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
得分
计分方法
1、无伤亡事故
6分
有一次全年为0分;有一次轻微工伤事故,当月为0分,扣除全年6分
2、无火灾、爆炸事故
6分
有一次当月及当年为0分
3、无设备事故
6分
有一次当月及全年为0分;小型事故当月为0分,全年扣6分
4、做好职业卫生防护工作及职业并危害因素检测,无职业病发生
6分
发现一次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
5、主机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5分
发现一次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
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分
发现一起无证上岗作业人扣2分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违章违纪现象
6分
发现一次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
8、严格执行工艺技术指标,无违法操作规程现象。记录要真实、准确
5分
发现一次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5分
交接不清或未交接,每次扣2分
10、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班定时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
5分
发现一次未检查扣2分,直至扣完
11、严格执行厂区内检修安全作业规程
5分
有一人违章作业扣3分
12、保持设备运行良好,无带病运行
5分
发现一次扣2分,直至扣完
13、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保持设备卫生,无油污,无杂物
5分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4、搞好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每年开展一次应知应会考试
5分
一人未培训扣2分,未组织考试扣当月及全年5分
15、上班要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搞好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保持干净、完好、能用
5分
一人未按规定佩戴扣1分,未按规定保管好防护用品扣2分
16、搞好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定位放置,干净完好,人人会使用
5分
一项不合格扣2分
17、加强事故隐患管理,定期检查,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采取监控措施
5分
一处隐患扣2分,未及时整改扣3分
18、搞好现场管理,保持室内畅通。生产现场整洁干净,无杂物
5分
不整洁干净扣2分,发现一次有杂物扣1分
19、定期召开班组安全生产会议,贯彻执行公司各种精神,参加公司各项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分
一人未参加活动扣1分,未执行公司精神扣5分
二、奖惩措施
1、每季度考核一次。
2、95分以上为合格,发全额安全奖;85-94分发安全奖90%;84分以下发放80%。
3、本考核从2023年6月起执行。
202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记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
得分
考评结果
1、无伤亡事故
6分
2、无火灾、爆炸事故
6分
3、无设备事故
6分
4、做好职业卫生防护工作及职业并危害因素检测,无职业病发生
6分
5、主机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5分
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分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违章违纪现象
6分
8、严格执行工艺技术指标,无违法操作规程现象。记录要真实、准确
5分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5分
10、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班定时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
5分
11、严格执行厂区内检修安全作业规程
5分
12、保持设备运行良好,无带病运行
5分
13、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保持设备卫生,无油污,无杂物
5分
14、搞好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每年开展一次应知应会考试
5分
15、上班要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搞好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保持干净、完好、能用
5分
16、搞好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定位放置,干净完好,人人会使用
5分
17、加强事故隐患管理,定期检查,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采取监控措施
5分
18、搞好现场管理,保持室内畅通。生产现场整洁干净,无杂物
5分
19、定期召开班组安全生产会议,贯彻执行公司各种精神,参加公司各项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分
二、奖惩措施
1、每季度考核一次。
2、95分以上为合格,发全额安全奖;85-94分发安全奖90%;84分以下发放80%。
3、本考核从2023年6月起执行。
考评部门:
考评时间:
第2篇 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九江市2023年度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方法与标准自评得分考评
得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6分)1.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及各职能科室、各下属单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
5分
1、未制定不得分;2、主要领导职责不健全的扣2分;3、各分管领导职责不健全的,每发现1人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各职能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不健全的,每发现1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分解,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定措施加以落实。
5分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不得分;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扣1分;2、未与有关科室和下属单位签订责任书的,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3、目标、责任和措施不明确的,每少1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 部门主要领导应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
2分主要领导未任组长的扣2分。
4、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4分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的不得分。
1、未实行一票否决的扣2分 ;2、奖惩办法未兑现的扣2分;
二安全生产综合工作
(14分)1.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认真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按时参加市政府和市安委会通知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分
1、未及时传达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扣0.5分(以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为准);2、未结合本部门实际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扣0.5分;3、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未按时参加市政府和市 安委会组织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少一次扣0.2分,扣完1分为止(以市安委办每次会议签到为准)。
2. 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系统、本单位发展规划,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并报市安委办备案。
3分
1、未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发展规划扣1分;2、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扣0.5分;3、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扣0.5分。
(以上均以红头文件为据)
4、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
3. 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作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
2分
1、每少召开一次例会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2、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每年至少主持两次例会,每少一次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3、安全例会应有会议记录,每少一次会议记录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
4.做好重要时期及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
2分
1、对元旦、春节、五一、
十一、全国两会及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少布置一次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2、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元旦、春节、五一、
十一、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计划、小结),少报一次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5.开展安全生产典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3分
1、未在本部门开展创建工作不得分;2、参加创建工作的单位应占本部门的30%以上,未达到30%的每少10%扣0.5分,扣完1分为止;3、制定创建活动验收标准,参加创建活动的单位年底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每少10%扣1分,扣完2分为止。
6.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做好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2分
1、未建立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的扣1分;2、未及时办理信访件并及时回复的扣1分。
三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
(10分)1.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本系统、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分建立适应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所需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其中必须有以下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
(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制度不健全的每缺1项扣0.5分,扣完3分为止;2.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下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台账5分
1、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扣2分;2、未明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1分。
3、未建立下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台帐的每发现少一个单位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 下属各单位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专(兼)职人员。
2分
1、下属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2、下属单位未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18分)1.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分
1、每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对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每次检查应有书面正式通报,并报市安委会备案,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建立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整改。
3分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不得分;
1、台帐不全的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2分为止;2、未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整改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 按规定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表。
3分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报表的,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3分为止。
4.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隐患整改销号和上报制度。
6分
1、重大事故隐患应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未建立台帐的扣2分,台帐不全的,每漏登一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对已发现的重大危险源未制定监控方案并落实监控责任措施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3分
1、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未按照整治方案完成整治任务的扣1分;2、发现下属单位未办理相关安全许可手续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0分)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
3分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不得分;
1、未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扣2分;2、“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3、“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
2. 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建立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上述四类人员培训、持证、复审情况台账。
4分
1、本部门下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一人未持证上岗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参加年度再培训的,发现一人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3、未建立本系统下属单位上述四类人员培训、持证、复审情况台帐的扣0.5分;
4、台帐不全的每漏登1人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
3. 督促本系统各下属单位依法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计划报市安监局备案并建立台账。
3分
1、本系统各下属单位未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的,每发现一个扣0.2分,扣完1分为止;2、下属单位未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台帐的,每发现一个扣0.2分,扣完1分为止;3、本部门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建档的扣0.5分;
4、培训计划未报市安监局备案的扣0.5分。
六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行政执法
(21分)1.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2分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三同时”审批的,每发现一个项目扣0.5分,扣完1分为止;2、本部门下属单位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做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阶段工作。
12分未按市政府及市安委会的要求在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不得分。
1、工作方案及上报情况,3分
①未制定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扣1分;
②未制定“^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扣1分;
③两个方案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2、“三项行动”开展情况,6分
①每月有活动,4分;少一月无活动扣0.5分,扣完4分为止(5―12月)
②每月“三项行动”工作书面小结应报市安委办备案,4分,每少报一月扣0.5分,扣完4分为止;3、11月下旬“三项行动”工作总结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3. 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职工卫生普查、登记、建档工作。
2分
1、未开展职业卫生普查登记工作的扣1分;2、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每发现少一个企业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4.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
5分
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的扣2分;2、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但未实施的扣1分;3、每年组织有关部门至少开展两次以上联合执法工作,少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七事故管理及应急救援 (11分)1.修订和完善本系统、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分
1、未按规定修订应急救援预案的扣0.5分;2、未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的扣0.5分;3、本部门应急预案未报市政府和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
4、下属单位应急预案未逐级上报备案的,每少一个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
2. 建立本系统、本单位各类事故统计台帐,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3分
1、未建立本系统各类事故台帐的扣1分;2、事故台帐不完善的,每少登记一起事故扣0.5分,扣完1分为止;3、未及时向上级和市安监局上报事故统计报表的,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 依法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分
1、未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事故结案后未及时督促事故单位执行结案处理决定的,每少一起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4. 本系统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措施。
2分
1、高危行业企业未与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每个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2、系统内应建立应急救援协作网络,覆盖面应达 100%,每少25%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第3篇 乡镇村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细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村委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辖区各村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工作目标考核和事故控制指标考核。
工作目标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预防措施、安全投入、应急救援、建章立制、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隐患治理、落实和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日常监控等。
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等。
第四条 乡政府年初向各村下达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或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村委会必须按照责任目标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由乡安委会统一组织,乡安委办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六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逐项对照考核标准打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1、年度内被乡安委会通报批评三次的;
2、村辖区有非法采矿的;
3、村辖区有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未及时上报的;
4、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的,发生火灾等其他事故,村未积极组织救援,未能消灭初期火灾的;
5、村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村辖区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 人(含1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1起;或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七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村主任政绩考核内容。
第4篇 乡镇村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细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村委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辖区各村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工作目标考核和事故控制指标考核。
工作目标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预防措施、安全投入、应急救援、建章立制、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隐患治理、落实和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日常监控等。
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等。
第四条 乡政府年初向各村下达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或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村委会必须按照责任目标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由乡安委会统一组织,乡安委办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六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逐项对照考核标准打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1、年度内被乡安委会通报批评三次的;
2、村辖区有非法采矿的;
3、村辖区有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未及时上报的;
4、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的,发生火灾等其他事故,村未积极组织救援,未能消灭初期火灾的;
5、村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村辖区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 人(含1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1起;或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七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村主任政绩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