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发布令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发布令
集团公司依据gb/t24001-1996idt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结合实际编制了《环境管理程序文件》,并于2001年4月10日开始实施。经过几个月的运行,发现文件中的某些规定与标准和实际不相适应。在内审和管理评审中以及认证中心的第一阶段审核,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根据方方面面的意见,文件编写人员对a版文件的适用性进行了评审,对文件进行了第一次修改。本程序文件对集团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做了详细的描述,更加符合标准和实际的要求,是集团公司实施环境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和行为准则。现予以正式发布,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程序文件中,对与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相容的要素(4.2.3文件控制、4.2.4质量的记录控制、5.6管理评审、7.4采购、8.2.2内部审核、8.5.2纠正措施与8.5.3预防措施),合并编写了相应的程序文件,与之对应的原质量体系文件同时作废,执行本程序文件的规定。
管理者代表:
年 月 日
第2篇 建筑公司环境管理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与质量、环境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控制,使管理体系运行的所有场所都能得到文件的有效版本,防止使用作废文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与质量环境有关的所有场所的文件资料的控制。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本程序。
3.2各部门的职责详见w*/ems/c*/a/07附表1-3。
4.控制程序
4.1文件和资料的控制方法:包括分类、编制、组织会签、审批、编号、收发、复制、更改、销毁等规定,具体在本程序的附表中说明。
4.1.1体系文件的控制方法(详见w*/ems/c*/a/07附表1)
4.1.2外来及管理性文件的控制方法(详见w*/ems/c*/a/07附表2)
4.1.3工程技术文件资料的控制方法(详见w*/ems/c*/a/07附表3)
4.1.4工程承包合同的控制,执行集团公司的《合同评审控制程序》、《合同管理办法》。
4.2文件的评审
各部门在管理体系运行中,发现需要对文件进行修订时,要及时将文件修订信息传递到企管部,由企管部整理并提交管理评审。
4.3更改形式及归档要求
4.3.1更改形式:管理体系文件的更改,可在原文件上划改(更改数字在
30字以内,用双划线划掉要更改的内容,在更改处加盖更改专用章,更改内容填写在《文件修改记录表》ems/07-5表上)或局部换页更改。换版的管理体系文件发布时,应注名原文件作废。
4.3.2文件和资料的归档:执行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4.4文件和资料的编号规定
4.4.1集团公司下发的行政、管理性文件的编号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分类规定,每年从01开始顺序编号。
4.4.2体系文件编号规定
4.4.2.1体系文件分类
a.质量体系文件:指依据iso9002:1994版标准编制的文件,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岗位责任制》三层。此层次的文件将在质量体系文件换版(iso9001:2000版)后失效。
b.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指依据iso14001:1996版标准编制的文件,分《环境管理手册》、《环境管理程序文件》、《环境管理作业指导书》三层。
4.4.2.2质量体系文件编号
文件编码规定:
a.公司代码:建筑集团公司-*j;
b.文件类别:质量保证手册-qa;
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qp;
c.文件序号:用两位阿拉伯字母表示,从01开始。
4.4.2.3部门和分公司代码
工程部-gc经营部-jy企管部-qg行政部-*z财务科-cw
试验室-sy开发办-kf材料公司-cl集团一公司-y*
集团二公司-zr集团三公司-sj 集团四公司-sq
集团五公司-wy集团六公司-lc集团七公司-qh
集团八公司-bf集团九公司-jc 集团十公司-zi
集团十一公司-ws集团十二公司-ad直属三公司-js
直属一处-yc 直属二处-rc直属三处-sc 直属四处-zs
4.4.2.4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编号
a.《环境管理手册》:w*/emsc/a-2001
b.《环境管理程序文件》:w*/ems/c*/a/**-2001
c.集团公司编制的《环境管理作业指导书》w*/ems/zds/a/**-2001
d.各部门和分公司编制的《环境管理作业指导书》w*/ems/ yy /a/**-
e.《岗位责任制》:w*/gwzr/yy/a/**-2001
各代码含义:
emsc:代表环境管理手册
ems:代表环境管理体系
c*:代表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zds:代表环境管理作业指导书
**:代表文件序号,从01开始
yy:代表部门代码,部门代码见本程序4.4.2.3条款的规定
2001:代表文件编制时间为2001年
a:代表a版
gwzr:代表岗位责任制度
5.相关文件
w*/emsc/a-2001《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12-2001《记录控制程序》
*j/qp/*z/01-2000《档案管理办法》
*j/qp/02-2000《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j/qp/jy/04-2000《合同管理办法》
6.标准表格
ems/07-1《文件和资料控制清单》
ems/07-2《文件资料发文审批表》
ems/07-3《文件会签表》
ems/07-4《文件资料收文登记表》
ems/07-5《文件修改记录表》
ems/07-6《文件和资料控制检查记录》
ems/07-7《文件资料销毁记录》
ems/12-1《记录(文件)借阅登记表》
第3篇 建筑公司环境管理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1.目的
及时准确快速地传递内、外部环境管理信息,指导和记录公司所有活动、施工过程和服务的信息交流情况。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环境管理信息的传递与处理,以及与外部各相关方的信息交流。
3.职责
3.1经营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本程序。
3.2各单位具体实施本程序。
4.控制程序
4.1信息分为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详见内、外部信息传递规定一览表)。
4.2信息的提出者可以是外部相关方、公司内部的所有员工或职能部门。
4.3信息内容应真实、准确。
4.4信息收集与传递(详见内、外部信息传递规定一览表)
4.4.1以文件方式收集的信息,传递时具体执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4.4.2各单位将收集到的非文件形式(如电话、网络、口头、传真)的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按领导批准的范围及时传递到各相关部门并填写《信息传递记录》(ems/06-2)。
4.4.3需要时,各单位将环境方针及有关要求及时传递给相关方。
4.4.4各单位对于相关方严重的抱怨等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外部信息,应加以分析,制定对策,付诸实施,最后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方,并填写《信息处理报告书》(ems/06-1)。
4.5监督检查
经营部每年对各单位信息传递情况抽查一至两次,填写并保存《信息交流检查表》(ems/06-3)。
5.相关文件
w*/emsc/a-2001《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01-2001《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
w*/ems/c*/a/09-2001《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w*/ems/c*/a/12-2001《记录控制程序》
6.标准表格
ems/06-1《信息处理报告书》
ems/06-2《信息传递记录》
ems/06-3《信息交流检查表》
第4篇 建筑公司环境管理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1.目的
验证质量(环境)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促进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不断提高集团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环境绩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审核工作。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领导和组织内部审核工作。
3.2企管部负责编制年度内部审核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内审和归口管理工作。
3.3审核组负责编制内审实施计划、填写不合格报告、编制审核报告及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等工作。
3.4受审核单位负责指派专人陪同审核组工作,提供保证审核过程有效进行所需的资源,并根据不合格报告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
4.控制程序
4.1年度审核计划
每年初,由企管部编制年度内部审核计划,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年度审核计划的内容:
a.审核的目的、范围和依据;
b.受审核单位及审核时间。
c.审核的频次:根据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重要性及以往审核的结果,确定审核的方式和频次。但对各单位所开展的质量(环境)活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审核。
4.2审核准备
4.2.1由企管部推荐经过培训并经最高管理者任命,具备内审员资格,且与被审核领域无直接责任的人员组成审核组,确定审核组长和组员。
4.2.2根据年度审核计划的安排,由审核组长编制《内部质量(环境)审核实施计划》(ems/13-1),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提前一周下发至受审核单位。
4.2.3审核员根据审核计划的具体分工,编制内部质量(环境)审核检查表,填写《内部质量(环境)审核检查及现场观察记录表》(ems/13-2)。
4.3实施审核
4.3.1首次会议
由审核组长主持,受审核单位负责人和审核组成员参加。
会议内容:重申审核目的、范围;介绍审核组成员及分工、审核方法和审核时间,并声明审核中的检查仅是抽查。
会议内容由指定的审核员记录。
4.3.2现场审核
根据审核计划和分工安排,审核员采取听、问、看、查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将观察结果填入ems/13-2表的相关栏目。当现场审核发现问题时,审核员应进一步调查清楚,对所存在的问题的客观性进行研究,力求公正。观察结果要得到陪同人员的签字认可。
4.3.3编写不合格报告
审核结束后,审核组长组织召开审核组工作会议。由审核员提出不合格项,经审核组讨论确认后,填写《内部质量(环境)审核不合格报告》(ems/13-4)的相应栏目。
4.3.4末次会议由审核组长主持,参加人员同首次会议。
会议内容:由审核组长介绍审核的总体情况和不合格项的分布情况,对管
理体系运行的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会议内容由指定的审核员记录。
4.3.5内部审核报告
审核结束后,由审核组长对本次审核进行总结,编制内部审核报告,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下发至受审核单位。
审核报告的内容:
a.审核的目的、范围和依据;
b.不合格项的数量、分布情况;
c.主要不合格项的说明、对管理体系符合性和有效性的判定意见;
d.改进管理体系的建议。
4.3.6纠正措施和跟踪验证
受审核单位针对ms18-4表的内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措施,经审核员确认后,实施纠正,审核员负责对实施结果进行跟踪验证。
4.4记录和文件的管理
内部审核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和文件,企管部应保留一份。并执行《记录控制程序》、《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5.相关文件
w*/emsc/a-2001《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07-2001《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w*/ems/c*/a/12-2001《记录控制程序》
*j/qp/*z/01-2001《档案管理办法》
6.标准表格
ems/13-1内部质量(环境)审核实施计划
ems/13-2内部质量(环境)审核检查及现场观察记录表
ems/13-3内部质量(环境)审核不合格项分布表
ems/13-4内部质量(环境)审核不合格报告
第5篇 建筑公司环境管理记录控制程序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
对记录进行控制和管理,为保证工程、环境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实现产品、相关活动或服务的可追溯提供客观证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体系运行记录、施工技术资料和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的控制。3.职责
3.1企管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并监督实施,同时填写、保存监督检查记录。
3.2工程部负责对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编制整理,并负责对与本部门主管要素相关的管理体系运行记录进行监督检查。
3.4分公司、项目部负责施工技术资料和本单位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编制整理。
4.控制程序
4.1记录分类
4.1.1 施工技术资料(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
4.1.2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填写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1-8)
4.1.3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清单)
4.1.4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记录(见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记录清单)
4.2 记录的填写要求
4.2.1记录的填写应做到正确、清晰、及时、项目完整。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不得用油笔、铅笔或复写纸,也不得随意补造、涂改。
4.2.2记录的形式可以是表格、图表、报告,也可以是磁带、软盘或胶片等。
4.2.3签字应按表格规定的人员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4.2.4记录表格须采用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及其他文件规定的标准样式。标准表格的批准、发布、修改执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4.2.5记录的填写份数由各要素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在程序文件和作业
指导书中规定。
4.3记录的标识、收集整理、贮存、保管、归档、处理、查阅
4.3.1记录的标识
记录的标识以记录的名称、表格编号、表式等表示。
a.施工技术资料的标识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标识执行公司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中的规定要求。
b. 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的标识,执行《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检验评定办法》的规定。
4.3.2记录的收集整理
各单位均需设专(兼)职资料员,构成集团公司记录的管理网络。资料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单位在质量、环境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录进行收集,并分类别、专业、项目或发生时间顺序、施工顺序进行整理,编写资料目录。
4.3.3记录的保存、归档、处理
a.记录应保存在安全、干燥的地方,防止丢失、损坏、变质。对保存在磁带、软盘中的记录做好防压、防磁、防晒等措施,并及时备份,防止贮存的内容丢失。
b. 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由填写部门保存,到期后自行处理。
c.施工技术资料的保存、归档、处理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d.各单位的管理体系运行记录至少保存三年,并按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和处理。
4.3.4记录的查阅
查阅记录时,由查阅人填写《记录(文件)借阅登记表》(ems/12-1)。查阅人应爱护记录,不得在记录上写字、涂改或标记,不得撕页、拆装,不得损坏或丢失,应妥善保管及时归还。资料员对归还的记录进行核对,确认无误才能注销。查阅登记。
5.相关文件
w*/emsc/a-2001《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07-2001《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dbj01-51-2000《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j/qp/*z/01-2001《档案管理办法》
gbj300-8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检验评定办法》
6.标准表格
ems/12-1 《记录(文件)借阅登记表》
ems/12-2 《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监督检查表》
第6篇 建筑公司环境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1.目的
对集团公司管理体系进行评审,确保体系持续的适宜(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体系的评审工作,包括对方针、目标(指标)的评审。
3.职责
3.1 最高管理者对评审工作负领导责任。
3.2管理者代表协助最高管理者搞好管理评审工作,并负责向其报告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3.3企管部负责管理评审的准备工作,收集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负责对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
3.4各单位负责提供本单位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参加评审会议,并负责落实评审提出的决议或改进措施。
4.控制程序
4.1评审时间
管理评审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一般在内审之后进行。但遇特殊情况时,可由最高管理者决定增加评审次数(例如公司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改变,连续出现重大质量、环境事故或相关方投诉等情况时)。
4.2评审准备
4.2.1根据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由企管部编制《管理评审会议通知》,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后,提前一周下发至参加评审会议的所有人员。
4.2.2根据《管理评审会议通知》的要求,各单位按4.2.3评审输入的内容准备评审会议的有关资料。
4.2.3评审输入内容
序号 输入内容 责任部门
1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报告管理者代表
2a.工程项目质量状况的综合分析和质量方针、目标实施情况报告;
b.施工现场环境目标、指标、方案实施情况报告;
c.施工现场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报告;
d..顾客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反馈信息。工 程 部
3相关方对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关注的问题经 营 部
4集团公司办公区域环境目标、指标、方案实施情况报告行政部
5a.管理评审改进措施实施情况报告;
b.管理体系要素的分配变更及相应文件修改的信息。企 管 部
6本单位管理体系运行自查情况况报告和对公司管理体系运行的意见和建议各部门分公司
4.3 评审会议
4.3.1 最高管理者主持管理评审会议。
4.3.2参加管理评审会议的人员按本程序4.2.2条款要求的内容进行汇报,并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a.有无质量、环境问题,如何攻克和解决;
b.组织机构、人员安排等是否进行变动;
c.方针、目标(指标)是否适宜;
d.管理体系是否适宜(适用);
e.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3.3企管部做好会议记录。
4.3.4评审结论
最高管理者对4.3.2中涉及的管理评审内容作出结论,并对评审后改进体系的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包括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与相关方要求有关的环境的改进、资源要求等)。
4.4评审报告
由企管部对管理评审的内容进行整理,将会议决议形成《管理评审报告》。
4.5评审后的改进工作
4.5.1各单位根据《管理评审报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填写《改进措施表》(ems/14-1)并组织实施。完成后将实施结果报企管部。
4.5.2 企管部负责对改进措施的实施结果进行跟踪验证。
4.6企管部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保存管理评审记录。
5.相关文件
w*/emsc/a-2001《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12-2001《记录控制程序》
6.标准表格
ems/14-1 《 改进措施表》
第7篇 建筑公司环境管理培训意识能力控制程序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培训、意识和能力控制程序
1.目的
明确培训需求,提高全员环境意识,确保其工作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岗位人员经过相应培训,并具备胜任其承担工作的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员工环境管理的培训。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本程序。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监督检查各层次人员环境管理意识和能力培训的落实工作。
3.2行政部、企管部共同组织领导层和环境管理体系内审员的环境意识、能力培训。
3.3企管部负责环境管理培训教材和教师的联系工作。
3.4各单位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管理层和重要环境因素岗位人员的环境意识和能力的培训。
4.控制程序
4.1 确定培训需求和计划
4.1.1确定培训需求:凡其工作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所有人员都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具体分三个层次。
a.领导层:集团公司副经理以上领导和各分公司经理;
b.管理层:各单位管理干部(包括项目部管理人员)和环境管理体系内审员;
c.操作层:施工或工作在重要环境因素岗位的具体操作人员;
d.重要环境因素岗位:防水员、油漆工、筛砂工、抹灰工、电焊工、混凝土搅拌手、混凝土剔凿工、混凝土振捣工、炊事员、架子工、木工、现场清扫洒水员、机械手、钢筋工、管道工、瓦工、司炉工、维修工、材料员、保管员、电工、保洁员、环保员、试验工等。
4.1.2确定培训计划
a.各层次的培训都要在培训前制定计划,报各层次的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b.各单位要填写《环境管理培训计划表》(ems/03-1),报行政部备案; 由行政部对各单位上报的培训计划进行汇总,填写《环境管理培训计划实施汇总表》(ems/03-2),为检查落实情况做准备。
4.2明确各层次人员的培训方式和内容
4.2.1培训方式
4.2.1.1领导层的培训
由集团公司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利用统一组织学习或座谈会形式进行。
4.2.1.2管理层的培训
a.分公司领导层由行政部会同企管部以内部办班的形式进行。
b.项目部管理层由分公司以内部办班的方式进行。
4.2.1.3内审员的培训
由各单位确定内审员名单,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企管部负责组织,以集中办班的方式进行。
4.2.1.4操作层的培训
a.一般员工的培训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可采取讲课或考核的方式进行。
b.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岗位员工的培训,由各单位组织。根据重要环境因素岗位确定并填写《重要环境因素岗位人员名单》(ems/03-3)。可采取讲课、作业指导书交底、现场指导等形式进行,同时进行相应的能力考核。
c.新员工培训,由各项目部以入场教育的形式进行。
d.相关方的培训由各项目部以宣讲方式为主,对物资材料供货方和劳务工程分承包方进行培训。
4.2.2培训内容
4.2.2.1各层次的培训内容(见w*/ems/c*/a/03-2001附表1)
4.2.2.2培训意识要求
通过对各层次人员的培训,使每一有关职能与层次的人员意识到:
a.符合环境方针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工作活动中实际或潜在的重大影响,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可产生的环境效益;
c.在执行环境方针与程序,实现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与响应)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d.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4.2.3培训考核
4.2.3.1对环境管理培训应进行相应的考核。考核一般采取答卷形式,也可采取口头问答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确认,对于没有达到培训要求的人员要进行再次培训。
4.2.3.2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中的工作成绩与过失,各单位要在培训结束后,对培训效果进行检查:
a.行政部根据培训计划对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的培训情况及效果进行检查,并填写《环境管理培训计划实施汇总表》(ems/03-2)的效果检查情况栏目。
b.各单位要对培训情况和效果进行自查,填写《环境管理培训计划实施汇总表》(ems/03-2)的效果检查情况栏目。
4.3培训记录
4.3.1所有培训必须有记录,应包括培训计划、考勤、教材、试卷、成绩等。
4.3.2培训记录由实施部门负责记录并保存。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保管。具体执行《记录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5.相关文件
w*/emsc/a-2001《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12-2001《记录控制程序》
6.标准表格
ems/03-1《环境管理培训计划表》
ems/03-2《环境管理培训计划实施汇总表》
ems/03-3《重要环境因素岗位人员名单》
第8篇 建筑公司环境管理监测控制程序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环境管理监测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取得可靠的监测数据,以便判断环境目标、指标的实现,评价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并为环境的策划、实施和改进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环境绩效、有关运行控制和环境目标和指标的监测和监督。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本程序;负责对环境法规、标准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负责对施工现场环境目标和指标实现情况进行监督。
3.2试验室负责对监测设备的控制。
3.3企管部负责对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审核。
3.4行政部负责对办公区域环境目标和指标实现情况进行监督。
3.5各单位负责实施本单位的监测和测量活动。
4.工作程序
4.1从监测、监控、监督三个方面进行监测和测量
4.1 1监测:指对环境产生影响或具有影响的活动易于量化的关键特性进行测量的过程。如噪声、污水等自己监测或委托环保监测中心进行监测的项目。
4.1.2监控:指各单位对环境产生影响或具有潜在影响的活动自己进行自查。如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等。
4.1.3监督:指对不易于量化的关键特性采取定性检查的方式进行的检查和督促。如固体废弃物、油类、化学品等操作人员是否按程序工作。
4.2要求
4.2.1监测
4.2.1.1工程部按照《噪声控制程序》的规定每个工程进行一至两次监测,填写并保存《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排放监测记录》。
4.2.1.2分公司负责每月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两次定期监测,由安全员(环保员)负责记录,填写并保存《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排放监测记录》。
4.2.1.3项目部负责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每10天进行一次监测,填写并保存《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排放监测记录》。
4.2.1.4每年由工程部统一委托环保监测中心对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水进行监测,测量结果由工程部进行评价后反馈给相关单位。
4.2.2监控
4.2.2.1对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控
a.监控的依据为:各单位《施工现场目标与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规定的目标指标和方法措施、相关的运行控制程序、《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的有关规定。
b.监控的频次为:根据环境管理方案规定的时间表,在计划完成日期之前进行。
c.分公司负责对本公司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填写并保存《环境管理方案检查记录表》(ems/05-1)和《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ems/10-1)。
4.2.2.2对办公区域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控
a.监控的依据为:各单位《办公区域目标与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规定的目标、指标和方法措施、运行控制程序、《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的有关规定。
b.监控的频次为:根据环境管理方案规定的时间表,在计划完成日期之前进行。
c.行政部和分公司分别对本单位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填写并保存《环境管理方案检查记录表》和《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表》。
4.2.3监督
4.2.3.1对施工现场重要环境因素的监督的要求
a.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分公司要定期对施工现场污水的排放、固体废弃物、扬尘、易燃易爆化学品、能源资源、应急准备和响应等进行监督,填写并保存《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表》。
b.对每个在施工程监督的次数为:工程部每个工程监督一至两次;分公司每月监督一次;项目部每月监督两次。
c.监督的依据为: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
d.工程部负责对各分公司(项目部)施工现场的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落实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填写并保存《环境管理方案检查记录表》。
e.行政部负责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填写并保存检查记录。
f.经营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劳务和工程分包运行控制情况及信息交流情况进行监督,填写并保存监督检查记录。
4.2.3.2对办公区域重要环境因素监督的要求
a.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分公司要定期对办公区域污水排放、固体废弃物、能源资源、应急准备与响应等进行监督。
b.监督的次数为:行政部每月一次;分公司每月两次。
c.监督的依据为: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
d.行政部和分公司分别对集团公司和本分公司办公区域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落实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填写并保存《环境管理方案检查记录表》、《办公区域能源消耗检查记录表》(ems/0806-1)、《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检查表一》(ems/0808-2.1)、《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检查表二》(ems/0808-2.2)。
4.2.3.3企管部负责组织对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审核,执行《内部审核控制程序》的规定,并形成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报告,提交管理评审。
4.2.3.4工程部、行政部每年根据分工(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以验证其与环境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形成文件并提交管理评审。
4.3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执行《违章、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4保存监测、监控和监督记录,执行《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
4.5监测设备的管理
4.5.1'设备'的采购、校准、标识,均按照《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5.2'设备'的安装和使用
'设备'的安装和使用严格执行《awa5633型声级计操作规程》和《ds-31b型粉尘采样器操作规程》的规定。
4.5.3'设备'的检查与维护
环保员在使用'设备'前要进行检查。使用后要进行维护保养,并填写《环境监测设备检查(维护)记录》(ems/10-2)。
4.5.4'设备'的管理
4.5.4.1'设备'要由专人负责管理,严禁无关人员擅自动用。
4.5.4.2'设备'要设专用库房保存,不得乱堆乱放。要对'设备'的贮存及搬运提供必要的环境和手段,
保证做到不致因贮存、搬运而影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
5.相关文件
w*/emsc/a-2001《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04-2001《施工现场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w*/ems/c*/a/05-2001《办公区域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w*/ems/c*/a/0801-2001《对供货方控制程序》
w*/ems/c*/a/0802-2001《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
w*/ems/c*/a/0803-2001《扬尘控制程序》
w*/ems/c*/a/0804-2001《噪声控制程序》
w*/ems/c*/a/0805-2001《施工现场能源资源控制程序》
w*/ems/c*/a/0806-2001《办公区域能源资源控制程序》
w*/ems/c*/a/0807-2001《污水控制程序》
w*/ems/c*/a/0808-2001《废弃物控制程序》
w*/ems/c*/a/11-2001《违章、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w*/ems/c*/a/12-2001《记录控制程序》
w*/ems/c*/a/13-2001《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w*/ems/sy/a/01-2001《ds-31b型粉尘采样器操作规程》
w*/ems/sy/a/02-2001《awa5633型声级计操作规程》
6.标准表格
ems/05-1《环境管理方案检查记录表》
ems/0806-1《办公区域能源消耗检查记录表》
ems/0806-2《汽油(柴油)耗油量统计表》
ems/10-1《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表》
ems/10-2《环境监测设备检查(维护)记录》
ems/0808-2.1《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检查表一》
第9篇 建筑公司环境管理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附件1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1.目的
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控制和处理,以预防或减少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异常情况的处理。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本程序。
3.2库房、食堂、配电室、锅炉房、汽车等岗位(以下简称:各应急场所)的工作人员负责对紧急、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并迅速报告主管部门。
3.3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本程序。
4.控制程序
4.1潜在事故及紧急、异常情况的确定
4.1.1 可能造成事故及紧急、异常情况的部位:材料库、木工房、电气焊作业点、装饰作业点、防水作业点、食堂、配电室、锅炉房、汽车等。
4.1.2 潜在事故及紧急、异常情况:火灾,爆炸,施工过程中突遇停水停电,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造成停水、停电、停气,施工振动。
4.1.3 恶劣天气(突遇大风、暴雨、雷击)的影响。
4.2火灾、爆炸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4.2.1火灾、爆炸的应急准备
4.2.1.1易造成火灾、爆炸工序的施工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允许操作。
4.2.1.2需要明火作业的应办理动火证,并对现场周围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有相应的灭火器材和看火人员后才允许操作。
4.2.1.3电气焊、库房、油漆稀料库房执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中的要求。
4.2.1.4各施工现场应根据本程序4.1条款及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预防火灾、爆炸的方案和预案。
4.2.1.5分公司及项目部应成立义务消防队和紧急救护组织,并在开工前进行一次演习(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及紧急事故),接车人、报警人、救火人员应熟悉职责及措施,并做好记录,及时完善防护方案与预案。演习后的废弃物应按《废弃物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1.6分公司及项目部应对可能发生紧急情况的场所,配备应急器材,并做好标识,定期检查,防止失效。
4.2.2火灾、爆炸的应急响应
4.2.2.1第一个发现火灾的人员,应大声呼救,同时通知项目部及分公司领导,依据火势大小及着火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扑救措施。
4.2.2.2项目部领导在组织救火之前,应及时切断电源。义务消防队按演习分工、疏散人员和物资。
4.2.2.3报警员根据火势大小及时报警,报警时必须讲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公司电话号码、报警人姓名等详细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警。
4.3突遇停水停电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4.3.1突遇停水停电的应急准备
4.3.1.1为了防止突遇停水造成的影响,施工现场应在搅拌站附近设置蓄水池(桶),蓄水量应经过计算能保证混凝土浇筑到一定的部位。
4.3.1.2为了防止突遇停电造成的影响,施工现场应结合实际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有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在浇筑前应考虑突遇停电的影响,经计算后依据用电负荷选用柴油发电机。
4.3.2突遇停水停电的应急响应
突遇停水停电时,应立即启动备用水源或备用电源保证施工到达一定的部位,防止材料的浪费。
4.4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的准备与响应
4.4.1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的准备
4.4.1.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勘探单位共同对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进行调查,如有地下管线要采取合理的开挖方法,防止挖断地下管线。
4.4.1.2施工单位应收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电话号码,如遇紧急情况能及时报警。
4.4.2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的响应
突遇挖断水、电、气管道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并保护现场,同时上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如及时向当地的市政管委、供电部门、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上报),如损坏严重还应上报当地的治安、消防部门协助处理。
4.5突遇恶劣天气(大风、暴雨、雷击)的准备与响应
4.5.1突遇恶劣天气(大风、暴雨、雷击)的准备
4.5.1.1施工之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制定防风、防汛、防雷击、防触电的措施,现场应作好排水。
4.5.1.2关心当地的天气预报,当预报有恶劣天气时,针对恶劣天气的情况及时作好准备。当预报有大风时应对塔吊、架体进行加固,对临边、作业面的附着物等进行清理防止落下伤人,遇有大风时禁止进行室外高处作业,对于施工垃圾、砂等进行遮盖,现场应洒水降尘,防止扬尘。雨季之前应备好抽水设备,作好排水沟并选择好排水方向,防止暴雨后现场积水。暴雨后应对架体、塔基、临设、配电箱等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预报有雷雨时,现场的高大设施应作好防雷接地,进入雨季之前应对防雷接地进行摇测,保证接地电阻符合要求,加强人员教育,遇有雷雨天气时不要在高大设施、树木下避雨。
4.5.2突遇恶劣天气(大风、暴雨、雷击)的响应
突遇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将高处作业人员撤离到地面,同时启动相应的预防措施,因恶劣天气造成人员伤亡的,在现场自救的前提下立即将伤病员送往医院,并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及相关部门。
4.6 振动的准备与响应
4.6.1振动的准备
施工之前应对施工方法进行评估,如果施工振动可能对周围建筑物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与甲方、设计单位协商更改施工方法。
4.6.2振动的响应
突遇振动造成损害时,立即停止施工,协助受损害房屋内的人员撤离,保护现场并上报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
4.7事故报告的编写
每次紧急情况或事故发生后,由分公司安全科组织项目部和相关单位人员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填写《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ems/09-1),并报工程部。《事故报告》的内容如下:
a.时间
b.地点(部位)
c.事故经过
d.事故原因
e.经济损失
f.处理结果
g.经验教训
h.整改措施
4.8紧急事故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应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并报工程部备案。
4.9纠正与完善
4.9.1事故发生单位应针对导致意外事故的原因及实施过程中的不足,对方案和预案进行评审、修改和完善。
4.9.2必要时,工程部应会同相关部门对《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进行评审、修改、完善,并执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10监督检查
4.10.1工程部对每个工程监督检查一至两次,并填写保存《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表》(ems/10-1)。
4.10.2分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至少每半月检查一次,并保存检查记录。
4.10.3对于检查中出现的不合格执行《违章、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10.4记录的保存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w*/emsc/a-2001《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07-2001《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w*/ems/c*/a/11-2001《违章、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w*/ems/c*/a/12-2001《记录控制程序》
w*/ems/zds/a/01-2001《防水作业指导书》
w*/ems/zds/a/02-2001《油漆施工作业指导书》
w*/ems/zds/a/11-2001《木制品加工作业指导书》
w*/ems/zds/a/14-2001《切割操作作业指导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市建委《北京市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
6.标准表格
ems/09-1《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