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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井下作业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河油田井下作业公司作业前危害分析,控制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q/sy1238-2009)及辽河油田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作前安全分析(简称jsa)是指事先或定期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达到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风险的方法。
(一)暴露频率是指单位时间内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次数。
(二)严重性是可能引起的后果的严重程度。
(三)可能性是指后果事件发生的几率。
(四)风险是指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井下作业公司所属单位和承包商的现场作业活动。
第四条 凡是作业前需要编制hse作业计划书的项目,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项目包括下列作业活动:
(一)评估现有的作业:试油(气)作业、修井作业、压裂(酸化)作业等;
(二)新的作业;
(三)改变现有的作业;
(四)承包商作业;
(五)非常规性(临时)的作业;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安全监察科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对规定的执行提供咨询、培训,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其他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组织推行、实施本规定。
第六条 公司所属单位按要求执行公司jsa管理规定,组建jsa小组,指定组长,由jsa小组组长具体负责开展jsa工作。
第七条 基层单位安全人员协助jsa组长确定需要进行jsa的工作,对员工提供jsa培训、咨询并参与jsa活动,jsa小组负责记录相关活动,并移交安全人员存档。
第八条 作业人员参与jsa过程,识别、认知作业活动风险,掌握风险控制措施,并监视工作环境的变化。
第三章 工作任务初步审查
第九条 工作任务分为新工作任务、以前作过分析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低风险任务。现场作业人员均可提出需要进行jsa的工作任务。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
第十条 所属单位负责人对提出的需要进行jsa的工作任务进行初始审查,确定工作任务内容,判断该工作任务是否需要做jsa,明确执行jsa人员所需要的能力,制定jsa计划。
第十一条 若初步审查判断出的工作任务风险无法接受,则应停止该工作任务,或者重新设定工作任务内容。一般情况下,新工作任务(指以前没做过或分析过的工作任务)在开始前均应进行jsa。如果该工作任务是低风险活动,并由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可不做工作前安全分析,但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分析。
第十二条《作业指导书》和《作业计划书》已经作过风险分析、制定并实施了风险削减措施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可以不再进行jsa;但基层单位应审查以前jsa或操作规程是否有效,如果存在怀疑,应重新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三条 紧急状态下的工作任务,如抢修、抢险等,执行应急预案;在应急预案执行过程中,如果现场第一责任人认为预案设定条件已经改变,必须重新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四条 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 必须进行jsa:
(一) 无程序管理、控制的工作;
(二)新的工作(首次由操作人员或承包商人员实施的工作,新设备、工艺和工序的应用);
(三)有程序控制, 但工作环境变化或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程序未明确的危害, 如: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发生井喷、有毒气体泄漏、火灾、爆炸等;
(四)可能偏离程序的非常规作业;
(五)现场作业人员(属地主管)提出需要进行jsa的工作任务。
第2篇 新形势下井下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方法
1、井下作业安全管理现状
1.1人员素质
目前在人员素质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两类:一、青年员工所占比例较高,人员年轻带来的工作经验不足,安全意识不高,同时培训工作不到位,培训模式无法适应培训需求,对安全生产提出严峻考验。二、缺乏高素质的安全管理队伍 。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管理队伍尤为重要,井下生产安全队伍形成的健全的安全管理网络是保证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的重要前提。企业需要转变观念,更新思维,运用先进理论和成果进行安全管理创新。对此,缺乏管理创新能力的管理人员是难以适应的。不能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管理队伍,就会从根本上制约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执行的有效性、纠偏性,从而制约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1.2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力不够
经过多年发展,井下作业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理论性已经较为完善、全面。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常发现与实际情况脱节,各种管理理念和措施成为摆设。据有关调查,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根源在于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管理措施不力,同时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过程脱节,致使体系运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较差。
2、如何有效开展井下作业安全管理
2.1、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基础设施
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良好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也就没有了生产的保障。不断修订完善各项管理管理等制度,可以有效制约职工的工作行为,达到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其次严格落实职工考核,对各基层班组和职工实行考核,对违反规章规程、禁令、作业规范等行为严惩不贷,绝不姑息。第三加强绩效考核,通过工作量、工程质量、hse三个方面加强对班组各项工作考核,激励广大员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安全生产。
2.2、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2.1、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在生产实践活动中,人既是促进生产发展的决定因素,又是生产中安全与事故的决定因素。人一方面是事故要素,另一方面又是安全因素。人的安全行为能保证安全生产,人的异常行为会导致与构成生产事故。所以,要想有效预防、控制事故的发生,必须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1)安全培训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计划、分层次、有步骤地进行培训。
(2)搭建成长成才平台,选拔优秀人才。每季度组织各类员工进行大比武,并根据比武结果选拔人才充实到关键岗位,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性循环,有效提升员工的素质水平和技术水平,保障安全生产。
(3)构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平台方案;目的是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有纲领性的指导,尽快实现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成效。
(4)编制企业安全文化手册方案;目的是使员工能够方便、迅速的获取安全相关知识、法规和制度等安全信息。
2.2.2、建设标准化作业现场
作业现场条件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保证措施,它直接影响着生产能否进行,安全能否保障,并且对人的生理、心理都有较大影响。改善作业条件,能够降低作业现场风险,降低职业病和其它疾病的发生率,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
(1)物料定置:按照生产作业场所物料摆放要求进行作业现场布置,减少因现场作业设备、工具等摆放不当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2)安全标志:摆放清晰的现场安全提示标志,规范员工行为,并在紧急条件下为员工的各种行为指明方向。
(3)环境卫生:避免因环境污染或不良导致的各种疾病,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对于某些突发疾病能够采取及时、有效的现场救助,保证员工身体及心理的健康。
2.2.3加强班组安全管理
(1)明确班组管理的内容: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与执行;特种设备、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控制;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与演练;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班组安全标准化;变更管理;运行与检修管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安全记录与档案管理
(2)加强班组班组长管理: 班组长首先要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在进行生产和
其他工作时,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当生产和其他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以安全为主,生产和其他工作要服从于安全。其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通过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和综合管理能力的提高来有效保障安全生产。、
2.3实施安全目标管理方案
井下作业人员既是井下作业的操作者、执行者,也是利益获得者。因此必须辩证的看待作业人员在井下作业中的作用。在制定相关政策、方针、制度要求井下作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制度的同时,也有必要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对井下作业安全无事故的个人、集体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这必然充分启发、激励、调动全体员工在井下作业中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创造力,有效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2.4、用“放大镜”看小问题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除了积极进行整改外还应及时通过文件、图片等形式在各基层队、班组中进行扩散,将问题放大,促进各基层队、班组人员进行举一反三并开展专项自查自改工作。
2.5、强化领导安全意识
安全工作必须得到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才能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做好领导的安全带头工作尤其显得重要。在安全生产中领导应做好“六个安全带头”。(1)带头宣贯安全理念;(2)带头遵守安全规章制度;(3)带头开展行为安全检查;(4)带头讲授安全课;(5)带头开展安全风险识别;(6)带头开展安全经验分享活动。
三、结论
本文通过对井下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现状的分析,提出只有合理的、科学的安全管理才能够给井下作业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井下作业安全问题刻不容缓,通过实施以上井下作业的措施,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真正做到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3篇 井下作业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辽河油田井下作业公司作业前危害分析,控制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q/sy1238-2009)及辽河油田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作前安全分析(简称jsa)是指事先或定期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达到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风险的方法。
(一)暴露频率是指单位时间内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次数。
(二)严重性是可能引起的后果的严重程度。
(三)可能性是指后果事件发生的几率。
(四)风险是指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井下作业公司所属单位和承包商的现场作业活动。
第四条凡是作业前需要编制hse作业计划书的项目,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项目包括下列作业活动:
(一)评估现有的作业:试油(气)作业、修井作业、压裂(酸化)作业等;
(二)新的作业;
(三)改变现有的作业;
(四)承包商作业;
(五)非常规性(临时)的作业;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监察科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对规定的执行提供咨询、培训,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其他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组织推行、实施本规定。
第六条公司所属单位按要求执行公司jsa管理规定,组建jsa小组,指定组长,由jsa小组组长具体负责开展jsa工作。
第七条基层单位安全人员协助jsa组长确定需要进行jsa的工作,对员工提供jsa培训、咨询并参与jsa活动,jsa小组负责记录相关活动,并移交安全人员存档。
第八条作业人员参与jsa过程,识别、认知作业活动风险,掌握风险控制措施,并监视工作环境的变化。
第三章 工作任务初步审查
第九条 工作任务分为新工作任务、以前作过分析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低风险任务。现场作业人员均可提出需要进行jsa的工作任务。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
第十条 所属单位负责人对提出的需要进行jsa的工作任务进行初始审查,确定工作任务内容,判断该工作任务是否需要做jsa,明确执行jsa人员所需要的能力,制定jsa计划。
第十一条 若初步审查判断出的工作任务风险无法接受,则应停止该工作任务,或者重新设定工作任务内容。一般情况下,新工作任务(指以前没做过或分析过的工作任务)在开始前均应进行jsa。如果该工作任务是低风险活动,并由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可不做工作前安全分析,但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分析。
第十二条《作业指导书》和《作业计划书》已经作过风险分析、制定并实施了风险削减措施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可以不再进行jsa;但基层单位应审查以前jsa或操作规程是否有效,如果存在怀疑,应重新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三条 紧急状态下的工作任务,如抢修、抢险等,执行应急预案;在应急预案执行过程中,如果现场第一责任人认为预案设定条件已经改变,必须重新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四条 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 必须进行jsa:
(一) 无程序管理、控制的工作;
(二)新的工作(首次由操作人员或承包商人员实施的工作,新设备、工艺和工序的应用);
(三)有程序控制, 但工作环境变化或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程序未明确的危害, 如: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发生井喷、有毒气体泄漏、火灾、爆炸等;
(四)可能偏离程序的非常规作业;
(五)现场作业人员(属地主管)提出需要进行jsa的工作任务。
第四章 工作前安全分析步骤
第十五条基层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jsa小组组长;组长选择熟悉jsa方法的人员组成jsa小组,组员至少包括管理、技术、安全和操作人员。小组成员应了解工作任务,并熟悉所在区域环境、设备和相关的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 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审查工作计划安排,分解工作任务,搜集相关信息,实地考察工作现场,核查以下内容:
(一)以前此项工作任务中出现的健康、安全、环境问题和事故;
(二)工作中是否使用新设备;
(三)工作环境、空间、照明、通风、出入口等;
(四)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
(五)作业人员是否有足够的知识、技能;
(六)是否需要作业许可及作业许可的类型;
(七)是否有严重影响本工作安全的交叉作业;
(八)其他。
第十七条 jsa小组识别该工作任务关键环节的危害及影响,进行初步风险评估然后并填写jsa表(见附录b)。识别危害时应充分考虑在正常、异常、紧急三个状态下的人员、设备、材料、环境、方法五个方面危害,同时还应识别危害的影响和可能影响的人群,并应考虑工作场所内所有人员。
第十八条对存在危害因素的关键活动或重要步骤进行风险评价。根据判别标准确定初始风险等级和风险是否可接受。风险评价采用风险矩阵法、经验法。风险矩阵法见附录c;经验法见附录d。
第十九条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应针对识别出的每个风险制定控制措施,以及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优先顺序。风险控制措施优先顺序示意图参见附录e。如果作业任务风险无法接受,则应停止该工作任务,或者重新设定作业任务内容。
第二十条 制定出所有风险的控制措施后,还应确定以下问题:
(一) 是否全面有效的制定了所有的控制措施;
(二) 对实施该项工作的人员还需要提出什么要求;
(三) 风险是否能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十一条在控制措施实施后,如果每个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并得到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成员的一致同意,方可进行作业前准备。
第五章 作业许可和风险沟通
第二十二条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的作业活动,作业前应获得相应的作业许可,才可开展工作。作业许可应同原始风险高低相当,并获得相应属地主管的许可。具体执行《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作业前应召开工作前安全分析会,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
(一)让参与此项工作的每个人理解完成该工作任务所涉及的活动细节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每个人的职责;
(二)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进一步识别可能遗漏的危害因素;
(三)如果作业人员意见不一致,异议解决后,达成一致,方可作业;
(四)如果在实际工作中条件或者人员发生变化,或原先假设的条件不成立,则应对作业风险进行重新分析。
第六章 现场监控
第二十四条在实际工作中应严格落实控制措施,根据作业许可的要求,指派相应的负责人(一般是属地主管)监视整个工作过程,特别要注意工作人员的变化和工作场所出现的新情况以及未识别出的危害因素。
第二十五条任何人都有权利和责任要求停止他们认为不安全的或者风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工作。
第二十六条不需要作业许可要求的作业,应由jsa小组组长或其指定人员对作业过程进行检查确认。
第七章 总结与反馈
第二十七条 作业任务完成后,作业人员应进行总结,若发现工作前安全分析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及时向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反馈。如果作业过程中出现新的隐患或发生未遂事件和事故,小组应审查工作前安全分析,重新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二十八条 根据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提出完善该作业程序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 由作业负责人填写工作前安全分析跟踪评价表,判断作业人员对作业任务的胜任程度。工作前安全分析跟踪评价表参见附录f。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监察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