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咨询程序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咨询程序和内容
步骤一:标准宣贯
咨询组对被咨询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领导层、管理层和骨干层进行集中动员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oshms试行标准)的产生发展和现状
企业建立和推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的意义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的基本内容、特点和运行模式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0标准与iso9000标准的相互关系
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基本过程和重点、难点
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在建立和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中的职责
步骤二:内审员培训
对企业选定的内审员进行系统培训,包括: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讲解及练习
审核程序讲解
审核技巧、方法、要求、案例练习
复习及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内审员合格证书)
步骤三:初始状态评审指导
咨询组向企业体系建立工作小组讲解初始状态评审的内容方法并与工作小组一起对企业进行初始状态评审,主要内容包括:
辩识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分级
明确适用于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评价组织对于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
评审过去的事故经验、赔偿经验、失败结果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评价
评价投入到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现存资源的作用和效率
识别现存管理体系与标准之间的差距
步骤四: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策划
根据初始状态评审的结果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关键要素进行策划
确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确定职业安全卫生方针、重大危险源分级、制定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和指标、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
步骤五:体系文件编写指导
咨询组对企业文件编写小组讲解如何编写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
讲解职业安全卫管理体系文件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手册,程序文件编写的内容和方法
实例分析和讨论
步骤六:文件评审及修改
文件编写小组通过咨询师的指导进行文件编写。在完成第一稿文件后,咨询师将会在预定的时间内对文件初稿进行修改,并提交文件修改意见,与企业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修订。体系文件最终同时提交企业领导和咨询委员会进行审定并定稿。
步骤七:体系开始试运行
文件定稿后企业最高领导者正式发布文件,体系开始进入试运行阶段。企业在咨询师指导下,对各部门各级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和文件相关内容的培训。各部门根据文件要求进行体系试运行,同时做好运行记录。
步骤八:内审指导及协助整改
体系通过三个月左右的试运行后,咨询师指企业内审员制定内部审核计划并实施内审。
内审结果将提交管理层。在认证审核前应至少做两次内审。对内审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在咨询师指导下进行整改。
步骤九:管理评审
根据内审结果和文件的要求,企业进行管理评审。管理评审应由最高管理者主持,对体系的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评审,提出改进意见,使得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步骤十:模拟审核和认证准备
咨询委员会将组织模拟审核小组,按照认证机构的审核程序和要求对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进行全面审核,尽可能找出体系中的问题,同时提出整改意见。根据模拟审核的结果,协助企业做认证审核前期的有关工作,使认证审核能够顺利通过。
第2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公司的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防止和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加强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公司各级领导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有效地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第三条 本责任制由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执行。
第二章 组织网络
第四条 建立以行政正职为主任的各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本单位、本项目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当人员有变动时及时予以调整,并报公司备案。
第五条 各单位都必须明确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必须配备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技人员,并推选出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各项目部必须配备专(兼)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员和员工代表。各工种队、班组应配有兼职安全员。
第六条 每年初都要层层签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办法,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第三章 公司领导、主要部门责任制
第七条 董事长职责
1、董事长是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公司“三合一”一体
化管理体系管理方针和目标。
3、组织制定和审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保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的资金等资源的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5、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权力,定期听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汇报。督促、检查本公司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件/事故隐患。
6、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每年将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市安委会书面报告。
第八条 总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公司管理方针,掌握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动态,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拟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制,体现安全一票否决制。
3、领导公司的工程投标,对大型工程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投标报价、方案的合理性等进行评定时应同时评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和专项方案。
4、参加管理评审,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做出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5、拟定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时按规定拟定设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的部门。
6、协调公司内外关系,确保与顾客的沟通,了解顾客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需求。
第九条 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公司管理方针,掌握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动态,每季度组织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研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贯彻实施公司“三合一”一体化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对公司施工过程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贯彻落实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在公司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3、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负责并督促职能部门对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控制、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4、参加管理评审,对有关的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现状作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5、根据国家、省、市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结合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需要,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和印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的考核和奖惩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6、公司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环境事件/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预防事故/事件重复发生。
7、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建立安全生产专用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条 其他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全面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安全技术标准等,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编制和实施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编制或审批重点工程、大中型工程、特殊工程或专业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审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重点工程、大型工程、特殊工程或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参与四级(含四级)以上的伤亡事故和重大环境事故的调查,协助事故调查组从技术上分析事故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 党委书记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政策规定,保证、监督管理方针和相关政策、规定在本公司的实施。
2、负责对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项目经理进行考察,同时考察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业绩,体现安全一票否决制。
3、主持指导制订宣传工作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及管理目标并检查督
促实施。
4、主持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5、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十三条 工会主席职责
1、向“双代会”报告工作,报告要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方
面的工作。
2、参与公司环境、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的制订,对重大环境、安全
问题的决策讨论。
3、对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安
全法律法规,发生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提出处理罢免的建议,必要时依法提起诉讼。
4、参与对中层管理人员和后备人才的考察、培养,体现安全一票否决
制。
5、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对违章指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拒绝执行。
6、建立健全公司员工代表网络,组织员工代表参与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四条 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及时传递有关信息。充分利用网站的优势,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的宣传和报导工作。
2、负责公司本部公务用车的调度、使用、日常维修以及相关驾驶员管理工作,全年集中安全教育不少于四次。对因安全工作所需的物品等资源及时给予保证。
3、购置的办公物品要保证质量,保证环保和安全。安排就餐要确保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公司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材料的组织,协调申报等工作。指导、协助项目部做好文明工地建设。
5、负责公司大型活动,大中型工程开工典礼的筹备、组织、协调工作。
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
6、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公司本部办公区域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7、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综合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落实综合管理责任制,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等有关活动。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
2、负责办公区域的门卫、治安、绿化、节约能源等管理、做好辖区内治安保卫,文明创建、环境卫生等工作。
3、负责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的的房屋基建维修工程项目,落实安全卫生措施,按有关规定,实行“三同时”。
4、负责对治安保卫、防火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各种破坏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环境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5、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公司本部对环境控制和危险源识别、评价,文明办公和项目部生活环境控制,协助工程部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组织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6、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工作。
第十六条 经营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市场调研与工程项目跟踪,收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
顾客需求,确定顾客明示的或潜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2、组织标书评审、合同评审时要确保评审的其内容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定的要求,确保公司有能力满足标书和合同的要求。
3、开展横向联营分包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示,签订联营(分包)协议,联营(分包)协议中应明确各自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必须明确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并明确控制、处罚措施。
4、在编写或审核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同时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负责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的归口管理,协管以顾客为关注点,采购、顾客满意等相关控制程序,组织用户回访活动,及时处置顾客相关方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投诉,确保顾客及相关方满意。
6、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组织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7、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及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1、制定公司财务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好现金和现金支票,做好对所属会计人员财务知识教育,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按国家规定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劳动条件,改善工作生活环境,消除事故隐患,做到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3、按公司规定及时收取有关单位安全管理经费及安全风险抵押金,及时办理安全生产的奖金发放和罚款的收缴工作。
4、负责筹措资金,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需要的资金提供保证,并做好信息沟通工作。
5、在办理各项保险业务时,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工伤、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安全保险等。
6、负责制定公司设备、材料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检验试验及监视测量仪器设备的采购、进行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台帐管理,对分公司等单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7、负责公司物资、材料及安全防护用品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组织对供方的评审并进行控制,建立和完善合格供方的档案,负责产品防护控制和顾客财产控制;确保人员、设备、材料、资料的安全;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8、负责对特种设备的环境因素、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记录和控制,负责对特种设备的检测,监视测量设备校验、取证等管理工作,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9、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10、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职责
1、在实施人力资源管理中,为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负责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3、负责合格劳务分包方评审工作和劳务分包控制的实施、监督、检查,不允许一定时期内发生过重伤事故以上(含重伤)或管理混乱的劳务分包商进入公司施工项目。
4、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统筹费的缴纳以及按规定办理工伤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5、负责工伤认定、鉴定申报工作。
6、负责公司本部人力资源的评价、配置、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对特殊工种安排有证人员上岗,项目经理安排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7、制定奖惩制度时,应将安全列入考核内容,体现安全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的部门、单位、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
8、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落实处理意见。
9、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十九条 工程管理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定,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
2、协助管理者代表编制年度管理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控制及法律法规收集、识别的控制。
4、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过程控制以及对应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的落实、监督检查。
5、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对伤亡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6、在参与大型或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时,应同时指导编制审查交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7、负责管理监督下属单位、项目部对分包工程、分包方的控制,参与对重要工程合格分包方的选择和评定,负责对工程分包方的评审,建立和完善合格工程分包方的档案,对发生过重伤事故以上(含重伤)或管理混乱的工程分包单位取消合格分包方资格。
8、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编制公司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
9、对施工项目组织不定期安全检查,并根据任务需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活动,总结推行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0、负责组织对所属单位、项目部、驻外机构、机关各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责任状的规定提出兑现奖惩的建议。
第二十条 市场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外埠市场、国外市场标书评审、合同评审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要确保项目有能力满足与产品有关的安全规定。
2、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对合同进行登记,建立合同台帐,并负责将合同文件发放到各相关部门。
3、在洽谈分公司联营工程项目时,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联营协议,联营协议中应明确各自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格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缴纳率达100%。
4、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同时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负责指导和管理国外工程、驻外机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评价,并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
6、负责每季度对驻外机构检查考核不少于一次。
7、按公司《管理手册》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实施,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记录齐全、规范,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及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审计部门职责
1、负责审查分公司、项目部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消除事故隐患,并做到专款专用。是否按公司规定及时缴纳安全管理经费及向有关人员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
2、负责审查分公司、项目部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办理工伤保险、车辆安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安全保险等。
3、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环境控制和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协助工程部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组织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4、负责审计分公司、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资金使用执行情况。
5、参与管理评审,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二条 工会职责
1、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一体化管理方针和目标。组织员工积极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反馈员工代表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提出改进建议。
2、协助工程部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过程中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演练、评价和控制。
3、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专项经费,督促有关方面及时发放防暑降温和劳保用品,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4、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工作。
5、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关于改善有害健康作业环境的措施意见,建立职工职业病档案。
6、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7、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组织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做好工作记录。
第二十三条 总工室职责
1、对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具体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安全技术标准等,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编制和实施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编制或审批重点工程、大中型工程、特殊工程或专业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审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并参与重点工程、大型工程、特殊工程或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参与四级(含四级)以上的伤亡事故和重大环境事故的调查,协助事故调查组从技术上分析事故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按公司《管理手册》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实施,负责实施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并指导各分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开展环境、安全技术工作。
第四章 各分公司、项目部人员职责
第二十四条 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经理(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其他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组织制订和发布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设置本单位(本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技干部,支持安技干部开展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和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的落实。
(四)分公司经理每年至少主持召开四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项目经理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和教训,研究和解决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布置年度或阶段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五)审批本单位(项目部)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及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参加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分公司经理组织检查,全年不少于四次,项目经理每月不少于一次。
(六)坚持“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七)工程分包、设备租赁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书中必须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明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严格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分包工程款结算时或承包兑现时必须有安技部门的签字。
(八)负责组织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代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
(十)负责与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工种队、班组、合格分承包方)签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状。组织年度、季度、月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奖惩兑现。
第二十五条 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副职职责:
(一)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副职、项目副经理对本单位、本项目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安技等部门工作,组织制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计划和措施,组织编制环境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实施。
(二)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会议,检查布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三)组织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检查,参加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专项检查,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四)组织安全技术教育,有计划地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五)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引进重要技术项目时,同时审查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
(六)总结推广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和科技成果。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的意见。
(七)发生未遂事故/事件和轻伤事故时,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其他副职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均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第二十七条 总支书记、支部书记的职责:
(一)对行政领导的职责实施监督。
(二)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树立“安全第一”、“保护环境”的意识,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组织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事件活动,把安全生产作为党团组织“争先创优”评选条件之一。发生事故/事件的部门、施工队和有关责任人不得评为党团组织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督促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对事故/事件的查处。
第二十八条 分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职责:
(一)对本单位、本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技术标准等,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难题。负责审核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方案或运行控制措施。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工程设计图纸的审核,施工方案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考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五)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科研项目,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
(六)组织制订特殊施工工艺。在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时,必须同时研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
(七)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必须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其环境、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投产、同时验收、同时使用。
(八)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二十九条 工会分会主席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把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注意职工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监督检查的措施。
(二)积极开展群众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职工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地进行文明安全生产。
(三)协助和督促行政领导正确使用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措施计划,不断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
(四)组织员工体检,开展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
(五)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做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三十条 专业施工队正、副队长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本项目的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本施工队管辖的工程项目、生产活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负责实施本施工队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组织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三)对所负责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确保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四口”)齐全、有效,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交员工使用,同时做好验收记录。
(四)组织所属员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五)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贯穿到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去,切实做到“五同时”。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生产。
(六)对新进员工、调换工种的员工和较长时间离岗后复岗的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岗前教育。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环境,文明施工。
(七)对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急性中毒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根据需要,配合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 生产班组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本单位、本项目部的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人员文明安全作业,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根据生产任务、环境和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等特点,合理安排任务,交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本组的环境因素、危险源控制状况,做到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讲评,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工作。
(三)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职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达到要求后才能上岗操作。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止本组职工在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作业。
(四)班前要对本组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和环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对本组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五)发生工伤要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六)组织开展创文明班组活动。
第三十二条 生产操作工人的职责:
(一)自觉学习本单位、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安全手册》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的思想,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事事、处处、时时注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自觉遵守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禁酒后上班,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并有权向上级报告。
(三)按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安全因素时,应当向现场安全生产人员或负责人报告。正确使用机电设备和劳动保护装置、设施,并经常检修和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不得随意拆除劳动保护装置;不得擅自开动他人使用的机、电设备;不得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四)发生事故立即向上报告,积极施救,保护好现场,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五)积极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从实际出发,提出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三条 专职机构职责(含安技科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一)在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行政副职(或项目经理)直接领导和地方环境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助领导综合管理本单位(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二)参加汇编或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
(三)编制、补充、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编制本单位(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起草目标管理责任状,认真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报领导审批。
(五)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六)协助领导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经常深入现场,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操作,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七)组织对职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包括新进人员的三级教育,指导安技员或兼职安全员开展工作。
(八)参加轻伤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提出建议。做好因工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协助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
(九)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定期发放工作,并参加验收。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的总结、评比考核工作,严格奖惩制度。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十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职业病防治工作和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十三)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措施,确保员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员工体检工作。
第三十四条 工种队、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一)协助工种队、班组长贯彻执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耐心说服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分别做好本工种队、本班组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接受专职安技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做好对重大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检查记录。经常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
(三)负责对本工种队、本班组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指导。
(四)教育和监督本工种队、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电设备安全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五)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发现生产中有严重危及环境和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当场制止,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六)发动员工经常进行作业现场的清理整顿和改善环境的清洁工作,使各类物品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
第五章 分公司、项目部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生产技术部门职责:
(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规章制度及施工组织设计。
(二)在布置检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时,要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进行技术交底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十六条 设备、物供部门职责:
(一)所有机、电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新购的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其安全防护装置、附件,必须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明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对易发生事故的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必须停止使用,限期改进。
(二)加强对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经常性检查和定期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三)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建立设备资料管理台帐。
(四)物供部门要及时提供安全生产所需材料和物资,按照有关规定采购劳保用品。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和发放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行,防止发生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十七条 财务部门职责:
(一)按规定安排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专项经费,用于改善生产过程环境和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做到专款专用。
(二)定期收缴安全生产管理费(按计划产值的0.5‰)和安全风险抵押金,负责执行安全生产奖金的发放和罚款的收缴工作。
(三)做好财务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办理工程安全保险工作。
(四)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十八条 人事劳资部门职责:
(一)根据本单位(本项目)的实际需要,推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职安技干部人选。
(二)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三级教育,对调换工种和恢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对患有某种工种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该工种操作。
(四)制定奖惩制度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款。在拟订经济承包合同时,必须包括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内容。
(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确因生产需要而延长劳动时间的,应事先征求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意见,并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对按照规定不适合有毒、有害、高空和高温作业的人员进行及时调整,或按照《劳动法》规定变更、终止劳动合同。
(六)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及繁重的体力劳动。
(七)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十九条 办公室职责:
(一)及时传递国家及上级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文件,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宣传和报导工作。
(二)会同车管组做好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三)安排就餐时,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四)对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物品和车辆等资源及时给予保证。
(五)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条 保卫事务部门职责:
(一)建立消防组织,配置消防器材,开展防火防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消防设备定期检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二)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三)负责对门卫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管理。
(四)负责对各种破坏事故、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五)协助调查处理重大设备、人身伤亡事故。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一条 职教部门职责:
(一)将安全技术培训列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
(二)会同安技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及时联系、组织培训,做好考核、发证、换证工作,并建好台帐。
(三)做好各级领导及专职安技干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的联络工作。
(四)会同安技部门做好新进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二条 经营部门职责:
(一)在审批确认工程分承包方时,要同时审查是否具有安全资质,无安全资质的,不能确认为合格的分承包方。
(二)在审批确认劳务分承包方时,要同时审查是否具有安全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对无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的,不能确认为合格的分承包方。
(三)签订横向联营协议时,应有双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的条款,并明确相应措施。
(四)对已确认为合格分承包方的单位,如果在工程项目中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处理。
(五)对分承包队伍组织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要求其服从管理,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三条 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一)对因产品质量、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伤亡事故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二)在采取三新技术和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三)组织制订建筑材料试验室、化学分析试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分析试验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四条 党(团)组织部门职责:
(一)宣传党和国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党(团)员、干部以身作则,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的思想,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
(二)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组”活动。
(三)考察干部政绩时,要同时考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好坏,提出明确考察意见;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干部,要按“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切实履行查处职责。
(四)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工作。
(五)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五条 工会组织职责:
(一)依法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协助行政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制止、申诉和控告。
(二)参与讨论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
(三)定期检查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行政部门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
(四)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五)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工作。
(六)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七)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六条 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一)在分管安全生产行政副职的领导和公司车辆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车辆(含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油料消耗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车辆年审及驾驶员复审工作。
(三)定期组织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工作,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
(四)建立机动车辆台帐。
(五)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事故及时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对交通事故、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各项目部应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列为计发奖金或绩效工资的主要考核内容。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贯彻实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细则成绩显著的。
(二)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消除职业危害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发现事故预兆,采取果断措施的有功人员。
(四)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或者提出并被采纳合理化建议而取得明显成效的。
(五)在清除事故/事件隐患,或在事故/事件抢救中有功的。
(六)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取得显成效的。
(七)年度考核时对获得优秀等级的单位(项目部)的领导班子和安技负责人按责任状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十八条 奖励分为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专项活动和年度考核,对重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领导,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安技人员,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物质和荣誉奖励。对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中有重大贡献或使单位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集体或个人可给予1000元或以上的特别嘉奖。奖励经费应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四十九条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罚款100-2000元或行政处分。
(一)违章经教育不改,不服从管理的;
(二)违反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反有关规定,随意削减防护设施,留下事故和职业中毒后患,或已导致发生伤亡事故、职业中毒和职业病而仍不采取防范措施整改的责任者;
(四)发生事故事件后,破坏现场或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上报的责任者;
(五)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护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责任者;
(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不按规定配备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
(七)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谩骂、侮辱和打击报复者;
(八)发生事故/事件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整顿,同类事故/事件再次发生的责任者;
(九)发生上述情况,情节严重,触犯刑法者,报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五十条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权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项目部)及单位(项目部)负责人或员工应给予经济处罚:
(一)违反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造成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对责任单位(项目部)和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单位(项目部)罚款为1000-50000元;责任单位(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责任人员罚款为500-20000元;另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有关责任人根据责任大小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实行年薪制的责任人还将根据公司所属单位经营者年薪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二)对破坏事故/事件现场或发生事故/事件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上报的单位和责任人,在第(一)款的基础上加重罚款。
(三)对重大事故/事件隐患和有严重尘毒危害的作业场所,有关部门责令其改进,在限期内经过努力能够解决而不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的单位(项目部),除令其停产改进外,再给予罚款。罚款金额为1000-10000元。
(四)多次违反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或因违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项目部)应加重罚款。
(五)对生产、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未达标,文明施工、文明生产秩序较差,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经教育未改和违章指挥的,给予单位(项目部)及责任人500-10000 元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对单位(项目部)的罚款、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项目部领导成员罚款、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事件的罚款必须全部上交公司财务部,罚款收据复印件给工程部备案,个人罚款不得在公款中报销。对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罚款,应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教育和安全先进的奖励。
第五十三条 对合格分承包方,实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合格分承包承包工程时按造价的3-5%(最少不低于1万元),交纳安全抵押金。工程完工,经考核,实现合同规定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抵押金如数返还;未能实现目标或考核不合格的,没收部分或全部抵押金,并给予1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费,按年计划产值的0.5‰收取,财务部门单列专项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十五条 本责任制如与上级规定有不符之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责任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单位(项目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工程部备案。
第五十七条 本责任制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3篇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1.1管理方针
葛洲坝集团公司于20**年4月通过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是:“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安全”。本合同实施中,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预防和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建立科学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善施工作业环境,依靠先进的管理方法,保证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1.2管理目标
本合同施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是:明确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责权明确,信息流畅通;相关人员依法、明确的管理程序履行各自职责和义务;使所有影响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类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1)监控指标:
工伤事故率<4‰,其中重伤事故率<1‰,无死亡事故。
交通事故率<5%,无重大交通事故。
机电设备直接经济损失率<0.5‰,无重大机电事故。
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1元/人年,无重大火灾事故。
无因劳保设施与用具引起的职业健康事故。
(2)安全管理目标
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
隐患整改率>95%,重大隐患整改率100%。
尘、毒、噪声治理合格率100%。
设备安全装置完好率100%。
事故处理结案率100%。
第4篇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测量监测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定性和定量的监测和测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情况进行评价,使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和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加工、服务过程中作业活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测与测量。
3.定义
3.1环境绩效:组织对其环境因素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2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
4.引用文件
gb/t 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jb 9001b-2009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202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gb/t 19000-2008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5.职责
5.1质量管理部负责:
a)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情况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监测和测量;
b)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的评价;
c)内审和管理评审中不符合的跟踪监测。
d)用于职业健康安全检验和测量装置的统一管理,并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校准实施控制。
5.2设施部负责:
a)业务范围内机电设备、供电系统等状态监测;
b)公司内特种设备的年度监测及监视;
c)公司生产制造厂区内(包括消防设备)设施环境噪声的监测与测量;
d)公司内部特种设备的管理;
e)职业病防治和从事有关职业危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及职业病防治涉及到的物质的测量与监视。
5.3人事部负责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体检工作。
5.4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相关与要求监测的项目实施监测;负责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6.工作程序
6.1测量与监视控制方法.
6.1.1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监测
6.1.1.1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应按照计划时间和措施进行实施,每季度自检一次,并保存自检记录。人事部应每半年根据管理方案的内容进行落实情况的验证,并保留验证记录结果。
6.1.1.2检查验证的内容为责任部门对量化目标指标的参数达成情况。
6.1.1.3当检查发现执行情况偏离或与目标指标不符时应作好分析和纠正措施,并对措施进行跟踪,直至不符合消失为止。并按照《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6.1.2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符合性的监测
每年第四季度由质量管理部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符合性进行一次评价,如有新增或更改的应获取并形成新的《外来文件(法律法规)清单》。
6.1.3 环境监测
6.1.3.1 公司设备部每半年对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及能源消耗指标/环境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并记录于《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实施效果评价表》
6.1.3.2由设备部联系市环保局或区环保局,每年底对公司废水、噪音、废气的排放进行检测并保持检测报告。
6.1.4职业健康安全监测
6.1.4.1特种生产设施的监测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下,由设备部开展如下工作:
a)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设计、规程措施执行情况及生产情况进行监测,发现不符合或风险时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b)组织对主要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实施监测,按规定的要求对高压电器、高压线路、重要设施、接地避雷装置等进行监测;
c)组织对特种设备的年度监测工作,每年根据设备检修计划邀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公司的特种设备的检测(如行车、叉车、电梯和储气罐等),并保持检测报告;
d)目前公司并无环保和安保检测设施,如日后新购置则按检定周期由质量管理部计量室委托具备检定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
6.1.4.2设备部负责对消防设施动火安全进行监测,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6.1.4.3人事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管理监测
a)由办公室组织员工身体健康检测, 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伤害的员工身体情况进行监督检测方式和内容及频率:
(1)焊工、喷漆工、打磨工、车间女工一年一次进行职业病检测;
(2)机加工人员和女工最少二年一次进行常规体检;
(3)一般作业人员(指行政管理人员不含以上两类人员)最少三年一次进行常规体检。
b)当发现不良健康现象时应视情况进行工作调离;当发现职业病时按国家有关职业病的管理条例进行上报有关部门和行政管理机关,并根据不同的职业病的类型安排不同的医疗单位进行专项治疗,直至康复或稳定。
6.1.4.4工作环境的检测
a)设备部每年底邀请卫生防疫部门对公司的磨刀房粉尘、机加工车间噪音、喷漆车间气体和电焊车间弧光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b)质量管理部需每年对公司遵循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当发现不符合时按6.4.3条款和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中有关规定执行。
6.1.4.5各相关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绩效进行监测。
6.1.4.6对相关方要求的监测。
a)所监测的设备和材料与公司监测的设备和材料的控制要一致;
b)相关方对资质、人员的要求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与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与管理体系的要求相一致。
6.1.5 被动的绩效测量
6.1.5.1伤亡事故发生后,由设备部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6.1.5.2设备事故发生后,由设备部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6.1.5.3设备部每季度分别对伤亡和设备事故进行一次分析,发现规律性的倾向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6.2监测设备的校准与维护的控制方法
6.2.1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
6.2.1.1质量管理部根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选择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定期送检,使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
6.2.1.2各使用部门按照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要求提出采购申请审批,按《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有关条款执行。
6.2.1.3监视和测量装置到公司后,按《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6.3控制措施有效性的监视和测量
6.3.1质量管理部对公司已识别的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危险源和不可接受危险源采取的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6.3.2设备部对各部门按已识别的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危险源和不可接受危险源采取的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每半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6.3.3各部门针对本部门控制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危险源和不可接受危险源所制定控制措施的运行控制情况及有效性,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7. 相关文件
7.1《记录控制程序》
7.2《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7.3《培训控制程序》
7.4《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5《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7.6《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8.相关记录
8.1 《外来文件(法律法规)清单》 qms/r432-03
8.2《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实施效果评价表》 qms/r451-02
8.3《安全检查记录表》 qms/r446-26
8.4《安全生产检查报告书》 qms/r446-31
8.5《月度安全汇总表》 qms/r446-33
8.6《员工工作事故管理记录表》 qms/r446-32
8.7《员工工伤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表》 qms/r446-22
8.8《纠正/预防措施单》 qms/r85-07
第5篇 机电科主管级工程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
(1)机电科主管级工程师负责协助科长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三大规程在现场的实施,是机电专业具体负责技术管理的落实者。
(2)负责组织编制停产检修措施、重大安全措施以及一般安全措施的审查。具体负责大型设备的安全运行、技术测定、各类保护整定、资料存档及各类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
(3)具体负责设备的技术改造、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数据测试整理、图纸资料存档以及设计、安装、供电图纸资料的审核。
(4)负责每月至少一次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对大型设备的技术装备、安全设施、井筒装备的检查。
(5)负责每月至少三次对各大型设备机房硐室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同时进行隐患排查。
(6)负责本管辖范围内设备安全运行的巡回检查,隐患排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管辖范围内各类电气设备保护,机械设备各类保护的检查,并按规定组织定期试验。
(7)负责双风机双电源、风电闭锁、漏电继电器、皮带的安装及正常使用,把好阻燃皮带、电缆下井关。负责井下低压安全供电,合理供电以及电气设备的安装、回撤的负荷审批。负责机电设备的入库质量验收、电气试验,确保下井设备的质量。
第6篇 物资采购部部长: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负责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1.1.2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本部门员工安全生产负责;
1.1.3 负责组织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质量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并按安全要求组织入库;
1.1.4 负责组织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性能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1.2 质量部门安全职责
1.2.1 负责公司零部件及产品的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负责;
1.2.2 负责制定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仪器、化学药品的管理制度,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1.2.3 对产品试车或进行中检查时,必须按安全环保措施规定认真执行,检查其能否满足安全、环保的需要,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2.4 负责将产品质量检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各类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以便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安全可靠性;
1.2.5 对产品的零件、购件、工具仪器、仪表等进行检验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采取有效措施;
1.2.6 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维修、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符合安全要求;
1.2.7 成品出公司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大、中产品起吊、运输要有清晰标记和安全防护;
1.2.8 负责事故分析时的化验检测和数据处理;
1.3 质量部部长安全职责
1.3.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制度;
1.3.2 在编制特殊检验工艺方案时,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3.3 在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检验条件变化时,应编制安全技术操作程序或安全技术作业指导书;
1.3.4 负责安全技术、安全设备、仪表的技术鉴定;
1.3.5 加强对有毒化学试剂的管理和安全使用,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7篇 施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施工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标
(1)制定目标的目的:为保护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健康和安全,控制影响施工场地所有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健康和安全,考虑和避免使用不当对使用者造成的健康和安全的危害,制定健康和安全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1)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
2)安全达标目标:基础施工、结构施工、装修施工个阶段达标见下表
施工部位 死亡 重伤 一般事故
基础施工0 0 1
主体结构施工0 0 4
装修施工0 0 2
第8篇 销售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经常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1.1.2 签订产品销售合同时应根据公司设备及生产能力合理安排,力争均衡生产,确保生产安全;
1.1.3 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安全环保规定,凡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一律不准销售出厂;
1.1.4 外来订货人员来公司考察参观、订货、签约等,要及时对来访人员进行外来人员安全教育,以确保其在我公司内活动期间的安全,并要求其遵守公司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1.1.5 负责教育本部门员工遵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加强外出销售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所到厂家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和不污染环境;
第9篇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组织与管理工作内容
1.以总承包为首、监理公司协调、安装专业项目负责参加的多专业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组织体系,组织体系的运行模式:
1)凡是进入****广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总承包现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并由各专业项目负责组织对施工人员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培训教育。
2)接受总承包定期和日常安排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检查,检查出的问题,由专业项目负责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汇报项目监理会议和总承包。
3)执行总承包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奖罚制度,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监督实施奖罚制度的落实效果。
4)专业项目负责向项目监理例会定期汇报本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存在问题,解决办法,下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计划,由管理体系监督执行情况。
5)各专业负责自己作业区、生活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生产、生活区垃圾及时打扫干净,集中堆放,及时集中运输。
6)负责保护好本专业施工区域总承包商施工安全、环保设施,做到不拆除、不损坏、主动维护好自己施工区域的安全设施。
2.由总承包项目安全经理周明根代表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主抓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各专业安全员,检查日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情况,有权对不文明、环保工作做得不好的专业施工队伍或个人罚款。
3.由总包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技术资料及归档工作,各专业项目负责有责任进行积极配合。
4.项目专业施工区域不好划分的部位,应有项目监理会议组织分工,划分好各自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的区域,各专业应遵守对方管理区域的安全、环保要求。
5.由总包项目安全经理负责每月对专业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情况在项目监理会议进行公布,对考请不合格的分包商执行罚款。
第10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题试卷
一、是非题(每题2分,共计50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请在括号中划“√”,错误的划“×”。
1、组织必须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 )
2、在确立oh&s目标时只要考虑风险评价和控制的效果。(×)
3、组织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严格执行,不得更改。(√)
4、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确定控制措施要求建立程序,风险评价的结果要求形成文件。(√)
5、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应是最高管理层中的一员。(×)
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用于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和监测的设备应进行校准和维护。(√ )
7、组织应获取适用于自身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这些信息应传达给相关方。(√)
8、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可免除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察。(×)
9、员工及其代表的参与和协商计划应形成文件,并通报全体员工。(√ )
10、对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重要危险源的组织可不必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 )
11、体系文件是组织内部的管理规定,与外单位无关。(×)
12、对事故、不符合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但对没有造成后果的事件可不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13、高速旋转的砂轮碎片突然飞出,但未伤人,可看作是一次事故。(×)
14、一个规模较小的组织,在申请ohsas认证时,可以用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代替目标。(×)
15、对已患职业病的员工进行定期体检是属于被动测量。(√)
16、组织制订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必须量化。(√)
17、内部审核是第一方审核,外部审核是第二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
18、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应考虑不同层次员工的职责、经验和文化程度以及所承受的风险。()
19、危险源是肯定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20、员工代表就是员工的安全健康代表。( × )
21、“ohsas相关方”是指关注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
22、初始评审的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并作为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各项决策的基础,为持续改进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衡量的基准。()
23、是否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由组织决定,一旦实施必须覆盖组织活动、产品、服务中的安全健康问题。()
24、一台空调的室外机,在安装时室外机从高处坠落,机器损坏,但未伤着人,属事故。(√)
25、免遭伤害就是安全。(× )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50分)你认为最适合的答案,填在括号中。
1、危险辨识的含意是(e )
a)识别危险的存在 b)评估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过程
c)确定危险源的性质d)a+ce)a+b
2、管理评审应确保体系的持续(e)性。
a)符合b)适宜 c)有效 d)充分e)b+c+df)a+b+c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规定方针内容应体现的承诺包括( e )
a)对预防伤害与疾病的承诺
b)对持续改善oh&s管理和oh&s绩效的承诺
c)对符合组织应遵守的与oh&s危险相关的适用的oh&s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d)b+ce)a+b+c
4、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是指职业健康安全设备设施与主体工程( e)
a)同时规划b)同时设计c)同时施工
d)同时投产使用 e)b+c+df)a+b+c
5、通过实施前的风险评价过程对所有拟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
a)危险辨识 b)评审c)风险评价d)协商交流e)a+c
6、判定不符合项的审核准则是(d)
a)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b)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c)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d)a+b+c
7、组织开展内审的目的是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否(d)
a)符合计划的安排b)得到正确的实施和保持
c)有效地满足组织的方针和目标d)a+b+c
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定( d)必须以记录。()
a)测量和监测用的设备的校准和维护b)员工培训
c)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的文件化程序的更改 d)a+be)a+c
9、危险源辨识的范围不包括(d)
a)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b)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c)工作场所的设施 d)承包方在其自身工作场所的活动
10、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员工应参与和了解的协商和交流的活动有( d)。
a)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 b)批准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c)了解谁是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和管理者代表 d)a+c
11、管理者代表必须在()中产生。
a)管理者 b)最高管理层c)员工代表d)a+b
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规定记录必须保存(a) 年。
a)1b)3c)5d)组织自定
13、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被动测量(a)
a)内审b)事故调查c)职业病调查d)事件调查
14、组织应制定并保持旨在实现职业健康安全(d)的管理方案。()
a)方针 b)计划c)目标d)a+c
15、组织对全体员工在oh&s方面,根据其教育水平、工作经验和接受过的培训对其( a )进行鉴定。
a)能力 b)安全意识c)操作水平
16、以下哪个要素可不建立和保持程序。( d)
a)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b)培训、意识和能力
c)绩效测量 d)管理评审
17、以下哪些要素必须要有记录。( d)
a)绩效测量和监测b)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c)记录控制d)a+b+c
18、内审员填写不符合报告内容有( e)
a)描述不符合事实b)判定不符合条款c)不合格原因
d)如何采取纠正措施 e)a+bf)b+d
19、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c)
a)定期批准b)定期检查c)定期评审
20、组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针对(f)
a)相关方的需求 b)员工的意识c)内部相关职能
d)内部相关层次 e)a+bf)c+d
21、对所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具有重要作用的岗位,都能得到有关文件和资料的(a)
a)现行版本 b)批准的版本c)实用的版本
22、充足的监测与测量数据和结果的记录,目的是便于随后的(b)
a)落实事故的责任b)纠正和预防措施分析c)寻找不符合原因
23、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对组织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d)
a)先执行后控告 b)边请示上级领导边执行
c)小心谨慎地执行 d)拒绝执行
24、组织应对缺乏程序()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运行情况,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程序。( b)
a)已经偏离b)可能导致偏离c)不会偏离
25、内审时发现有(e)事实,可判不符合4.4.7要素。()
a)消防通道被阻塞 b)操作工未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
c)急救用的药品过期 d)a+be)a+c
第11篇 部门/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在部门/车间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业务上接受安全工程师指导,按时参加业务学习、例会,指导班组开展安全环保教育;
1.1.2 组织对部门/车间职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经常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1.1.3 编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4 负责对公司新员工和外来实习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
1.1.5 审查外包工程和外委作业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进行安全教育和现场监管;
1.1.6 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各岗位的安全环保情况,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发现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1.1.7 制定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并对上述物品的选购、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管;
1.1.8 定期组织本部门/车间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协调、整改;
1.1.9 做好本部门/车间的安全记录;
1.1.10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人员专业专题会议和培训会议;
1.1.11 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工作;
1.1.12 对违章作业,不遵守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工作,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罚建议;
1.1.13 对工伤事故进行报告和统计,参加人身安全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
1.1.14 负责公司工伤的初步认定、统计、管理和报告工作,参与员工工伤的鉴定;
1.1.15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根据“四不放过”原则提出改进措施,按规定及时、准确的统计上报各类事故、事件等信息;
1.1.16 参与公司新建项目安全竣工验收;
第12篇 安全环保处职业卫生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31.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职业卫生委员会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1.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总结推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先进经验;
31.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31.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31.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定期组织现场职业危害检查,及时排查生产安全、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31.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31.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31.8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建档及申报工作;
31.9组织或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
31.10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接触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负责建立公司的职业卫生档案;
第13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培训试题
一、是非题(答案对的打“√”,答案错的中打“×”。每题1分,共20题。)
[ f] 1. 统计事故、损失和投诉是主动性监视方法。
[ t] 2. 事故是一种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 t] 3. 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都是危险源。
[ f] 4. 安全程度不断提高说明了不可接受的危险水平也提高了。
[ t] 5. 遵守法规和其他要求是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 f] 6.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组织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
[ f] 7. 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后,不需与员工协商,只要项目经理决定处理就行。
[ f] 8. 组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就是要重新编制新文件代替所有的现有文件。
[ t] 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
[ t] 10. 法规是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总称。
[ f] 11.“三同时”制度是指我国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引进建设项目,其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 f] 12.对在我方施工现场的工程/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由他们管理,我方无权干涉。
[ t] 13.我国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可概括为:事故预防、事故处理、法律责任三个主要方面。
[ f] 14.实施gb/t 28001-2022标准会加重组织的法律责任。
[ f] 15.不同地区的两个组织,施工资质和生产同种产品,他们评价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尺度应该是一致的。
[ f] 16. 可接受风险是已降至组织可容许程度的风险。
[ f] 17. 在危险源辨识时,管理因素一点儿也不应该列入识别范围,应该在风险评价时加以考虑。
[ t] 18. 任何侥幸、麻痹、偷懒、逞能、莽撞、心急、烦躁的心理都可能成为安全隐患。
[ t] 19. 某高速旋转的砂轮碎片突然飞出,幸好未伤及操作者,我们可把它认为发生了一次“事件”。
[ f] 20. 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不宜告诉同行业企业或竞争对手。
二、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每题从所列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
1.(a)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宗旨和方向。
a)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b)法规和其他要求
c)目标 d)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2.对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下列哪些内容属于其内容(a)。
a)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b)企业没罚款不放过,
c)组织机构没调整不放过,d)a+c
3.风险控制策划时原则上应首先(c)。
a)降低风险b)采用个体防护设备c)消除危险源d)采用机器人
4.贯彻gb/t 28001标准组织所关心的对象是(d)。
a)产品 b)过程 c)环境d)人
5.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中必需包含(b)承诺。
a)持续改进 b)持续改进、遵守法规和其它要求
c)遵守法规和其它要求 d)实现员工要求
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包括(a)。
a)b+c+d b)职责和权限 c)资源d)方法和时间表
7.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的内容有(b)。
a)应急计划b)a+c c)应急设备 d)内部审核
8.对于一个新建体系的组织初始评审工作是(a)。
a)必要的 b)可做也可不做 c)与危险源辨识结合在一起做d)不需要
9.组织编制的安全管理文件应具有(d)。
a)可检查性 b)可操作性 c)针对性d)a+b+c
10.我国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包括(d)。
a)综合类和职业健康类 b)检测检验类和职业安全类
c)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类和劳动防护用品类d)a+b+c
11.新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是指(a)。
a)工厂、车间、班组 b)师傅、工厂、班组
c)岗位、车间、师傅 d)领导、车间领导、技术人员
12.安全检查制度是(d)。
a)查思想、查隐患 b)查管理和查整改 c)查事故处理d)a+b+c
13.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是(c)。
a)每个员工b)管理者代表c)企业法定代表人d)工会
14.危险源辨识方法有(d)。
a)安全检查表 b)生产过程分析c)人体生物节律d)a+b
1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准则是(d)。
a)gb/t 28001-2022标准 b)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c)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d)a+b+c
16.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的对象是(d)。
a)重大危险源 b)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c)重大风险d)与重大风险有关的活动和过程
17. 风险控制措施实施前进行评审的内容不包括(d)。
a)控制措施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b)是否产生新的危害;
c)是否选定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 d)完成措施所需时间。
18.职业健康安全的不符合报告应包括(d)
a)不合格事实的描述; b)判定不合格的理由及不符合的标准条款;
c)严重程度;d)a+b+c。
19.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d)
a)形成文件 b)可行时,应可测量c)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d)以上皆是
20.组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确定控制措施过程的输出,必须包括(c)。
a. 重大危险源清单 b.重要危险源清单
c.危险源的风险可接受性的确定 d.重大风险清单
三、填空题(共10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_《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我国职业健康安全法规的基本内容。
2.根据2002年4月颁布的《职业病目录》,我国职业病共分为10大类115种。
3.健康损害是_可确认的、由工作活动和(或)工作相关状况引起或加重的身体或精神的不良状态。
4.事件和事故的关系是_事故是一种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5.组织在策划应急响应时,应考虑有关相关方的需求,如应急服务机构、相邻组织或居民
6. gb/t28001-2022 标准针对的是职业健康安全,而非产品和服务安全。
7. 未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通常叫未遂事件。
8. 风险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9. 组织应向在其控制下工作的人员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传达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
10. 在建立和评审目标时,组织应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和应遵守的其他要求及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组织还应考虑其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有关的相关方的观点
四、简述题(共4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制度是什么
答: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监查制度,职业健康安全预防评价制度。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要求按什么顺序考虑降低风险
在确定控制措施或考虑变更现有控制措施时,应按如下顺序考虑降低风险:
答:a)消除;b)替代;c)工程控制措施;d)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措施;e)个体防护装备。
3.组织在建立职业健康安全(ohsms)目标时,应考虑哪些方面
目标应与方针保持一致;(是方针的细化和展开)
答 :目标应包含与产品有关要求;(针对健康安全的重大风险)
目标应有可测量性;(定量或定性的)
目标应具有激励性 。
4.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和应急预案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应急响应和准备控制程序是二层次文件;应急预案是三层次文件,应急预案(或称应急计划)是程序的支持性文件。
第14篇 采购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在进行物资采购时,应与供应商签定正式的包括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条款的有效的经济承包合同,明确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环保和安全要求,同时明确在提供服务期间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并负责监督落实。
(3)负责建立相应的制度对违反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处理。
(4)负责监督供应商制定在本单位范围内装、卸货物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5)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在进行市场调查或到供应商现场考察时要落实好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6)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7)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15篇 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目的意义
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目的与意义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概念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是依据有关标准(如国家经贸委颁布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行标准)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准来证明某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应标准或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目的和意义
(1)全面规范、改进企业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保障企业员工的职业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企业的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2)改善与政府、员工、摄取的公共关系,提供企业声誉。
(3)提供持续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即指,降低企业风险,预防事故发生。
(4)克服产品及服务在国内外贸易活动中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取得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5)提高金融信贷信用等级,降低保险成本。
(6)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等。
第16篇 安全职业健康培训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规章,掌握必要的安全保护技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新入职员工、合同工、派遣工、临时工);外来客商、施工厂商;转岗、顶岗、脱岗人员等; 3. 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职责
3.1.1行政人事部依据公司安环部制订的年度、月份安全职业健康培训计划及临时性培训
计划监督、协助组织实施;
3.1.2 行政人事部负责统计需求部门的参训人员名单并将详细信息发文通告; 3.1.3 行政人事部负责培训课程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调查,以便对教材改善更新; 3.2需求部门职责
3.2.1 依据安全生产形势和实际情况,向行政人事部提交安全职业健康培训需求,完善相
关记录; 3.2.2 车间、部门级安全职业健康培训由各部门主管完成;特种作业人员或涉危人员安全
培训由安环部完成或交由外部机构完成;
3.2.3 各需求培训部门依据行政人事部发布的安全职业健康培训通知的要求组织培训事宜,安排参训人员积极准时参加并遵守课堂纪律;
3.3安环部职责
3.3.1 依据公司发展需要和结合生产形势,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将培训计划分解至每
月实施;
3.3.2 协助行政人事部建立公司齐全的员工入职、转岗、调岗等培训记录档案; 3.3.3 负责外来客商、外协施工厂商进入车间的安全职业健康培训; 3.3.4 依据公司生产特点,组织制定适用于公司的安全职业健康培训教材; 3.3.5 负责公司内特种作业及涉危作业人员的安全职业健康培训;
4.内容
4.1入厂安全职业健康培训(一级)
4.1.1 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新入职员工的一级安全职业健康培训,其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
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相关事故分析、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等,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各
部门。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4.2部门(车间)级安全职业健康培训(二级)
4.2.1 由各部门(车间)第一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厂安全生产制度、生产特点、
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相关事故教训、安全防护设施、劳动
保护用品使用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4.3班组安全职业健康培训(三级)
4.3.1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施结构原理、操
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预防措施、相关事故案例、安全设施装置、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作业。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
4.4特种作业安全职业健康培训
4.4.1由安全环保部组织特种作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
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
从事特种作业。
4.4.2特种作业人员须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4.5事故教育培训
4.5.1 凡发生重大事故、职业健康危害事故及在一个计算周期内连续发生事故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6转岗、顶岗、脱岗人员教育培训
4.6.1 转岗、顶岗、脱岗人员达6个月以上者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
可重新上岗; 4.7外来人员安全职业健康培训
4.7.1外来施工人员必须经安全环保部和设备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
生产特点、相关制度、相关规定、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等内容,并经考试
合格方可发放入厂证。
4.8员工继续安全教育
4.8.1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级员工继续安全教育,教育对象包括公司员工、班
组长及安全员,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典型案例讨论及其他相关内容。
4.8.2各部门(车间)组织制定本部门(车间)员工继续安全教育、部门(车间)安全学
习每月不少于一次,所有人员必须参加,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厂安全规章制度、典型案例等相关内容。
5.安全职业健康培训管理
5.1公司各部门要建立从业人员安全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和考核结
果。
5.2各部门要对培训教育方式和效果进行评价,确定是否达到培训目的。 5.3公司安全职业健康培训是全员培训,任何人缺席均需进行补培训。 6.相关文件及附件
6.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6.2《员工入职安全职业健康培训教材》 6.3《危险化学品知识培训教材》 6.4《员工继续安全培训教材》 6.5《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材》 6.6《培训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