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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管理细则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82

危险源管理细则

第1篇 建筑工程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1;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一般范围见附件2。

第四条 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气候和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在开工前识别并编制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等在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清单名录和安全管理措施。清单名录中应当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出现的施工阶段、潜在的危险因素、防控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清单名录应经责任人签字。

第五条 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动的,应将变更或变动后增加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企业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第六条 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第七条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应当逐一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

在办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应当提交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安全管理技术力量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经总包施工单位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第八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按照《湖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湘建建〔2009〕304号)的规定组织专家论证,以及修改完善、重新编制和重新组织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3。

第九条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安全防护方案及相应保证措施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具体安全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应当形成书面交底签字记录。

第十条应当指定专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施工人员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停工措施,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一条应当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对其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建立管理台帐,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相应管理人员)每星期开展一次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的检查,作出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到位。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总包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组织整改到位。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针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每天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个人检查、评估工作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或报告,并作出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分包施工单位应当参加总包施工单位组织的应急救援演练。

第2篇 某地铁bt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细则

一、总则

为了规范成都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成都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组织机构

1.督导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薛军

组 员:

2.各标段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实施小组

组长:各标段项目经理

组员:项目总工、各工区长

设计、施工监测单位

组长:项目负责人

组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员负责人

三、职责

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地铁轨道交通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安质环保部对全线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督导管理。负责督促各标段项目经理部进行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及控制和预防。

2、成都地铁bt项目各标段项目经理部、设计、施工监测单位负责本标段范围内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包括应急处理和对外协调等工作。负责本标段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及控制和预防,并将结果(附表1、2须经各局集团公司批准)报指挥部安质环保部核备。

3、各等级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划分:

a) 5a级:责任单位是各标段局集团公司;

b) 4a级以下(含4a级):责任单位是各标段项目经理部;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与确定

(一) 危险源辨识、评价与确认

1、危险源辨识的要求

危险源辨识应全面、系统、多角度、不漏项,重点放在能量主体、危险物质及其控制和影响因素上。危险源辨识应考虑覆盖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2、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⑴ 询问与交流

⑵ 利用专家经验分析现场观察

⑶ 查阅有关记录

⑷ 获取外部信息

⑸ 工作任务分析

⑹ 安全检查表

⑺ 作业条件的危险性评价法

3、危险源辨识

3.1 评价流程

分析调查危险、危害因素→评定危险、危害影响的程度和规模→依据危害因素风险级别确定中、高度风险危害因素。

3.2风险评价

⑴ 专家直接判断法

利用专家经验,讨论评价确定危险源的风险级别。

⑵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对经验分析法无法判定的其他危险源,主要采用本方法进行风险评价,本方法是以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个因素指标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危险的大小,其计算公式如下:d =l×e×c

式中:d—— 风险性分值;

l——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 人体暴露于风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 一旦发生事故会产生的损失后果。

①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事故或风险事件的可能性大小,当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的事件发生的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件的概率为1,但在作系统安全考虑时,绝对不发生的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为地将“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小”的分数定位0.1,而必然要发生的事件的分数定为10,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情况指定了若干个中间值,如表1所示。

表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② e—人体暴露于风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人员或设备出现在风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则风险性越大。规定连续暴露在此风险环境的情况定为10,而非常罕见地出现在风险环境中定为0.5。同样,将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种去规定若干个中间值,如表2所示。

表2 暴露于风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③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变化范围很大,对伤亡事故来说,可从极小的轻伤直到多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由于范围很大,所以规定分数值为1~100,轻伤规定分数为1,把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可能性分数值规定为100,其他情况的数值均在1~100之间,如表3所示。

表3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

10人以上死亡

40

2~9人死亡

15

非常严重,1人死亡

7

重大,伤残

3

严重,重伤

1

轻伤(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④ d—风险性分值

根据公式计算作业的风险程度。但关键是如何确定各分值和总分的评价。根据经验,可参照表4方法进行风险等级的划分,但应注意风险等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不能认为是普遍适用的,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

表4 风险等级划分(d)

d值

危险程度

风险等级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5a

160~320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4a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3a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a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1a

⑶ 确定重大危险源

根据作业条件危险评价的结果,d值大于160以上的确定为重大危险源。并且,对下列10种危险源存在的情况,可直接定为重大危险源,而不必进行定量计算:

① 跨江河湖海的工程;

② 邻近或穿越既有轨道线路(含铁路)的工程;

③ 邻近或穿越既有建(构)筑物、道路、重要市政管线的工程;

④邻近或穿越有重要保护性的建(构)筑物或水利设施等的工程;

⑤ 重大明挖或暗挖工程;

⑥ 需特殊设计或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或新材料的工程;

⑦ 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标准要求的;

⑧ 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及要求的;

⑨ 曾经发生过事故,至今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

⑩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事故的风险,且无可靠有效控制措施的;

4、危险源更新

4.1当遇到下述情况时,应及时更新:

⑴ 经营范围发生变化;

⑵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相关要求发生变化;

⑶ 出现事故、事件、不符合事实的评价结果;

⑷ 设备、设施发生较大变化;

⑸ 施工工艺发生变化;

⑹ 相关方抱怨和合理要求;

⑺ 其他情况需要时。

4.2危险源更新后,各标段项目经理部及时组织进行重新辨识、评价和确认,并汇总传达到相关的单位和岗位。

(二)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各标段项目经理部对各自管段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并编制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涵盖实现目标所必须的职能、方法、时间表和资源。必须明确重大危险源所需材料、机具数量和规格,人员、水电的准备,信息联络等。

专项施工方案应在临近重大危险源项目施工前一个月,由各标段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本标段项目总工审查→报上级单位(局)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合格,由上级单位(局)法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职业资格章后,方可实施。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相关规定执行。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指挥部安质环保部核备。

(三)动态上报程序

1、重大危险源管理报表上报流程图

重大危险源管理报表上报流程图

各标段项目部填写

《危险源识别、评价表》

《重大危险源清单》

各标段项目部填写

《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表》

报各项目部的局集团公司审批

报监理单位审批

报中国中铁成都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2、报表的上报要求

⑴ 危险源清单的上报

为保证持续、有效地实施危险源辩识、识别、评价及风险控制。各施工标段要将危险源辩识、识别、评价及控制的结果形成文件,填写《危险源识别、评价表》(见附表1)和《重大危险源清单》(见附表2),报各自局集团公司批准后再报指挥部安质环保部,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控制和预防。

⑵ 动态管理报表的上报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适时监控,施工单位应统计和全面整理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积极作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并按规定的期限进行信息反馈。此项工作的载体为动态管理报表(见附表3)。此报表由各标段项目部负责填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5a级重大危险源实施前7天,施工单位应做好预案启动的准备工作,将动态管理报表上报驻地监理和指挥部驻地代表(各一份原件),同时上报指挥部备案(两份原件)。

4a级风险点实施前5天,施工单位应做好预案启动的准备工作,将动态管理报表上报驻地监理和指挥部驻地代表(各一份原件),同时上报指挥部备案(两份原件)。

(四) 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的培训和交底机制

根据已识别的重大危险源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必须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本单位工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进行风险管理程序和专项方案的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工班长组织对施工人员的应知应会培训,要求培训有记录、书面交底明确。

针对重大危险源的技术交底,内容需包括:

(1)即将通过的重大危险源的级别;

(2)主要的施工技术参数;

(3)重大危险源的主要特点(包括使用状况、结构形式、重要性等);

(4)施工工艺;

(5)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等。

(五) 控制要求

1、在确定风险控制方案时,应考虑到:对于不可容许风险(重大危险源),需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降低风险,使其达到可容许程度;对于可容许风险,需保持相应的控制措施并进行监视,防止风险变大超出可容许范围;若找不到降低某不可接受风险的控制措施,则应停止对应的施工生产活动。

2、重大危险源,应通过对生产经营过程的运行控制;编制应急预案和加强人员技能、知识培训;制定控制目标、指标;编制管理方案进行控制。

3、一般危险源,应通过运行控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进行控制。

4、针对重大危险源的内容,要提前15天作好相关产权单位和交通、市政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征得对方的支持和理解,充分搞好必须的准备和配合工作。

5、建立过程监控和信息反馈

⑴ 建立重大危险源实施过程监控预警机制

重大危险源的施工过程中,要针对工程特点及时调整方案措施,按照标准制定相应的预警值和警戒值,通过监控量测数据严格指导施工。达到警戒值时监控量测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按程序逐级上报,并立即准备应急预案的启动。

⑵ 严格执行控制方案

在重大危险源(如地下穿越桥桩、管线、建筑基础、掌子面渗水、局部坍塌严重等)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既定的专项方案和措施。

⑶ 确保应急预案切实可行

应急预案应在临近重大危险源项目施工前一个月,由各标段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并进行演练。应急预案应具有可实施性,人、机、料及社会相关抢险方联系畅通无阻,确保能及时到位,保证预案启动后的可操作和有效性。

五、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档案

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预防控制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包括不同施工阶段重大危险源识别、专项方案、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组织机构,物资设备情况,相关方联系方式等。

2、重大危险源方案的审批记录。

3、实施前的准备情况记录。(查施工单位资料)

4、重大危险源实施过程记录表。

5、所有重大危险源规避结束后的经验教训总结,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周围环境情况、主要施工方法(详细总结所采用的主要技术参数、主要材料)、规避所用时间、监控量测数据及有关数据统计等。

六、管理活动的节点行为管理

各管理活动节点统计表

序号

节 点

节点要求

备注

1

2022年5月30日

各施工标段将危险源辩识、识别、评价及控制的结果形成文件,填写《危险源识别、评价表》和《重大危险源清单》,报各自局集团公司批准后再报指挥部安质部

2

重大危险源项目施工前一个月

各标段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程序审批后报指挥部安质环保部核备

3

重大危险源项目施工前15天

针对重大危险源的内容,要提前15天作好相关产权单位和交通、市政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征得对方的支持和理解,充分搞好必须的准备和配合工作

4

5a级重大危险源实施前7天

各施工标段将动态管理报表上报驻地监理和指挥部驻地代表,同时上报指挥部

5

4a级风险点实施前5天

各施工标段将动态管理报表上报驻地监理和指挥部驻地代表,同时上报指挥部

6

危险源更新

当遇到4.1条所述的情况时应及时更新,重新辨识、评价和确认,并汇总传达到相关单位和岗位

八、处罚

指挥部将对各标段项目部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季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评比”,并视具体情况按“安全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全线通报或处罚。

九、附则

(1)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此办法由指挥部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

(3)附表1《危险源识别、评价表》

第3篇 项目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1 目的和意义

1.1 为加强郑州分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提高事故预防和救援能力,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分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重大危险源备案是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具体体现,对提升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管控,抓好事前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和职能部门。

3 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4 目标和任务

4.1 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使重大危险源管理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增强事故防范和救援能力,防止和减少一般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分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4.2 通过重大危险源备案,掌握分公司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建档、评估、申报、备案工作体系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4.3 督导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项目部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建档、评估、申报、监控和方案编制。

5 备案登记的范围

5.1 本实施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现场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设备、设施、场所;具有一定危险程度的分部分项工程,可能会产生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危险的作业;施工现场存在的符合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分类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及职业健康安全,主要包括:

5.1.1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5.1.2 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5.1.3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5.1.3.1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5.1.3.2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5.1.3.3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5.1.4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5.1.4.1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5.1.4.2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5.1.4.3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1.5 脚手架工程

5.1.5.1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5.1.5.2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5.1.5.3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1.5.4 吊篮脚手架工程。

5.1.5.5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5.1.5.6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5.1.6 拆除、爆破工程

5.1.6.1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5.1.6.2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5.1.7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5.1.8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5.1.9 职业病、食物中毒、传染疾病事件。

5.1.10 对工地周边设施和居民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筑工程。

5.1.11 其它专业性强、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5.2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基础、结构、装饰阶段施工前,对工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报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备案,同时上报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

6 监控与管理

6.1 项目部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方案施工,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监控、检查和验收。

6.2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和分部分项工程概况;

(3)影响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分析;

(4)施工准备、布置、工艺流程、施工具体措施、现场平面图、施工图;

(5)验收、材料检测;

(6)安全技术措施;

(7)监控措施;

(8)应急预案;

(9)计算书。

6.3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技术人员编制,技术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报项目监理部审核、审批;所有编制、审核、审批人员必须由本人签字。

6.4 存在重大危险源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需进行专家论证的,项目部必须按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组织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专家组成员必须从当地省、市专家库里抽取)。论证后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需修改的,必须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按程序重新组织审核、审批,同时将专家意见和修改后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6.5 项目部应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进行技术和重大危险源交底,交底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

6.6 存在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施工应按经过专家论证重新修改审批后的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的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安全员、方案编制人员会同现场监理人员实施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台帐。

6.7 项目部应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测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险情的,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险措施,并向分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报告。

6.8 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环境将重大危险源的名称、位置、注意事项、作业时间、责任人等在工地醒目位置及时公示和更新。

7 登记表

7.1 重大危险源备案申报表

7.2 重大危险源登记表

7.3 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清单

附加说明:

本细则由安全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细则于2022年 月 日发布,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4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1;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一般范围见附件2。

第四条 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气候和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在开工前识别并编制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等在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清单名录和安全管理措施。清单名录中应当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出现的施工阶段、潜在的危险因素、防控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清单名录应经责任人签字。

第五条 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动的,应将变更或变动后增加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企业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第六条 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第七条 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应当逐一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

在办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应当提交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安全管理技术力量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经总包施工单位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第八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按照《湖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湘建建〔2009〕304号)的规定组织专家论证,以及修改完善、重新编制和重新组织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3。

第九条 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安全防护方案及相应保证措施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具体安全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应当形成书面交底签字记录。

第十条 应当指定专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施工人员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停工措施,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一条 应当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对其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建立管理台帐,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 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相应管理人员)每星期开展一次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的检查,作出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到位。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总包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组织整改到位。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针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每天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个人检查、评估工作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或报告,并作出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分包施工单位应当参加总包施工单位组织的应急救援演练。

第5篇 驾校安全生产危险源管理细则

作为城市的驾培企业,预防和遏制责任事故的发生是我们抓好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但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有其一定的原因,危险源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防止发生责任事故就是消除、控制企业生产的危险源。了解和掌握危险源的辨识方法,可以更有效地避免和控制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一、危险源辨识的基本常识

只有掌握危险源的概念、危险源的分类及危险源辨识的知识,才能在行车中有效辨识危险源,提前防范行车风险。

危险源的概念和分类

1.危险源概念

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的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触发因素的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

例: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破坏,造成这些不良后果的根本原因,主要是高速行驶的期限和具有较大的动能,遇到阻隔,能量意外释放,具有较大的破坏力。高速行驶的汽车就是危险源。

为了防止危险源与隐患概念的混淆,有必要强调一下危险源与事故隐患的区分:事故隐患概念是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制度的规定,或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例如:车辆因油箱漏油发生火灾事故,在这起事故中,汽油是危险源,邮箱损坏是隐患。

2.危险源分类

根据危险源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可将危险源划分为根源危险源(又称第一类危险源)和状态危险源(又称第二类危险源)。高速行驶的汽车是导致伤害的根本,是根源危险源;转向失控、制动失效、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汽车失去控制,成为导致事故发生的诱发因素,属于状态危险源。

道路交通的危险源,除了行驶的汽车,极端自然灾害如暴雨、大雾、冰雪等根源危险源外,更多的是状态危险源。道路交通的状态危险源可能是一个汽车机械、电路故障、车轮爆胎,也可能是驾驶员的疲劳驾驶导致短时间瞌睡,可能是冰雪路面,也可能是一次交通事故的占道车辆,可能是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也可能是过马路猛跑的行人。这些状态危险源都会导致行驶的汽车失去控制或躲避不及,对他人和自身造成伤害。根源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防范事故的重点是控制状态危险源。驾驶员要控制不安全行为,时时注意道路异常情况,排除车辆不安全状态和不良因素对安全驾驶的影响。

二、道路交通危险源辨识

要控制危险源必须首先辨识危险源,也就是找出交通活动中存在哪些根源的危险源和状态的危险源。辨识危险源包含两个过程:识别、确定特性。识别危险源是为了确定系统中存在哪些危险因素;确定危险源特性是为了根据其性质采取相对应的控制措施,使源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处于相对安全的状态,同时消除状态危险源。

道路运输过程中存在多种多样的危险源,这些危险源中,有的可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如车辆故障等;有的可能是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或根本原因,如企业管理不完善等。无论哪种危险源,只要存在,就会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

三、城市危险源的判断

安全防控主要从“人、车、路”三个危险源进行管控。

(一)危险源——人的不安全因素

驾驶员违规驾驶是指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有潜在风险的驾驶行为,主要特征为一般性违规和报复性违法。一般违法主要表现:路口闯红灯、不按导向箭头行驶、违法停车、违法超车、违法掉头、酒后驾驶等;报复性违法主要表现:强行超车、强行变更车道、长时间鸣喇叭或超车后突然紧急制动等。

危险源判断

危险源

驾驶员具体表现

驾驶员违法驾驶

一般性违法,不指向他人

为了赶时间,驾驶员抢黄灯通过路口,驾车逆行、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倒车、违法掉头、违法会车等

违法行为,指向他人,具有攻击性、报复性

故意和前面车辆靠的很近,以示意前面的驾驶员提高车速或赶紧让路。

对妨碍自己行驶的车辆,如行驶缓慢或“加塞车辆”感到非常气愤,长时间按喇叭,爆粗口表示不满,甚至故意超车后紧急制动

强行超车

强行变更车道

驾驶员操作错误

危险性错误,如操作不当

在湿滑路面紧急制动,或车辆侧滑时紧急制动,急打转向盘

在紧急情况下,错把加速踏板当制动踏板

变更车道没有观察后视镜

由主干道驶入支干路时,没有注意视觉盲区内的行人、非机动车

转弯时未注意车辆内侧轮差,车辆落入边沟等

无危害性错误

分道口行驶路线选择错误等

驾驶员注意力分散

主观原因

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走神、与人闲聊、观察其他交通事故或者过度关注新奇事物等

客观原因

线路、环境单一,驾驶员注意力无法持续集中等

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不安全行为

违反通行规则

其他机动车驾驶员逆向行驶、违规占道行驶、违法超车、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

行人、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逆行、违规占用机动车道等

(二)危险源——车的不安全因素

车辆技术状况的不安全状态主要包括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和安全装置失效。车辆技术状况指制动性能、转向性能、传动性能、灯光性能、发动机、底盘等。

危险源判断

危险源

具体表现

技术状况不良

制动故障或失效

不能及时制动

转向不良或失效

不能按意图转向

灯光、信号装置故障

前照灯损坏、照明受到影响、夜间时驾驶员无法观察路况

转向灯不亮,转向意图不能传达

侧向稳定性差

车辆在横向坡道行驶,或进行超车、转弯灯操作时,已发生侧滑或侧翻

车辆悬架、减震系统缺陷

车辆进入坑洼路面时,颠簸严重,使驾驶员或乘客感觉不适,还可能是装载的货物掉落

车速表故障

驾驶员不能准确掌握行驶速度

轮胎磨损严重、裂纹或扎入杂物

车辆在行驶中附着力不够,制动距离延长

已发生爆胎

发动机故障

车辆无法启动

车辆抛锚、应急停车,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车辆中途熄火,无法正常操控

主动装置失效

后视镜损坏

后视镜损坏,驾驶员观察道路交通情况受到影响

刮水器失效

雨雪天刮水器无法使用,视线受影响

喇叭失效

喇叭不响,其他驾驶员或交通参与者听不到车辆靠近的信号

无遮阳或板掉落

驾驶员眼睛被太阳直射,影响观察

制动防抱死系统等安全装置失效

车轮暴死,车辆侧滑

被动安全装置失效

无安全气囊

车辆发生碰撞等事故时,因无安全气囊,驾驶员头部直接撞到转向盘或前风窗玻璃上

座椅安全

紧急制动或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头部得不到保护,颈椎易受伤害

保险杠损坏

发生碰撞事故,无法吸收、缓和外界冲击力,防护车体

风窗玻璃损坏

影响驾驶员视野,易使驾驶员受伤

客车物品存在危险

乘客物品摆放位置不合适

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未被发现,易产生危险结果

放在行李架上的物品掉落,砸伤乘客

放置扎起椅子下的行李部分露出,绊倒乘客等

其他

客车地板

客车刚刚经过清洁或雨雪天,致使车内地板、上下台阶湿滑,使乘客绊倒

座椅损坏

座椅损坏后露出尖锐金属架,碰伤驾驶员或乘客

座椅扶手损坏或缺失,不能保护乘客

(三)危险源——路的不安全因素

道路交通状况包括道路设计、通行状况、交通流量、交通设施、交通标识等。

危险源判断

危险源

具体表现

山区道路

连续上下坡

车辆连续上下坡转弯,频繁制动,易导致制动失效

车辆上下坡,使发动机温度过高,或换挡不当,引起发动机熄火或溜车

路窄弯急

物体遮挡,无法全面观察来车情况

操作不当,车辆驶出路外

超车会车危险性大等

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

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车辆易冲出道路

挖路、埋管道

阻挡道路畅通

烟雾缭绕

环卫焚烧垃圾,农民焚烧秸秆,视线受影响,无法观察路况

城区道路

混合路面自行车、电瓶车、私家车等车流量大

车辆拥挤,不遵守道路法规

道路反复行驶,驾驶员极易疲劳,车辆性能也易发生变化

驾驶员经理不集中,感知能力下降

客车车体高,极易与路边的树木刮擦

冰雪路面

路面结冰摩擦系数低

车辆易发生侧滑

阳光的反射率高

大雪后,雪地反射日光,刺激眼睛,导致雪盲症,影响正常观察

涉水路面

水过深

未查清水情即涉水行驶,易使车辆熄火,电气设备受潮

水中有尖锐物

车辆轮胎被尖锐物扎破

水流速度快

车辆行驶轨迹发生偏移

路面凹凸不平

车辆颠簸,使驾驶员或乘客不适,车辆长时间在凹凸不平路面行驶,车辆性能易下降等

路面有较大的凹坑和凸起

由于道路失修或局部地壳活动使路面处凹坑和凸起,躲避不及易引发事故

(四)危险源——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夜间、特殊天气及自然灾害等特殊环境改变了车辆的正常行车环境,危险性很高,易引发事故。

危险源判断

危险源

具体表现

夜间

行驶环境黑暗

路灯损坏,视线受影响

视野范围变小,视距变短

会车时,其他车辆开远光灯、产生炫目

光线昏暗,能见度低

视线受影响、无法清晰观察路况

常伴有雷电、大风

雷电劈倒或大风刮倒路边树木,形成路障或砸中过往车辆

雨天

路面湿滑、泥泞

降雨使得道路坍塌或变得松软,车辆容易陷入

车辆发生侧滑

使车辆制动距离延长

气温低于0℃形成冻雨

车辆制动距离延长

车辆侧滑

霜冻

驾驶员容易麻痹

雪天

视线不良

驾驶员视线被影响,无法清晰观察路况

路面被积雪覆盖或有溶雪

车辆启动时,车轮打滑,启动困难

车辆行驶过程中易发生侧滑;车辆在平坦、两侧无建筑和树木、积雪覆盖的道路行驶,辨识不出分道线、路测边缘等

大雾天气

驾驶员长时间雾中驾驶,注意力持续集中,易疲劳等

高温天气

温度过高

驾驶员易疲惫、困倦、脾气暴躁

轮胎压力高,已发生爆胎

车辆用电设备、线路易自燃

水温过高,损坏发动机

制动易失效等

台风

风力能力巨大,常伴有暴雨

路边树木、广告牌等被刮倒,易砸中汽车或阻碍交通,使车辆偏离行驶轨迹或倾翻

雹灾

来势凶猛,时间短,强度大,常伴有狂风暴雨

冰雹、降雨、大风影响视线,地面湿滑,车辆易发生碰车事故等

内部危险源:

(一) 修理车间(地沟、机械、开关及电路、氧气及乙炔气瓶)

(二) 加油站、加气站、仓库等

四、危险源管控

危险源控制可以按照风险等级进行管控,危险源的风险级别可分为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一般危险源管控:通过安全学习、岗前教育、宣传培训等方式来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领导小组、防范措施、应急预案、保障方案等,必须做到“五个落实”:教育培训到位、健全防范制度、落实应急措施、责任明确、保障及时。

五、危险源管控责任

1、一般危险源的管控:由各基层单位主管负责,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重大危险源的管控责任: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组成督察小组,确定督察人员,根据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制定风险防控计划、管控目标、管控方案,定期组织排查,评估危险源的风险值,制定风险布控图,进行重点防范。

六、危险源管控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1、从头抓起,预防安全事故

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管理是我们企业追求的永恒主题,因此我们首先必须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从源头建立起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辅导培训,确保每个员工对安全生产有足够的认识,时时刻刻都能牢记安全。安全思想是安全生产的先导,安全思想是安全行动的指南。因此,构筑坚固的“安全思想防线”是实行安全管理的关键。

2、抓动态管理,构筑安全防线

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理念,让我们真正懂得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道理。首先,建立长效的安全督查机制。要求安全检查常态化、制度化,让驾驶员知道线路天天有人检查,天天有人管理的意识,让驾驶员自觉增强做好安全的自觉性。其次,组织人员定期在全公司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互检互查活动,通过活动各单位之间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达到群防群管的目的,做到人人制止违章,个个遵守规范。

安全管控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企业的安全状况关系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单纯地依靠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抓安全、依靠部分安全人员来推进安全,难于确保各岗位长期保持良好的安全状态,只有依靠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发挥团队管理力量,才能真正建立长效安全机制,确保生产安全的长期稳定。

加强企业的危险源管控,可以有效提升安全的管控能力和管控的科学性,可以提高全体员工辨识危险源、防控危险源的风险,避免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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