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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管理实施细则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3

试验管理实施细则

第1篇 某工地试验室管理细则

工地试验室管理细则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十天高速公路安康东段工地试验室工作的管理,经管理处研究决定成立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陕西段安康东段建设项目中心试验室(简称中心试验室), 中心试验室对管理处、总监办负责,将会同驻地办工地试验室、施工单位工地试 验室共同完成试验检测任务,确保工程质量。

管理处质量安全科对中心试验室进 行业务管理,并对其合同费用的计量支付进行审核。

管理处对中心试验室考核、 监督办法参照对监理人员的考核办法执行。

第二条试验机构设置

1、本项目的试验室设

第2篇 项目经理部工程试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项目经理部工程试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__ __ __ __ __ __ __ __ 工程建设中的工程试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与采购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合同要求,严格现场施工控制,降低消耗及节约成本,适应公司质量体系要求,特制订本《工程试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按《工程试验工作报表》统计当月的试验资料;每年截止12月25日将统计当年试验资料、计量试验仪器设备、试验人员动态等情况、试验工作总结。

第五条 单位工程竣工后,各种试验报告、质量评定、原始记录必须分类分项目,分别装订成册。

第九章 试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1、 试验室主任编制试验检测计划、按照计划安排工作。

2、 试验工作必须按国家、铁道部行业或地方标准进行。

3、 试验过程的每道工序必须申报监理工程师旁站

4、 试验工作完成后,由检测人员将检测结论报告交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发。

第二条 标养室管理制度

1、 保证不停电,项目部驻地房管部门已备有发电机,一但停电,在半小时之内可送电,以保证仪器的正常工作。

2、 标养室已备有水池,自来水一停使用备用水。

3、 钢架放置试件,摆放整齐,块与块、组与组之间间距2cm。

4、 进出标养室人员必须随手关门,非试验室人员不得入内,确保恒温、恒湿。

5、 工作人员进入要穿水鞋,带胶皮手套,以防触电。

6、 每天做好温、湿度记录,看与控制箱温、湿度显示是否相符。

7、 加温、加湿箱每天要检查水位

(早上7点、下午14点、晚上21点),以防停电停水,烧坏加热器。

8、 每星期做卫生、安全检查。

第三条 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试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事故处理。

(1)试样丢失或损坏。

(2)检测报告丢失,原始记录丢失或失密。

(3)由于人员、试验仪器和设备、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要求;检验方法错误;采用错误判断标准等造成的检测结论错误。

(4)混凝土试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5)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

凡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事故等级按有关文件分类。

一般重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项目部。

对混凝土试件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在二日之内,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逐级上报。并采用回弹法或钻孔取芯法进行复测。

第四条 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1、 技术资料由专人保管。

2、 应长期保存的资料有:

(1)国家、行业和地方各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验收标准、产品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和参考标准。

(2)试验检测规范、规程、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

(含国家和自编规定)

(3)计量试验设备档案

(按《检验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办理)。

(4)产品图纸,施工图、工艺文件及其它技术文件。

3、 应定期保存的资料有:

(1)各类试验检测原始记录的报告

(按《程序文件》规定办理)

(2)样品委托申请单、收样记录,报告发送登记,保管期不少于三年。

第五条 样品保管制度

1、 样品上有明显的标识,分门别类存放确保不错样、不混样、不丢失、不变质、不改变其性能。

2、 样品保管应作到帐、物相符。

3、 样品检验后处理:

(1)破坏性样品不保存。

(2)有特殊要求的样品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安全管理制度

1、 试验检测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2、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加强防火、防毒、安全用电和人身安全教育。经常检查安全操作情况,及时消除隐患,杜绝机械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3、 试验室内应备有灭火器具,任何人不得挪动位置,并定期检查。对易燃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应有隔离防护措施,指定专业人员妥善保管。

第十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一条 奖励

工程试验人员及试验仪器设备的管理过程中,对试验仪器设备、人员的素质、检测工作的质量、施工控制过程的质量、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环境条件的保证等方面进行年度检查评比,并对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第二条 处罚

1、 工程试验人员不按照操作规程和检测程序进行检测,施工控制不严,工作不认真,对造成质量检测事故和严重质量后果的将给予行政处罚,调离工作岗位。

2、 对各工程队的试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不及时,造成设备的锈蚀、丢失和损坏情况,应按仪器损坏情况的大小,给予原值的80%――200%罚款处理。

3、 对不按规定制作试件和填土密实度的单位和试验人员,按试件组数和填筑层数进行罚款,单位罚款1000元,试验人员罚款50元。

4、 计划部及财务部对以上的奖罚应给予积极配合。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工程试验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生效,由试验室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本管理细则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未完善之处按集团公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3篇 压力试验安全管理细则

1目的

规范公司设备试压过程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所有试压作业,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3编制依据

gb 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tsg r7001 -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gb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4释义

4.1压力试验:以液体或气体为介质,对设备和管道逐步加压,达到规定的压力,以检验设备和管道强度和严密性的试验。

4.2重大试压作业:水介质试压压力≥10mpa或空气介质试压压力≥0.6mpa的试压作业。

5职责

5.1 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工程项目的重大试压方案的审核及试压过程的专业监督管理。

5.2 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本细则,并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所属各单位

5.3.1负责管理范围内作业现场压力测试的安全管理。

5.3.2 负责对各施工现场压力测试作业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并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6 要求

6.1管理要求

6.1.1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或领导组织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针对作业内容和试压介质,开展危害识别,制定防范控制措施,编制压力试验方案;至少应包括:

a) 参加试验的管道线号、规格、有关设备位号,并在流程图上标明;

b) 试验项目、试验压力、介质及压力来源;

b) 加置试验用盲板位置、规格、线号及装拆负责人;

c) 压力、温度检测总的数量及位置;

d) 应拆卸的管道部件、零件及临时连接措施;

e) 复查确认负责人;

f) 升压步骤、停压时合格标准及检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g) 试压危险区域警戒范围、人员站位、试压进度,人员分工及岗位责任;

h) 应急预案及演练要求;

i) 原始记录。

6.1.2 重大试压作业方案应经过施工单位和申请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报公司设备工程部审核备案。

6.1.3试压前,由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对参加作业人员、申请单位进行技术交底、风险告知,明确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内容主要包括:

a)试验方案的技术要求,明确气密性试验的介质及特性;

b)过程存在的风险、危害及控制措施;

c)主要的安全要求及施工中注意的安全事项;

d)试验过程中应遵守的制度、标准、规程;

e)落实控制措施的责任人及其职责。

6.2管理内容

6.2.1试压作业必须根据设备及管道的设计条件,选用合适的试验介质。

6.2.2管道安装完毕,热处理和无损检验合格后应进行压力试验。压力试验应以液体为试验介质。当管道的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0.6mpa时,也可采用气体为试验介质,但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脆性材料严禁使用气体进行压力试验。

6.2.3压力容器耐压试验应优先选择液压试验,由于结构或者支承原因,压力容器内不能充灌液体,以及运行条件不允许残留试验液体的压力容器,可以按设计图样规定采用气压试验。

6.2.4试验所用气体宜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者其他惰性气体, 液压试验应宜使用洁净水。

6.2.5设备及管道试压作业前,必须编制试压方案及安全措施。

6.2.6 压力表的选用和安装位置

耐压试验时至少采用两个量程相同的并且经过检定合格的压力表,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  工业金属管道试压时,其精度不得低于1.5级,表的满刻度值应为被测最大压力的1.5~2倍。

b) 容器类试压时,压力表安装在容器顶部便于观察的部位。

第4篇 中试试验装置安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1 基本要求

1. 1 为规范院中试装置安全管理,识别研发过程存在的风险,避免中试装置在投用、运行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1. 2 中试实验装置是指模拟工业化生产条件,由多台仪器、设备和管道组装的连续、半连续或间歇运行的一体化实验装置。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院所有中试及工业试验装置竣工验收后运行阶段的安全管理。设计、施工与验收阶段另有管理规定,不在此

管理规定范围内。

3 职责

3. 1 技术开发处负责组织中试装置投用前安全条件审查和运行过程的安全监督。

3. 2 各部门负责中试装置开车安全条件确认、安全操作规程编制、操作人员上岗培训、设备维护、相关文件资料存档。

4 调试、运行与维护' .

4. 1 中试装置开车前,部门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在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后向技术开发处提出装置投用申请,填写《安全工程研究院中试装置开车投用申请单)),技术开发处组织对装置安全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投用。

4. 2 部门应制定详细的中试装置开车方案,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并经部门主任审核签字生效。

4. 3 部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学习有关工艺技术、安全操作规程、试车方案以及异常情况下的应急

处置措施等,考核合格后上岗操作。

4. 4 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认真记录实验过程发生的异常现象,情节严重时应立即停止实验;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落实安全措施。

4. 5 操作人员进行实验操作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药品要做好个体防护、确保人身安全;严禁脱岗、串岗或从事与实验工作无关事宜。

4. 6 实验现场配备的喷淋、消防、急救等防护设施应完善、齐全,实验区域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照明等条件。

4. 7 实验完毕或中止时,应按规定停水、停电、停气;节假日和夜间实验时必须经技术开发处批准后方可安排实验。

4. 8 中试装置应按相关规定设置安全和疏散通道,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现场禁止放置与实验无关物品。

4. 9 当实验方案变更时,应重新对实验过程进行风险评估,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经批准确认后方可实施。

4. 10 实验所需的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实验需求量领用。实验完f气,成后,剩余部分退回仓库存储, 也并做好使用记录。

4. 11 废弃或过期化学品应分类收集于专用容器中飞标识清楚,存放于规定位置,严禁随意倾倒。定期送交综合处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5 检查与考核

5. 1 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实验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5. 2 技术开发处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和人员,有权停止其实验,责令限期整改。

5. 3 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后,应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处置工作并立即报告。对隐瞒或歪曲事故真相者,从严处理。

5. 4 对于遵纪守法、按章操作、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保证实验设备安全运行、避免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部门或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部门或人员,按照院有关制度和规定进行处罚。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5篇 压力试验安全管理工作细则

1目的

规范公司设备试压过程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所有试压作业,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3编制依据

gb 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tsg r7001 -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gb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4释义

4.1压力试验:以液体或气体为介质,对设备和管道逐步加压,达到规定的压力,以检验设备和管道强度和严密性的试验。

4.2重大试压作业:水介质试压压力≥10mpa或空气介质试压压力≥0.6mpa的试压作业。

5职责

5.1 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工程项目的重大试压方案的审核及试压过程的专业监督管理。

5.2 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本细则,并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所属各单位

5.3.1负责管理范围内作业现场压力测试的安全管理。

5.3.2 负责对各施工现场压力测试作业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并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6要求

6.1管理要求

6.1.1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或领导组织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针对作业内容和试压介质,开展危害识别,制定防范控制措施,编制压力试验方案;至少应包括:

a) 参加试验的管道线号、规格、有关设备位号,并在流程图上标明;

b) 试验项目、试验压力、介质及压力来源;

b) 加置试验用盲板位置、规格、线号及装拆负责人;

c) 压力、温度检测总的数量及位置;

d) 应拆卸的管道部件、零件及临时连接措施;

e) 复查确认负责人;

f) 升压步骤、停压时合格标准及检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g) 试压危险区域警戒范围、人员站位、试压进度,人员分工及岗位责任;

h) 应急预案及演练要求;

i) 原始记录。

6.1.2 重大试压作业方案应经过施工单位和申请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报公司设备工程部审核备案。

6.1.3试压前,由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对参加作业人员、申请单位进行技术交底、风险告知,明确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内容主要包括:

a)试验方案的技术要求,明确气密性试验的介质及特性;

b)过程存在的风险、危害及控制措施;

c)主要的安全要求及施工中注意的安全事项;

d)试验过程中应遵守的制度、标准、规程;

e)落实控制措施的责任人及其职责。

6.2管理内容

6.2.1试压作业必须根据设备及管道的设计条件,选用合适的试验介质。

6.2.2管道安装完毕,热处理和无损检验合格后应进行压力试验。压力试验应以液体为试验介质。当管道的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0.6mpa时,也可采用气体为试验介质,但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脆性材料严禁使用气体进行压力试验。

6.2.3压力容器耐压试验应优先选择液压试验,由于结构或者支承原因,压力容器内不能充灌液体,以及运行条件不允许残留试验液体的压力容器,可以按设计图样规定采用气压试验。

6.2.4试验所用气体宜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者其他惰性气体,液压试验应宜使用洁净水。

6.2.5设备及管道试压作业前,必须编制试压方案及安全措施。

6.2.6 压力表的选用和安装位置

耐压试验时至少采用两个量程相同的并且经过检定合格的压力表,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 工业金属管道试压时,其精度不得低于1.5级,表的满刻度值应为被测最大压力的1.5~2倍。

b) 容器类试压时,压力表安装在容器顶部便于观察的部位。

1) 低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2.5级,中压及高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6级;

2) 压力表的量程应当为试验压力的1.5~3.0倍,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

6.2.7 水压试验时,设备、管道的最高点安装放空阀,最低点安装排水阀,充水或放水时,必须先将放空阀打开。试压合格后,应将积水排净,排液时应防止形成负压。

6.2.8气压试验时,试压系统内必须装设安全阀,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2.9 带压设备和管道,严禁受到强烈气流冲撞或气体冲击。升压和降压必须缓慢。

6.2.10 试压用的临时法兰盖、盲板的厚度必须满足试验压力的要求。焊接堵板的结构强度应经计算确定。法兰及法兰盖上的螺栓必须齐全、拧紧。试压系统内加有盲板的位置均须做出标识和登记,试压结束后逐块拆除。

6.2.11 在压力试验过程中,受压设备、管道如有异常声响、压力突降、表面油漆脱落等现象,必须立即停止试验,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试验。

6.2.12管道试压前必须将管道内的杂物、积水吹扫干净。管道吹扫时空压机应放置在安全位置。临时配管应布置合理、联接牢固、无泄漏。集气罐上必须装有安全阀。

6.2.13 用装置中的压缩机吹扫时,必须在压缩机试车合格后进行,并由建设单位方配合。

6.2.14当设备进行压力试验时,应划定禁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压现场必须设置围栏或警戒线,同时在醒目处加设警示牌。

6.2.15 当管道进行压力试验时,在管道上每隔20米处挂一“正在试压”的标识牌,同时试压人员要加强巡检,预防万一。

6.2.16 盛装易燃介质的设备,在气压试验前,必须采用蒸汽或者其他有效的手段进行彻底的清洗、置换并且取样分析合格,否则严禁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

6.2.17 对盛装易燃介质的设备,如果以氮气或者其他惰性气体进行气压试验,试验后,应当保留0.05~0.1mpa的余压,保持密封。

6.2.18对输送剧毒流体的管道及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0mpa的管道,在压力试验前,下列资料已经建设单位复查:

a) 管道组成件的质量证明书。

b) 管道组成件的检验或试验记录。

c) 管子加工记录。

d) 焊接检验及热处理记录。

e) 设计修改及材料代用文件。

6.2.19现场安全管理

a)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用水作试压介质时,试压设备、机具的摆放位置离试压管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0m;用空气作试压介质时,其摆放位置不应小于50m。

b) 用水作试压介质时,试验压力小于4mpa的管线两侧各30m范围划为警戒区。试验压力大于4mpa的管线两侧各50m范围划为警戒区;用空气作试压介质时,试验压力小于4mpa的管线两侧各80m范围划为警戒区、试验压力大于4mpa的管线两侧各100m范围划为警戒区。在警戒区内应设专人流动值守警戒 。

c) 空气作试压介质时,在升压过程中,不允许工作人员沿管线检查。

d) 耐压试验注水时,应排尽管道内部的空气。试压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禁止以任何方式敲打管道及其附件。

e) 稳压期间,不得采用连续加压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检查受压设备和管道的法兰、盲板、压力表时,禁止站在法兰、盲板的对面,读表时视试验压力确定站位安全距离,水压试验不少于2米,气压试验不少于6米。

f) 在试压过程中,发现法兰或焊缝有渗漏现象,严禁带压拧紧螺栓和补焊,应降压后,再进行修复,缺陷消除后,应重新试验。当用空气作试压介质时,处理前应将压力降至0.02mpa以下方可进行作业。试压设备有专人看管,负责试压和停压操作。

6.2.20试压后泄压处置

a) 试验合格后,应将试验介质引至室外合适地点排放,并注意安全。

b) 用空气作试压介质时,不允许在距城市、居民点、工矿企业、森林、铁路、公路、大型桥梁、仓库和建筑物等100m之内放空。

c)气压试验,应缓慢降压,排放应尽量利用系统内的放空管,如用临时按管应接至室外排放。排放管应牢固可靠,应承受反冲力的作用。

d)试压结束后,应及时拆除盲板、膨胀节限制设施。装好拆除的管阀、仪表。

e)试压作业应填写压力试验记录。

7、工作程序

8、附则

本细则由公司和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9、附件

【正文结束】

试验管理实施细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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