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检修安全管理要求
一、作业前准备
1、现场作业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作业人员对检修作业进行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与环境影响评价,填写安全检查分析(scl)记录表或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确认以下内容:
a.检修项目的具体内容;
b.装置、设备的生产特点和eohs要求;
c.作业环境和作业对象的潜在危险和控制措施;
d.确定具体的工作位置。
scl或jha表一式两份,一份按期保存备查,一份放置于作业现场
2、对风险度高的检修项目应调整检修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度,达到要求后方可施工。
3、 作业前安全教育
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a.作业必须遵守的中国石化安全生产禁令及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
c.作业过程中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d.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e.作业现场安全疏散通道位置;
f.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及存放位置。
4 作业条件确认
a.检查作业使用的工机具、设备,确认其性能完好;
b.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身体健康状况正常,体能良好 ;
c.办理好各种票、证手续;
d.落实好监护人员;
e.配备好符合现场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作业设备和工机具、消防器材.
第2篇 检修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检修人员的安全施工行为,强化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检修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检修作业。
3 责任
各部门负责人、设备部门负责人和机修员。
4 程序
4.1 基本要求
4.1.1 检修必须有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和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要求,措施要具体,具体责任要明确,经有关领导和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4.1.2 施工负责人对检修过程的安全工作负责。
4.1.3 生产车间要按有关安全规定,为检修工作做好局部和整体的防火、防爆、防毒、防伤害的设备清洗处理工作。
4.1.4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的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
4.1.5 车间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处理负责。
4.1.6 施工负责人在检修前组织检修人员对检修机具、器材和检修的设备、建筑物及周围环境安全可靠性进行周密检查。
4.1.7 车间大修必须执行检修报告制度。
4.1.8 检修作业(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防护单工作票》。《安全防护单工作票》必须认真填写,严格审批。《安全防护单工作票》格式见附件一。
4.1.8.1 各车间系统检修、设备大修、关键设备中修、危险性大的检修项目,都必须办理《安全防护单工作票》。
4.1.8.2 检查负责人根据设备部制定的检修计划或方案,认真填写《安全防护单工作票》并按照要求,逐级审批。
4.1.8.3 检修前,检修负责人要检查《安全防护单工作票》是否履行审批或签发手续,安全措施是否详尽、具体、落实,危险检修项目是否有方案。
4.1.8.4 《安全防护单工作票》,检修负责人员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2 一般检修安全规定
4.2.1 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工种安全规程。
4.2.2 所有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凡是具有两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指派一人负责安全。
4.2.3 传动设备和电动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卸下传动皮带,并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2.4 检修现场的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备接触电保护器,各种电器导线绝缘要良好。
4.2.5 从事易燃易爆系统检修和事故检修,要做好监护,备好防护器具,以便应急之用。
4.2.6 检修中要统一指挥,服从指挥。
4.2.7 检修现场的物品要堆放整齐、稳固,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4.2.8 检修过程中涉及到的入锅、登高、临时用电、人力吊装和动火等有一定危险性的作业,按照公司《高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该类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
4.3 梯子使用规则
4.3.1 移动式梯子宜用于高度在4m以下的短时间内可完成的工作,梯子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维护及修理。
4.3.2 梯子必须保证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不允许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影响强度的缺陷。
4.3.3 梯子应搁置稳固,与地面的夹角(工作角度即立梯坡度)以75°±5°为宜。梯脚有可靠的防滑措施,顶端与构筑物靠牢。在松软的地面上使用时,有防陷、防侧倾的措施。
4.3.4 上、下梯子时应面部朝内,严禁手拿工具或器材上下;在梯子上工作应备工具袋。
4.3.5 严禁两人站在同一个梯子上工作,梯子的最高两档不得站人。
4.3.6 梯子不得接长或垫高使用。如必须接长时,应用铁卡子或绳索切实卡住或绑牢并加设 支撑。
4.3.7 折梯(人字梯)应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4.3.8 严禁在悬挂式吊架上搁置梯子。
4.3.9 梯子不能稳固搁置时,应设专人扶持或用绳索将梯子下端与固定物绑牢,并做好防止落物打伤梯下人员的安全措施。
4.3.10 在通道上使用时,应设专人监护或设置临时围栏。
4.3.11 梯子放在门前使用时,应有防止门被突然开启的措施。
4.3.12 梯子上有人时,严禁移动梯子。
4.3.13 在转动机械附近使用时,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4.3.14 严禁搁置在木箱等不稳固或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梯子靠在管子上使用时,其上端应有挂钩或用绳索绑牢。
4.3.15 不得在钢筋爬梯上拉设电源线。严禁将钢筋爬梯作为接地线使用。
4.4 竣工验收
4.4.1 检修竣工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现场,对搭设的作业台架,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方可移交验收。
4.4.2 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告牌”和开动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4.3 经检查,检修项目和质量全部符合检修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拆除警告牌。
4.4.4 使用部门对检修时切断的管线,要指定专人负责,逐个检查处理。
4.4.5清理工作要自上而下进行。
4.4.6 清理物品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掷,必要时须设专人监护。
4.4.7 设备内部清理要干净,不能留任何杂物。
4.4.8 用水清理地面、设备时,不得将水溅到电气设备上。
4.4.9 清理腐蚀性介质时,不要溅到其它设备上。
4.4.10 清洗设备的废油、杂物,不得排入排水管线。
4.4.11 检修结束,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设备、管线复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安全开车标准。
4.5 附件
4.5.1 附件一《安全防护单工作票》
5 其他
5.1 本制度由上海万代制药有限公司ehs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5.2 本制度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
第3篇 大、中修、日常检修及临时故障处理的安全管理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炼钢部内的作业区、部室及外来进入本炼钢部的各种大、中修、日常检修和临时故障处理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炼钢部安全线负责对大、中修、日常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提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意见;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有权先停止作业后汇报权;在大、中修及临时故障处理中,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大、中修基础上主管部室负责对大、中修安全措施的审批和督促落实,并对大、中修过程中的本质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大、中修、日常检修作业作业区负责大、中修、日常检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贯彻执行,并对大、中修、日常检修作业现场的本质安全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第4篇 水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规定了耶涯水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检修现场管理内容、方法与检查等内容。
第二条 本规定仅适用于参与耶涯水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三条 机组检修前,水电八局耶涯电站检修项目部成立了安全监督组,负责做好整个检修期间的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第四条 参加检修的工作人员应各负其责;必须熟悉和熟练掌握机组检修的作业指导书内容、检修网络图和有关的安全技术,并对整个检修工作负有安全责任。
第五条 机组检修前,各专业要根据所修项目准备,检修工作内容、计划检修时间、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工器具和材料的准备、检修后的验收内容、危险点分析和防范措施、后勤保障等。各工作负责人应按相关要求办好各类工作票,对工作班人员进行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危险点分析工作,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同时对所有工作班组人员交待清楚有关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设备带电部位或临近带电设备位置、危险点和注意事项。
第六条 对短时参加检修的外协工、临时工在进入检修现场前,必须严格按照水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要求,对外协工、临时工进行有关的安全知识、厂纪厂规教育;并对参加检修的临时工办理进入检修现场的手续。进入厂房工作的临时工必须佩证上岗,并纳入所在工作的部门、班组管理、考核。
第七条 为了保证机组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检修期间一般不接待参观人员,特殊情况需经项目部领导同意。
第八条 机组停机检修时,发电机、水轮机、调速机等,与运行系统无关联的部分可各分别开一张总的工作票。在机组检修开始第一天必须到电厂办理开工手续。
第九条 现场各种工作票的办理,必须严格按耶涯水电站有关工作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检修期间,每日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工作现场,核对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与现场的安全措施相符。凡是与运行系统有关联的机械检修工作面,需要运行值班人员配合操作、试验及工作,必须另开单项工作票。要认真执行现场安全交底制度,向工作班成员交待清楚当日的工作内容、人员分工、检修现场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带电设备的位置、现场危险点分析情况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工作负责人要履行好监护职责,不要随意直接参与工作,以保证集中精力不间断地进行监护。
第十二条 检修现场必须保持四个合格,即:合格的工作票、合格的工作负责人、合格的现场安全措施、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即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检修期间,检修设备有关的交、直流电源需断开、合上时,必须由工作票负责人与运行当班值长联系,征得同意后由运行值班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 检修期间所用的临时电源,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导线绝缘良好,导线安放整齐,严禁乱拉乱放,在检修现场禁止使用裸露导线和不合格的电源闸刀。
第十五条 对参加检修的外协工、临时工,除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在检修现场工作前仍需由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现场的安全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做好班前5分钟记录。工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工作或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第十六条 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穿着规定的工作服,不得穿高跟鞋;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十七条 工作现场的油污、泥污、积水应及时清除;油污严重的地方清理后,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员摔跌受伤事故。
第5篇 配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1.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2.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3.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4.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5.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7.装设接地线应先行接地,后挂接地线,拆接地线时其顺序与此相反。
8.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9.应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把施工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所以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10.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离开现场时,室内应上锁,室外应派人看守。
第6篇 氧化铝厂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及范围
1.1为了加强分厂检修、施工、清理等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做到安全、规范、有序、文明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检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特制定《第一氧化铝厂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在分厂区域内从事检修、施工、清理等项目工程的所有单位。
2.术语和定义
2.1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爆破作业、高空作业、煤气作业等。
2.2危险作业:作业过程具有特殊危害,需要采取特殊防范措施的作业。主要包括:有限空间作业、防火重点部位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机械作业、高压电作业、大型起吊作业等。
2.3外委施工单位及人员:指分厂以外的承包检修、清理施工等任务的单位及其雇佣人员。
2.4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密闭或半密闭的各类容器、贮罐、槽、地窑 (沟)、下水道、箱盒、大直径管道、除尘器、煤粉仓、沥青仓、油焦仓、各种炉窑或其它狭窄等有限空间中的作业。
3.职责
3.1施工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其承担检修项目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该项目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3.2项目所属生产车间对其所属资产的检修、施工、清理等项目的安全交底负直接责任,并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3对于外委项目,项目委托或管理单位对其安排的项目在安全管理上负有管理及监督检查责任。
3.4安全环保科对检修等项目施工安全负有监督职责。
4.管理内容
4.1.1自检项目安全管理。
4.1.1.1时间较短的分厂日常自检项目,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车间和施工所在生产车间负责。作业前,生产车间要向施工人员进行生产现场状况安全交底,施工车间项目负责人要向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交底,并按照相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办理机械工作票,逐项进行安全确认。
4.1.1.2工期超过七天或危险性较大的自检项目, 负责施工的车间必须制订书面的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申报表,到分厂项目主管科室及安全环保科办理安措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牵扯到重点防火区动火作业的,还必须严格按照分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动火作业审批。
4.1.1.3对于分厂自检项目,各车间要严格按照开工程序要求安排施工,对所安排的施工项目按要求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对所涉及的安全设施、工器具、施工人员资格、安全确认负责,对施工有特殊要求的,要在机械工作票上注明。
4.1.2外委项目安全管理。
4.1.2.1外委施工单位在第一氧化铝区域内进行检修施工、清理等作业,必须与项目委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而私自进入生产现场进行施工的,责令停工,立即补签《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办理相关安全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4.1.2.2工期在三天以下的外委项目, 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施工所在生产车间负责。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向项目管理单位及生产车间了解工程具体情况,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作业对象以及作业过程进行全方位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和职业危害防范措施,报分厂项目管理单位审批存档。
4.1.2.3三天以上的项目或业务科室有特别要求的三天以下的分厂外委项目,除做好上述要求外,施工单位还必须到分厂安全科办理安全文明施工手续,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安全措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申报表》到分厂项目管理单位、项目所在生产车间、安全环保科审批登记,签字盖章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未办理以上手续的施工单位,生产车间应禁止其进入现场施工。
4.1.2.4分公司外委的施工项目,严格按分公司检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1.2.5项目委托或管理单位在审批安全措施的同时,负责该项目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的审查,包括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严禁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承担检修等项目工程和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1.2.6施工前,项目管理单位及生产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确认工作,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要有安全教育登记。
4.1.2.7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办理“机械工作票”,并和生产单位一起到现场,逐项确认安全隔离措施是否到位,生产单位负责对检修设备与运行生产设备进行有效隔离,施工单位负责对检修施工区域与生产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隔离措施包括切断检修设备电源、切断水、料、汽、风等来源;管道设施必须采用盲板封堵等彻底的隔离措施;并在现场电源开关处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在管道断开处挂“禁止合岔,正在检修”警示牌等,对安全确认的内容,双方确认人员要进行签字。
4.1.2.8 项目管理单位、安全科及生产车间应加强检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对不服从分厂安全生产管理的施工单位,或施工过程存在不安全因素,均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停工期间发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4.1.3施工过程管理。
4.1.3.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管理单位、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等。不许行人通过的地方必须有安全措施。夜间施工,光线必须充足,同时设专人监护。
4.1.3.2施工单位应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的管理,特别是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等的管理,湿法车间作业要佩戴防护眼镜。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1.3.3各种槽内及容器内清理检修时,要确保切断各种物料来源,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5℃,所使用照明必须是36伏以下安全灯,碳分槽要打开人孔充分排气后方可进入。
4.1.3.4在高度超过两米以上施工时,必须系安全带,并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设专人监护.
4.1.3.5在装卸阀门及法兰时,必须先把管道或容器中残余物料放干净,工作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不能面对法兰,要先卸下部螺丝。
4.1.3.6施工单位应为项目施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工器具,电焊机,氧气、乙炔瓶的使用应符合安全要求。如借用分厂的设备或工器具,应办理相关借用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损坏的设备或工器具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4.1.3.7施工单位不许擅自启动生产设备,确需启动时,必须与生产车间值班室联系,通知岗位人员按程序启动。
4.1.3.8重点防火部位需动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必须按分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4.1.3.9施工现场必须整洁文明,施工所用物料要堆放整齐,施工垃圾按“边施工、边清理“的原则及时清理,施工结束后,应清理现场,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及时恢复。
4.1.4考核.
4.1.4.1外来施工单位应遵守分厂的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接受分厂的安全考核。
4.1.4.2分厂项目管理单位、生产车间及安全环保科,对于检修施工、清理现场安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具有考核权。属于分公司项目的,由分厂项目主管科室经分厂厂长审批签字后通报施工单位及分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属分厂项目的,由分厂项目主管科室考核。
4.1.4.3安全环保科对没有认真履行上述规定,或检修、施工、清理等现场的事故隐患和违章管理不到位进行考核。在月度绩效考核中对生产车间、管理单位各处罚50元/次。
第7篇 临时用电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安全要求及《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检修工作票》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归口管理以及外部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审批工作。
3.2安委会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
3.3配送电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内部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的安装、停送电、拆除工作。
3.4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确认和电气设备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4、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要求
4.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电网。
4.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c.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临时用电的单相和动力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d.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e.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f.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g.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h.临时供电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4.4 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电气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5.1 电气检修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执行。
5.2 凡电气检修,应办理电气检修工作票。
5.2.1 厂区干线的电气设备检修和跨部门停电检修电气设备,应办理相应工作票,由生产技术部签发,经生产部部长或公司值班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5.2.2 分厂内部停电检修,由检修电工办理相应工作票,由分公司级领导签发。
5. 3 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处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负责挂牌人外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或送电。
5.4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实无电压后方可装接。
5.5 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停电线路的分支也要挂接地线。
5.6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5.7 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应经生产技术处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取得《进网电工作业证》的、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5.8 外线、杆塔、电缆的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5.8.1 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5.8.2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进行检修时,必须首先确认线路是否有人检修或配合检修,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5.8.3 对地下直埋电缆或隧道电缆进行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5.8.4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8.5 在立、撤杆、修正杆坑及杆塔上作业,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若认为线路带电,则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5.8.6 在检修中涉及到相序问题时,检修后应先调试好相序后再送出,以免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6、《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管理
6.1施工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技术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 。
6.2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应对作业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 。
6.3施工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6.4作业完工后,施工人员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部门停电,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6.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6.6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电气检修结束后,“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交作业单位安全员保存。
6.7“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保存期为一年。
第8篇 通用检修安全管理措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检修的职责、检修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检修作业单规定、动火作业安全要求、入罐作业安全要求、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起重作业安全要求、电器检修安全要求、抽堵盲板安全要求,动土安全要求、清理工作安全要求,检修设备交接安全要求等内容。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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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 23011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2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3 《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4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5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7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8 《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hg/t23008 《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
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3 职责
3.1 各车间、检修单位在检修前均应认真做好“三定”( 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 ), “五落实”(思想工作落实,组织落实,物质落实,施工方案落实,开、停车方案落实)工作。
3.2 检修前必须认真制订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措施,并贯彻、落实到每个参加检修的人。明确检修安全负责人,两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明确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3.3 检修单位必须在检修前办好手续(如:安全检修作业单、动火作业申请单、入罐作业许可证、电气操作票等),各车间、科室应派专人协助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
3.4 对重要的检修项目,检修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生产科审阅, 由主管副总批准。
3.5 检修项目的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检修安全全面负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检修现场安全管理
4.1.1 各车间检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
4.1.2 检修时, 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检修方案、检修规程进行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4.1.3 各工种人员在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4 电气设备的操作应由持有作业证的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动。
4.1.5 传动设备与装置检修时,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严禁合闸”标志牌。
4.1.6 检修现场应设标记或安全防护栏杆,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区。
4.1.7 严禁在带压的设备、容器上紧卸螺栓。
4.2 安全检修作业单规定
4.2.1 作业单由申请检修部门填写并实施管理,全面负责检修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安全无事故。
4.2.2 凡属检修项目必须填写安全检修作业单,特殊作业在填写本作业单外,还需按规定办理其他有关作业证(如动火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入罐安全作业票等)。
4.2.3 检修分类:
检修项目实行a、b、c三级分类
--a类: 属于公司抓重点项目;
主要指特殊动火、高压电器检修、特殊登高作业等特殊作业项目。
--b类: 属于车间抓主要检修项目
主要指入罐作业、抽堵盲板等项目。
--c类: 属于工段、班组负责检修项目。
4.2.4 安全检修作业单填写事项:
4.2.4.1 a类一式三份:由工段、车间、科室三级签发。
4.2.4.2 b类、c类一式二份:由工段、车间两级签发。
4.2.4.3 安全检修作业单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填写内容必须做到认真、齐全、准确。特别是安全措施栏目应填写详细,考虑周全,作业单必须在检修前填写完成。
4.3 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4.3.1 一切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q/*dh 0261-2006《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必须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按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3.2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内部的残留物进行清洗,置换,并对易燃性气体浓度等进行检测合格,取得动火作业许可后,方可动火作业。
4.3.3 严禁在带压和不清洗置换情况下动火。
4.3.4 在气焊和气割的工作场所,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在可燃物品附近进行气割和气焊时,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应在10m以外);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间隔在7~10m。
4.3.5 手工电弧焊必须按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要求,经过操作技能和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才能担任钢制受压元件的焊接工作。
4.3.6 焊接时,必须穿戴齐劳动防护用品。
4.3.7 所有电焊工具必须安全绝缘,所有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焊地线应直接接在被焊设备物件上.禁止在工艺管道上搭接接地线。
4.3.8 确保动火施工安全,动火申请单位和检修单位应设专人现场进行监护和监督。
4.4 入罐作业安全规定
4.4.1 一切入罐作业必须严格执行q/*dh 0269-2006《入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入罐作业必须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按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4.2 对塔、槽、罐等设备内的残留物,必须采取清洗、置换等安全措施,并分析可燃物质及氧含量和有毒物浓度分析达到下述标准,并办理入罐手续方可进入检修。含氧:18~ 21%;可燃物:达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有毒物:达到gbz 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标准要求,并取得《入罐作业安全许可证》,方可入罐作业。
4.4.3 进入带搅拌装置的容器内部工作时,必须由电工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检修,严禁合闸”标志牌,并指派专人监护。
4.4.4 进入容器检修,必须配戴齐全的防护器具。
4.4.5 进入容器只准使用不超过12v的行灯照明。检修用工具电压超过安全电压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导线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软线,中间不准有接头,要有可靠的接地线。
4.4.6 在通风不良的场所进行作业,必须采取通风换气措施,以确保安全。
4.4.7 容器外有专人监护,要在能够清楚地观察整个作业位置上进行监视。
4.4.17 紧急情况下,监护人员不得进入塔槽内进行应急作业,但应迅速采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
4.4.16 作业结束经检查后,应关闭检修孔,并卸下检修标志。
4.5 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4.5.1 一切登高作业必须严格执行q/*dh 0270-2006《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登高作业前必须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按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5.2 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审批单》。特殊高处作业须经安全环保科批准后才能进行。
4.5.3 凡有头晕、心脏病、高血压等病患者,禁止登高作业。
4.5.4 高处作业者,必须牢固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之前必须详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4.5.5 高处作业时,必须有人在地面监护,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禁止一个人单独高处作业。
4.5.6 高处作业使用工具,在登高前应认真检查,不得使用有缺损的工具。高处作业应携带工具袋,防止工具和其它物品掉下伤人。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
4.5.7 高处焊接火花溅到的地方,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5.8 高处作业区域,应做警戒标志,严禁人员行走或者停留。
4.5.9 如遇大风雨等恶劣气候,禁止高处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须报请安全环保科审查,经主管副总批准方可作业。
4.5.10 杆、塔上工作的安全措施
a) 上杆前应先检查杆根,板线是否牢固,新立电杆在杆基未完全牢固以前,严禁攀登。
b) 上杆前应先检查登杆工具,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等是否完整牢靠。
c) 脚钉攀登杆塔时,应检查脚钉是否牢靠。
d) 在杆、塔上工作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大的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滑出,系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牢固。杆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e) 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踩脚应有橡皮等软物。
f) 上横担时,应检查横担腐朽锈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应系在主杆上。
4.6 抽堵盲板安全规定
4.6.1 一切盲板抽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q/*dh 0271-2006《抽堵盲板安全管理制度》。抽堵盲板前必须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按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6.2 盲板抽堵作业前必须取得《盲板设置审批单》,方可实施作业。
4.6.3 在易燃易爆和有毒系统的管道、设备抽堵盲板前,在系统卸压后,应对要求作业的设备、管道进行置换处理,防止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泄漏。
4.6.4 在易燃易爆系统的管道、设备抽堵盲板,应在系统卸压后保持正压,以防空气吸入造成事故。
4.6.5 加上盲板、超过半年未拆除的,必须进行盲板标记的检查。若盲板标记损坏或遗失时,必须由加盲板者重挂盲板标记。
4.7 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4.7.1 工作前应了解工作环境和起重物的重量、形状和特点,准备好必要的起重器具。所有起重器具使用前必须由专人仔细检查是否完好,必要时进行验算,有缺损的器具禁止使用。严禁超载使用起重器具。
4.7.2 起重物的索具(绳子、钢绳等)必须联接牢靠,不准有结扣、扭转现象。起重物的棱角和突出部分与索具之间须垫入垫板或软垫,以免割断索具造成事故。
4.7.3 从事起重工作时,必须有组长和有经验的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工作,起吊重物应听从一个人的口令和指挥。当重物离场时,应停留一会,检查各部件受力情况,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
4.7.4 在房顶上作业时,应事先检查房顶面是否牢固。
4.7.5 吊装作业场所应有明显标志和围栏等,禁止吊物下站人、行走。
4.7.6 利用建筑物作吊装固定,穿洞等事先要经生产科批准同意,否则追查责任。
4.17 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4.17.1 电气检修的准备工作
4.17.1.1 计划检修应有电气管理部门下达检修任务书,写明安全要求,检修部门接到检修任务书应按《电业安全操作规程》(下称《安规》)要求填写工作票。
4.17.1.2 突击性检查,可用电话下达任务,但检修部门仍应执行工作票制度。
4.17.1.3 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事具有两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7.1.4 检修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布置任务的同时交代清楚安全措施。
4.17.1.5 检修负责人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准备好检修工具、材料、备品备件、测试仪表等并运到现场。
4.17.1.6 按《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
4.17.1.7 开始检修前负责安全的人员还需到现场进一步核实确保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向检修人员交待带电范围。
4.17.2 电气检修
4.17.2.1 电器检修除按《安规》执行外,还要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4.17.2.2 动力车间变配电设备、线路检修、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其它所属电气检修,工作票由车间电工办理,生产科负责签发。
4.17.2.3 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工作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手上挂有“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准牌,除专职挂牌人外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或送电。
4.17.2.4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装接。
4.17.2.5 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地线,凡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接地线。
4.17.2.6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专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7.2.7 一般应停电检修作业,确须带电检修时,应经动力车间领导或电气主任工程师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检修人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4.17.2.8 外线、杆、塔电缆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
4.17.2.9 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临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线路确已停电并挂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4.17.2.10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4.17.2.11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17.2.12 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多回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工作。
4.17.2.13 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上作业时,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用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4.16 设备交接制度
4.16.1 为了确保检修时的安全,保证设备检修的质量,必须进行设备交接。设备检修前使用部门与检修部门负责人应到现场进行设备交接工作,将设备运行及缺陷等情况详细交待清楚。
4.16.2 设备内部的检修质量和需要检修的另部件,采取边检修、边检查、边记录、边验收的方法,避免设备检修后由于质量上问题而返工影响整个工程进度或危及安全生产。
4.16.3 检修后,由检修部门把检修完的设备交使用单位验收,一般设备由生产工段自行验收,主要设备由车间负责组织和监督,按设备的验收质量标准进行检查、试车、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检修部门应无条件的重新返修,对验收合格的设备,由检修单位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在安全检修任务书和交接技术资料上签字,并存档备查。
4.17 清理工作安全规定
4.17.1 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及各种施工工具、残剩材料等进行规整和处理。
4.17.2 对于动火施工等危险作业,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将借用的防火器具、工具等归还。将施工用具等归拢保管,将施工残材、废材搬到指定地点对施工现场进行收拾、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17.3 塔、槽内部作业结束时,必须对设备内是否有人和遗留物进行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关闭检修孔。
4.17.4 动火作业结束后,仍必须巡回检查有否会复燃等因素。
4.17.5 检修完的设备,管道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4.17.6 设备试运转前,对检修设备,配管内混入和积存的残料、铁片、废弃物、泥土等异物,要使用压缩空气、水、蒸气等将这些异物清除出去。
4.16 检修设备的安全交接规定
4.16.1 检修前、后,车间与检修单位必须按本制度进行检修设备的交接。
4.16.2 检修前,车间应按如下规定处理好设备,交付检修单位:
a) 检修前,车间必须严格按检修方案停车。设备和容器的降温、降压,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b) 传动设备与装置,应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有“有人检修,严禁合闸”标志牌。
c) 关闭或切断联接设备的配管,并作出明确标记。盲板的使用应符合抽堵盲板安全规定。
d) 塔、槽、罐等设备内的残留物,必须采取清洗、置换等有效安全措施,经检测合格后,方能交付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并办理签证手续。
e) 把动火区域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搬到安全地带。
f) 向检修单位讲明有关安全事宜。对重要检修项目,车间应派人协助,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工作。
5报告和记录
5.1 安全检修作业单a类一式三份:一份送生产科,一份交车间,一份交工段留存。b类、c类一式二份:一份送车间,一份工段留存。作业单的保存期为两年。
5.2 在禁火区动火,应由申请动火单位相关人员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一类动火作业申请单一式三份,安全环保科、动火部门、动火施工人员各一份。二类动火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动火部门、动火施工人员各一份。《动火作业许可证》分别由安全环保科和车间(科室)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3 盲板拆除后,应在原填写的《盲板设置审批单》上做好登记记录,并将《盲板设置审批单》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4 其他检修,必须根据本制度要求,填写相关检修项目的审批单进行审批,其保存期为两年。
5.5 本规定如与国家上级标准、规范相抵触时,以国家和上级标准、规范为准。
第9篇 供电恢复及设备检修排水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根据矿总体工作安排,由我区负责对5304工作面启封前的外围供电恢复及设备检修、排水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化施工。为保证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准备工作
(一)地面准备
1、qbz80开关4台,37kw排水泵4台,3×10mm2的电缆150m2根。φ51mm高压胶管10m.
2、矿车2辆。
三.施工工序
(一)施工工作量
1.对接好两巷排水管路具备两巷正常排水。
2. 5304轨顺、运顺各敷设一路3×10mm2的电缆150m,安装2台37kw排水泵对两顺槽低洼点进行排水。
3.在轨顺移动电站前头安装一部22kw绞车为运输移动电站做准备。
4.轨顺低洼点积水排尽后,整理移动电站轨道,为运输移动电站设备做准备。
5.运顺排尽积水后整理皮带设备.
(二)施工方法及顺序
1、施工方法:
开启第一道密闭前,在5304轨顺、运顺两巷各敷设一路3×10mm2的电缆150m,搭好开关和排水泵并具备正常开启。开启第一道密闭后,正常通风后,把两巷的排水泵运到低洼点,对低洼点进行排水。低洼点积水排尽后,轨顺整理移动电站轨道,运顺整理皮带设备。
2、施工顺序
2.1在5304轨顺、运顺两顺槽第一道密闭外,分别敷设一路3×25mm2的电缆150m,搭好2台开关和2台37kw的排水泵,供电后备用。
2.2第一道密闭开启后,根据现场条件,如果两顺槽低洼点积水多,分别把搭好的排水泵停电后运到低洼点后供电排水。
2.3轨顺积水排尽后,整理移动电站轨道。
2.4运顺积水排尽后,整理皮带设备。
2.5每班工程结束后,材料、工具码放整齐,保持文明生产动态达标。
四、技术要求
1. 移动电站轨道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轨距误差不大于5mm,不小于2mm,轨道接头间隙不超过5mm,内错差、高低差不大于2mm,水平误差不大于5mm,轨枕间距不大于700m。扣件齐全完好、紧固有效并与轨型相符,轨枕无浮离,悬空现象。
2.皮带设备安装调试严格按照《5304-2综放面安装要求》执行。
3.两巷排水泵供电后备用,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4.排水时由外向里逐级排水,及时延伸排水管路。
五、施工劳动组织
本工程采用“四六”制作业方式,各班工长或跟班领导是现场安全负责人,各班副工长是施工负责人。
六、避灾路线
若施工地点发生水、火、瓦斯、煤尘等灾害时,施工人员应按如下路线进行撤离并熟悉各避灾路线:
1.发生火灾时人员撤离路线
5304轨道顺槽-→5304-15304轨顺联-→1305联络巷-→北翼轨道大巷-→-430m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5304输道顺槽-→5304-15304运顺联络巷-→1305联络巷-→北翼轨道大巷-→-430m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2.发生水灾时人员撤离路线
5304-15304轨道顺槽-→5304-15304轨顺联络巷-→五采边界临时回风上山-→五采新总回-→北风井-→地面
5304-15304运输顺槽-→5304-15304运顺联络巷-→五采边界临时回风上山-→五采新总回-→北风井-→地面
七、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凡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2022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及考核评价办法》和本措施规定,各岗点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同时做好班前对安全“不放心人”的排查,对不放心人严禁下井上岗作业,搞好文明生产和工程质量。为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提出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准备
1.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本施工措施及涉及的所有有关条文(原文),并进行学习签字。凡不签字学习者不准参与工程的施工,所有施工地点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杜绝无证作业。
2.工程开工前,必须将风、水、电等准备好,施工后路的各种材料、安全设施以及工业卫生等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的标准要求整理好,达到动态达标要求,否则不准开工。
3.开工前必须由带班副工长对施工环境、设备及后路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有效、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检查无隐患后,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填写安全开工牌板,才准开工。
4.施工过程中应时刻检查后路支护情况,发现顶板有下沉、冒落、底鼓、开裂、压力增大等安全隐患时,必须停止作业,撤除全部人员,由外向里按“顶肩帮底”的顺序进行处理,处理不完不得向前继续施工。
5.当班发现存在或造成的安全隐患,当班要处理完毕;处理不完的安全隐患,由带班工长及时汇报工区值班人员,安排下班处理,且带班工长要组织全组人员现场把隐患交接清楚。接班后要首先组织处理隐患,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工作。
6.施工中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参加,必须做到“五清”,即安全交接清、工程质量交接清、工程进度交接清、材料使用交接清、工具设备交接清。
7.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循“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的三工序控制原则,认真搞好每一道工序的施工及操作,确保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
(二) 顶板管理
1.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临时支护制度,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找顶人员站于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利用专用找顶工具及时找净施工地点及后路巷道帮顶的活矸危岩,然后利用长钎子、风镐将其逐渐破除掉。严禁空顶空帮作业。进行此项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视巷道顶帮活动情况。敲帮问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此项工作应有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监护一人用长柄工具按“由外向里,先顶后帮”的工作顺序找掉顶帮活矸危岩。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 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柄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2.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威胁的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单位汇报:
(1) 顶板来压,支护变形速度骤增。
(2) 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温度骤增骤减时。
(三)通防管理
1.灾害预防:井下所有机电设备严禁失爆,消灭火源,避免电气设备、电缆发火。加强瓦检工作及洒水降尘等,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2.瓦斯管理:
(1) 带班工长或组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于施工地点巷道上方,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观测现场瓦斯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除人员,并通知向调度室汇报,不排除隐患不能进行工作。
(2) 在工作中发现有害气体超限,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除人员,进行处理。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3.防灭火:
(1) 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杜绝失爆,防止外因火灾的发生。
(2) 因电气设备造成的火灾,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3) 严禁设备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揩净设备外部表面的油液和油脂,电工维修用过的废旧棉纱不准乱丢乱放,要及时装车上井。
(4)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当施工地点发生火灾时,要按规定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并尽力组织灭火,火情威胁生命安全时,按避灾路线及时撤离。
4.防治水:
(1) 施工地点遇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底鼓、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产生裂隙渗水、顶板岩石压力骤增破碎、支护变形、温度骤增骤减突变者,瓦斯超限或其它异状之一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矿井调度室。
(2) 所有现场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当施工地点发生透水预兆,情况危机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按避灾路线撤除所有受水灾威胁地点的人员。
(四)运输管理
<一>小绞车运输
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岗位人员不得同时身兼二职,即绞车司机不得兼把钩工,把钩工不得兼绞车司机。严格按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下)》 第二篇“辅助运输”中的有关规定、鲍煤发〔2005〕129号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关于转发<鲁西监察分局辖区煤矿斜巷运输管理规定>》、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若干规定》、兖煤股生发[2005]107号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执行。
2.提升运输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派专人认真做好如下工作:认真检查运输区间的轨道质量以及道路畅通完好情况;认真检查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使用状况及完好情况;认真检查上下山各种辅助运输安全设施、信号的使用状况及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带隐患进行提升运输。在提升运输过程中,每个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不准违章作业。
3.上下山运输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4.把钩工及上下信号工在提升运输期间严禁脱岗。把钩工进行工作时,要等车停稳后再摘挂钩,并且头、脚、身不准伸入两车之间,工作完毕迅速进入安全峒躲避。
5.小绞车在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拨动运行中的钢丝绳和检查处理机器的运转部位。
6.上、下山提升运输,必须带电松车,不准放大滑,严禁有余绳松车,严禁蹬钩随行。
7.绞车运输其绳索、钩环、保险绳、挡车器、不倒翁、吊梁、声光信号、绞车制动、安全装置以及保护罩等,必须安全完好、灵活可靠,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正常使用。上下勾环处有绳皮保护,钩头插接长度为钢丝绳绳径的20倍。钢丝绳因断丝,磨损需要更换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二条执行。
8.把钩工要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严禁超挂车。
9.由上向下松车时,上车场把钩工打点通知下部把钩工,下部把钩工回清信号后方可松车。且把钩工要在安全峒进行躲避。在执行上述各项运输规定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执行鲍煤发[2003]16号《鲍店煤矿运输管理若干规定》中及《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相关规定。
10.斜巷运输中途需停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绞车司机必须精力集中,刹紧闸把,坚守岗位,防止矿车下滑。严格按信号开车,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
(2)装卸人员将车掩好,用绳套系在轨道上或在车的下方用道板打设“十”字码才能装卸,否则不准装卸。提升的材料、设备、工具等要系牢,以防下滑。矿车下方(下山方向)严禁有人。
(3)上提或下松车辆时,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不得用口令传递信号,待人员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11.小绞车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三好:绞车设备完好.巷道规格及支护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托绳辊.有信号及躲避峒室,有声光兼备信号;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维护制度落实。
12.小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断丝或磨损超限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开。
13.把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挂、重车装车不标准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有行人不挂。发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绞车无余绳后方可发信号开车。
14.斜巷运输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把钩工同意并发出停车信号、绞车停止运行后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安设与绞车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
15.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用专用的多链环连接器连接。如果采用其它物品代替,必须有措施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16.车辆掉道复轨安全措施。
(1)一般规定
①严禁用电瓶车.绞车等机动设备牵引复轨(用复轨器除外)。
②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处理事故前,必须布置好现场操作人员的退路,并做好安全防护。
③进行复轨前,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检查巷道支护情况,支护不牢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先行处理后方可进行复轨作业。
④两个或两个以上车辆掉道时,必须逐个进行复轨,严禁同时复轨。
⑤超高、超长、超宽的车辆或重心高.重心偏有倾倒危险的车辆复轨时,必须首先采取可靠的防止车辆歪斜措施后方可复轨。
⑥采用复轨器复轨时,复轨器要垂直放置,底部必须用木料垫实、垫牢、垫平。
⑦采用人力杠杆复轨时,杠杆必须牢固定位,严防杠杆转动或滑脱;一次撬抬高度不得超过150mm;撬起车轮垫木料时,垫料人不得将头或身体的任何部位放在两车之间及没有采取防歪措施的车辆一侧。
⑧矿井运输车辆掉道确须起吊复轨时,必须根据巷道支护形式及支护强度,制定特殊复轨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各种巷道起吊生根的方法和支护要求。必须设专人观察顶板。使用手拉葫芦起吊时,起吊重量不得大于手拉葫芦的额定重量。人员必须站在有退路的地方操作手拉葫芦。
⑨锚喷或锚索支护的巷道,不得用支护锚杆或锚索作生根点。特殊地点确需起吊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经分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用矿车销子上的把手环作起吊点。
(2)平巷车辆掉道复轨规定
①平巷车辆掉道复轨应严格执行复轨一般规定。
②平巷运输车辆掉道后,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在掉道区域前后4 0米的地点设置警示标志和车挡,防止其他机车、车辆闯入作业区域。
③平巷列车掉道复轨时,必须把未掉道的车辆与掉道车辆摘开并掩好。牵引机车掉道一般用千斤顶或液压复轨器复轨。矿车掉道时,有条件的应采用复轨器进行复轨。没有千斤顶和复轨器时,可采用垫拉或翘抬的方法复轨。
④矿车(材料车)掉道,必须单个矿车进行复轨。采用垫拉方式上道时,使用硬质长木料牢固地填入掉道车轮下部,连好车,人员离开掉道车辆后,方可向机车司机发出开车信号。严禁作业人员随车扶料而行。一次高度不到位时可以重复进行,待车轮轮缘高出轨道后,拨正矿车上道。司机开车必须精力集中,慢起稳拉,不得强拉硬拽;采用翘抬方式上道时,必须使用硬质木料或木楔将另一头掩牢。用撬杠将掉道的一头撬起,用木料逐级垫起车轮,待车轮轮缘高出轨道后,拨正车轮使踏面与轨顶重合,然后撤除垫木,放下车体。
⑤采用翘抬方式上道时,支撑物必须放置可靠,起撬点必须牢固,按压撬杠时,人员不得满把抓杠,必须躲开双脚。
⑥特殊运输车辆掉道复轨时,必须首先检查车辆装载重心及封车固定情况,必须采取防止装载物品滑脱或车辆歪斜的安全措施。
⑦双轨线路出现掉道时,必须两股线路同时禁止通行。特殊情况确需通行时,必须在满足安全间隙的前提下,停止复轨工作方可允许另一线路车辆通过。
(3)斜巷车辆掉道复轨规定
①斜巷车辆掉道复轨必须严格执行复轨一般规定。
②斜巷串车车辆掉道时,斜巷各车场信号把钩工应立即关闭斜巷各车场的阻车器和挡车器。
③斜巷串车车辆掉道后,必须先由上把钩工下行进行检查,并首先用道木在掉道串车车辆下方支设木马掩挡后,方可让下把钩工上行参加复轨工作。
④绞车司机在掉道矿车没得到稳车处理前,不松开绞车制动闸,不得离开司机岗位。复轨过程中必须刹紧制动
⑤斜巷串车车辆掉道复轨前,上中下各车场入口处,都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斜巷。
⑥斜巷串车车辆掉道复轨前,必须对串车所有车辆实施可靠的稳车固定,然后才能将掉道车辆和没掉道车辆摘开进行上道。稳车的方法视车辆掉道的情况而定。
⑦斜巷稳车材料应选择不小于φ16mm的钢丝绳及相匹配的绳卡或用不小于40t的刮板链及相匹配的联接卡。
⑧斜巷稳车的方法:
a.用钢丝绳套或刮板链锁好未掉道的车辆。最下方车辆掉道,先锁牢上方车辆;最上方车辆掉道,先锁牢下方车辆;中间的车辆掉道,应锁牢上下方所有车辆。
b.锁定的方法应采用绕轨道底下和矿车轮轴进行固定。钢丝绳缠绕不得少于2圈,绳卡不得少于2付。
c.四个车轮掉道时,一端复轨后,要重新固定另一端方可上道。多个矿车掉道必须逐个固定。
d.斜巷复轨时,不得摘掉钩头、连接器、保险绳;提升钢丝绳严禁有余绳。
e斜巷复轨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穿越轨道时,必须从车辆的上方通过,严禁从矿车的下方穿越。
f.复轨完成后,解除矿车的掩锁必须严格按由上而下顺序进行。
(4)连续牵引车及所牵引车辆掉道复轨规定
①连续牵引车及所牵引车辆掉道复轨必须严格执行复轨一般规定和平巷、斜巷车辆掉道复轨的有关规定。
②连续牵引车及所牵引车辆掉道复轨时,必须先反向点动绞车使牵引钢丝绳缓解张力后方可复轨。
③连续牵引车在斜巷段下行时车辆掉道,必须反向点动绞车使处于斜巷上方的牵引钢丝绳拉紧,不得留有余绳。
④确需使用连续牵引车牵引复轨时,必须有可靠的通讯信号。司机开车必须点动。严禁强拉硬拽。
17.运送长物料时,必须将车刹紧封牢,以防物料在斜巷段捅车。
18.在执行上述规定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按照车辆复轨严格按照鲍煤字(2000)第201号关于转发集团公司《矿井窄轨运输车辆掉道复轨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执行。
(五)机电管理
<一>一般规定
1.所有井下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检修,定期维护保养”的制度。
2.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专职电工担任。
3.电气维修工必须熟悉本工作地点的供电系统,清楚本职范围内的电压等级及线路的带负荷情况,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电气》部分的各条规定。
4.容易碰到的裸露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位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5.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可靠,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检修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约时、约信号停送电。
6.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完好率达到上级规定要求。
7.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整定值符合要求。
8.在停电没有闭锁的情况下,禁止任何人将手、脚、身伸入转动体内。
9.机电设备检修或停用时开关必须停电闭锁。
<二>停送电的规定
1.停送电必须坚持停电申请制度。
2.停送电必须坚持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严格按设备的停送电程序操作开关。
3.停电后,检查瓦斯浓度低于1.0%,应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应合格的验电笔验电,再进行接地放电,验放电后,把负荷侧电缆三相电源扭缠在一起,压接在接地极上短路接地。
4.不论高压电低压电,停电后必须挂牌、加锁或派专人看管开关,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非执行该项工作的人员不得摘牌送电。检修完后,认真清点参加检修人员,查看现场,确认安全,方可送电,严禁约时、约信号停送电。
5.供电严格按照兖煤股机电发【2022】261号兖州没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八项硬性规定》的通知内容执行。
(六)管路连接
1.连接管路前,必须关掉上级阀门,安排专人看守,并把阀门前的管路卸压,严禁使用工具敲击法处理漏风漏水。
2.施工地点连接管路工艺流程:停高压上级阀门→安排专人看守阀门→打开末端阀门卸压→管托固定→检查准用管路、卡栏完好情况→管路上托→连接卡栏→固定管路与卡栏的连接螺丝。
3.新接管路连接完毕后,跟班工长或现场施工负责人清除新安装管路范围内的原管路2m内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安排专人开启阀门,开阀门时应缓慢打开,15min后(加压不小于10min)远距离(2m)检查管路的安装合格情况,如果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必须按原程序再次停止上一级的截止阀门卸压后进行处理,不允许管路带压进行再处理。严禁使用大锤直接敲击漏水的卡栏部位。
4.延接管路后,开阀门时要放慢,做到开开、停停,尽量保持高压风水匀压进入刚接好的管路内,严禁将阀门一次拧到位。
5.平时管路维护:
(1)沿途路线上发现管路有跑、冒、滴、漏现象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同上。
(2)每班必须有专人对沿途管路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汇报和或及时处理。
(3)因检修或其它原因或由矿调度通知的停风水计划,必须严格控制停送风水时间,在送风水期间,人员躲入附近安全峒。管路承载压力后,至少观察15min后方准进行其它工作。
(4)进入工作地点的各种管路,必须采用高压软管快速接头连接,并使用配套“u”型销连接,严禁使用铁丝代替“u”型销,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发现磨损及时更换。
八、“三位一体”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
1.“三位一体”安全确认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在作业现场开工前、停工前(包括临时中断作业前、复工前),由班组长对检查内容进行手指、口述,跟班区队管理人员记录,安监员负责监督,联合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和工程质量进行安全评估。安全环境和工程质量符合规定,具备开工、停工条件的,不具备条件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达到标准规定,重新确认并签字后方可开工、停工。没有执行安全确认的,一律不得开工、停工。记录内容由区队、安监处和现场各保存1份。
2.“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是在生产作业前(包括中断作业前、重新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对设备、设施、工艺程序及岗位、作业环境等,按照“三大规程”的标准及岗位危险源辨识的要点和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手指要从事的工作对象,口述对安全作业的要求及应采取的安全行动,达到辨识危险因素,处置危险因素,规范作业行为,保证安全生产的目的。从而实行脑想、眼看、手指、口述的“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实现工作前、工作中对安全状况的确认、提醒和警示。实现加深应知应会记忆,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现场中不执行安全确认的,一律不得作业。
3.本工程所涉及的“手指口述”内容如下:
确认人动作规范:
身体直立,双腿分立与肩同宽,面向工作空间或设备物体,伸出右手与身体呈45°夹角,右手食指指向被确认的工作空间或设备物体,声音宏亮,呼号确认。
执行说明:本确认法每循环执行一次。
(1) 入井前准备及大巷行走:
矿灯、自救器、安全帽、毛巾已全部戴好,没有穿化纤衣服,可以入井,确认完毕。
(2) 井下行走:
① 架空线下行走:
携带物料(工具)无触及架空线及人员危险,确认完毕。
② 特殊情况下行走:
1) 横穿轨道时:左右无行车,可以通过,确认完毕。
2) 过风门后:风门已关闭完好,确认完毕。
3) 前方(后方)来车时:已进入躲避硐(安全区域),确认完毕。
4) 上下山行走时:绿灯已亮,可以通行,确认完毕。
5) 巷道内遇异常情形时:前方遇××,注意安全,小心通行,确认完毕。
(3) 辅助运输:
① 斜巷信号把钩工:
1) 声光信号装置灵敏可靠,钩头、保险绳完好,确认完毕。
2) 钢丝绳没有余绳,运行范围内没有行人,确认完毕。
3) 轨道、道岔完好,确认完毕。
4) 安全设施齐全完好,确认完毕。
5) 钩头、保险绳已连好,确认完毕。
6) 车辆已停稳,可以摘挂钩,确认完毕。
7) 小车完好,确认完毕(连续牵引车)。
② 绞车(连续牵引车)司机:
1) 闸、离合器完好,声光信号正常,确认完毕。
2) 绞车固定可靠,确认完毕。
3) 钢丝绳完好,确认完毕。
4) 钢丝绳张紧适中,限位装置完好,确认完毕(连续牵引车)。
③处理车辆掉道:
1) 斜巷处理车辆掉道:
a 上下把钩已站岗警戒,确认完毕。
b 司机已刹紧闸把坚守岗位,确认完毕。
c 车辆已掩(锁)好,确认完毕。
d 斜巷无行人,跟班领导已到位,可以复道,确认完毕。
e 人员站位正确,确认完毕。
2) 平巷处理车辆掉道:
a 架空线已停电,接地极挂好,专人看管,确认完毕。
b 两端已警戒,确认完毕。
c 掉道车辆两侧10米已打好木马,没有行车,确认完毕。
d 人员站位安全,确认完毕。
④人力推车:
1) 轨道畅通,确认完毕。
2) 推车区域内人员站位安全,确认完毕。
3) 车已停稳,位置正确,阻车设施完好,确认完毕。
4) 同向推车间距符合要求,确认完毕。
⑤装卸车作业:
1) 巷道支护可靠,周围无障碍物,确认完毕。
2) 车辆已掩(锁)好,确认完毕。
3) 绞车司机已刹紧闸把坚守岗位,确认完毕。
4) 物料码放牢固可靠,安全间隙符合要求,确认完毕。
5) 人员站位正确,确认完毕。
6) 架空线停电,接地极挂好,两端警戒,确认完毕。
7) 装封车符合要求,确认完毕。
(4) 延接管路:
① 延接管路前:
1) 阀门已关闭,确认完毕。
2) 管路已卸压,确认完毕。
3) 管路固定件安设完好,确认完毕。
② 延接管路后:
1) 管路接好,确认完毕。
2) 管路固定牢固可靠,确认完毕。
3) 人员躲至安全地点,可以试压,确认完毕。
(5) 找顶维护:
① 找顶前:
1) 顶帮开裂,需要找顶,确认完毕。
2) 外围支护完好,巷道通风良好,顶帮无冒落危险,确认完毕。
3) 电缆管路无严重挤压,后路畅通无阻,可以找顶,确认完毕。
② 维护前:
1) 巷道已敲帮问顶,无活矸危岩,临时支护可靠,后路畅通,确认完毕。
2) 支护材料到位,符合施工要求,确认完毕。
3) 施工工具齐全,人员齐全到位,可以施工,确认完毕。
第10篇 浅析施工设备检修安全管理
0 引言
目前为了满足各方面的需求,我国的电力行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因而电力设备施工检修普遍存在工期紧、任务重的特点,此外电力检修施工现场危险点颇多,而且作业环境也经常变化,其生产设施也多为临时性的,因而在电力设备施工检修的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那些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带给我们的是惨痛的教训,如何在电力设备施工检修施工过程中抓住安全生产的核心,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电力设备施工检修中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是我们这些从事电力工作人员所必须面对和予以解决的问题。
1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
图1为为电力施工设备精益检修的实施流程图,以下将就相关施工安全管理进行简要的分析。
1.1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最近几年,在电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虽然各个安全事故都存在很多不同的客观原因,然而其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没有很好的落实。很多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只是浮在表面,没有将安全工作做细,对于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程等落实也很不到位。他们工作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而是为了做给上级领导看或者是为了应付各种各样的检查,其工作只是流于形式,对于安全事故的避免起不到任何的作用。许多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还存在浮躁的思想,对于安全生产的意识薄弱,平时也不注重深入到施工现场实地的考察和分析,在工作中瞎指挥、走过程的现象普遍存在。
1.2管理体制和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安全生产是企业良好发展的基本保证,一个好的安全管理体系有助于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然而现阶段在电力设备施工检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体系却没有与电力事业的发展保持相同的步调,其很难与飞速发展的电力事业相互匹配,与实际情况存在很大的差距。此外众所周知管理队伍素质的高低是管理质量的决定性因数,当前在电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一个重要因素便是管理队伍的素质整体不高。电力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人员很多都不能接受和学习掌握最新的专业安全知识(例如对电力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系统的学习和掌握),在工作过程他们所依赖的就是他们过往的工作经验,缺乏理论知识和系统平台的支撑,因而导致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存在不少的问题。
1.3对一线职工在施工检修现场的安全培训力度不够
虽然频繁发生的安全事故使我们很重视平时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但是我们的很多管理人员却忽视了对一线职工在施工检修现场的安全培训。因为不在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学习和培训比较抽象,没有具体的针对性,职工们学习后往往印象不深。而只有在检修施工现场结合现场实际电力检修设备进行的安全学习教育和安全培训才能让人印象深刻,只有熟知自己所处的安全环境、学习和熟悉检修现场的安全措施的布置,才能更好的实现电力设备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
2提高电力工程施工过程安全性的措施
2.1加大投入,充分认识安全权利的重要性
提高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是消除安全隐患的基本保证,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基本要求,是电力事业持续、高效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现在在很多企业中,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在安全设施方面偷工减料,这样做的后果不仅使得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而且使得企业得不偿失。例如20o8年某电力工程,整个工程预计需要650万,工期预计为半年,而按照要求需要在安全方面投入30多万,这样才能保证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和教育培训到位,然而公司为了减少项目的开支提高利润,只在安全方面投入了10多万,并且安全员也有质检员代替。由于在安全设施的投入过少,很多安全设施没有达到相关的要求,一名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造成重伤。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三层脚手板没有铺满,从而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并最终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后该项目不仅被停工,而且施工人员的医疗费用加赔偿一共40多万元,远远的超过了当时的安全预算。
2.2完善体制、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是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的基本保证。为了消除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企业必须要建立和完善各种安全管理体制。例如企业可以举行安全管理例会,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将安全管理的任务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安全委员会每天都要向公司的相关部门做当天的报告,总结当天的工作。此外为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企业还必须要对所有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在入职前,企业应当组织好岗前培训,只有在他们完全熟悉了自己的工作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才能给他们发放项目部上岗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2.3加大惩罚力度
现在对于安全事故的惩罚力度不够导致其不能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这也是目前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加大惩罚力度不仅仅是政府部门应当严惩那些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企业内部也要对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组织和个人严厉处罚,从而在企业内部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提高企业内部人员的安全意识。对此政府部门或者企业应当给于安检部门和安监人员足够的权利,加大在日常工作中的监管力度安监部门和安监人员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的通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企业和政府还应当增强相关的的责任,对于中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须要找出引发事故的原因,对相关的企业或单位要严厉惩罚,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3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安全生产规律受到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虽然目前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就,然而我国电力行业中现有的安全安全管理水平与西方的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想要我国电事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减少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是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对各种安全隐患足够的重视,并不断地优化现有的安全管理系统,共同促进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
第11篇 检修班组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乙烯车间是利用酒精在一定的温度压力下,在催化剂的作用下,通过分子内脱水生产乙烯,同时利用丙烯和乙烯两种物质在相同的温度和压力下,相对挥发不同,利用多次蒸发与冷凝对乙烯进行提纯精制,从而满足生产要求。乙烯的生产具有低温,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因此车间的设备,管道,管件,阀门等在生产过程中易受到磨损,为了保证安全平稳运行,必须经常地对它们进行保养、维修。
车间的生产特点决定了车间的维护保养、检修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危险性等特点,设备内、管道内会残留着一定的易燃易爆、有毒害物质,而检修工作离不开拧螺栓、动火、进罐作业等,稍有不慎就有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有关资料显示,化工生产企业发生的事故至少有50%以上是在检修过程中,由于检修安全工作不到位造成的。
那么,如何做好检修的安全管理工作呢?
在质量管理中,离不开“人、机、料、法、环”的管理,在检修安全管理中,同样适用“人、机、料、法、环”的管理方法。
在化工生产中,人是第一位的,要做好安全管理,离不开人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人的管理首先是思想的管理,领导者首先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其次是加强对组员的安全思想培训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车间结合同公司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同检修班组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班组继续将目标分解细化,同每一位成员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事故一旦发生,会给个人家庭,企业,社会造成直接的或间接的损失,严重的会“疏忽一时”而“痛苦一生”甚至“失去生命”,要求每位员工提高意识,做每一件事要从后果分析,从而将事故发生的机率大大地降低。
化工生产离不开“机”,没有机器设备,生产无从谈起,检修更无机谈起,对于检修安全管理中的“机”不但指机器,更重要的是包括机器及机具,设备的好坏关系到生产安全,机器具的好坏,是否合适可用关系到生产安全、检修安全。作为检修班组,经常性地巡检、维护设备,保证“备用设备”的完好,在用的设备不带病,对运转设备及时润滑、维护,对使用的机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擦拭,保证好用、符合要求,如对电焊机、切割机的安全管理有经常检查,使用前检查及用后检查等。对于“料”字这一环节,生产中检修中保证料的安全性,无泄漏发生泄漏及时处理,维修中产生的边角料,废料及时处理,整理,不能影响安全。
“法”作安全管理中重要的一环,指作业方法,检修方法、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规程,检修作业一定要合乎安全要求,遵守安全作业制度,比如动火作业要办理动火作业票据,有专人监护,动火点应采取隔离防火措施,动火点应进行气体分析,动火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于化工管道动火要进行隔离,吹扫置换清洗等,符合要求方可动火;若是进罐作业,应首先将罐体从系统中隔离出来,进行彻底的清洗、吹扫、置换、进行氧合量分析和测试分析,进罐所有电器设备符合要求等。对检修中的每一项动火,进罐作业都进行风险分析,考虑周全,列检查表,逐项检查落实,责任到人,这也就是检修安全管理中的“法”就是方法的应用要细致到位,遵守规章,落实责任。
设备也好,人也好都要处于一定的环境中,安全管理同样离不开“环”字这一节,环境因素又称为不安全状况,大致有:工作环境脏乱差、布局不合理、危险的工作场所、缺防护装置或用具、缺急救设施、安全通道不畅通等,首先要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比如,动火作业,环境中空气质量是否允许动火,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一旦发生事故,人朝那个方向或地点撤,我认为就“环”字说简单了就是为“安全”留条后路。
人为因素又称为不安全行为,环境因素又称不安全状况,有关资料统计表明,88%的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为导致,10%的事故是由不安全状况导致,2%的事故是由于天灾造成,这也同时告诉我们98%的事故是可以事先防止的。
乙烯车间检修班组用“人、机、料、法、环”五字法进行安全管理,消除了人的不安全行为,利用合适的机具及正确的方法,消除一切不安全状况,从而创造维护安全的生产环境。
第12篇 检修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为认真执行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贯彻好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机组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施工安全措施
第一条 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做到工前讲安全,现场查安全,工后评安全。人人坚持质量标准,个个严格工艺作风,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不麻痹大意,不玩忽职守。
第二条 进入施工现场前,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组织学习公司的有关规定及各类规章制度,并在施工中严格遵守,同时接受总工室安环专职的检查和监督。从事改造项目的人员还需事先进行技术学习,熟悉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质量事故及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三条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专业、检修班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做好与安监人员的协调联络工作。
第四条 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及监护制度,停、送电申请制度,主动与运行人员配合,确保检修设备的可靠隔离。
第五条 施工前对使用的电气工具、绝缘工具、登高安全用具、起重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试验并建立台帐,试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所有检修电源盘检修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六条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工作班成员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必须检查各系统,特别是公用系统已与运行机组可靠地隔离,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工作负责人不可随便离开其负责的工作现场。
第七条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都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颌带。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第八条 遵守厂区严禁吸烟的规定,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先办动火工作票,并按动火工作票的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气瓶要垂直放置并固定好,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不得小于10米。
第九条 对油漆、丙酮、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体的使用,必须清楚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其周围应设有围栏,挂有“严禁烟火”的警示牌,使用后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倒入电缆沟或灰沟内。
第十条 任何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好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 施工中确需在建筑物上穿孔时,应事先得到生产部审定、生产副总批准后方可进行。电缆孔洞封堵保持完好,因施工将封堵拆开后,工作结束时及时恢复封堵。现场设置的灭火器材不得移动或挪作它用。
第十二条 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工具袋,作业时的工器具、材料不准上下抛掷。
第十三条 平台、扶梯、脚手架及设备上,不准任意放置工具、器材、边角料,因工作需要必须做好防高空落物的措施。上下层同时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板、罩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第十四条 因工作需要拆除的扶梯、平台、栏杆等,必须得到有关技术人员的许可方可进行,但工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必须及时恢复或装设临时围栏。
第十五条 在高处拆卸设备的区域下方应设置安全隔离带,禁止行人通行和逗留,必须切实做好防止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厂内机动车辆持证驾驶,不准超载,不得人货混装,不得超速行驶,注意按厂区交通标志行驶。
第十七条 脚手架在施工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施工设施,使用人、搭设人必须严格执行《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焊接工作应坚持做到“十不焊”(即:未经专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焊割;焊割工具和设备有缺陷,不准焊割;带有压力的设备上,不准焊割;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油漆未干的结构或物体上,不准焊割;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或仓库内,不准焊割;储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上,不准焊割;下雨雪天,露天未采取防雨雪措施,不可焊割;起吊着的物体,不可焊割;风力超过5级的露天作业,不准焊割;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不可焊割),做到材质清楚,工艺严格,质量保证。严禁使用氧气做气源打磨工件,严禁使用氧气充压查漏。
第十九条 现场使用的焊钳线、氧气、乙炔皮管不准乱拉乱接,乙炔瓶出口应设回火防止器,工作结束或工作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及时切断焊机电源或关闭氧气、乙炔气源阀门。
第二十条 在焊接工作中,严禁使起吊钢丝绳烘烤受热或利用钢丝绳、手拉葫芦或油管道作接地线使用。根据风向和焊割火花溅落点,首先要清理动火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现场应存放足够的灭火器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十一条 起吊工作必须坚持“十不吊”的原则(即:超过额定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清,光线暗淡不吊;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行车悬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歪拉斜挂不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动物不吊;氢、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体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有棱角快口物体未垫好不吊;违章指挥不吊),并由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起吊设备必须由专人操作,严禁非起重人员擅自指挥和操作。
第二十二条 起重机正在吊物时,吊杆吊物下面禁止任何人停留或通过,并设有专人监护。因起吊需要进行的楼板打孔,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设备管理部及有关土建专工现场审定、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打孔。吊物的孔洞,工作结束后或告一段落,应将孔洞盖板及时恢复。
第二十三条 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在吊运重物上站人,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第二十四条 在任何情况下禁止钢丝绳和电焊机的导线或其它电线相接触。一旦发现钢丝绳有接地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直至查出隐患整改后,方可继续工作。
第二十五条 使用220v的电气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使用装有触电保安器、就近可切断电源的配电盘。对现场使用220v临时照明,应事先申请联系,待安监部审批后,由专业人员架空敷设,不准擅自拆除或迁移,更不准手提导线或灯具作行灯使用。进入金属容器内工作,应使用12v行灯,电气工具的电压不应超过24v。
第二十六条 进入容器、油箱内部进行检修、清理工作,必须先进行充分通风,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外面必须设有监护人。对盛过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需进行电、火焊的,必须先用蒸汽或热碱水冲洗干净后,才准许工作。
第二十七条 容器、管道及阀门解体或拆除后,对敞开部分应封盖,朝上管口应封堵,其内部不准放置工具或物件。
第二十八条 因工作需要而揭开的电缆沟、管沟及灰沟等盖板,工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必须及时将其恢复或采取临时封盖措施,否则应设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二十九条 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三十条 当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服从安全。在施工中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重点要防止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 安全监督工作要求
第三十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公司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对执行规程、规定、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掌握检修现场安全工作动向,不断总结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
第三十三条 每天深入检修现场,检查装置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的行为,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提出考核意见,报安全监督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及时制止危及设备、人身安全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向发生
不安全行为的部门的当事人索取有关资料,拍摄现场录像和照片,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召开调查分析会,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做到原因清楚,责任明确,措施落实。
第三十五条 安全监督主要内容,参照〈机组检修现场安全工作规定〉的
要求和检修机组调试阶段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 文明施工要求
第三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焊接电缆线应挂好,不乱丢电焊条。焊条头、螺帽、短线及板、管件等及时清理,拆下的仍可使用的设备部件,不得扔入废料堆。完工后的脚手架、临时照明线及时拆除、物件放置整齐,保证道路畅通,现场垃圾、杂物及时清理。
第三十七条 施工现场应做到“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道不乱放、杂物不乱丢)。
第三十八条 检修结束后,设备的保温、护罩、护板应完整、规范。
第三十九条 检修现场照明保证安全、充足、走线规范。
第四十条 电缆、管道走向规范、孔洞封堵规范。沟道、孔洞盖板平整、齐全,遮栏、栏杆齐全、规范。
第四十一条 检修中拆下的零部件、工器具摆放应采取必要的铺垫措施,以免损坏门窗玻璃、地砖、墙面、基座瓷砖。
第四十二条 检修后,设备标志应齐全,色环清晰,色环、色标准确,介质流向清楚。
第四十三条 检修后,现场地面不应有积油、积灰、泥垢,应见本色,设备、基座、地面不应有老的积油、积垢痕迹。
第四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23年12月6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办法同时作废。
第13篇 供电恢复及设备检修、排水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根据矿总体工作安排,由我区负责对5304工作面启封前的外围供电恢复及设备检修、排水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化施工。为保证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准备工作
(一)地面准备
1、qbz80开关4台,37kw排水泵4台,3×10mm2的电缆150m2根。φ51mm高压胶管10m.
2、矿车2辆。
三.施工工序
(一)施工工作量
1.对接好两巷排水管路具备两巷正常排水。
2. 5304轨顺、运顺各敷设一路3×10mm2的电缆150m,安装2台37kw排水泵对两顺槽低洼点进行排水。
3.在轨顺移动电站前头安装一部22kw绞车为运输移动电站做准备。
4.轨顺低洼点积水排尽后,整理移动电站轨道,为运输移动电站设备做准备。
5.运顺排尽积水后整理皮带设备.
(二)施工方法及顺序
1、施工方法:
开启第一道密闭前,在5304轨顺、运顺两巷各敷设一路3×10mm2的电缆150m,搭好开关和排水泵并具备正常开启。开启第一道密闭后,正常通风后,把两巷的排水泵运到低洼点,对低洼点进行排水。低洼点积水排尽后,轨顺整理移动电站轨道,运顺整理皮带设备。
2、施工顺序
2.1在5304轨顺、运顺两顺槽第一道密闭外,分别敷设一路3×25mm2的电缆150m,搭好2台开关和2台37kw的排水泵,供电后备用。
2.2第一道密闭开启后,根据现场条件,如果两顺槽低洼点积水多,分别把搭好的排水泵停电后运到低洼点后供电排水。
2.3轨顺积水排尽后,整理移动电站轨道。
2.4运顺积水排尽后,整理皮带设备。
2.5每班工程结束后,材料、工具码放整齐,保持文明生产动态达标。
四、技术要求
1. 移动电站轨道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轨距误差不大于5mm,不小于2mm,轨道接头间隙不超过5mm,内错差、高低差不大于2mm,水平误差不大于5mm,轨枕间距不大于700m。扣件齐全完好、紧固有效并与轨型相符,轨枕无浮离,悬空现象。
2.皮带设备安装调试严格按照《5304-2综放面安装要求》执行。
3.两巷排水泵供电后备用,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4.排水时由外向里逐级排水,及时延伸排水管路。
五、施工劳动组织
本工程采用“四六”制作业方式,各班工长或跟班领导是现场安全负责人,各班副工长是施工负责人。
六、避灾路线
若施工地点发生水、火、瓦斯、煤尘等灾害时,施工人员应按如下路线进行撤离并熟悉各避灾路线:
1.发生火灾时人员撤离路线
5304轨道顺槽-→5304-15304轨顺联-→1305联络巷-→北翼轨道大巷-→-430m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5304输道顺槽-→5304-15304运顺联络巷-→1305联络巷-→北翼轨道大巷-→-430m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2.发生水灾时人员撤离路线
5304-15304轨道顺槽-→5304-15304轨顺联络巷-→五采边界临时回风上山-→五采新总回-→北风井-→地面
5304-15304运输顺槽-→5304-15304运顺联络巷-→五采边界临时回风上山-→五采新总回-→北风井-→地面
七、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凡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2011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及考核评价办法》和本措施规定,各岗点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同时做好班前对安全“不放心人”的排查,对不放心人严禁下井上岗作业,搞好文明生产和工程质量。为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提出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准备
1.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本施工措施及涉及的所有有关条文(原文),并进行学习签字。凡不签字学习者不准参与工程的施工,所有施工地点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杜绝无证作业。
2.工程开工前,必须将风、水、电等准备好,施工后路的各种材料、安全设施以及工业卫生等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的标准要求整理好,达到动态达标要求,否则不准开工。
3.开工前必须由带班副工长对施工环境、设备及后路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有效、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检查无隐患后,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填写安全开工牌板,才准开工。
4.施工过程中应时刻检查后路支护情况,发现顶板有下沉、冒落、底鼓、开裂、压力增大等安全隐患时,必须停止作业,撤除全部人员,由外向里按“顶肩帮底”的顺序进行处理,处理不完不得向前继续施工。
5.当班发现存在或造成的安全隐患,当班要处理完毕;处理不完的安全隐患,由带班工长及时汇报工区值班人员,安排下班处理,且带班工长要组织全组人员现场把隐患交接清楚。接班后要首先组织处理隐患,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工作。
6.施工中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参加,必须做到“五清”,即安全交接清、工程质量交接清、工程进度交接清、材料使用交接清、工具设备交接清。
7.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循“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的三工序控制原则,认真搞好每一道工序的施工及操作,确保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
(二) 顶板管理
1.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临时支护制度,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找顶人员站于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利用专用找顶工具及时找净施工地点及后路巷道帮顶的活矸危岩,然后利用长钎子、风镐将其逐渐破除掉。严禁空顶空帮作业。进行此项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视巷道顶帮活动情况。敲帮问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此项工作应有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监护一人用长柄工具按“由外向里,先顶后帮”的工作顺序找掉顶帮活矸危岩。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 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柄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2.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威胁的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单位汇报:
(1) 顶板来压,支护变形速度骤增。
(2) 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温度骤增骤减时。
(三)通防管理
1.灾害预防:井下所有机电设备严禁失爆,消灭火源,避免电气设备、电缆发火。加强瓦检工作及洒水降尘等,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2.瓦斯管理:
(1) 带班工长或组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于施工地点巷道上方,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观测现场瓦斯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除人员,并通知向调度室汇报,不排除隐患不能进行工作。
(2) 在工作中发现有害气体超限,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除人员,进行处理。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3.防灭火:
(1) 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杜绝失爆,防止外因火灾的发生。
(2) 因电气设备造成的火灾,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3) 严禁设备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揩净设备外部表面的油液和油脂,电工维修用过的废旧棉纱不准乱丢乱放,要及时装车上井。
(4)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当施工地点发生火灾时,要按规定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并尽力组织灭火,火情威胁生命安全时,按避灾路线及时撤离。
4.防治水:
(1) 施工地点遇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底鼓、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产生裂隙渗水、顶板岩石压力骤增破碎、支护变形、温度骤增骤减突变者,瓦斯超限或其它异状之一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矿井调度室。
(2) 所有现场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当施工地点发生透水预兆,情况危机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按避灾路线撤除所有受水灾威胁地点的人员。
(四)运输管理
<一>;小绞车运输
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岗位人员不得同时身兼二职,即绞车司机不得兼把钩工,把钩工不得兼绞车司机。严格按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下)》 第二篇“辅助运输”中的有关规定、鲍煤发〔2005〕129号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关于转发<鲁西监察分局辖区煤矿斜巷运输管理规定>;》、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若干规定》、兖煤股生发[2005]107号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执行。
2.提升运输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派专人认真做好如下工作:认真检查运输区间的轨道质量以及道路畅通完好情况;认真检查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使用状况及完好情况;认真检查上下山各种辅助运输安全设施、信号的使用状况及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带隐患进行提升运输。在提升运输过程中,每个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不准违章作业。
3.上下山运输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4.把钩工及上下信号工在提升运输期间严禁脱岗。把钩工进行工作时,要等车停稳后再摘挂钩,并且头、脚、身不准伸入两车之间,工作完毕迅速进入安全峒躲避。
5.小绞车在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拨动运行中的钢丝绳和检查处理机器的运转部位。
6.上、下山提升运输,必须带电松车,不准放大滑,严禁有余绳松车,严禁蹬钩随行。
7.绞车运输其绳索、钩环、保险绳、挡车器、不倒翁、吊梁、声光信号、绞车制动、安全装置以及保护罩等,必须安全完好、灵活可靠,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正常使用。上下勾环处有绳皮保护,钩头插接长度为钢丝绳绳径的20倍。钢丝绳因断丝,磨损需要更换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二条执行。
8.把钩工要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严禁超挂车。
9.由上向下松车时,上车场把钩工打点通知下部把钩工,下部把钩工回清信号后方可松车。且把钩工要在安全峒进行躲避。在执行上述各项运输规定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执行鲍煤发[2003]16号《鲍店煤矿运输管理若干规定》中及《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相关规定。
10.斜巷运输中途需停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绞车司机必须精力集中,刹紧闸把,坚守岗位,防止矿车下滑。严格按信号开车,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
(2)装卸人员将车掩好,用绳套系在轨道上或在车的下方用道板打设“十”字码才能装卸,否则不准装卸。提升的材料、设备、工具等要系牢,以防下滑。矿车下方(下山方向)严禁有人。
(3)上提或下松车辆时,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不得用口令传递信号,待人员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11.小绞车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三好:绞车设备完好.巷道规格及支护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托绳辊.有信号及躲避峒室,有声光兼备信号;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维护制度落实。
12.小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断丝或磨损超限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开。
13.把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挂、重车装车不标准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有行人不挂。发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绞车无余绳后方可发信号开车。
14.斜巷运输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把钩工同意并发出停车信号、绞车停止运行后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安设与绞车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
15.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用专用的多链环连接器连接。如果采用其它物品代替,必须有措施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16.车辆掉道复轨安全措施。
(1)一般规定
①严禁用电瓶车.绞车等机动设备牵引复轨(用复轨器除外)。
②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处理事故前,必须布置好现场操作人员的退路,并做好安全防护。
③进行复轨前,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检查巷道支护情况,支护不牢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先行处理后方可进行复轨作业。
④两个或两个以上车辆掉道时,必须逐个进行复轨,严禁同时复轨。
⑤超高、超长、超宽的车辆或重心高.重心偏有倾倒危险的车辆复轨时,必须首先采取可靠的防止车辆歪斜措施后方可复轨。
⑥采用复轨器复轨时,复轨器要垂直放置,底部必须用木料垫实、垫牢、垫平。
⑦采用人力杠杆复轨时,杠杆必须牢固定位,严防杠杆转动或滑脱;一次撬抬高度不得超过150mm;撬起车轮垫木料时,垫料人不得将头或身体的任何部位放在两车之间及没有采取防歪措施的车辆一侧。
⑧矿井运输车辆掉道确须起吊复轨时,必须根据巷道支护形式及支护强度,制定特殊复轨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各种巷道起吊生根的方法和支护要求。必须设专人观察顶板。使用手拉葫芦起吊时,起吊重量不得大于手拉葫芦的额定重量。人员必须站在有退路的地方操作手拉葫芦。
⑨锚喷或锚索支护的巷道,不得用支护锚杆或锚索作生根点。特殊地点确需起吊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经分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用矿车销子上的把手环作起吊点。
(2)平巷车辆掉道复轨规定
①平巷车辆掉道复轨应严格执行复轨一般规定。
②平巷运输车辆掉道后,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在掉道区域前后4 0米的地点设置警示标志和车挡,防止其他机车、车辆闯入作业区域。
③平巷列车掉道复轨时,必须把未掉道的车辆与掉道车辆摘开并掩好。牵引机车掉道一般用千斤顶或液压复轨器复轨。矿车掉道时,有条件的应采用复轨器进行复轨。没有千斤顶和复轨器时,可采用垫拉或翘抬的方法复轨。
④矿车(材料车)掉道,必须单个矿车进行复轨。采用垫拉方式上道时,使用硬质长木料牢固地填入掉道车轮下部,连好车,人员离开掉道车辆后,方可向机车司机发出开车信号。严禁作业人员随车扶料而行。一次高度不到位时可以重复进行,待车轮轮缘高出轨道后,拨正矿车上道。司机开车必须精力集中,慢起稳拉,不得强拉硬拽;采用翘抬方式上道时,必须使用硬质木料或木楔将另一头掩牢。用撬杠将掉道的一头撬起,用木料逐级垫起车轮,待车轮轮缘高出轨道后,拨正车轮使踏面与轨顶重合,然后撤除垫木,放下车体。
⑤采用翘抬方式上道时,支撑物必须放置可靠,起撬点必须牢固,按压撬杠时,人员不得满把抓杠,必须躲开双脚。
⑥特殊运输车辆掉道复轨时,必须首先检查车辆装载重心及封车固定情况,必须采取防止装载物品滑脱或车辆歪斜的安全措施。
⑦双轨线路出现掉道时,必须两股线路同时禁止通行。特殊情况确需通行时,必须在满足安全间隙的前提下,停止复轨工作方可允许另一线路车辆通过。
(3)斜巷车辆掉道复轨规定
①斜巷车辆掉道复轨必须严格执行复轨一般规定。
②斜巷串车车辆掉道时,斜巷各车场信号把钩工应立即关闭斜巷各车场的阻车器和挡车器。
③斜巷串车车辆掉道后,必须先由上把钩工下行进行检查,并首先用道木在掉道串车车辆下方支设木马掩挡后,方可让下把钩工上行参加复轨工作。
④绞车司机在掉道矿车没得到稳车处理前,不松开绞车制动闸,不得离开司机岗位。复轨过程中必须刹紧制动
⑤斜巷串车车辆掉道复轨前,上中下各车场入口处,都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斜巷。
⑥斜巷串车车辆掉道复轨前,必须对串车所有车辆实施可靠的稳车固定,然后才能将掉道车辆和没掉道车辆摘开进行上道。稳车的方法视车辆掉道的情况而定。
⑦斜巷稳车材料应选择不小于φ16mm的钢丝绳及相匹配的绳卡或用不小于40t的刮板链及相匹配的联接卡。
⑧斜巷稳车的方法:
a.用钢丝绳套或刮板链锁好未掉道的车辆。最下方车辆掉道,先锁牢上方车辆;最上方车辆掉道,先锁牢下方车辆;中间的车辆掉道,应锁牢上下方所有车辆。
b.锁定的方法应采用绕轨道底下和矿车轮轴进行固定。钢丝绳缠绕不得少于2圈,绳卡不得少于2付。
c.四个车轮掉道时,一端复轨后,要重新固定另一端方可上道。多个矿车掉道必须逐个固定。
d.斜巷复轨时,不得摘掉钩头、连接器、保险绳;提升钢丝绳严禁有余绳。
e斜巷复轨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穿越轨道时,必须从车辆的上方通过,严禁从矿车的下方穿越。
f.复轨完成后,解除矿车的掩锁必须严格按由上而下顺序进行。
(4)连续牵引车及所牵引车辆掉道复轨规定
①连续牵引车及所牵引车辆掉道复轨必须严格执行复轨一般规定和平巷、斜巷车辆掉道复轨的有关规定。
②连续牵引车及所牵引车辆掉道复轨时,必须先反向点动绞车使牵引钢丝绳缓解张力后方可复轨。
③连续牵引车在斜巷段下行时车辆掉道,必须反向点动绞车使处于斜巷上方的牵引钢丝绳拉紧,不得留有余绳。
④确需使用连续牵引车牵引复轨时,必须有可靠的通讯信号。司机开车必须点动。严禁强拉硬拽。
17.运送长物料时,必须将车刹紧封牢,以防物料在斜巷段捅车。
18.在执行上述规定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按照车辆复轨严格按照鲍煤字(2000)第201号关于转发集团公司《矿井窄轨运输车辆掉道复轨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执行。
(五)机电管理
<一>;一般规定
1.所有井下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检修,定期维护保养”的制度。
2.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专职电工担任。
3.电气维修工必须熟悉本工作地点的供电系统,清楚本职范围内的电压等级及线路的带负荷情况,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电气》部分的各条规定。
4.容易碰到的裸露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位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5.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可靠,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检修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约时、约信号停送电。
6.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完好率达到上级规定要求。
7.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整定值符合要求。
8.在停电没有闭锁的情况下,禁止任何人将手、脚、身伸入转动体内。
9.机电设备检修或停用时开关必须停电闭锁。
<二>;停送电的规定
1.停送电必须坚持停电申请制度。
2.停送电必须坚持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严格按设备的停送电程序操作开关。
3.停电后,检查瓦斯浓度低于1.0%,应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应合格的验电笔验电,再进行接地放电,验放电后,把负荷侧电缆三相电源扭缠在一起,压接在接地极上短路接地。
4.不论高压电低压电,停电后必须挂牌、加锁或派专人看管开关,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非执行该项工作的人员不得摘牌送电。检修完后,认真清点参加检修人员,查看现场,确认安全,方可送电,严禁约时、约信号停送电。
5.供电严格按照兖煤股机电发【2012】261号兖州没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八项硬性规定》的通知内容执行。
(六)管路连接
1.连接管路前,必须关掉上级阀门,安排专人看守,并把阀门前的管路卸压,严禁使用工具敲击法处理漏风漏水。
2.施工地点连接管路工艺流程:停高压上级阀门→安排专人看守阀门→打开末端阀门卸压→管托固定→检查准用管路、卡栏完好情况→管路上托→连接卡栏→固定管路与卡栏的连接螺丝。
3.新接管路连接完毕后,跟班工长或现场施工负责人清除新安装管路范围内的原管路2m内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安排专人开启阀门,开阀门时应缓慢打开,15min后(加压不小于10min)远距离(2m)检查管路的安装合格情况,如果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必须按原程序再次停止上一级的截止阀门卸压后进行处理,不允许管路带压进行再处理。严禁使用大锤直接敲击漏水的卡栏部位。
4.延接管路后,开阀门时要放慢,做到开开、停停,尽量保持高压风水匀压进入刚接好的管路内,严禁将阀门一次拧到位。
5.平时管路维护:
(1)沿途路线上发现管路有跑、冒、滴、漏现象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同上。
(2)每班必须有专人对沿途管路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汇报和或及时处理。
(3)因检修或其它原因或由矿调度通知的停风水计划,必须严格控制停送风水时间,在送风水期间,人员躲入附近安全峒。管路承载压力后,至少观察15min后方准进行其它工作。
(4)进入工作地点的各种管路,必须采用高压软管快速接头连接,并使用配套“u”型销连接,严禁使用铁丝代替“u”型销,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发现磨损及时更换。
八、“三位一体”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
1.“三位一体”安全确认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在作业现场开工前、停工前(包括临时中断作业前、复工前),由班组长对检查内容进行手指、口述,跟班区队管理人员记录,安监员负责监督,联合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和工程质量进行安全评估。安全环境和工程质量符合规定,具备开工、停工条件的,不具备条件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达到标准规定,重新确认并签字后方可开工、停工。没有执行安全确认的,一律不得开工、停工。记录内容由区队、安监处和现场各保存1份。
2.“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是在生产作业前(包括中断作业前、重新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对设备、设施、工艺程序及岗位、作业环境等,按照“三大规程”的标准及岗位危险源辨识的要点和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手指要从事的工作对象,口述对安全作业的要求及应采取的安全行动,达到辨识危险因素,处置危险因素,规范作业行为,保证安全生产的目的。从而实行脑想、眼看、手指、口述的“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实现工作前、工作中对安全状况的确认、提醒和警示。实现加深应知应会记忆,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现场中不执行安全确认的,一律不得作业。
3.本工程所涉及的“手指口述”内容如下:
确认人动作规范:
身体直立,双腿分立与肩同宽,面向工作空间或设备物体,伸出右手与身体呈45°夹角,右手食指指向被确认的工作空间或设备物体,声音宏亮,呼号确认。
执行说明:本确认法每循环执行一次。
(1) 入井前准备及大巷行走:
矿灯、自救器、安全帽、毛巾已全部戴好,没有穿化纤衣服,可以入井,确认完毕。
(2) 井下行走:
① 架空线下行走:
携带物料(工具)无触及架空线及人员危险,确认完毕。
② 特殊情况下行走:
1) 横穿轨道时:左右无行车,可以通过,确认完毕。
2) 过风门后:风门已关闭完好,确认完毕。
3) 前方(后方)来车时:已进入躲避硐(安全区域),确认完毕。
4) 上下山行走时:绿灯已亮,可以通行,确认完毕。
5) 巷道内遇异常情形时:前方遇××,注意安全,小心通行,确认完毕。
(3) 辅助运输:
① 斜巷信号把钩工:
1) 声光信号装置灵敏可靠,钩头、保险绳完好,确认完毕。
2) 钢丝绳没有余绳,运行范围内没有行人,确认完毕。
3) 轨道、道岔完好,确认完毕。
4) 安全设施齐全完好,确认完毕。
5) 钩头、保险绳已连好,确认完毕。
6) 车辆已停稳,可以摘挂钩,确认完毕。
7) 小车完好,确认完毕(连续牵引车)。
② 绞车(连续牵引车)司机:
1) 闸、离合器完好,声光信号正常,确认完毕。
2) 绞车固定可靠,确认完毕。
3) 钢丝绳完好,确认完毕。
4) 钢丝绳张紧适中,限位装置完好,确认完毕(连续牵引车)。
③处理车辆掉道:
1) 斜巷处理车辆掉道:
a 上下把钩已站岗警戒,确认完毕。
b 司机已刹紧闸把坚守岗位,确认完毕。
c 车辆已掩(锁)好,确认完毕。
d 斜巷无行人,跟班领导已到位,可以复道,确认完毕。
e 人员站位正确,确认完毕。
2) 平巷处理车辆掉道:
a 架空线已停电,接地极挂好,专人看管,确认完毕。
b 两端已警戒,确认完毕。
c 掉道车辆两侧10米已打好木马,没有行车,确认完毕。
d 人员站位安全,确认完毕。
④人力推车:
1) 轨道畅通,确认完毕。
2) 推车区域内人员站位安全,确认完毕。
3) 车已停稳,位置正确,阻车设施完好,确认完毕。
4) 同向推车间距符合要求,确认完毕。
⑤装卸车作业:
1) 巷道支护可靠,周围无障碍物,确认完毕。
2) 车辆已掩(锁)好,确认完毕。
3) 绞车司机已刹紧闸把坚守岗位,确认完毕。
4) 物料码放牢固可靠,安全间隙符合要求,确认完毕。
5) 人员站位正确,确认完毕。
6) 架空线停电,接地极挂好,两端警戒,确认完毕。
7) 装封车符合要求,确认完毕。
(4) 延接管路:
① 延接管路前:
1) 阀门已关闭,确认完毕。
2) 管路已卸压,确认完毕。
3) 管路固定件安设完好,确认完毕。
② 延接管路后:
1) 管路接好,确认完毕。
2) 管路固定牢固可靠,确认完毕。
3) 人员躲至安全地点,可以试压,确认完毕。
(5) 找顶维护:
① 找顶前:
1) 顶帮开裂,需要找顶,确认完毕。
2) 外围支护完好,巷道通风良好,顶帮无冒落危险,确认完毕。
3) 电缆管路无严重挤压,后路畅通无阻,可以找顶,确认完毕。
② 维护前:
1) 巷道已敲帮问顶,无活矸危岩,临时支护可靠,后路畅通,确认完毕。
2) 支护材料到位,符合施工要求,确认完毕。
3) 施工工具齐全,人员齐全到位,可以施工,确认完毕。
第14篇 脱硫塔检修过程中的风险安全管理
1. 脱硫塔检修作业风险点分析
脱硫塔检修改造工程重点工作有:拆除旧氨水喷头、脚手架搭设、喷砂除锈、喷涂玻璃鳞片。改造工程中容易发生脚手架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人员气体中毒、火灾事故,因此需要加倍做好安全预控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2.1 引起脚手架坍塌的危险点
检修过程中需要分别搭设 脚手架、氨水喷头间的作业平台,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能引起脚手架坍塌、人员伤亡:①脚手架架板、架杆、扣件、绑丝等材料质量、、规格不符合要求;②脚手架搭设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未及时修整缺陷;③拆除的管件、喷头直接放在脚手架架板上未及时运出吸收塔;④安装喷头的材料集中放置在脚手架架板上。
2.2 引起高空坠落的危险点
作业中有大量需要进行高处作业的的工作,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能引起作业人员高处坠落,导致人员伤亡:①爬梯安装固定不牢固、阶梯间距过大;②脚手架架板规格不符合要求,有空心板、探头板等;③安全带系挂不正确或维系安全带;④作业人员作业用力过猛;⑤坐在栏杆上休息;⑥作业人员精神状态不佳。
2.3 引起物体打击的危险点
作业中需要进行拆卸、吊装、焊接等作业,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容易引起物体打击,导致人员伤亡:①高处作业现场杂乱,工具、物料、设备等从高处掉落;②随意向高处乱扔物体;③材料吊装时捆绑不牢固,索具、拉链等发生断裂,吊件坠落;④安装拆除脚手架时,通过抛接方式传递物体等违章作业;⑤对脱硫塔表面喷砂打磨时人员着装不符合要求,操作方法不正确。
2.4 引起触电的危险点
作业中需要的照明行灯、电焊机较多,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容易引起触电:①电焊机电源线、照明行灯的电源线、临时电源柜电源线有裸露;②电焊机没有可靠接地,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③电源盘、插座、开关不合格;④作业人员的着装和防护用具不符合要求。
2.5 引起人员气体中毒的危险点
脱硫塔防腐喷涂使用的是乙烯基鳞片特种涂料。此种涂料化学成分有:苯乙烯、马来酸二丁酯、氢化脱硫重石脑油。作业人员在苯乙烯暴露浓度达到100mg/m3 15min或50min/m38h环境下工作时,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吸入后会使黏膜与呼吸系统发炎及严重伤害肾肝与中枢神经系统、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容易引起气体中毒:①通风措施实施不到位,通风不畅;②防腐喷涂作业人员未佩戴具备活性炭和微粒过滤的装备、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③防腐喷涂作业人员过多,浓度超标;④大量涂料存在塔内部。
2.6 引起火灾的危险点
由于吸收塔内有大量的脚手架架板、除雾器,且乙烯基鳞片特种涂料闪点为33℃,爆炸极限1.1%~6.1%,易于燃烧。在旧管件、喷头拆除和安装时,防腐喷涂时,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容易引火灾:①电焊或气割的下方所有可能落到焊花的部位防火毯铺设不全面;②电焊作业与气割作业交叉作业多,掉落焊渣损坏乙炔、氧气软管;③长时间气割、焊接作业,局部位置的防火毯热量大量积聚;⑤作业环境温度高,超过33℃;⑤作业人员着装不符合要求,未穿着棉质、防静电工作服、绝缘鞋;⑥安全带的挂钩、卡环没有使用绝缘胶布缠密严实;⑦未使用防爆型行灯,⑧吸收塔内部存在大量涂料等易燃品。
2. 安全预控措施
针对脱硫塔检修高风险作业多,尤其在喷头、管件安装和防腐喷涂作业时最容易发生火灾、人员气体中毒事故,要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安全作业的安全预控措施,确保改造检修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3.1检修作业前的预控措施
3.1.1 制定符合检修作业实际的预控措施
结合检修作业组织设计和生产现场实际编制检修规程规范和作业指导书、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气体中毒、火灾等事故的检修方案和应急预案。
3.1.2 人员教育培训
全体检修人员在检修开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脱硫塔检修的风险预控措施、有脱硫塔改造施工规程规范和作业指导书等内容的学习培训。
3.1.3 检修工器具、防护用品布置
检修所使用的电动工器具(电焊机、打磨工具、起重机、卷扬机、空压机、风管、电源箱、电缆卷轴)、气割工具等检验合格。检修人员使用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防坠器、防砸防扎劳保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面罩、防静电鞋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为检修人员配备紧急救护用的洗眼器等紧急救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检修人员配备足够数量的对讲机和防爆照明电筒。
3.1.4 现场安全措施布置
开工前对脱硫塔检修现场全部用隔离围栏进行隔离,只留一个出口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出管理。按脱硫区域检修平面布置图要求存放检修材料、机具,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对内部易燃物品进行检查和清理。脱硫塔人孔处设有自发光指示灯。电气工器具的电源开关设置在吸收塔外面并设置明显标志。
电焊机、电源箱做好防雨措施,电焊机可靠接地,并装有漏电保护器。脱硫塔可靠静电接地已落实,脱硫塔内部照明使用低压防爆灯具,变压器及开关放置在人孔门外部。在脱硫塔作业面的人孔门外侧设置监护人,在防腐喷涂作业期间增减监护人员。
氧气瓶乙炔瓶立放固定,防震圈齐全,气瓶距离8m ,距离明火10m 。拆卸下顶部排气门并加装向塔内送气的风机,在脱硫塔中部人孔门和底部人孔门加装向吸收塔内排气的风机,搭设的脚手架安全牢固、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在脱硫塔中部、顶部靠近防腐喷涂作业面的人孔门处、除雾器处接临时消防水管并配备消防报警装置,消防水阀门有人负责保证随时好用,消防水压力正常,随时进行施救。脱硫塔内部作业面和人孔门外各放充足的干粉灭火器,用过的消防器材随时更换。动火作业期间,作业面平台、除雾器之间铺满防火毯、封堵严密。
3.2 检修过程中的预控措施
3.2.1 检修前安全管理措施
每天开好班前会, 发现着装不符合要求、精神疲劳、喝酒的人员严禁其进入检修现场作业。结合每天的工作对全体检修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必须在签字栏内签字,做到“作业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检修作业前,安全员全面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等落实情况并且每天安排专人进行认真核查。搭设的脚手架、临时爬梯等必须经过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严禁所有进入检修现场人员火种、手机等进入现场一律收缴代为保管。对个人防护用品不齐全、安全工器具、现场安全措施、逃生通道检验不合格不允许开工。每天关注天气情况,遇到大雨天、大雾天、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防腐喷涂作业和塔外部进行的一切作业。盛夏时做好防暑降温措施,冬季时做好防寒、防冻工作。
认真监督检修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检修方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等文件作业。杜绝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加强监督、提醒,保证作业人员注意力集中,严禁打闹、打盹等忽视安全的行为。每天随时检查脚手架、临时爬梯、起重设备、焊接设备,喷砂设备、防火毯、灭火器以及防爆灯具等布置和使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修复。
针对检修是在脱硫塔内部较高位置受限空间进行和防腐喷涂作业期间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气体中毒、火灾应急预案演练,确保每位检修人员全部掌握。
3.2.2 检修作业安全措施
3.2.2.1 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安全措施
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有具备高空作业的脚手架搭设专业人员进行。脚手架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安全带挂钩随着脚手架高低逐步调整。临时拆卸的围栏或孔、洞及时用架杆固定好,并设警示,防止高空坠落。高空搭设的脚手架爬梯护笼齐全。放在平台的木板、扣件、脚手杆固定牢固,以不影响通行为标准,人孔门不允许堆放。脚手杆及架板上下传递用绳系好。
3.2.2.2 吊运脚手杆及架板等构件时下方用围栏封闭,围栏内不得站人。吊机吊装区域内,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吊装式操作人员精力集中并服从统一的指挥号令,严禁违章作业;卷扬机专人操作、专人指挥、钢丝绳运行中不得挂卡。吊装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调运通道,在吊装前应先进行一次低位置的试吊,以验证吊挂点的安全牢固性,吊装的绳索不致磨损。构件起吊时吊索必须绑扎牢固,绳扣必须在钓索内锁牢,严禁用钩挂构件,构件在高空稳定前不准靠近。为便于拆除、安装方便的管件临时吊钩点要焊接牢固,不得变形。
从脱硫塔下部人孔门向塔内运送钢材时,应做好内外沟通,塔内侧人应站在人孔门两侧,避免被深入的钢材打伤。及时清理现场的施工杂物,消除高空落物的可能性。
3.2.2.2 焊接、气割作业安全措施
所有焊接、气割作业人员、动火工作负责、监护人在施工前认真学习、掌握吸收塔防腐乙烯基鳞片特种涂料、除雾器(pp)材质的特性;消防器材部署情况;熟悉作业现场环境,尤其是逃生通道。
由电气专业人员安装焊接、照明灯检修临时电源,进入塔内的电源电压等级(低于36v)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应使用防水电缆和防爆灯具,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临时电源;氧气、乙炔供气处有专人负责开关。焊接、气割作业必须穿着专用防护工作服装,带专用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手套湿透时应立即更换。焊接气割作业人员不得进行交叉施工作业。工具和焊条筒等小件装入工具袋。防腐喷涂期间不能进行焊割作业。保证检修作业安全。
随时检查整个吸收塔工作区域防火毯覆盖情况,做到防火毯架板铺满,保证无丝毫火花溅落到脚手架架板、除雾器等可燃、易燃物品上。动火负责人、监护人对下部脚手板每2h浇一次水,并根据动火点数量增加浇水频率,防止铁水焊花堆积,引起木板着火。监护人员随时检查、清扫检修现场个人物品;每天检修结束再次进行全面检查、清扫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发生火灾险情,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拉响手动报警器,听到报警器响起立即切断总电源、关断气源,组织、指导人员疏散、逃生;吸收塔内部人员立即带好随身携带的口罩或面罩,沿着逃生引导绳向离自己最近通道撤出,4min为最佳逃生时间;消防人员打开水门用消防水枪进行灭火,其他安全人员配合使用灭火器辅助灭火。安全管理人员向当班运行值长汇报,准确报出地址、着火材料、数量、被困人数、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若火险重大,值长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已决定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火被扑灭后迅速查清原因,整改合格后才可开工。
3.2.2.4 喷砂、防腐喷涂作业安全措施
喷涂作业前的检查:① 温度、湿度、气体浓度检测设备已悬挂到位;② 基体安装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对基体表面进行检查,满足鳞片树脂施工要求后,基体安装人员与防腐人员进行工作移交,同时移交安全管理责任。所有喷砂防腐喷涂作业人员、监护人在施工前认真学习、掌握脱硫塔防腐乙烯基鳞片特种涂料的特性;熟悉消防器材部署情况;熟悉作业现场环境。尤其是逃生通道。
对喷砂作业区人员进出进行严格登记,严禁一切非防腐施工人员进入。内部工作人员收缴手机、对讲机和任何火种,统一登记、保存。进入塔内喷砂、防腐喷涂作业人员必须穿防静电服、佩戴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口罩或面罩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喷砂时要注意防止沙粒溅伤他人。防腐喷涂作业前再次检查作业面人孔门外洗眼器水量充足、使用便捷,通风设施运行正常,对内部易燃品全部清理干净。
每天防腐喷涂作业前,施工期间每间隔0.5h分别用可燃性气体检测仪。苯乙烯(0~200ppm)检测仪对吸收塔作业面区域(特别是死角、空气不流通处)进行全面检测并认真记录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气体防爆浓度。保真可燃气体浓度<0.6%、苯乙烯浓度<50ppm,完全符合允许工作标准要求时才许可施工作业。
严格控制作业人员在有害气体工作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4h。要做到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逐渐增加施工人员人数。工作人员如暴露于浓度大于暴露限制时,暂停施工,撤离至塔外,检查安全设施正常,气源畅通,增加通风。若发生鳞片溅洒到作业人员眼部时,立即使用洗眼器冲洗15min以上,必要时送往医院救护。如果发生人员气体中毒、火灾时,立即撤离脱硫塔,通知项目部领导;项目部领导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第15篇 安全文明检修设备清洁管理活动月方案
时间:2023年10月23-30日 地点:交接班室 培训人:刘来宏
一、活动目的
为了加强我厂设备管理力度,切实抓好搞好设备文明检修和设备清洁工作,结合集团化工中心工作要求及我厂设备管理工作现状,在全厂范围内开展“安全文明检修及设备清洁卫生管理月” 活动。方案如下:
二、组织机构
总策划:王箕嵘
组 长:吴 潇
副组长:李兴龙
成 员:各化工车间主任、装备科技术管理人员
职能:
1、贯彻执行活动要求,制定并实施安全文明检修及设备清洁活动规划,提出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措施办法等,对此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2、组织、协调、指导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3、组织实施从事设备检修和设备操作维护的检修人员及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4、按活动内容组织对各车间所辖设备文明检修、设备清洁工作的落实,并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选和奖惩。
三、活动目标
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使辖区设备检修文明、设备清洁达到高标准,员工素养得以提升,逐步将我厂打造成“文明工厂”的称号。
四、时间安排
自2023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宣传(9月26日至9月30日)
(二)推进展开(10月1日至10月15日)
(三)检查整改(10月16日至11月10日)
(四)提高总结(11月11日至11月30日)
五、活动内容
以规范设备安全文明检修行为、搞好现场设备清洁卫生为主要内容开展此项活动。
(一)设备安全检修
1、所有参加设备检修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2、检修前必须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任务书》、《临时用电工作票》《动火证》、《进塔入罐证》等票证,并经严格审批作业许可,要求认真辨识风险、落实安全措施,手续齐全、准确,否则,检修人员可拒绝检修。
3、检修设备前应先检查现场是否存在不利于安全检修的因素,如有不利安全检修的因素存在,应坚决排除后,方可进行加检修工作。
4、工作中所有检修人员应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保证检修的安全进行。
5、检修过程中,每天在安排任务时,必须首先布置好安全工作,并有人对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方面的检查。
6、检修人员进入检修现场前必须正确穿戴好劳保保护用品,禁止不规范穿戴上岗。
7、检修现场,要严格管理烟火,禁止检修人员携带烟火进入现场。
8、在泵房检修时要保证通风换气,换气扇及其风道不得擅自停用或堵塞。
9、传动设备检修前应切断电源并挂好警示牌后方可进行设备检修,检修结束后,必须是原挂牌人进行摘牌送电。
10、起吊重物时,首先检查起吊钢丝绳,绳索是否牢固可靠,被吊起物件是否安全可靠及周围环境是否允许物件起吊,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设备起吊作业。
11、检修人员在检修时,摆放好检修物品及工具,防止乱放、乱丢现象,给安全造成不利因素。
12、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首先布置好各作业点之间的安全工作,并认真做好防范措施,戴好安全帽杜绝麻痹思想,并保持相互之间的联系。
(二)设备文明检修
1、加强设备文明检修管理、 规范设备检修的工 作程序,科学、合理地组织检修,提高设备的运转率和运行可靠性。
2、检修人员检修时必须持有经过签发和审核、确认的工作票,并已进行检修技术交底,明确检修内容及要求;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 工,检修人员应不乱用大锤、管钳、扁铲,不乱拆、乱拉、乱顶,不 乱动其他设备,不乱打保温层,不乱拆其他设备的零部件。
3、设备检修前必须把设备,备品配件、材料、工机具运到现场,并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检修中要实行科学文明检修,清洗过的机件、拆开的精密设备做到妥善保管;设备的零部件要垫好,清洗油污、污泥,拆下的保温层,拆下的设备管道要快速装车运走,不得在原地滞留。
4、检修人员在现场检修时应做到润滑油脂不见天,洗过的机件不见 天,拆开的设备、管口不见天,设备零件不落地,工量具不落地,油 污、污物不落地。
5、检修现场各种工器具、检修材料应合理摆放,做到设备零件摆放 一条线,材料物质摆放一条线,工具机具摆放一条线,在交工验收前 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
6、 正确使用检修工具,实行专业化,严禁不合理的撬、打、铲、咬、割;积极采用先进的专用工具;、使用的工具要符合标准要求,严禁乱用;
、合理使用各种测量、检测仪器。
7、检修人员应严格控制检修材料的消耗,检修完成后的剩余材料按规定退库,不得私自留存。
8、所有计划检修必须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并在设备档案中进行记录(检修时间、内容、更换的零部件、试车情况、检修负责人等);检修结束负责人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并试车合格。
(三)设备清洁卫生
1、设备上以及旋转部件周围不允许有杂物,设备表面无积尘、油污,设备应保持本色。
2、设备运行区域地面无积油、积水,保持干燥清洁,以防腐蚀介质。
3、机泵介质流体管道应保持清洁、保温完整,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设备名牌、安全警示牌及包机牌应固定牢固,保持清洁、字迹清晰,无油污、灰尘等污物。
5、输送容易结晶,有毒有害,腐蚀性的液体的机泵机封处有泄漏液 体的,基础,泵体要用水进行冲洗,其它部分要用干净的抹布进 行清净。
6、 双吸泵的盘根密封会有不同程度的漏液,要求对漏液通道进行疏 通,不能有积水,结晶物的淤积。
7、 泵体及其机泵底座(或其它钢筋结构)不得有油垢油污,不得有 灰尘和积土,泵底座下不得存放物品和垃圾,要清扫干净,不得 有积水。
8、 泵的铭牌,油杯,油视镜,压力表,冷却水管视镜要保持干净, 以便巡检观察。
9、电机部分要求用干的抹布进行清扫,电机的铭牌及转向牌清扫干净,不得用水直接冲洗电机。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及车间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学习下发方案要求的内容,对存在的问题,车间管理人员制定工作对策,做到细致、严谨。
2、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性。各科室及车间要把责任分解落实细化到每个工作岗位和个人。装备科要制定详细检查表,通过监督检查,全面及时排查整治。
3、全面开展,形成工作素养。安全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消防意识。各车间要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利用班前会、交接班会进行培训和学习。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逐步提升员工工作主动性。
4、装备科在每周五厂部调度会上通报各车间一周内对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参照《设备管理制度》及本厂《绩效管理办法》奖优罚差。
2023年9月25日
第16篇 重大操作和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我厂重大操作和设备检修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1.2本标准适用于我厂重大操作和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管理机构和职责3.1重大操作由调度或运行值班负责人发令,由运行值班人员执行。
3. 2设备检修由检修车间或安全生产部提出计划,检修车间提出申请,生产副厂长批准,调度批复,检修相关班组负责检修。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管理目标
4.1.1防止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4.1.2设备检修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4.2 管理要求
4.2.1 重大操作的管理要求
4.2.
1.1重大操作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规程》和本厂 “两票”管理制度。
4.2.
1.2重大操作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重大操作的批准必须是值长(或值班负责人),由熟练的主值班员操作,值长或副值长监护,必要时,车间负责人或指派技术专职参与操作方案的制定。
4.2.
1.3重大操作要考虑对运行方式改变的影响,考虑对系统、对设备及厂用电的影响。
4.2.
1.4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应制订相应的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想。
4.2.
1.5操作票批准人、监护人、操作人的安全责任:
1)操作票批准人要对操作的必要性负责,要考虑对运行方式、对系统、对设备及厂用电的影响。
交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2)操作票监护人要对操作程序的正确性负责,唱票要清晰准确,对操作中的注意事项负责,对操作中漏项、跳项负责,对开关的断合时间、保护及自动装置投退的时间填写负责。
记录操作中有关的测量参数及使用安全工器具的编号。
3. )操作人要对操作票的填写、操作的正确性和正确的操作方法负责,正确使用操作工县和防护用品以及安全工器具。
4.2.
1.6 重大操作运行车间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尽可能到现场监督、检查和指导,防止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4.2.2 设备检修的管理要求
4.2.2.1 设备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规程》和本厂《安全工作规程》及两票管理制度,以及检修规程。
4.2.2.2 设备检修必须贯彻执行“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检修工作方针,精心策划、合理安排检修工作计划。
4.2.2.3 设备检修必须提出年度检修计划,填写“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申请票”,经领导批准,调度批复后执行。
4.2.2.4 设备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积极推行定置管理。
4.2.2.5 设备检修必须设立临时围栏与运行设备隔开,并在围栏上挂“设备检修”标示牌。
4.2.2.6 设备检修必须设立安全员,建立检修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监督检修过程中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纠正或禁止违章作业及不安全行为,确保检修质量及检修安全。
4.2.2.7 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碱性物品应放置专门场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制定管理措施,防止燃烧和爆炸。
酸性及有害人体健康的材料,应设专用房间存放,并保持房间空气流通。
4.2.2.8 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碱性、酸性及有害人体健康等材料的存放应远离行人频繁的通道旁。
4.2.2.9 施工现场的坑井、孔洞应设围栏,设红色警示灯,并悬挂“当心坠落”标示牌。
4.2.2.1 0检修现场的通道应保持畅通。
4.2.2.1 1设备检修使用的工器具必须安全可靠无损坏现象,检修现场应备有合格的消防器材和急救药品及防护用品。
4.2.2.1 2设备检修需要动火作业时应执行《动火工作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4.2.2.1 3检修现场应有充足的照明,携带式作业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
4.2.2.1 4检修现场每日收工应进行清扫,废弃物应及时清理。
4.3管理条件
4.3.1 重大操作必须由电气主值班员执行,副值员或值长监护。
4.3.2 设备检修必须取得相关专业上岗资格的检修人员进行。
4.4管理方法
为了确保检修质量和检修安全,必须加强检修过程管理,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加强检修质量和安全监督。
积极推行设备状态检修技术。
4.5管理程序
提出设备检修计划→填写检修申请票→生产副厂长批准→调度批复→检修填写工作票→运行接票并告诉调度→调度预发令→运行填写操作票→调度(或值长)发操作令→倒闸操作做安全措施→检查安全措施→办理检修工作开工手续→设备检修→检修终结→拆除安全措施全面检查→向厂领导和调度汇报→设备恢复运行。
5检查与考核
5.1由厂领导及安全生产部、车间管理人员随时进行检查。
5.2本标准按照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