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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细则【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7

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和国务院有关文件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家经贸委的通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便于执行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规定(修订)》,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 公司安全委员会

主任:z

副主任:z

委员:z

委员会办公室挂靠生产部。负责建立公司技术安全管理体系,处理日常技术安全问题;组织落实、实施技术安全管理办法,定期对公司进行安全大检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防止事故发生。对可能会出现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有计划分期分批的进行整改;不定期对重点部门进行抽查,查出问题逐项解决。

安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任行政职务的任期同步。

第三条 各事业部的主要行政领导为该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各事业部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事业部部长任组长,成员3-5人,其中应包括党支部书记和分工会主席。各事业部应指定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检查员1-2人。各项目组设定安全员1-2人。

各事业部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检查员的名单上报生产部备案。

第三章 设备操作安全管理

第四条 各事业部应对本部门的所有设备制定书面的使用及保养规程,并向相关操作人员公布,并在醒目位置张贴,以供操作人员阅读和使用。

第五条 各事业部应严格执行所制定的设备使用保养规程。

对目前尚不能正确执行相关规程的员工,应及时组织培训;对新进员工和临时聘用人员上岗前都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使用设备的培训。考察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六条 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转和超负荷运转。使用时发现设备异常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

第七条 对于新购设备,使用部门应及时制定操作、保养规程。操作人员如需送外培训则应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提出申请。

第八条 对于锅炉、行车、电梯等国家有专门管理条例的设备,各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规定的条例,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定出切实可靠的实施细则,交生产部备案。

第四章 贵金属的安全

第九条 作为从事贵金属领域工作的公司,贵金属的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也是我们工作重点之一。从领用贵金属原料到最后交出产品及废料的整个过程,必须按贵金属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认真使用和保管,以确保生产、经营工作过程中贵金属的安全。

第十条 各事业部应尽量避免存放较大数量的贵金属原料,产品应及时入库。各部门应指定专用房间,由安全保卫部门统一安装防盗设施,内部安放所属基层的保险柜,集中存放使用中的贵金属原料和半成品,设专人兼管。凡不执行本条规定的部门出现贵金属被盗,本部门的领导负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 各事业部应安排好科研生产进度,避免节假日(包括双休日)期间在各类设备上留下未完成的贵金属产品,否则须由本部门派人值班,凡不遵守本条规定发生贵金属被盗,本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按合同外购的贵金属料需由我公司派人到外地提回,必须按安全保卫部门规定,有安全措施,委派能胜任此工作的人员提回。

第十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需随身携带贵金属产品或样品外出,应按安全保卫有关规定和贵金属管理办法,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安全措施方能带出。

第十四条 贵金属产品发运和到省行提贵金属原料按安全保卫部门规定和贵金属管理办法由专人专车承担完成。需委托运输的,要与承运部门签定安全合同。

第五章 防火、防毒、防盗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防火工作

一、公司防火工作要按上级有关规定,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各部门的工作区域(包括墙壁)即为该部门“水、火、电”的负责区。

公共区域的“水、火、电”安全由采供部和贵研所共同负责,公共区域的防火安全由采供部与贵研所保卫部门负责。

二、各部门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周,应对其责任区的“水、火、电”及消措施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将检查结果及存在隐患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保卫部门应认真登记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保卫部门在各节假日前夕,均应对各部门的“责任区”进行抽查或全检查。

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用电规则,未经采供部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安装室外线路。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禁止在楼道内堆放物阻塞消防通道和影响消防设施使用。

四、消防器材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设备物资部提出,由设备物资部审批准后统一购置。各部门负责对本“责任区”内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管。

第十六条 防盗工作

一、提高警惕,保护国有资产和群众资产是全公司员工的职责。要严格执行门卫登记制度。只能在接待室内接待客户。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准带外单位人员进入工作车间和实验室,严禁进入库房。违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于在生活区出现的陌生人,全公司员工有责任进行盘问。

二、贵金属管理按贵金属安全要求执行。贵重仪器各部门应加强管理,由专人负责。

三、发现被盗后,各部门安全小组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防毒工作

一、因科研生产需购买剧毒物品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领导同意报采供部审批登记后,由公司统一安排购买。如需数量较少,则由保卫部门和采供部安排在所内调剂使用。

二、库房保管员对购进的剧毒物品应认真造册,建立健全入库登记制度。

三、各部门领用的剧毒物品应存放于可靠的保险柜中,指定专人兼职保管。领用剧毒品、及时交回剩余毒品时均应称量登记。各部门保管剧毒人员名单交保卫部门备查。每半年应向生产部和采供部报告一次剧毒品的使用情况。

四、使用剧毒物品人员,要做好实验和废液处理情况记录,不得随意排放不经处理的剧毒品废液。排放严格按有关环保标准执行。

五、对于因管理使用剧毒物品不当而造成对社会及他人危害的责任人,应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八条 落实以“各级行政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中心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安全委员会的正、副主任为本公司安

全工作的责任人。各事业部的负责人或经济合同承包人就是该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或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目标和安全措施;各项安全目标实现情况的考核结果应与该部门负责人或承包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二、对于所发生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及时组织调查,根据所造成的损失和事故发生原因分清责任大小,对当事人、部门领导主管和相应部门领导实施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凡属有章不循、玩忽职守引发的事故,应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施以经济和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应依法处理。

三、年终总结时由生产部和保卫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包括虽未出现事故但安全组织、安全制度、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集体。

四、各项安全规定应严格执行,谁出事谁负责。

第七章 事故预防与处理

第十九条 为了尽可能预先发现事故隐患并消除之,必须做到:

一、使用设备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各事业部对设备要定期维修。

二、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出解决隐患的办法,限期解决,以堵塞事故漏洞,防止事故发生。

三、要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在那一级能解决的问题,就在那一级解决。已经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解决而发生的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所有责任者都要加重处分。

第二十条 各部门要重视安全工作,制定出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技术责任制,安全技术工作要纳入考核部门工作内容之一。

第二十一条 员工在科研生产中,由于受到外因等作用而发生的事故,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并对事故认真地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凡违章操作、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或发现危急情况而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的重大事故的,应追究主要责任者的责任;凡因错误指挥,缺乏安全规章制度使员工无章可循,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设施不按时检修或明知设施有隐患而不及时消除,劳动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以致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应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二条 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把此任务作为重要任务之一来抓;通过宣传学习,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按照上级规定和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科研生产实际,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制度和管理防范措施。对于管理优秀者,可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 部门领导及员工不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意识差,没有较完善结合实际可行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而发生事故,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不按有关规定存放和使用,造成事故者,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2篇 机械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制订并执行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负责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机械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2.参加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组织的安全教育,负责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

3.参加对安装、改装、修理、拆卸的机电设备、大型设备、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

4.参加机械设备使用前的检查、检测和验收;负责组织对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检测。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设备、器材,有权当场做出制止使用和查封的处理决定并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5.参加本单位的机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消除机械设备及使用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

6.参与对机械设备租凭单位、使用单位安全按生产工作的考核评价与管理。

7.参与编制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有关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加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评价以及伤亡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

8.建立在建项目机械设备管理档案。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设备的备案、安拆告知等工作。

9.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汇报、分析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情况,总结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提出改进建议。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决议。

第3篇 机械管理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安全生产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负责拟订分管机械的维修、保养计划并安排、督促实施;

2、 参与分管机械的更新、改造和报废技术鉴定工作;

3、 负责审核、验收分管机械进口配件;

4、 协助基层单位解决机械管、用、养、修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5、 参加技术小组会议,及时掌握工作情况;

6、 参加机械周检,季检,普查等工作;

7、 及时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并控制配件到货情况;

8、 负责跟踪、指导设备安装;

9、 协助做好科技材料的收集,归档,上报以及科技活动的开展工作。

10、 负责本岗位责任范围内安全、防火及卫生工作;

第4篇 大唐发电厂安全生产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台帐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部门、部室必须建立安全台帐、档案和安全活动记录,即安全会议台帐、安全组织台帐、安全教育台帐、安全检查台帐、隐患治理台帐、不安全分析事件台帐、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职业安全卫生台帐、安全防护用品台帐、应急预案台帐、重大操作台帐、安全风险评估台帐、设备台帐、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安全学习资料档案、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台账等。台帐要求填写规范、字迹清晰、不允许改写、保存完好。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与考核。

第二章 安全资料管理规定

第三条 安全会议

按要求填写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处理结果等内容,主要记录厂、关于安全方面的会议(如厂安全员月例会、车间安全例会等),尤其对安全生产文件的传达、学习和贯彻情况要详细填写。

第四条 安全组织台帐

(一)安全台帐要将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部门组成成员记入台帐;

(二)车间安全组织台帐要将车间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组织网络记入台帐(例如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岗位、文化程度、安全教育状况等)。

第五条 安全教育台帐

(一)厂安全教育台帐:包括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教育情况;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新员工入厂三级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其它人员安全教育情况等。

(二)部门安全教育台帐:应包括部门领导及职工安全培训情况;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转岗及离岗半年以上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三)安全教育台帐:应包括部门领导及职工安全培训情况;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转岗及离岗半年以上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对事故责任者的安全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情况;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等。要有教育培训时间、地点、培训人、被培训人、教育培训内容、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考核试卷要存档。

第六条 安全检查台帐

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记录上账。厂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车间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级每周不少于一次,除此之外还要按照专业特点、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安排以及特殊作业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复查情况均应按要求如实填写。

第七条 隐患排查与治理台帐

隐患排查与治理应实行分级管理,凡发生的隐患,不论级别和资金来源,均应在隐患治理台帐中填写,要有隐患名称、隐患级别、隐患所在单位、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资金来源、整改前临时防范措施、整改方案(方案要具体)、完成进度、负责人、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况等。隐患整改要严格按照“五落实”原则进行。

第八条 不安全事件台帐

台帐要记录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设备、生产、交通、人身、质量、环境和其他事件。部门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本部门发生的人身、火宅、爆炸、设备(包括停电、停汽、停水、停设备等,只要影响到生产运行均应上账登记)、设备事件要记录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日期、事故类别、事故经过,并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详细填写应吸取的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及事故概况等记入台帐。

第九条 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

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台帐记录对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情况,要有各级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事故发生的单位、个人及“三违”人员进行处罚的情况,对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的奖励情况,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和奖励情况。台帐应设考核项目或内容、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况、考核部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第十条 消防台帐

记录消防安全组织网络、消防演练情况、消防设施台帐、消防工作会议。

第十一条 职业安全卫生台帐

记录员工体检时间、人数、姓名、性别等,尘、毒、噪声、射线分布情况及定期检测数据。

第十二条 安全防护用品台帐

记录防护用品明细,每周防护用品检查情况等。

第十三条 应急预案台帐

记录应急预案演练。

第十四条 重大作业到位台帐

记录重大操作人员到位情况,巡检情况及危险风险评价等。

第十五条 设备台帐

建立设备运行与检修维护方面台帐、记录设施变更情况。

第十六条 安全风险评估台账

每月开展一次动态安全风险评估,有会议记录、报告。

第十七条 安全学习资料

保存下发的上级各种文件、安全会议材料及安全试题库、安全考试卷、安全通报等学习资料

第十八条 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记录特殊工种人员姓名、工种个、年龄、本岗位工龄、性别、取证时间、参见培训情况及复审考试情况等。

第十九条 安全活动记录

(一)安全活动记录要内容齐全,填写参加人数、参加领导、活动内容、发言情况、领导签字等。

(二)安全活动内容:学习安全文件、通报、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劳动卫生知识;结合事故案例,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事故预想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种安全技术表演;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技术座谈、攻关和其他安全科研活动。

(三)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要将本班组的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等内容记录清楚,并与车间内容相对应。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安监部和厂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电气、船舶、环保、计量管理

1、在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安全生产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协助制订或修订相关作业和本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完善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规章及安全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1、 负责组织召开供配电的技术、安全工作会议;

2、 组织落实船舶更新计划;

3、 负责公司环保、计量管理工作;

4、 负责组织供配电设备、设施、线路的管理;

5、 负责组织船舶维修、保养和改造计划的实施、验收;

6、 负责组织电气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改造计划;

7、 计划、组织辅助船舶的安全技术检查和管理;

8、 组织处理辅助船舶机损事故;

9、 参与制定本部的各项管理措施;

10、 参加公司技术工作会议,汇报辅助船舶、电气管理工作情况,按会议部署组织实施;

11、 ;

12、 及时汇总整理并上报集团公司环保检查,船舶修理状况;

13、 进行船舶修理的技术管理,船舶运行成本的分析;

14、 组织码头地磅的检修;

15、 协助经理做好供配电管理、电气技术管理、环保、计量管理、辅助船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及本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6篇 项目工程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在编制项目总控计划时,要综合考虑平衡各生产要素,保证安全管理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2.       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

3.       负责编制项目文明施工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4.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

5.       在进行项目综合管理目标考核评价过程中,应同时考核评价安全生产情况。

6.       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有关验收工作。

第7篇 加油站安全主任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安全主任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加油站站长的助手,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的日常工作,协助公司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督促全站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检查表,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3、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落实。

4、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督促加油站落实整改。

5、对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加油站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制度。

6、指导和督促加油站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7、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人身伤亡、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基层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

8、综合分析加油站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9、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组织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0、检查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账、票证管理。

12、负责各种危险作业审批、现场组织和管理。

第8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原则

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了我国推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生产原则包括:

(1)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

生产的发展是通过人来实现的,没有人的安全与健康,就谈不上发展生产,而离开生产活动,也就无所谓安全。

由此可见,我们要搞好生产,就一定要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点,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各级领导必须将安全工作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2)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

在安全生产的具体实践中,要坚持“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即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即分管生产的各级领导要同时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搞技术必须搞安全的原则”,即进行技术工艺和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运行和使用等环节过程中,要同时考虑和保障技术安全。

(3)“三同时”原则

《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对工程建设项目都提出了“三同时”的要求。这是为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

所谓“三同时”,就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因此,企业在搞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工程技术项目时,项目中的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

(4)“五同时”原则

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各级企业管理人员,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5)“三同步”原则

企业在考虑自身的经济发展,进行机构改革,进行技术改造时,安全生产方面要相应地与之同步规划、同步组织实施、同步运作投产。

(6)安全否决权原则

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是指安全工作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该原则要求,在对企业各项指标考核、评选先进时,必须要首先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第9篇 净化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企业所属个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3、按照公司安全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及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者,必要时可进行经济处罚。

4、对公司领导人违反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公司领导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10篇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研究企业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企业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外省市施工队伍负责人和外省市施工队伍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组织违章人员学习班,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负责组织复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 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应签发“隐患通知单”,并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参加各种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解决。

13、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4、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11篇 质量管理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 质量管理部经理作为质量管理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首席执行官的领导下,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首席执行官汇报;

2. 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及安全承诺书,监督质量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落实;

3. 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4. 任命、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下级各部门、车间或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 贯彻执行国家、****市、区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6. 组织制定、审批、更新、废止、培训本部门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培训并确保培训的实施;

7. 组织在体系文件管理平台发布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和信息;

8. 组织妥善保管本部门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9. 参加公司安全会议,主持或参加本部门内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审核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组织协调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10. 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采取措施保证目标和计划的完成,并定期对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与总结;

11. 组织、协调、安排、参与、协商、跟进公司与安全生产体系相关的外部审核工作;

12. 督促分管部门、区域开展危险源、职业危害因素辨识和评估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3. 组织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以及宣传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

14. 组织完成本部门日常的、专项的安全检查、点检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5. 组织本部门完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保存演练记录并分析演练中发现的改进机会,提出改进措施并跟踪整改措施的完成情况;

16. 如实、准确、及时向首席执行官及ehs上报安全生产事件或向相关部门汇报关于安全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参与并协助完成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针对调查制定的整改措施应抓紧落实;

17. 根据公司、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为本部门人员配发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本部门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

18. 组织、配合并协助ehs完成本部门的安全现状评价以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等工作,并落实职业危害因素相关的告知工作;

19. 组织、配合并协助ehs或其他部门完成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

20. 对质量部门的重点工艺、重点区域、重要设备实施重点管理,特别是酸蚀检验工序、特种设备与化学品的管理;

21. 监督第三方在本部门进行的检修、施工、维修、改造、拆装等施工以及第三方人员的安全行为;

22. 落实完成其他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第12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二、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三、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四、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五、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六、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九、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十、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十二、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十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十四、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十五、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十六、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13篇 某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一、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条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地方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投入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定本办法。

二、安全生产投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

三、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人、财、物的资源配置,应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专款专用。安全资金提取标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制订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由总承包负责提取,比例不得低于工程总造价的2℅。

四、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各级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和效果负第一责任。

五、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 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六、根据国家规定和合同,由业主在合同价外单独支付,不足规定比例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成本支付。

七、在合同价中已向业主计取了安全费用的,由项目成本按规定比例支付。

八、在合同价中未入计取安全费用的,由项目成本按规定比例计提。

九、安全费用应及时、准确提取并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十、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办理工人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及满足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需要求的支出及履次检查的隐患整改措施落实的费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支出。安全生产投入应包括与以下方面相关的采购、维护、保养、使用、更换、管理等费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等;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器材和仪器等的添置检测费用;安全设施技术改造,专项方案措施落实费用费用;尘、毒、噪等环境治理;安全生产科研,安全技术规程、企业修编;安全检查考核,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评价和治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开支。

十一、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工作以项目部为基础,根据施工项目的验收和施工任务自下而上 进行计划编制

十二、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编制,公司分管经理审批,项目部经理负责落实,依据实际及时拨付,并由专职安全员监督使用。

十三、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工作是落实年度计划项目以及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增加的项目,由项目负责编制单项实施计划,经公司安全科审核、分管经理审批后下达实施。

十四、安全生产投入应做到规范管理,有序开展,项目部 要加强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的职责落实,明确安全生产投入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职责落实,明确安全生产投入项目实施管理涉及到的经营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施工技术部门、设备物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的职责。

十五、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编制,应根据项目安全生产需要,按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及时编制年度安全投入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汇总,经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审批后下达。

十六、施工技术部门负责编制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实施;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安全生产科研;安全设施技术改造;尘、毒、噪等环境及其他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措施、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由安全部门、设备部门等相关部门会签,交由经营管理部门编制预算,安全部门汇总。

安徽金贸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一、 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三、 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五、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六、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七、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八、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九、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十、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十一、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十二、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十三、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复查制度。

十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十五、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六、分包单位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十七、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单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十八、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十九、分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二十、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二十一、分包单位应按规定配备安全员。

二十二、分包单位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二十三、须配备至少一名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分包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安徽金贸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一月十一日

第14篇 冬季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冬季来临,风高物燥,冰雪路滑,给生产带来许多不利因素,这一时段也是各类事故的多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全面完成****年各项指标,实现安全事故零报告的目标,特制定《冬季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如下:

一、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是防止各类事故的根本保证,从现在起至12月31日,生产计划部要紧密结合公安交通部门的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混凝土分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宣贯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减少、杜绝交通违规、违章和交通事故隐患,杜绝机械伤害事故发生。

二、各部室根据职责范围和季节变化情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堵塞漏洞,防止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现象。认真落实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改变以习惯代替规程的现象。主责部门要经常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冬季安全生产。

三、早动手、早安排,做好防寒保温工作。

1、生产计划部负责做好生产设备的防寒保温工作。上下水道、水泵、液体外加剂罐、泵等设备的防冻保护工作要提前着手安排,上冻之前,应当全部落实到位。

1)提前做好机械设备的检修、清理工作。在检修或清理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搅拌楼安全管理制度,在切断电源、拔下气管、关闭保险锁的情况下进行作业,要在电闸箱的明显部位悬挂“正在检修,禁止合闸”的标识牌、设专人对闸箱、气阀进行监护。无人监护不得进入搅拌锅内检修或清理。

2)冬季生产搅拌设备故障几率增加,机组操作人员认真执行班前活动制度,在交接班时对机组的情况要及时通报和交流,严格执行开机前对搅拌设备、计量装置进行空载运行的规定,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搅拌楼机械室、平台、楼梯清扫时不得用水冲刷,以免冻冰滑倒摔伤。经常清理除尘器和收尘设备,保证有效使用,避免因粉尘、扬尘弥漫,视线不清造成安全事故。

4)维修组对所有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保养,特别是制动、转向、照明等安全装置要认真检查,确保灵敏可靠使用,有故障、有毛病的车辆不得参与生产运输作业。

5)运输车、泵车等设备应使用防冻液加以保护,运输罐车及时安装保温套,根据天气变化更换燃油标号。收车后放净水罐及附属件内存水,以免冻裂损坏,造成设备事故。随时清除进料口、出料口粘结物,避免积物冻结后在行进途中甩出伤人。出车前、放料后应将出料溜斗放置牢固,防止松动摇摆行车途中,发生伤害事故。

6)雪天路滑或恶劣天气行驶时,应降低行驶速度。雾天行驶应按规定开启警示灯光。

7)驾驶员应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身体不适或过度疲劳的,不准驾车行驶。

2.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由专业电工对公司各部位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强电的用电管理。禁止私接、乱搭电源线和违反规定使用电器设备,电器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非专业电工不得随意拆、装和动用电器设备。

3.由公司统一安排取暖事宜,各部室、班组严禁使用电炉子取暖、做饭。民工宿舍提前采取防寒保温措施,不得随意接拉电源线,不得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石英取暖器等小电器取暖,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

4.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由操作者履行审批手续,落实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专人监护。作业后,由专人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残留火种,方可离开作业现场。五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露天进行焊割作业。

5.综合办公室对食堂所用煤气灶具进行检查,要保证接口封闭严密,连接软管符合标准要求,不得过薄、过长。液化罐与灶具之间应有安全距离或隔离防护。操作室应经常保持空气流通,防止液化气泄漏造成火灾或中毒现象。

6.强化炉火管理,减少火源。确实需要炉火取暖的,要经过主管经理审批,要按规范安装灶具和烟囱,要采取良好的通风和防护措施,符合防火管理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炉火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避免一氧化碳中毒,消除火灾隐患。

第15篇 治安后勤综合管理住宅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开展各多样化的安全培训教育,定期出黑板报、张贴安全标语等宣传工作;

(2)对食堂的用电、用气进行安全管理。饮食、饮水卫生进行安全管理;

(3)负责工地及特别是项目管理办公室、资料室、电脑室等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4)对生活区域内防火、防台风、防汛、防盗进行安全管理;

(5)对生活区域内用电安全和消防工作进行管理,宿舍内生活用电进行管理,禁止擅自装插座、乱接乱拉电线,禁止煮烧食品,夏季降温用电扇安装,必须按有关规定实施。

(6)对夏季现场茶水供应及冬季生活区内防寒工作进行重点管理;

(7)生活属性的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电源开关按规定设置;

(8)加强对食品卫生管理,食堂禁止闲人进入,杜绝食品中毒事故,开水箱必须上锁;

(9)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吸引职工及外包工用餐,以及杜绝其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品而引起食品中毒事故。

第16篇 技术科生产运行计量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职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

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1、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统计上报;

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安全生产管理细则【16篇】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和国务院有关文件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家经贸委的通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便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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