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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附属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附属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医院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2、抓好全院的质量管理教育,加强职工的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3、制定全面质量管理计划和实施办法,确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目标,督促、指导全院质量管理工作。
4、研究布置医院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制定医院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5、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和考核,指导推行标准化管理。
6、组织质量管理教育和质量管理骨干的学习、培训工作。
7、收集、整理、分析医院质量管理信息资料,及时向院务委员会报告工作。
8、完成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篇 医院质量管理专员(负责人)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职责描述: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下属医院医疗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公司整体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标准;
3.定期、不定期对公司下属医院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指导,不断提升公司下属医院质量管理能力;
4.在各下属医院符合等级医院评审要求的基础上,逐步导入jci管理标准。
职位要求:
1.临床医学、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2.从事医务科或医院业务管理工作3年以上,有民营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等级医院评审相关要求,有等级医院评审经验;
4.有jci创建经验者优先;
5.熟悉医院相关工作流程和医疗相关法规;
6.熟练使用、及等常用办公软件;
7. 能适应经常性出差。
第3篇 华丰医院病房管理部工作人员职责
医院病房管理部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病房管理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病房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医院病房的物业服务监督考核的具体工作。检查督促物业服务贯彻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保证物业服务质量。
三、每日巡视检查医院病房的管理及物业服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上级汇报。
四、每月进行医院病房的物业服务考核评分表的发放并进行汇总统计。
五、深入病房检查指导病房管理和物业服务,协调病房与物业服务部门关系。
六、收集病人、陪人、职工对病房管理和物业服务的意见及建议,不断改进提高病房管理和物业服务的水平。
七、负责病房导医咨询服务人员的管理,热情为病人就医提供咨询服务。
八、完成病房管理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勤政。
第4篇 医院管理部副职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职责描述:
1.负责集团医院板块总体业务规划和整体工作的统筹管理及推进;
2.负责集团医院投资业务的规划布局开发和运营支持等工作;
3.负责集团对所属医院的经营管理、常规和专项分析规划等工作;
4.负责集团对所属医院的信息化、互联网医疗的统筹管理;
5.负责医疗与保险主业的合作和模式探索;
6.负责集团化医院运营管理模式打造和各类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职位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十年以上医疗行业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2.有大型医疗集团运营管理经验或大型三级以上医院运营管理经验优先;
3.较强的规划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抗压性强。
4、较强的文字处理、数据分析、沟通表达、协调推动及抗压能力。
第5篇 附属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附属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
1、病案管理委员会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医院病历的质量管理工作。
2、研究布置全院的病案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做出管理决定并加以贯彻执行。
3、制定病案管理计划和实施办法,确定管理目标,督促指导病案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病案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
5、督促病案统计室做好各项工作,定期分析病案管理情况,及时向院务委员会报告。
6、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和研究工作,布置任务。
7、完成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6篇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
为贯彻“科技兴院”的办院方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科研管理水平,把医院科研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促进多促成果,多出人才,提高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学术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订以下科研管理细则:
第一章科研组织工作管理
一、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全院科研项目论证、大型科研设备购置、决策咨询及科研学术论文评审工作。
二、科教科为医院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科研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成果管理等工作。
三、医院附设的各专业研究室,是科研的重要阵地,是医院主要科研机构。在院长领导下通过科研协作完成各项科研任务。
第二章科研计划、科研成果的管理
一、立项课题申报“
1、选题原则与要求:
(1)重点攻克常见病与多发病,尤其是精神疾病的防治研究。解决我院技术建设规划中亟待解决的理论和技术关键问题。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瞄准国内外医学先进水平,从本院争创“三乙”实际出发,以临床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实际性,支持引进、推广先进技术,不搞低水平重复研究。
(3)选题要体现创新性和先进性。预料成果达到省市先进水平,对推动我院医学科技进步起到显著作用。
(4)每年6月为课题申报期。
2、承担课题需具备的条件:
(1)技术力量:申请立题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和具有科研能力的技术人员,课题主研人员应是本专业的技术骨干。
(2)经费落实:科研经费是实施课题研究的重要保证。其主要来源为医院科研基金和争取省市项目拨款。
(3)设备设施:主要指是否具备仪器、试剂、实验动物等必要的科研设施。
3、申报课题列项的程序与资料准备
程序:
(1)书面申请即课题负责人就开展该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及社会经济效益作出书面说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科教处。
(2)院科研学术委员会审议后,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相应的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等。
(3)由科教科上报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立题。
(4)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审批。
资料准备
(1)课题负责人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及立题的有关内容:
①、立项指导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②、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关键
③、预期目标
④、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析
⑤、计划进度安排
⑥、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
⑦、查新报告
⑧、经费预算
用a4纸打印连同申请表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2)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每半年,一年分别以书面形式向科教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则需向上级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说明延期理由,经审核同意方可结转。
(二)申报课题成果评审的程序及资料准备
程序
1、课题组项目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评审申请书。
2、与上级主管评审部门核准评审日期并取得科技成果评审许可证。
3、邀请有关评审专家7-11人(均为副高以上,本院除外)。
4、评审结束后将科技成果评审证书一式五份,交主管行政评审部门签署核审意见。
资料准备
1、课题组负责人制作好评审幻灯或多媒体资料。
2、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评审申请书及评审技术文件:(用a4纸打印)
①、课题内容简介
②、工作总结
③、社会、经济效益评估
④、典型病例介绍
⑤、部分病案索引
⑥、相关研究论文
⑦、查新咨询报告。
3、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4、立项的文件批复。
5、科技成果评审许可证。
6、科技成果评审证书。
7、整套资料装订成册一式23份。评审完毕整套资料原件留档案室。
三、申报课题评奖的程序与资料准备
程序
1、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科技奖项推荐书
2、评奖项目推荐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资料准备(用a4纸打印)
1、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省市连报19份。
2、装订成册的材料2份:
①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
②鉴定许可证或评审许可证
③鉴定证书或评审证书
④科研或技术总结报告
⑤经济效益证明(财务专用章)
⑥查新报告
3、课题获奖后,课题组获奖证书留档案室,课题组成员荣誉证书交复印件留档案室。
第三章科研工作条件管理
一、科研经费:医院设立科研基金,以资助院级科研重点项目。科研基金每年按计划拨款到各项目承担单位。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科教科按规定审查项目经费预决算表,检查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挪用或以各种借口截留。省市级项目拨款也照此管理。(具体办法另文制定)
二、经费开支范围:项目调研考察费,实验消耗材料、试剂、实验动物、必须添置的专用的仪器、设备、工具费、技术资料、技术文件费、项目鉴定、验收费、外单位科研协作费等。
三、科研设备管理:临床及科研共用的大型设备(如_光机、tcd、脑电图等),医院附设研究及其下层研究室的基础设施(房屋改造、实验台、水电设备、家俱等)由医院按技术发展规划专项购置。科研项目所购专项设备(冰箱、离心机、显微镜、各种测试仪器等)均有项目科研经费支出。各实验室外的大型精密仪器(如低温高速离心机、自动生化分析仪、细胞培养设施)使用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使用登记、设备专人负责等。
四、在医院研究室、实验室日常工作由各专业科室管理,信息科研处指导下工作。下属研究要有科研工作制度、实验室工作制度、科研规划(3―5年)、年度科研计划及年终总结。科研规划、年度计划及总结按时上报科教科。
五、动物实验室是医学科研常用的、重要的工作基地,必须尽快完善和健全。
第7篇 大学医院民主管理小组工作细则
e大学医院民主管理小组工作细则
一、总则根据《e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 例》精神,为有利于职代会各项决议的贯彻及各项提案的落实,保证发挥职代会的民主管理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e大学医院管小组是在职代会组织机构领导下,行使民主管理职权的工作机构。大会闭会期间,由部门工会负责组织有关活动。
第二条 民管小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 民管小组的工作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切从全局着想。反映职工的根本愿望和要求,维护广大职工的正当权益,积极参政议政,为把e大学医院各项工作搞好而献计献策。
二、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民主管理机构根据三级管理原则,医院设民主管理小组,各科室不再设民主管理员。
第五条 民主管理小组由3人组成,设小组长1人,成员2人,组长由部门工会民主管理委员兼任,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宜兼任。
第六条 民主管理小组改选随同部门工会委员会改选一起进行。在任职工期间因工作调动或退休,可由职工大会民主推荐选举产生。
三、 民主管理小组职权
第七条 接受校民主管理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 监督部门实施职代会《暂行条 例》和职代会所作的各项决议。对职代会提案立案的决议,经支委批准后由院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 根据群众反映,随时可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调查、质询和向院党政工领导提出书面建议或意见。
第十条 参与医院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如职称聘任、职工奖惩、奖金分配或重大规章制度修改等提出建议。
四、 民主管理机构职责
第十一条 民主管理小组职责
1、 在职代会换届前,负责本单位职工提案的征集、核实、统计、分类、整理工作。
2、 征集对本单位工作意见和建议,处理本单位民主事务,提出并议决本单位的立案提案计划,监督本单位立案计划的实施。
3、 监督本单位落实职代会各项决议,组织院级民主质询会议。
4、 拟定对本单位各级干部的民主评议方案,在院党支部领导下开展民主评议干部活动。
5、 定期向支部或工会委员会通报院级民主管理工作情况。
五、 民主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民主管理小组就医院的重大事情和群众意见集中的热点问题组织召开小组会议,提出书面建议上报院党政或校民主管理委员会;审议医院有关重大工作及重要规章制度;办理职代会交办的有关民主事务,讨论和落实热点问题。
第十三条 民主管理小组应在部门工会组织下开展各项加强民主管理活动及处理有关民主管理事务。
第十四条 民主管理小组对各项以书面形式上报的意见和建议,经各组织部门调查落实后必须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同时存档备查。
第8篇 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职责
区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全院各科室、各部门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负责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三、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定期将结果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四、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时立即上报、立刻开展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对消毒灭菌药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器具的购置进行审核,对其保存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处理。
六、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并提供指导。
七、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八、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九、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十、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十一、组织开展医院感染相关科研工作。医院应建立完善计算机管理系统,对医院感染监测资料进行趋势分析。
十二、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9篇 医院教学科研管理科工作职责
医院教学科研管理科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2、制定并执行教学管理制度及有关工作条例,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院的教学安排,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并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教研活动及组织召开各项教学会议。
5、督导各级各类人员认真执行学院的听课制度。
6、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以及各级各类医学生的临床见习、实习管理工作。
7、负责临床技能中心的管理工作。
8、制定并执行科研管理制度及有关工作条例,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9、组织举办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组织院级学术活动及督查各科业务学习活动的开展。
10、负责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申报、成果鉴定、科技奖励申报、做好形式审查。
11、负责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培训、学术会议、论文发表等各项管理工作。
12、负责各种教学、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13、配合医务科、人事科做好医院重点学科、重点科室、学科带头人的建设以及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开发和管理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10篇 沂临市人民医院医联体成员单位帮扶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规定
沂临市人民医院医联体成员单位帮扶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2〕75号)、《关于印发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2022-2022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21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22〕7号)、《山东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意见(2022-2022年)》(鲁卫医发〔202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51号)、《临沂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临政办发〔2022〕60 号)等文件要求及《临沂市人民医院医联体框架协议》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院医联体帮扶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机制,确保帮扶和支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我院与医联体成员单位间的任何业务往来都必须按照双方协议约定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成员单位邀请我院医务人员开展帮扶活动时,必须征得我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按上级指令性任务要求,向指定单位派驻指定专业的帮扶人员。我院负责部门为公共卫生管理部。
二、业务指导与技术帮扶
(一)帮扶形式
1、管理帮扶。医联体成员单位根据医院管理需求,需我院派遣行政、后勤或临床业务干部予以帮扶的,应向我院公共卫生管理部提出书面帮扶申请,经分管院长审批,由公共卫生管理部与相关科室/部门协商后选派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并经院长批准,同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派驻到成员单位开展帮扶工作。
2、技术帮扶。医联体成员单位根据自身专业和学科发展需要,需我院派遣业务技术骨干予以帮扶的,应向我院公共卫生管理部提出书面帮扶申请,经分管院长审批,由公共卫生管理部会同相关科室/部门选派相关技术人员,经人力资源部、医务部、护理部备案后,方可派驻到成员单位开展帮扶工作。
(二)帮扶/对口支援周期
医联体帮扶分为定期(连续1个月及以上)或不定期帮扶。对口支援的帮扶周期按上级要求执行。
(三)帮扶/对口支援人员职责
1、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医德规范、业务理论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作风、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2、大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病知识。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自觉维护和树立“白衣战士”的良好形象。
3、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术优势,开展技术培训、查房、手术示范、病例讨论、专题讲座;指导受援单位完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帮助受援单位开展适宜技术和被核准的或具备条件的诊疗项目,提高受援单位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4、与受援单位医务人员相互配合、共同开展好医疗工作。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如出现医疗事故、纠纷,应按照受援单位规定及时处理。医疗主体为受援单位,由受援单位负责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我院给予协助。
(四)帮扶/对口支援人员管理
1、公共卫生管理部与受援单位共同负责对帮扶/对口支援人员的监督和考勤。帮扶/对口支援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因病、因事需请假时要同时向受援单位和公共卫生管理部报备。无故不在受援单位工作者,按旷工论处。
2、所有注册执业地点在我院的医疗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未经医院统一安排并备案批准,不得擅自以帮扶的名义在医联体成员单位和对口支援单位执业。否则按《规范医务人员院外执业的规定》(临医党发【2022】15号)的相关规定处理。
3、帮扶/对口支援人员应当把维护群众的健康放在首位,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行医规定,不得损害双方的声誉和利益。对于违反廉洁行医有关规定的帮扶/对口支援人员,受援单位向我院提出处理意见的,医院将依规予以处理。
(五)帮扶/对口支援人员待遇
1、定期在医联体单位帮扶工作的人员,帮扶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由受援成员单位负担,同时在我院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变,工作绩效由我院承担,按照所在科室的平均绩效标准执行。
2、对口支援人员下乡服务期间,享有上级部门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同时在我院的原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不变,工作绩效由我院承担,按照所在科室的平均绩效标准执行。
3、参加帮扶工作符合医院规定的,在职称晋升、考核评优等方面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具体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医疗体成员单位标本送检及辅助检查
因成员单位条件所限无法开展的检查、检验项目,需转到我院进行检查、检验的,必须与我院签订协议备案,并按协议规定的流程、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实施,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违规操作。
四、接收受援单位人员进修学习
凡受援单位需派人到我院进修学习的,须先向公共卫生管理部提交单位公函,经审核后,到医务部/护理部进行人员资质审核并登记备案,方可给予免费安排。
五、转诊与会诊
(一)为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受援单位如遇疑难复杂或因专业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应及时与我院远程会诊中心沟通联系,向我院转诊。转诊按照医院急诊绿色通道执行,检查、检验等享受优先待遇,具体由远程会诊中心协调。帮扶人员不得擅自将病人留在受援单位,并私自约请我院医务人员去会诊、手术等,帮扶人员更不得以诱导在我院就诊的病人前往受援单位治疗来谋取不正当利益。一经查实,取消帮扶人员资格和待遇,对会诊人员按私自外出会诊予以处罚。
(二)所有到受援单位会诊、手术等行为,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临沂市人民医院会诊制度》要求,严格履行报批程序,经医务部批准并备案,否则按私自外出会诊予以处罚。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执行,由公共卫生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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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医院绩效管理经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职责描述:
1. 根据集团战略和业务开展需要,建立健全统一的医院绩效管理体系;
2. 因院制宜,制定下属医院领导层及重要中层干部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动态调整;
3. 定期开展医院领导层及重要中层干部的绩效评价工作;
4. 指导下属医院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5. 指导和监督下属医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6. 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的绩效管理工作;
7. 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职位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卫生事业管理相关专业;
2. 在二级以上医院或大型医疗集团从事医院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
3. 熟悉医院业务流程,对医院组织绩效有较深入的理解;
4. 熟悉主流的绩效考核管理方法、工具和操作流程等;
5. 善于沟与通协调,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执行力;
6. 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操守,具有较强的感召和凝聚力。
第12篇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工作职责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岗位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办法。
二、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保持核对帐、物、卡相符。
三、负责编制固有关固定资产的报表。
四、按时准确计提折旧。
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按权限规定办理盘亏、盘盈、报废审批手续。
六、办置固定资产购置、调入调出、价值重估、折旧、调整、内部转移、租赁、封存、出售及报废等会计手续,定期清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七、和有关部门共同分析固定资产使用效果并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3篇 医院科室临床医师轮派急诊科工作管理规定
医院相关科室临床医师轮派急诊科工作管理规定
为规范并提高我院临床医师急诊急救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根据《zz大学附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通知》(中大人事〔2008〕17号)及《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细则》规定,结合我院《关于相关科室人员轮派到急诊科工作的规定》(附一人〔2006〕5号)等文件执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院本部轮派临床医师到急诊科工作的相关科室范围:
1、内科(内科系统):
血液内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micu、肾内科、风湿内科、内分泌内科、心内科、心介科、高血压血管病科、心血管康复中心、ccu、特诊内科等。
2、外科(外科系统):
胃肠胰外科、血管甲状腺外科(含乳腺外科)、肝胆外科、神经外科(含神经外科icu)、烧伤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整形修复外科、胸外科、微创外科、sicu、心脏外科(含心脏外科icu)、小儿心脏外科、器官移植科、骨科-显微外科医学部下设的各专科及特诊外科等。
3、儿科(儿科系统):
儿科一专科、儿科二专科、儿科三专科(新生儿)、心脏儿科、picu。
4、神经科:神经一科、神经二科(脑血管)、神经功能科、nicu。
二、轮派时间及人员范围:
1、申报医疗和教学系列职务人员;
2、申报晋升或聘任中级职称的人员,在来院工作后必须到急诊科工作6个月;
3、申报晋升和聘任副高级职称人员或45岁以下(含45岁)申报晋升和聘任正高职称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内必须到急诊科工作3个月。
三、关于审批程序和各部门职责分工的几点说明:
㈠ 各相关科室应有计划地安排相关人员轮派到急诊科工作;
㈡ 申报中级职称并且参加住院医师培训的人员,由继续教育科将轮派急诊工作时间纳入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原则上普通专科每培训一年轮派急诊1个月、亚专科轮派急诊3个月,剩余时间在晋升前补足。
㈢ 申报职称时,须提供医务部门出具的医疗工作量考核表(附急诊科排班表)。
㈣ 申报副高及正高职称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参加外派院区工作半年及以上者,可免除轮派急诊科工作;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参加外派院区工作1年及以上者,可免除急诊科轮转。
㈤ 任现职期间参加对口支援基层医院、高干保健、义诊等外派工作连续工作时间5天及以上者,在申报晋升或聘任高级职称时,可将其外派工作时间纳入急诊工作量。
㈥ 教医研系列之间转评或转系列申报评审,须完成相应急诊科轮派工作后方可申报。
㈦ 以上各类人员没有轮派到急诊科工作或轮派时间不足的,不得申报晋升或聘任相应职称。
㈧ 院区相关科室范围由院区管委会参照本规定确定。
四、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如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14篇 z医院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医院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物业监管办主任的领导下,做好对物业公司服务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物业公司的监督、检查与考核,督促物业服务公司认真履行合同,贯彻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确保服务质量。
三、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对分管区域的物业保洁、外勤、门卫等工作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改进。必要时向物业监管办主任汇报。
四、协调科室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收集病人、陪人、医院职工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建议,督导物业公司不断改进服务,必要时给予反馈。
五、廉洁奉公,尽职尽责,热情服务,不拖拉,不推诿,主动认真为临床提供有力保障。
六、每月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分,结合平时检查整改情况,做出总结评价,作为物业服务费发放的依据。定期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七、配合临床及医院的应急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勤政。
第15篇 省中医院教育处教学管理工作职责
省中医院教育处教学管理工作职责
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南京中医药大学等各类院校聘请我院教师课堂教学的安排和学生的临床实习、轮转的管理工作。
1.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等各类院校教学要求和医院的工作实际,拟订全院教学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监控的计划、措施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项计划、措施和方案的实施、落实情况。
2.责相关院校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临床学习阶段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3.责相关院校七年制医学类专业临床实习和本专业临床轮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4.责相关院校本、专科学生毕业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5.责相关院校和本院外事临床教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6.责外派理论课任课教师参加相关院校的课堂教学工作。
7.责全院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实习带教教师、理论课任课教师的培训、使用和考核,加强研究生导师的管理,配合人事部门做好教学职称聘任工作。
8.助相关院校开展毕业实习检查、毕业考试以及带教师资培训等项工作。
9.挥协调、沟通作用,密切医院与相关院校之间的联系,加强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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