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措施模版
一、安全施工管理细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争创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特制订本制度。
1、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项目安全文明生产的领导组织工作,具体由项目部安全员、各栋号生产负责人、各工种负责实施,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文明生产宣传教育、检查评比活动,切实做到抓生产的必须抓安全文明施工。
2、 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网络和组织机构及安全学习、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罚、安全防火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懂安全,时时刻刻抓安全。
3、教育每个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做到安全文明人人管,工前交底、工中检查、工后总结,把一切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4、各栋号长、各班组长对职工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一切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后果除追究其本人责任外,并负担其一切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罚款。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责任事故,要追究管理人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⑴、重伤安全大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 1‰之内
⑵、无机械设备事故;
⑶、安全隐患整改率迖100%;
⑷、无刑事、治安事件;
⑸、无食物中毒事件;
⑹、无环境污染、迖到绿色施工要求、无扰民事件。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⑴、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⑵、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以上(含2米)〕悬壁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⑶、 生产班组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有权拒绝接任务,并提出意见。
⑷、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应的资格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⑸、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电工作业、压力容器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驾驶作业。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进行特种作业操作,严禁无证作业。
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
⑺、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工作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⑻、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⑼、各工长、班组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有班组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人员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⑽、工长、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机电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解决,严禁冒险作业、野蛮施工、违章作业,在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严禁拆除防护设施,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消,日产日清,工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⑾、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外用电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下。
⑿、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消防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安全部门许可,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用。
⒀、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⒁、六级及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作业。
⒂、当施工中出现不安全隐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⒃、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严禁上架作业。
⒄、施工现场用火,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吸烟应到吸烟室。
⒅、项目部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项目部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领导,及时抢救伤员并保护现场。
二、安全防护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新工人进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赤脚或穿拖鞋、带钉易滑鞋进行施工作业。
4、严禁酒后上班,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手持或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带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5、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安全可靠,作业前和作业中要注意检查,不得带病运转,发现故障要及时报告,不准私自乱修,待专职人员修复后方可使用。
6、施工现场的各种机电设备,非本机械操作人员严禁触摸。
7、维护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标志,安全防护设施;严禁挪用消防器材,禁止随意拆动和挪动,施工用水不得使用消防水,占用消防通道。
8、氧气瓶、乙炔瓶操作安全足够距离,用火证由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动火作业时必须清除周边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设专人监护,指定用火时间、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
9、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监督和检查。
10、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违章或存在的事故隐患的单位或个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现场料具堆放管理措施
3.1管理内容
3.1.1施工前准备
1)平面规划布置要合理规范,尽量减少二次倒运和搬迁。
2)道路及场地也要平整夯实,有回旋余地和可靠排水措施。
3)临时料库、料棚应防雨、防砸、防潮、防火。
3.1.2施工中管理
1)建立健全料具管理责任制,划分责任区,有责任人,有明显标牌。
2)正确组织材料进场,搞好平衡调剂。
3)认真执行材料验收、保管、发放、回收等手续制度。
3.1.3料具清退和转场
1)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部位,组织材料清退和转场。
2)工程周转材料料具要随时整修,以便及时转退。
3)对施工垃圾应集中分拣,进行回收或进行适当处理。
3.2存放措施
3.2.1、大堆材料
①机砖(白砂砖)码成丁、成行,高度不超过1.50米。
②加气块、空心砖、等砌块应成垛、成行,高度不超过1.80米。
③耐火砖不得淋雨受潮。
④水泥方砖和平面瓦不得平放。
⑤砂、石、灰、陶粒等要砌池堆放,并及时覆盖防尘。
3.2.2、水泥
①存放在水泥库内,具备有效得防雨、防水、防潮等措施。
②库门上锁,专人管理。
③水泥分品种规格码放整齐,离墙距离不小于20cm。
④垛底架空垫高,垛高不超过10袋。
⑤抄底使用,先进先出。
3.2.3、构配件
①门窗及木制构件应放入库房内,不得塞插挤压,防止受潮变形。
②五金配件入库分类码放整齐,有标签。
③混凝土构件放在有排水措施的平整场地中,分类别码放整齐。
3.2.4、钢材
①须按规范、型号、长度、品种分别挂牌堆放。
②钢管和钢筋应搭设货架存放,做到一头齐,一条线,按规格挂牌。
③成品、半成品及废料应分类码放整齐。
3.2.5、木材类:
①应干燥夯实场地上堆放,垛基不低于40公分,垛高不超过3米。
②堆放点要远离危险品仓库及产生明火作业的地方。
③拆除的木模板、支撑料应随时整理分开码放。
3.2.6、油漆涂料及化工原料
①按品种规格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仓库内。
②严格远离火源和电源。
③保持包装的完整和密封,防止倾斜和碰撞。
④油漆应每月倒置一次,防止沉淀。
⑤有严格防水、防火、防毒措施。
⑥剧毒品和危险品须专库存放。
四、现场周转材料现场管理措施
1、各种周转材料要分类按规范堆码整齐,组合模板应扣放。钢管脚手底垫一头齐,钢支柱分层颠倒码放成方,高度不超过1.8m,各种扣件、配件应集中堆放并设有围挡,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别用钢筋笼竖立存放。
2、材料使用合理、严禁长料短用,优料劣用,不得随意截断钢管脚手、钢支柱等。不得在钢模板上开空打洞或焊接,严禁用钢模板搭桥垫路及挪做他用,拆卸模板及脚手架时不得从高处扔摔。
3、加强对周转材料的维护和保养,做到随拆、随整、随保养,钢模、支撑料具、扣件、u型卡等要及时进行清理修整刷油等。
4、各种租赁周转材料现场不得积压,做到用多少租多少,不需用要及时整修退回租赁站。
5、验收标准:
(1)、钢模板:要求平面平整、无大的翘角、各种边筋齐全完好、正、背面的水泥硬块要清理干净。禁止在摸板上打孔开洞。
(2) 钢管脚手:无弯曲、无切割或焊接,管面清洁无杂物。
(3) 钢支柱:要上下管垂直、配件齐全、表面无杂物。
(4) 其他料具:无损坏变形、配件齐全、使用功能正常。
6、各外协施工队要加强管理和保养、违者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五、施工现场文明管理措施
为了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使施工现场管理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公司现将施工现场行政后勤管理制度制定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责任制,场容、环境卫生工作严格执行分片包干和岗位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整齐、文明。
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图的规定。场地硬化,保持道路通畅,统一设置排水沟、管。
3、施工现场的围墙、临建、大门、标牌等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4、施工区域和生活区要分开,划分责任区域,设置标志,责任到人。
5、建筑物内外的零散材料和施工垃圾、渣土及时分捡、清理、清运。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
6、各种物料按平面布置,分规格码放整齐,合理、通畅,并设置区域责任标识。
7、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管理制度齐全,物品码放整齐,有序,要保持清洁、有序。生活区周围应保持卫生、无污水、污物。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8、宿舍用电设施规范,严禁私拉乱接。现场严禁生炉取暖。
9、食堂设有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食人员身体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
10、食堂内外要整洁,炊事用具必须干净,无腐烂变质食品。炊事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保持个人卫生。食堂、操作间、仓库要做到生熟食分开操作和保管,有灭鼠、防蝇措施,做到无蝇、无鼠、无蛛网。严禁使用亚硝酸盐,生、熟食食品分开,防止食物中毒。
11、施工现场应供应开水,饮水器具清洁卫生。
12、施工现场内设置厕所,应有专人保洁,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及时打药,防止蚊蝇孳生。
13、施工现场随楼层设置流动厕所,专人管理,现场内外不准随地大小便。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嘉都项目部
2023年3月 27日
第2篇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达标,使工程建设上一个新台阶,发包人有权对施工中常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奖惩。
序号
出现的问题
处罚
一、工程质量条列
1
无质保体系或质保体系运转不正常
罚款200元
2
五大员证不齐全或无上岗证、或不实行管理责任
罚款100-200元
3
无岗位责任制、无质量承诺
罚款100-200元
4
无施工方案、无技术交底、无隐蔽记录(或隐蔽记录无签字)
罚款200元
5
不自检、不按程序报验、不按规范要求进行工序验收与交接
罚款500元
6
不按图或变更联系单施工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7
先施工,后补变更联系单,不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或变更手续不齐
罚款200元
8
发现图纸错误,不提请设计解答,按错误图纸施工
罚款100-300元
9
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质量低劣
罚款2000元
10
砂、石粒径或含泥量超标,使用时未彻底冲洗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1
水泥、钢材、焊接接头、防水材料未经报验送检(特别是水泥安定性检查),而直接用于施工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2
钢筋上有浮浆、油污、老锈等未作清理而直接使用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3
焊条焊制与母材不相匹配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4
加气块、灰砂砖、预制板、铝合金窗(门)、水电材料、烟道等未经报验、检查,目测不符合要求,直接用于工程上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5
隐蔽工程未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和签证,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违反罚款500元以上
16
钢筋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7
钢筋焊接不符合要求
一处罚款1000元
18
钢筋搭接位置错误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9
钢筋保护层未按规范设置
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0
钢筋锚固、搭接长度、制作尺寸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一处罚款500元
21
施工缝留置位置及施工程序错误
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22
砼、砂浆配合比不符合要求或不按规定制作试块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3
砼、砂浆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罚款500-1000元
24
砼振捣不密实、构件表面不平整(尤其是坡屋面现浇时)
罚款100-300元
25
砼漏筋、孔洞、缩颈、烂根或严重跑模
一处罚款500元
26
对砼缺陷擅自修补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7
模板安装后不自检、不报验
罚款100-200元
28
使用不合格模板、拼缝较大、模板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
罚款100-200元
29
模板支撑不牢、底层撑杆无垫块或不平整、下挠、扭曲等
罚款200-500元
30
砼脱模、无拆模手续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1
干砖上墙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2
砌块砂浆饱满度不够,砌筑方法错误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3
加气块上部斜砌不符合要求
罚款100-200元
34
构件轴线、标高、楼层层高误差超过规范要求、或控制严重失误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5
楼层面、厨厕面与室内楼面标高差控制失误
罚款1000元
36
同一高程处、预制板面与现浇板面不在同一标高上
罚款100-200元
37
安装预制板时不座浆
罚款100-200元
38
预制板缝浇灌不符合要求,缝宽不足、不密实,未按要求施工
罚款100-200元
39
承重柱、构造柱主筋位移,梁柱节点加密箍间距较大,超规范超设计要求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40
构造柱上端未与结构相连,同一柱上用不同型号的两种钢筋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1
分布筋不弯钩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2
柱端、梁底、板底夹渣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43
任意打凿砼结构构件,任意修补砼缺陷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4
屋面、厨厕、外墙渗水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45
屋面、厨厕不做灌水试验
单项罚款500元
46
墙面(尤其是外墙)粉刷不平整,线条不平直(圆滑),挑板不方正、厚度不均匀等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47
外墙腻子刷劣质白水泥
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48
外墙腻子灰完毕后不报验
罚款300元
49
地坪养护时间不够、空鼓、开裂、起砂
一处罚款100-200元
50
内墙阴阳角、墙与地坪交角不顺直
一处罚款100元
51
无断水线条,断水线处理较差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2
阳台栏杆、女儿墙压顶外坡的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53
阳台、露台坡向不合理,有积水现象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54
金属栏杆用劣质扁钢、方钢
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55
铝合金窗等制作安装不合理,成品保护不够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6
门窗洞口留置缝隙过大,洞口粉刷未成型就开始安装门窗(如铝合金门窗、分户门、单元门等)
罚款100-200元
57
地漏高出地面,排水管起倒坡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8
给水管、落水管固定不牢,或高墙距离不合适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9
落水管下口距地面高度留置不当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0
室内埋在楼地面里的给水管,未用红油漆标明管子走向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1
水平长度大于300的电表、水箱洞口未作钢筋砼过梁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2
接线盒、开关盒安装歪斜、高度、位置不一致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3
资料与工程不同步、缺省严重
罚款100-200元
64
工程质量较差,竣工验收时,返工及整改现象严重
罚款500-2000元
二、工程进度条例
65
没有编制详细的工作计划(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或计划与实际不符
发生一次罚款300元
66
例会布置的工作不完成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三、安全生产条例
67
无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员无证上岗
罚款100-200元
68
无安全责任制或制度不健全
罚款100-200元
69
对工作人员不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或管理、工人安全意识差
罚款100元
70
无安全牌,或安全牌数量、种类不足,或挂设不符合要求
罚款100元
7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发现一人罚款200元
72
安全棚、安全网、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
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
73
“三宝四口五临边”无防护措施
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
74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75
吊篮吊人或超载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6
吊篮无限位器、保险卡、停靠装置、安全门、短绳装置等
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
77
吊篮未与结构相连、或连接不规范
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
78
吊篮操作人员无上岗证、或擅自脱岗、或违规操作
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
79
吊篮单绳起吊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0
打架斗殴不听劝阻
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81
施工用电未实行“三相五线制”
罚款200-500元
82
机械传动装置未加防护罩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3
电路未作三级配电二级保
罚款100-500元
84
闸刀内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85
配电箱不合要求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6
电线架设不合要求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7
漏电保护器、闸刀、临时电杆等部件不符合要求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8
脚手架立杆间距过大、节点设置不规范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9
无剪刀撑或数量偏少、斜杆搭接不规范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90
无落地杆或抛杆、或其数量不足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91
脚手架未超过施工作业面或超出高度不够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2
架子工人数不足或其素质较差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3
跳板数量不足、或有翅头板、或其质量较差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4
无安全资料或其不合要求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5
存在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及时
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96
发生安全事故
罚款1000-3000元
97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不符合要求
罚款200-500元
四、文明施工条例
98
不重视文明施工,或领导不力,或工作无起色
罚款200-500元
99
室内随处大便
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00
卫生值日期内公共厕所未清扫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01
材料占道、材料堆放无序或不能做到工完场清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102
施工现场未按施工图布置或布置不规范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03
场地道路入口无硬化,场地、道路积水或不能保持卫生
罚款100-200元
104
无专用洗石子场地
罚款100-200元
105
排水沟、沉淀池不规范或不经常清洗
罚款100元
106
围墙污迹斑斑或搭设不符要求,标语不美观、字迹不清楚
罚款100-200元
107
厕所、食堂、办公室、宿舍等不卫生或设施不配套
罚款100-200元
108
无卫生值日或值日人员失职
罚款100-200元
五、综合管理条例
109
现场主要负责人擅自离岗
查出一次罚款500-1000元
110
综合管理措施或管理措施不到位
罚款500-2000元
111
不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管理
罚款500-5000元以上
112
甲方项目部提出的问题多次未解决
罚款500-1000元以上
113
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较低
罚款100-200元以上
114
工作中有明显失误,造成较坏结果和影响
罚款500-1000元以上
115
例会迟到
一次罚款100元
116
未参加例会
一次罚款200元
117
乱搭接电线
罚款100元以上
118
不与分包单位密切配合
罚款100元以上
119
提出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全面
罚款500元以上
120
停工整改
罚款2000元以上
一、实施方法说明:
1、罚款由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执行,甲方监督其合理性。大量罚款由甲方、监理工程师共同商议执行,并通报甲方工程部负责人、监理总监审定;
2、每次处罚凭处罚通知单(施工单位签字认可)由甲方代表交公司财务部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若问题确实存在,而施工单位拒签,由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代表共同签字并注明“施工单位拒签”,该项问题予以双倍处罚;
3、罚金全部用于质量奖励,如有少量结余用于工程验收招待费;
4、所有奖罚每月公布一次;
5、奖罚原则:以鼓励先进为主,重点鞭策落后;
6、处罚采取先警告,再次例会批评,若第三次仍出现类似问题方才罚款。重大问题一经发现立即处罚。
二、奖惩目的:
奖惩细则只是一种管理手段,其目的是为了使整个工程及各施工单位搞好文明施工、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图纸、规范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3篇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保证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和防火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国家、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 文明施工及防火要总体实现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无污染扰民,无施工料具浪费,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除隐患,确保无重大火灾事故。
第四条 建设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公示。建设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工程部经理
项目经理
安全工程师
土建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其他专业工程师
第五条 监理单位成立以总监为首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对建设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检查,并进行日巡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体系以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指导和指令。
第六条 施工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并将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报送建设方和监理方,接受甲方、监理方的监督、检查、审核,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安全施工操作流程及下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工程部将主要以该管理制度为依据组织定期的月度检查和周检查,并进行评分,该分数将作为年终评比和奖惩的依据,检查表见附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有安全培训记录。
(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要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事地下作业、空中作业、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国家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安全检查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检查;
(六)办理工伤保险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七)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救援组织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如实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交书面报告。施工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并认真调查事故原因。
(九)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双方签订安全协议。
(十一)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二)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暑降温药品等)和安全防护服装(如防护手套、防护口罩,呼吸防护器等),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上报工程部,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
(十四)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项目部和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十五)“三宝”防护用品
1、进入施工现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安全网,在架子外侧、楼层临边、井架等处用安全网封闭或拦护;
3、施工现场搭架、支模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
(十六)洞口、临边等危险地方围护,
1、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宜用栏杆围护,并用安全网封闭;
2、预留洞口、坑井等,面积较大的用栏杆围护,安全网封闭;
3、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各类防护棚要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
4、在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水平杆,并用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等设施应与建筑物有固定拉结,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十七)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班,施工单位应经常对职工进行严禁酒后上班教育,发现之后应责令立即停工。
(十八)必须设立门卫,严格履行门卫职责,严禁非工地人员随意进入,仔细检查进出场的材料、进出车辆。
(十九)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处,严禁在其他场所吸烟。
(二十)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二十一)架体、设备安装、临时用电的要求
(1)施工机具、塔吊、施工电梯、起重吊装等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安装备案,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及其它各种施工机具进场前,要进行检验和检验记录。
(2)塔吊等大型设备验收必须具备相关的文字资料以备验收时检查,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说明书等。
(二十二)工完场清的要求
(1)施工现场的进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模板和钢管等应分类堆放,拆除之后应及时清理泥浆、混凝土渣、废料;木工场地的碎沫、刨花应工完场清。
(2)砌体、抹灰、装饰装潢、混凝土施工等都要做到将自己工序产生的垃圾清理掉,为后续的工序留出工作面。
(二十三)塔吊的安装和运行要符合以下规定:
(1)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2)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不准吊;
(3)严禁无证操作,无指挥或信号不好不准吊;
(4)多机作业没有安全措施不准吊;
(5)六级以上大风不准吊;
(二十四)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一定要符合规程,严格按照专项方案中的要求搭设,
(1)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体检合格,必须持证上岗,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2)拆除外架的时候,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划定警戒范围,并做好防治架子倾覆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十五)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1)、打桩工程、基坑支护、集中开挖;
(2)、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
(4)、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塔吊、卸料平台;
第二条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监理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生产监理,安全生产监理应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协助工程技术部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细则,制定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三)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责成施工单位修改完善。
(四)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在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上报告;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立即上报。
文明施工及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标准化制度
各单位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牌(上岗证),并按照公司规定统一着装,进场人员必须要登记;要做到四证齐全: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食堂应有临时安全卫生许可证。
(二)施工封闭式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用连续围墙围挡,进出场需走门卫处,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
(三)标牌设置管理制度
1、在现场的醒目位置悬挂“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区域(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悬挂不同的安全警示和标识,各种机械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四)场容场貌标准化制度
1、临时设施、材料堆放、水暖管线等应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
2、要搞好工地的卫生情况,实行分区卫生责任制,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3、施工现场根据情况设置职工宿舍,要求集中统一布置,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亭,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和厕所;
4、在办公生活的区域要做厂区硬化和相适应的绿化,出正负零之后也要有现场硬化和路面硬化。
(五) 施工现场必须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六)必须建立环境保护制度,要有粉尘控制措施、噪音控制措施、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控制措施;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防火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防火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防火职责。
(二)特殊重点位置管理制度在现场材料仓库、木工棚、机修房、电焊间、油漆间、职工宿舍、食堂间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操作规程和消防知识以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消防培训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消防意识的培训,培训要有培训记录。
(四)建立消防检查记录制度消防领导小组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或抽查,并做记录评分,该评比将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五)动火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要做到“四要”(动火前要有安全负责人、要经常监视、要及时扑救、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一清理”。
(六)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审批制度各参建单位需要用火用电或者易燃易爆、材料存储等危险用品时,需经指挥部备案、报业主审查、批准后才可进行。
(七)现场消防器材配置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在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八)火灾应急扑救制度
各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火灾应急机制,和一直义务消防队伍,要经常性的进行消防演练,保证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将火扑灭。
奖惩规定
第一条 对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中有下列情节的根据具体情况处以一定罚款。
(1)、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500-1000元/次,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没有安全生产培训及记录的;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没有安全应急制度的;没有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没有配备安全员的;监理单位对以上情况视而不见的。
(2)、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300-800元/次,监理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施工单位整改之后继续出现相同安全问题的;
第二条 在管理处组织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若发现存在有安全隐患的;没有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以及本管理制度执行的;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第一次将口头警告,若不及时停止或整改,则按照下述规定对单位或个人酌情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
(1)、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20-50元/次。一是在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好安全帽者;二是穿高跟鞋、拖鞋、打光脚作业者;三是穿不适合本工种作业的衣服、裙子及长发不束者;四是乱抛乱掷者。
(2)、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100元/次。一是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现场者;二是私自乱接乱拉电线者;三是乱拆乱取脚手架及支撑者;四是在木工棚或仓库、油库吸烟者;五是电工接线不加绝缘布,使用不符合安全制度的设备、电器、开关、线路,机具不接地,不加漏电保护器,无安全防护装置。
(3)、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100-200元/次。
1)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者;
2)是随地大小便及严重影响清洁卫生者;
3)是个班组施工后不遵守工完场清者;
4)是高空、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等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者;
5)是任意从脚手架外杆爬上爬下及乱坐脚手架上。
(4)、有意损坏安全设施、灭火器材、安全标语等安全设施者按照物品原价加倍进行赔偿,并处罚金100元/次。现场施工做好的成品,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5)、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6)、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处以50-100元罚款。
(7)、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没有栏杆围护,没有安全网封闭;预留洞口、坑井等,没有用栏杆围护;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没有搭设防护棚。
(8)、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10元罚款。
(9)、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模板支设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外架搭设及边坡支护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塔吊的安装及操作不按照要求。
第三条 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荣誉称号、物质奖励(1)、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
(2)、发生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第4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一、 总则
为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杜绝违章行为,把公司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二、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与安全违章行为的考核。
三、 引用文件
重庆渝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 职责和权限
4.1 公司安委会负责监督本细则执行。
4.2 由公司各项目部负责实施,工程质安部监督执行,严格按照本细则对各项目施工单位、劳务施工班组进行考核。
五、 处罚规定
5.1 通则
5.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监查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将按本细则进行处罚。
5.1.2 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野蛮施工、冒险作业,重复性习惯性违章作业现象,第二次发现加倍处罚,第三次发现后在第二次处罚的基础上再加倍处罚,依此类推。
5.2 考核执行程序
5.2.1 工程质安部、各项目部的安全督查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较轻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应现场纠正,对不听劝阻者,应按本规定进行罚款,并加以制止。
5.2.2 安全督查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任何严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本规定处罚,并立即制止。
5.2.3 安全督查人员进行违章处罚时,应详实记录违章事实,附违章照片,并开具违章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送公司财务部,一份送被罚款单位,一份项目质安部或公司工程质安部留存。公司财务部收到罚款通知单后,应及时收纳或扣除罚款金额。
5.2.4 对罚款金额在1000元及以上的,由公司财务部直接从被罚款单位预留安全文明保证金中扣除;对罚款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被罚款单位在收到罚款通知单后,应在7日内将现金交缴到公司财务部,超过7日,公司财务部将按照罚款金额的双倍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5.2.5 公司财务部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处罚金应单独开户列帐管理。
5.2.6 禁止安全督查人员直接收取处罚现金现象。
六、安全文明施工与违章行为考核细则
见附件1:安全文明施工与违章行为考核细则表
七、 附则
1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为准。
2 本细则由工程质安部部负责解释。
3 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 精装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目的
用于指导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全力遏制和防止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恶性事故,防范于未然。净化现场环境,创建安全、文明、环保工地。
适用范围:用于瑞尔国际大酒店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一、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a、各施工单位建立安全责任制,公司和管理人员、公司和班组、班组和工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b、各施工单位和班组的分承包经济合同中应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处罚措施。
c、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悬挂于各施工现场和主要工作区域。
d、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各区域的安全生产。
e、定期进行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f、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切实作好安全宣传、教育、布置、检查、整改、评比工作,做到三不伤害。坚持安值日、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g、各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必须按照国家和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有针对性的消防技术措施,并由主管部门会签。
二、目标管理
1、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文明施工指标)。
2、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班组长和工人。
3、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细则,并按考核制度定期考核。
4、工程开工前,甲方和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各管理人员、班组长、工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管理协议,同时还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消防安全责任。
三、施工组织设计
1、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施工前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
3、对于特殊工程,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
4、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全部施工工序,力求精致、全面具体、真正能做到有效实施和预防事故。
5、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编制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和周边环境和条件的实际情况,熟悉安全法规、标准。
6、各项目经理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员、班组长和工人进行交底。
7、针对季节特点和施工过程中不同阶段的防火要求,项目部应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应急、防火方案和安全措施。,编制的方案必须适用于本施工现场。
四、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1、针对各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并以书面形式对班组长和工人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五、安全检查
1、各施工单位进行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甲方和监理部门。
2、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检查记录要详细、认真。特别对隐患记录必须要具体,如隐患部位、危险性程度的部位处理意见。
3、事故隐患整改必须落实到人,并由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
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应派专人落实并限定时间完成。
5、现场机电维修人员应该经常检查设备漏电保护器的完好和有效。
6、现场用电机具较多,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撞、挤压电线,造成电线外皮破碎剥落,导致触电事故,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破损的要及时修理,如果破损达到2处以上必须更换。
7、雨季作业应加强电器设备的防雨和接地检查,以防止漏电事故。
8、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技术规程》,每月至少全面检修一次,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9、电动机械及工具,应该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范设置。
10、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保护装置。
11、各施工单位作业层要对四口五临边进行有效防护,未经相关单位和人员同意,严禁私自拆除。
六、安全教育
1建立完善的三级教育制度,从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4各方面进行教育。
2建立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同时建立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卡。
3安全教育内容为:安全基本知识、法律法规、现场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建立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变换工作岗位的人员,应按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进行安全教育。
5每个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施工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安全培训。
7现场专兼职安全员按月、季、年度进行工作考评,考评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8根据施工特点进行“五抓紧”安全教育
a、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
b、工程接近尾声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
c、施工条件好,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
d、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
e、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
9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均应进行入场安全生产的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同时结合工程进度及不同施工工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
10、时刻想到安全,不断提高防火意识。
k、溶剂、化工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要加强管理,建立严格收发制度,对人员领用材料时要严格管制,对用完的材料及时收回各库房。
七、班前活动
建立班前活动制度,并有详细的班前记录。
八、特种作业
1、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特种作业部门培训合格并领的上岗证后再进行作业,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必须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逐一核实必须人证相符。
2、电气焊工动火作业前,必须接受防火安全技术交底,明确责任、相互监督、安全作业,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员。
3、所有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证,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实行工程多机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器、监护人)和动火审批手续,应当按照施工性质和部位确定动火等级,节假日应提高一个等级,并应落实防火措施,办理动火审批的时候必须注明动火人和监护人,甲方和监理进行核实。
4、严格实行动火证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为1天,二级动火为3天、三级动火证为7天,电焊工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灭火器。
5、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作业时,视同明火作业,要落实防护措施。
6、施工区域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清除周边易燃、易爆物,并落实防护措施,严防火花,焊渣、切割熔块坠落,监护人员要做好立体监护工作。
7、施工现场进入装修阶段,施工现场严禁烟火、明活作业动火证签发高一级别,严格落实防护措施,作业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
8、各库房必须设置灭火器并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种类合适的消防器材,落实专人加强管理,施工现场临时库房的五金、水暖材料禁止与易燃、易爆材料混放,禁止将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和材料同放一室、一库,库房保持整洁有序。
九、工伤事故
1、工伤事故的处理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重大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通知建设单位。
2、工伤事故的分析按规定处理,事故调查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工人没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十、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设置规范、醒目、整齐的标牌和安全警示牌。
2、库房必须设置防火标志、足量的灭火器、库房责任人及库房管理制度。
3、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工作区域责任牌。
十一、文明施工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佩戴胸卡,与施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
a、施工现场保持完整、整洁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清。
b、现场原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要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必须保持道路畅通,作业现场要做到落手清。建筑垃圾及时规堆、外运,严禁随意抛掷,做到作业面无积存垃圾、废水、无散落材料。
c、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保证安全。
d、施工现场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专人清洁、检查应有严格的处罚措施。
e、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
f、开展文明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应文明规范。
g、加强班组建设,有良好的班荣班貌。
h、加强工地治安综合治理,做到目标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有力,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有效到位。
十二、现场宿舍
1、施工作业区应该和办公、宿舍区分开设置。
2、宿舍内、施工现场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电饭锅、水乌龟等),宿舍内用电线路严禁私拉乱接。
3、宿舍内应整洁干净、无异味、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4、宿舍区、公共区域应有专人每天清扫以及不定时安全巡逻,保证宿舍区域周围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十三、现场防火、消防
1、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器材(保证灭火器适用)。
2、灭火器材应按不同场所和防火要求合理配置。
3、工地实行动火审批和动火监护制度。
4、在作业区应根据工作性、工作范围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对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以及危险作业区域要重点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专人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可靠性。
5、现场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在室内和室外游动抽烟。
6、对操作中可能引起火花的,应有控制和隔离措施,在操作现场,要对作业面进行检查,彻底熄灭火源和熔渣,消除火灾隐患。
7、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拉乱接,严禁在易燃材料周围使用碘钨灯。
8、化工原料堆放处严禁任何动火作业。
9、消防工作是本项目现在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电工和各专业班组长组成。
10、施工区域每100平方米配置灭过器2只,防火重点部位每25平方米配置1只种类适合的灭火器。
11、现场施工人员有责任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任何人不准挪用,防止随意摆放、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准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准埋压、圈占、堵塞安全通道。
12、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清除、制止火灾事故发生或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扑救并挽回重大损失或避免人员伤亡的,给与奖励。
13、严格遵守消防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14、对各种火灾隐患已经发现但未采取整改和补救措施,多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教不改的,将给与严重的处罚。对违章冒险作业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现场保卫措施
1、建立治安保卫制度,避免发生偷盗事件。
2、做好现场物品保管和防盗工作,对贵重材料、小型生产工具等要实行专人专管,责任带到人,材料、设备出入现场必须有收发领用手续和出门证明。
3、加强施工人员的法制教育,进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禁在工地内赌博、偷盗,严禁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发现上述情况是各施工单位要及时制止、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
4、下班前要实行点名制度,下班后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再进入施工现场。
十五、环境保护
1、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不和扰民,保障简述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2、建筑垃圾必须堆放在制定位置专用容器内,不得随意丢放,严禁随意凌空高抛、洒,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降尘。
3、严禁在生活区、作业区焚烧建筑垃圾。
4、油漆等有刺激气味的材料应密封、隔离放置。
十六、“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1、每个登高、临边、架体上(两米以上)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系挂方式:高挂低用。
2、安全带配备齐全,并符合国家标准。
3、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等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
5、阳台、楼层边、屋面等也必须要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
十七:施工用电
1、配电箱和开关箱
a、配电箱必须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设置。
b、末级配电箱内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要每天检查,一旦失灵及时更换,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应符合规定要求。
c、电箱内必须设置隔离开关,并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
d、电箱安装要牢固,安装高度要统一,露天设置要有防雨措施,电箱内不得堆放杂物,应有便利的通道。
e、配电箱内多路配置时要有标志,电箱内应张贴线路图和检查记录。
f、配电箱一律选用标准箱,挂设高度1.4米,箱前和两侧1米内不准堆放杂物,门锁应有效,配电箱统一编号,并由检查记录,每10天一次,按规定做好重复保护接地。
2、现场照明
a、照明专用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b、灯具金属外壳应做好接零保护。
c、现场照明宜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灯具,对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就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和混合的卤钨灯。
d、配电线路、现场施工用电的机械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保护装置。
e、施工现场临时搭设的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等作业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作业安装,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用线,不准架设裸导线、不准直接用导电材料绑扎在金属架上、不准用铜丝或其他金属材料代替保险丝,防止引发电器火灾。
3、配电线路
a、电线老化、破皮应及时更换的包扎,线路过道应有保护措施。
b、电缆线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照明线除外),不得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的安装方法,动力和照明必须分开设置。
4、电器装置
a、闸具、熔断器参数应与设备匹配,安装必须符合要求。
b、每一台电动机械的开关箱,装设过载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设置隔离开关。
4、施工机具
1)、手动机具
a、手动机具传动安全保险装置必须齐全。
b、应有保护接零、漏电保护装置,无人操作时要切断电源,禁止电缆裸插。
2)、电焊机
a、应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装置。
b、焊把线接头不得超过三处,电缆线不绝缘、老化的不准使用。
c、应有自动开关。
3)、氧气乙炔瓶
a、各种气瓶要有色标。
b、工作时氧气和乙炔瓶必须严格管理,瓶与瓶之间距离必须大于5米,据明火必须大于10米,要有隔离措施(库房内必须分开堆放,严禁集中堆放,瓶上要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
c、工作前必须要检查氧气、乙炔管有无破损和漏气现象。
d、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有监护人。
e、乙炔瓶必须设置回火装置。
f、工作完成后关闭乙炔和氧气瓶。并按规定放置。
第6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保证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和防火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国家、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 文明施工及防火要总体实现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无污染扰民,无施工料具浪费,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除隐患,确保无重大火灾事故。
第四条 建设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公示。建设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工程部经理
项目经理
安全工程师
土建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其他专业工程师
第五条 监理单位成立以总监为首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对建设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检查,并进行日巡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体系以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指导和指令。
第六条 施工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并将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报送建设方和监理方,接受甲方、监理方的监督、检查、审核,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安全施工操作流程及下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工程部将主要以该管理制度为依据组织定期的月度检查和周检查,并进行评分,该分数将作为年终评比和奖惩的依据,检查表见附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有安全培训记录。
(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要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事地下作业、空中作业、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国家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安全检查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检查;
(六)办理工伤保险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七)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救援组织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如实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交书面报告。施工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并认真调查事故原因。
(九)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双方签订安全协议。
(十一)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二)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暑降温药品等)和安全防护服装(如防护手套、防护口罩,呼吸防护器等),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上报工程部,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
(十四)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项目部和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十五)“三宝”防护用品
1、进入施工现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安全网,在架子外侧、楼层临边、井架等处用安全网封闭或拦护;
3、施工现场搭架、支模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
(十六)洞口、临边等危险地方围护,
1、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宜用栏杆围护,并用安全网封闭;
2、预留洞口、坑井等,面积较大的用栏杆围护,安全网封闭;
3、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各类防护棚要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
4、在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水平杆,并用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等设施应与建筑物有固定拉结,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十七)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班,施工单位应经常对职工进行严禁酒后上班教育,发现之后应责令立即停工。
(十八)必须设立门卫,严格履行门卫职责,严禁非工地人员随意进入,仔细检查进出场的材料、进出车辆。
(十九)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处,严禁在其他场所吸烟。
(二十)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二十一)架体、设备安装、临时用电的要求
(1)施工机具、塔吊、施工电梯、起重吊装等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安装备案,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及其它各种施工机具进场前,要进行检验和检验记录。
(2)塔吊等大型设备验收必须具备相关的文字资料以备验收时检查,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说明书等。
(二十二)工完场清的要求
(1)施工现场的进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模板和钢管等应分类堆放,拆除之后应及时清理泥浆、混凝土渣、废料;木工场地的碎沫、刨花应工完场清。
(2)砌体、抹灰、装饰装潢、混凝土施工等都要做到将自己工序产生的垃圾清理掉,为后续的工序留出工作面。
(二十三)塔吊的安装和运行要符合以下规定:
(1)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2)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不准吊;
(3)严禁无证操作,无指挥或信号不好不准吊;
(4)多机作业没有安全措施不准吊;
(5)六级以上大风不准吊;
(二十四)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一定要符合规程,严格按照专项方案中的要求搭设,
(1)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体检合格,必须持证上岗,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2)拆除外架的时候,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划定警戒范围,并做好防治架子倾覆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十五)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1)、打桩工程、基坑支护、集中开挖;
(2)、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
(4)、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塔吊、卸料平台;
第二条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监理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生产监理,安全生产监理应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协助工程技术部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细则,制定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三)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责成施工单位修改完善。
(四)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在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上报告;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立即上报。
文明施工及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标准化制度
各单位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牌(上岗证),并按照公司规定统一着装,进场人员必须要登记;要做到四证齐全: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食堂应有临时安全卫生许可证。
(二)施工封闭式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用连续围墙围挡,进出场需走门卫处,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
(三)标牌设置管理制度
1、在现场的醒目位置悬挂“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区域(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悬挂不同的安全警示和标识,各种机械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四)场容场貌标准化制度
1、临时设施、材料堆放、水暖管线等应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
2、要搞好工地的卫生情况,实行分区卫生责任制,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3、施工现场根据情况设置职工宿舍,要求集中统一布置,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亭,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和厕所;
4、在办公生活的区域要做厂区硬化和相适应的绿化,出正负零之后也要有现场硬化和路面硬化。
(五) 施工现场必须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六)必须建立环境保护制度,要有粉尘控制措施、噪音控制措施、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控制措施;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防火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防火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防火职责。
(二)特殊重点位置管理制度在现场材料仓库、木工棚、机修房、电焊间、油漆间、职工宿舍、食堂间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操作规程和消防知识以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消防培训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消防意识的培训,培训要有培训记录。
(四)建立消防检查记录制度消防领导小组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或抽查,并做记录评分,该评比将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五)动火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要做到“四要”(动火前要有安全负责人、要经常监视、要及时扑救、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一清理”。
(六)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审批制度各参建单位需要用火用电或者易燃易爆、材料存储等危险用品时,需经指挥部备案、报业主审查、批准后才可进行。
(七)现场消防器材配置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在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八)火灾应急扑救制度
各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火灾应急机制,和一直义务消防队伍,要经常性的进行消防演练,保证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将火扑灭。
奖惩规定
第一条 对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中有下列情节的根据具体情况处以一定罚款。
(1)、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500-1000元/次,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没有安全生产培训及记录的;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没有安全应急制度的;没有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没有配备安全员的;监理单位对以上情况视而不见的。
(2)、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300-800元/次,监理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施工单位整改之后继续出现相同安全问题的;
第二条 在管理处组织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若发现存在有安全隐患的;没有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以及本管理制度执行的;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第一次将口头警告,若不及时停止或整改,则按照下述规定对单位或个人酌情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
(1)、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20-50元/次。一是在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好安全帽者;二是穿高跟鞋、拖鞋、打光脚作业者;三是穿不适合本工种作业的衣服、裙子及长发不束者;四是乱抛乱掷者。
(2)、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100元/次。一是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现场者;二是私自乱接乱拉电线者;三是乱拆乱取脚手架及支撑者;四是在木工棚或仓库、油库吸烟者;五是电工接线不加绝缘布,使用不符合安全制度的设备、电器、开关、线路,机具不接地,不加漏电保护器,无安全防护装置。
(3)、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100-200元/次。
1)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者;
2)是随地大小便及严重影响清洁卫生者;
3)是个班组施工后不遵守工完场清者;
4)是高空、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等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者;
5)是任意从脚手架外杆爬上爬下及乱坐脚手架上。
(4)、有意损坏安全设施、灭火器材、安全标语等安全设施者按照物品原价加倍进行赔偿,并处罚金100元/次。现场施工做好的成品,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5)、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6)、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处以50-100元罚款。
(7)、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没有栏杆围护,没有安全网封闭;预留洞口、坑井等,没有用栏杆围护;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没有搭设防护棚。
(8)、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10元罚款。
(9)、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模板支设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外架搭设及边坡支护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塔吊的安装及操作不按照要求。
第三条 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荣誉称号、物质奖励(1)、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
(2)、发生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第7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反违章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使反违章工作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避免和减少各类人身伤害事故,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一切施工项目。
3. 编制依据
3.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部分)(dl50091-92 1992-09-01实施)
3.2.《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原电力工业部发布1996-01-01实施)
4. 违章的分类
4.1.从事生产活动的组织与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原因及领导原因来区分、违章可以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和违反文明施工规定。
4.2.从事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与思想心理、习惯等因素区分,违章可分为习惯性违章和偶然性违章二类。
5. 查处违章的原则
5.1.反违章要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查禁违章罚款布线遵守本规定,不得随意降低罚款标准,杜绝“说请风”,做到事实求实严格守法。
5.2.无论因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或完全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可向有关上级领导汇报。
5.4. 对在一个月内重复违章和明知故犯的人员处以2-5倍金额的罚款,并一律下岗。
6. 常见作业性违章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将安全帽坐在屁股下,或在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2) 穿高根鞋、凉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或裸背进入施工现场。
(3)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4) 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5) 不服安监人员管理。
(6) 非电工私拉乱接点源。
(7) 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
(8) 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经漏电保护器。
(9) 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
(10) 值班人员未及时对现场施工照明送电,造成工作光线昏暗或照明灯不开或白天长明。
(11) 现场配电箱、盘门未关闭。
(12) 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无可靠设施。
(13) 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熔丝。
(14) 电焊机二次线、电源线、吊车电缆线过道无可靠的保护措施。
(15) 在金属器或坑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内。
(16) 在电源盘、电缆周围2米范围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
(17) 电焊机二次接头铜芯裸露,未包扎绝缘。
(18) 高处作业不扎安全带或位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
(19) 不按规定要求搭设脚手架。
高空作业时,造成高空坠物的恶性事故。
(20) 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无可靠防坠措施。
(21) 不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22) 酒后登高作业。
(23) 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依坐栏杆。
(24) 高处作业时,随手扔掷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物体。
(25) 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或空洞附近。
(26) 高处作业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高空坠物。
(27) 在高处进行追跑、打闹、打架等。
(28) 沿绳、脚手架立杆、斜撑或在横梁上行走,无可靠的防坠措施。
(29) 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30) 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设明显警告标识及时恢复。
(31) 上下爬梯或特殊脚手架,未经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就盲目攀登。
(32) 擅自搭、拆脚手架。
(33) 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34) 上下梯子时面目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
(35) 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
(36) 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
(37) 起重机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
(38) 操作大型机械人员在驾驶室内织毛衣、看报纸杂志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
(39) 非起重人呀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0) 吊物捆绑、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
(41) 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且无安全措施。
(4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清说起吊。
(43) 歪拉、斜吊。
(44)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置有不牢固物品时起吊。
(45) 氧气瓶、乙炔瓶更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措施起吊。
(46) 带棱角、刃口的物体未包、垫起吊。
(47) 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
(48) 吊钢板、管排、管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
(49)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钩上的千金绳并将吊钩升起,或未切断电源。
(50) 跨越或扶手正在运行的卷扬机等运行设备的钢丝绳。
(51) 将双链条葫芦拆成单链条使用。
(52) 操作链条葫芦时,链条打纽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芦的正下方。
(53) 无证操作、驾驶各种机械。
(54) 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违章带人。
(55) 转动机构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带手套作业。
(56) 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械时不戴防护眼镜。
(57) 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58) 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将手摸运转中的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59) 使用卷板机卷板时,板上站人。
(60) 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穿带铁钉的鞋。
(61) 不及时关闭乙炔、氧气的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
(62) 乙炔、氧气瓶的间距小于5米,乙炔、氧气皮带混用。
(63) 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或在地板砖、风格栅等处施工未采取保护措施。
(64) 随意损坏用电设施或照明灯具。
(65) 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做他用。
(66) 压力容器、锅炉水压实验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作业。
(67) 施工现场明火取暖者。
(68) 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采取措施即对装过油的容器施焊。
(69)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未检查清理遗留物,留下火种。
(70) 打锤时带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
(71) 高处清理垃圾时抛掷或堵塞垃圾通道。
(72) 随地大小便或在容器内、厂房室内、机械设备内等处大小便。
(73) 现场设备开箱后,未及时回收整理,或用箱板当脚手架使用。
(74) 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
(75) 施工现场未做到随做随清、一日一清。
(76) 未经施工部门同意,在厂房内任意打洞者。
7. 装置性违章
7.1. 装置性违章定义域: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定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一切状态。
7.2. 装置性违章主要指与生产有关的设备、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违章。
7.3. 装置性违章的负责人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主人或直接领导,因装置性违章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此类人员的责任。
7.4. 常见装置性违章
(1) 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措施。
(2) 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
(3)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钢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
(4) 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伏。
(5) 使用220伏及以上电源作为照明电源,无可靠安全措施。
(6) 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
(7) 电焊机外壳无接地线。
(8) 电焊机接地线与焊接搭接不符合安全规定。
(9) 锅炉房、汽机房、电焊皮线、火焊皮带、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道处无保护措施。
(10)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11) 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12) 流动电源无漏电保安器或保安器失灵。
(13) 机动库出库的电动工具,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14) 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
(15) 脚手架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
(16) 脚手架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
(17)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未装设防护栏或未社安全网。
(18)高处危险作业的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
(19)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
(20)高处作业的水平梁上未设置水平安全绳。
(21)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告红灯。
(22)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全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23)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24)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
(25)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帆布为不防火。
(26)吊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太长时间,未将葫芦手拉链条拴在起重链条上。
(27)龙门吊轨道两侧堆放物距轨道小于1.5米。
(28)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不及时运走的,堆放杂乱。
(29)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
(30)办公室、工具库、车间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杂乱。
8.指挥性违章
8.1.指挥性违章的定义域: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行为。
8.2.指挥性违章主要指生产指挥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及根据某项工作制定的技术规范、措施等发出的错误命令或做出决定的违章。
8.3.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因指挥性违章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违章指挥者的责任。
8.4.常见性违章行为
(1) 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的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
(2) 无视安监部门、安监人员的警告,未即使消除事故隐患。
(3) 不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4) 无视规章制度建设,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
(5) 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进行现场施工。
(6) 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7) 专业公司未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
(8) 专业公司未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会议。
(9) 班组未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
(10) 班组未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会议。
(11) 未进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
(12) 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时反馈。
(13) 未按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或未整改。
(14) 未认真坚持“五同时”原则。
(15) 班组长(施工负责人)班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无交底记录。
(16) 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未指定监护人或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17) 施工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未交底,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18) 施工负责人审批者不按安规要求填写、签发工作票、作业票、安全施工作业票。
(19) 施工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作业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
(20) 各施工单位领导人没有及时组织对划分文明区域进行清理。
(21) 决定让设备带病运行,超出力运行。
(22) 发生事故(包括未遂)后不及时组织并主持对事故进调查、分析。
(23) 进行违章或事故处罚时,默认或指使有关人员降低处罚标准或免于处罚。
(24) 不充分支持安监部门、安监人员履行职责。
(25) 对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未发现、不制止、不纠正或不进行处罚和教育。
9.文明施工违章
9.1.文明施工违章定义域:指在基建施工中,不遵守《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的一切文明施工行为。
9.2.文明施工违章的责任者或上指挥者,或是管理者,或是指挥者。在事实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处罚责任者或专业公司。
9.3.常见文明施工违章
(1) 施工现场,道路要保持通畅,各主干道不准堆放设备、材料、物品。违者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罚款200~400元。整改不力的多一天加罚一倍以次类推。重要违章现象从严处罚。
(2) 各施工作业点,每天下班前须进行自检,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没有做好,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罚款200-400元。整改不力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3) 厂房、各专业工地施工区域堆放的材料设备,应按施工、安全部门划分的区域放置整齐,厂房施工区域堆放的材料设备,除大件外,必须在三天类安装完毕,否则必须撤离厂房区域,或运到指定的堆放点,已整理归堆的设备和钢结构,只能减少,不能增加。新进的材料设备严格执行“三天内安装完的原则”。违反者给予整改一天的处罚,对于整改不力或重复违章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4) 外围施工的材料设备堆放必须有施工、安全部门统一规划或认可。,堆设设备要整齐,并必须离开道路边线路2.5米,违者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罚款100-200元。整改不力或重复违章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5)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章罚款50元,不服从者加倍处罚。
(6) 各单位办公室、工具房及其前屋后和施工现场规定的保结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卫生、无杂物和垃圾,派水系统畅通,场地路面平整,无积水,违者给予违者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罚款100-200元。整改不力屡犯者,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7) 设备的防护和隔离措施必须完善,不完善者罚款100-200元,并限期完善。
(8) 文明施工承包区,消防器材由承包单位保卫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及时设置,专职消防员要经常巡查,确保使用器材情况良好,使用单位加强管理,不得任意损坏,违者罚款100元。
(9) 现场搭设临时建筑,要经施工、安全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违者罚款200-300元。
(10) 现场临时用电和底下埋设电缆均要有明显标志,违者罚款100-200元。
(11) 班组工具房的布设必须由施工安全部门同意规划或认可,布置要整齐,违者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罚款100-200元。整改不力或重复违章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12) 施工常用共器具应由专业工地规划区域,堆放整齐,标识清楚,不影响外观形象,违者给予一天整改,另罚款100-200元。整改不力或重复违章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13) 凡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查处违章行为或违反文明施工条款,项目安监部、专业公司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班长均负责相关连带责任,给予50-100元处罚。
(14) 凡项目安监部在施工现场查出的违章行为或违反文明施工条款,专业公司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班长均负相关连带责任,给予30-80元处罚。
第8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及措施
一、安全施工管理细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争创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特制订本制度。
1、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项目安全文明生产的领导组织工作,具体由项目部安全员、各栋号生产负责人、各工种负责实施,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文明生产宣传教育、检查评比活动,切实做到抓生产的必须抓安全文明施工。
2、 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网络和组织机构及安全学习、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罚、安全防火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懂安全,时时刻刻抓安全。
3、教育每个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做到安全文明人人管,工前交底、工中检查、工后总结,把一切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4、各栋号长、各班组长对职工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一切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后果除追究其本人责任外,并负担其一切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罚款。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责任事故,要追究管理人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⑴、重伤安全大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 1‰之内
⑵、无机械设备事故;
⑶、安全隐患整改率迖100%;
⑷、无刑事、治安事件;
⑸、无食物中毒事件;
⑹、无环境污染、迖到绿色施工要求、无扰民事件。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⑴、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⑵、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以上(含2米)〕悬壁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⑶、 生产班组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有权拒绝接任务,并提出意见。
⑷、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应的资格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⑸、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电工作业、压力容器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驾驶作业。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进行特种作业操作,严禁无证作业。
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
⑺、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工作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⑻、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⑼、各工长、班组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有班组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人员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⑽、工长、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机电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解决,严禁冒险作业、野蛮施工、违章作业,在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严禁拆除防护设施,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消,日产日清,工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⑾、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外用电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下。
⑿、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消防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安全部门许可,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用。
⒀、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⒁、六级及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作业。
⒂、当施工中出现不安全隐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⒃、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严禁上架作业。
⒄、施工现场用火,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吸烟应到吸烟室。
⒅、项目部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项目部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领导,及时抢救伤员并保护现场。
二、安全防护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新工人进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赤脚或穿拖鞋、带钉易滑鞋进行施工作业。
4、严禁酒后上班,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手持或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带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5、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安全可靠,作业前和作业中要注意检查,不得带病运转,发现故障要及时报告,不准私自乱修,待专职人员修复后方可使用。
6、施工现场的各种机电设备,非本机械操作人员严禁触摸。
7、维护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标志,安全防护设施;严禁挪用消防器材,禁止随意拆动和挪动,施工用水不得使用消防水,占用消防通道。
8、氧气瓶、乙炔瓶操作安全足够距离,用火证由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动火作业时必须清除周边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设专人监护,指定用火时间、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
9、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监督和检查。
10、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违章或存在的事故隐患的单位或个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 现场料具堆放管理措施
3.1管理内容
3.1.1施工前准备
1) 平面规划布置要合理规范,尽量减少二次倒运和搬迁。
2) 道路及场地也要平整夯实,有回旋余地和可靠排水措施。
3) 临时料库、料棚应防雨、防砸、防潮、防火。
3.1.2施工中管理
1)建立健全料具管理责任制,划分责任区,有责任人,有明显标牌。
2)正确组织材料进场,搞好平衡调剂。
3)认真执行材料验收、保管、发放、回收等手续制度。
3.1.3料具清退和转场
1)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部位,组织材料清退和转场。
2)工程周转材料料具要随时整修,以便及时转退。
3)对施工垃圾应集中分拣,进行回收或进行适当处理。
3.2存放措施
3.2.1、大堆材料
①机砖(白砂砖)码成丁、成行,高度不超过1.50米。
②加气块、空心砖、等砌块应成垛、成行,高度不超过1.80米。
③耐火砖不得淋雨受潮。
④水泥方砖和平面瓦不得平放。
⑤砂、石、灰、陶粒等要砌池堆放,并及时覆盖防尘。
3.2.2、水泥
①存放在水泥库内,具备有效得防雨、防水、防潮等措施。
②库门上锁,专人管理。
③水泥分品种规格码放整齐,离墙距离不小于20cm。
④垛底架空垫高,垛高不超过10袋。
⑤抄底使用,先进先出。
3.2.3、构配件
①门窗及木制构件应放入库房内,不得塞插挤压,防止受潮变形。
②五金配件入库分类码放整齐,有标签。
③混凝土构件放在有排水措施的平整场地中,分类别码放整齐。
3.2.4、钢材
①须按规范、型号、长度、品种分别挂牌堆放。
②钢管和钢筋应搭设货架存放,做到一头齐,一条线,按规格挂牌。
③成品、半成品及废料应分类码放整齐。
3.2.5、木材类:
①应干燥夯实场地上堆放,垛基不低于40公分,垛高不超过3米。
②堆放点要远离危险品仓库及产生明火作业的地方。
③拆除的木模板、支撑料应随时整理分开码放。
3.2.6、油漆涂料及化工原料
①按品种规格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仓库内。
②严格远离火源和电源。
③保持包装的完整和密封,防止倾斜和碰撞。
④油漆应每月倒置一次,防止沉淀。
⑤有严格防水、防火、防毒措施。
⑥剧毒品和危险品须专库存放。
四、现场周转材料现场管理措施
1、各种周转材料要分类按规范堆码整齐,组合模板应扣放。钢管脚手底垫一头齐,钢支柱分层颠倒码放成方,高度不超过1.8m,各种扣件、配件应集中堆放并设有围挡,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别用钢筋笼竖立存放。
2、材料使用合理、严禁长料短用,优料劣用,不得随意截断钢管脚手、钢支柱等。不得在钢模板上开空打洞或焊接,严禁用钢模板搭桥垫路及挪做他用,拆卸模板及脚手架时不得从高处扔摔。
3、加强对周转材料的维护和保养,做到随拆、随整、随保养,钢模、支撑料具、扣件、u型卡等要及时进行清理修整刷油等。
4、各种租赁周转材料现场不得积压,做到用多少租多少,不需用要及时整修退回租赁站。
5、验收标准:
(1)、钢模板:要求平面平整、无大的翘角、各种边筋齐全完好、正、背面的水泥硬块要清理干净。禁止在摸板上打孔开洞。
(2) 钢管脚手:无弯曲、无切割或焊接,管面清洁无杂物。
(3) 钢支柱:要上下管垂直、配件齐全、表面无杂物。
(4) 其他料具:无损坏变形、配件齐全、使用功能正常。
6、各外协施工队要加强管理和保养、违者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五、施工现场文明管理措施
为了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使施工现场管理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公司现将施工现场行政后勤管理制度制定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责任制,场容、环境卫生工作严格执行分片包干和岗位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整齐、文明。
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图的规定。场地硬化,保持道路通畅,统一设置排水沟、管。
3、施工现场的围墙、临建、大门、标牌等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4、施工区域和生活区要分开,划分责任区域,设置标志,责任到人。
5、建筑物内外的零散材料和施工垃圾、渣土及时分捡、清理、清运。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
6、各种物料按平面布置,分规格码放整齐,合理、通畅,并设置区域责任标识。
7、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管理制度齐全,物品码放整齐,有序,要保持清洁、有序。生活区周围应保持卫生、无污水、污物。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8、宿舍用电设施规范,严禁私拉乱接。现场严禁生炉取暖。
9、食堂设有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食人员身体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
10、食堂内外要整洁,炊事用具必须干净,无腐烂变质食品。炊事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保持个人卫生。食堂、操作间、仓库要做到生熟食分开操作和保管,有灭鼠、防蝇措施,做到无蝇、无鼠、无蛛网。严禁使用亚硝酸盐,生、熟食食品分开,防止食物中毒。
11、施工现场应供应开水,饮水器具清洁卫生。
12、施工现场内设置厕所,应有专人保洁,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及时打药,防止蚊蝇孳生。
13、施工现场随楼层设置流动厕所,专人管理,现场内外不准随地大小便。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嘉都项目部
2023年3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