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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管理工作8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0

安保管理工作

第1篇 车辆安保管理工作标准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综合管理部车辆、安保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

2车辆管理

2.1负责厂区、生活区道路及停车场的交通管理;

2.2负责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负责公司辖区私家车辆违规管理;

2.3负责公司区域内交通肇事调查处理;

负责机动车辆保险事宜;

3保卫管理

3.1负责厂区的门卫管理;

3.2负责出入厂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

3.3负责外来施工单位、外来人员、工作人员及重点人口的治安管理;

3.4负责厂区日常巡逻管理;

3.5负责公司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安全保卫;

3.6负责要害部位安全检查和档案建立管理;

3.7负责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民用爆炸物的管理;

3.8负责对违反内部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

3.9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在公司区域内发生案件的侦破与查处;

3.10.打击防控“法_”等_组织非法活动;

3.11.负责公司区域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4.1 文化程度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4.2 专业知识

4.3 掌握常用和专责小客车操作规程和不同气候、道路、人流等情况下的安全操作知识,车况、路况与制动距离关系的知识。

4.4 掌握识读汽车总体结构工作示意图和简单零件图的基本知识。

4.5 掌握车辆技术参数和使用性能,二级保养和中修以下作业技术。

4.6 掌握汽油使用中的一些基本知识。

4.7 熟悉本市县道路网络情况,国家主要公路概况。

4.8 熟悉汽车各主要部件磨损原因及防护知识。

4.9工作能力

能排除油、电路车门、警示信号制动,转向、照明等一般故障。、4.10 能阅读一般文字材料,进行一般技术理论的答疑,撰写行车经验。善于与交通管理人员和其他岗位人员互相配合,搞好行车安全。

4.11工作经历

有三年以上本单位实际工作经验。

4.12 岗位健康说明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工作内容

5.1 负责保卫部车辆的安全驾驶工作。

5.2 驾驶车辆要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和驾驶操作规程。服从交通管理人员和单位安监人员的指挥和检查,保证行车安全。

5.3 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车辆和驾驶员必备证件及随车工具设备的正确使用,妥善保管。

5.4 及时进行车辆的维护和一级以下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率在规定标准。

5.5 负责排除车辆的一切故障,及时报修其他故障。

5.6 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卫生,各种标志齐全有效。

5.7 随时注意发现运行车辆和道路上的异常现象,及时处理保证安全。

5.8 遵守纪律、坚守岗位,随叫随到,保证准点和行驶里程可靠性。

5.9 负责提示乘车人员安全注意事项,遵守保密制度,并负责领导乘车时携带公文的保密和防盗工作。

5.10 安全、迅速、全面的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6检查与考核

6.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6.2 依据本标准和双文明建设管理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2篇 碧涛湾物业小区安保管理工作内容

碧涛湾小区安保管理工作内容

为维护小区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确保小区安全,碧涛湾小区在现有封闭式管理的基础上,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作起:

1、24小时巡逻制:要求保安巡逻岗每班次对楼宇、车库、天面等死角位巡查不少于四次,并在设置的《巡逻签到表》上签到,同时,对于巡查到的问题记录在管理处自行设置的《巡查记录表》上,于当天上交管理处前台下单进行处理,如属于紧急情况必须立即报队长到现场处理。

2、来访查证登记管理:小区出入口处设置保安员对进出人员实行严格查证管理制度,对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必须说明缘由,到访的房号,并出示有效证件,经保安通过门口对讲系统与业主取得联系,证实确有来访者时,方可登记进入。

3、大件物品放行管理:业主/住户凡需将大件物品带出小区,住户必须凭业主卡或业主身份证提前到管理处开具放行条,管理处前台接待员必须在3分钟内填妥《物品放行条》并加具意见,当值保安员需凭《物品放行条》清点物品后方可放行。

4、车辆出入管理:

(1)小区住户车辆管理:所有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凭ic卡刷卡出入,收费员凭车辆进出图像及交费情况放行。对于已购买车位的业主规定车辆必须整齐停放在其车位上,月保及临保车辆由车管员统一指挥停放位置,保安员有责任督促乱停乱放或随意停放在小区路面上的车辆,直至车主开出小区或驶入停车场为止。

(2)出租车、搬家车管理:小区原则上实行的士严禁进入规定,但如遇雨天或老弱病残情况,二号岗保安员确认车内乘客为业主时视情况准许进入,出租车出场时保安员必须对车尾箱进行检查无可疑情况方可放行。对于搬家车不得驶进住宅区门口停放搬运物品,保安员指挥其停放在主干道路面,以免阻挡其它车辆进出,同时,出场时业主需对搬运物品进行签名确认。

5、出租屋管理:加强出租屋管理是保证小区安全的重要环节,管理处对小区出租屋除了按规定要求业主签订《出租屋管理规定》外,还定期联络专区民警对小区出租屋进行检查,督促其办理暂住证,及时对出租屋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消除,了解登记出租屋人员居住情况。

6、消防管理:小区成立了以保安队为主的义务消防队,明确了每个义务消防员的职责,分工,并责任到人。同时,规定每半年必须举行一次由管理处、业主共同参与的消防演习活动,目的在于提高保安员的业务素质及能力,增强小区业主的消防意识。保安队长需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组织监督保安员实施,并每月向管理处负责人汇报当月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时整改消防存在的隐患,保证小区无消防事故发生。

7、装修管理:对于业主/住户家中申报的装修工程,要求简单装修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办理手续,复杂装修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办理手续。所有因装修出入小区的工人必须办理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小区,对于装修单元规定保安领班及维修班长每天至少巡查二次装修现场,及时制止及整改装修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杜绝装修不当造成的事故,同时,要求保安员每天必须在18:00前将装修工人清理出小区,且不得让装修工人在小区或装修现场留宿。

8、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管理处负责人为突发事件处理第一责任人。当管理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规定在5分钟以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休息时必须在25分钟内到达现场),各岗位人员应无条件服从管理处负责人统一指挥和命令,积极参与排险和救护工作,各级员工应相互协作,团结一致共同处理好突发事件,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出现的不怕困难不怕牺牲等优秀事迹给予奖励,对不服从组织及各项安排的不良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1)停电处理:要求管理处或维修工接到停电报告后,立即安排维修工前往处理,一般发电机可自动转换的在1分钟内恢复公共区域供电,手动转换的要求在15分钟内恢复公共区域供电。

(2)电梯困人处理:要求管理处或其它工作人员接到电梯困人报告后,立即通知维修工、保安员赶赴现场,确定被困楼层数后在15分钟内解救被困人员。

(3)跳闸处理:要求管理处或其它工作人员接到住户家中跳闸报告后,立即通知维修工于15分钟内赶到业主家中进行处理。

(4)治安刑事案件处理:要求管理处或其它工作人员接到小区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报告后,立即通知保安队长赶赴案发现场,调遣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封锁,并立即拨打110或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保安员应严格检查出入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扣留,等待公安人员到场后协助警方处理。

(5)火警、火灾处理:当工作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或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火警信号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安队长、巡逻人员赶赴火警现场察看,确认属火情后,立即报告给管理处负责人,由管理处负责人决定是否向消防部门报警,必要时拨打119,同时安排维修工关闭所有电梯,并降到首层,切断火场电源,按下报警掣并组织小区住户疏散,使损失及伤亡降至最低。

第3篇 石油销售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维护企业治安稳定,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集团公司、产品经销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治安保卫工作应以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为指导,以维护企业政治、治安大局稳定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为方针,以保安全、保稳定为目标,切实维护企业利益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当按照精干高效、运转灵活的原则设置相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治安保卫人员,或者选择其他适合公司实际的治安保卫工作形式。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公司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

3.组织制定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4.保障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所需经费及装备投入;

5.处理其他涉及治安保卫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公司治安保卫主管领导职责:

1.组织公司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2.安排部署年度以及重点时段公司治安保卫工作;

3.组织指导公司治安保卫部门及人员开展企业治安保卫各项工作;

4.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公司治安保卫的工作情况,并对涉及治安保卫工作重大问题拿出具体解决意见。

第八条治安保卫机构职责

1.制定并实施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保卫防范措施;

2.组织开展公司内部法制和治安防范宣传教育;

3.负责公司内部重要部位、重点设施、公共场所、重要资产等的安全保卫;

4.负责公司内部消防、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积极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创建工作;

6.开展治安防范巡查检查工作,及时督促整改各类治安隐患;

7.督促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及维护;

8.向辖区内公安机关报告公司重大不安定因素,协助辖区公安机关采取预防和化解措施;

9.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防止发生违法行为,对于已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应对立即报警,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10.完成上级治安保卫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相关规章制度

第九条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应当建立以下相关规章制度:

1.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2.生产经营、重要资产、资金场所等安全管理制度;

3.公司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5.公司内部发生治安、刑事犯罪案件信息报告制度;

6.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7.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单位,还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8.其他有关治安保卫制度。

第四章 治安保卫人员工作要求

第十条治安保卫人员应当作风正派、品德优良,政治立场坚定,并具有胜任治安保卫工作岗位的身体和心里素质。

第十一条公司治安保卫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参加保卫人员职业能力培训,并按要求取得相应职级的任职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公司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章 重点部位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重点区域部位及重要设施设备建立必要的技术防范手段实施保护,并建立台账,及时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保卫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重点区域及重要设施设备包含以下类型:

1.主要或核心生产装置区域;

2.销售、研制、储存危险物品的部位;

3.保管、使用贵重器材、设备的部位;

4.输送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管道、库站等部位;

5.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物资的部位;

6.存放重要资料和信息处理的部位;

7.公司重要办公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

8.其他应当列为治安保卫重要部位的。

第十五条公司应制定预防处置重点区域部位及重要设施设备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六条公司应加强与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建立治安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共同维护好企业内部的治安稳定。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公司对各部门治安保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即抽查,并将其纳入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予以考核兑现。对认真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内部管理松懈、治安问题频发的部门,将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中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类考评标准进行量化考核处罚;对问题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建议给予部门领导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公司应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集团公司、产品经销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报产品经销公司备案。

第二十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管理处安保主管岗位工作职责

项目管理处安保主管岗位工作职责

1、协助物业管理处经理及编制有关保安消防计划。

2、编订有关值班表、日志及报告,定期呈管理处经理审阅。

3、编订员工值班巡视内容、措施。监管及执行既定的任务。

4、处理及调查保安消防事故并向上级汇报。

5、定期汇报有关小区之保安情况。对交通、人流控制提出意见予管理处经理参考。

6、与政府、公安、消防局保持良好关系,定期联络。

7、定期联络客户,对小区保安消防措施提意见。

8、统筹定期消防演习、操练及职位岗前培训。

9、协助拟出每年保安消防预算。

第5篇 科技园安保员工工作培训管理

科技园区安保员工工作培训管理

对招聘来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其迅速达到工作所需要的标准。培训内容及形式包括:

(一)岗前培训

1.安保员被录用后,进行'应知应会'的培训。

2.要对每位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介绍大楼情况、工作纪律、操作要求和岗位职责。

3.培训内容为《工作手册》。

4.上岗前要求必须掌握安保通讯和消防设备器材的使用和操作。

5.合格后上岗,试用期两个月。

(二)内部培训

1.安保培训:根据每年制定的安保部内部培训计划,拟订安保培训方案,通过授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培训,从而提高安保员的警惕性、'四防'意识、应变能力和身体素质,使其掌握本职技能。

2.消防培训:根据每年制订的安保部内部消防培训计划,拟订安保消防培训方案、年度消防演习计划安排等培训内容,通过授课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培训,从而达到提高安保员的防火意识,掌握灭火抢救能力的目的。

(三)培训工作管理

1.各岗位安保员必须根据培训计划参加公司或本部门的培训课程,如公司组织的培训课程与本部门组织的课程在内容上相同或时间上有冲突时要以公司组织的为主,本部门培训可相应调整。

2.培训前要进行书面或口头通知,并要求每位参加培训的人员在《签到表》上签到。

3.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评估,评估分:笔试与实际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做好安保员考核成绩的记录作为每位绩效的依据。

4.安保部《培训记录》要由本部进行整理存档。

(四)培训基本项目

1、应知应会:

1)服务意识教育

2)礼节礼貌及员工行为规范和修养

3)大楼消防设备设施的了解

4)消防安全基本理论和消防须知

5)安保工作常识

6)公司和部门制度与规定

7)岗位工作职责与细则

2、岗位工作规范:

1、工作方法与技巧

2、园区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3、军体训练:

1、队列训练(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敬礼、步伐行进与立定、蹲下与起立、整齐报数);

2、拳术训练(基本功、擒敌拳1-20动作套路、主动擒敌)。

4、法律常识:

1、刑法常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治安管理条例等;

5、新《物权法》

5、消防队伍的训练和演习要求:

1、安保部全体人员均为义务消防员,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各安保主管具体负责并拟定培训计划,各部门协助进行。各部门的消防队伍要做到迅速、安全、彻底地扑灭火灾,必须坚持灭火管理的平时训练,通过训练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通过训练找到适合自己的消防办法,通过训练摸索防火、灭火的措施和技巧。

2、平时训练还要和定期演习相结合,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的消防演习,通过演习来检验园区防火、灭火的整体功能,要求防火、灭火预定方案科学实际、指挥得当、义务消防队员称职,消防设施能发挥作用,把损失降至最低。通过演习要了解园区内业主、客户的心理承受能力、自救能力的反映程度,演习后各项目要及时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以便采取进一步的预防措施,要在改进后能提高园区防火、灭火自救的能力,在演习中最好提前联系消防局的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或能够提出改进办法和途径。

3、消防培训的内容:

1、了解园区消防要害、重点部位如:机房、园区死角、重要库房等。

2、了解园区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巧,自救知识和技巧。

4、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习进行现场模拟。

5、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

(五)培训要求

1、培训期间,要认真听讲,遵守课堂纪律。

2、理论学习时,要自带笔和笔记本,认真做好记录。

3、队列训练时,按正规军事化要求操作。

4、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六)考评办法

1、理论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85分以上为优,75-84分为良,60-74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2、军体训练由安保主管进行单兵考核,成绩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七)奖惩办法

1、实习员工培训考评分达不到中等以上的,延期转正。

2、不同员工培训考评分达不到中等以上的,将列为考查对象,随时有可能被淘汰。

3、普通员工培训考评分优秀的,作为资深员工对象。

第6篇 某项目管理处安保领班岗位工作职责

项目管理处安保领班岗位工作职责

1.负责保安员的管理工作,做好本班的考勤工作。

2.明确重点警卫目标,分配当日工作,讲评值班情况,做好值班记录。

3.经常巡查各岗位执勤情况,及时纠正违纪违章,仪表仪容不整现象。

4.处理一般性的治安案件和客户投诉,调节员工纠纷。

5.负责公共区域消防器材标志的保养维护工作。

6.护保管好本班的公用物品,保证保巡能信器材警械完好、灵敏有效。

7.发现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要及时处理,保证区内正常服务秩序。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9.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维护及性能,掌握警卫专业技能。

10.对本班人员岗位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并掌握所属人员工作情况。

11、坚持原则、从严管理、敢于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第7篇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生活秩序,确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河北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局(集团)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属高速公路新建、改扩建工程。

第三条 治安责任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责任;高管局(集团)负责全局建设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筹建处具体负责本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施工单位具体负责本标段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四条 筹建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都必须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机构,设立专职治安保卫员,负责本路段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协调。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高管局(集团)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局属高速公路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负责局属高速公路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

(三)协调解决施工现场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检查指导筹建处治安保卫工作。

第六条 筹建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制定本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总体方案,报高管局(集团)和项目所在地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三)与施工单位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指导、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落实防火、防盗抢、防爆炸等治安防范措施;

(四)协调解决施工现场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问题;

(五)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治安纠纷;

(六)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相应的治安保卫组织形式;

(七)建立与当地公安机关的治安保卫工作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违法犯罪事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高管局(集团)报告;

(八)根据施工现场和工区周边治安情况,协调施工单位与公安机关设立临时治安警务室;

(九)其他治安保卫工作职责。

第七条 施工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本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方案,报筹建处审查,并报施工现场所在地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案;

(二)根据承担的施工任务制定适合施工特点的治安防范制度,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和基层治保会;

(三)认真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消除治安隐患;

(四)调解、处理施工单位内部治安纠纷,协助筹建处解决外部治安纠纷;

(五)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筹建处报告发生在管理范围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保护发案现场;

(六)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文明施工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治安灾害事故和治安纠纷;

(七)配合公安派出所对外用民工进行造册登记,办理各类证件、暂住证等;

(八)配合和协助筹建处和公安机关做好其他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八条 日常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内容包括:

(一)各单位的各种材料、测量仪器、现金、库房、生产机具、设备、工具要配备专人管理和值班看护,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各施工单位的机械、机动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加强机驾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库房材料的管理;

(三)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和银行的规定,每天对现金的存放不得超过核定限额,除遇特殊的情况,不能存入银行,需要过夜时,必须放入保险柜中,并通知保卫人员专人看管,向银行支取大额现金,携带巨款不准逛商店或办私事,财务室门、窗、锁要牢固;

(四)单位的居住区及宿舍必须遵守管理规定,服从保卫值班人员的管理及检查登记,不得引带身份不明人员入内和擅自留宿外来人员,一旦发现及时清理,造成后果要做出处理;

(五)单位的住宅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赌搏、打架、斗殴,聚众酗酒闹事。

第九条 施工现场管理内容包括:

(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专职守卫人员;

(二)施工现场禁止下列行为:

1、攀(钻)越、损毁施工防护围栏;

2、故意损毁、挪动测量勘标或者施工标志;

3、无施工现场控制区通行标志强行进入或者通过;

4、故意堵塞施工通道,影响施工进行;

5、强行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物资、运输条件和强行承包施工任务;

6、强行或擅自连接施工现场输水、输电管、线路;

7、扰乱施工现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 治安保卫要害部位管理内容包括:

(一)要害部位包括:

1、储存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等危险物品的仓库;

2、供电、供水、供气枢纽场所;

3、存放重要勘察、设计图纸、资料的部位;

4、放置贵重、关键设备的场地;

5、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工序、环节;

6、其他应当列为治安保卫的要害部位。

7、国防军工、核电站工程要害部位;

8、试运行期间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二)要害部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制定完善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治安保卫工作措施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报当地公安机关审查备案;

2、建立健全要害部位值班制度、出入制度、治安保卫责任制和要害部位人员上岗标准;

3、配备能够有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专职保卫人员和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第十一条 生产岗位治安保卫管理内容包括:

(一)不准酒后上岗工作,不准在岗聚众猜拳、喝酒、打架斗殴、寻畔滋事;不准违章操作,不准擅自动用机械设备;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二)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要有高度责任心,严格按章值班;

(三)各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要牢记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第十二条 机密文件资料管理内容包括:

(一)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不得违反规定。

(二)各类机密文件、施工图纸资料,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做到登记建卡,严禁借用、复制,严格执行销毁手续。如发现文件、图纸资料丢失,应立即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

第十三条 施工人员治安保卫管理内容包括:

(一)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二)用人单位对临时务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务工证明、施工现场所在地户口或暂住证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证件齐全的方可雇用;

(三)从事使用、保管危险物品等特殊工种的人员,施工单位应当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考核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章 奖罚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正常施工;对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予以劝告、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高管局(集团)报告。

第十五条 对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治安保卫工作管理不善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所需经费由筹建处和施工单位在单位管理费中予以安排。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负责解释。

第8篇 车辆安保管理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综合管理部车辆、安保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

2车辆管理

2.1负责厂区、生活区道路及停车场的交通管理;

2.2负责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负责公司辖区私家车辆违规管理;

2.3负责公司区域内交通肇事调查处理;

负责机动车辆保险事宜;

3保卫管理

3.1负责厂区的门卫管理;

3.2负责出入厂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

3.3负责外来施工单位、外来人员、工作人员及重点人口的治安管理;

3.4负责厂区日常巡逻管理;

3.5负责公司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安全保卫;

3.6负责要害部位安全检查和档案建立管理;

3.7负责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民用爆炸物的管理;

3.8负责对违反内部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

3.9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在公司区域内发生案件的侦破与查处;

3.10.打击防控“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

3.11.负责公司区域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4.1 文化程度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4.2 专业知识

4.3 掌握常用和专责小客车操作规程和不同气候、道路、人流等情况下的安全操作知识,车况、路况与制动距离关系的知识。

4.4 掌握识读汽车总体结构工作示意图和简单零件图的基本知识。

4.5 掌握车辆技术参数和使用性能,二级保养和中修以下作业技术。

4.6 掌握汽油使用中的一些基本知识。

4.7 熟悉本市县道路网络情况,国家主要公路概况。

4.8 熟悉汽车各主要部件磨损原因及防护知识。

4.9工作能力

能排除油、电路车门、警示信号制动,转向、照明等一般故障。、4.10 能阅读一般文字材料,进行一般技术理论的答疑,撰写行车经验。善于与交通管理人员和其他岗位人员互相配合,搞好行车安全。

4.11工作经历

有三年以上本单位实际工作经验。

4.12 岗位健康说明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工作内容

5.1 负责保卫部车辆的安全驾驶工作。

5.2 驾驶车辆要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和驾驶操作规程。服从交通管理人员和单位安监人员的指挥和检查,保证行车安全。

5.3 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车辆和驾驶员必备证件及随车工具设备的正确使用,妥善保管。

5.4 及时进行车辆的维护和一级以下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率在规定标准。

5.5 负责排除车辆的一切故障,及时报修其他故障。

5.6 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卫生,各种标志齐全有效。

5.7 随时注意发现运行车辆和道路上的异常现象,及时处理保证安全。

5.8 遵守纪律、坚守岗位,随叫随到,保证准点和行驶里程可靠性。

5.9 负责提示乘车人员安全注意事项,遵守保密制度,并负责领导乘车时携带公文的保密和防盗工作。

5.10 安全、迅速、全面的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6检查与考核

6.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6.2 依据本标准和双文明建设管理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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