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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仓库管理员岗位工作流程 第2篇学校宿舍管理员工作流程 第3篇流程管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第4篇安全分级管理职责安全管理工作流程规定 第5篇楼层管理员工作职责与流程 第6篇仓库管理员工作流程办法 第7篇安全分级管理职责及安全管理工作流程规定 第8篇流程管理经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第9篇仓库管理员工作流程范本 第10篇某百货公司营运部楼层管理员工作流程工作标准 第11篇“标准化岗位工作流程”管理法在区队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第12篇流程管理主任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第13篇工程现场项目管理的工作流程 第14篇宾馆仓库管理工作流程
第1篇 安全分级管理职责安全管理工作流程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管理程序,强化安全管理,促进股份公司安全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各层级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条 股份公司
(一)股份公司除负责对本公司内部所属原煤公司进行安全监管外,还依照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签定的安全托管协议,负责对集团公司托管原煤公司及非煤公司的安全监管。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和响应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参与或配合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向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三)制定和完善股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体系和考核体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
制订中长期安全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进行安全考核,审查和认定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对原煤公司的考核结果,督促各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督查,督促、跟踪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并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报告。
支持、协助和指导各单位隐患的整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六)制定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制订全公司矿井中长期达标规划及年度达标计划,督促和指导达标工作的开展,组织半年度达标工作抽查认定和年度达标工作检查验收和等级评定,组织召开年度达标表彰会议,积极配合和参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各项达标活动。
(七)组织对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题调查研究,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和协调工作。
指导、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局对重点单位、重大隐患进行重点盯防。
(八)组织对安全生产专项工程、矿井新建和改扩项目的审查,重点审查项目的设计和安全专篇等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和规定。
对项目的竣工验收进行审查和认定。
(九)组织对重要安全和技术方案、设计、措施的制订、审查、批复。
(十)适时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经验和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形成会议决定。
(十一)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十二)监督、指导下属各单位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十三)对各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助,对培训不到位和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四)参与煤矿生产事故的抢救,组织对企业内部较大及以上生产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协助政府安监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落实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十五)对公司内部抢险救援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或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督促其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种演练和比武活动。
(十六)协调与政府安全监察监管部门的关系,配合其相关安全的各项活动,联系相关工作,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协助所属原煤单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条 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
(一)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作为股份公司安全派出机构,履行本矿区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负责本矿区内原煤及非煤单位的安全监管。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依据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矿区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
督促所辖公司、煤矿(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组织制定矿区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报股份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组织本矿区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专项安全督查活动。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体系与考核体系,负责督促和检查,跟踪和盯守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并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六)组织对重大安全隐患、生产技术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题研究或技术会诊,帮助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组织对重点单位、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盯防。
(七)负责对所属原煤公司进行安全考核,并上报股份公司审批。
(八)负责向原煤公司派驻安监机构和人员,并进行管理。
负责本矿区矿山救援机构的管理,建立健全矿区应急救援体系,组织救援演练和比武活动。
负责安全检定、安全培训等机构的业务指导。
(九)负责对重要安全和技术方案、设计、措施的初审。
(十) 制订本矿区中、长期达标规划和年度达标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所属原煤公司开展达标竞赛活动,组织对矿井季度达标工作考核,半年度达标检查验收和年度达标检查预验收,并报股份公司认定。
(十一)负责对专项工程、新建、改扩项目的预审,重点审查项目的设计和安全专篇等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和规定。
组织对项目的竣工验收。
(十二)监督、指导下属各单位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十三)协调抓好矿区内小煤窑的监测和防范,及时报告情况,按要求报送资料。
协调矿井证照办理,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十四)定时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经验和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形成会议决定。
(十五)对矿区内抢险救援机构进行管理和指导,督促或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督促其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种演练和比武活动。
(十六)对矿区内各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助,对培训不到位和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七)参与煤矿安全事故的抢救,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
负责组织矿区内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按照股份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督促事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处罚决定和处理意见。
(十八)积极配合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察、监管行动,督促各原煤单位落实上级安全督查意见,督促和帮助原煤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切实整改隐患。
第四条 原煤公司
(一)各原煤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能,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三)原煤公司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制定本单位隐患整改的管理制度与考核办法,严格按照股份公司的规定组织开展年、季、月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经常性的安全督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对重大安全隐患按规定上报,并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实行重点督办,挂牌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建立隐患管理总台帐和重大隐患管理台帐,并及时上报隐患整改情况。
(四)按规定组织编制各种安全计划措施,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组织实施:
1.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专项投入计划和矿井安全生产系统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2. 组织编制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制订防火、防尘、防瓦斯、防治水等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3. 组织矿井新建、改扩、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措施和安全专篇的编制,并按规定报批;
4. 组织制订安全仪器、仪表、安全装备、机电设备等检测、检验和检定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5. 负责组织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工作。
6. 制订本企业中、长期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和年度达标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矿井达标工作。
建立矿井达标工作管理体系,制定和完善考核办法,建立考核台帐,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7. 严格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做到足额提取,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投入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保障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8. 负责劳动用工管理:负责企业员工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能。
制订企业员工培养中长期规划和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规划企业员工个人职业上行通道,提高员工素质,稳定员工队伍;
严格执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的规定,杜绝不培训上岗和无证上岗现象。
9. 负责基层班组建设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制订本企业班组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建立班组建设管理制度和办法,健全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各项创建、评比竞赛和安全文化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文化品质。
10. 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办理各种证照,做到依法办矿。
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11. 组织对重大安全隐患、生产技术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题研究或攻关。
积极探索和推行安全管理新理念、新模式、新方法、新举措。
12.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经验和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形成会议决定。
13. 负责对矿井周边小煤窑开采情况实施监测监控。
发现小窑侵害行为,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和保护措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并及时向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股份公司报告。
14. 建立健全内部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
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援机构,配齐应急救援人员,按规定配齐救援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未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机构的,必须与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签订救援协议。
15. 组织事故的抢救,并按规定向上级及时报告事故。
组织对事故的初步勘验和调查;
对发生的一般事故,组织进行追查分析和处理,并按规定呈报事故报告;
对发生的较大事故,应积极协助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落实事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16. 按照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和临时性工作需要,及时向上级报送相关资料。
17. 积极配合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察、监管行动,认真落实上级安全督查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切实整改隐患,落实上级所作出的安全处理和处罚。
第五条 煤矿(矿井)
(一)煤矿是安全生产最基层,是安全生产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必须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和要求,抓好落实。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夯实安全基础。
(二)依据上级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各工种、各岗位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工作流程,并按规定报批。
(三)建立健全以煤矿矿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煤矿、队、班组的安全管理责任及各作业点、线、面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负责抓好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作业现场安全确认制、安全联责制、现场盯守制;
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察和管理队伍,强化现场安全监察和管理;
建立作业人员安全自律、互保联保、相互监督、相互约束机制。
(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积极配合上级的安全检查、督查行动,切实履行隐患整改职责,严惩“三违”,及时消除隐患。
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当即整改,做到隐患不交班;
对需要一定整改周期的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挂牌管理,重点督办,限期整改。
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并及时报告隐患整改情况。
(六)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园满完成矿井各项安全技术改造项目,落实矿井灾害防治措施,管好、用好矿井安全系统:
1. 完成矿井年度安全专项投入和矿井安全生产系统改造工程项目;2. 按计划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处理措施,不断完善系统与设施,预防瓦斯、火灾、水患、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发生;3. 按规定完成电气、防雷、人车(罐笼)、防水设施、供排设施、安全仪器仪表、安全装备等各项预防性试验和检测、检验工作。
做好抢险设备、器材的储备和现场备用等工作;
4. 做好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系统完好有效。
5. 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矿井达标活动,建立达标管理体系,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矿井达标目标实现。
6. 组织对重大安全隐患、生产技术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题研究或攻关。
积极探索和推行安全管理新理念、新模式、新方法、新举措。
7. 负责从业人员日常的基础性培训工作,组织或协助原煤公司做好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能,杜绝不培训上岗和无证上岗现象。
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稳定员工队伍。
8. 强化班组建设矿井安全文化建设。
切合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实际,组织开展队级、班组各项创建、评比竞赛和安全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日”和“安全警示教育日”活动,营造浓郁的安全文化氛围。
9. 定时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经验和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形成会议决定。
10. 建立健全矿井辅助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应急救援人员,按规定配齐救援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11. 负责组织进行第一时间内的事故现场抢救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
积极协助和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落实防范措施。
12. 负责对矿井周边小煤窑开采情况实施监测监控。
发现小窑侵害行为,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和保护措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3. 做好迎接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察、监管行动的工作,作好准备,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安全督查意见,切实整改隐患,落实上级所作出的安全处理和处罚。
第三章 安全管理主要工作流程
第六条 安全工作计划(规划)及安全考核办法的编制与下达
(一)股份公司编制中、长期安全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确定安全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等。
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依据股份公司工作规划、计划,编制实施计划和方案。
各煤矿编制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
各级年度安全目标和计划均以正式文件下达。
(二)股份公司制定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和原煤公司的安全考核办法。
管理局和下属各单位依据股份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目标和计划,制定对下级单位和部门的安全考核办法,并报上级审批和备案。
(三)安全控制指标确定。
省安委确定股份公司年度安全控制指标,股份公司根据省安委下达的控制指标结合公司的实际,确定矿区管理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的年度安全控制指标。
对原煤公司实行年度零死亡目标管理。
第七条 安全检查(督查):
(一)股份公司各级按照规定、工作计划要求和各个时期安全工作的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二)股份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重大安全活动等可由股份公司直接组织,或以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组织,股份公司总部派人参加。
(三)安全检查一般程序
1. 准备工作:确定检查对象,明确检查目的、任务,制订检查方案(安排检查内容、步骤、方法,编制检查提纲等),准备检查表格和必要工具,下发检查通知等。
2. 实地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采取查资料、查作业现场、调查了解等方式。
3. 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和问题责令当即整改或停止作业。
4. 制作检查文书,下达“隐患整改表”、“主要隐患督查意见书”和“处罚单”。
5. 召开情况通报会,通报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6. 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7. 下发检查通报。
8. 督促隐患整改和进行复查。
(四)迎接和配合上级或政府部门安全检查(督查)的一般程序
1. 根据检查通知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写出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交领导审阅后打印。
2. 为配合好检查,应掌握上级检查组成员的基本情况,便于对口接待和工作联系。
3. 拟定迎检方案。
方案中确定被检单位(路线、地点)、配合检查的人员、接待方案等,提出工作要求,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4. 做好接待工作。
明确责任部室和人员分工,做好会议准备、食、宿、行及迎、送等工作。
5. 做好检查资料的收集工作,对提出的隐患整改文书(表)应及时转达至被检单位。
6. 落实或督促下级单位落实隐患整改,并在检查后10天内向上级检查单位反馈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第七条 隐患管理及整改
(一)各级各单位建立“安全隐患管理总台帐”和“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台帐”(台帐应统一建立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调度信息系统”中),对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安全检查、督查及平时安全监管所查出的隐患均必须及时纳入台帐管理)。
(二)隐患整改。
1. 各煤矿安监部门要把每次查出的隐患收集,并在2小时内向煤矿矿长报告(也可是由督查单位直接向煤矿领导通报)。
煤矿矿长要立即组织研究,落实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整改标准、整改期限和负责人,及时进行整改。
2. 对整改难度大、需要一定整改周期或需由原煤公司负责整改的隐患,煤矿必须按规定采取临时应急处理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
并在4小时内向所属原煤公司负责人和安监部门报告。
原煤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在4小时内组织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整改期限、所需资金、整改负责人、应急措施(简称“五落实”)。
3. 原煤公司、煤矿要分别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负责隐患治理过程防范措施的落实,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
4. 对隐患整改实行跟踪和督查。
对于所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治情况,各级安监部门和业务部门要负责隐患整改的监督监控,并将监督责任落实到个人。
5. 重大隐患的整改实行挂牌督办。
对重大隐患的整改,上级单位要指明一名领导负责督办。
6. 隐患整改后的验收。
凡因安全隐患而停产停工或停止使用的,只有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或使用。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后,由煤矿向原煤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原煤公司负责组织验收。
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到位后,由原煤公司向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组织验收。
7. 复命及销号。
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原煤公司填好“重大隐患整改验收(复命)单”,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送隐患督查单位、股份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将隐患从隐患台帐上销号。
同时,单位安监部门将隐患从台帐上销号。
8. 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责任追究。
追究程序为:提醒(整改到期前下达提醒意见书)-通报(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处罚(对因责任不到位造成隐患整改不到位人员进行罚款和通报)-行政处理(对性质严重的事例或人员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和处理)。
第八条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一)股份公司制定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和年度达标工作计划和方案。
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矿井依据股份公司的计划和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以及考核办法。
(二)逐级督促,加强质量标准化动态考核,建立动态管理台帐。
定期组织达标检查和评级,矿每旬、原煤公司每月、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每季、股份公司每半年度(年)组织质量标准化检查、评级,并严格考核兑现。
(三)股份公司在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检查、评级的基础上,组织半年度质量标准化抽查和认定,组织矿井年度达标等级的检查和验收,并通报矿井达标情况。
(四)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组织召开半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会议。
股份公司组织召开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会议,并进行表彰。
(五)原煤公司、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股份公司拟写并逐级上报半年和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总结。
股份公司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应呈报政府相关部门。
(六)积极配合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抓好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安全考核
(一)按照“安全目标考核办法”,股份公司各级按月度和年度对下属各单位进行安全考核。
(二)股份公司安全监管部每月上旬对三局进行安全目标过程考核,同时对原煤公司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情况可作为考核三局和原煤公司的依据。
安监部注重平时资料的收集,掌握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效果,建立考核台账。
(三)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每月对所属原煤公司进行安全过程考核评分,并将评分情况于每月8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管部。
(四)股份公司安监部每月20日前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进行安全过程考核评分,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考核各原煤公司的评分结果进行审查,并进行汇总。
(五)按审查结果造册,依次经本部负责人、劳资社保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六)交财务兑现奖罚。
第十条 下井带班
(一)煤矿按照下井带班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月度带班计划,编制每日三班带班人员安排表,并在矿井调度室公布。
(二)带班人员详细了解井下安全生产情况:
1. 去矿井调度站了解当前作业头、面的分布情况;2. 参加班前调度会议,了解当前矿井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3. 与上班带班人员交接班,了解上一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作好下井带班登记。
(三)明确下井路线,确定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盯守地点。
(四)做好下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必备的检查仪器、工器具、记录用品应随身携带。
(五)履行井下带班职责:
1. 对主要采掘作业场所、生产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按规定及时组织处理;2. 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进行把关督查,对突出问题、隐患较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地点(如:掘进开门、巷道贯通、瓦斯排放、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或收尾、过地质构造带或老巷、突出矿井石门揭煤等)进行现场跟班把关;3. 发现并制止“三违”;
4. 对隐患严重、随时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或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及时组织采取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措施,并按规定处置;
5. 一旦发生事故,组织事故抢救和人员紧急避险;6. 进行班中和出班前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六)履行交班手续,填写带班情况记录。
重要情况必须向矿长和相关管理人员通报或汇报。
(七)写出下井日记。
第十一条 组织安全会诊
(一)了解矿井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隐患。
(二)制订会诊方案。
确定会诊的主要内容、工作步骤和方法、工作时间、专家名单等。
(三)组织专家组进驻矿井开展工作:
1. 听取矿井专题汇报,着重了解目前存在重点、难点问题及形成原因、相互关系、存在的困难等;2. 现场察看,了解现状。
着重弄清严重度、范围等;3. 查阅资料,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情况;
4. 召开由专家及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诊会议,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四)拟写会诊报告初稿,经各位专家及带队人员会签后形成正式会诊报告,提交问题单位和上级监管单位。
(五)督促落实会诊措施和意见。
第十二条 安全办公会的召开
(一)按规定确定办公会召开时间。
安全办公会议原则上按以下周期召开:股份公司每季度一次,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二个月一次,原煤公司每月一次,煤矿每旬一次。
必要时随时召开安全办公会议。
(二)确定参会人员。
股份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主要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必要时,原煤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会)、安全和生产部门全体成员、各相关部室负责人等。
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主要有管理局班子成员、各原煤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安全和生产技术部全体成员等。
原煤公司和煤矿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主要有本单位班子成员、派驻安全总监、各相关部室(科、队)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根据需要,各级安全办公会参会人员范围可扩大。
(三)明确会议主持人。
股份公司、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实业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召开。
行政主要负责人外出时,可委托班子其他成员主持召开。
(四)确定办公会的主要内容。
安全办公会的主要内容有: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指示、规定等;
总结分析前段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
通报上次办公会议所安排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及措施,并形成会议决议;
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
(五)下发会议纪要。
行政办公室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安排专人作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所属单位,并抄报上级单位。
(六)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第十三条 事故救援、报告与调查处理
(一)事故抢救
1. 煤矿发生事故时,作业现场人员立即向矿井调度站汇报,并组织第一时间的抢救。
2. 矿井调度站在了解大致情况后,立即向矿长等相关人员汇报,矿长(不在矿井时由其他人员代替)立即组织矿级安全救援,并立即上报原煤公司调度室、行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领导。
3. 原煤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公司一级的救援和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赶赴事故矿井组织抢救,同时立即将情况汇报至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
依据事故抢救的难度决定是否请求矿区救援基地支援。
4. 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接到汇报后,依据情况决定是否赶赴现场和组织局一级的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汇报至股份公司。
事故抢救难度较大或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事故时,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协助抢救。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立即启动矿区事故应急预案,股份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并视事故性质和发展态势,决定是否启动股份公司事故应急预案。
5. 事故煤矿立即成立救援指挥部。
指挥部设在矿井调度室,原煤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煤矿矿长任副总指挥。
井下设前线指挥部,由抢险总指挥任命一名分管领导或救护队长任前线指挥。
6. 设置井下前线指挥部通往总指挥部的直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设专人值守并认真做好记录。
前线抢救情况定时汇报到总指挥部,灾情突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部及时作出决策。
(二)事故报告
1. 一旦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当事人、事故现场的班队长或作业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
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现场情况、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目前抢救情况、要求增援和进一步实施抢救的措施等。
2. 矿井调度站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当班值班领导和矿长报告。
矿长应在10分钟内向原煤公司调度室和总经理报告。
3. 原煤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调度室和公司总经理在30分钟内分别向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调度室和管理局局长、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报告。
较大以上事故还必须向当地县、市政府报告。
4. 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调度室和局长应在30分钟内分别向股份公司调度室和股份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5. 股份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调度室应在1小时内分别向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湖南省煤炭工业局和省国资委调度值班室汇报。
重大以上事故还应向省政府值班室报告。
(三)事故调查与分析追查
1. 煤矿事故调查以政府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事故单位、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股份公司全力配合,共同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
2. 凡发生事故,原煤公司第一时间去现场进行事故的初步调查,并保持事故现场原样。
协助和参与事故调查组的工作,负责资料的收集,拟写事故报告并按规定向上级和政府部门呈报。
3. 发生一般事故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组织调查(或参与安监部门的调查)、召开事故分析会(性质较严重的由股份公司组织召开分析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股份公司审批。
4. 发生死亡2人以上或性质较严重的事故,由股份公司组织调查(或参与配合上级安监部门的调查),召开分析会,进行责任追究及处理。
第十四条 事故的处理
(一)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收到事故报告后,在7日内完成审查工作,提出对事故审查意见,一并上报股份公司审批。
(二)股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和“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对事故处理意见进行批复,并开具罚款单交财务部,对事故单位和班子成员进行罚款。
(三)股份公司及时批转政府安全监察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并对照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按照“就重不就轻”的原则 ,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股份公司建立事故处理台帐。
台帐内容包括:事故单位、时间、类型、性质、原煤公司(管理局)上报(股份公司、监察局)处理意见,监察局处理意见情况,各处理意见的批复(转)情况等。
(五)股份公司安监部定期向领导汇报事故处理情况,并监督有关单位加快处理结案。
第十五条 对非煤单位的安全监管
(一)各矿区内非煤单位的安全管理由非煤单位负责。
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监管。
(二)非煤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报表资料、工作总结等应统一归口报送到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
(三)非煤单位的安全目标考核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报股份公司备案。
第三章 文件、资料的呈报与批复
第十六条 资料呈报按照“逐级审查上报”原则。
凡需上报股份公司的图纸、报表、调查、总结材料等,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汇总、审查,经领导审签后上报。
第十七条 重要资料必须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
凡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的资料,按公文处理规定程序办理,非正式文件资料可以电子邮件形式直接报送。
以邮件呈报的相关资料,由主办人员拟出初稿后交部部负责人审查,由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呈报。
第十八条 股份公司上报至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安全文件、资料,由股份公司统一收集、汇总并上报。
政府部门规定或指定由下级单位直接呈报资料,较重要的或牵涉到企业利益和秘密的,在呈报前必须经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或股份公司审查同意。
第十九条 资料报出后,由承办人员对所上报的资料进行跟踪,及至确证上级单位已经收到所上报的资料,且资料符合上级要求。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股份公司安全监管部负责编制、修订及督导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标准化岗位工作流程”管理法在区队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事故致因理论认为: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种因素。在现代安全生产中,物的不安全状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人的不安全行为由于受其自身和社会的影响往往具有相当大的随意性和偶然性。
煤炭企业作为高危行业之一,一直面临着机械化程度低、安全设施不完善、从业人员素质低等一系列问题,这是长期困扰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难题。煤矿大部分伤亡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引发的,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的安全技能差和不规范的操作行为。根据近几年的有关资料显示:在煤矿事故中因人为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占80%以上。因此可见,要想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关键还在于从根本上改变职工的思维方式和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只有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从根本上提高了,作业行为规范了,才能真正实现煤矿生产的本质安全。
1 岗位标准化工作流程管理法产生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矿山机电设备的不断升级换代和更新改造,一大批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在矿井各系统陆续投入使用。 新设备、新技术的投入使用,给矿井的安全生产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奠定了良好的安全基础,但也给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对重要机房、硐室和重要设备的岗位管理以及岗位工人的操作技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这种形势的要求,我们首先在变电所、风机房等重要岗位推行了岗位独立无协助操作、岗位描述、手指口述等新的管理方法,新的管理模式取得较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对重要岗位的运行管理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在“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的基础上,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点编制了标准化的岗位工作流程,通过一年来的试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职工的岗位技能、技术素质和责任心明显提高。
2 重要岗位标准化工作流程管理法的内涵
重要岗位标准化工作流程管理法就是要通过严谨、规范的工作流程使岗位工人的岗位行为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职工在岗期间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标准流程作指引,一来可以达到岗位操作行为无差错的目的,二来更可以使职工在事故或紧急状态下避免因慌乱而导致事故处理不及时或事故扩大,从而达到本质安全的目的。
标准化的岗位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交接班流程、班中巡检和安全操作流程、事故、应急处置和反事故操作流程以及迎检工作流程。
3 重要岗位标准化工作流程管理法的主要做法
3.1 树立行为管理标杆,规范现场交接班流程
交接班流程的主要内容从“两确认、六不交接”细化而来。
“两确认”指的是:(1)交班人对接班人进行确认,确认接班人穿戴整齐、劳动保护用品齐全、精神状态良好,确保接班人员合格上岗,不把岗位交给有隐患的人;(2)接班人对交班内容的确认,确保本岗位设备运行正常,卫生合格、工具材料齐全、记录规范、无遗漏检修任务。
“六不交接”指的是:(1)接班人酒后上岗或精神状态不好不交接;(2)岗位卫生或设备卫生不好不交接;(3)工具、材料不齐全不交接;(4)设备运行不正常不交接;(5)本班检修任务未完成、有遗留问题不交接;(6)记录不齐全、不规范不交接。
交接班流程的具体实施是根据各岗位设备的具体情况和岗位特色制定规范的交接班方法和步骤,并严格执行。
3.2 精细化管理,实现动态达标,建立班中巡检和安全操作流程
根据各岗位的设备情况和岗位特点,以岗位操作规程为依据,编制详细、科学的安全操作程序和巡检路线。对安全操作的要点及巡检重点按流程编制的要求作出详细的规定,规范化、制度化,杜绝人为操作失误而造成事故。
3.3 增强安全意识,熟练掌握事故、应急处置和反事故操作流程
根据各岗位设备运行方式和可能发生事故的性质、特点编制相应的反事故工作流程,并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反事故演练,提高岗位操作人员的事故应急反应能力,提升素质,减少事故影响。
3.4 树立人员素质标杆,做到标准化迎检
随着安全形势的日益严峻,各类安全检查也日趋频繁,为规范迎检行为,提高职工素质,我们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特色制定了迎检工作流程,其主要内容和做法是:
(1)重要岗位大多为要害场所,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遇到非工作人员进入要及时劝其退出。若因工作需要进入,值班人员应陪同其做完相应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填写外来人员登记。
(2)检修人员进入岗位,应询问工作任务,做好配合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
(3)上级领导进入岗位检查工作,当班工作人员应主动向领导问好,并使用标准化的迎检礼貌用语--“领导好,欢迎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然后主动进行岗位描述,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持证情况,本岗位基本状况和各设备运行情况,本人的工作进程等,并接受领导的指示,完成领导交待的任务。
4 重要岗位标准化工作流程管理法的实施效果
在重要岗位推行岗位工作流程以来,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演练,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严格的交接班程序,杜绝了以往交班不清,接班人不能及时了解上班设备运行情况;班中巡检和安全操作流程,促进规范了操作,提高了值班人员责任心,确保了岗位设备完好,达到了动态迎检的目的;反事故工作流程的经常演练,提高岗位操作人员的事故应急反应能力,提升了职工的业务素质,减少了事故影响。职工的岗位技能、技术素质和责任心明显提高,特别是在反事故方面,各岗位值班员人人熟知反事故流程,针对各种突发事件均能做到“快速反应、操作规范”,为预防及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
5 结语
“标准化岗位工作流程”管理法是在“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工作法基础上,通过具体实践认真总结而来的一套比较系统、完善的的安全管理模式,它改变了以往传统的安全管理办法,使职工的安全操作行为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有效避免了人为失误而导致的事故发生,具有创新意义,很值得推广。
第3篇 仓库管理员工作流程办法
公司仓库管理员的工作,不同类型的企业详细的工作流程都不同,以下制度职责大全区某企业整理的仓库管理员工作流程,可供参考。
一、请购
1)对于定型物资及计划物资的请购,由仓管部根据库存物资的储备量情况向采购干事提出请购;
2)第一非定型及计划外物资的请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购买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说明情况,填写请购单并由使用部门负债人签名认可,报仓管部由仓管员根据库存情况提出意见转采购部;
二、验收
1)仓管员根据采购部计划进行验货;
2)对于有些物品的验收,仓管部依据使用部门提供的样板进行;
3)货物如有差错,及时通知财务主管及采购干事,以扣压货款,并积极联系供应商做更正处理;
4)所有物资的验收,一律打印入库单或直拔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财务部,第二联仓库留存,第三联送货人留存。
5)进仓物资的验收,由仓管员根据供货发票及请购单上标明的内容认真验收并办理入仓手续,如发现采购物资不符合规定要求,应拒绝收货,并及时通知采购部进行退、换货手续;
三、保管
1)仓管部对仓库所有物资负保管之责,物资堆放整齐、美观、按类摆放,并标明进货日期,按规定留有通道、墙距、灯距、挂好物资登记卡;
2)掌握商品质量、数量、卫生、保质期情况,落实防盗、防虫、防变质等安全措施和卫生措施,保证库存物资完好无损;
四、盘点
1)仓库必须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确定各种存货的实际库存量,并与电脑中记录的结存量核对,查明存货盘盈、盘亏的数量及原因,每月底打印盘点表,报财务审查核对;
2)管理实现了电脑化管理,所有商品的入库、直拔、领出、库存统计直接通过电脑系统完成。
第4篇 仓库管理员工作流程范本
仓库管理员工作流程
1、请购
1)对于定型物资及计划内物资的请购,由仓管部根据库存物资的储备量情况向采购干事提出请购;
2)对于非定型及计划外物资的请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购买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说明使用情况,填写请购单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名认可,报仓管部由仓管员根据库存情况提出意见转采购部;
2、验收
1)仓管员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验货;
2)对于印刷品的验收,仓管部依据使用部门提供的样板进行;
3)货物如有差错,及时通知财务主管与采购干事,以扣压货款,并积极联系印刷商做更正处理;
4)所有物资的验收,一律打印入库单或直拨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财务部,第二联仓库留存,第三联送货人留存,(如欠帐,此联由送货人留存,凭此联到财务结账,如是采购现金付款,则此联交领用部门备查)。
5)对于直拔物资,仓管员做一级验收之后,通知使用部门做二级验收合格,则由部门负责人直接在直拔单上签字即可。进仓物资的验收,由仓管员根据供货发票及请购单上标明的内容认真验收并办理入仓手续,如发现所采购物资不符合规定要求,应拒绝收货,并及时通知采购部进行退、换货手续;
3、保管
1)仓管部对仓库所有物资负保管之责,物资堆放整齐、美观、按类摆放,并标明进货日期,按规定留有通道、墙距、灯距、挂好物资登记卡;
2)掌握商品质量、数量、卫生、保质期情况,落实防盗、防虫、防鼠咬、防变质等安全措施和卫生措施,保证库存物资完好无损;
4、盘点
1)仓库必须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确定各种存货的实际库存量,并与电脑中记录的结存量核对,查明存货盘盈、盘亏的数量及原因,每月底打印盘点表,报财务审查核对;
2)管理实现了电脑化管理,所有商品的入库、直拔、领出、库存统计直接通过电脑系统完成。
单位名称
第5篇 学校宿舍管理员工作流程
学校宿舍管理员工作流程
05:45开门。催促学生起床,逐层督促学生做好内务整理。督促学生做好寝室清洁卫生和内务整理(必须逐层督促指导直到达标)。先锁门,逐个检查寝室内务卫生、用水用电安全包括滞留学生情况,并做好登记。然后将检查结果、班主任签到表和深夜就寝情况检查表上交政教处。
8:30---10:30打扫学生宿舍走廊、楼内公共卫生及宿舍楼周边环境卫生,逐室检查内务卫生,对不合要求的进行补做。签到。
12:00---2:00在宿舍内值班室值班。
13:30签到。由老师带领宿管员逐一对寝室卫生、内务进行检查评比。政教处、每周参与检查评比一次。
20:25开寝室门,巡查寝室情况,确保寝室秩序井然。遇到重大违纪及时报告(每周四下午4:30开门,指导学生搞清洁大扫除,配合政教处检查学生寝室卫生)。在宿舍入口处值班。检查学生入宿舍情况,指导学生会干部维持秩序。组织值日教师、班主任签到,在入口处值班。
21:30锁门。
21:30---次日5:30通宵值班:巡查各寝室就寝情况,维持就寝秩序,确保学生就寝纪律秩序良好,并做好记录。深夜必须做好寝室的巡查和记录,保证宿舍楼的稳定和安全。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告知当天行政值日领导。
另:学生放假返校当日下午2:00全体政教干部教师到校在大门口,全体宿管在宿舍楼,开寝室门,宿管员全程值班,维持纪律,保护学生新带物品。若出现被盗、打架等事件,由宿管员负责。
第6篇 安全分级管理职责及安全管理工作流程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管理程序,强化安全管理,促进股份公司安全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各层级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条 股份公司
(一)股份公司除负责对本公司内部所属原煤公司进行安全监管外,还依照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签定的安全托管协议,负责对集团公司托管原煤公司及非煤公司的安全监管。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和响应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参与或配合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向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三)制定和完善股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体系和考核体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制订中长期安全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进行安全考核,审查和认定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对原煤公司的考核结果,督促各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督查,督促、跟踪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并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支持、协助和指导各单位隐患的整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六)制定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制订全公司矿井中长期达标规划及年度达标计划,督促和指导达标工作的开展,组织半年度达标工作抽查认定和年度达标工作检查验收和等级评定,组织召开年度达标表彰会议,积极配合和参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各项达标活动。
(七)组织对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题调查研究,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和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局对重点单位、重大隐患进行重点盯防。
(八)组织对安全生产专项工程、矿井新建和改扩项目的审查,重点审查项目的设计和安全专篇等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和规定。对项目的竣工验收进行审查和认定。
(九)组织对重要安全和技术方案、设计、措施的制订、审查、批复。
(十)适时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经验和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形成会议决定。
(十一)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十二)监督、指导下属各单位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十三)对各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助,对培训不到位和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四)参与煤矿生产事故的抢救,组织对企业内部较大及以上生产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协助政府安监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落实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十五)对公司内部抢险救援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或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督促其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种演练和比武活动。
(十六)协调与政府安全监察监管部门的关系,配合其相关安全的各项活动,联系相关工作,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协助所属原煤单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条 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
(一)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作为股份公司安全派出机构,履行本矿区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负责本矿区内原煤及非煤单位的安全监管。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依据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矿区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督促所辖公司、煤矿(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组织制定矿区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报股份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组织本矿区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专项安全督查活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体系与考核体系,负责督促和检查,跟踪和盯守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并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六)组织对重大安全隐患、生产技术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题研究或技术会诊,帮助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组织对重点单位、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盯防。
(七)负责对所属原煤公司进行安全考核,并上报股份公司审批。
(八)负责向原煤公司派驻安监机构和人员,并进行管理。负责本矿区矿山救援机构的管理,建立健全矿区应急救援体系,组织救援演练和比武活动。负责安全检定、安全培训等机构的业务指导。
(九)负责对重要安全和技术方案、设计、措施的初审。
(十) 制订本矿区中、长期达标规划和年度达标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所属原煤公司开展达标竞赛活动,组织对矿井季度达标工作考核,半年度达标检查验收和年度达标检查预验收,并报股份公司认定。
(十一)负责对专项工程、新建、改扩项目的预审,重点审查项目的设计和安全专篇等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和规定。组织对项目的竣工验收。
(十二)监督、指导下属各单位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十三)协调抓好矿区内小煤窑的监测和防范,及时报告情况,按要求报送资料。协调矿井证照办理,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十四)定时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经验和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形成会议决定。
(十五)对矿区内抢险救援机构进行管理和指导,督促或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督促其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种演练和比武活动。
(十六)对矿区内各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助,对培训不到位和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七)参与煤矿安全事故的抢救,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负责组织矿区内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按照股份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督促事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处罚决定和处理意见。
(十八)积极配合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察、监管行动,督促各原煤单位落实上级安全督查意见,督促和帮助原煤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切实整改隐患。
第四条 原煤公司
(一)各原煤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能,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三)原煤公司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制定本单位隐患整改的管理制度与考核办法,严格按照股份公司的规定组织开展年、季、月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经常性的安全督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按规定上报,并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实行重点督办,挂牌管理,及时消除隐患。建立隐患管理总台帐和重大隐患管理台帐,并及时上报隐患整改情况。
(四)按规定组织编制各种安全计划措施,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组织实施:
1.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专项投入计划和矿井安全生产系统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 组织编制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制订防火、防尘、防瓦斯、防治水等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
3. 组织矿井新建、改扩、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措施和安全专篇的编制,并按规定报批;
4. 组织制订安全仪器、仪表、安全装备、机电设备等检测、检验和检定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5. 负责组织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工作。
6. 制订本企业中、长期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和年度达标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矿井达标工作。建立矿井达标工作管理体系,制定和完善考核办法,建立考核台帐,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7. 严格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做到足额提取,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投入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保障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8. 负责劳动用工管理:负责企业员工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能。制订企业员工培养中长期规划和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企业员工个人职业上行通道,提高员工素质,稳定员工队伍;严格执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的规定,杜绝不培训上岗和无证上岗现象。
9. 负责基层班组建设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制订本企业班组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建立班组建设管理制度和办法,健全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各项创建、评比竞赛和安全文化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文化品质。
10. 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办理各种证照,做到依法办矿。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11. 组织对重大安全隐患、生产技术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题研究或攻关。积极探索和推行安全管理新理念、新模式、新方法、新举措。
12.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经验和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形成会议决定。
13. 负责对矿井周边小煤窑开采情况实施监测监控。发现小窑侵害行为,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和保护措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并及时向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股份公司报告。
14. 建立健全内部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援机构,配齐应急救援人员,按规定配齐救援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未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机构的,必须与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签订救援协议。
15. 组织事故的抢救,并按规定向上级及时报告事故。组织对事故的初步勘验和调查;对发生的一般事故,组织进行追查分析和处理,并按规定呈报事故报告;对发生的较大事故,应积极协助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落实事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16. 按照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和临时性工作需要,及时向上级报送相关资料。
17. 积极配合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察、监管行动,认真落实上级安全督查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切实整改隐患,落实上级所作出的安全处理和处罚。
第五条 煤矿(矿井)
(一)煤矿是安全生产最基层,是安全生产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必须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和要求,抓好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夯实安全基础。(二)依据上级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各工种、各岗位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工作流程,并按规定报批。
(三)建立健全以煤矿矿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煤矿、队、班组的安全管理责任及各作业点、线、面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负责抓好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作业现场安全确认制、安全联责制、现场盯守制;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察和管理队伍,强化现场安全监察和管理;建立作业人员安全自律、互保联保、相互监督、相互约束机制。
(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积极配合上级的安全检查、督查行动,切实履行隐患整改职责,严惩“三违”,及时消除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当即整改,做到隐患不交班;对需要一定整改周期的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挂牌管理,重点督办,限期整改。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并及时报告隐患整改情况。
(六)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园满完成矿井各项安全技术改造项目,落实矿井灾害防治措施,管好、用好矿井安全系统:
1. 完成矿井年度安全专项投入和矿井安全生产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2. 按计划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处理措施,不断完善系统与设施,预防瓦斯、火灾、水患、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发生;
3. 按规定完成电气、防雷、人车(罐笼)、防水设施、供排设施、安全仪器仪表、安全装备等各项预防性试验和检测、检验工作。做好抢险设备、器材的储备和现场备用等工作;
4. 做好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系统完好有效。
5. 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矿井达标活动,建立达标管理体系,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矿井达标目标实现。
6. 组织对重大安全隐患、生产技术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题研究或攻关。积极探索和推行安全管理新理念、新模式、新方法、新举措。
7. 负责从业人员日常的基础性培训工作,组织或协助原煤公司做好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能,杜绝不培训上岗和无证上岗现象。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稳定员工队伍。
8. 强化班组建设矿井安全文化建设。切合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实际,组织开展队级、班组各项创建、评比竞赛和安全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日”和“安全警示教育日”活动,营造浓郁的安全文化氛围。
9. 定时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经验和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形成会议决定。
10. 建立健全矿井辅助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应急救援人员,按规定配齐救援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11. 负责组织进行第一时间内的事故现场抢救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积极协助和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落实防范措施。
12. 负责对矿井周边小煤窑开采情况实施监测监控。发现小窑侵害行为,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和保护措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3. 做好迎接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察、监管行动的工作,作好准备,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安全督查意见,切实整改隐患,落实上级所作出的安全处理和处罚。
第三章 安全管理主要工作流程
第六条 安全工作计划(规划)及安全考核办法的编制与下达
(一)股份公司编制中、长期安全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确定安全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等。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依据股份公司工作规划、计划,编制实施计划和方案。各煤矿编制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各级年度安全目标和计划均以正式文件下达。
(二)股份公司制定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和原煤公司的安全考核办法。管理局和下属各单位依据股份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目标和计划,制定对下级单位和部门的安全考核办法,并报上级审批和备案。
(三)安全控制指标确定。省安委确定股份公司年度安全控制指标,股份公司根据省安委下达的控制指标结合公司的实际,确定矿区管理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的年度安全控制指标。对原煤公司实行年度零死亡目标管理。
第七条 安全检查(督查):
(一)股份公司各级按照规定、工作计划要求和各个时期安全工作的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二)股份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重大安全活动等可由股份公司直接组织,或以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组织,股份公司总部派人参加。
(三)安全检查一般程序
1. 准备工作:确定检查对象,明确检查目的、任务,制订检查方案(安排检查内容、步骤、方法,编制检查提纲等),准备检查表格和必要工具,下发检查通知等。
2. 实地检查,排查安全隐患。采取查资料、查作业现场、调查了解等方式。
3. 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和问题责令当即整改或停止作业。
4. 制作检查文书,下达“隐患整改表”、“主要隐患督查意见书”和“处罚单”。
5. 召开情况通报会,通报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6. 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7. 下发检查通报。
8. 督促隐患整改和进行复查。
(四)迎接和配合上级或政府部门安全检查(督查)的一般程序
1. 根据检查通知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写出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交领导审阅后打印。
2. 为配合好检查,应掌握上级检查组成员的基本情况,便于对口接待和工作联系。
3. 拟定迎检方案。方案中确定被检单位(路线、地点)、配合检查的人员、接待方案等,提出工作要求,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4. 做好接待工作。明确责任部室和人员分工,做好会议准备、食、宿、行及迎、送等工作。
5. 做好检查资料的收集工作,对提出的隐患整改文书(表)应及时转达至被检单位。
6. 落实或督促下级单位落实隐患整改,并在检查后10天内向上级检查单位反馈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第七条 隐患管理及整改
(一)各级各单位建立“安全隐患管理总台帐”和“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台帐”(台帐应统一建立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调度信息系统”中),对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安全检查、督查及平时安全监管所查出的隐患均必须及时纳入台帐管理)。
(二)隐患整改。
1. 各煤矿安监部门要把每次查出的隐患收集,并在2小时内向煤矿矿长报告(也可是由督查单位直接向煤矿领导通报)。煤矿矿长要立即组织研究,落实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整改标准、整改期限和负责人,及时进行整改。
2. 对整改难度大、需要一定整改周期或需由原煤公司负责整改的隐患,煤矿必须按规定采取临时应急处理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并在4小时内向所属原煤公司负责人和安监部门报告。原煤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在4小时内组织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整改期限、所需资金、整改负责人、应急措施(简称“五落实”)。
3. 原煤公司、煤矿要分别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负责隐患治理过程防范措施的落实,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
4. 对隐患整改实行跟踪和督查。对于所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治情况,各级安监部门和业务部门要负责隐患整改的监督监控,并将监督责任落实到个人。
5. 重大隐患的整改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隐患的整改,上级单位要指明一名领导负责督办。
6. 隐患整改后的验收。凡因安全隐患而停产停工或停止使用的,只有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或使用。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后,由煤矿向原煤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原煤公司负责组织验收。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到位后,由原煤公司向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组织验收。
7. 复命及销号。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原煤公司填好“重大隐患整改验收(复命)单”,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送隐患督查单位、股份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将隐患从隐患台帐上销号。同时,单位安监部门将隐患从台帐上销号。
8. 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责任追究。追究程序为:提醒(整改到期前下达提醒意见书)-通报(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处罚(对因责任不到位造成隐患整改不到位人员进行罚款和通报)-行政处理(对性质严重的事例或人员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和处理)。
第八条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一)股份公司制定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和年度达标工作计划和方案。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矿井依据股份公司的计划和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以及考核办法。
(二)逐级督促,加强质量标准化动态考核,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定期组织达标检查和评级,矿每旬、原煤公司每月、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每季、股份公司每半年度(年)组织质量标准化检查、评级,并严格考核兑现。
(三)股份公司在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检查、评级的基础上,组织半年度质量标准化抽查和认定,组织矿井年度达标等级的检查和验收,并通报矿井达标情况。
(四)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组织召开半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会议。股份公司组织召开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会议,并进行表彰。
(五)原煤公司、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股份公司拟写并逐级上报半年和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总结。股份公司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应呈报政府相关部门。
(六)积极配合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抓好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安全考核
(一)按照“安全目标考核办法”,股份公司各级按月度和年度对下属各单位进行安全考核。
(二)股份公司安全监管部每月上旬对三局进行安全目标过程考核,同时对原煤公司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情况可作为考核三局和原煤公司的依据。安监部注重平时资料的收集,掌握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效果,建立考核台账。
(三)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每月对所属原煤公司进行安全过程考核评分,并将评分情况于每月8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管部。
(四)股份公司安监部每月20日前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进行安全过程考核评分,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考核各原煤公司的评分结果进行审查,并进行汇总。
(五)按审查结果造册,依次经本部负责人、劳资社保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六)交财务兑现奖罚。
第十条 下井带班
(一)煤矿按照下井带班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月度带班计划,编制每日三班带班人员安排表,并在矿井调度室公布。
(二)带班人员详细了解井下安全生产情况:
1. 去矿井调度站了解当前作业头、面的分布情况;
2. 参加班前调度会议,了解当前矿井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3. 与上班带班人员交接班,了解上一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作好下井带班登记。(三)明确下井路线,确定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盯守地点。
(四)做好下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必备的检查仪器、工器具、记录用品应随身携带。
(五)履行井下带班职责:
1. 对主要采掘作业场所、生产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按规定及时组织处理;
2. 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进行把关督查,对突出问题、隐患较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地点(如:掘进开门、巷道贯通、瓦斯排放、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或收尾、过地质构造带或老巷、突出矿井石门揭煤等)进行现场跟班把关;
3. 发现并制止“三违”;
4. 对隐患严重、随时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或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及时组织采取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措施,并按规定处置;
5. 一旦发生事故,组织事故抢救和人员紧急避险;
6. 进行班中和出班前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六)履行交班手续,填写带班情况记录。重要情况必须向矿长和相关管理人员通报或汇报。
(七)写出下井日记。
第十一条 组织安全会诊
(一)了解矿井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隐患。
(二)制订会诊方案。确定会诊的主要内容、工作步骤和方法、工作时间、专家名单等。
(三)组织专家组进驻矿井开展工作:
1. 听取矿井专题汇报,着重了解目前存在重点、难点问题及形成原因、相互关系、存在的困难等;
2. 现场察看,了解现状。着重弄清严重度、范围等;
3. 查阅资料,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情况;
4. 召开由专家及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诊会议,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四)拟写会诊报告初稿,经各位专家及带队人员会签后形成正式会诊报告,提交问题单位和上级监管单位。
(五)督促落实会诊措施和意见。
第十二条 安全办公会的召开
(一)按规定确定办公会召开时间。安全办公会议原则上按以下周期召开:股份公司每季度一次,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二个月一次,原煤公司每月一次,煤矿每旬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安全办公会议。
(二)确定参会人员。股份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主要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必要时,原煤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会)、安全和生产部门全体成员、各相关部室负责人等。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主要有管理局班子成员、各原煤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安全和生产技术部全体成员等。原煤公司和煤矿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主要有本单位班子成员、派驻安全总监、各相关部室(科、队)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根据需要,各级安全办公会参会人员范围可扩大。
(三)明确会议主持人。股份公司、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实业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召开。行政主要负责人外出时,可委托班子其他成员主持召开。
(四)确定办公会的主要内容。安全办公会的主要内容有: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指示、规定等;总结分析前段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通报上次办公会议所安排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及措施,并形成会议决议;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
(五)下发会议纪要。行政办公室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安排专人作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所属单位,并抄报上级单位。
(六)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第十三条 事故救援、报告与调查处理
(一)事故抢救
1. 煤矿发生事故时,作业现场人员立即向矿井调度站汇报,并组织第一时间的抢救。
2. 矿井调度站在了解大致情况后,立即向矿长等相关人员汇报,矿长(不在矿井时由其他人员代替)立即组织矿级安全救援,并立即上报原煤公司调度室、行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领导。
3. 原煤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公司一级的救援和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赶赴事故矿井组织抢救,同时立即将情况汇报至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依据事故抢救的难度决定是否请求矿区救援基地支援。
4. 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接到汇报后,依据情况决定是否赶赴现场和组织局一级的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汇报至股份公司。事故抢救难度较大或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事故时,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协助抢救。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立即启动矿区事故应急预案,股份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并视事故性质和发展态势,决定是否启动股份公司事故应急预案。
5. 事故煤矿立即成立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井调度室,原煤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煤矿矿长任副总指挥。井下设前线指挥部,由抢险总指挥任命一名分管领导或救护队长任前线指挥。
6. 设置井下前线指挥部通往总指挥部的直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设专人值守并认真做好记录。前线抢救情况定时汇报到总指挥部,灾情突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部及时作出决策。
(二)事故报告
1. 一旦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当事人、事故现场的班队长或作业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现场情况、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目前抢救情况、要求增援和进一步实施抢救的措施等。
2. 矿井调度站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当班值班领导和矿长报告。矿长应在10分钟内向原煤公司调度室和总经理报告。
3. 原煤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调度室和公司总经理在30分钟内分别向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调度室和管理局局长、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报告。较大以上事故还必须向当地县、市政府报告。
4. 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调度室和局长应在30分钟内分别向股份公司调度室和股份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5. 股份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调度室应在1小时内分别向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湖南省煤炭工业局和省国资委调度值班室汇报。重大以上事故还应向省政府值班室报告。
(三)事故调查与分析追查
1. 煤矿事故调查以政府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事故单位、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股份公司全力配合,共同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
2. 凡发生事故,原煤公司第一时间去现场进行事故的初步调查,并保持事故现场原样。协助和参与事故调查组的工作,负责资料的收集,拟写事故报告并按规定向上级和政府部门呈报。
3. 发生一般事故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组织调查(或参与安监部门的调查)、召开事故分析会(性质较严重的由股份公司组织召开分析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股份公司审批。
4. 发生死亡2人以上或性质较严重的事故,由股份公司组织调查(或参与配合上级安监部门的调查),召开分析会,进行责任追究及处理。
第十四条 事故的处理
(一)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收到事故报告后,在7日内完成审查工作,提出对事故审查意见,一并上报股份公司审批。
(二)股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和“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对事故处理意见进行批复,并开具罚款单交财务部,对事故单位和班子成员进行罚款。
(三)股份公司及时批转政府安全监察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对照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按照“就重不就轻”的原则 ,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股份公司建立事故处理台帐。台帐内容包括:事故单位、时间、类型、性质、原煤公司(管理局)上报(股份公司、监察局)处理意见,监察局处理意见情况,各处理意见的批复(转)情况等。
(五)股份公司安监部定期向领导汇报事故处理情况,并监督有关单位加快处理结案。
第十五条 对非煤单位的安全监管
(一)各矿区内非煤单位的安全管理由非煤单位负责。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监管。
(二)非煤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报表资料、工作总结等应统一归口报送到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
(三)非煤单位的安全目标考核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报股份公司备案。
第三章 文件、资料的呈报与批复
第十六条 资料呈报按照“逐级审查上报”原则。凡需上报股份公司的图纸、报表、调查、总结材料等,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汇总、审查,经领导审签后上报。
第十七条 重要资料必须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凡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的资料,按公文处理规定程序办理,非正式文件资料可以电子邮件形式直接报送。以邮件呈报的相关资料,由主办人员拟出初稿后交部部负责人审查,由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呈报。
第十八条 股份公司上报至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安全文件、资料,由股份公司统一收集、汇总并上报。政府部门规定或指定由下级单位直接呈报资料,较重要的或牵涉到企业利益和秘密的,在呈报前必须经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或股份公司审查同意。
第十九条 资料报出后,由承办人员对所上报的资料进行跟踪,及至确证上级单位已经收到所上报的资料,且资料符合上级要求。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股份公司安全监管部负责编制、修订及督导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7篇 某百货公司营运部楼层管理员工作流程工作标准
百货公司营运部楼层管理员工作流程及工作标准
编号:营管03-007
时 间 工作标准
一、营业前
8:56-9:00 上班打卡时,检查卡钟是否能正常使用、时间是否准确、钥匙管理员是否到位;
各楼层管理员9:00前集合本楼层员工:按“员工仪容仪表规范”对员工检查,看员工有无带包、零食、早餐进场,不符合要求劝阻进场,9:00后由管理部负责人通知楼层按次序进场。
9:05-9:15 早例会:提出管理要求、传达公司通知、前一天商场及楼层发生的事件,服务意识及培训、促销活动及对当天的工作要求。
9:15-9:30 营业前的巡场:检查营业员工作准备情况,包括柜组卫生、商品陈列、票据整理及摆放、仪容仪表是否合要求、督促检查楼层卫生清洁,通道有无垃圾、纸屑,上下扶手电梯处有无垃圾、电梯口红地毡是否摆放整齐、洗手间外有无垃圾堆积、空调是否启动。
9:30 开门营业:电工开动扶梯、管理员值班人员开启大门、服务台放迎宾曲,管理员督促本楼层员工做好接待顾客准备,检查电梯是否开启。
二、营业中
9:30-11:30各楼层管理员巡场:了解商品上货情况,督促营业员提高服务水准,处理卖场突发事件,处理顾客投诉并作好记录,了解卖场营业情况及员工动态,有无私下收银、私下打折情况,检查标价签、商品陈列,随时做好记录,书写工作日志,检查楼层卫生、上下扶梯、洗手间、通道处有无垃圾、电梯口红地毡是否摆放整齐、电梯运转是否正常。
11:30-12:30 午餐时间:检查有无员工在卖场吃饭、就餐人员是否按时返岗、卖场商品的安全性、管理员分批吃饭,吃饭前相互通知,代为巡场,吃饭时要打卡,吃饭时间为40分钟。室内温度是否适合(节约用电,控制营运成本)。
12:30-15:30各楼层管理员巡场:(要求同上)
15:30交接班:书写工作日志及交接事宜,早晚班管理员共同巡场,交接工作情况。
15:30-17:30各楼层管理员巡场:(要求同上)
17:30-18:30晚餐时间:(要求与午餐相同)
18:30-21:45各楼层管理员巡场:(要求同上)
21:45-21:55收场巡视:服务台放营业结束语,了解顾客情况,督促员工做好最后服务工作,并关闭空调。
21:55-22:00清场准备:关闭电梯,专柜(场外促销)离场清理,组织员工退场准备。
22:00后 清场:保安部协助二楼清场(防止货物丢失),检查试衣间、仓库、洗手间是否有不滞留、防火隐患检查、照明关闭,按楼层清场线路进行清场工作,待本楼层无人且锁门后,方可离开楼层,待管理部值班有员通知下班后,方可打卡下班,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8篇 仓库管理员岗位工作流程
若想掌握仓库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应先掌握其岗位职责。以下是一则仓库管理员岗位流程,仅供各位参考。一. 工作性质对仓库部经理(制度职责大全经理)负责。 二. 全面负责仓库物料的进、销、存,确保仓库物料帐物卡数据保持一致。 三. 负责对仓库物料进行合理摆放和规划,确保仓库物料整齐有序。 四. 根据pc计划单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实行实数清点发放给车间领料员,在发放物料时同时对环保材料一定要有明确的rohs标识并作好物料交接手续,一定要作到谁发料谁签名谁负责。 五. 物料发放记录即系统扣数一定要及时,确保帐、物、卡的同步性。 六. 收货时一定要凭采购单、供应商送货单和品管部的质检单核数清点后出具入仓单入库、挂卡和做帐,对一些环保材料没有贴上rohs标签的不允许进仓做帐,严格实行单据不全不收、手续不齐不办原则(特购材料须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方可办理)。超出采购单数量的物品可以根据仓库实际容量和该物料的使用频率来定。 七. 保持仓库物料尾数的单一性,非特殊材料原则上只允许每种物料保留一个尾数。 八. 保证材料在包装箱内,不允许材料裸落在外。当尾数没有包装时应用塑料袋将其包好并做好标识。 九. 从车间下来的成品必须按照客户类型来摆放,将贴有标签的一面朝外,属于环保产品一定要在外包装上贴有rohs标签,不允许有无标识产品和串客户摆放的现象。 十. 成品出货时要严格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不允许有漏发、错发、多发的现象。十一.要做好八防、五会工作即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鼠、防霉变、防氧化、防倾斜;会看、会查、会找、会处理、会分析。
第9篇 楼层管理员工作职责与流程
楼层管理员工作职责与流程介绍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以身作则;
2、熟悉与工作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3、熟练掌握本部门各项工作流程、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并具备改进和创新的管理意识;
4、负责参与制订营运部门阶段工作目标并带领所属员工努力实现;
二、卖场管理
1、负责所辖卖场的环境卫生、柜台布置、商品陈列、设施维护等硬件的规范管理控制;
2、负责所属员工的人事考勤、仪容仪表、导购推销、接待服务等软件的规范管理控制;
3、负责处理卖场的一般突发性情况,如:顾客争议、商户纠纷等;
4、监督和控制卖场的经营情况,防止议价、走单、未经许可物品出闸等不良经营状况的发生;
5、监督卖场各专柜销售状况,积极分析经营状况和各相关因素并及时、全面地向上级主管反应和请示;
三、商户关系
1、负责定期与专柜商户进行全面、准确地沟通,积极掌握专柜的经营动态;
2、本着诚信、双赢的原则,与各专柜商户保持互惠互利的业务关系;
3、定期召开与专柜商户的座谈会,及时解决商户提出的问题或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四、顾客关系
1、确保所辖员工为顾客提供诚信、亲切、人性化的服务,并在保持服务水准的前提下不断提高;
2、确保所辖员工与顾客保持紧密沟通,及时全面地了解顾客的需求和建议;
3、积极和稳妥地处理顾客提出的各类争议和纠纷;
4、妥善处理各类退换货及各种投诉;
五、部属管理
1、贯彻落实主管上级的各项精神、指示,确保所属员工遵照执行;
2、负责主持定期的内部例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对部属进行定期的专业知识培训,确保部属的业务技能和工作素质满足工作要求;
4、考察部属的实际工作能力并做正确地评估,将信息及时反馈到主管领导处;
5、负责协调和安排所属员工的排班、补休、加班、请假顶替等工作事宜;
6、积极了解所属员工的思想动态,进行必要的沟通,及时解决或向上级领导反映员工内部纠纷;
六、上级关系
1、完成主管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就工作中的问题与上级主管保持及时、全面和经常的沟通,确保部署与公司高层沟通渠道的畅顺;
3、定期上交营业报告、述职报告,就销售分析、市场调查和改进措施等业务内容进行总结和自我检查;
七、同级关系
1、积极与同级管理人员协调、沟通,以保证协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在主管上级的安排下,完成同级部门要求的协作任务。如:协助防损部进行每日清场工作等;
八、其他
1、负责所辖区内的规章制度、通知等管理文件的签收、传阅和保管工作;
2、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0篇 宾馆仓库管理工作流程
宾馆仓库管理规定
一、商品入库流程
1、 宾馆需要购进商品时,采购人应该认真审核库存数量。
2、 采购人应根据宾馆实际消耗情况,核定进货数,杜绝出现库存积压,滞销等情况。
3、 购进货品规格、数量敲定后,采购人亲自购买或通知提货商送货时间。
4、 当商品从供应商运抵至宾馆仓库时,库管必须严格认真检查商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若出现破损、原装短少、邻近效期等情况。库管必须拒绝收货,并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退换货;若因库管人未及时对商品进行检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库管承担。
5、 确定商品外包装、质地完好后,财务必须依照相关单据(订单或随货单),对进货商品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效期进行核实,核实正确后填写入库单并入库保管。
6、 入库商品明细必须由库管和财务核对后签字认可,做到账、货相符。
7、 商品验收无误后,仓库管理员依据入库单及时记账,详细记录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入库时间、单证号码、验收情况等,做到帐、货相符。
8、 收货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每个环节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
二、 低值易耗品出库流程
1、 根据宾馆实际情况,针对低值易耗品建立
三、
四、 五楼分仓库,分仓库备品采取库管统一分配制度,分仓库根据消耗情况,定期申请领料,经库管盘点后,确定领料物品品名、数量。
2、 财务根据库管确定的物品品名、数量开据出库单。
3、 总仓库根据以上单据,方可对出库商品进行实物明细点验,对出库商品必须认真清点核对准确、无误,方可签字认可出库,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4、 出库要分清总仓库和分仓库的责任,库管、财务与物品接收人三方需办清交接入分库手续。
5、 商品出库后仓库管理员应当根据正式出库凭证销账并清点货品结余数,做到帐货相符。
6、 按出库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每个环节不得超出一个工作日。
三、 消费品出库流程
1、 根据宾馆实际情况,针对客房消费品建立前台小仓库,商品备品由总仓库统一管理,小仓库采用24小时制补货制度,前台每样商品出库前必须开据酒水单,酒水单一式三联,存根由前台保管,另两联分别交由库管和财务。
2、 前台每次入账的消费商品均须要开据酒水单,酒水单上须详细填写商品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房号、出货部门、入账方式、入账时间及制单人姓名。
3、 总仓库根据每天的酒水单,须审查消费商品明细,如发现跑单情况,应及时催告前台按销售价格赔偿。
4、 总仓库管理应根据每天酒水单情况,及时将各个分仓库消费品补齐。
5、 总仓库根据每天的酒水单据,及时补发客房内消费品,如出现未补或漏补现象,造成客人投诉的,每次处罚金50元。
6、 财务次日早上根据昨日的酒水单,汇总后开据出库单;出库单一式三联,财务保管两联,交由库管一联。
7、 库管根据财务开据的出库单,对昨日出库商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出库。
8、 库管根据正式出库凭证销账并清点货品结余数,做到帐货相符。
9、 按出库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每个环节不得超出一个工作日。
第11篇 流程管理经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制定年度流程管理计划、预算
2、做好部门发展规划和人员工作安排制定及修改流程管理制度, 组织计划业务流程管理的方法与工具, 组织跨部门流程的讨论,使优化方案得到落实制定业务流程管理和优化的重点和方向
3、对重大业务流程的改进,连同相关项目经理推进和落实流程改进方案
4、确保流程优化的结果能得到企业在资源上的保障(和其他部门的沟通,保证资源充足,包括人力资源,信息系统,财务预算等)
职位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管理、it相关专业
2、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熟悉流程管理知识,具有连锁零售行业背景,具备较强的管理、组织、协调、控制能力,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及推动能力,熟悉4、企业erp信息系统,具有一定的it背景熟练应用office办公软件
5、良好的沟通技巧、问题分析和解决能力、承受压力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书写能力,认真的敬业精神、严谨的 职业道德操守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具有一定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第12篇 流程管理主任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搭建流程管理体系整体框架,完善公司级管理制度及流程;
2、完善和维护流程化组织架构,精简流程审批过程,推动二级审批;
3、开展专项业务流程优化项目并督促各级流程owner及代表开展流程优化工作;
4、业务流程e化;
5、负责数据建模,开展流程处理效率统计及分析;
6、参与系统项目流程管控;
7、实施流程稽核;
8、开展流程管理知识培训。
职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经营管理、质量管理、理科类专业,英语熟练;
2、7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4年以上专职流程管理经验,熟悉led行业及对市场、研发、供应链、客服等模块的流程建设有经验者优先;
3、有pmp证、审核员证及独立主导3个以上流程管理项目经验者优先考虑。
知识与技能:
1、熟练掌握最新流程管理模型(apqc),熟悉制造业流程建设及管理知识;
2、精通至少一个领域模块的流程管理工作(如集成产品管理、供应链管理、营销及销售管理、客户服务管理等);
3、熟悉数据建模、项目管理知识,持有pmp及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4、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能跨部门高效沟通;
5、熟练使用word、e_cel、ppt、visio等办公软件;
6、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完成英文报表及必要的沟通。
职业素养:
1、团队合作意识强、善于沟通;
2、感恩、诚信、有责任;
3、工作积极主动、能吃苦,有责任心 。
第13篇 工程现场项目管理的工作流程
1、除设计院正式出的施工图纸外,在施工中发现图纸不详细或必须变更的情况,由建设方总工向设计院发出通知,设计院具体设计人员到场与现场建设方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单位的总工程师、现场监理公司的总监理,共同研究决定后由监理公司出具修改书面报告并共同签字方可施工。签字后的工作纪要存入档案。
2、所需隐蔽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必须由施工单位质检员、专业工程师、总工程师、监理单位的专业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共同签字后,上报建设单位总工程师签字认可,方可隐蔽。
3、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的处理程序:由监理公司提出,建设单位现场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应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及时用照相机拍照留取证据。
4、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由建设单位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参加的工程质量分析会,认真分析质量问题发生的原因,同时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并形成书面文件,参会人员全部签字后存档,施工单位遵照解决方案执行。
5、施工单位所提出的工程变更单,若不涉及工程造价,可由监理公司现场工程师、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与施工单位专业工程师、总工程师共同解决。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建设单位总工程师后方可变更。若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工程变更,必须由建设单位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总工程师、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和各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的预算部经理、预算工程师、项目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共同参加审定,形成书面文件共同签字后,才可计入所确定的工程量进入决算。
6、工程部经理组织每周开工程例会一次,专题会议由现场工程师自行安排,工程例会必须由施工单位的各专业工程师和项目总工程师、监理公司各专业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的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参加,会议纪录由参加人员签字后存入档案。
7、进入工地现场施工材料,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把好质量关,在办理材料进场认可手续后,经甲方工程部经理认可后方可进场。甲供设备必须由施工方、甲方、设备供应商填写开箱报告表,必须经甲方工程部经理认可后方可进场。
8、施工现场的甲供材料,必须由施工单位填写《甲供材料移交单》存档,以备结算时计量。
9、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申报,首先由施工单位写出工程形象进度报告书报甲方各专业工程师、监理公司各专业工程师审批后报甲方工程部经理审核后,再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款申请单》并附进度报告书,由建设方总工程师审核按合同申报请款,同时必须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亦附合同复印件呈报总经理审批。
工程部工作流程
1、按各工程专业内容,落实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工作分工,各专业工程师对工程施工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现场监督工程作业过程。
2、对隐蔽工程、工程图纸问题与施工矛盾、工程量的完成情况,由各专业工程师配合监理共同确认,真实、准确反映工程施工情况。
3、代表建设方对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成本和施工进度进行现场监督和控制,根据工程进展和存在问题及时上报本公司。
4、严格按照设计图和建筑安装施工规范检查施工操作工序和质量,对不符合质量标准严格把关,及时监督落实整改,建立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5、每周组织工程例会(或工程协调会)解决工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按月上报工程形象进度和工程量完成情况。
6、对工程材料、工程管理和现场安全文明工地的实施有监督、检查和落实的责任,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工地,工程施工符合规范标准。
7、确保确认工程量完成和质量状况的第一道把关,对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款拨付程序按工作流程进行审批。
8、隐蔽工程签证和工程签证、工程款拨付工作审批程序。
第14篇 流程管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 结合公司现状,参与规划、设计公司运营管理流程;
2、设计并优化支持性业务流程(产品研发、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市场营销、渠道管理、售后服务及财务、人资、信息等职能中心),保证业务流程高效、精益;
3、 完善现有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建立流程监控、报告机制。定期开展流程检视工作,监控流程体系运行;
4、 负责业务流程管理相关知识、方法和工具的培训,推动公司范围内提升流程管理思维和方法;
5、参与流程电子化需求,提出流程优化建议,推进流程电子化,以提升流程效率。
职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3年以上流程设计、优化、实施管理等相关经验;(有大型快消品行业经验尤佳) ;
3、了解企业运作体系,如流程、组织、绩效与it之间的运作逻辑;
4、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良好的服务意识,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适应较大工作压力和艰苦工作环境;
5、 思维敏捷,富有团队精神和责任感;
6、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和公司内部同事有效协调,沟通;
7、熟练运用visio,e_cel, word, powerpoint 等办公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