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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永政[2022]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强化相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全市道路安全、有序、畅通,__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特制定交通安全工作督导考核方案。
一、成立督导考核领导组
为确保督导考核制度落实到位,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牵头,市政府督察科配合,负责对交通安全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和考评。副市长吴英杰任督导考评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朱胜利任副组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姜山、市监察局副局长曹向红、市政府督察科长朱春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张辉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秘书科。
二、重点督导考评单位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农机局、工商局、质监局、工信局、教体局、公路局、住建局、旅游局、环保局、卫生局、邮政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督导检查考评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机制建立:
1、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按照永政[2022]38号文件要求,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内工作计划;2、建立工作责任制,纳入单位工作考核内容;3、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二)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有计划,资金到位;2、完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特别是县乡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完善工作;3、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规范合理;4、重要路口交通信号灯设置及电子监控使用;5、城区交通渠划;6、城乡道路附属建设;7、道路养护等。
(三)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道路执法工作(关爱生命,平安交通竞赛活动;“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
1、县乡道路的管控;2、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治理;3、道路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专项整治;4、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5、城区交通秩序的整治;6、道路执法工作;7、非法营运车辆整治;8、校车及驾驶人交通违法专项治理;9、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紧急救援。
(四)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的安全源头管理:
1、驾驶人培训工作;2、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理;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发证;4、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5、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台帐;6、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7、运输企业安全监管;8、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等。
(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2、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情况;3、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普及率;4、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5、重点人群的专项教育。
(六)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1、交通事故预防措施;2、事故的隐患多发点段的排查和治理;3、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
四、督导检查考评工作要求
(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将督导考核工作纳入交通安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督促各有关单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二)通过督导检查,发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为全市交通安全规划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定期向市政府报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展情况;
(三)组织对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主要部门的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检查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兑现奖惩措施;
(四)督导考评工作坚持实地考察和分析调研相结合,通过检查、督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保障交通安全工作运行机制良好;
(五)采取明查暗访、检查指导和工作汇报等方式,对各单位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评;
(六)督导考核分别每半月进行一次,对重点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教体委、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农机局等单位工作每周检查一次,督察结果逐级汇报和反馈;
(七)每月编发督查通报一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对于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及时表扬,并推广先进经验;
(八)督查工作中发现工作敷衍塞责、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提出追究责任及建议;
(九)督导检查、考评工作情况作为工作论级评先的依据,并纳入单位领导政绩考核内容。
二o 一二年五月五日
第2篇 销售中心物业管理工作督导协调措施
销售中心物业管理工作督导和协调措施
1、在销售中心现场建立早检查早点名制度。每天上午8:50进行早检查,早检查时,上岗人员统一在销售中心门口适当位置列队集合,由现场综合管理员对上岗人员个人着装、仪容仪表进行检查讲评,对工作情况、注意事项、工作安排进行讲评和安排,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建立周例会制度。由现场综合管理员组织,对本周的情况进行讲评,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周例会时应请示销售负责人,征求其工作中的建议及意见或请销售负责人直接参加。
3、现场综合管理员要定期参加开发建设单位的有关会议,向开发公司领导汇报物业服务工作,并听取领导的意见,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到物业公司。
4、现场综合管理员每天应按照《清洁工作质量检验标准》和《秩序维护员物业服务质量检验标准》,对各岗位员工完成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并详细记录在《工作日志》上。
5、对建设单位和销售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及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应记录在《员工个人工作质量不合格事件登记本》上,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整改处理。
6、现场管理员每月25号前,应将服务工作完成情况、建设单位和销售中心领导的评价意见及建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服务工作中的改进建议等进行月总评,并将汇总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上级领导。
第3篇 业务督导及综合管理工作职责范本
1.协助具体实施个人业务的销#辅助策略、内部促销活动的推动以及组织代理人销售竞赛活动、会议等。
2.协助新人训练,衔接训练。
3.协助完成团队整体业绩分析,目标、活动量及结果追踪及分析。
4.部门总经理布置的其他工作。
5.协助各级业务人员招募流程的具体实施、入离司相关管理,协调。
6.协助对团队业务指标分析及对重点业务人员的业绩面谈及辅导。
第4篇 某高校实验室管理督导工作条例
高校实验室管理督导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进一步搞好我校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工作水平,促进实验室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实验室管理督导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实验室管理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督导的范围包括校内各单位的实验室、实验管理室、仪器室、训练室、实习室以及试剂材料库等。
第三条 成立学校实验室督导组,成员3~5人,从我校离退休或在职的、德高望重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实验教师或管理干部中聘任,聘期一年。
第四条 督导组要深入各实验室,对实验室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实验效果、设备器材管理、实验室环境与卫生。实验室安全和节约水电状况等。听取师生对实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实验室建设方案和重大实验设备投资项目的论证。
第五条 在不影响正常秩序的条件下,督导组可以到任何一个院(部、室)采取有效方式检查实验室工作。对任何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的人或事,有权批评、教育和制止。
第六条 督导组工作
1.督导组每学期至少要对每个实验室检查两次,具体时间由组长安排。每次检查按照《基础课教学实验室检查指标》(见附则)的要求逐项评分,每学年末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按各实验室得分多少排序,写出学年工作总结,由督导组组长向实验室工作委员会汇报。检查记录、汇总表和工作总结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存档。
2.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月一次。
3.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学生或教师座谈会。
第七条 检查结果的应用
1.督导组检查结果作为评选实验室候选单位的依据。凡进行实验室工作评比时,候选单位按日常检查得分多少确定,不再进行临时性检查评比。
2.每学期将检查结果通报全院,对管理好的予以表扬,对差者给予批评。
3.在经费分配、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工作中对管理先进的实验室予以适当倾斜。
第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