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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质量管理【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6

采煤工作面质量管理

第1篇 采煤工作面质量管理

一、产品质量管理(灰分、水分、含矸率、块煤率)

1、采区及工作面设计时要有完善的排矸系统,实现煤矸的分采分运

2、编制作业规程时,应制定合理的煤质管理措施。

3、健全煤炭质量管理机制,定期对煤炭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确保煤炭产品质量,提高煤矿的经济效益。

二、安全工程质量管理

(一)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1、质量管理工作 2、顶板管理 3、工作面支护 4、安全出口与端口支架 5、回柱放顶 6、煤壁机道 7、两巷与文明生产 8、假顶和煤炭回收 9、机电设备 10、安全管理

各项详细内容必须认真学习掌握,为以后从事现场工作做充分准备。

评比标准

优良品:十大项中前五项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90%,后五项不低于本项总分的80%。

合格品:十大项中前五项最低得分在本项的70% ~90%,后五项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60%。

不及格品:十大项中前五项最低得分在本项总分70%及以下,后五项最低得分在本项总分60%以下。

(二)加强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1、提高职工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识

2、健全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3、保证工作面物料储备

4、严格质量事故追究制度

5、采取激励机制搞好工作面的工程质量

第2篇 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矿各科室、部门:

为加强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的管理,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现针对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请生产部门认真组织采煤员工认真学习,按此执行,并请各科室部门认真督促,安全通风部门认真监管。

一、采煤工作面管理

1、采煤工作面上、下风口必须畅通,严禁机械设备横放风口,阻塞通风。

2、采煤工作面上、下风口宽度不得小于2.4m,不得超过3.2m,高度不得低于0.65m,且工作面上、下风口20m范围内遇顶板破碎,柱距不得大于0.9m。

3、采煤工作面严格执行π梁支护,严禁“和尚”顶子,π梁两端头一端指向煤壁,一端指向采空区,严禁指向两川口。

4、工作面必须做到“三直”、“一宽”、“一净”、“两畅通”。

三直:煤壁直、溜子直、支柱直。

一宽:工作面最大宽度3.20m,最小宽度2.40m。

一净:工作面,风巷内流砂,流炭收净。

两畅通:工作面上、下风口畅通。

5、工作面两风口遇放顶时,放顶段必须使用铰接梁或工钢支护,严禁铁木混掺。

6、机窝放炮,除严格执行放炮管理规定外,炮眼深度不得小于0.60m,每孔装药不能大于1/2筒炸药,炮泥必须装满填实,严禁放巴炮、糊炮,凡因放炮崩倒,崩斜的支柱、风障,导风管必须及时恢复。

7、放炮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8、回风巷内的超前支护必须随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及时回撤,未及时回撤导致尾巷不能及时封闭,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丢失支柱必须经矿带班领导或现场安全员确认。

9、工作面上、下风口的工作面内必须砌筑宽度不小于1.50m的砂墙,且封棚塞紧、砂块不够时,可用砂袋、碹块,确保进风不进入采空区,不进入回风尾巷。

10、对拉工作面两机头错距不大于5m。

11、机头、机尾压机支柱严禁使用液压支柱掺设。

二、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管理

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是指对拉采面后一机头与运输巷溜子尾轮不超6m的巷道。

1、进风巷尾巷超6m,必须及时回撤运输巷溜子设备以及此巷道内的支护材料,并按以下办法对尾巷进行处理。

(1)有风进入尾巷:用砂块、碹块、砖块或砂袋对尾巷进行全面封闭确保进风不进入尾巷。

(2)无风进入尾巷:尾巷密闭前瓦斯浓度不超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1.5%,可设置移动栅栏,在移动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设风障,将尾巷封闭,并随每次设备回撤辗动。

2、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每班进行三次瓦斯检查。

3、采煤小组作业时,在运输巷溜子尾轮上方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邦不小于200mm处吊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4、进风尾巷段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限时,上、下工作面和运输巷溜子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三、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报废风巷》的管理

报废风巷:是指随采随丢,不为下一步开采服务的巷道。

1、报废风巷必须随工作面推进,以采煤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为界,对风巷进行全断面封闭,严禁采空区瓦斯进入采煤回风巷。

2、封闭材料为砂块、砂块不足时可采用砖块,碹块或砂袋砌筑,对回风巷进行全断面封闭,且封棚塞紧,密闭墙沿回风巷倾斜砌筑,避免隅角瓦斯积聚。

3、密闭内无瓦斯进入回风巷,密闭前0.5m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可在密闭前设置活动栅栏,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风障将尾巷封闭,并随工作面推进辗动。瓦斯超限采用风障,导风管不能处理时,必须对巷道全断面封闭一次,以此类推。

4、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进行每班三次的瓦斯检查。

5、栅栏或密闭处瓦斯超限达到1%时,工作面溜子停止运行,20m范围内停止打眼放炮,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四、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共用风巷》的管理

采煤工作面共用风巷:是指随采随护,为下一步开采继续服务的巷道。

1、采煤工作面下风口工作面内砌砂墙或碹块,必须砌进工作面大于0.3m处,避免采空区垮落时顶板压力堆垮共用风巷,为下一步护巷增大投入。

2、采煤工作面下风口采用碹块支护时,碹块间距不大于1.2m,碹块间必须用砂块封堵严密,且封棚塞紧,避免采空区瓦斯进入回风巷。

3、共用风巷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回风巷内瓦斯不超限,以工作面最大控顶距在风巷内设置活动栅栏,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风障将巷道全面封闭,并随工作面推进辗动。

②风巷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可在回风巷中设置永久挡风帘,必要时砌筑砂墙或砖墙将巷道全断面封闭。

4、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每班进行三次瓦斯检查。

五、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

1、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

2、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流,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及其进风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流,进行处理。

4、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5、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6、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规定

①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

采煤工作机头:进风尾巷,工作面,隅角,回风

②检查次数:瓦斯每班3次,二氧化碳2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煤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由矿安全部门决定。

7、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生产现场手上交按班,严禁“漏检”、“假检”。

六、采煤工作面安全监控设备安装设置管理

1、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应悬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2、采煤工作面隅角,工作面,回风应该设置甲烷传感器。

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

4、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按规定。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工作面煤壁5-10m处理,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隅角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隅角内,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回风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回风口10-15m处,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回风口10-15m处,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0.0024%,温度传感器报警浓度30c。

七、隅角瓦斯处理方法

1、风障引导风流法:在采煤工作面内沿煤壁或出口斜牵一风障至隅角,把风流引向隅角将瓦斯冲淡。

2、风筒(管)导风法:在采煤工作面内沿煤壁设置风筒(管)至隅角,把风流引向隅角将瓦斯冲淡。

3、将硬质风筒设置在密闭或栅栏内,将瓦斯引入采区回风巷。

八、责任划分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尾巷的密闭、栅栏、风障由采煤队负责砌筑设置,安全员、瓦斯员共同协助管理。安监科、通风科全面监管。

2、采煤工作面监测监控各类传感器由机电科负责安设,并按规定调效、现场安全员、瓦斯员监管。

3、对瓦斯超限区域内的风障、栅栏等设施损坏的恢复,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恢复,严禁违章作业。

四川弘鑫矿业有限公司荣县新胜煤矿总工办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抄报:矿长、副矿长

第3篇 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1、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三直一平两畅通、安全、完好和浮煤干净。

2、采高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得低于2米。

3、放炮时,必须严格按要求悬挂防炮帘,即要放炮的每架相必须悬挂一块防炮帘。

4、回采过程中,只要满足放炮安全,工作面必须强制放顶,且炮眼深度不得低于1.8米。

5、工作面支架各种连接销及管路保证齐全和完好。

6、溜子机头煤塘必须及时清理,机尾必须用单体柱压实。

7、严格两巷排水制度,水仓积水必须及时抽排,并定期清理水仓。

8、保证回采煤的质量,溜子巷加强捡矸,控制放厚煤,矸石垮落高度不得超过挡矸板下沿。

9、工作面不得出现死柱,失效支柱要及时更换。

10、出现片帮垮顶要及时关帮接顶,严禁从支架前方落煤。

11、溜子要铺平、铺稳、各种插销零件齐全,链子松紧合适,中部槽无严重变形,接头严密,开动时不摇摆。

12、两巷安全出口高度不得低于1.6米,宽度不得小于2.4米,超前支护距离不得低于20米。

13、禁止用支柱(前柱和后柱)压溜子,只能使用单体柱压溜子。

14、放炮装药时,雷管脚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5、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监测探头必须安置在作业规程规定的位置,不得擅自移动。

16、两巷物料要堆放整齐,保持巷道行人、通风和运输畅通。

第4篇 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管理规范

(一)采煤区队:

1.负责煤层注水钻孔的施工,施工必须在工作面投产验收3日前完成,并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出的注水钻孔孔口必须做出明显标记和孔号并挂牌管理。

2.负责煤层注水封孔器的安设和撤除工作,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时必须把注水封孔器以及注水流量表完成安设工作,同时负责第一次安设时的供水管连接以及试注水工作。在工作面生产交接时一并交由采煤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3.负责煤层注水的记录台帐,损坏、失效封孔器的更换维修等。

4.负责提供煤层注水连接用的高压供水管,在工作面生产24小时内连接好,并开始进行煤层注水。高压供水管在工作面煤层注水完毕后由采煤单位收回。

2.工作面生产过程中负责对煤层注水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煤层注水高压管、封孔器、注水表、阀门等的日常管理。严禁私自撤除、损坏。封孔器、注水表损坏维修更换,高压管、阀门等附件损坏由采煤单位负责维修更换。

3.当煤层注水封孔器外移后,当班由采煤区队负责将注水高压供水管连接好,并保持进行煤层注水。当出现封孔器损坏、注水孔处煤体向外渗出水时,及时关闭注水阀门。

4.正在注水的每个注水孔实行挂牌管理,管理牌由通防科负责提供,内容包括:地点、编号、管理单位、安设时间、责任人等。区队每班要落实当班跟班干部和一名职工负责煤层注水的管理工作。

5.工作面超前支护距煤层注水孔15米时,采煤单位及时将封孔器撤除后依次向外安设。工作面距停采线10米时,采煤单位及时将封孔器撤除。

(四)考核规定:

1.施工的注水钻孔不合格,每孔罚款200元,扣考核1分,并重新施工;不按期完成,每拖一天罚款300元,扣考核2分。

2.煤层注水设施不能按期安设,每拖一天罚款300元,扣考核2分;安设不合格,每孔罚款100元,扣考核1分。

3.随意停止煤层注水,每孔罚款200元;损坏、失效不及时处理,影响煤层注水的,一次对相关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扣考核1分,并限期整改;无管理责任牌、不落实管理责任者,每孔罚款50元。

4.移设封孔器、连接注水管、设施维护维修等问题,互相推委扯皮、不积极处理整改,影响煤层注水工作的,对两方责任单位均罚款500元,扣考核4分;并对单位正职罚款100元、副职罚款80元;对其主要责任单位加罚50%。

5.出现人为损坏注水设施的,按损坏设施价格的1~3倍进行罚款,性质严重的严肃处理。在上级检查中被查处问题的,加倍进行考核处理。

6.对考核罚款由区队正职各承担10%,副职承担8%。

7.采煤工作面在生产期间能保持正常煤层注水,没有出现较大问题的,工作面结束后,对采煤区队、通防科、专业组等有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4.掘进工作面其它综合防尘措施照常执行。

第5篇 采煤工作面设计验收管理办法

一、生产矿井采区设计管理工作程序

1、采区(水平)设计要提前三到五年规划、编制,并经有资质的部门设计,图纸应齐全。

2、开拓巷道掘进超过采区准备巷不少于50米,满足采区准备巷道开工的需要。

3、准备巷道掘进提前一个月超过回采巷道开口位置不少于200米,为各系统的调整、完善及回采巷道的开口准备提供足够的时间。

4、回采工作面形成采煤系统到正式生产前,必须保证至少三个月的“坑透”、钻探、巷探等整理巷道和工作面准备时间。

二、生产矿井回采工作面设计管理工作程序

1、采区准备巷道掘到具备回采工作面巷道开口时,根据本单位衔接计划,在回采巷道开口前必须有经吕梁煤业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的综采工作面(普采)设计方可施工。

2、工作面设计包括工作面设计说明书:防火系统、注浆系统、防尘洒水系统、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系统、运输系统、供电系统、避灾路线、巷道布置、生产系统图(1:2000)、巷道断面图(1:50)、巷道剖面图(1:50)、柱状图等图纸、采煤方法等,施工前上报公司生产部。

3、工作面设计要绘制出工作面采煤过程中通风系统示意图。工作面巷道施工中,确保巷道的直线度,否则追究施工单位和有关单位的责任。

4、各矿必须严格按工作面设计组织巷道施工,建立严格的质量验收制度,确保施工质量。

三、工作面验收

1、巷道工程竣工后,由矿负责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返工。验收合格后,要进一步搞好地质调查工作,必须进行物探、钻探或地震勘探工作,并绘制采煤工作面地质构造图和巷道地质构造剖面图。

2、工作面安装准备必须按设计进行,工作面设备试运转时,矿压观测、综合防尘设施必须同时投入使用。

3、矿组织试生产,初次来压结束后,工作面步入正常推进,经矿组织验收,合格后向煤业公司提出工作面验收报告,煤业公司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机电、通风、安监等业务处室进行工作面投产前的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工作面不得进行生产。整改后经煤业公司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生产,否则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4、工作面投产验收,实行百分制打分,得分在90分以上为合格,且生产、机电、通风得分占本专业的80%以上,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该工作面不得验收。

(1)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畅通,宽度、高度达不到规定要求,超前支护不足20米,支护质量低劣。

(2)电气设备、元件及各种缆线存在失爆、保护闭锁不齐全,支架漏液占总数的5%以上。

(3)通风系统供风不符合煤业公司批准的设计要求,无防尘管路,工作面及其它地点出现瓦斯超限或有瓦斯聚集现象。

四、其它

1、工作面设计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不报设计或设计未批复擅自施工对矿井进行处罚。

2、本管理办法由煤业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实施与监督。

吕梁煤业公司

2023年8月17日

第6篇 采煤工作面加强管理办法

根据近期104工作面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为确保2023年第四季度及今后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经过公司领导决定,特制定104工作面推采管理办法如下:

一、生产管理

1、每班计划排架长度不得超过35m,在此范围内,作业点不得超出4个。收班时,从当班第一架至最后一架范围内必须做到“四直”,煤壁不得出现空顶空帮(顶梁前端距煤壁≤0.2m,煤壁松软处,顶梁前端紧贴煤壁)。

2、每班进度在0.6±0.1m,并以前一班煤壁作为推进标准,确保进度与前一班一致,保持“四直”推进直至全长结束,然后再进入下一生产循环。

3、生产单位负责人(或采煤队队长)在每班班前会后及时将当班计划排架地段、架号范围和班后将实际完成的排架范围和架号以及推进度如实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做好详细记录,并与当班带班人员和安全员进行核对,严禁出现错报、假报、乱报等情况,避免影响下一班的生产计划。

4、上、中、下三个安全出口距工作面20m范围内按要求进行超前支护,严格执行“一梁三柱”的规定。

5、按计划组织对采煤工作面“三巷”维修工作,满足运输、行人、通风、排水的安全需求。

二、罚则

1、未严格按顺序排架推进的(当班计划推进范围内可“跳采”,当班结束后必须满足“四直”要求),处罚生产单位1000元/班(生产单位负责人和采煤队长各承担300元、生产班组承担400元);

判断标准:出现班与班进度不一致而导致煤壁不整齐出现空帮空顶、柱腿不直(左右柱错距大于5cm、交叉大于5°)、刮板机不直、托梁不直;

2、未如实汇报当班生产情况,处罚生产单位500元/班(生产单位负责人和采煤队长各承担150元、生产班组承担200元);

3、上、中、下三个安全出口未按要求进行超前支护,导致出口不畅通,处罚生产单位300元/班(生产单位负责人和采煤队长各承担100元、生产班组承担100元);

4、未按计划组织对采煤工作面“三巷”维修工作,不能满足运输、行人、通风、排水的安全需求,处罚生产单位500元/班(生产单位负责人和采煤队长各承担150元、生产班组承担200元);

若因出现安全事故或因此被停产须承担生产损失及相应责任。

5、凡对当班安全员和带班人员指出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加倍处罚。

第7篇 采煤工作面防尘管理

(一)预先湿润煤体

1.煤层注水

必须按《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和《矿井综合防尘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即“如果煤层厚度大于1.3m,层倾角稳定,没有或有较小的走向断层,顶板吸水后不会影响生产,及煤的孔隙率大于4时,应采用长钻孔注水。当煤层厚度小于1.3m或围岩有严重吸水膨胀性质,或地质情况复杂、煤层倾角变化较大,或煤的孔隙率小于4%时,应采用短钻孔注水。当煤层厚度小于13m,或者煤体的自然水分大于5%时,经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后,可以不进行煤层注水。”“厚煤层及中厚煤层必须逢采必注,不注不采(分层开采的厚煤层第一分层必须注水,其他分层实行防火灌浆或灌水的可以不注水),特殊情况经矿务局批准可以不实行注水。薄煤层也要实行注水煤层注水应使用降尘剂,煤层注水后煤的水分增加率应达到2%,不小于1%。”

2.采空区灌水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中规定:“当采用下行陷落法分层开采厚煤层时,可以采取在

上一分层的采空区灌水,对下一分层的煤体进行湿润开采近距离煤层群时,在层间距没有不透水岩层或夹矸的情况下,也可在上部煤层的采空区内灌水,对下部煤层进行湿润。”采空区灌水方法有缓倾斜厚煤层分层开采超前钻孔采空区灌水;水平分采空区灌水;采后密闭灌水;工作而回风巷水窝灌水等。

(二)机采防尘管理

1.改进截齿结构,选择合理的截割参数

(1)选用前角大、后角小、齿峰锐利、齿长而适度的截齿类型,以减少细粉尘的产生量。在使用中必须执行《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中“采煤机截齿必须锋利在前角减到零之前必须更换新齿”的规定。

(2)由于截齿越多,产尘量越大,因而减少齿数,加大齿距,保证每个截齿都有一定的工作空间,可以增大切割块度,减少产尘量。

(3)增加截深,降低截割速度,有利于减少煤的飞扬,并减少呼吸性粉尘的产生量

(4)牵引与截割的速度要配合得当。如牵引速度为2m/s时,产尘量小的截割速度为50r/min;牵引速度提高到4m/s时,截割速度也应相应地提高到120r/min《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规定:“各种滚筒采煤机在一定的截割深度条件下,采煤机的牵引速度与滚筒转速之间存在着一个产尘量最低的最佳匹配值。应对开采煤层通过试验找出并采用这个最佳匹配进行采煤。一般规律是滚筒转速增高或降低时,牵引速度也随之而增高或降低。”

2.采煤机割煤时的有关规定

采煤机割煤时,《煤矿并下粉尘防治规范》定必须喷雾并满足以下要求:

()进入采煤机喷雾及冷却系统的水必须经过过滤器净化,确保水质清洁;

(2)内外喷雾的喷雾参数必须与采煤机要求的喷雾参数相匹配水压不低于10×9.8×104pa,每个喷嘴流量不得少于15l/min;

(3)采煤机上原有的喷雾系统如果降尘效果达不到要求,必须采用适当的抑尘器进行喷雾降尘;

(4)加强喷雾系统的管理和维修,除准备班必须对喷雾系统进行全而维修外,在割煤过程中还必须随时更换损坏的喷嘴和疏速被堵塞的喷嘴;

(5)在静压供水的水压达不到喷雾要求时必须设置喷雾站其供水压力及流量必须与采煤机或包括液压支架的喷雾参数相匹配;

(6)泵站需备2台喷雾泵,1台使用,1台备用。

(三)炮采防尘管理

炮采防尘管理必须执行《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的下列规定:

(1)打眼工序必须采取湿式作业,供水压力0.21mpa,耗水量为5~6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

(2)炮眼堵塞自封式水炮泥,水炮泥的装填方式采用外封式,即在孔口一端紧贴炸药包装填一个水炮泥,然后用黄泥堵塞剩余的炮眼空间;

(3)放炮时采用射程较远,水滴较粗的扁头喷嘴进行喷雾;

(4)在放炮前后要分别冲洗一次煤壁、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在出煤过程中,边出煤边洒水。

(四)采面巷道的防尘管理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如下:

(1)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必须安装喷雾或密罩、除尘器等防尘装置并有专人负责管理。采用自溜运煤时,应向溜槽中的煤上喷雾;

(2)回风顺槽应在距工作面50m内设置净化风流水幕,并确保正常使用;

(3)上下顺槽必须定期清扫或冲洗煤尘,并清除堆积的浮煤清扫或冲洗周期由矿总工程师决定。并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第8篇 采煤工作面技术管理规范

一、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现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面的具体地质条件、机械电气设备配备和劳动力条件编制的技术性文件,是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的依据。

(一)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主要内容(九大项)

1.工作面基本概况

2.工作面的地质状况

(1)煤层性质

(2)围岩性质

(3)地质构造牲

(4)瓦斯、煤尘及煤炭自然发生状况

(5)水文地质状况

(6)工作面煤炭储量

3.采煤方法

(1)工作面的巷道布置系统图

(2)采煤工艺设计

4.工作面主要生产系统(在工作面巷道布置图中标注并简述)

5.工作面的循环图表

6.安全管理制度

7.安全技术措施

8.灾害事故防治措施

9.煤质管理措施

(二)作业规程编审步骤

1.收集整理资料编制作业规程初稿

2.集体研讨定稿

3.作业规程审批

4.作业规程的贯彻落实

5.作业规程的修改与补充措施

(三)编制作业规程注意事项

(1)编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工作面的基本条件,切实可行。

(2)作业规程要文字简明易懂,图表清晰准确,计算规范无误,措施齐全可行。

(3)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

(4)选择合理的作业形式和劳动组织方式,各项指标要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使工作面的生产技术管理达到先进水平。

二、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2)操作前准备与检查

(3)操作及注意事项

(4)收尾工作

各工种要学习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第9篇 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为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充分体现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员工的个人安全操作业务技能和积极性;推行安全管理激励机制是促进企业安全长效机制和安全生产周期延续的有力举措。现将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考核作如下规定:

一、安全考核

1、杜绝死亡事故发生

2、以班组为考核单位,全月未发生事故的,顶板工或区域负责人,当月安全奖全领;发生工伤事故的,根据分管地段划分,发生一次工伤事故,分管地段负责人一次性扣除当月安全奖30%且负安全管理责任,处罚金200元;当班安监员负安全监管责任,处罚金200元;给予伤者处罚金200元;工伤事故由安监科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存档。

3、全月各班组“三违”人员次数不超过10列;超过1列的,扣除班组长或负责人当月安全奖的10%,以此类推。

二、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及考核

(一)管理规定及要求

1、严格考勤制度,组长或负责人必须每月如实反应所管员工的出勤。

2、严格工资结算制度,每月如实将所管员工工资反应在个人账上。

3、严格采煤困难补贴制度,补贴标准以各台工作面全月产量,吨/1元进行补贴。超过吨煤补贴标准的工作面,分管矿长要清楚并有据可查;未超过吨煤补贴标准的工作面,剩余补贴费作为现场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奖。

4、每月25日前将考勤表、工资单、补贴记录交矿长。

5、进班会要求:由组长按时组织所管员工召开进班会,纪律严明,队列整齐,总结前一班的工作,做的好的给予肯定,做的差的给予指正批评,在布置当班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布置各环节安全注意事项,其余顶板工和安监员作补充并举手宣誓,记清各自的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着装符合入井要求方可进班。

6、行走路线要求:必须按工作面所在区域的指定路线行走,不得损坏沿途的各类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到达材料堆放处,备齐自己所需的支护材料。

7、进入工作面时:认真仔细观察顶、帮、及支护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提醒工友主要安全;到达自己工作地段时,必须先检查安全和机具,处理隐患后在安全可靠的支护下作业;做好上下码口传、帮、带工作,坚持“三不伤害”原则。

8、传呼口令要求:必须按传呼口令类容进行操作,行动一致,动作规范;在传口令时,必须做到准确、清晰;不准乱传或改变口令类容。

9、放包管理:严格按照放包管理规定执行。

10、爱惜企业财产,合理使用各类材料,严禁铺张浪费。

1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由于机械等其他原因影响正常上下班时间或影响当班生产任务时,未接到矿行政下达的命令时,不得擅自脱岗。

以上条款若有违反者,按矿规矿纪或“三违人员”进行处罚。

(二)考核规定

1、槽咡单价等级划分规定

(1)出勤天数在20天(不含20天)以下的,且槽咡数在60节以下(不含60节)的,单价38元/节。

(2)出勤天数在20天以上(含20天)至25天以下(不含25天)的,且槽咡数在60节以上(含60节)至90节以下(含90节)的,单价40元/节。

(3)出勤天数在25天以上(含25天)至月大28天或月小27天以下的(含月大28天或月小27天),且槽咡数在90节以上(含90节)至120节以下(含120节)的,单价43元/节。

(4)出勤天数在月大28天或月小27天以上(不含月大28天或月小27天)的,且槽咡数在120节以上的,单价45元/节。

(5)机头、机尾工,出勤天数低于25天的(不含25天),槽咡单价40元/节;出勤天数超过25天的(含25天),槽咡单价43元/节。

2、溜子节数的统计划分规定

(1)各台面必须如实反应该工作面溜子的总节数,从机头至机尾,无虚数槽咡产生,工人每天的划分的槽咡要如实反应在个人头上。

(2)工作面槽咡未安出风巷的,2607对拉面机尾每米补贴40元;26012对拉面机尾每米补贴43元。

3、补贴规定

(1)26071机头:机窝每班补贴50元;机头补贴(机筒子和过江槽咡)每班补贴60元。26072机尾:机窝每班补贴50元,打安全出口每米元,保引风硐每班补贴10元,放炮警戒每班补贴10元。

(2)26072机头:机窝每班补贴50元;机头补贴(机筒子和过江槽咡)每班补贴40元。26071机尾:机窝每班补贴50元,打安全出口每米元,保引风硐每班补贴10元。

4、机窝规定:

第10篇 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日常管理细则

1、 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地板按设计采高保持±100㎜,或见顶、见底,否则每架罚款10元。

2、 12煤支架护帮板不及时打出,每架罚款20元,达不到支护状态每架罚款20元,失效护帮板限期更换,每滞后一天罚50元,片帮1m必须及时刹顶,超2m时,要求及时打单体护帮护顶,否则每架罚款50元。

3、 顶板破碎处理要及时刹顶,否则每处罚款20元。

4、 工作面上下尾巷按规定及时冒落,冒落不及时应采取卸托盘、剪锚网等措施,发现托盘不及时卸掉每个罚10元。

5、 液压支架不漏液、不串液、不卸载,否则每架罚10元,支架大柱更换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换完,否则每滞后一天每根罚50元,液压支架支撑顶板必须达到初撑力,失效每架罚款50元。

6、 支架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50㎜,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得超过±100㎜,否则每处罚款50元。

7、 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角<7°,否则每架罚款10元。

8、 相邻支架间不能明显错茬,(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地质条件变化除外,否则每架罚款10元。

9、 液压管件排列整齐、不超长、不打套、不漏液,浮煤矸不埋压管路和液压阀件,按规定上全标准的吊挂钩,否则每处罚5元。

10、 架间、架前、架内无浮货、杂物、支架清洁,否则每处罚款5元,积尘过厚每处罚5元。

11、 工作面更换的废旧件必须及时运出,否则每件罚款2元。

12、 两顺超前支护30m范围(保证双排支护),不足30m时,每欠1m罚10元,高度不够每处罚20元。

13、 在用单体必须保证完好,不漏液、不串液、不自动卸载,无外观损伤,并保持单体、铰接梁成直线。否则罚款10元。(单体手柄及三向阀方向必须调整到规定方向,否则每根罚款5元)。

14、 两顺超前支护梁必须保证接顶,折梁必须及时更换,否则每根罚20元。

15、 两顺超前支护内必须有0.7m宽的人行道,否则每处罚10元。

16、 工作面要及时移架,前梁接顶严密,否则每架罚10元,

17、 两顺净高不低于1.8m,否则限期整改,若延期一天罚50元。

18、 文明生产:两顺无积水,无浮渣、无杂物,底板无明显凸凹不平;材料、设备备件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否则每项罚款10元。

19、 两顺料场必须由所属单位负责码放好,否则罚款20元。

20、 不丢顶、底煤(在受支护设备所限时,只留底煤不留顶煤),有特殊情况时,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罚款10元。

21、 工作面运输机头必须与转载机搭接合理,必须掌握好头尾进尺,如搭接不合理,造成运输机上窜下窜而影响生产罚当班副队长、队长每人50元。7煤电缆槽浮货必须清净,否则电缆拖到底板上,每次罚50元。

22、 两顺电缆吊挂整齐,设备挂牌管理,闲置设备和材料要放在安全出口30m以外的安全地点。电器设备上有淋水,要有防水设施,否则每处罚款10元。

第11篇 矿业薄煤层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回采工作面安全质量现场管理水平,大力夯实我公司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特制定了红卫矿业公司薄煤层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准采证”管理制度,矿回采工作面在开工前,提前15天上报采煤作业规程。在开工前由矿自检,确认合格后,提前3天向生产技术部上报开工申请单,由公司组织有关部室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发放“准采证”方可开采。

2、上、下引巷支护;两巷超前支护不小于20米,采用单体、边木抬栌加强支护,巷道高度不低于1.8米,两巷无漏包、炸包、断梁折柱现象。

3、加强工作面进、出口管理,工作面上、下出口实行超前一刀,支护材料用单体配边木。

4、工作面煤壁必须采成一条直线,工作面只允许留一个递子交班。上、下安全出口要支护牢固,安全畅通,不许堆放任何材料。

5、工作面采用挂线采煤,支柱要打成直线,排距700mm,柱距700mm,最大控顶距2400mm,最小控顶距1600mm。

6、支柱不得打在浮煤矸上,见明底板必须打成麻面,工作面所有支柱必须受力,严禁支空心柱或缺梁少柱,必须装有防倒装置。

7、初次放顶前,必须沿切顶线打好密集支柱,上下安全出口靠切顶排每隔3-5米架设木垛进行加固,必须对工作面所有的支柱进行二次加液,并在上下安全出口和老塘内留设楠竹信号柱作顶板来压预报。

8、工作面采高在600mm以上时,必须保证工作面三排两控一控上下人,一控溜煤。

9、工作面开采顺序应为自上而下,回柱放顶必须按照自下而上的顺序进行,严禁无序开采与放顶。

10、工作面回风巷的支架回收,必须与采面切顶线放直。

11、搞好两巷文明生产,材料码放整齐,无污泥积水,必须悬挂标志牌,管线吊挂整齐,行人侧宽0。7米。

以上各项条款请各矿认真遵守执行,凡是发现违反上述条款的回采工作面,将给予分管矿长和当班班组每次各罚款500元,对当班值班队干给予罚款200元。

第12篇 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采煤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24小时盯岗制度。

2、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认真检查上隅角瓦斯情况,并每班给瓦斯防治中心汇报3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出现瓦斯局部积聚、超限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瓦斯防治中心和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并立即责令采面停止一切工作,处理完积聚瓦斯后方可恢复工作。

3、工作面风量必须严格按计划配风,测风人员对采面风量按照规定每旬测定一次外,其它时候也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测风,保证风量稳定、可靠。

4、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每次进行放炮作业都必须做好瓦斯检查,并认真填写“一炮三检”记录。

5、采面上、下出口,特别是在上隅角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打眼、放炮,端头支架迁移、、回收、支护等作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先严格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打眼放炮等工作,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6、强化电气设备管理,特别是采面及上隅角附近所用的煤电钻及电缆必须保证完好,杜绝电气失爆。采煤队安排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7、上隅角出现瓦斯浓度达到2%,体积0.5m3 以上的积聚现象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138条规定,在附近20米以内停止工作,撤除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8、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除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发生瓦斯、二氧化碳超限时,瓦检员必须做好处理结果记录,交接班时必须认真仔细交接采面瓦斯情况,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10、根据上隅角易积存瓦斯的特点,必须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一是利用导风幛引风的方式排除上隅角瓦斯,二是利用专用排瓦斯巷稀释积存的瓦斯。

11、上隅角浮煤必须班班清扫干净,严禁浮煤压入在老塘内。

12、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严格按规定加强管理,传感器必须每7天调校一次,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每7天进行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实验,保证瓦斯断电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离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10米。

13、严格落实“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者进行严惩。

14、安检人员必须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采掘工作面浮煤情况和采掘队组有关人员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携带和使用情况等。

第13篇 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管理

(一)采煤区队:

1.负责煤层注水钻孔的施工,施工必须在工作面投产验收3日前完成,并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出的注水钻孔孔口必须做出明显标记和孔号并挂牌管理。

2.负责煤层注水封孔器的安设和撤除工作,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时必须把注水封孔器以及注水流量表完成安设工作,同时负责第一次安设时的供水管连接以及试注水工作。在工作面生产交接时一并交由采煤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3.负责煤层注水的记录台帐,损坏、失效封孔器的更换维修等。

4.负责提供煤层注水连接用的高压供水管,在工作面生产24小时内连接好,并开始进行煤层注水。高压供水管在工作面煤层注水完毕后由采煤单位收回。

2.工作面生产过程中负责对煤层注水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煤层注水高压管、封孔器、注水表、阀门等的日常管理。严禁私自撤除、损坏。封孔器、注水表损坏维修更换,高压管、阀门等附件损坏由采煤单位负责维修更换。

3.当煤层注水封孔器外移后,当班由采煤区队负责将注水高压供水管连接好,并保持进行煤层注水。当出现封孔器损坏、注水孔处煤体向外渗出水时,及时关闭注水阀门。

4.正在注水的每个注水孔实行挂牌管理,管理牌由通防科负责提供,内容包括:地点、编号、管理单位、安设时间、责任人等。区队每班要落实当班跟班干部和一名职工负责煤层注水的管理工作。

5.工作面超前支护距煤层注水孔15米时,采煤单位及时将封孔器撤除后依次向外安设。工作面距停采线10米时,采煤单位及时将封孔器撤除。

(四)考核规定:

1.施工的注水钻孔不合格,每孔罚款200元,扣考核1分,并重新施工;不按期完成,每拖一天罚款300元,扣考核2分。

2.煤层注水设施不能按期安设,每拖一天罚款300元,扣考核2分;安设不合格,每孔罚款100元,扣考核1分。

3.随意停止煤层注水,每孔罚款200元;损坏、失效不及时处理,影响煤层注水的,一次对相关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扣考核1分,并限期整改;无管理责任牌、不落实管理责任者,每孔罚款50元。

4.移设封孔器、连接注水管、设施维护维修等问题,互相推委扯皮、不积极处理整改,影响煤层注水工作的,对两方责任单位均罚款500元,扣考核4分;并对单位正职罚款100元、副职罚款80元;对其主要责任单位加罚50%。

5.出现人为损坏注水设施的,按损坏设施价格的1~3倍进行罚款,性质严重的严肃处理。在上级检查中被查处问题的,加倍进行考核处理。

6.对考核罚款由区队正职各承担10%,副职承担8%。

7.采煤工作面在生产期间能保持正常煤层注水,没有出现较大问题的,工作面结束后,对采煤区队、通防科、专业组等有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4.掘进工作面其它综合防尘措施照常执行。

第14篇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措施

1、工作面切眼掘进一般情况下要一次掘成,形成单体支柱配合钢梁帮顶护严、支护到位。必要时单体支柱架设要穿柱鞋。支护不能一次装备的,要制定工作面装备支护替棚措施,明确替棚、单体支柱及顶梁架设程序和质量标准。

2、采煤工作面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开工。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摩擦支柱和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在入井前必须逐跟进行压力实验;在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必须进行检修,检修后的支柱必须进行压力实验,方可投入使用。

3、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柱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柱。工作面的排柱距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使用木支护工作面的坑木规格要在作业工程中明确规定,碰倒或损坏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100mm的不得小于11.4mpa;柱径80mm的不得小于11mpa。

4、工作面柱、梁必须编号,不许缺梁少柱;外观缺损的柱、梁严禁使用。支护强度必须达到设计的支护强度要求。

5、工作面安装结束,要经过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的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生产。

6、工作面初采必须制定专项初采安全技术措施,矿上应成立专门机构,坚持跟班制度。在工作面初采措施中,对工作面初采领导小组、工作面初采期间的支护管理和加强支护的特殊支护措施等内容,必须做出具体规定。

7、工作面初次来压前后,要有专人观测顶板压力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8、回柱时若出现工作面大面积来压有推棚危险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加强支护,情况紧急时立即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和值班人员汇报。

9、为保证支柱有足够的初撑力,泵站压力不能低于设计值,液压管路不能有窜、漏液现象。

10、根据我矿生产实际需要和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我矿采煤工作面单体支柱初撑力不能低于11.5mpa,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单体支柱初撑力不能低于11.4mpa。生产期间要保证支柱稳固,坚持循环测压及循环注液制度。

11、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分段回柱距离、回柱与放顶距离及支柱与移溜距离。

12、根据上下两巷顶板情况合理确定超前支护形式,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巷道高度规定:炮采巷道净高不低于1.6m,超前支护长度不小于20m。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保证支护安全可靠、行人畅通。

13、工作面生产时要严格执行《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落实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及敲帮问顶制度;定期分析支护质量存在问题,制定改进的具体措施。

14、工作面支柱确需穿柱鞋时,柱鞋的规格、尺寸、材质等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和说明。

15、矿要建立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档案,严格实行日常的事故分析制度。

16、采煤工作面因片帮造成最大控顶距超过规定距离时要采取安全措施;倾角在25°以上的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防止大面积顶板垮落的措施。

17、采煤工作面一次放炮长度要根据顶板情况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放炮前要作到工作面无空顶、无不完整支架、无失效柱,并加固周围地点的支架;放炮中出现顶网破损、顶板超高、崩倒支柱或顶板来压等现象时要及时处理;放炮后要认真检查顶板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进行支护。

18、矿要加强采煤工作面矿压观测工作。要通过矿压观测成果,对开采的主采煤层进行顶板分类,及时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

第15篇 某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1、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三直一平两畅通、安全、完好和浮煤干净。

2、采高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得低于2米。

3、放炮时,必须严格按要求悬挂防炮帘,即要放炮的每架相必须悬挂一块防炮帘。

4、回采过程中,只要满足放炮安全,工作面必须强制放顶,且炮眼深度不得低于1.8米。

5、工作面支架各种连接销及管路保证齐全和完好。

6、溜子机头煤塘必须及时清理,机尾必须用单体柱压实。

7、严格两巷排水制度,水仓积水必须及时抽排,并定期清理水仓。

8、保证回采煤的质量,溜子巷加强捡矸,控制放厚煤,矸石垮落高度不得超过挡矸板下沿。

9、工作面不得出现死柱,失效支柱要及时更换。

10、出现片帮垮顶要及时关帮接顶,严禁从支架前方落煤。

11、溜子要铺平、铺稳、各种插销零件齐全,链子松紧合适,中部槽无严重变形,接头严密,开动时不摇摆。

12、两巷安全出口高度不得低于1.6米,宽度不得小于2.4米,超前支护距离不得低于20米。

13、禁止用支柱(前柱和后柱)压溜子,只能使用单体柱压溜子。

14、放炮装药时,雷管脚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5、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监测探头必须安置在作业规程规定的位置,不得擅自移动。

16、两巷物料要堆放整齐,保持巷道行人、通风和运输畅通。

第16篇 p矿采煤工作面设计验收管理办法

一、生产矿井采区设计管理工作程序

1、采区(水平)设计要提前三到五年规划、编制,并经有资质的部门设计,图纸应齐全。

2、开拓巷道掘进超过采区准备巷不少于50米,满足采区准备巷道开工的需要。

3、准备巷道掘进提前一个月超过回采巷道开口位置不少于200米,为各系统的调整、完善及回采巷道的开口准备提供足够的时间。

4、回采工作面形成采煤系统到正式生产前,必须保证至少三个月的“坑透”、钻探、巷探等整理巷道和工作面准备时间。

二、生产矿井回采工作面设计管理工作程序

1、采区准备巷道掘到具备回采工作面巷道开口时,根据本单位衔接计划,在回采巷道开口前必须有经吕梁煤业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的综采工作面(普采)设计方可施工。

2、工作面设计包括工作面设计说明书:防火系统、注浆系统、防尘洒水系统、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系统、运输系统、供电系统、避灾路线、巷道布置、生产系统图(1:2000)、巷道断面图(1:50)、巷道剖面图(1:50)、柱状图等图纸、采煤方法等,施工前上报公司生产部。

3、工作面设计要绘制出工作面采煤过程中通风系统示意图。工作面巷道施工中,确保巷道的直线度,否则追究施工单位和有关单位的责任。

4、各矿必须严格按工作面设计组织巷道施工,建立严格的质量验收制度,确保施工质量。

三、工作面验收

1、巷道工程竣工后,由矿负责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返工。验收合格后,要进一步搞好地质调查工作,必须进行物探、钻探或地震勘探工作,并绘制采煤工作面地质构造图和巷道地质构造剖面图。

2、工作面安装准备必须按设计进行,工作面设备试运转时,矿压观测、综合防尘设施必须同时投入使用。

3、矿组织试生产,初次来压结束后,工作面步入正常推进,经矿组织验收,合格后向煤业公司提出工作面验收报告,煤业公司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机电、通风、安监等业务处室进行工作面投产前的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工作面不得进行生产。整改后经煤业公司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生产,否则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4、工作面投产验收,实行百分制打分,得分在90分以上为合格,且生产、机电、通风得分占本专业的80%以上,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该工作面不得验收。

(1)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畅通,宽度、高度达不到规定要求,超前支护不足20米,支护质量低劣。

(2)电气设备、元件及各种缆线存在失爆、保护闭锁不齐全,支架漏液占总数的5%以上。

(3)通风系统供风不符合煤业公司批准的设计要求,无防尘管路,工作面及其它地点出现瓦斯超限或有瓦斯聚集现象。

四、其它

1、工作面设计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不报设计或设计未批复擅自施工对矿井进行处罚。

2、本管理办法由煤业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实施与监督。

吕梁煤业公司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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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质量管理【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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