加强观察,同时应观察装载机上是否有其它物品,围栏、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完好。对作业场所的视线、地形地势、立体交叉作业等进行确认,周围无隐患,宽敞无障碍,视线良好,场地能满足安全运行。确认安全后,应低速、平稳起步。

5、作业时应选择适宜的作业路线,应能保证车辆无下陷、倾覆等危险。在作业过程中,驾驶员必须经常对设备和作业场所不利于安全作业的因素进行确认。

6、作业面不能太滑和太陷,推运或倒运的料堆不能高于5米,禁止装载机挖掘高于5米以上的危险工作场面。

7、在能见度较低的场所作业,必须保证视线良好或有专人统一指挥。

8、作业场所存在立体交叉作业,要错时作业或有专人统一指挥再作业。

9、夜间作业时,现场应有良好的照明。

10、装载机在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运行中装载机驾驶室外的其它部位禁止有人。

11、装载机下坡行使时,不得将发动机熄火。

12、装载机铲运物料时,严禁超载,铲斗离地面约400毫米,推铲物料时严禁单桥受力。

13、装载物料时,应选择平整地面,严禁陡坡、斜坡装车,装车时严禁铲斗在卡车驾驶室顶通过。

14、对装载机进行保养、检修时,一定要装折腰固定杆,作业时动臂、铲斗下面禁止有人停留。

15、停放装载机时,应选择平坦、安全的地面,如需要停放在坡道上时,应把车轮垫牢,并合上手制动,铲斗平放地面,并向下施加压力。

16、对装载机进行保养检修时,必须安排2人以上配合作业。

17、划定固定的装载机作业路线区,在厂内严格按限速标准行驶。

18、临时调用装载机,实行工作票制度,并由调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指挥,负责安全。

二、 原料卸车安全

1、原料进厂后,必须服从现场管理员的安排和指挥,要求到指定地点依次按序卸车。

2、车辆进入厂区严格按限速标准驾驶,不得超速行驶。

3、在能见度较低的原料棚内卸车作业,不得交叉作业,必须保证视线良好或有专人统一指挥,负责作业安全。

4、石灰石卸车区必须设置专职的现场管理人员,专职负责车辆安全调度,车辆必须严格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石灰石堆上必须留有足够的车辆活动空间,边缘倒车卸车区要有专人负责指挥。

5、在破碎口地坪前卸车时,只允许2辆车同时卸车,不得多车同时卸车;在破碎口卸车时,只允许单车依次排序作业,要有专人负责指挥。

6、转运料车辆在进出棚时要减速鸣号,同时禁止人员在同一区域进出。

三、 原料棚和均化棚内作业安全

1、在原料棚和均化棚内作业,上岗应正确穿戴好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2、在原料棚和均化棚内作业,管理单位必须保证有良好视线和照明,否则要有专人负责安全。

3、在原料棚和均化棚内严禁人或车辆、车辆与车辆交叉作业。

4、严禁夜间在原料棚和均化棚内作业。

四、 水泥装车安全

五、 车辆计量过磅安全

六、 人员行走安全

七、 生产现场油料管理安全

八、 保卫安全

1、 各厂各门的进出规定

山丹厂:东门:仅供原料车辆进出;中门:供半成品、成品车辆进出;西门:所有人员和小车进出。

铁骑公司:东门供

九、 化验药品管理安全

1、化验室要严格管理各类酸碱类和毒性药品,不得发生非工作人员私自取拿的事件。

2、公司其他单位员工从库房领用或从化验室索用化学药品必须有车间主要领导同意,车间要选派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发生员工随意拿取恶意伤人和误吞事件,化学药品严禁流向公司外。

第6篇 项目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规范

一、 总则

1、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杭州公司各项目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保障体系正常运行,为公司,部门,项目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2、杭州越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可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进一步的实施细则。

二、 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见后附图)

1、公司安全委员会管理中心

1.1、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管理中心下设质安监督部,负责公司直管分公司部门,项目的安全管理和指导,对杭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所属施工项目 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杭州公司安全委员会的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各部门项目,运营施工管理部门,安委会应按以下标准要求在建施工单位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十万平方米·年;且不少于1/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3、监督要求在建项目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1、在建项目工程部必须成立以项目部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按下表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人数 建筑面积

合同额

5万以上

5万-3万

3万-1万

1万以下

8000万元以上

≥4

≥3

≥3

≥2

8000- 5000万

≥3

≥3

≥2

≥2

5000-3000万

≥3

≥2

≥2

≥1

3000-2000

≥2

≥2

≥1

≥1

2000-800

≥2

≥1

≥1

≥1

800万(含)以下

≥1

≥1

≥1

3.2、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项目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3、项目安全管理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应设置项目质安部,同时按安装、机电设备、消防等专业设置进行安全分工管理。

3.4、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危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工期紧张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在上述规定的配置标准上增配。

4、外包队(施工队)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4.1、项目施工队人数在50人(含)以上的,应设置专职安全员。

4.2、项目施工队人数在50人以下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

4.3、特殊危险分项工程安装施工无论施工人员多少,均应设置专职安全员。

五、附图:

1、公司安全委员会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图

2、在建项目工程部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图

3在建施工区专职安全管理成员组织架构图

第7篇 安全检查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第二条 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第三条 参与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新建、购置、更新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

第四条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第六条 负责组织公司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及时向公司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负责公司的安全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审批手续,裁决安全生产纠纷。

第七条 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

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第八条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九条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证件。

第十条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 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第十三条 参加公司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工作。

第十四条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对爆破措施、防火措施以及建筑防火进行安全审核。

第十六条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十七条 负责督促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爆破人员工作情况。

第8篇 煤矿生产与安全管理

煤炭,作为全球战略性能源,在过去和将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将始终占据主导地位。近几年来,随着国家、世界范围对煤炭资源需求的增加,小业主、大规模的违法开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盲目性作业的结果,为煤炭生产加上了一个不光彩的同义语:矿难。

有关资料显示,中国目前煤炭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死亡率却占全球煤矿的百分之八十。仅2005年3月19日至11月28日的9个月时间里,列入国家重大安全事故目录中的七起重大煤矿事故共造成483人罹难。而大量没有报道出来的,或者暴露出来没有列入重大安全事故目录的,所有这些煤矿事故造成的罹难人数绝对不止千人之多。官商勾结、官官勾结、商商勾结,以及各种利益关系的盘根错节是这些重特大事故不断发生的症结所在。把2005年定为中国的“煤矿事故年”,以警醒那些还在钻营的人们,对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

相对而言,山东的煤矿安全形势还是受到人们普遍看好的。但零打碎敲事故的发生,也不能不引起煤矿企业、乃至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视。

2006年,某矿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统计了1976年至2005年矿井典型事故案例19起 (见附表)。

某矿事故典型案例统计表

时 间事故经过事故类型伤亡人数直接原因间接原因
1959年02月11日移溜头回柱冒顶顶板4违章回柱支护质量差
1959年12月27日上山无照明触电机电1巷道内电缆漏电个人行为不规范
1976年12月17日机道支护运输机运行机械1司机无信号启动违规进机道
1978年04月15日单人近距回柱冒顶顶板1违背程序,不先支后回无人监护,支护质量差
1979年08月07日进入平巷运输机道,冒顶顶板1违章进入运输机人行道不畅通,支护质量差
1980年05月15日震顶支柱水平销飞出打击1不按规程支柱无防飞销,支护质量差
1984年03月28日攉煤工掉入运输机挤伤机械1冒险蛮干,违章操作运输机违规运行
1986年09月14日把钩工摘钩被运行机车挤伤运输1违章摘钩习惯性违章
1998年04月27日工作面垮面40米顶板支护强度不足工作面无支护设计
1999年06月14日矿车底弯道掉道挤伤运输1松车速度快违章进入车场
1989年09月25日放炮飞矸伤人通防1违章短母线放炮习惯性违章
1994年02月16日撞开风门击伤行人运输1违章电瓶车撞风门习惯性违章
1999年10月10日采煤机滚筒挤伤检修工机械1不按规定程序检修习惯性违章
2000年08月04日给煤机水炭涌出埋人机电1违章进入给煤机下出口不按程序处理煤仓事故
2000年12月25日轨道上山人行车辗伤运输1违章扒车习惯性违章
2001年06月07日乘坐采区皮带坠入下煤仓运输1违章乘坐采区皮带习惯性违章
2002年12月05日处理哑炮片帮矸石坠落顶板1不按程序检查哑炮爆破工联炮质量差
2004年02月19日平巷人行车翻车辗伤运输1调度员误操作调车信号违章进入机车运行通道
2005年08月16日综采支架护帮板击伤机械1维修工误操作支架自主保安意识差

第9篇 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要求

为加强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国家有关部门相继颁布《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管理规定,提出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应满足下列安全生产要求:

1.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烟花爆竹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等工序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其他岗位从业人员须经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6.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设施应当符合生产厂房、储存仓库、设备仪器和工艺装备等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7.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和厂址、厂房、储存仓库等设施的设计与测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8.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采取职业危害预防措施。

10.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订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12.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建设、生产和经营中,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第10篇 石油生产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上油(气)生产设施(以下称生产设施)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

理规定》(以下称《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二条所规定范围内生产设施的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但不适用于船用和移动式钻井平台上的锅炉、压力容器。

第三条 作业者应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并按所制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责任安全责任,并指定具有锅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条 作业者在锅炉、压力容器投人使用前,应向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称安全办公室)的地区安全监督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经审查盖章之日起生效。

4.1办理锅炉、压刀容器使用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文件:

4,1.1按附件一、二的格式填写《锅炉、加热炉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以下称《使用登记表》)·式两份,分别由作业者和安全办公室地区代表各保存一份;

4.1.2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和试验报告;

4.1.3发证检验机构签署的检验报告o

4.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锅炉、压力容器,不予登记:

4.2.1无发证检验机构签署的检验报告的;

4.2.2申报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不能有效证明其质量合格的。

4.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应及时到原登记地点持相应文件办理变更手续;经审查,登记人签名之日起生效。

4.3.1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经修理或技术改造后,在投入使用前,应持《使用登记表》和检验报告办理变更手续;

4.3.2当需改变锅炉、压力容的原设计使用条件时,在改变使用条件前,改变使用条件方案应经检验机构认可后,持《使用登记表》和检验的改变使用条件方案认可报告办理

变更手续;

4.3.3当在用锅炉、压力容器时行定期检验后,在投入使用前应持《使用登记表》和检验报告办理变更手续;

4.3.4未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准使用。在本规则颁布以前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应按4.1条款的要求补登记手续。

第五条 经检验确认判废的锅炉、压力容器,应持检验机构签发的书面报告和《使用登记表》办理注销手续,并不准再继续使用。

第六条 作业者应建立锅炉、压力容器登记卡和安全技术档案。

6.1应建立《锅炉档案登记卡》、《压力容器档案登记卡》。

6.1.1锅炉、压力容器档案登记卡(以下称登记卡)的格式,由作业者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

6.1.2登记卡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6.1.2.1锅炉、压力容器基本数据:名称、使用地点、登记编号、制造单位、发证检验单位、制造和投用时间、设备规格、性能、操作条件和所属附件规格及制造单位;

6.1.2.2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附件的校验日期、校验结果、修理、更换、事故等登记o

6.2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2.1锅炉、压力容器设计技术文件有关资料;

6.2.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技术文件和有关资料;

6.2.3检测、检验、试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6.2.4修理或技术改造设计文件和修理或技术改造后的检验报告及技术文件和资料;

6.2.5安全附件校验、修理、更换记录;

6.2.6事故记录和处理报告。

第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日常安全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7.i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7.2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

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7.2.1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

7.2.2锅炉、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

7.2.3锅炉、压力容器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应急报告程序。

7.2.4锅炉、压力容器的年度和每隔五年一次的特别定期检验项目及其附件校验期限和项目。

第八条 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8.1作业者应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由作业者负责人签发安全操作证书,并对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书的操作人员每两年进行一

次考核。

8.2锅炉操作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安全操作证。

8.3未取得安全操作证的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不准独立上岗操作。

第九条 在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9.1作业者应按原设计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分别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包括安全附件的年度和每隔五年一次的特别定期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准使用。

9.2锅炉、压力容器的修理或技术改造方案、设计文件应经末规则指定的检验机构认可。进行修理或技术改造的锅炉、压力容器包括安全附件应向本规则指定的检验机构申

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证书。

9.3下列单位之一经安全办公室认可后视为规则指定的生产设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

9.3.1安全监察部门认可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

9.3.2生产设施发证检验机构;

9.3.3国外依法注册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

第十条 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0.1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的安装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选用具有产品合格证书的合格产品;

10.2安全附件应实行定期校验制度,安全附件的校验、更换、校验期限由作业者根据设计要求和操作规程确定。校验后的安全附件应挂牌明示本次和下次校验日期。逾期未

经校验、更换的安全附件不准使用。

10.3经计量部门、安全监察部门认可并经安全办公室认可的安全附件校验机构方可承担校验工作。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规则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

11.1.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bdh(不含液体静压力);

11.1.2内直径(非园形截面指断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o.15m,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m3,包括快开端盖式压力容器;

11.1.3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11.2本规则不适用下列压力容器:

11.2.1各类气瓶;

11.2.2非金属材料压力容器3

11.2.3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冷却排管等;

11.2.4电气行业专用的封闭式电气设备的压力容器s

11.2.5最高工作压力大于t00mpa的压力容器。

11.3本规则锅炉系指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加热炉(包括热介质炉)。

11.4本规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元件:

11.4.1安全阀3

11.4.2爆破片;

11.4.3易熔塞;

11.4.4压力表;

11.4.5液面计;

11.4.6测温仪表。

11.5当移动式钻井平台改为油气生产平台时,以及移动式钻井平台试油(气)专用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仍执行本规则。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责任者,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有权按《安全管理规定》第八章有关条款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 本规则由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1篇 邮政生产工作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邮政生产(工作)场所(含机动车辆,下同)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邮政通信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邮政防火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邮政消防安全工作应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领导、组织、管理、设施、责任五落实。

第三条 邮政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加强防火安全管理,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邮政通信安全畅通,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 成立局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局长为组长,分管消防安全管理领导为副组长;

各部室主任、分局长、安全保卫干部为局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安全保卫部门内设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局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安排全局消防工作,落实消防经费,制订防火预案,组织开展全局消防检查,督促火险隐患的整改,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各支局所、班组负责人(含专业公司经理,下同)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其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上级局下发的有关制度、规定,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指导下认真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设立本单位生产场所(含机动车辆)防火责任区和防火安全员,加强对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组织防火安全检查,落实灭火器材的配备,组织灭火预案演练,加强各项安全防火措施。

第六条 生产场所防火安全员的职责是:在支局所、班组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本生产场所、岗位的特点,按照有关法规、制度规定,落实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到班前班后检查防火安全情况,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落实整改措施。遇有紧急情况,按紧急预案处置。

第七条 各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员工是本岗位的防火责任人(机动车辆驾驶员是本车辆防火责任人),防火责任人的职责是:熟知本岗位有哪些容易发生火险的部位,熟知报警电话,熟知灭火器所在位置及检查和使用方法,熟知电源总开关的位置,熟知灭火预案。对自己的岗位进行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防火安全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第八条 各单位的义务消防人员要服从本单位消防责任人的指挥调度,熟知灭火预案,积极参加消防演练,提高自己的灭火技能,发挥在灭火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第12篇 rfid技术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应用

在分析近期几个煤矿发生的特大事故时发现几个共性问题:地面与井下人员的信息沟通不及时;地面人员难以及时动态掌握井下人员的分布及作业情况,进行精确人员定位;一旦煤矿事故发生,抢险救灾、安全救护的效率低,搜救效果差。为此,如何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如何准确、实时、快速履行煤矿安全监测职能,有效进行矿工管理,保证抢险救灾、安全救护的高效运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面对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因此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以灾害预防、高效搜救为主要目标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必由之路。

1概述

rf id 技术是直接继承了雷达的原理,并由此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自动识别技术。利用反射功率进行通信奠定了rfid的理论基础。rfid标准化问题日趋为人们所重视,rfid产品种类更加丰富,规模应用行业不断扩大,特别是沃尔玛公司和美国军方的使用,极大地推动了rfid的研究与应用。在南非,rfid技术已成功用于矿井管理,成功解决了关于矿井考勤、防盗、安全等矿井管理存在的问题。在国内矿区管理与计算机结合的程度主要限于井上部分,包括日常的企业流程管理、财会管理、运输管理。煤矿井下管理仍以经验管理为核心,随着煤炭行业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发展,大多数煤矿企业在生产的实际过程中基本都采用了各种各样的煤矿管理系统,并在实际应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rf id技术的引进,国内煤矿也开始使用rfid技术进行管理。如:西山矿务局、大同矿务局。

2基本组成及工作原理

rf id技术是一种非接触的自动识别技术,其基本原理是利用射频信号和空间耦合传输特性,实现对被识别物体的自动识别。系统一般由3个部分组成,即电子标签、阅读器和应用接口。电子标签与阅读器之间通过耦合元件实现射频信号的空间耦合,在耦合通道内,根据时序关系,实现能量的传递和数据的交换。

在rf id系统的工作过程中,始终以能量为基础,通过一定的时序方式来实现数据的交换。阅读器向电子标签提供工作能量。当电子标签进入射频识别场时,阅读器发射出的射频波激活标签电路,相互作用,完成数据的交换。对于多标签同时识读来讲,可以采用阅读器先发的形式,也可以是标签先发的形式。为了实现多标签无冲突同时识读,对于阅读器先发的方式,阅读器先对一批标签发出隔离命令,使得阅读器识读范围内的多个电子标签被隔离,最后只保留一个标签处于活动状态与阅读器建立无冲突的通信联系。通信结束后指令该标签进入体眠,指定一个新的标签执行无冲突通信指令。如此重复,完成多标签同时识读。对于标签先发的方式,标签随机地反复发送自己的识别id,不同的标签可在不同的时间段被阅读器正确读取,完成多标签的同时识读。对于任何一只电子标签来讲,都具有唯一的id号,这个id号对于一只标签来讲,是不可更改的。在大多数应用场合,是通过运用后台数据库来支持标签的数据属性的。通常由电子标签与阅读器构成的识别系统是为应用服务的,应用的需求多种多样,各不相同。阅读器与应用系统之间的接口由开发工具调用的标准函数来表示。功能大致包含以下方面。应用系统根据需要向阅读器发出配置命令和其他指令。阅读器向应用系统返回其当前的配置状态和各种指令的执行结果。

3在井下人员定位管理方面的应用

实现煤矿井下作业人员进出的有效识别和监测监控,使管理系统充分体现“人性化、信息化和高度自动化”,实现数字矿山的目标。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管理方面实现的基本功能包括:①任一时间井下或某个地点究竟有多少人,这些人都是谁;②每个人在井下任一时间的活动轨迹;③查询一个或多个人员现在的实际位置(井下人员定位),方便调度中心可快速正确的电话联系该人员澳占询有关人员在任一地点的到漓时间和总工作时间等等一系列信息,可以督促和落实重要巡查人员(如:瓦斯检测人员、温度检测人员、测风人员等)是否按时、到点的进行各项数据的测试和处理,从根本上杜绝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的相关事故。方案是在井下的各个巷道和人员可能经过的通道中安装若干个阅读器,具体数量和位置根据现场巷道实际情况和要实现的功能要求而定,并且将它们通过通信线路与地面监控中心的计算机进行数据交换。同时在每个下井人员佩带的矿灯或其他装备上安置一个电子标签,当下井人员进入井下以后,只要通过或接近放置在巷道内的任何一个阅读器,阅读器即会感应到信号同时立即上传到监控中心的计算机上,计算机就可判断出具体信息(如:是谁,在哪个位置,具体时间),同时把它显示在监控中心的大屏幕或电脑显示屏上并备份,管理者也可以根据大屏幕上或电脑上的分布示意图点击井下某一位置,计算机即会把这一区域的人员情况统计并显示出来。同时控制中心的计算机会根据一段时间的人员出入信息整理出这一时期的每个下井人员的各种出勤报表(如:出勤率、总出勤时间、迟到厚退记录、未出勤时间等)。另外一旦井下发生事故,可根据电脑中的人员定位分布信息马上查出事故地点的人员情况,然后可再用探测器在事故处进一步确定人员准确位置,以便帮助营救人员以准确快速的方式营救出被困人员。

4在巷道安全、统计考勤和设备管理方面的应用

不同级别的人员可以进入的巷道权限各不相同。通过安装在巷道出叭口处的阅读器对要通过的人员进行自动识别。根据后台数据库设置的信息对巷道处的旋转门进行相应的控制,当人员允许进入时,自动打开,当人员不允许进入时,旋转门关闭。同时对来到巷道入口的人员自动记录并保存,便于查询和生成报表。在考勤方面显示每个下井人员确切的下井时间和上井时间。并根据工种(规定足班时间),判断不同类别的人员是否足班,从而确定其该次下井是否有效。在月统计报表中对下井时间、下井次数(有效次数)等分类统计,便于考核。打印月考勤报表、任意时间段下井统计等有关报表。车和其他重要设备的具体实时位置,计每一辆矿车每天的运输次数和出入频率,便于管理。设备的设置和应用原理与人员定位基本相同。

5结语

rfid在矿井应用以井下安全监管为依据,可按照人员安全管理、巷道安全管理和安全物资管理等方面分类应用。利用rfid技术,建立信息采集和处理方案,实现信息传递与信息共享,为企业管理提供支持,实现井下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和可视化。最大限度的保障人员的安全。

第13篇 钢筋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钢筋作业相对的安全风险较小往往使人忽视对它的安全管理工作,反之如果我们不加以重视和管理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我们更该加强对该工作的安全管理。

1、在对8mm——10mm圆盘钢筋下料拉伸取直时作业人员应检查夹具和钢丝绳的状况是否良好。在工作操作过程中上夹具人员和操作人员应相互呼应保持高度的精神状态,做好防护工作,以防夹具松弛,钢筋弹出发生安全事故。

2、半成品弯曲加工使用机械时,一定严格按照该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不可违章蛮干,用弯曲机弯曲较粗较长的钢筋时,需要他人或多人协助时弯曲机操作人员每次起动机械时要提醒大家步调一致,协助人员思想要高度集中,不得嬉戏打闹和干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

3、使用切断机时切断机起动后,严禁在刀口前测量尺寸和标记以防伤手。

4、切断机切断钢筋时,严禁短于300mm进行切断,切断钢筋时,严禁用手在切断口处取料。

5、切断钢筋时严禁多根同时切,切断钢筋的直径不能大于刀头伸缩的20%。

6、切断机的使用应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7、钢筋工在绑扎梁体时不得穿高跟鞋,上下模板时应从模板端部上下模板,绑扎完钢筋后所剩的钢筋和工具不得随意扔下,人员下模板时,应有秩序,不得拥挤、争抢以免发生坠落事故。

8、钢筋工在现场施工时,作业负责人应环顾四周,观察其它施工工序,对本工序是否存有安全隐患,如果有的话必须通过协商后决定是否能继续工作,否则,就要从安全角度考虑停止本工序工作。

第14篇 企业标准化生产区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订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 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禁止吸烟;2 危险作业如动火、登高、进入密闭场地等须事先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3. 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试机器设备、工件、衣服;

4 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不准进行相关作业,不配戴适当的防护用品,不准接触有毒有腐蚀的物品;

5 未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6 停机修理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7 维修、检查设施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

8 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设备,未经主管批准,不准使用;

9 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 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11 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2 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

13 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出口等放置货物;

14 不准在机器设备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准在车间堆放油布、废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蚀之物品;

15 不准在焊接作业场所逗留;

16 非电工不准乱动电气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驳电源,车间不准使用万能插座;

17 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

18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力而为,野蛮作业;

在使用搬动工具时,应小心操作,不准运行过快,遇转弯及进出口时,应鸣号示警。

第15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要求

第一章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及要求

1、 1956年国务院办法《工厂安全健康规程》《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工人支援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等“三大规程”。

2、 1963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规定》。该规定适用一切企业、单位的劳动保护。其中包括五项规定:(1)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2)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现代改成“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3)关于安全生产教育(4)关于安全生产定期检查(5)关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和经济挂钩。

4、 建筑业事故期数第一,死亡人数第二。全国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占总死亡人数80%。

5、 2004年1月7日通过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6、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是美、德两国的共同特点。

7、 安全理论发展4个阶段:(1)劳动保护和工伤事故处理(2)事故至因和事故预防阶段(3)安全科学理论初级阶段(4)安全科学理论发展阶段。

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和职责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1)德--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智--要有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3)体--要有良好的身体体魄。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利:停、报、检、越

停 --遇到严重违章行为,可能造成事故的,有权责令停止生产。

报 --出现事故,有权立即上报。

检 --有权检查所在单位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的执行。

越 --对不认真执行的有权越级上报。

9、 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在企业或者项目一年内未发生其承担主要责任的安全事故。

(补充资料)

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独立职能部门。

2、 安全员配备:按照资质(1)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不少于4人,二级或以下不少于3人(2)施工专业承包一级不少于3人,二级或以下不少于2人(3)劳务分包不少于2人(4)其它不少于2人。

3、 安全员配备:按照建筑面积(1)1万m2不少于1人(2)1万-5万不少于2人(3)5万不少于3人 (1)5000万~1人(2)5000万-1亿~2人(3)1亿~3人。

4、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实行总包的,安全生产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

1、 安全生产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保证人身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进步而采取的行动总称。

2、 管理的概念:四要素①管理主体②管理客体③管理手段④管理的目的 五特征①管理是社会现象②管理载体是组织③管理具有一定的任务和智能④管理核心是处理各种关系⑤管理的本质是创新。

3、 我国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督察,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企业全面负责是基础

4、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基础)预防为主(核心)”,党中央确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5、 安全生产原则:(1)安全生产基本原则: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宪法规定)(2)“管生产必先管安全”原则(3)三同时(4)全员教育培训原则(5)”三不伤害”(6)”四不放过”:①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防过②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受教育不防过③没有防范措施不防过④责任人没有追究责任不防过(7)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6、 安全生产基本原理:(1)整分合原理:整体把握、科学分解、组织综合(2)封闭原理:任何一个系统内的管理手段都必须构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回路,才能有效的管理(3)人本原理:以人为本,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为根本,它的二级原理:能级原理、动力原理、激励原理。

7、 安全生产管理的三大措施:① 安全技术措施②安全教育措施③安全管理措施。

8、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发,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我国最高法律渊源。法律:建筑法、安全生产法。

9、 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

10、 国际条约: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167号公约)。

11、 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强制性规范又称命令性规范,指对于权利和义务规定十分明确,必须履行,不允许任何方式变更和违反法律规定。

12、 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4)责令停止生产(5)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6)行政拘留。

13、 力的三要素:力的大小、方向、作用点。

14、 电压:在电场中,两点点位的差值。电压降的方向为电压方向。

15、 电流:电荷在导体中规则的定向运动。它的数值等于单位时间内通过导体截面的电荷量,正电荷运动的方向为电流方向。

16、 欧姆定律:流经电阻的电流与电阻两端的电压成正比,与电阻的阻值成反比。

17、 事故发生前的心里状态:(1)侥幸心里(2)冒险行为(3)思想麻痹(4)技术不熟练(5)思想意识淡薄。

18、 假期后的三天极易发生事故。

19、 工地噪声容许标准为85db,达不到标准的可放宽,但不得超过90db。

20、 人机系统:人的子系统,机的子系统,环境的子系统。

21、 abc法:a类是关键少数(主要抓)b类是一般管理对象,c类是次要多数。

22、 pdca包括4个阶段:p(计划)d(实施)c(检查)a(处理)

23、 企业安全文化:是全民文化的一个分支,企业安全文化先于全民安全文化的发展。

24、 企业安全文化包括企业物质安全文化和企业精神安全文化。

第三章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1、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五大控制:(1)危险控制(2)计划控制(3)预案控制 (4)责任控制(5)事物控制。

2、 危险控制:危险源识别 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为危险源。

3、 计划控制: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编制。是施工的纲领性文件,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

4、 预案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单位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救援组织、配备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并组织定期演练(企业预案)。针对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的缺陷制定。

5、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企业批准,报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6、 责任控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是靠制度,二是靠落实。

7、 项目经理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

8、 安全员安全职责:“两监”--对安全设施和作业人员劳保用品质量监督,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监督。“一纠”--纠正违章作业“两配合”--配合有关部门排除隐患,配合项目经理组织安全教育和全员教育活动。

9、 事故控制: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纠正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10、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违章作业行为向责任人当场指出,限期整改。

11、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①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防过②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受教育不防过③没有防范措施不防过④责任人没有追究责任不防过。

12、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1)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概况(2)危险部位(3)危险部位措施(4)作业注意安全事项(5)作业人员操作规程(6)作业人员发生事故后采取的措施。

13、双方在书面交底上签字确认。主要是防止走过场,明确各自的责任。

14、安全技术交底要落实 ①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②各分布分项工程,在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为主,会同安全员,施工员将安全技术措施向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③总承包,分包的安全技术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技术措施交底。

15、书面交底应当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备案。

16、安全生产检查:预知危险,消除危险,防止事故发生。

17、安全员是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实施者。

18、安全检查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

19、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1)企业或项目定期组织安全检查(2)各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巡回检查,专业安全检查(3)季节性和节假日检查(4)班组自我检查、交接检查。

20、安全检查的方法:(1)看(2)量(3)测(4)现场操作。

21、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查结果的归宿。安全检查是否完毕,根据整改是否到位来决定。

22、检查分类占分值:一大二小,“大“--文明施工(20分)“小”--起重吊装(5分),施工机具(5分)其余10分。

23、多人对一个项目评分时,应用加权评分法:专职安全员的权数0.6,其他人员0.4。

24、省级文明工地评审工作实行现场考核与审定分离的原则。

25、省文明工地由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建设工会批准和表彰,每年表彰一次。

26、省文明工地报送材料:申报材料和光盘,依据工程进度情况提供不少于2次的现场检查记录和推荐意见。

27、“五牌二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施工总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组织结构及主要人员图。

28、市区工地走边围护设施高度不低于1.8米,工地地面要硬化。

29、温暖季节对施工场地进行绿化布置。

30、凡岗位上的炊管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并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补充资料)

1、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的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2、 专项方案由“两总”--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3、 专家组由5名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1)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2)15年以上专业经验(3)高级专业职称。

4、 专家论证后修改完毕的方案要“3总”签字--“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监理总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深度超过3m。

(2) 土方开挖 深度超过3m。

(3) 模板 5m高度,10米跨度,总荷载10kn/m2,集中荷载15kn/m2。

(4) 起重吊装 10kn及以上。

(5) 脚手架 24m以上。

(6) 拆除、爆破

6、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

(1)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深度超过5m。

(2) 土方开挖 深度超过5m。

(3) 模板 8m高度,18米跨度,总荷载15kn/m2,集中荷载20kn/m2。

(4) 起重吊装 100kn及以上。200kn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拆除。

(5) 脚手架 50m以上(钢管)。150m提升脚手,20m悬挑式。

(6) 拆除、爆破

7、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部委规章

8、 出租单位出租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当具有“3证”:①制造许可证②产品合格证③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9、 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的使用单位在安装前,应当持“3证”到本单位工商注册部门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0、国家明令淘汰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家规定使用年限的,检验安全不达标,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的。不得租用、使用。

11、使用单位应当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安装验收资料,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12、使用单位对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性检查、维护和保养。

13、发包给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建设单位协调组织制定防止碰撞的安全措施。

1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建筑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缷工,吊篮安装拆卸工,起重机械检验工,场内机动车司机,砼泵工,建筑焊工,桩基操作工。

1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作业。

1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17、取得资格证书后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18、特种作业人员当参加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或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19、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变动工作单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证书。

20、资格证书有效期2年,期满前3个月内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延期后有效期2年。

2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的单位。

22、出租、安装、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及注销手续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程进行处罚。

23、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活动的机构,建筑起重租赁单位,建筑起重安全咨询机构实行行业确认和信用评价的兴业自律制度。

第四章 施工安全防护技术

1、 安全防护技术按建筑产品分类:(1)外防护技术(2)内防护(3)地下施工防护(4)屋面施工防护(5)作业面防护(6)垂直运输防护。

2、 按照事故分类防护(1)防高空坠落防护(2)物体打击(3)触电(4)起重伤害。

3、 提高职工自我防范能力途径:(1)加强安全培训系统(2)安全技术培训(3)完善制度和纪律(4)专职安全员监督(5)加强心理学培训。

4、 规定白色和黑色作为安全色的对比色,黄色对比黑色,红、蓝、绿对比白色。防护栏杆用红、白或黄、黑条纹更加醒目。

5、 红、白:禁止穿越,如交通、公路。黄、黑:警告危险。

6、 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和符号组成。

7、 安全标志的目的: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不安全环境的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

8、 国标《安全标志》规定了4大类(禁止、警告、指示、指令)56个安全标志。

9、 安全标志以公司为单位,按国家标准统一制作、统一发放。各工地随便编制做法错误。

10、安全标志使用坚固的材料。如金属、塑料板、木条等,也可以直接画在墙上或机具上。

11、安全标志要设在醒目与安全有关的地方,安放牢固。安全标志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12、脚手架高于24m一定用刚性连墙件,连墙件垂直每层或4m设一根,水平6m设一根。

13、架子工等高两步以上(距地面2m以上),应佩戴安全带。

14、拆除脚手架事项:(1)不准上下同时作业,要逐层拆除。(2)拆下材料随拆随清,不高空抛物。

15、土方开挖事项: (1)人工挖土从上而下分层进行,(2)机械挖土时,划出危险区域,人员不得进入,挖掘机半径范围内不得工作或穿行。

16、土方施工中的安全防护:(1)开挖深度超过1.5m时,按规定放破或加可靠支撑,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2)坑沟边1m内不得堆土、堆料、停靠机具。

17、当基坑深度超过2m时,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18、基坑开挖和基坑施工中要监测(1)支护结构变形(2)坑外地面沉降(3)坑底隆起(4)地下水位变化(5)塔基基础、周边建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等设施的沉降变形。(全选)

19、检查支护结构变形,重点注意支护桩侧、支护墙面、主要支撑、连接点等及止水帷幕的渗漏。

20、拆除应按规定程序进行,(1)先支的后拆(2)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3)拆除大跨度支撑梁时,跨中开始向两端对称进行。

21、安全帽的防护性能:主要对外来冲击的缓冲效果和耐穿透性能。

22、密目式安全网:耐贯穿实验:用长6m,宽1.8m的密目网,紧绑与地面30度的实验框架上,将直径48~50mm、重50kg的脚手管,距框架3m高度自由落下钢管不贯穿为合格。

23、架子工使用安全带绳长限定1.5m~2m。使用要高挂抵用。

24、“五临边”:(1)沟、坑、槽走边(2)楼梯走边(3)楼层走边(4)平台、阳台走边(5)屋面走边

25、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

26、每日工作前对外用电梯(1)行程开关(2)限位开关(3)紧急停靠装置(4)驱动机械(5)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全选)6级大风停止作业。

27、塔吊系统无法实行三相五线制,专用电源初端要设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4欧姆。

28、临时用电设备5台以上或50kw以上编施工组织设计,以下编制用电措施和防火措施。

30、在同一电网内,不允许一部分用电设备采取接零,而另一部分采取保护接地。

31、严格执行用火审批手续和制度。5级大风时,停止高空和露天作业。

32、在隐蔽场所或部位,动火完毕后,0.5~4小时应反复检查,以防复燃。

33、氧气、乙炔两瓶之间距离不小于5m,与明火之间距离不小于10m。

34、施工现场不少于两个出入口或坡道。

35、冬季要及时扫除消火栓上的积雪,避免雪化后将消火栓井盖冻住。

36、一般临时设施100m2配备2个10l灭火器,大型临时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配备太平桶、积水桶、黄沙池等设施。

(补充资料)

1、 临时用电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tn-s接零保护。

2、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必许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批准”由电气工程师编制,有关部门审核,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要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 临时用电应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 安全技术档案由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管理。“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由制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在拆除临时用电后统一归档。

5、 施工现场机动车道和架空线路在外电线路小于1000kv,最小垂直距离6m。

6、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电缆沟槽边缘之间距离不得小于0.5m。

7、 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pe线应单独敷设。pe绝缘颜色为黄/绿双色线。

8、 在tn系统中,保护接零每一重复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9、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线。

10、 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11、 分配电箱与开关电箱不得超过3m,开关箱与控制的用电设备距离不超过30m。

12、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设n线端子和pe线端子,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气安装板绝缘。pe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器连接。

13、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时间不大于0.1s。

14、 对配电箱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5、 施工现场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当将动力开关断电上锁。

16、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不得大于12v。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理

1、 安全事故有4种特性:因果性、随机性、潜伏性、可预防性。

2、 应急救援预案内容:(1)建设工程基本情况(2)项目经理部情况(3)现场安全事故救援组织(4)救援器材、设备(5)事故救护单位。

3、 救援预案报工程所在地市、县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告知所有施工人员,并于显著位置公示。

4、 “五大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伤害。

5、 伤亡事故报告内容:发生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报告人姓名、电话等。

相关法律及规章:

1、 强令他人违章作业,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2、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7年有期徒刑。

3、 生产经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操作技能,未经过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

4、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和减少其对从业人员因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5、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作业环境费和安全施工措施费用。

6、 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环境费和措施费用得当,不得挪用。(专款专用)。

7、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任职。

8、 施工单位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记录个人档案。

9、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救援组织,配备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0、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到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

11、 施工单位挪用环境费和措施费的,责令整改,处挪用费的20%~50%罚款。(专款)

12、 在尚为竣工的建筑物内建职工宿舍的,停业整顿,处5~10万罚款。

13、 劳保用品不合格的责令停业整顿,处10~30万罚款。

14、 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20万罚款,5年内不得担当任何施工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15、 带“建筑”2字的安全生产条件12条,不带的13条。

16、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期满3个月内申请延期,条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予以延期,延期后有效3年。

17、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10~50万罚款。

18、 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继续生产的,责令停产,限期补办,处5~10万罚款。逾期不该的,处10~50万罚款。逾期不改最多可罚款60万。

19、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20、 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情节严重吊销许可证。

21、 167号公约适用于一切建筑活动。

22、 “起重机械”指任何用于升降人员或装载物的固定或活动机械。

23、 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24、 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1~1.2m,下杆0.5~0.6m。1:2.2的屋面,防护栏杆高1.5m,并设安全立网。横杆长度大于2m必须加设栏杆柱。

25、 栏杆柱固定与横杆连接,要能承受1000n外力。

26、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安全立网封闭,栏杆下设180mm挡脚板或400mm挡脚笆,挡脚板和挡脚笆如有孔眼不得大于25mm,板与笆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大于10mm。

27、 进行临边洞口作业,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及人身安全的其它洞口和高处作业,必须按以下规定防护:(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措施(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或最多10m设一道安全网(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的上口,孔洞、天窗、地板门等处都设置稳固盖件(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各类洞口与坑槽,除设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

28、 当起重机需带载行走时,荷载不得超过允许起重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在起重机正前方,重物离地不得大于500mm,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

29、 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30、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

(补充资料)

1、 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使用于《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 事故分类:(1)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经济损失;(2)重大事故:10~30人死亡,50~100人重伤,5000万~1亿经济(3)较大事故:3~10人死亡,10~50人死亡,1000~5000万经济(4)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0万以下经济损失。

3、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检查机关或其它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当依法及时处理。

4、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部门报告。

5、 事故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6、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应当及时补报。

7、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调查。

8、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2)迟报或漏报事故的(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一年年收入的40%~80%返款。

9、 事故发生单位负有责任的处以下罚款:(1)一般事故,10~20万(2)较大事故,20~200万3)重大事故,50~200万(4)特别重大事故,200~500万。

10、 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又责任的(1)一般事故,上一年年收入30%(2)较大事故,年收入40%(3)重大事故,上年年收入60%(4)特别重大事故,80%。

11、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12、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到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不需要告知用人单位。

13、 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以保证劳动用品可追溯。

14、 建筑事故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总包单位应将安全费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15、 企业为高危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不得在安全费中支出。

16、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12月内,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被两次停止施工(2)12月内,同一企业同一市、县内三个项目责令停工(3)责令停工,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

17、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标准:(1)一般事故,30~60日(2)较大事故,60~90日(3)重大事故,90~120日(4)超过120日,吊销。

18、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承揽工程。

19、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2006年10月1号施行,适用于江苏省境内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20、 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安全生产的各类因素及其组合。

21、 施工现场: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项目建造场所,包括作业区、办公区和员工生活区。

22、 “三形” 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有(1)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价(3)综合评价。

23、 “五方” 根据评价对象的评价方式(1)新成立企业评价方式(2)施工现场评价方式(3)已生产企业评价方式(4)新成立企业分公司(5)已生产企业分公司。

24、 “五等级” 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分为ⅰ ⅱ ⅲ ⅳ ⅴ五个等级。ⅱ级为90合格。

第16篇 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4个选项中,只有1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30题共60分)

1.安全生产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

a.条件b.保证c.依据 d.因素

2.我们安全生产的方针是()

a.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b.反违章、除隐患、保安全、促生产

c.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工程监督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避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责任。

a.控制 b.监理 c.检查d监督

4..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

a 连带b主要 c直接 d与其无关

5.安全目标的措施体系是安全目标实现的()。

a 主要因素 b必要条件 c保证 d依据

6.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日 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a 7b 10 c 30 d 45

7.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应当拨打()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

a 110b 119 c 122 d 120

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报告。

a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b当地建设局安全部门

c 业主d项目负责人

9.根据《安全色》规定,安全色分为红、黄、蓝、绿四种颜色,分别表示( )

a 警告、禁止、指令、提示 b指令、警告、禁止、提示

c禁止、指令、警告、提示 d禁止、警告、指令、提示

10.建筑施工现场的围挡高度,一般路段应高于()

a2mb1.8m c 1.5m d2.2m

13.土按坚硬程度和开挖方法及使用工具可分为()类。

a 8b 5 c10 d6

12.模板支架采用伸缩式桁架时,基塔接长度不得少于().

a 200mm b300mm c 500mm d 600mm

13.施工单位应对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依法办理()保险。

a 医疗保险b工伤保险c事业保险 d意外保险

14. 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a 施工技术 b安全技术c安全保证 d工程安全

15.高压线下,两侧()m以内不得安装打桩机。

a 5b 6 c 8 d 10

16.下列什么车辆不准进入易燃物品仓库或堆料场装卸作业()

a 卡车b 拖拉机c轿车d铲车

17.临时宿舍与厨房、锅炉房、变电所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

a 10mb 12m c 15m d 16m

18.遇()级及以上强风,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a 5b6 c7 d8

19.锅炉与墙壁之间至少留有()cm的间距。

a 50 b 60 c 70 d 80

20. 当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低于(),一般来讲即进入冬期施工阶段。

a 8°b6° c 5° d 3°

21.《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跟建筑工程的特点相应的()。

a安全技术交底b安全防护方案 c安全技术措施 d安全保障体系

2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规定,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制度。

a 安全生产许可b安全生产保障c安全施工许可d安全生产奖惩

23. 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a 警告通报b 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c 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d 责令停业整顿

24. 《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负责。

a 当地建设部门b业主c建筑施工企业d劳务分包队伍

25.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下列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 警告 b罚款 c拘役 d行政拘留

26. 电焊工接触到的主要职业危害为()

a 红外线b 紫外线 c震动 d锰尘

27.()燃烧的火灾不能用水扑灭。

a 木制品b塑料品c玻璃钢制品d电气装置

2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置的依据是()

a 项目经理要求 b施工现场的规定c用电人员的要求d施工用电组织设计

29.下列哪个属于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的依据()

a 工程规模 b工程地点 c管理部门要求d用电设备数量或容量

30.翻斗车向坑槽或混凝土料斗内卸料,应保持()

a 水平距离 b安全距离c垂直距离d停机

二、多选题(4个选项至少有2个选项是正确答案;每题3分,10题共30分)

31.从目前看,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主要有()

a 宪法 b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c国际条约d民法

32.行政处罚的形式通常有()

a申诫罚b财产罚c行为罚d人身罚

3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a停止侵害b排除妨碍c消除危险d返还财产

3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a危险因素b保险措施c防范措施d事故应急措施

3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应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a施工技术员b主要负责人c项目负责人d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6.对违反《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抢救不力,致使伤亡人数增多的;连续发生同类伤亡事故或者伤亡事故连年超标,或者发生重大死亡事故的施工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分别给予()的处罚。

a警告、通报批评b责令限期改正

c限期不准承包工程或者停产整顿d降低企业资质等级

37.土地工程分类是按下列哪些来分类()

a坚硬程度 b开挖方法c使用工具 d地质种类

38.顶管法施工可分为()

a对顶法、顶拉法;顶拉法、中继法b后顶法c深覆土减摩顶进法 d牵引法

39.建筑拆除工程一般可分为()。

a人工拆除b自动拆除c机械拆除d爆破拆除

40.施工现场外电防护的技术措施包括()

a绝缘b屏护c安全距离d采用24v及以下安全特低电压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41.施工中常见的土方工程有:场地平整、基坑开挖、地坪填土、基坑回填及路基填筑等。()

42.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滑坡迹象时,应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要撤至安全地点。()

43.建筑行业产生振动危害的作业主要有:混凝土振动器、锻锤打桩机、打夯机和钢筋弯曲机。()

44.患矽肺病的人主要是吸入了硅酸盐粉尘。()

45.施工现场送、停电的操作顺序是:送电时,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时,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答案:

一、单选题

1-5:bdbac 6-10:cbadb 11-15:acdbd 16-20:bcbcc 21-25:dabcc

26-30:dddbb

二、多选题

31:abc 32:abcd 33:acd 34:acd 35:bcd 36:abcd 37:abc

38:abcd 39:acd 40:abcd

四、判断题

41. √ 42.3√43.×44.×45.√

安全生产管理理论能量转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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