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1篇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细则
一、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是医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医院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要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去抓、去管。通过管理,切实保护好医院的合法权益,保护好职工和患者的人身安全,维护好医院内部的就医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预防各种案件、事故的发生,坚决打击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医院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工作的原则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是在院长的领导下,有组织地进行,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总结,督促各科室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岗位职责去做,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科室和直接责任人必须从严处理,依法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管理领导机构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医院安全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安排活动事宜。
具体工作由保卫科负责实施。
四、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一)、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治安、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本院的规章制度。
2、定期开展法制和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职工和患者的法制观念、安全观念和消防观念的意识。
3、深入开展”防火灾、防盗窃、防抢劫、防爆炸、防诈骗、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治安防范工作。
4、保护好职工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维护好医院内部的就医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5、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院的稳定。
6、定期不定期开展全院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消除治安隐患。
7、在医院内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侦破工作。
8、完成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保卫、安全、消防治安等项工作。
(二)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1、岗位职责。对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度。要求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个负责人的责任。
1)、院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2)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保障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计划、经费的落实。
(4)将安全、保卫、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决策和统筹安排,并与医疗、经营管理、教学等工作同步进行,同步发展。
(5)督促、检查分管院长的工作情况。
2)、分管院长的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组织制定全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细则、年度工作计划等。
(3)组织制定全院防范安全事故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4)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督查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隐患立即向院长汇报,进行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向院长通报。
(5)督促检查保卫科长的工作情况。
3)、保卫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按照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日常工作。
(3)组织实施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完成好公安机关和院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5)督促、检查保卫人员的工作情况。
4)、门卫保安人员职责
(1)在保卫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坚守岗位,文明保安,服装整齐,礼貌待人,依法行事,严格管理。
(3)要熟悉医院的整体概况,做好问事和解答工作,维护医院的整体形象。
(4)检查、核实进出车辆携带装运的物品,严禁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医院,严防内部物资流失。
(5)疏导进出车辆和行人,保证车辆进出畅通,人员进出有序无阻。
(6)上班执勤时实行“三不准”:不准喝酒、不准擅自脱离
岗位、不准让他人代替看守。
(7)要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
(8)做好工作记录。
5)、巡逻保安人员职责
(1)在保安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实行24小时巡逻工作制。
(3)对全院的重点部位和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要加强警戒和保护。
(4)在中午、晚上、双休日、节假日要特别加强警戒和保护。
(5)在巡逻中要做到“三勤、三会、四多”。即眼勤、嘴勤、腿勤;会报警、会保护现场、会处理问题;恶劣天气巡视、中午下班后巡视、后半夜巡视、节假日周末巡视。预防、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平息发现的突发性事件和各种意外事件。
(6)配合公安机关保护好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
(7)上班执勤时实行“三不准”:不准喝酒、不准擅自脱离岗位、不准让他人代替看守。
(8)做好工作记录。
第2篇 医院内部治安保卫责任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医疗工作的正常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及各岗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条:医院治安保卫工作,必须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治安保卫责任制。
第四条: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没的重要内容,是医院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医院领导负责,纳入医院管理范围。
第五条:实行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制度。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是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对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医院实行分级管理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医院法定代表人任命的科室负责人,是同级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
第六条:医院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保卫机构,组织护院力量,同时应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
第七条:医院、各科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做到遵纪守法。
2、对职工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观念,做好防范工作。
3、鼓励职工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做好各类纠纷的调解和转化工作,防止因此引起的案件发生。
5、向病人、陪护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宣传,提高其防范意识,严禁在病房吸烟和大功率电器、酒精炉的使用,不要将大量现金,有价征券,和贵重物品带到病房,以免发生火灾事故,和丢失被盗。
6、组织文体活动,要符合安全规定和要求,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
7、医院的浴池(室)更衣室应有柜子保管衣物,汽车停放应有车房,要有专人管理,防止盗窃案件发生。
8、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一时无条件整改的,应将情况报告给医院治安负责人,并采取措施,保障安全。
9、对医院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及时报医院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处。
10、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对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犯罪分予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人员,依法执行监督、考察教育。
第八条:建立以下的制度。
1、门卫、巡逻、值班制度要选派能胜任的人员担任门卫,严守岗位、尽职尽责。单位内部人员凭证出入,外来人员联系工作凭证出入,陪护、探视病人按医院规定出入,物资器材和出院病人自带物品凭有关科室出门条放行,车辆出入要接受门卫查询。巡逻要由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能处理情况的人员担任此项工作,维护医院内的治安和正常工作秩序。管钱、管粮、管物品的部门必须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职责,不得使用老弱病残和临时工值班。医疗设备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医技科室也应值班。
2、防火制度
要坚持开展防火教育,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要定期检查维护、更换,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火源、电源要经常检查,一经查出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火灾,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3、保密制度
要经常开展保密教育和保密工作检查,加强对机密文件、资料和重大科研成果的保管、保密工作。对外科技交流涉及的内容,参观范围等,应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严防失密和窃密事件的发生。
4、现金、票证、枪支弹药保管制度
存放现金、票证的科室应有人值班,有保险、报警设施,存放现金不得超过银行限额,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应有2人同行办理。取送款数额效大时,应派车和专人,对有价证券和其它票证要严格管理,防止被盗、受骗,严禁非法向他人提供银行户头、现金和支票。枪支、弹药必须登记造册,设保险专柜分别存放,指派专人负责,有人看守,并配备安全报警设备。严格执行枪支弹药的使用手续,严禁外借和非法使用。
5、易燃、易爆、腐蚀性、剧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物品要严格购销、运输、储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要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并且安全,有明显的标志和防范措施,专人保管,制度上墙。木工房、油漆房,禁止吸烟和烤火,每天清扫,保持清洁。麻药品要设专柜、专人管理、严禁丢失和违反规定使用。放射性物品要严格运输、存放和使用的安全管理。使用部门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并有人值班。
6、生产安全制度
医疗上的按照医、护部门制订的制度守执行。电工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证书者方能上岗。按规定和要求作业,并具备一定的用电防火知识,配电房系要害部门,应按规定安装安全防范设施和定期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防止事故发生。锅炉操作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和取得证书的方能上岗,制订操作制度职责。按规定和要求对锅炉进行检修,清垢处理,防止事故发生。要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章开车。
7、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集体宿舍要建立管理组织,制订安全公约,坚持会客、留宿登记制度,不得私自留宿他(她)人及违法犯罪人员,更不能进行违法活动。
8、废旧物品回收制度
各科室、班组和个人出售废旧物品,国家指定回收部门的,必须交售国家物资回收部门,不能交售给无证经营的收废品人员。
9、临时工、外包工管理制度
临时工、外包工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原则。临时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临时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准留宿其他人员。在院内,并按照规定办理暂住证。来院承包工程的建筑施工队,由用工承包部门将其人员登记造册交医院职能科室,同时把治安安全工作纳入承包合同。该队要有一名负责治安工作的领导与医院保卫科取得联系。在医院住宿的人员,符合市政府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规定的应办理暂住证。
第九条:医院保卫机构是在医院党政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的公安基层组织。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授权对医院各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和规定或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公安保卫部门有权提出批评或责成限期整改,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第十条:医院保卫机构应在医院党政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秩序,保障安全。
第十一条:执行本责任管理细则好的科室和岗位人员,由医院给以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违反责任管理细则的科室和岗位人员,治安保卫工作不落实,存在重大治安隐患,经指出仍不整改,导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给医院、职工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取消当年评选精神文明和先进集体和个人资格并给以适当的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本责任制由医院保卫科解释。
第3篇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细则范例
一、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是医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医院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要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去抓、去管。通过管理,切实保护好医院的合法权益,保护好职工和患者的人身安全,维护好医院内部的就医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预防各种案件、事故的发生,坚决打击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医院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工作的原则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是在院长的领导下,有组织地进行,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总结,督促各科室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岗位职责去做,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科室和直接责任人必须从严处理,依法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管理领导机构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医院安全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安排活动事宜。
具体工作由保卫科负责实施。
四、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一)、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治安、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本院的规章制度。
2、定期开展法制和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职工和患者的法制观念、安全观念和消防观念的意识。
3、深入开展”防火灾、防盗窃、防抢劫、防爆炸、防诈骗、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治安防范工作。
4、保护好职工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维护好医院内部的就医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5、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院的稳定。
6、定期不定期开展全院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消除治安隐患。
7、在医院内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侦破工作。
8、完成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保卫、安全、消防治安等项工作。
(二)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1、岗位职责。对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度。要求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个负责人的责任。
1)、院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2)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保障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计划、经费的落实。
(4)将安全、保卫、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决策和统筹安排,并与医疗、经营管理、教学等工作同步进行,同步发展。
(5)督促、检查分管院长的工作情况。
2)、分管院长的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组织制定全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细则、年度工作计划等。
(3)组织制定全院防范安全事故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4)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督查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隐患立即向院长汇报,进行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向院长通报。
(5)督促检查保卫科长的工作情况。
3)、保卫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按照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日常工作。
(3)组织实施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完成好公安机关和院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5)督促、检查保卫人员的工作情况。
4)、门卫保安人员职责
(1)在保卫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坚守岗位,文明保安,服装整齐,礼貌待人,依法行事,严格管理。
(3)要熟悉医院的整体概况,做好问事和解答工作,维护医院的整体形象。
(4)检查、核实进出车辆携带装运的物品,严禁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医院,严防内部物资流失。
(5)疏导进出车辆和行人,保证车辆进出畅通,人员进出有序无阻。
(6)上班执勤时实行“三不准”:不准喝酒、不准擅自脱离
岗位、不准让他人代替看守。
(7)要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
(8)做好工作记录。
5)、巡逻保安人员职责
(1)在保安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实行24小时巡逻工作制。
(3)对全院的重点部位和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要加强警戒和保护。
(4)在中午、晚上、双休日、节假日要特别加强警戒和保护。
(5)在巡逻中要做到“三勤、三会、四多”。即眼勤、嘴勤、腿勤;会报警、会保护现场、会处理问题;恶劣天气巡视、中午下班后巡视、后半夜巡视、节假日周末巡视。预防、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平息发现的突发性事件和各种意外事件。
(6)配合公安机关保护好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
(7)上班执勤时实行“三不准”:不准喝酒、不准擅自脱离岗位、不准让他人代替看守。
(8)做好工作记录。
2、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求
1)、医院重点部位包括
(1)住院收费处、门诊收费处、财务科
(2)药库、设备库、物资库
(3)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各种化学物品及试剂的管理
(4)中心供氧室、高压氧舱室
(5)计算机室、档案室
(6)急诊室、手术室、抢救室、重症监护室、婴儿病房
(7)锅炉房、配电室、发电室
(8)贵重仪器设备:ct、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
2)、管理要求
(1)住院处、收费处、财务科、药库、物资仓库实行三铁一器,配备消防器材。财务科每日收入的现金要由保卫人员护送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药库、设备库、物资库要符合防火、防盗、防霉烂的要求,做到人走断电,闭水、清除火种、锁门关窗。
(3)毒麻限剧药品实行“五专”管理,要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4)各种化学物品及试剂要实行专柜保管,严格出入库制度,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5)高压氧舱室、中心供氧室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杂物,保持清洁,严禁一切烟火。
(6)计算机室、档案室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领导批准非本室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7)急诊室、手术室、抢救室等要配备消防器材,抢救设备要处于完好状态。
(8)锅炉房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防失火爆炸事故的发生。
(9)发电室要有专人负责,按时发电,要通风,周围环境要畅通无阻。
(10)贵重仪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有安全操作维修制度,定期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例会制度(和中层干部会议合并)
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报本月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
4、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以“八防”为内容,查漏洞、查隐患、严密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保卫消防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科,落实到位。
一级:每天各科室下班前,由本科室轮流值班的安全员对本科室进行检查: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好水、电、气等,检查易燃杂物是否及时清理,防火通道是否通畅,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做好安全日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
二级:每周各科室由科主任(科长)、护士长按规定对本科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责任,自行整改或上报医院保卫科协助整改。
三级:每月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领导、保卫科长对全院各科室进行安全大检查。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对全院各科室,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防范性检查。
保卫科对三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通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二是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院长,由院长召集有关部门研究,保卫人员要深入科室督促、检查,使三级
安全检查制度得以落实。
5、请示报告制度
凡在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面遇到本科室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顺序:
科室负责人(或当事人)→保卫科长→分管院长→院长。
各级管理人员手机或小灵通要24小时开通。哪一级不通,哪一级负责。
6、考勤、交接班制度
保卫人员要严格遵守全院的规章制度,工作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有时要向保卫科长请假方可离去,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工作记录。
7、惩罚制度
1)、凡属于保卫人员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凡属于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去办的,追究保卫科长的责任。
3)、凡属于科室没有按照管理细则去做,没有按问题、隐患、通知书的要求去整改的,不及时报告隐患的,出现问题造成事故和损失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一把手的责任。
4)、凡属于责任不明,没有督查保卫科工作的,追究分管院长的责任。
5)、凡属于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计划、经费不落实而影响工作的追究院长的责任。
行政处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查看、开除、追究刑事责任等。
经济处分:造成单位和科室经济损失的,主要责任人承担20%—30%,科室承担10%,其他责任人承担10%。
8、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加强对本院车辆停放的管理。
2)、本院职工的自行车、摩托车入棚,汽车入位,实行挂牌管理。
3)、外来就医探视人员的各种车辆,一律在指定地点停放,不在指定地点存放的丢失当事人自己负责。
4)、院内病房楼周围、门诊楼前严禁乱停乱放各种车辆。
5)、违反上述规定,进入院内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处理。
9、安全防火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2)、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本科室的自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保卫科,保卫科要做好登记,并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3)、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科室,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4)、物资仓库、药库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严禁外来人员进入仓库。
5)、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6)、在无火警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除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7)、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科统一安排,各科室要给予密切配合。
8)、保卫科协助后勤动力组对全院重点部位的用电线路每周一次抽查,对全院的用电线路每月一次大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10、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1)、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2)、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的,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3)、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聚众赌博,一经发现严加查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4)、不得擅自占用、挪用集体物资,违者按盗窃公物论处。
5)、严禁在院内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口哨扰乱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