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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管理工作7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4

租赁管理工作

第1篇 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模版

1.对规划区内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进行现场勘测,并逐户登记、造册。

2.对出租房屋的协议进行审查、认定权属,确认其是否具备出租资格。

3.签订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颁发《房屋租赁许可证》,并进行存档。

4.对有效期满的租赁许可证换发新证。

5.发布规划区内房地产租赁供求信息及不同区域内房地产租赁价格信息。

6.根据房屋所有权人的委托,代管房屋、代为进行租赁管理。

7.检查出租房屋的使用情况,防止违法行为发生。

8.调解承租双方的合同纠纷。

9.宣传、贯彻、执行房屋租赁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常识。

第2篇 街道出租屋综合管理(房屋租赁管理)站工作职责内容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房屋租赁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站辖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

2.协助公安、计生、工商、消防、安监、城管执法等部门对出租屋进行综合管理。

3.协助出租屋综合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所做好私人《房屋租赁合同书》的登记和备案工作。

4.协助出租屋综合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所收取私人房屋租赁管理费和代征有关税款。

5.负责辖区范围内出租屋的档案管理和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工作。

6.负责本站出租屋管理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及时向管理所领导汇报有关队伍建设情况。

7.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3篇 房屋租赁平台配置部工作管理规范

房屋租赁平台配置部工作管理规范

1、目的

为加强部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增强员工责任感与主人翁精神,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性质特制订本办法。

2、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所指“安装”包括家具、家电及窗帘等配置物料的运送和安装。

3、工作职责

3.1具体工作流程

3.1.1租客退房后,空房钥匙经物业管理员交由配置部;

3.1.2配置部需与招商部在现场共同勘查后,商议该房是否需要清理旧家具、翻新及配置;

3.1.3勘查空房时有义务检查房内灯具、水龙头及其他原有固件的使用情况,及时向物业管理员报修;

3.1.4经与招商部商议后确定为原装房的空房,配置部将钥匙交由物业管理员安排保洁后,招商部接手招租带看。

3.1.5经与招商部商议后确定要清理旧家具的空房,为加快翻新工作的开展,应尽快安排车辆和人手到现场清理。为控制成本,旧家具的清理应遵循少次多量的原则。

3.1.6经与招商部商议后确定要翻新及配置的空房,原则上配置工作按照“清理旧家具→安装家电→安装家具→配置床垫→安装窗帘→装饰”的顺序进行。

3.1.7空房配置完成,配置部将钥匙交由物业管理员安排清洁后,招商部接手招租带看。此前该房不得出租,房门钥匙由配置部暂管。对暂时交由配置部使用的钥匙必须做好保管和使用登记工作。

3.2原则上规定工作时间内的安装工作必须配备一个以上配置部人员在场监督。

3.3如房间已有租客入住,进场安装前必须联系租客,获得租客同意后再进场安装。

3.4安装热水器及空调等家电时,在场配置专员必须根据每个房间实际情况指导家电安装位置,并在安装完成后到场验收和清走大件垃圾;家具安装完成后,配置专员必须到场验收并根据实际房型调整家具摆放位置。

3.5如无特殊情况,配置安装完成后必须锁好房门(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安装师傅锁门)以免配置丢失。

3.6配置安装完成后必须由配置部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验收。

4、工作权限

4.1配置部人员出外勤前必须在前台登记外出事由与返岗时间。

4.2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不分内外勤。

4.3工作时间内必须严肃工作作风,杜绝懒散和拖拉现象。

4.4工作事项由主管安排,联系供应商洽谈等事宜由主管决定。

4.5需要部门经理签字的单据由主管签名,如报销单、请假单、用车申请单等单据。

第4篇 物业租赁管理工作程序

1.0 目的

规范物业(房屋、商铺、街市等)的租赁工作,争取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的对外租赁管理工作。

3.0 职责

3.1 经营部负责物业对外租赁业务的组织实施。

3.2 经营部负责有关租赁费用的收取、催缴。

3.3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负责租金的审批和租赁合同的签署。

3.4 业务总部负责对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物业租赁管理的监控。

4.0 工作程序

4.1 经营部根据房屋、商铺租赁市场行情及公司闲置的租赁房屋、商铺情况适时刊登招租广告,对外招租和接受盘源。

4.2 合同洽谈。

4.2.1 业务员就房屋、商铺、档口的位置、面积、价格、租赁期限等与来访单位或个人进行报价、洽谈。

4.2.2 对留下联系方式的来访者及来访电话进行记录,并跟踪直至租赁或对方取消租赁意向。

4.2.3 对要求现场看房者,积极安排陪同看房。

4.2.4 未出租的房屋、商铺、档口的钥匙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标识。

4.3 合同的拟定及签订。

4.3.1 根据双方洽谈达成的条件,拟定《物业租赁合同》,并按合同评审程序进行合同评审。

4.3.2 评审后的合同交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签章。承租方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承租方为个人的需提交身份证,承租方为单位的需提交政府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并提供复印件存档。

4.3.3 承租方到公司财务部交纳租赁保证金。

4.3.4 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审准合同并签署租赁合约。

4.3.5 合同签订后送房屋、商铺租赁管理部门鉴证。

4.3.6 将鉴证好的合同正本分送公司办公室、财务、承租方,并由收方签收。

4.3.7 合同正本及相关资料交行政管理部存档。

4.3.8 通知出租房屋、商铺所在的房屋管理部门。

4.4 出租房屋、商铺的交付。

4.4.1 承租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后,即与承租方办理租赁的验交手续。

4.4.2 向承租方交付租赁物业的钥匙。

4.4.3 填写《已物业登记表》,并存档保留。

4.5 租金的催缴。

4.5.1 经营部每月月底前向承租方送发租金《交费通知单》,如无法在此期送达,应每日电话催询或登门拜访送交,直至收到为止。

4.5.2 管理人员每月按时收缴房屋、商铺租金。对以现金交纳的承租物业的租金,业务员应与财务部人员一同前往收取。

4.5.3 管理人员登门拜访时,应向客户出示工作证件,说明身份。与客户交谈应保持友好的态度,说话有分寸,谈吐要文明(::详见相关规定)。

4.4.4 对于逾期未交款的承租方,应每日以电话催询或登门拜访的方式催询,并做好记录,直至其交款或采取进一步的催款措施。

4.5.5 在采取如锁门、断水电等进一步措施前,应采取各种方式知会承租方,做到合情、合理、合法。还要取得物业租赁管理部门及房屋管理部门的支持与协同,并做好通知的签收记录。

4.5.6 将承租方交纳租金凭证(支票或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回单、发票等复印件)归档留存。

4.6 合同的变更。

4.6.1 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生的有关合同价格、租用面积、租用期限、交款日期等的变更,如属我方提出的,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立即通知承租方并做记录;如属承租方提出,应提供书面的文件,按合同的评审程序重新审批。

4.7 合同的终止。

4.7.1 凡合同终止皆应按合同中的具体条文进行。在承租方搬离时应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并尽可能的人员在场提供适应的帮助及监督其搬离,防止因搬离而造成公司利益的损失,并及时向所在物业租赁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资料。

4.8 房屋的接收。

&nb

sp;4.8.1 新用于租赁的物业的接收,应准备好平面图及水电等设施的图纸,于现场进行观察,并测试物业内的各种设施,做好验收记录。若发现大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通知交验方。

4.8.2 对于承租方退房的接收应按物业交付的项目进行验收。若物业经过二次装修,对物业的主要设施(::墙面、地板、窗户、水电设施、空调设施等)进行验收,正确填写验收记录,报公司领导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原样。

4.8.3 验收结束后取回钥匙,做好标识和交专人保管。

4.9承租方退租物业要将所有应交租金及有关费用结清后,方可将租房押金退还。

经营部人员负责协助原承租方办理退租赁保证金手续。

4.10 根据上月出租物业租金收缴情况,做好租金收缴情况月报表。

4.11 按承租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改及编制已租未租物业情况表。

4.12 回访

4.12.1 经营部人员在每月催缴租金的同时,应征询承租方对租赁工作的意向及租赁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尽力协助解决。

4.13 保安部、物业部对于空置的物业,每月应至少检查一次房屋的安全情况。

4.14 对房屋、商铺的租赁具体见《租赁服务工作规范》。

4.15 街市的租赁及管理具体按《市场管理工作规范》执行。

5.0 相关文件

5.1《租赁服务工作规范》(wi-7.5.1-01-01)

5.2《市场管理工作规范》(wi-7.5.1-01-02)

5.3《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控制程序》(qp-7.4-02)

6.0 表格及记录

6.1《已租物业登记表》(qr-7.5.1-01-01)

6.2《交费通知单》(qr-7.5.1-01-13)

第5篇 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对规划区内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进行现场勘测,并逐户登记、造册。

2.对出租房屋的协议进行审查、认定权属,确认其是否具备出租资格。

3.签订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颁发《房屋租赁许可证》,并进行存档。

4.对有效期满的租赁许可证换发新证。

5.发布规划区内房地产租赁供求信息及不同区域内房地产租赁价格信息。

6.根据房屋所有权人的委托,代管房屋、代为进行租赁管理。

7.检查出租房屋的使用情况,防止违法行为发生。

8.调解承租双方的合同纠纷。

9.宣传、贯彻、执行房屋租赁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常识。

第6篇 租赁房屋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租赁房屋、暂住人口的政策、规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负责制订方案、落实责任,指导单位、村居搞好租赁房屋、暂住人口的排

第7篇 房地产公司租赁管理工作程序

房地产公司租赁管理程序

1目的和范围:确保为客户提供满意的租赁服务。适用于公司未售物业、配套物业的租赁管理。

2职责:

2.1总经理批准合同执行。

2.2法律顾问负责制定租赁合同文本。

2.3经营销售部负责物业租赁行情市场调研,组织合同谈判、合同评审、合同签订。

2.4财务计统部参与合同评审中的定价评审。

2.5设计研发部、工程材料部负责设计、工程施工方面的评审。

2.6设计研发部负责提供待租赁物业的竣工图。

2.7审计核算部负责根据竣工图进行面积核算。

2.8总经理室委托物业公司对租赁物业进行物业管理。

3工作程序:

3.1设计研发部负责提供给审计核算部待租赁物业的竣工图。

3.2审计核算部根据设计研发部提供的竣工图进行面积核算,并向经营销售部提供面积核算表。

3.3法律顾问负责组织草拟《租赁合同》文本。

3.4经营销售部市场调研小组负责进行本市及项目周边租赁市场的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

3.5经营销售部与财务计统部共同参考调查报告及待租赁物业情况,拟定租赁价格。

3.6经营销售部经理组织租赁业务的客户谈判,售后客户服务追踪租赁合同的谈判,并根据需要沟通财务计统部、设计研发部、工程材料部及物业公司,取得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评审结果修改《租赁合同》。

3.7设计研发部及工程材料部根据需要负责评审租赁合同中有关设计、工程施工方面的问题。

3.8合同承办人根据谈判结果整理《租赁合同》,传递给总经理室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租赁合同》修订过程中对条款的法律符合性进行审核,并提供修改意见。

3.9总经理批准合同执行。

3.10经营销售部经理组织客户签订《租赁合同》,详见《合同管理制度》。

3.11经营销售部售后客户服务根据《租赁合同》及客户要求组织设计研发部及工程材料部对租赁物业进行整改。

3.12财务计统部根据签订的《租赁合同》收取客户租赁保证金及租金结算。

3.13经营销售部、财务计统部共同办理租赁物业的接楼手续。

3.14总经理室委托物业公司对租赁物业进行管理。

3.15物业公司根据《租赁合同》对租赁物业进行租赁期满回收验收,经营销售部参与验收,收回租赁物业。

3.16物业续租和《租赁合同》变更参照上述3.6-3.12条款执行。

4相关文件:

4.1《合同管理制度》

4.2租赁合同文本

5相关表单

5.1工作联系函(见《文件管理程序》附表)

5.2工作请示单(见《文件管理程序》附表)

编制:

日期:20__.4.22审核:

日期:20__.4.28批准:

日期:20__.4.30

租赁管理工作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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