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备管理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二、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决定、指令和要求,并及时传达贯彻落实。
三、深入现场检查设备运行情况,遇到特殊情况时,立即提出和制定安全措施,对重大问题,要边处理边向矿有关部门汇报,并参加研究处理。
四、检查全矿设备运行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提出,并责令整改。
五、负责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的实施,努力做到自我保护、保护他人、互相保护。
六、参加本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第2篇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试验管理
1 机电设备配备安全保护装置项目及试验要求
1.1 主井绞车
1.1.1 防过卷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1.1.2 限速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1.1.3 闸间隙保护装置 按现场要求试验
1.1.4 满仓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月)
1.1.5 托罐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1.1.6 制动油过欠压保护装置 按现场要求试验
1.1.7 主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三年一次
1.1.8 主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一次
1.1.9 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二年一次
1.2 副井绞车
1.2.1 防过卷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1.2.2 限速装置 按现场要求试验
1.2.3 闸间隙保护装置 按现场要求试验
1.2.4 托罐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1.2.5 制动油过欠压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1.2.6 安全门与罐位、提升信号联锁,操车系统与提升信号和罐笼停止位置联锁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1.2.7 副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一次
1.2.8 副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一次
1.2.9 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二年一次
1.3 空气压缩机
1.3.1 (ⅰ级ⅱ级)安全阀动作压力试验装置 每周试验一次
1.3.2 断水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1.3.3 断油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1.3.4 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1.3.5 风包超温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1.3.6 压风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一次
1.4 主通风机
1.4.1 轴承超温报警置 每月试验一次
1.4.2 技术性能测试 每三年一次
1.4.3 主通风机的主轴、扇叶的探伤 每二年一次
1.5 胶带输送机
1.5.1 欠压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1.5.2 过电流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1.5.3 低速打滑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1.5.4 堆煤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1.5.5 防跑偏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1.5.6 温度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1.5.7 烟雾报警装置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1.5.8 超温自动洒水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1.6 锅炉
1.6.1 双色水位计 每小时检查一次
1.6.2 高低水位报警 每天一次
1.6.3 安全阀试验 气动每月一次 手动每月一次,每年由锅检所检查一次。
1.6.4 超温保护 每月一次
1.6.5 锅炉整体由商丘锅检所检验 每年一次
1.6.6 压力表 每半年校验一次。
1.7 电气设备
1.7.1 接地保护装置每周检查一次,每季度测定一次。(矿井总接地极每年进行一次表面检查,有专人负责)。
1.7.2 漏电保护就地试验每天一次,漏电保护远动试验每月一次。
1.7.3 短路保护每日由责任电工检查一次,每周检查一次内部。
1.7.4 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试验 每年一次
1.7.5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状况,每班由当班司机或责任电工检查一次外皮有无破损。
1.7.6 变压器、高压电机,绝缘油,安装投用前试验一次,运行中每年试验一次。
1.7.7 绝缘用具 每半年试验一次。
1.7.8 高压开关的整定保护校验 每年一次。
1.7.9 防雷装置 每年雨季前检查校验一次。
1.7.10 矿井供电系统单相接地电容电流 每年测定一次。
1.7.11 架线运输杂散电流 每半年测定一次。
1.8 斜巷运输
1.8.1 防跑车装置 每半月由使用单位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1.8.2 插销、链环 每二年试验一次并保存好试验记录
1.8.3 钢丝绳、钩头 每天由使用单位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1.8.4 红灯、信号 每天由专职电工检查一次
1.9 平巷运输
1.9.1 机车灯、闸、铃和撒砂装置及连接装置 每班由当班司机接班时检查一次
1.9.2 人车车场自动停送电开关 每天由专业电工检查一次
1.9.3 电机车制动距离 每年由运输队组织试验一次并保存完整的测试记录。
1.10 特种设备
1.10.1 特种车辆、起吊设备安全保护设施,每次使用前检查一次。
1.10.2 特种车辆、起吊设备整体检验每年一次。
2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现场使用要求
2.1 各单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坚持正常使用,确保灵敏可靠。
2.2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做好试验记录,记录中要将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和试验人员等填写清楚。
2.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否则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4 需临时短接安全保护装置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2.4.1 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压风机、通风机、强力皮带机、锅炉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明原因,报机电副总经理批准、到机电技术部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2.4.2 电气设备保护如接地、过负荷等需拆除保护时必须经队跟班队长和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马上将保护投入。
2.5 发生漏电事故而引起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时,在漏电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护而送电。
2.6 机械移动式设备,保护损坏时必须在下一班前将保护恢复投入使用。
2.7 特殊情况下保护能使用时,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清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经机电副总经理批准,到机电技术部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3 违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3.1 故意破坏机电设备类安全保护装置或过失破坏不及时汇报处理的;按严重“三违”处理,并罚款1000元。
3.2 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的,罚款500元。
3.3 保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缺一次罚款100元。
3.4 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内容不全、不真实、字迹潦草模糊)的,一次罚款50元。
3.5 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一次罚款300元。
第3篇 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设备、设施的管理水平,对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与安全管理的职责进行分工、并对设备、设施提出相应的管理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设备使用部门的设备管理。
3.0职责分工
3.1生产保障部负责按生产要求合理配制设备,并使其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定期组织设备的安全检查。
3.2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使用设备,并进行日常的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3.3安全保卫部负责定期组织全厂压力容器、电梯运行安全技术管理检查,并对日常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4.0管理要求
4.1生产设备使用前均须检定合格,检定不合格的须标记“待修”或“停用”标识,未经调整、修复的设备不得使用。
4.2主要生产设备按设备磨损规律定期进行状态精度检测,及时做好调整和规范的书面记录。
4.3对重点设备实行重点管理。
4.3.1生产保障部负责重点设备台帐,实行统一编码,设备员专门管理。
4.3.2重点设备的日常点检由该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详细纪录。生产保障部会同使用部门分管设备领导共同进行督促检查。
4.3.3重点设备可实行在日常点检和故障诊断基础上的状态维修。
4.3.4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工作由生产保障部组织,使用部门必须认真配合。
5.0设备的使用
5.1主要生产设备实行定机、定人和培训上岗、凭证上岗制度,专用设备谁使用谁保养,公用设备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保养。
5.2二班或三班运行的设备必须实行交接班制度,如实填写好设备的运行记录。
5.3设备运行期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设备发生故障,操作人员不能解决
时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并填写故障记录。
5.4设备上的仪器、仪表按检定期限由使用部门送质量管理部质量检验科检测并标定有效标识。
6.0设备的维护保养
6.1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操作者认真检查、擦试各部位,加注润滑油,保持设备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6.2设备的一、二级保养按《设备一、二级保养手册》规定进行,一级保养一般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为辅,由车间设备管理人员验收;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为辅,由生产保障部设备管理人员验收。
6.3生产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实行“一机一袋”方式,使用部门必须保持维护保养记录的完整、真实、规范。
7.0设备的大修
7.1凡列入设备大修计划的生产设备,使用单位在每年11月份向生产保障部报送大修申请单,详细说明存在问题,由生产保障部组织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审定并编制修理计划,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组织实施。
7.2设备大修理由生产保障部设备员组织技术员、使用部门、机修科进行修理项目勘验,并编制大修项目单。设备承修部门根据项目单进行报价,核价后才能进行修理。
7.3设备承修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大修理计划,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技术标准,完成修理任务后,及时报生产保障部检验。生产保障部设备员组织技术员、使用部门、操作者等相关人员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修理资料及时归档。
7.4大修理项目自检验、鉴定之日起,实行三个月保修期,确属修理质量问题由承修单位负责无偿反修。
7.5设备大修中应积极推广改善性修理和技术改造。
8.0设备安全管理
8.1设备条线安全管理由生产保障部会同安全保卫部进行管理,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由使用部门负责,各生产车间主任为设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设备的副主任必须抓好日常设备的安全管理。
8.2设备安全管理为设备综合管理和专项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生产保障部配合安全保卫部定期组织检查,对设备安全管理效绩显著的车间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和设备事故必须给予相应的处罚。
9.0附录
附录a《设备操作的“三好四会”、“四项要求”、“五项原则”》
第4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及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现场。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公司安全部
(一)负责本规定的编制、修订、管理和解释。
(二)负责对本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工程部
负责本公司所有机械的管理。
第三章机操人员规定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市劳动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市经委劳动监察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分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要取得当地的资格证书,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复审。
第六条实习机操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第七条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第八条机管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第四章机械管理
第九条新购或改装的机械设备应由公司鉴定验收,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条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经主管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拆装(塔吊、升降机等大型设备)须有专业资格证书的拆装队伍拆装。应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审核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的制度,建立机长制的专业机组(塔吊及升降机)。
第十三条大型设备的基础隐蔽必须组织专人进行验收,并应有项目部工程师和监理方验收、审批。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
第一章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第一条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
第二条二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措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安全钩。
第三条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第四条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开关,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第五条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第六条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严禁站人。
第二章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条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
第二条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第三条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第四条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管局的规定,电器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第五条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设置电闸装置。
第六条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第七条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第八条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九条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第三章 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
第一条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第二条建筑材料和构件要按规定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第三条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四条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桩机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同意。
第六条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第七条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第八条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摸,支撑要及时整理,圆钉要及时拔除。
第九条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坠落伤人。
第十条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第十一条不准在运转的卷扬机钢丝绳中间跨越;不准在井架提升后下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
第十二条脚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时清除。
第十三条脚手板两端要扎牢,防止空头板(竹脚手片应四点扎牢)。
第十四条脚手架超载危险:
结构阶段脚手架每平方米不得超过300公斤,装饰阶段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00公斤,并按规定均匀堆放。脚手架连接物严禁拆除。严禁坐在防护栏杆上休息。搭、拆脚手架、井字架必须系安全带。
(一)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挂梯上部要挂牢,下部要绑扎。
(二)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三)高处作业: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对井架、起重、架子工等从事高处作业的工种人员要有特殊工种上岗操作。
(一)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二)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而坠落。
(三)在平台等处拆木摸,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四)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五)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第四章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第一条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第二条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第三条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第四条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夹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第五条 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第六条 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第七条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砖笼粘连、随着的物件不准吊。
第八条 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第九条 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第十条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第五章 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第一条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第二条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动火。
第三条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第四条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第五条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第六条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第七条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进行焊、割。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
第八条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第九条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第十条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第5篇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目前由国家认定的特种设备主要有电梯、各类起重机和厂内机动车辆等。
国家将特种设备纳入劳动安全专项监察范围,在各级劳动部门成立了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是针对国内特种设备本身存在事故隐患及安装、维修、操作、指挥不当造成的事故占有较大的比例,同时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所采取的重要措施。这也是政府监督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由过去传统的经验型管理和定性管理向技术型管理和定量管理转变所采取的重要举措。
以山东省枣庄为例,自1989年以来,10年间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42起。其中,死亡事故30起,死亡32人、重伤1人;重伤事故8起,重伤9人;重大设备事故2起;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安装、使用、维护保养不当,安全装置失效;二是企业负责人缺乏对特种设备的重视,由于特种设备在多数单位为附属性生产设备,因陋就简的情况比较严重;三是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操作、指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就上岗,对特种设备的技术性能不了解,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四是安全监督力量薄弱,力度不够。目前,虽然劳动部门所属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了新装和大修验收及定期检验,但由于技术检验只能对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没有执法职能,而劳动部门的劳动安全监察机构由于人员较少,工作量大、面广,不可能在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上投入太多的精力。在缺乏压力和动力的情况下,企业对特种设备存在的隐患迟迟不进行整改,特种设备长期带病运转。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从根本上扭转目前特种设备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首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必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新装、大修验收和定期检验工作,特别是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做到心不散、人不懒,严格执行检验规程,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种设备的安全装置、吊具索具、用电安全等进行重点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设备必须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检;对隐患严重需要判停、判废的设备及时报送劳动安全监察机构,由劳动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处理;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工作过程中还要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注重工作时效,树立廉洁公正形象,正确树立“为劳动安全监察服务,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的意识,以取得劳动安全监察机构对检测检验工作的支持及企业对检测检验工作的理解。二是必须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操作、指挥人员的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安装、维修、操作、指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三是企业必须正确对待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长期效益与短期效益的关系,严格按国家规定加强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企业的设备管理机构要做好特种设备的建档、管理工作;安全监督机构要做好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维修、操作、指挥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四是劳动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执法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对特种设备的专项安全检查;在全面安全检查中也要将特种设备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在检查过程中要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有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安全使用合格证》;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操作、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及特种设备无证使用、带病运转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该判停的设备必须判停,该判废的设备必须判废,该罚款的必须罚款,做到执法严明,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
总之,要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劳动安全检查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及企业必须各尽职责,三管齐下,方可做到事半功倍。
第6篇 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和管理
1、大型设备装、拆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监察条例》。
2、大型设备装、拆前,项目部根据本地区特点和行政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装、拆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审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签约,严禁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人员从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交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进行拆、装。
3、大型设备拆、装前应编制专项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经分公司(项目部)和公司相关部门会签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4、大型设备安装完毕应当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的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在装、拆过程应参与监控和管理。
5、大型设备安装完毕后检查、监控内容都必须有书面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
第7篇 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
(1)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制定安全措施。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操作人有不同的安全责任制。
(2)检修和搬迁井下电气设备时应停电;检修时用经过试验合格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在三相上挂装接地线。
(3)部分停电作业,应设置下标牌,然后合闸送电。
(4)高压线路倒闸操作时,实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填写操作票;操作票中写明被操作设备的线路编号及操作顺序;不准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
(5)操作时,有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中执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使用试验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6)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按时检验;保护整定合格;记录填写认真。
(7)大型机电设备安装试运转或胶带道、绞车道、双层作业有措施。
(8)各种机电设备转动部分按时保养。
(9)多种在用电气设备、缆绳有标牌且标牌与实际相符。
(10)定期检查绞车保护装置和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动作是否失灵。
(11)对故障未排除的供电线路不得强行送电。
(12)局部通风机有安全防护装置。
(13)各种入井管线、接地装置要定期检验。
(14)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两闭锁”。
(1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16)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立即处理。
(17)在井下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
(18)井下供电设备不得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19)不得用铜、铝、铁丝等代替熔断器中的熔件。
第8篇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 设备选购
1.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2. 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
3. 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二、 设备使用前的安全管理工作
1.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 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 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三、 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 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 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 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实施。
4. 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 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应立即配备新人。
2. 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 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 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 做好设备的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以防止过度磨损
4) 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5) 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 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良好。
第9篇 贯彻安全生产法强化企业设备安全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建筑施工工期缩短,租赁设备不分昼夜的使用,停人不停机等因素,造成施工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安全因素。针对生产中的这些隐患,我公司将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作为管理重点,并在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中作了一些特殊规定,所以公司几年来从未发生设备安全事故。1999年~2001年荣获“四川省建筑企业安全先进单位。”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设备的安全管理
1.领导重视,设备安全管理形成网络
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一项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
公司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形成网络。
公司总工程师主管生产及机械设备安全工作,解决本单位在设备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公司机械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租赁设备的“准入”审批和安全管理。
分公司(租赁站)、设备管理科室,配置相应专业管理人员。
项目部根据工程大小配备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机操作人员正确地操作设备,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公司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设备安全生产的办法、制度和措施,制订了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工作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年终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从而促进设备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性、标准化。
3.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培训工作,历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安全培训工作,是落实“预防为主”。而“以人为本,科教兴安”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的原则,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之举。
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管理人员和机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学习和再教育,每年对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安全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对经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颁发操作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不能上岗。每个项目开工前,先组织安全教育后上岗。
由于加大了安全培训教育的力度,从而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保证了安全生产。
4.加大安全资金的投入
公司每个施工项目都制作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牌、设备管理责任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标语、安全挂图、起重设备、“十不吊”牌、验收“合格”牌,为安全生产提供了重要保障。
5.专项检查:
公司每年度对设备安全管理有布置、有考核、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公司对施工项目设备安全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是:
(1)持证上岗,现场是否有专、兼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是有效的机械管理员证件,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有有效操作证件。
(2)检查机操人员是否进入现场有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技术交底等记录。
(3)各级安全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
(4)起重设备安拆队伍是否有资质,证件是否有效。
(5)起重设备是否有力矩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6)机械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仪表等是否齐全有效。
(7)各种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如漏电保护、接地保护,一机一闸,设备开关箱安装的位置是否合适,开关箱是否能锁。
(8)有无防火、防雨设施、符合安全和标准化工地要求。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设备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抓整改,抓落实。对安全生产比较好的施工项目部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违反设备安全的施工项目部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并对整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返回整改通知书,从而督促施工项目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设备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起重设备准入管理
为了适应企业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公司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市场行为,维护公司的社会信誉,保障公司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我们制定了《机械设备准人和使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是:
1.管理范围:
凡在公司项目区域内施工的外租和国有设备,都要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都属于公司管理范围。
2.职责:
(1) 各级行政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责任。
(2)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是公司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进入公司施工
现场所有机械设备的指导、监督、检查、审核、验收、奖惩和管理等工作。
3.分级管理:
(1)公司机械管理职能部门:
负责包租起重机械的申报准入、使用、资质审核工作,参与验收大型起重机械,如≥600kn,m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高度≥60m的物料提升机。
负责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检查,监督管理。有权对机务人员奖惩。
(2)分公司(租赁站、管理型分公司):
负责本单位外租机械设备的资质审核工作,向公司上报“起重机械准入表”,“工程需用机械设备申请表”。
负责设备的技术鉴定,安装、验收、安全检查。有权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机务人员奖励。
(3)项目部:
负责向公司(分公司)提出:“工程需用机械设备申请表”,组织签订《租赁合同》,验收“合格”,挂牌使用。
负责现场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保养规程。有权对机操人员进行奖惩。
4.公司外租设备“准入”条件:
(1)基本要求
① 必须是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并经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抽检合格
的产品。
② 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必须良好。装置齐全完好。
③ 应有齐全的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书。
④ 应满足安全生产,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
⑤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证。对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取得国家职能部门
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2)具备条件
① 必须具有政府有关部门或有资格验收颁发的安装验收“合格准用证”。
② 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调校准确。
③ 出租方必须具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或“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
承包企业资质”;“安全认可证”;其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拆、装与使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
5.备案制
公司外租起重机械设备实行资料备案的“准入”管理制度。便于今后的备查及管理。签订《租赁合同》前,上报公司的主要备案资料:
(1) 出租的机械设备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出厂编号、出厂单位的有效复印件。
(2) 起重机械设备的有效“拆、装资质证”、“完全认可证”复印件。
(3) 操作人员有效的操作证复印件。
(4) 出租单位机械设备的有效安全操作规程复印件。
公司外租进的起重机械设备实行建档管理。经公司审批、同意租进的起重机械设备,
在公司办理同意批复后,挂牌使用。
6.处罚规则
对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责令立即整改(或辞退设备、人员)外,将根据
情节轻重,对分公司动力科、施工项目部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对因此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从严处罚。
(1)未经公司机械管理职能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外租起重机械设备的;未经分公司(租赁站)审批同意,擅自外租非起重机械设备的:
(2)对外租进的机械设备,管理不善,不纳入公司正常的管理范畴的;
(3) 应持证上岗的设备不坚持持证上岗,随意私招乱雇的。
(4) 对安全装置不齐、失效、三无产品、无资质、未准入的拆装队伍强制拆除,立即
退场。
三、贯彻《安全生产法》,强化设备安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和施行,公司组织了二期管理人员学习,还组织了一次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公司领导要求各分公司和项目部要认真学习和实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管理,严惩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防止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设备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口设备有可能增加,对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作为建设行业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如何适应入世的要求,更需要我们去研究、探索。
第10篇 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煤矿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新设备、新工艺广泛使用,机电设备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同时,由于煤矿生产条件和生产环节的复杂性、多样性,给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井下重大火灾80%以上是由于机电设备管理不善造成的。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现代煤矿机电管理水平,确保矿井机电系统安全、可靠、高效运行,是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和发展壮大的重要内容。
一、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
1、 机电设备存在隐患多
煤矿企业的生产环境一般都比较恶劣,井下粉尘大、湿度高、有腐蚀性气体,机电设备在运输、存放、运转过程中,如果不注意封存和保养,采取防尘、防锈、防潮等有效措施,往往会造成设备的腐蚀和损坏。但是,由于许多煤矿企业对此认识不足,导致因设备损坏而引发的事故时常发生。同时,很多煤矿的机电设备老、旧、杂,带病运转,安全设施、保护装置不全,与《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2、 煤矿机电设备利用率低,事故频发
据统计,在我国煤矿的固定资产总额当中,有55%到65%是机电设备和设施,所花费的工资、能耗、油脂、配件、维修费用等的总和要占煤炭生产成本的40%以上。同时,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的数据,煤炭企业40%的井下事故是由于失爆电气的电火花引起的,而这些事故造成的损失是无法用金钱来估量的,其社会负面影响往往更为巨大。
3、 机电队伍整体素质差
由于煤矿自然条件差,不安全因素较多,因而一些技术水平较高的技术人员不愿进入煤矿企业。加上大部分煤矿认为机电维护工属于辅助工种,不加重视,待遇不高,造成机电工纷纷跳槽。有调查表明,现在乡镇煤矿中从事机电工作的人员大都是农民工,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一些机电设备的简单故障也无法及时排除,更谈不上应用计算机参与现代化设备管理。
4、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不到位
表现为设备运行环境、设备摆放、管线吊挂、安全间距、安全设施等不符合机电专业质量标准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普遍。首先,机电设备使用很不规范,有些机电设备安装使用不正确,有些机电设备长期超负荷运转,维护检修不到位,设备保养的及时性和充分性得不到保证。其次,技术管理手段落后,机电设备基础管理的电子化程度不高,一些设备的账物卡、图牌板不齐全,或者账实不符;技术档案、图纸资料残缺不全;固定设备、流动设备管理不平衡,以固定设备为重点,忽视面广、量大、隐患多的流动设备。据统计,实际生产中由于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机电事故率约占总事故的30%到40%。
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1、重视机电管理人员,提高他们的待遇,增强机电人员岗位责任心
应当看到,设备维修管理模式无论多么完美,设备一旦发生故障,还必须由人来完成设备的修理、恢复工作。因此,在安全管理和维护中,人才是主体。机电设备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都属于特殊工种岗位,要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首先要提高设备维修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心。同样的设备、同样的使用环境,工作人员有责任心和没有责任心,效果大不一样。对煤矿企业来说,应严格执行设备维修人员及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与经济利益挂钩,把各种管理措施进行量化管理,每个月由矿机电管理职能部门对维修人员及操作人员所管辖的设备责任范围进行检查验收,促使其牢牢树立责任意识,确保设备完好率时刻达到规定要求。
2、 增加投入,优化机电设备水平
先进的科技装备是煤矿企业实施可靠性作业条件,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零缺陷管理水平,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保证和支撑。要增大装备资金的投入力度,保持设备的新度系数持续上升。要改造不合理的机电系统,打通瓶颈阻滞环节,提高主系统设备的可靠度,发挥生产能力。要高度重视采区流动设备的升级换代,淘汰高耗低效、不合理、不安全的工艺装备,杜绝设备拼装、改装现象,老化的、该报废的、该停用的坚决不再使用。对设备的维修与使用执行动态管理,机电管理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井下检查监督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一旦检查出防爆电气设备失爆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不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而引起设备损坏的,追究使用单位和操作者的责任。
3、 努力提高机电管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先进的技术装备需要高技能、高技术、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否则再先进的技术装备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效力。煤矿企业要经常举办形式多样的专业技术培训班,如司机操作、电气维修、机械维修等培训班,同时还要在各区队利用班前班后时间由机电区队长或技术员组织业余培训,不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也是激发职工学知识、学技术积极性的重要手段。要尊重保护技术人才,逐步提高机电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并对有特殊贡献的技术人员适当给以奖励。
4、 严格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是煤矿正常生产、安全运行的物质保障,强化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严格建立和执行设备的规划、选型、使用、维修、更新、改造等综合管理秩序,是煤矿生产实现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条件。首先,要规范机电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制度,严把设备检修质量关。建立设备安全档案,为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实际工作中,许多设备在出现故障时,由于缺乏对设备前期运转及修理结果、状况等参数的了解,会严重影响故障排除的时间。用科学的方法建立设备档案,可以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促进设备安全使用,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也能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检验、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为了确保检修质量,在每次检修前,都要制订严格、细致的检修计划,加强在线监测,逐步推行状态检修;为了增强检修人员的责任心,需要详细编写每个项目的检修安全措施和作业规程,推行设备检修质量时限责任制。其次,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设备管理信息化、现代化的程度。推广使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采用先进工艺流程,将设备基础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完善,纳入计算机网络化管理范畴中,推进矿井装备的自动化、数字化进程。
结束语
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优劣是涉及矿山生产安全的大事,只有不断完善管理,加大管理力度,扎扎实实搞好机电管理工作,提高现代煤矿机电管理水平,确保矿井机电系统安全、可靠、高效运行,才能使煤矿企业不断发展和壮大,实现企业发展、职工富裕的双赢目标。
第11篇 设备管理部点检员工作安全职责
1、设备管理部点检员负责分管设备点检定修的各项工作,是检修、技术改造等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是分管设备的责任者。生产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上级部门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专业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等,对设备检修、运行、施工、技术监控、反措、改造等技术管理负责,对分管设备等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编制并落实分管设备的年、季、月、周等各类检修计划。
3、负责编制、修订分管设备的点检定修标准、检修作业文件包。
4、做好分管设备的专业点检,填写点检工作日志。做好分管设备的检修技术记录和各类管理台账记录。
5、每天深入现场,掌握分管设备缺陷情况,参加并跟踪督促检修方做好设备缺陷消除工作。对设备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分管设备的“四保持”工作。
6、做好分管设备检修全过程质量管理。认真执行检修作业文件包、检修技术标准和作业标准或施工方案,做好质量监督和验收。
7、负责制定落实分管设备安全的全过程管理措施,做好“三方确认”,保证现场作业安全。编制设备反事故措施,负责设备的异常分析。
8、编制分管设备备品配件和材料计划,负责备品配件验收,掌握库存动态。
9、负责和参加分管设备的专业点检、精密点检、劣化倾向管理和性能测试工作,进行设备危险点、薄弱点分析。
10、负责分管设备检修工时定额及检修费用计划编制,合理降低检修成本。
11、编写分管设备的异动方案,提出申请并参加实施,负责图纸的修改。
12、参加分管设备的更新改造工程技术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做好新设备投产前的准备工作。
13、负责分管设备的技术监督工作。
14、负责分管设备与其它专业点检员的现场协调工作。
15、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有关事故分析会,从技术检修质量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督促落实。
16、对分管专业涉及到的“两票”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和监督。
第12篇 设备管理部金属监督专工的安全职责
1、设备管理部金属监督专工是公司设备检修、运行管理、技术改造等项目的金属监督技术负责人,按现行国家、行业、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运行、施工、技术监控、反措、改造等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技术规定、技术标准、管理制度,对金属监督负全面的技术管理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
2、负责汇总、制订、审查设备大修,改进工程及其它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正确性负责。严格执行“三级验收”和停工待检制度。
3、组织编制本专业季度、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技术监控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列入技改或检修与运行计划,并优先付诸实施。
4、负责金属技术监督档案管理,做好监督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和检修中的材料质量和焊接质量的监督以及金属试验工作。
5、每周至少三次深入生产现场,组织检查和掌握受监部件服役过程中金属组织变化、性能变化和缺陷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爆、防断、防裂措施。并参加有关金属部件事故的调查和原因分析。
6、负责对金属材料的技术监督,按规定对金属材料进行质量验收,正确选用备品配件技术材料。
7、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并考试合格。
第13篇 施工工艺、设备运行管理及交通安全
第一部分施工工艺
2023年第一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即将全面开工,按照“学规程、用规程、严守规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工艺,提升电网建设质量,今天重点给大家培训农网中低压施工工艺方面的内容。施工工艺主要依据的是国网公司《农网10kv柱上变压器台及进出线施工工艺规范》、集团公司《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施工工艺示范图册》等文件。下面对农网低压台区重点设备的施工工艺进行简要的讲解。
一、变压器台架
1、基础施工及电杆组立
1)变压器台架根开(两根电杆中心线间的距离)为2.5米。
2)台架电杆底部应安装底盘、卡盘。底盘的作用时承受混凝土电杆的垂直下压负荷以防止电杆下沉。
底盘安装应平整,满足电杆允许偏差规定,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
3) 卡盘的作用是当电杆的倾覆力较大时,增加抵抗电杆倾倒的力量。
4)电杆基坑回填后,应设置防沉土层,培土高度应超出地面300mm。
2、接地敷设
1)台架接地网应为闭合环形或“井”字型敷设,垂直接地体长度不应小于2.5m,间距不应小于5米。( 《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施工工艺示范图册》 )
2)接地体顶面埋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规定时,不应小于0.6m。( gb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3.3.1条)
3)接地体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 gb50169-2006 第3.4.2条)
4)热镀锌钢材焊接时将破坏热镀锌防腐,应在焊痕外100mm内做防腐处理。 ( gb50169-2006 第3.3.3条)
5)接地扁钢用黄绿相间的相色漆进行喷刷,每一色标高度为100mm,连接接地线部位不准涂漆。(国网公司《农网10kv柱上变压器台及进出线施工工艺规范》 )
6)接地装置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接地电阻的测量,在充分考虑接地电阻系数的前提下,配电变压器容量在100kva以下时,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100kva以上时,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dl/t 499-2001《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11.4.2条)
3、台架主要设备安装
变压器台架从下至上,主要设备有低压综合配电箱(jp柜)、变压器、避雷器、接地验电环、跌落式熔断器。
1)低压综合配电箱(jp柜)安装在托担上,jp柜底部拖担中心距离地面1.9m。
2)变压器的低压出线柱与高压令克在同侧,变压器底部托担中心水平面距离地面3.4米。(国网公司《农网10kv柱上变压器台及进出线施工工艺规范》 要求的是3.2米,但是,由于枣庄地区使用jp柜较高,如果按照3.2米安装,jp柜无法安装,因此,公司将高度调整到了3.4米。)
3)避雷器安装要求避雷器横担水平中心距离地面5.5m,避雷器相间距离为0.5m。
4)在距离熔断器横担侧绝缘子中心水平面下0.35m处安装接地验电环,接地验电环应方向一致,并在同一水平面上。
5)跌落式熔断器安装要求使用双担,增加跌落式熔断器的牢固性,熔管轴线与地面垂线的夹角在15 °~30°之间,令克担距离地面为6.8米,令克相间距离不小于0.5m。(dl/t 5220-2005《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11.0.5条)
4、台架引线安装
1)引线t接端,连接处要涂抹导电膏并用铝包带缠绕,紧固后加装绝缘护套;接头端要涂抹导电膏与接线端子(线鼻子)压接,做相色标识并进行绝缘处理。
2)引线应有一定的弧度,不应使接线端受力,并保证三相弧度一致。
5、标识安装
1)杆号牌安装高度,底部距离地面4-6米。
2)变压器台架警示牌和运行编号牌,应分别安装在变压器托担的左侧和右侧,上沿与变压器槽钢上沿对齐。
3)电杆警示标识,距离地面0.5m处向上应涂刷黄黑相间警示漆,每一相色高度0.2m,电杆警示标识高度不小于1.2米。
二、线路架设
1、导线排列
1)线路档距。10kv线路在城镇地段,档距40-50米为宜。空旷地段60-100米;0.4kv线路城镇地段,档距40-50米为宜,空旷地段40-60米。( dl/t 5220-2005《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第9.0.4条)
2)线间距离。国网公司《配网运行规程》q/gdw 519-2010附表b.2规定
档距 | 40及以下 | 50 | 60 | 70 | 80 | 90 |
裸导线 | 0.6 | 0.65 | 0.7 | 0.75 | 0.85 | 0.9 |
绝缘导线 | 0.4 | 0.55 | 0.6 | 0.65 | 0.75 | 0.9 |
国网公司《配网运行规程》q/gdw 519-2010附表b.4规定:架空线路与其他安全距离限制
项目 | 10kv |
导线与电杆、构件、拉线的净距 | 0.2 |
每相的过引线、引下线与相邻的过引线、引下线、导线之间的净空距离 | 0.3 |
2、电杆和横担
1)电杆组立要竖直。直线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支线杆的倾斜、杆稍的位移不应大于杆稍直径的1/2。集团公司《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施工工艺示范图册》工艺编号010401,工艺编号010402
2)横担安装要横平。横担装于受电侧,中心水平距离杆顶350mm,与线路方向垂直。安装后,横担上下歪斜、左右扭斜,其端部位移不应大于20mm。
10kv直线杆杆顶支架抱箍距离杆顶为150mm。低压横担距离杆顶150mm。
3、拉线安装
1)拉线绝缘子。拉线必须安装绝缘子,在拉线断线的情况下,拉线绝缘子距离地面不应小于2.5m。
第14篇 加强设备点检安全管理
点检,就是为了维护生产设备原有性能及安全性,通过人的五感或简单的工具、仪器,对设备按预先设定的周期和技术标准进行周密检查,以使设备的隐患和恶化情况得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从而避免设备突然故障的发生。由此可见,点检是维护设备原有性能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
解放公司卡车厂总装车间,肩负着解放汽油、柴油、平头、长头、解放第3、4、5、6代所有中、重型卡车的生产任务。车间内分布着天车、自行葫芦、翻转器、悬臂吊、气动葫芦、科尼葫芦、电动升降葫芦、拧紧机、加注机等各类生产设备。为了保持设备的完好,发挥设备的效能,总装车间建立了设备点检制度。设备点检制不仅仅是一种检查方式,而且是一种制度和管理方式。设备点检应全员参与,没有生产工人参加的点检就不能称之为点检,按照点检项目的基本内容进行点检,是将设备故障处理在萌芽状态、消除隐患,避免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因此,抓好设备点检管理,是总装车间做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因设备点检不到位而引发的事故
车间重点设备包括天车(e、f线;桥分装地;发动机分装地;新、老重修;试装阵地;电瓶充电区等)、自行葫芦(前桥自行葫芦、后桥自行葫芦、车架自行葫芦、发动机自行葫芦)、翻转器、科尼葫芦、气动葫芦、钢板弹簧拧紧机、轮胎拧紧机、悬臂吊、加注机、加注柜等,这些设备需要重点点检。
因点检不到位,极易引发事故。图1列举的是厂内曾经发生的因点检不到位引发的各类事故。
点检人员的职责
检点分为操作者点检和维修人员点检,点检者分别为设备的使用者和维修人员。为了更好地发挥点检人员的作用,车间各工段要明确规定点检人员的责、权、利并落实到位,维修工段编写制定点检计划及点检标准,点检人员每天要按规定时间对设备进行点检,要认真按点检表上对设备要求逐项进行检查,不能敷衍了事、走过场。点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处理不了需要待修的,要在点检表上标明并写明情况。车间将不定期地对点检情况进行检查,对点检不认真负责而出现问题的按规定考核。
点检表的设置要求
点检表要按规定放到需要点检设备的旁边挂好,点检表要标明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检查要求,设备没问题划√,有问题划×,需要待修的划○(并把设备存在问题说明清楚)。点检表每月要定期更换,换下来的点检表要保存好并存档。此外,还要设立操作者点检表及维修工点检表,确保每台重点设备都进行了点检。
车间重点设备及点检要求
车间内各重点设备及点检要求如图2所示。
设置安全员点检制度
为了确保设备点检落实,杜绝设备点检不按时填写;几天做一次记录;不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只在点检卡上记录却不认真检查设备隐患等情况,总装车间编制了《安全员点检表》,制定了安全员点检制度。
安全员点检表设置在车间重点危险区域,每周由车间安全员至少填写3次;在能够及时发现、消除、上报各类安全隐患,做到重点部位及危险区域重点检查、监督的同时,检查、督促《设备日常点检》等各类检点制度的执行情况,也使管理者对车间设备运行情况更加了解,促进对设备的安全管理。
总装车间通过操作者设备点检、维修工设备点检制度的运行,并辅以安全员点检制度的补充和监督,做好了车间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了企业的生产安全。
第15篇 工作面机电设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 各种机电设备安装处的顶板必须支护好,并进行必要的背帮,防止片帮时影响设备运转或将设备砸坏。
2、 如果设备安装处有滴水或淋水应用胶皮或帆布将设备上方遮盖好,以防止水渗入电气设备内而造成绝缘降低。
3、 工作面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牢靠。
4、 设备周围的杂物必须清理干净特别是采煤机和运输机传动装置周围以上面的碎煤要清理干净以便保证设备有良好的散热条件。
5、 不得在设备上放东西或打柱子以防止设备受压,变形或损坏。
6、 虽然工作面的机电设备有一定的过载能力但要尽量减少设备平凡启动次数。
第16篇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根据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无违章工地”活动实施细则》及安装分局沅水项目部多年的实际管理经验,特制订《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现洪江工地成为“安全无违章工地”的目标,努力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培育自觉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和管理素质,克服责任性和技术性违章行为;提高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保证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
1.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
实行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全面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各级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坚持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做到安全,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进一步的深化改革,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不定期限检查,凡事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劳动,将安全生产纳入强制性目标管理,逐步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张燕滨
副组长:付辅忠 朱贵江 戴作友
日常常规负责:朱贵江
小组成员:李平亚 王旭荣 李 涛 刘建陵 陈 刚 徐小明 唐作禄
专职安全员:李平亚(佩带安全员袖章)
兼职安全员:王旭荣 李 涛 刘建陵 陈 刚
1.3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构成情况
项目经理
生产副经理 安全监督员 总工程师
电气班 起重班 电焊班 机械班 物资办 综合办
1.4 安全管理措施
1.4.1 安全教育
a)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无违章工地”活动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规程,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b) 坚持开展一年一度的安全月活动,每月一次或多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制度。
c) 对安全工作做到奖惩严明,并贯彻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原则,对安全生产作出成绩和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人应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单位和个人依据事故轻重给予处罚。
d) 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