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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细则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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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细则

第1篇 现场定置管理检查验收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场定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现场的物品,大体分为a、b、c、d四类。

a类:在制品、返修品;

b类:半成品、产成品;

c类:原材料、运输工具、可移设施;

d类:废品、下脚料、铁屑。

第三条 定置图的设计是根据定置管理的理论,对作业环境进行诊断后,运用作业研究、方法研究和动作研究,对现场所有物品进行定置,并通过调整物品位置来改善场所中人与物、人与场所、物与物相互关系的综合反映图,是对场所中与生产活动有关的物品经诊断并调整后的科学定位图。场所中的物应尽最大努力反映在定置图上,每个车间均应制作自己的定置图,并以平面形式表示。

第四条 车间(工房)定置图的要求

(一)车间(工房)定置图内容包括:设备布置、车间通道、工具柜位置、各种区域划分、工位器具、转运工具存放点等。库房定置图结合实际参照制订。

(二)定置图中a、b、c、d四类区域,分别用黄、绿、蓝、红实线表示;设备、工具箱等不动物可用黑色表示。

(三)定置图中各类区域及定置物品应与定置位置相符;定置图中要有图例。

第五条 各单位应根据设计好的定置图,画出地面定置区域线和通道线,地面定置区域线应与定置图相应区域线颜色一致,线条必须平直、均匀,力求醒目、美观。

(一)定置区域线颜色要求

a类——黄实线;b类——绿实线;c类——浅兰实线:d类——红实线;通道线——白色虚线。

(二)区域线宽度要求

各类区域线宽度均为60mm;通道线每段为300mm_80mm,间距为200mm。

第六条 各类区域要竖立或悬挂相应的定置牌。定置牌的规格为150_270mm,竖立的定置牌总高度为500mm。定置牌正面用不同颜色分别书写a、b、c、d字母和物品类别名称。

第七条 各类定置区域的划分要合理,区域线必须平直、均匀,力求醒目、美观,颜色符合要求。

第八条 生产现场和工作场所内,任何物品都要有固定、合理的位置。否则,都视为不符合要求。

第九条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要定置存放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对d类物品要及时清除。

第十条 各类区域要竖立相应的定置牌,不能竖立的可挂定置牌。

第十一条 生产场所的卫生,每班都要清扫。铁屑要清除干净并倒在指定地点,达到要求后方可下班或交班。

第十二条 工具柜内物品定置要求

(一)工具柜(箱)门内侧,应有统一规格的定置表。表中填写的工具物品要与放置层数、数量一致,做到以物对表,表物相符。

(二)工具柜内的工具和物品,应按顺序摆放整齐。

(三)工具柜内要整洁,—律不准放置杂物和d类物品。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生产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2篇 现场管理安全考核实施细则

一、目的

规范现场管理考核办法,确保现场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发挥考核对工作行为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二、适用范围

本企业所属分厂、各职能部门所有员工。

三、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

四、现场管理(安全)考核实施细则

项目

检查考核内容

扣分分值

安全行为管理

车间主任为车间专职安全责任人,同时还要设立安全检查员(兼职)。

5分

是否每天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强调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班产量鼓舞士气。

工作态度良好无聊天、嬉笑追逐打闹、呆坐、串(脱)岗、打瞌睡、干私活等行为。

工作时工作服不能敞怀,袖口、裤脚要收紧;头发不能过长,以不当视线为宜。

生产区域内不准穿拖鞋、背心、高跟鞋、短裙进入。

按照岗位劳动防护的规定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车间内禁止吸烟,地面无烟蒂。

在标有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吸烟

严禁在生产操作岗位上打手机,接听电话。

厂区内不允许随地泼水、吐痰、扔杂物等。

生产地面保持清洁,无垃圾、油腻脏物等;窗户、墙壁是否有严重赃污。

现场公示看板及悬挂的作业文件保持清洁干净。

设备上、工作台面、窗台等不摆不必要的物品如饭盒、水杯、报纸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废料、余料、杂物及垃圾等及时分类清理,随时保持生产现场的整洁。

通道、走道保持畅通,不得摆放工件、工具、推车等障碍物。临时接的电源线不能横穿通道。

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防护设施松动时,立刻停机。且不可在运行状态向下自行处理。

标识

管理

废品是否放置于指定的红色废品箱中。废弃物是否存放于指定场所。

5分

车间内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待检品、废品等是否标识存放指定区域。

生产工作区域,通过划线明确区分加工、存放、检验、修理等区域,标识清楚

油料及可燃物品的存放场所应与工作环境隔离、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设备

安全

管理

保持每一台设备清洁无油腻和旧灰尘。(是哪个车间的员工就扣那个车间的考核分)

10分

工装、模具是否到处乱放,应存放于标示清楚地工作台上,以便方便取用。

工作场所严禁私自乱拉(扯)电源线;如风扇、照明等,必须由电工进行安全连接。

设备检修时,必须停机,切断控制电源。并悬挂“检修中,请勿合闸”标示警示牌。

设备挂牌标示其状态:完好、报废、检修中。

经常性检查各车间的电器、线路、阀门等是否积尘、破损、雨淋等,及时发现隐患。

检修完设备后及时清理现场。

各种机床、电器设备安装防护装置(防护罩、护栏、挡板)如:皮带轮、齿轮、砂轮、电扇、机床等

车间

安全

生产

管理

锻造下料 —— 有无进行棒料剪机、起重机、锯床的安全操作培训教育,保证正确使用。

10分

锻造包装 —— 磁力探伤操作时工件必须夹紧后方可操作,以防滑动。

锻造包装 —— 磁力探伤工作间至少备有两瓶以上有效灭火器,一浸水的帆布棉被。

锻造包装 —— 包装车间内严禁吸烟;

锻造包装 —— 明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隔离措施,方可作业。

锻造包装 —— 在倾倒酸洗液(硝酸、盐酸)时,严禁快倒,必须轻倒、慢倒,以防溅出伤人。

锻造包装 —— 不能将包装箱或盖踩踏、座、压、弄脏、铺躺等。

车间

安全

生产

管理

锻造包装 —— 有无进行冲床、浸油吊拉设备、抛丸机的安全操作的培训教育,保证正确使用。

10分

锻造包装 —— 产品工件的周转一律装入箱内,不准落地。

冲压车间 —— 有无进行模锻锤、冲床、压力机、砂轮、起重机设备的安全操作教育培训,保证正确规范操作。

冲压车间 —— 产品工件的周转一律装入箱内,不准落地。

冲压车间 —— 在工作或休息时,不能座压或踩踏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

木箱制作车间 —— 严禁吸烟;明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隔离措施,安全监督下,方可作业。

木箱制作车间 ——地面不准撒水;不得将包装箱或盖踩踏、座、压、弄脏、铺躺等。

铸造车间 —— 有无进行造型机(单机、生产线)、浇注、电炉、冲天炉、起重机等设备、工序的安全操作培训教育。

铸造车间 —— 电炉、冲天炉、浇注、生产区域严禁洒水。

制芯车间 —— 有无进行制芯机安全操作培训教育。

制芯车间 —— 每天至少进行两次乙炔管、阀的检查,防止漏气火灾危险。

制芯车间 —— 严禁站在芯盒箱上作业。

研磨车间 —— 各式砂轮机的安全操作培训教育。严格防护用品的穿戴使用。

机加车间 —— 各种机床的安全操作熟记心中,严格检查落实。

运输

车辆

(叉车)

(拖机)

安全

作业

运送松散的物料,没有将物料固定牢靠;严禁运输。

10分

提升高度大的设备如: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严禁超载行驶。叉车码高作业时周围严禁站人,并确保箱体放稳牢固,无倾倒隐患。

严禁站在铲叉上搬运货物作业。

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

叉车严禁载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车间作业时,集中精力注意周围人员,严禁速度过快、过猛,尤其后倒和转弯时。

厂内行使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 以保证安全。

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

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减速慢行,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

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检查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镜、车轮、轮胎等的技术状况必须完好

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无论有无装货,叉车下面绝对禁止站人。

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劳动

防护

用品

佩戴

1、冲天炉前操作工

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劳保鞋、护脚布、手套、(必要的面罩)

10分

2、电炉操作工

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劳保鞋、护脚布、手套、(必要的面罩)

3、浇注工

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劳保鞋、护脚布、手套、(必要的面罩)

冲天炉炉后上料人员

工作服、安全帽、手套、劳保鞋

铸造造型工

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手套

砸件、清理浇口人员

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劳保鞋、耳塞

制芯车间

工作服、手套

研磨车间

工作服、手套、防尘罩、眼护镜、劳保鞋、耳塞

保温炉、退火炉

工作服、手套、防护鞋、安全帽、

抛丸工

工作服、手套、

选别人员(两厂)

工作服、

汽配车间、型杆车间

工作服、手套、劳保鞋、安全帽、耳塞

(锻造)热处理车间

工作服、手套、劳保鞋、安全帽、

设备维修人员(两厂)

工作服、手套、劳保鞋、安全帽、

不锈钢(酸洗)作业

工作服、长胶皮手套、面罩、眼镜

其他操作岗位

办公

区域

现场

管理

工作态度是否良好表现在:着装、接待(内部、外部)、接听电话、语言举止等。

10分

工作态度是否良好表现在:有无谈天、说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看杂书、打瞌睡、吃东西等。

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下载游戏等。

盆景的摆放没有枯死或干黄

下班后是否关闭所有的电源(电灯、电脑、空调、饮水机、复印机)

下班后垃圾是否及时清理

抽屉内是否杂乱。

办公设施的配线是否杂乱,网线、电话线、电源线固定是否得当。

办公室墙角无蜘蛛网

文件是否有专人管理,并按文件管理规则归类存放(合同、图纸、行文、订单、统计报表等)

下班时桌面是否整理清洁

办公通道是否放有杂物,有碍观瞻,妨碍畅通

办公设施较脏,落满灰尘(桌面、窗台、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饮水机、空调

垃圾桶是否装的太满。

地面、桌面是否显得零乱。

是否存有不需要的东西(抽屉内、橱柜、架子、书籍、文件、档案、图表、文具用品、墙上标语)

五、附则

(一)本考核细则经总裁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二)本考核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三)本考核细则自2007年元月起实施。

青岛天赢铸锻工业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二月三日

第3篇 h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工作,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现场评审是通过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或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持证单位(以下简称持证人)生产现场进行生产过程和生产管理的检查、考核,评价申请人(持证人)是否具备生产安全标志管理产品能力、满足安全标志发放条件的活动。

第三条现场评审分为申办评审和监督评审。申办评审是对首次申办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申请人进行的评审;监督评审是对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持证人进行的评审。

第四条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现场评审工作,建立和完善现场评审管理文件,组建和管理现场评审员队伍,编制现场评审规范及准则,制订和管理现场评审计划。

第二章 现场评审工作的组织

第五条申办评审在产品技术审查完成后实施。安标国家中心制订评审计划,确定评审组成员,向评审组发出现场评审任务书,向申请人发出现场评审通知书。

申办评审原则上在产品技术审查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施。申请产品符合免评审条件的,可免于评审。

第六条 监督评审在安全标志监督检查或持证人申请变更、延续产品安全标志时实施。监督评审原则上不预先告知。电话: 400--655--0539

联系人:秦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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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评审组由在安标国家中心注册的评审员组成,特殊情况下可聘请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一般2~3人,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八条现场评审实行回避制度。与申请人(持证人)有利益关系的评审员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申请人(持证人)出于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需要,可提出评审员回避申请。

第九条评审组应按照现场评审计划实施评审工作,申请人(持证人)应予配合。

第十条申请人不能按期接受申办评审时,可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原则上只能提出一次,延期时限不超过90日。

由于申请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评审的,终止本次申办。

第十一条持证人应按规定接受监督评审。无正当理由拒绝评审的,按不合格处理。

第三章 现场评审内容与要求

第十二条现场评审基本内容及要求:

(一)主体资格,包括注册资金、经营场所、生产规模、技术力量等,应与申办产品所需生产条件相适应。

(二)技术文件,包括产品标准、图纸、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等,应与安标国家中心审查备案的技术文件一致。

(三)生产设备应满足产品生产要求,并具备关键零(元)部件生产能力。

(四)检验、计量仪器及设备,应满足产品检验要求。

(五)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环节,包括重要原材料采购、外购件或外协件的进厂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产品总装、成品的出厂检验等,应处于受控管理。

(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完整、具有可操作性;质量管理体系,应运行有效。

安标国家中心根据产品的类型及特点,编制现场评审准则,细化现场评审内容及具体考核指标和要求。

第十三条申办评审依据现场评审规范或准则,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评审,重点考核申请人的生产能力和产品安全性能保障能力。

监督评审依据相关规范或准则,对持证人是否按安全标志审核发放要求组织生产进行评审,重点考核主体资格、技术文件一致性、生产与检验能力等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环节,并核实前次评审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根据各生产要素对产品安全性能的影响程度,将现场评审规范或准则中的评审项目分为否决项目、考察项目和一般项目。

第十五条下列情况属于否决项目不合格,有其中之一的,现场评审为不合格:

(一)注册资金未达到规定数额,或生产能力未达到规定规模;

(二)关键零(元)部件的生产能力不满足要求,或不具备产品总装条件;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满足规定要求;

(四)产品技术文件与安标国家中心审查备案的技术文件不一致,或未按审查备案的技术文件组织生产;

(五)生产设备不能满足生产要求,或计量检测仪器及设备不能满足检验要求。

第十六条现场评审实行量化评定。在否决项目合格的基础上,现场评审结论按评审情况分为a、b、c、d四级,a级为合格,b、c级为整改后合格,d级为不合格。

a级:考察项目中无不合格项;

b级:考察项目中不合格项数不超过10%;

c级:考察项目中不合格项数不超过20%;

d级:考察项目中不合格项数超过20%。

第十七条申请人(持证人)在生产场所、技术力量、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方面弄虚作假,或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自评估报告存在严重不符的,现场评审按不合格处理。

第十八条安标国家中心可对申请人(持证人)影响申办产品重要安全性能的主要零(元)部件的供应商进行延伸评审。申请人(持证人)应为延伸评审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四章 现场评审流程与要求

第十九条现场评审流程主要包括首次会议、生产现场检查、文件资料审查、检验能力考核、综合评定、末次会议。

第二十条首次会议。

评审组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介绍评审组成员,宣布评审工作的依据、内容和要求、日程安排、评审纪律等。

第二十一条生产现场检查。

评审组按照产品的工艺流程对生产现场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必要时拍照取证并留存。

第二十二条 文件资料审查。

核查申请人(持证人)的主体资格、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文件以及能够证明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文件资料或记录。

第二十三条 检验能力考核。

考核主要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进厂检验能力,产品的过程检验及出厂检验能力。监督评审时,还须核查产品检验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综合评定。

评审组根据现场评审实际情况,按照现场评审规范或相关产品评审准则独立进行综合评定,做出评审结论。

第二十五条 末次会议。

评审组组长主持召开末次会议,通报评审情况,宣布评审结论,对现场评审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整改要求。

第二十六条评审组应按产品类别,分别出具现场评审报告,并自评审结束之日起7日内,报送安标国家中心。

第二十七条现场评审中不合格项的整改要求:

(一)评审结论为a级的,申请人(持证人)应对不合格的一般项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及结果应记录存档。

(二)评审结论为b或c级的,申请人(持证人)应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申办评审的整改期限为90日,监督评审的整改期限为30日。完成整改后,申请人(持证人)应将整改报告及能证明整改结果的相关资料,提交评审组组长。评审组长审核并做出结论后,提交安标国家中心。必要时安标国家中心可安排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终止本次申办或暂停持证人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

(三)评审结论为d级,或否决项不合格的,申请人(持证人)应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要求进行整改。监督评审不合格的,整改期间暂停持证人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安标国家中心原则上对整改情况安排一次现场复评审。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足以证明申请人(持证人)已有效实施整改并符合安全标志管理相关要求时,可不进行复评审。

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终止本次申办或撤销持证人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安标国家中心对现场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评审报告、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第二十九条评审组应依据现场评审规范或准则做出公正的评审结论,并对出具的现场评审报告负责。

第三十条评审员应遵守安标国家中心关于评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承诺,并严格遵守以下现场评审纪律:

(一)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按现场评审规范或准则开展评审工作;

(二)尊重申请人(持证人)的知识产权,保守其技术、商业秘密;

(三)不提供任何有损评审结论公正性的指导和咨询;

(四)廉洁自律,不 “吃、拿、卡、要”,不参加与现场评审无关的活动,不接受超规格接待。

第三十一条安标国家中心对违反现场评审规定的评审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或撤销评审员资格的处罚。

第三十二条现场评审结束后,申请人(持证人)应填写现场评审纪律反馈单,报送安标国家中心。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申请人(持证人)应按规定承担评审相关费用。

第4篇 房产经纪公司销售部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房产经纪公司项目销售部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爱职敬业,尊章守纪,以诚待人;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忠于职守;

3、快捷高效,竭诚服务,一丝不苟;

4、配合协作,维护集体利益。

二、着装

要求员工上班一律着工服、皮鞋,男员工要打领带。

三、仪表、仪容

1、员工必须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男员工发长不过耳,遮领;

2、女员工淡妆上岗,打扮适度,男员工不许蓄胡须;

3、注意个人卫生,上岗前(中)不得饮酒;

4、态度和蔼,不得面带倦意;

5、上班时不得带有色眼镜;

6、客户面前不得修指甲,剃牙,掏鼻子,挖耳朵,打饱嗝,伸懒腰,哼歌,化妆。

四、礼貌礼节

1、对待客人、领导态度要自然,大方,热情,稳重,有礼,做到笑脸相迎,用好敬语;

2、常说礼貌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不客气”;

3、与客人、领导相遇时,要主动让路;与客人、领导同行时,礼让其先行;

4、接待客人、领导时面带微笑,与客人、领导谈话时应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话,争辩;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及时上报;

5、客人及领导到访时应起立迎送;

6、见领导应主动打招呼,称呼其职务,不可直呼其名;

7、客户离去时应送至门口,目送离去;

8、同事间应以__小姐、__先生相称;

9、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10、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接电话,要先说“您好,__”。

五、上下班管理规定

1、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

2、工作时间必须佩带胸卡;

3、不许迟到早退;

4、不许旷工;

5、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不许在销售大厅内化妆;

7、工作时间内,不许在岗位吃东西;

8、不许在销售大厅内吸烟;

9、不许在销售大厅内聊天、看书、看报、睡觉;

10、不许故意损害公物;

11、不许乱放或丢失销售手册;

12、不许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

13、不许在工作区域内聚众喝酒,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听收录机;

14、不许违反公司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

15、不许高声喧哗;

16、必须保持个人的储物柜内外整洁;

17、工作时间内,不许长时间打私人电话(3分钟);

18、工作桌面不许乱堆乱放,私人物品或公司文件、资料;

19、未经批准,不许私自脱岗,私自外出;

20、未经批准,不许到其他部门串岗,干扰同事工作;

21、未经批准,不许私自换班;

22、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向客户或他人提供公司文件及资料;

23、未经批准,不许私自收取客户保留金、定金等;

24、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5、应自觉严格按工作程序处理业务;

26、应尊重客户、领导、同事;

27、应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严守公司秘密;

28、应自觉维护公司荣誉;

29、服从指挥,遵守纪律

30、爱护、正确使用销售手册,工作时,随身携带;

31、按时上下班,按公司规定着装,佩带名牌;

32、接待完客户,自觉清理水杯等杂物,以保持工作区清洁卫生;

33、每天早签到人员应自觉清理工作区卫生;

34、严格执行电话、接待登记制度和日报制度。

注:凡违反以上规定的销售员,每次处罚50元,并示情节后果另行处罚。

七、__项目售楼处值班制度

1、每日晚班值班(参照每周值班表)的销售员所接热线、上门客户不列入轮接纪录。

2、如在值班时间接到以前联系过或曾经来过的客户,值班销售员有责任马上通知负责该客户的销售员,并同时热心接待该客户,如发现有怠慢客户或客户投诉情况,当晚值班销售员则停接第二日来电或来访。

3、值班销售员若发生早退现象,则按旷工处理。

注:凡违反以上规定的销售员,每次处罚50元,并示情节后果另行处罚。

七、售楼处电器开关管理制度

a、每日9:00应准时开启:

1、入口处玻璃地面灯;

2、入口左侧效果图射灯;

3、沙盘内灯、沙盘顶部射灯;

4、启动地喷泉;

5、卫生间照明、排风扇;

6、根据温度开启两组空调;

b、每日17:00应准时开启:(遇有阴天时可提前开启)

1、入口处门灯;

2、销售厅内所有照明灯;

3、玻璃墙后射灯;

c、每日21:00后(或最后一位客户离开后),应及时关闭除照明必须 的所有灯光、空调、喷泉。

d、及时将电器损失情况报内勤处理。

e、以上工作由值班保安从进场日起负责执行。

八、__项目样板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样板间开放时间早9:00,周六、周日无休。如销售员在此时间外需看样板间必须提前报备物业公司,得到物业公司许可后方可使用。

第二条:样板间设专职清洁人员(物业公司配备)。清洁人员应做到家具、地面无尘土。家具、门窗清洁光亮。物品摆放整齐。

第三条:进入样板间人员需穿鞋套。鞋套有清洁人员统一保管,人员进入样板间由清洁员发给鞋套方可进入。

第四条:进入样板间后销售员在保持样板间卫生的同时,还应提醒客户维护样板间设施。样板间内陈列的家具,用品、装饰物等,一律严禁携带出样板间。一经发现有上述问题,处罚当事带看销售员100员(人民币)/次以上。

第五条:样板间内严禁吸烟,天然气开关严禁打开,卫生间严禁销售员、清洁人员及客户使用。

第六条:物业公司及销售部内勤每周检查样板间一次,样板间内物品发生

丢失或人为损坏,由销售部与物业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追查责任人并进行相应处罚。

第七条:物业公司于每日样板间关闭前需检查房屋门窗等,门窗关严,电灯关灭,并注意防火防盗。

第八条:以上规定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出现问题,将对责任人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注:凡违反以上规定的销售员,每次处罚50元,并示情节后果另行处罚。

九、热线接听制度

1、销售人员进入工作区,应穿统一的工作服并佩带胸卡。

2、接待台前及工作区应保持整洁。

3、热线电话前不得无人,电话铃响三声必须接听。

4、听热线电话应声音热情,首先报出物业名称,准确、清晰、简捷地介绍物业情况,并应请客户到现场参观。

5、凡询问有关房子情况的热线电话均算有效热线。

6、在接听热线过程中,感觉到客户对本项目有较多了解,该销售员有责任询问客户是否有联系过,如查出联系过的销售员的名字,那么有责任将客户情况告知此销售员;如未查出,该销售员有责任通过《来电登记表》确认客户身份。

7、凡因病假或私事未能接听热线,均不予补接。

8、接听热线的销售员按副总监安排序,相互轮流,相互监督。

注:凡违反以上规定的销售员,每次处罚50元,并示情节后果另行处罚。

十、来访接待制度

1、准备接待客户的销售员必须提前站在接待台前迎接客户,安排接待上门的销售员按照要求排座相应位置,按照顺序负责接待上门客户。前台不允许有空位。销售员按照安排顺序接待客户完毕,应立即通知下一个销售员做接待准备,并将客户情况填写《来访登记表》。

2、凡是上门询问有关房子情况或来销售厅参观均算有效上门。(如找其他部门的客人除外)。

3、如果上门客户已经与其他销售员联系过,但忘记了销售员姓名,那 么应正常接待。

4、接待此客户销售员有责任以适当方式询问上次接待者的姓名,如果问明应立即告知并交给上次接待的销售员,或请客户留下上次登记的姓名电话,以便核对《来访登记表》,告知其他销售员。

5、上门客户已来过的,或已联系过销售员,但此销售员不在现场,那么第一接待的销售员有责任把客户交接给其他手头无工作的销售员,被交接的销售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由副总监协调)。

6、待接销售员负责及时补充资料架上的资料,保持销售大厅的整洁,下班时要确保洽谈区的所有电脑及电源关闭。

7、凡因病假、迟到或私事未能接待上门来访,均不予补接。

注:凡违反以上规定的销售员,每次处罚50元,并示情节后果另行处罚。

十一、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销售纪律,加强日常管理,确保销售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1、销售人员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第一次罚款20元,当月

第二次罚款50元;5分钟以上,第一次罚款50元,当月

第二次罚款100元;以上超过两次辞退处理。

2、来访台前一律保持两名销售员在岗,遇接待客户时及时补充,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第一次处罚当事人50元,第二次对当事人辞退处理。并处罚相关副总监100元/次。

3、来电组应在热线响起两声内接听来电,并致问候语(你好,__),否则第一次处罚当事人50元,第二次对当事人辞退处理。

4、每日不能按时上缴日报的责任人罚款50元/次(相关内容 见日常报送制度)。

5、销售人员分别在接电、接访办公室工作,应保持室内卫生,个人物品摆放整洁,否则对相关当事人按情节处罚10到50元/次,并处罚相关副总监50元/次。

6、销售人员到岗一律着工装,否则处罚当事人50元/次,并记旷工。

7、来访组负责每日资料架内资料的补充工作,未能及时补充,处罚责任副总监50元。

8、销售人员应爱护各项销售工具(模型、样板间、电脑、复印机等),造成损坏照价赔偿,如属有意损毁,除双倍赔偿外,辞退处理。

9、销售人员每日应注意来访办公室的各项通知,对于未能严格执行的当事人,示情节处罚当事人50至100元/次,直至辞退处理。

10、无理由不到岗者辞退处理。

11、销售人员及参观客户一律穿鞋套进入样板间,否则处罚将客户带入的销售员50元/次。

12、进入样板间后销售员在保持样板间卫生的同时,还应提醒客户维护样板间设施。样板间内陈列的家具,用品、装饰物等,一律严禁携带出样板间。一经发现有上述问题,处罚当事带看销售员100元/次。

13、对于以上未尽其它违规处罚详见过失罚则

14、本制度自即日起由销售部全体监督执行,罚金一律在处罚两日内交到值班副总监处,逾期对当事人辞退处理,并在工资内双倍扣除。

十二、签约制度

1、销售员在确定价格及验证房号是否存在,方能将此房下订,如发现任何一项不符均不可私订,由副总监视其行为处理,严重的上报公司辞退处理。

2、销售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不填写《认购书领用登记表》、《合同领用登记表》时领取《认购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

3、已交保留金退房的客户,其退款除由客户本人亲自到内勤处领取外,公司内任何人一律不得代领,一经发现,相关当事人将以辞退处理,并保留采取手段解决的方式。

4、销售员不得将未经审批加盖合同章的《认购书》交给客户,其内容无效。一经发现,上报公司辞退处理。

5、由销售员原因造成客户未能如期签约的,视逾期时间,报公司扣除当事人相应比例佣金。

6、遇有合同条款更改,除经销售总监或总监助理批准外,其他人均不得擅自作主,其所签合同无效,一经发现,上报公司辞退处理。

7、未严格依照公司签约流程,致使房屋定购信息不能准确反映在电脑上,造成销售错误,视情节上报公司记过处理,严重的调职或辞退处理。

十三、__项目收款制度

1、收付款管理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财政制度和银行现金管理及公司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确保资金安全。

2、现金是指广义现金,包括现金、存折及转帐支票等。

3、现金收取:

3.1现金收取范围:

3.1.1办理签署认购书的客户交纳的2万元现金。

3.1.2办理签署购房合同的客户交纳的购房款。

3.2客户原则上应采用存折、招商行“一卡通”及支票的形式交纳认购金及购房款。(存折应另留底金额10元,

设置密码的应注明密码)。

3.3项目部内勤每天应将所有收到的现金、存折及支票存入银行相应帐户,在银行接收时由银行签收盖章。

4、现金支付:

4.1现金支付范围:

4.1.1.办理签署认购书的客户的订金退款;

4.1.1.1办理退款的客户,均需提前一天通知销售部,每周四为退款 日,其它时间销售部均不办理退款。

4.1.1.2办理退认购金的客户退款时,必须有销售部总监签字的退认购审批单和认购书原件及付款收据,内勤人员审核单据无误后,才可办理现金退款,同时收回所有单据(客户本人必须在退认购审批单上签字)。如发现手续不符,涂改、伪造凭证的应拒绝支付。

4.1.1.3销售部需提前一天将需要退认购金的合计金额通知财务部(注明支票、现金数额)。由财务部统一取款。

4.1.2办理签署购房合同的客户的房款退款。办理退房款应到都市心海岸售楼处财务部办理退款。办理退款时,客户必须有销售人员陪同,并持有销售总监签字的退房审批单和购房契约原件及付款收据。财务人员审核单据无误后,按照财务手续办理退款,同时收回单据(客户本人必须在退房审批单上签字)。如发现手续不符,涂改、伪造单据的应拒绝支付。

5、按揭处理:

5.1在银行将按揭款入到帐户后,客服部取回单据,并转给销售内勤,由销售内勤为客户开具发票。

5.2以按揭形式购房的客户在办理退款时,由财务部先将客户剩余按揭款还清,再为客户办理退款手续。

6、收据及发票的开据:

6.1对于交纳订金的客户,开具公司内部收据;

6.2对于交纳房款的客户,开具房地产业资金往来专用发票;

6.3对于按揭购房的客户,在收到按揭款后,开具房地产业资金往来专用发票;

6.4对于交齐房款的客户,按照合同额开具房地产业销售专用发票,并收回已向客户开具的收据或发票。

6.5对于交纳存折的客户,首先开具公司内部收据(印章为销售部),待款项入到公司指定有帐户后,再开具公司内部收据(印章为财务专用章)。

6.6如遇客户收据或发票丢失,在办理退款或换取发票时,需由客户出具证明,并有客户、经办人、销售部总监共同签字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6.7收据及发票的内容注明:客户名称、楼号、房间、款项性质、面积、大小写金额,开票人、日期。

7、销售部每天核对收取现金、存折的金额是否与票据相符。

8、销售部内勤二日内将进帐单、,现金缴款单及相关单据交回公司财务部,并在每周五、每月末最后一日将票据返回公司财务部,每月与财务以帐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9、售楼处设专人负责收取现金、开具收据或发票,并做出收支记录。除收取认购金、房款外,曙光项目部不对外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10、销售内勤工作时间为am9:00-pm17:30,如有特殊交款,销售副监应提前通知内勤。

11、本办法随销售政策变更而进行调整。

1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十四、客户确认制度

1、抢单:销售员明知客户已与其他销售员联系过,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将此客户成交业绩及佣金据为已有,视为抢单。抢单将受到公司最严厉的处罚:辞退,并且业绩佣金归已与客户联系过的销售员。

2、撞单:多名销售员与同一买房客户联系,但不知情,称为撞单。

3、公司实行销售员首接业绩制。原则上以《销售日报表》登记第一时间的销售员为准(第一时间保留时限为2个月),该客户成交业绩归此销售员。

4、接待上门客户或热线电话时如发现该客户是某位销售员在其他项目时的客户或熟人,但该销售员从未向该客户介绍过我项目并且该客户并未提及该销售员的名字,则该客户与该销售员无关,按正常的上门或热线接待。

5、客户为销售员介绍另外客户,销售员应提前在《销售日报表》中登记被介绍客户姓名及电话。此客户看房或来电时,无论是否提及该销售员姓名,其他销售员均有义务将此客户还给该销售员。如销售员未登记,被介绍客户亦未提及该销售员,则该客户与此销售员无关。

6、销售员在得知与其他销售员撞单的情况下,为了获取业绩和佣金,私下联络客户换名,或采用其他办法购房等不择手段的行为,一旦查出,将没收佣金,并予以辞退处理。

7、销售员不允许走私单,如被发现将予以开除。

8、在__项目部工作的非销售人员,不得将接待的客户不经销售部指定介绍给某个特定的销售员。

9、如果发生客户到销售部领导处投诉或反映原销售员不称职,经销售部合查属实,销售部有权安排其他销售员继续谈判至签约,业绩、佣金平均分配,此类客户今后带来的新客户有权自愿选择销售员洽谈。

10、未成交客户介绍的新客户,如客户指定原销售员接待,则由原销售员接待,如未指定则算作上门客户并按顺序接待。

十五、客户跟踪制度

1、接待来电来访后,认真填写《来电登记表》及《来访客户登记表》并作好来电、来访客户笔记,安排客房跟踪日程。

2、于每日上班开始半小时,根据所安排结果及时作跟踪笔记,在当日下班时,整理当日工作,完善工作日记。

3、于每周报告副总监本周客户情况。

4、销售副总监每周定期检查工作笔记,对笔记不合格者进行处理(如停接电话、停代客户等),并记入劳动考核。

5、从客户与其销售员等第一次联系之日起至一个月止,销售员未跟踪客户,该客户不再受公司保护。

第5篇 地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2 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2.1 总包单位应有2人以上(含2人)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并有项目经理部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总包单位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同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管、协调、领导责任。

2.2 分包单位含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施工人数多于20人应设置1名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少于20人(含20人)应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与各配合单位的安全事宜。

2.3.监理单位应至少有2

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各施工方的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不同的施工阶段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相应的专职安全员数量。

2.4.总包应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总包安全管理体系。

3 与工程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10055-96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 gb13329-9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5027-9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钢管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

4 工程安全管理处罚办法

4.1 施工现场出现以下重大危险源,处罚10000.00元--100000.00元

4.1.1施工机械、工具

4.1.2临时用电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机械安拆方案报审各种施工机械必须上报安拆方案20000.00元

2按照报审方案施工各种施工机械必须按照报审的方案施工20000.00元

3机械经验收所有大型机械必须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方可使用。50000.00元

4机械限位齐全机械必须按照要求设置齐全的限位装置、限位装置动作必须有效。10000.00元

5机械有保护装置机械机具必须配备必要的保护装置。10000.00元

6人货电梯、龙门吊、井架提升机垂直度偏差小于3‰。10000.00元

7塔吊垂直度偏差小于4‰,作业面有指挥信号员。10000.00元

8机具完整各种施工机具必须完整、可靠。20000.00元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临电方案总包进场15日内应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临时用电方案。20000.00元

2临电方案实施临电搭设必

须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临电方案实施。20000.00元

3电源线路按方案施工所有电源配线应为3相5线制(tn-s系统)。50000.00元

4电箱符合规范所有配电箱应绘制箱体系统图,并依照系统图配置回路。配电箱完整,并在箱门标示所属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0000.00元

5熔丝符合规范依照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安全熔断要求的保险,严禁使用铜丝、钢丝等替代。2000.00元/处

6电气设备接地接零带电机的设备如卷扬机、升降机或用电瞬间负荷大的设备都必须重复接

地。10000.00元

7动力照明分开施工现场配电必须将动力电与照明用电分开设置。10000.00元

8手持电动工具配移动电箱操作人员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置专用移动配电箱。2000.00元

9施工用电三级保护施工用电体系必须严格依照用电的三级保护实施,分级管理。2000.00元/处

10施工机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所有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对焊机、电焊机等都必须设置专用配电箱,并配置隔离开关、漏电开关。

5000.00元/处

11安全电源系统在地下室等潮湿危险环境必

须使用安全供电系统。5000.00元

12焊机焊机应使用专用漏电保护器。1000.00元/处

13橡皮护导电缆临时用电必须使用橡皮护导电缆。1000.00元/处

14临电规范搭设项目现场(含生活区)临时用电应规范搭设,严禁私拉乱接。1000.00元/处

4.1.3基坑、挖孔桩

4.1.3.1挖孔桩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护壁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作护壁,一护到底。第一节护壁必须高出自然地坪30cm,壁厚不小于20cm,桩小于1.2 米的,平均壁厚不应小10cm;桩径大于1.2 米的,壁厚要适当增加。

2000元/处

2桩周边防护为防止孔口地面作业人员掉入桩孔内,在无人施工时必须将孔口予以封闭。必须在孔口设1 米左右高的护栏。

2000元/处

3桩周边堆土挖孔运到地面的土石应暂堆在距孔口边缘1 米以外,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 米,并应及时运走.。500元/处

4毒气检测作业前应用毒害气体检测仪对孔内气体进行检测500元/处

5通风要求孔径小于1000mm、孔深超过5 米以后,应先通风,风量要足,不应小于25l/s。500元/处

4.1.3.2基坑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基坑施工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2000元/处

2基坑周边排水基坑周边必须设置排水设施,并排水顺畅。1000元/处

3基坑周边防护基坑开挖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1.2高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200元/米

4基坑周边堆土槽、坑、沟边l 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1000元/处

5基坑积水基坑内不能有明显积水。1000元/处

4.1.4外脚手架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脚手架方案的提交总包必须在外架搭设前一月内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脚手架搭设方案。5000.00元/栋

2脚手架的搭设脚手架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实施。10000.00元/栋

3脚手架实施过程的监控脚手架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组件必须符合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1000.00元/处

4外挑工字钢规格符合要求必须严格依照审批通过的外架方案实施。20000.00元/处

5外架卸料平台搭建必须严格依照外架体系和卸料平

台方案进行实施。10000.00元/处

6模板支撑体系及外架卸料平台的验收模板支撑体系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砼浇筑。外架卸料平台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才能投入使用。5000.00元/次

7外架堆放材料必须及时运转外架堆放材料,严禁长时间堆放材料(1个工作日内),严禁超载,未固定材料必须当日从外架运走。10000.00元/处

8防护棚高层建筑每一十五层必须增设挑出外架4米的双层硬防护架,8-14层的建筑必须设置一道。20000.00元/栋

4.2 不安全作业环境 处罚金额(5000.00--10000.00元)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脚手架使用前需经验收脚手架搭设必须由专业工种完成,同时要求有验收合格记录和标示,验收合格标示必须挂在搭设区间上,标明荷载数据、验收责任人、联系方式。10000.00元/栋

2脚手架安全网不低于施工面外架脚手架必须高于施工作业面1.2米。10000.00元/栋/次

3脚手架铺脚手板外墙作业区域必须满铺脚手扳。5000.00元/栋/次

4密目网张挂严密外架密目网必须张挂严密牢靠。500.00元/处

5满堂架与外架相连内架体系与外架体系严禁相连。2000.00元/处

6隐患及时排除相关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安全责任方应及时对安全隐患排除、整改。(及时是指2个小时内)2000.00元/处

7外架定期巡检记录必须建立外架的定期巡检记录和维护记录,5000.00元/次

8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严禁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5000.00元/处

9施工安全通道施工安全通道要求标示醒目、双层硬防护,高层外挑从外墙处至少6米。5000.00元/处

10临边、洞口临边、洞口防护必须按要求防护。500.00元/处

11各类加工区施工现场的各类加工区必须配置灭火器、操作规程、加工区标示等,位于总平上的加工区必须设置双层硬防护。2000.00元/处

12气瓶、氧气、乙炔存放、运输、使用时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范。1000.00元/次

13 动火现场动火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500.00元/次

4.3 不安全行为 (500.00--5000.00元)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三宝使用总包进场一月

内必须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品牌及质量安全检测报告。5000.00元

现场人员必须佩带、使用经审查合格的品牌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50.00元/个

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正确使用,按照规定正确设置安全网。500.00元/人

2酒后上班作业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500.00元/人次

3打架斗殴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5000.00元/次

4无证上岗施工现场特殊工种要求持证上岗。500.00元/人

5在高空抛物 施工现场严禁在高空抛、扔材、物。5000.00元/次

6焊工作业时配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焊工作业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500.00元/次

7穿戴不规范服装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等不得进入施工现场100.00元/次

5 罚款和教育制度

5.1安全管理罚款责任相联性制度

处罚金额责任主体单一的由责任主体自行承担;当责任主体不单一时,如:分包单位为了便于施工拆除了总包单位做好的防护、或擅自接电等,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包承担管理、监督不当连带责任,处罚金额为主要责任处罚金额的30%。

5.2教育制度

各工种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举行有监理参加的安全教育会议,每半月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强化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代人对安全教育记录签字。违反要求处罚2000元。

每次处罚5000元以下的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张贴通知,单位或个人必须书面汇报教育心得。出现二次以上者必须强制接受监理安排的安全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每次处罚5000--10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必须停工半天,内部学习整顿,向监理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每次处罚10000元一50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所在的标段必须停工1天,该责任单位必须组织内部学习、整改,向监理、甲方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每次处罚50000元--100000元的罚款,全项目停工2天,全项目进行大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整改完毕后经复检合格后方可复工。甲方保留对责任单位的工期索赔权力。

对施工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监理单位未及时要求整改的,对监理单位处罚金额由各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后报工程部备案进行处罚。

6安全检查制度

6.1时间

⑴每周由监理单位专职安全员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强制排名。

⑵由业主项目部部组

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在每月的10日-15日、25日-30日对施工现场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并强制排名。

⑶公司工程管理部每月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并强制排名。

6.2 内容

半月安全检查制度主要针对“三宝、四口、五临边”、脚手架、井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火安全、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管理资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进行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6.3 参加人员

监理单位安全员、各施工方安全员、各施工方项目安全负责人、各栋号监理、建设单位人员。

6.4 检查评价

每次检查会对各总包单位进行汇总评分,评分由项目监理部整理,经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认可,该评价将作为每次排名依据。同时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对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整改期限为一日)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按照罚款标准执行处罚。

7 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

7.1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安全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否则,处罚100000.00元。

7.2要根据“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职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好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责任方处以10000.00元-100000.00元的处罚。

8、奖励

1、每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且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30%;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每次

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的奖励当次或前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

2、连续2次项目安全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2次累计罚款少于5000.00元)且排名第一(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30%;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连续2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5000.00元)的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

3、工程管理部每月安全评估无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当月累积罚款少于5000.00元)排名第一的总包单位奖励当月公司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20%;排名第二的总包单位奖励当月公司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10%。正常情况下,每个项目总包的所有奖励应在本项目处罚总金额中解决,对于奖励由工程部与项目部联合作出,最终的奖励额度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各项目安全状况作出评估后决定。

4、若同时获得多项奖励,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

5、奖励总金额:各项目所发生的奖励额度不得超过各项目部罚款总金额的80%。

6、公司各项目部必须在下一个月5日以前将当月各项目安全奖罚结果汇总报工程管理部。

第6篇 某工地现场管理细则

工地现场管理细则

1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各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管理。

2规则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q/ygs g 325.04-2002《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3主管机构与分工

3.1 公司工程管理部是施工现场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和对文明施工进行检查与监督。

3.2 分公司(厂)施工管理部门会同项目工地生产(车间)办公室负责制订本单位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规划,项目工地生产(车间)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将现场管理的实施情况及时向分公司生产科汇报。

分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汇集各项目施工管理情况定期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汇报。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项目经理部应认真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及时巡视检查并整改发现的问题;现场门头要设置公司的标志,并公示下列内容。

4.1.1 项目现场设置'四牌一图'

⑴、施工企业概况牌,其规格为高2m、宽3m,离地面距离1m。

⑵、工程概况牌,其规格为高2m,宽度3m,离地面距离1m。

⑶、质量方针目标牌,其规格为高2m,宽3m,离地面距离1m。

⑷、健康、安全、环境方针牌,其规格为高2m,宽3m,离地面距离1m。

⑸、施工总平面图,其规格为高2m,宽3m,离地面距离1m。

4.1.2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比例合适,内容齐全。

4.1.3 项目现场'四牌一图'应固定设置在项目现场内主要进出口处,图牌处不乱扔堆杂物,保持清洁。

4.2 施工总平面图管理

4.2.1项目现场施工总平面图的主要内容

⑴、标明已建及拟建的永久性房屋、构筑物、运输道路及循环走道。

⑵、标明施工用的临时水管线、电力线和照明线、变压器及配电间、现场危险品及仓库的位置。

⑶、土建工程还应标明:

① 砼、砂浆搅拌机及塔吊、卷扬机、木工机械的平面位置。

② 石灰膏、纸筋灰、粉煤灰储存池及构件、钢筋等位置。

⑷、安装工程还应标明:

①钢结构和油罐的铆焊预制场、压力容器的现场组焊场、工艺管线的管焊预制场、冷换或热设备的试压场区、阀门试压场区、电气和仪表的试验校验室、电气和仪表的预制场区。

②施工平台、配电盘、水源点的平面位置。

③施工机械的平面摆放位置及棚设,大型工装的现场摆放位置。

④起重桅杆与卷扬机,锚坑与拖拉绳的平面位置,起重机索具的现场临时存放区。

⑤大型塔器及设备进现场后平面摆放位置。

⑥钢材(板材、型材、管材)、电线电缆等材料的现场存放区,预制的或顾客供货的成品,半成品放置区。

⑸、标明生活区及行政设施的平面位置及其结构型式。

⑹、其它应该标明的内容。

4.2.2 项目现场布置的一般要求及原则

⑴、尽量利用原有建筑物,也可以提前施工建筑物以提前使用;如仍满足不了需要,再建临时设施。

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①平面布置要适应施工生产的需要,并做到规模适宜、分区明显,顺序流畅,方便施工;②平面布置应设在正式工程的边缘,不得占用正式工程位置;③应靠近交通道路,以方便运输,减少修路成本;④平面布置要注意排洪,排渍,不得选用危害职工安全的场地。

⑶、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

4.2.3 施工总平面图的管理要求

⑴、施工总平面图的设计由项目技术部门负责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各部门会审后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⑵、施工总平面的日常管理由项目工程部门负责,主管领导为项目分管生产的副经理。

⑶、施工总平面图应随着项目施工的不同阶段按阶段计划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做到图实相符,并有见证资料。

⑷、总平面图的设计要有质量管理意识。

⑸、总平面图要求内容齐全,清晰醒目。

4.3 项目现场场容管理标准

4.3.1 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管理标准

⑴、施工用水。

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并加强管理,定期检查与维护,防止施工用水的跑、冒、滴、漏。

⑵、施工用电。

①、项目现场临时电力线路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和脚手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档距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

②、支线架设和现场照明。

配电箱引入引出线应有套管,电线上进下出不混乱。

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现场照明一般采用220伏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安全电压。

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2.4m,碘钨灯应固定架设,保证安全。

③、电箱(配电箱、开关箱):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地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电箱的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配合。

配电箱内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路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预定值。

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

金属外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⑶、施工道路。

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道路走向和路面要求施工,路面要坚实平整,做到下雨不积水,雨后能通车。

加强施工道路的日常管理,不得在施工道路上乱放材料、构件和其他杂品,保证施工道路的畅通;横跨施工道路的电力线路和管道要符合规定的高度,保证工程大件运输的通行。

⑷、施工场地。

要做到平整或基本平整,要有足够的排水沟道、保证足够的排雨水能力,做到雨天不积水或少积水,雨后马上可施工。

加强施工场地上的材料、设备、构件、半成品等工程材料的有序管理,方便施工,提高工效。

4.3.2 土建工程场容管理标准

⑴、现场土建工程用材料堆放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定置堆放,砂石材料、砖类按规定堆放整齐,怕潮、怕晒的材料必须按规定要求存放或入库保管。

⑵、灰池要挂有标志牌,池口随用随清,渣脚不乱倒;砂子石子、砖类随用随清底脚;钢筋堆放必须按品种、规格堆放整齐,挂有标志牌,现场使用后多余的钢筋不得乱放,应及时清理归堆,结构阶段结束后,及时转移。

⑶、现场制品、钢木门窗、铁器、砼构件、半成品和成品,要严格按指定位置堆放,堆放时必须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还必须按制品的特性存放保管、无损坏,有收、发、存保管制度,砼构件堆放时,楞木垫头上下对齐、平稳,堆高不超12块。

⑷、现场有条件的一般应设材料存放临时仓库和设备材料仓库,要符合封闭式要求,有专人负责管理。

⑸、大模板必须成对面放稳,角度正确,严禁用钢模板铺垫道路;施工用的脚手架管、跳板、高凳、砖夹子等不得乱堆乱放,现场无散失、散落的扣件、配件等。

⑹、混凝土砂浆的运输通道上和建筑物周边的落地灰和砂浆要每天坚持清除,施工现场的上碎砖头,也要坚持每天清除,保证作业场地的干净整洁。

4.3.3 安装工程场容管理标准

⑴、现场安装工程用材料、半成品、配件、通用设备、非标设备等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的指定位置进行定置堆放。

各种材料、半成品、设备要做到有序排列,堆放整齐。

⑵、进入安装现场的不同类别、不同规格、不同材质的钢材要分别堆放,摆放整齐,有标志移植、各种状态标识符合要求。

防止混用或错用。

⑶、设备到货开箱检查后,要重新将包装箱封闭好,防止雨水浸入。

设备出库安装后,包装箱随机配件要退库,保证不丢件和施工现场的整洁、不零乱。

⑷、阀门到货后,要分类别,分规格存放。

阀门试压场地要设置三个区:未试压区、试

压合格区、试压不合格区;每个区的阀门要分类别、分规格、整齐的排放。

⑸、冷换设备试压区,要做到:冷换设备按规格大小排列,试压泵和试压管线,充洗管线排列整齐,方便使用,场地要挖好排水沟道,保证排水方便,场地不存水。

⑹、施工用的脚手架管、架杆、跳板、高凳、扣件、配件枕木等不得乱堆乱放,现场无散失、散落的扣件、配件和枕木。

⑺、现场安装用施工设备应按施工平面指定的位置放置。

大型施工设备(如20t卷扬机)应搭设防雨棚,防雨棚要坚固、规矩、整齐、美观;电焊机要全部进电焊机房,电焊机房内配电线路整齐,无破损,闸刀开关盒要齐全,电焊机房地板平整、干净、无杂物;电焊机房外表无破损,油漆无脱落,门窗完整。

⑻、电焊把线、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胶皮线、临时照明线、火焊的氧气带和乙炔带、临时供水的胶皮管等要做到摆放合理、相对集中、有序排列,禁止乱扯、乱拉和乱挂。

电焊把线的胶皮要无破漏,禁止电焊把线与起重用钢丝绳交叉在一起。

⑼、现场安装使用后多余的边角余料:能够使用的应该分类分规格摆放在现场的指定位置,并做好标记移植;无法再使用的应每天清理送入废料箱或指定位置,然后集中送到废料场。

⑽、施工现场的电焊条头,药皮等应每天清扫,倒在指定的地方,保证施工现场的干净和整洁。

⑾、现场班组休息室、工具房、氧气房和乙炔房,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要求整齐排列,外表完整无破损,油漆无脱落,门帘完好玻璃无损坏。

休息室内地板干净无尘土,工具用具摆放整齐;室内墙上工种操作规程,图表挂放整齐。

4.4 项目现场临时设施搭设标准

4.4.1 临时施工道路设计标准及要求

⑴、临时道路(简易公路技术要求)

⑵、修临时道路原则,可根据现场实际尽量就地取材,而且要考虑雨天是否行车,否则路修好下雨不能通车影响较大。

⑶、路面要高于自然地面20cm,两侧路边要设置排水沟。

4.4.2 施工现场设施设计标准及要求。

⑴、料场场地地坪应比四周地坪略高,根据存放材料的不同种类设计不同的基础,同时应保证材料的装卸车和运输的方便。

⑵、成品、半成品堆放场应在施工区域布置。

⑶、电焊机应全部放进电焊机房内,其它电动设备和机械设备应搭设防雨棚。

新制作电焊机房、工具房必须按照工程管理部统一规定的图纸制作(见图例:电焊机房、工具房)。

4.4.3 施工现场临时供水和排水标准及要求。

⑴、供水管线优先采用环形管网布置,主干线一般不宜小于φ45,采用埋地敷设或明设。

采用埋地敷设时,深度要在冻土层以下,且不小于50cm,管线采用焊管沥青防腐、计量表、阀井、池齐全。

⑵、排水优先采用明沟,必要时可埋设砼管或铸铁管、坡度在5‰~8‰,排放地点要符合市政环卫有关要求。

⑶、安装工程用水。

试压用水;管线及设备试压,一般是以容积大小来计算,乘以损耗系数。

损耗系数一般为1.15,由于在试压过程中工期要求较紧。

管径的选择和水的流速,要满足一定时间内流量的需要。

4.4.4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设计标准及要求

⑴、高压配电应符合gbj282-84的要求,变电间应选择在场地一角的安全处,防雷、雨设施齐全。

⑵、电力线路敷设以架空线为好,若采用电缆应埋入地下。

铺黄砂用红砖履盖后再回填土至平地坪。

沿走向打好红白色的标志桩或填写隐蔽工程记录表明平面位置,架空线应设在道路或围墙的一侧。

⑶、选择电源必须考虑的因素。

①要根据工程的工程量与进度安排要求;

②各施工阶段电力的需用量;

③施工现场占地面积大不;

④用电设备在现场分布及距电源靠近情况;

⑤现有电器设备情况。

4.4.5 钢平台的铺设要求

⑴、钢平台应以φ273螺纹钢管操平后,铺设δ=14-18mm的碳钢板,上层φ273螺纹钢管的间距在1m~1.5m之间。

⑵、型钢平台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可设计钢管平台、槽钢平台和工字钢平台。

⑶、平台所在地坪及平台周围5-8m范围的地坪应作压实处理,此部分的地坪应略高于其它处的地坪。

4.5 场容管理管理其他规定。

4.1.1 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条件,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认真进行施工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使用,并按施工的不同时间分段实施并随时修订和管理。

4.1.2 施工现场要妥善加以维护,应根据施工期限的长短和施工场所地理位置的要求设置临时或半永久性围墙。

4.1.3 施工现场应保持秩序,在指定地点堆放垃圾,每日进行清理。

4.1.4 施工现场应消除粉尘,减少噪音。

4.1.5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告示和标志,进行必要的绿化布置。

4.6 项目现场其他系统标志标准

4.6.1 办公室标志:办公室职能部门和岗位名称标牌要统一制作为300mm

第7篇 某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理细则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理细则

1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内容:

现场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项目负责人、工长等生产指挥系统应按其职责分工确定各自的安全责任。并按其职责分工规定相应的检查和考核办法。

2目标管理检查内容:

检查现场项目部应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等。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将目标管理的有关内容落实到项目部相关个人。

3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并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

基坑维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施工用电工程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亦称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和措施不能与工程实际脱节,不能流于形式。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内容:

施工班组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不但要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交底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确保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要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备查。

5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内容:

项目部应建立并实施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每旬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检查一次,并作旬检记录;专职安全员则每日均应进行检查,并做好日检记录。

施工生产指挥人员每天在工地指挥生产的同时,检查和解决的安全问题,不能代替正式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时对不符合规定的的地方或存在的隐患问题均应一一列出清单,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6安全教育检查内容:

项目部应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也要进行安全教育。要使工人掌握'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能力。

7班前安全活动检查内容:

施工班组应在每天班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活动,并有记录。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代替安全活动内容。

8 特种作业人员检查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岗位证书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范围的工种有:电工、架子工、电(气)焊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搅拌机、打桩机)、起重工、司炉工、塔吊司机、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和外用电梯(人货两用)司机、信号指挥、厂内车辆驾驶。特种作业人员应登记造册,并记录证件号码、有效期限。凡无有效上岗证件的一律视为无证上岗,应立即停止其上岗作业权利。

9安全标志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内应在每一个危险部位悬挂相应的安全标示或警示牌,以便提示职工预防危险的发生。

第8篇 现场定置管理与检查验收细则范例

第一条为加强现场定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现场的物品,大体分为a、b、c、d四类。

a类:在制品、返修品;

b类:半成品、产成品;

c类:原材料、运输工具、可移设施;

d类:废品、下脚料、铁屑。

第三条 定置图的设计是根据定置管理的理论,对作业环境进行诊断后,运用作业研究、方法研究和动作研究,对现场所有物品进行定置,并通过调整物品位置来改善场所中人与物、人与场所、物与物相互关系的综合反映图,是对场所中与生产活动有关的物品经诊断并调整后的科学定位图。场所中的物应尽最大努力反映在定置图上,每个车间均应制作自己的定置图,并以平面形式表示。

第四条 车间(工房)定置图的要求

(一)车间(工房)定置图内容包括:设备布置、车间通道、工具柜位置、各种区域划分、工位器具、转运工具存放点等。库房定置图结合实际参照制订。

(二)定置图中a、b、c、d四类区域,分别用黄、绿、蓝、红实线表示;设备、工具箱等不动物可用黑色表示。

(三)定置图中各类区域及定置物品应与定置位置相符;定置图中要有图例。

第五条 各单位应根据设计好的定置图,画出地面定置区域线和通道线,地面定置区域线应与定置图相应区域线颜色一致,线条必须平直、均匀,力求醒目、美观。

(一)定置区域线颜色要求

a类——黄实线;b类——绿实线;c类——浅兰实线:d类——红实线;通道线——白色虚线。

(二)区域线宽度要求

各类区域线宽度均为60mm;通道线每段为300mm_80mm,间距为200mm。

第六条 各类区域要竖立或悬挂相应的定置牌。定置牌的规格为150_270mm,竖立的定置牌总高度为500mm。定置牌正面用不同颜色分别书写a、b、c、d字母和物品类别名称。

第七条 各类定置区域的划分要合理,区域线必须平直、均匀,力求醒目、美观,颜色符合要求。

第八条 生产现场和工作场所内,任何物品都要有固定、合理的位置。否则,都视为不符合要求。

第九条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要定置存放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对d类物品要及时清除。

第十条 各类区域要竖立相应的定置牌,不能竖立的可挂定置牌。

第十一条 生产场所的卫生,每班都要清扫。铁屑要清除干净并倒在指定地点,达到要求后方可下班或交班。

第十二条 工具柜内物品定置要求

(一)工具柜(箱)门内侧,应有统一规格的定置表。表中填写的工具物品要与放置层数、数量一致,做到以物对表,表物相符。

(二)工具柜内的工具和物品,应按顺序摆放整齐。

(三)工具柜内要整洁,—律不准放置杂物和d类物品。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生产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保证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和防火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国家、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 文明施工及防火要总体实现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无污染扰民,无施工料具浪费,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除隐患,确保无重大火灾事故。

第四条 建设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公示。建设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工程部经理

项目经理

安全工程师

土建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其他专业工程师

第五条 监理单位成立以总监为首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对建设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检查,并进行日巡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体系以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指导和指令。

第六条 施工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并将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报送建设方和监理方,接受甲方、监理方的监督、检查、审核,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安全施工操作流程及下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工程部将主要以该管理制度为依据组织定期的月度检查和周检查,并进行评分,该分数将作为年终评比和奖惩的依据,检查表见附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有安全培训记录。

(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要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事地下作业、空中作业、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国家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安全检查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检查;

(六)办理工伤保险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七)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救援组织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如实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交书面报告。施工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并认真调查事故原因。

(九)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双方签订安全协议。

(十一)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二)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暑降温药品等)和安全防护服装(如防护手套、防护口罩,呼吸防护器等),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上报工程部,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

(十四)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项目部和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十五)“三宝”防护用品

1、进入施工现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安全网,在架子外侧、楼层临边、井架等处用安全网封闭或拦护;

3、施工现场搭架、支模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

(十六)洞口、临边等危险地方围护,

1、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宜用栏杆围护,并用安全网封闭;

2、预留洞口、坑井等,面积较大的用栏杆围护,安全网封闭;

3、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各类防护棚要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

4、在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水平杆,并用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等设施应与建筑物有固定拉结,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十七)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班,施工单位应经常对职工进行严禁酒后上班教育,发现之后应责令立即停工。

(十八)必须设立门卫,严格履行门卫职责,严禁非工地人员随意进入,仔细检查进出场的材料、进出车辆。

(十九)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处,严禁在其他场所吸烟。

(二十)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二十一)架体、设备安装、临时用电的要求

(1)施工机具、塔吊、施工电梯、起重吊装等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安装备案,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及其它各种施工机具进场前,要进行检验和检验记录。

(2)塔吊等大型设备验收必须具备相关的文字资料以备验收时检查,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说明书等。

(二十二)工完场清的要求

(1)施工现场的进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模板和钢管等应分类堆放,拆除之后应及时清理泥浆、混凝土渣、废料;木工场地的碎沫、刨花应工完场清。

(2)砌体、抹灰、装饰装潢、混凝土施工等都要做到将自己工序产生的垃圾清理掉,为后续的工序留出工作面。

(二十三)塔吊的安装和运行要符合以下规定:

(1)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2)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不准吊;

(3)严禁无证操作,无指挥或信号不好不准吊;

(4)多机作业没有安全措施不准吊;

(5)六级以上大风不准吊;

(二十四)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一定要符合规程,严格按照专项方案中的要求搭设,

(1)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体检合格,必须持证上岗,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2)拆除外架的时候,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划定警戒范围,并做好防治架子倾覆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十五)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1)、打桩工程、基坑支护、集中开挖;

(2)、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

(4)、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塔吊、卸料平台;

第二条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监理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生产监理,安全生产监理应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协助工程技术部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细则,制定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三)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责成施工单位修改完善。

(四)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在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上报告;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立即上报。

文明施工及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标准化制度

各单位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牌(上岗证),并按照公司规定统一着装,进场人员必须要登记;要做到四证齐全: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食堂应有临时安全卫生许可证。

(二)施工封闭式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用连续围墙围挡,进出场需走门卫处,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

(三)标牌设置管理制度

1、在现场的醒目位置悬挂“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区域(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悬挂不同的安全警示和标识,各种机械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四)场容场貌标准化制度

1、临时设施、材料堆放、水暖管线等应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

2、要搞好工地的卫生情况,实行分区卫生责任制,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3、施工现场根据情况设置职工宿舍,要求集中统一布置,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亭,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和厕所;

4、在办公生活的区域要做厂区硬化和相适应的绿化,出正负零之后也要有现场硬化和路面硬化。

(五) 施工现场必须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六)必须建立环境保护制度,要有粉尘控制措施、噪音控制措施、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控制措施;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防火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防火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防火职责。

(二)特殊重点位置管理制度在现场材料仓库、木工棚、机修房、电焊间、油漆间、职工宿舍、食堂间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操作规程和消防知识以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消防培训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消防意识的培训,培训要有培训记录。

(四)建立消防检查记录制度消防领导小组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或抽查,并做记录评分,该评比将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五)动火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要做到“四要”(动火前要有安全负责人、要经常监视、要及时扑救、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一清理”。

(六)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审批制度各参建单位需要用火用电或者易燃易爆、材料存储等危险用品时,需经指挥部备案、报业主审查、批准后才可进行。

(七)现场消防器材配置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在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八)火灾应急扑救制度

各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火灾应急机制,和一直义务消防队伍,要经常性的进行消防演练,保证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将火扑灭。

奖惩规定

第一条 对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中有下列情节的根据具体情况处以一定罚款。

(1)、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500-1000元/次,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没有安全生产培训及记录的;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没有安全应急制度的;没有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没有配备安全员的;监理单位对以上情况视而不见的。

(2)、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300-800元/次,监理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施工单位整改之后继续出现相同安全问题的;

第二条 在管理处组织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若发现存在有安全隐患的;没有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以及本管理制度执行的;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第一次将口头警告,若不及时停止或整改,则按照下述规定对单位或个人酌情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

(1)、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20-50元/次。一是在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好安全帽者;二是穿高跟鞋、拖鞋、打光脚作业者;三是穿不适合本工种作业的衣服、裙子及长发不束者;四是乱抛乱掷者。

(2)、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100元/次。一是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现场者;二是私自乱接乱拉电线者;三是乱拆乱取脚手架及支撑者;四是在木工棚或仓库、油库吸烟者;五是电工接线不加绝缘布,使用不符合安全制度的设备、电器、开关、线路,机具不接地,不加漏电保护器,无安全防护装置。

(3)、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100-200元/次。

1)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者;

2)是随地大小便及严重影响清洁卫生者;

3)是个班组施工后不遵守工完场清者;

4)是高空、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等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者;

5)是任意从脚手架外杆爬上爬下及乱坐脚手架上。

(4)、有意损坏安全设施、灭火器材、安全标语等安全设施者按照物品原价加倍进行赔偿,并处罚金100元/次。现场施工做好的成品,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5)、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6)、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处以50-100元罚款。

(7)、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没有栏杆围护,没有安全网封闭;预留洞口、坑井等,没有用栏杆围护;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没有搭设防护棚。

(8)、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10元罚款。

(9)、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模板支设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外架搭设及边坡支护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塔吊的安装及操作不按照要求。

第三条 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荣誉称号、物质奖励(1)、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

(2)、发生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第10篇 基建工程现场变更、签证监督管理细则

基建工程现场变更、签证监督管理细则

为加强我院基建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签证的管理与监督,明确责任主体,规范施工单位变更、签证的合理性,有效地控制投资,避免重复计算工程量等事项的发生,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程签证时,基建处现场代表要认真研究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定额,明确工程发生的事实及图纸上不能标识清楚的工程量和尺寸,做到签证工程量准确、字迹清晰、书写规范、签证原因清楚、计量单位、定额与清单相符。

二、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发生的实际情况上报给监理的工程签证内容及工程量,如与实际情况不符,按多报部分的工程造价另加签证单总造价的10%进行处罚,并在签证单上加注处罚金额;

三、工程监理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签证内容及工程量进行审核。监理审核的签证内容和工程量如与实际情况不符,按差额部分的工程造价对监理进行处罚,并给监理下发处罚金额通知单;

四、工程监理审核无误后签署明确意见上报基建处现场代表,现场代表对监理审核后的签证内容和工程量进行复审核,现场代表必须对签证内容和工程量进行核查,做到签证工程量和内容准确无误后上报基建科科长。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发生一次扣发当月奖金,依次类推;

五、基建科科长接到现场代表上报的签证单后,分发造价审核人员对签证内容及工程量进行审核后签发。

六、凡按程序签发后的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应及时交由基建档案管理人员统一封存,不得由个人保管。

第11篇 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细则

一、采 煤

第1条: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行人侧宽度,高度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的,每项罚款200元。

第2条: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柱、扩修棚柱腿必须打成直线和垫底木梁式柱鞋,否则每发现一处或一根罚款200元。

第3条: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20m范围内支架完整,无断梁折柱,否则每处罚款200元,支柱全部实行编码管理,否则每根罚款10元。

第4条:顶板破碎时不及时移架造成冒顶,每架罚200元。

第5条:不按《作业规程》措施要求施工罚500元,无措施施工罚款2000元。

第6条:不按要求进行矿压观测罚100元,每班不进行单体支柱初撑力检测罚100元,单体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每根罚50元。

第7条:泵站压力、乳化液配比浓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罚责任单位500元。

第8条:机头、机尾和转载机、溜子、皮带经常行人的地点要有盖板和过桥,否则每处罚款200元,盖板、过桥不规范和标识不规范的每处罚款100元。

第9条:工作面及上、下巷使用单体液压柱支护、排距、迎山角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架设牢固不准单爪承载,要有防倒措施,否则每根罚款100元。

第10条:严禁使用自动卸液、缺爪的单体柱、失效柱,否则每根罚款100元,单体柱卸液,液压支架管子漏液、窜液、不及时处理的,每处罚款100元。

第11条:工作面上、下拐头,应及时与切顶线放齐,严禁超深,否则罚款500元。

第12条:采煤工作面要做到“三直二平一净二畅通”,否则,每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13条: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巷超前支护支柱要成一条直线,间排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罚款100元。

第14条:采煤工作面支柱三用阀一律沿煤层倾向布置,上、下巷支柱一律沿煤层走向布置,严禁指向人行道,否则每根罚50元。

第15条:采煤机及各转载点,坚持使用好降尘喷雾,否则,每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16条:工作面备用单体柱应整齐竖放在工作面附近安全干燥清洁的地点,严禁倒放或倒立放置,否则,每根罚50元。

第17条:工作面采高符合《作业规程》设计要求,超高或过低每架罚50元。

第18条:工作面支架出现挤架、倒架、错差、架间距超规定的每架罚款100元。

第19条:回收的旧工字钢及时清运,上下巷内存放不能超过30根。否则每超一根罚款20元。

二 、开拓掘进、巷修

第20条:中、腰线与设计不符,每项罚款100元。中腰线和棚号必须用漆标注,否则每棚每处罚款20元。

第21条:巷道高、宽、扎角、迎山角、棚梁位置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每项每棚罚款100元。

第22条:巷道不按《作业规程》规定背设,少背木、撑杆、垫板、塑料网(钢筋网、钢板网等),木楔不牢固,每项每处罚100元。撑木打紧打牢并打成直线,否则每处罚款50元,支架棚顶部背设网和锚网巷道网间搭接少于《作业规程》规定或没有按规定联网,每处罚款50元。

第23条:无措施施工立即停止施工并罚款2000元。

第24条:掘进、扩修巷道冒顶每棚(米)罚款200元。

第25条:梁端不背设出现活棚现象每棚罚款100元。

第26条:锚网支护:锚杆外露超规定或外露少于规定、锚杆不出丝,每根每项罚款100元,锚杆角度小于规定,锚杆托盘松动,未贴紧岩面,每根每项罚款200元。

第27条:锚杆间排距误差大于设计0.1米,每根罚款50元。锚索梁不及时涨拉,每根罚款100元,锚索预紧力达不到规定值,每根罚款300元(锚索涨拉器没有液压表的、视为没有达到规定值),锚索间排距误差大于设计0.1米,每处罚款200元。锚索外露超规定或外露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角度不垂直岩面每根罚款200元。不得随意截断锚索(锚杆),否则每根罚500元,不按设计规定使用锚索(锚杆)和锚固剂,每根罚2000元(并按隐蔽工程不合格处理)。

第28条:拱型支护巷道卡缆、螺栓、螺帽、拉杆齐全有效,布置符合措施要求。否则,每处罚款100元。卡兰搭接不符合要求每处罚200元,卡兰不按规定安装,每个罚50元/天。

第29条:空顶、空帮大于设计规定(面积大于规定0.5㎡,高度大于规定0.5~1m)且没有绞架、背顶,每米罚款100元。空帮让压距离不够,每棚(米)罚款100元,没有及时松帮卸压、造成无空帮让压距的,每棚(米)罚款50元。

第30条:巷道毛断面,任何一处宽度误差大于设计规定0.2m,由队自行处理,大于0.3m,每米罚款200元。

第31条:喷浆厚度不够,每平方米罚款100元,喷浆巷道脱皮冒落100mm以上、连续脱落面积超过2m以上没有及时处理的,罚款200元/处,喷射混凝土没有按比例配料罚1000元。

第32条:喷浆巷道露筋每处罚款100元。

第33条:可缩性u型钢式工字钢支护卡缆必须用风动扳手上紧上牢接头不能有张口现象,发现松动,罚款100元,少上一个卡缆罚款200元。

第34条:挖打地拱时发现砌厚,挖深不够,基础没有掏挖,每米每项罚款200元。

第35条:各单位要保护好矿压监测系统设备、设施和线路不受影响或损坏,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第36条:掘进、扩修面不按设计要求空邦让压,每棚(架)罚款100元,不及时松帮每架或每处罚款50元。

第37条:文明生产(每项四小项),一小项不合格罚款100元。

第38条:巷内支架、抬棚失修每处罚款50元,抬棚布置不规范每个罚款100元,点杆布置不直每根罚款50元。

第39条:没有“三图一表”和管理牌版的,每项罚款100元。

第40条:掘进工作面没有使用临时支护,无防倒棚装置、前探梁或使用不合格的罚500元。

第41条:耙斗机没有护栏、照明、支撑架的每处罚款100元,安装不规范的每处罚款50元。

第42条:掘进工作面积煤(矸)超标准规定而施工的罚款200元。

三、机电运输

第43条:井下所有供电设备(包括各种供电电缆)必须消灭失爆,否则,每处罚款2000元,另罚机电科500元。

第44条:井下移动电气设备上台上架,同一处两台及两台以上小型电器集中上板上帮,做到整洁卫生,摆放整齐,标志清楚,否则,每处罚款50元,没有煤安标志每处罚款100元。

第45条:井下所有供电电缆,吊挂平直有序。并用统一钢绞线和电缆钩吊挂并吊挂整齐,间距符合要求, 禁止交叉吊挂与缠绕吊挂,压埋或用铁丝吊挂现象,否则每处罚款200元。

第46条:机电设备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第47条:小绞车要有牢固的“四压两戗”或地锚,发现每少一根或一处不牢固罚款100元,小绞车没护身板罚200元。“四压两戗”必须用红、白漆相间刷好否则罚款100元。

第48条:主要提升斜巷的水平上车场,必须装有灵活有效的常闭阻车器,斜巷变坡点下20m以内,必须装有常闭式的挡车栏,否则罚款300元。

第49条:主要运输斜巷使用绞车,各种保护齐全、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保护运行,否则罚款200元。

第50条:主要运输斜坡,应设岗位责任制及说明牌,否则罚款100元/天。

第51条:井下风、水管路必须用统一管卡和钢丝绳吊挂并吊挂整齐,间距符合要求,否则罚款200元,跑风、漏水,每处罚款100元。

第52条:主要运输轨道,距离轨道0.5米内不准堆放杂物,否则每处罚200元/天。

第53条:轨道铺设接头间隙、内外错差超过规定,构件不全的每处罚100元。

第54条:上、下山轨道地滚不齐或磨损超限,不及时更换的,每处罚款100元。

第55条:皮带缺托滚或托滚坏不及时增加、更换的,每个罚50元。

第56条:溜子缺刮板,每个罚款50元。

第57条:各种设备与电缆标志牌齐全,填写正确,标志牌有型号、规格、容量(长度)整定值、用途,否则每缺一项扣100元。

第58条:所有轨道铺设、道木间距0.7m,不符合标准,每处罚50元。

第59条:皮带巷卫生差或浮煤磨底皮带一处罚款100元,用水冲皮带巷的浮煤,一项罚款200元。

第60条:电缆、设备卫生差,每处每台罚款50元。

第61条:各种设备、设施不按照安全文化手册规定摆放、刷漆的每处罚款100元。

第62条:司控道岔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天罚款100元,各种道岔和保险设施没有编码、标识管理每处罚款50元。

第63条:各种标志牌齐全,符合《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否则每缺一个罚款100元。

四、“一通三防”

第64条:各用风地点必须按《作业规程》或月配风计划配足风量。欠风生产,按下列情况罚通风区:采煤工作面2000元,开拓面1000元,其它地点200元。

第65条:局扇吸循环风罚1000元,串联通风无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罚500元。

第66条:局扇安装应设在专用台架上或进行吊挂,离地高度不小于0.3m,要挂牌管理,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67条: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并统一用绳吊挂并编码管理,否则每处罚100元。

第68条:风筒拐弯有死弯每处罚200元。

第69条:风筒无破口(未端两节除外)大于10mm的破口,每处罚责任单位50元。

第70条: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超过规定每超1m罚50元。

第71条: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必须采用“三专”供电,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两闭锁,风机自动倒台。以上条件达不到,通风队不予接风筒。否则,罚通风队500元。

第72条:瓦斯积聚超限,罚责任单位2000元,超限作业的每处(次)罚施工单位5000元,另罚安检员、瓦检员各300元,施工单位跟班队长、班长各罚款300元;并追究责任,报矿研究处理。

第73条:未按规定执行三级排放原则的,罚责任人300元;并追究责任,报矿研究处理。

第74条:停工、停风巷道,必须设置棚栏,揭示警标,否则罚500元。

第75条:瓦斯自动监测装置要及时安装,保护正常连续工作,装设位置、报警值、断电范围等符合规定,否则罚款500元。

第76条:井下各种气体牌板清晰,填写准确,内容齐全,空检、漏检、假检每发现一处或一次罚责任人300元。

第77条:密闭或风门前后5m,堆放物料或杂物罚责任单位300元。

第78条:主要进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永久挡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正、反向风门,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79条:井下控制风流的所有风门都必须实行联锁,不合格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80条:井下所有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通风队安装维修,使用单位管理,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81条:冲刷粉尘,要有冲尘制度,有记录可查,井下出现煤尘堆积,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82条:井下防尘、灌浆管路,按要求及时铺设到位、用管卡吊挂并吊挂整齐、间距符合要求,否则罚200元,每50m安装一个三通阀门,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没有实现编码、标识管理,每项罚款100元/天。

第83条: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发现一次不使用,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84条:放炮前、后要洒水,冲洗巷邦,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班长100元,放炮员100元。

第85条:不按规定封泥装药的罚放炮队100元。不按措施放炮的罚放炮队500元。

第86条:风门失修、损坏不及时修复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

第87条:隔爆设施安装到位并编码管理,安装质量符合要求,并挂牌管理,水袋数量、水量符合要求,否则,每少安装一组、或不符合要求,分别给予罚款200元、100元。

第88条:水管、注浆管,跑水、漏浆,每处罚100元。

第89条:出现高温火点处理不力造成co超限,停产撤人一次,罚防火队500-1000元。并追究责任,报矿研究处理。

第90条:出现明火一次罚防火队200元,冒烟一次罚防火队200元。

第91条:各种设备、设施不按照安全文化规定摆放、刷漆的每处罚款100元。

第92条:按《安全规程》规定悬挂各种标志牌,每缺一个罚款100元。

五、地测防治水

第93条:做好开、掘巷道的放线服务,挂线要成组打设,每组不少于3根,每组服务长度不大于30m,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放线时出现失误造成巷道走偏每棚(米)罚款100元;工程完毕后达到服务优良,未出现失误的,对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性奖励。

第94条:掘进、开拓巷道应在规定的距离内下达贯通通知书,并准确选好贯通点位,若测量失误造成工程事故的罚款1000元。巷道贯通时错差超过0.3米每次罚责任单位2000元;

第95条:巷道使用激光仪前最大100m,应用经纬仪校验偏离情况,及时校正纠偏。中腰线每次校正后必须填写给线通知单否则每次罚款50元;没有及时送给线通知每次罚款50元。

第96条:探煤厚、掘进巷道时,按规定探明工作面上、下巷内的顶底板厚度;采煤工作面生产时,按规定30m探一次工作面煤层厚度,失误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97条:对有水危害的工作面,要有探放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如因工作失误,对安全生产造成危害,严重的追究责任,对没有造成严重损失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并追究责任,报矿研究处理。

第98条:地质预报:对水情水害地质构造及时预报,保证准确无误,失误一次罚款200元。

六、综合类

第99条:井下标志牌不全,每处罚100元,损坏的、照价赔偿。悬挂位置不规范的每块罚50元,上级检查时没有补充完善的罚款500元。

第100条:巷道无淤泥、无积水、无浮煤、无浮矸堆积,否则每外罚100元。

第101条:井下生产待用物料,分类码放或摆放整齐,并挂牌管理,否则罚款100元。码放后距离轨道小于0.5米每处罚款100元,皮带巷、溜子巷存放的物料至少留有0.7米的人行道,否则每处罚200元,上级检查时,每处罚款2000元

第102条:井底车场、运输大巷和石门无积水、无杂物、无垃圾,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第103条:水沟畅通、盖板齐全、稳固平整,否则,不畅通罚100元,缺一块盖板或不平整的罚50元。

第104条:机房、硐室清洁整齐,无积水、无杂物、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否则,每查出一项罚款100元。

第105条:月底累计罚款30%由队长、书记、抓质量的副队长承担。机电、通风专业的罚款由区、队共同承担30%。

第106条 :各单位质量标准化报表、项目计划、材料计划、达标规划、精品工程申报表、项目工程竣工申请表及其他要求报送的报表、资料迟交一天罚款100元;班评记录填写清楚、完整、报送及时,否则每天罚款50元。不报送罚款500元。

第107条:支架、施工锚杆、抬棚、点杆、液压支柱上必须粘贴施工标签,少粘贴和填写不清楚者一个罚款10元。施工标签按规定位置粘贴成线,否则罚款100元。

第108条:各地区电缆必须用统一电缆钩吊挂,间距符合规定,并吊挂成线。管路用统一管卡和四分钢丝绳、花兰罗丝吊挂,间距符合规定,并吊挂成线。否则罚款100元。

第109条:各卫生区经常保持整洁卫生,无浮煤、杂物,区域内无浮尘、痰积、杂物等。否则罚款100-200元。无塑料袋、塑料瓶等,否则每个罚款50元。

第110条:各种物料应上架、上座、上墙管理,否则每处罚100元/天,各种物料架、座、挂钩必须刷漆管理否则每处罚50元/天。

第111条:区队在施工中随意破坏原有标准化设施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并负责恢复。

第112条:凡因工程质量低劣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危及安全生产而被责令停产的每次罚500-1000元。

第113条:各硐室、变电所内的各种制度悬挂整齐、整洁,各种记录齐全,填写清晰、详细否则每处罚50元。

第114条:各硐室、皮带头缺灭火器材罚500元,数量不够或不合格者罚200元。

第115条:各区域设施、设备、物料、工具、管线等没有按照编码、定置、标识、看板四项技术管理要求施工的,每项罚款100元/天。

第116条:质量标准化项目和临时质量标准化项目不按规定施工或没有按计划时间完成的,每天每项罚款500元.

第117条:日检相关单位领导没有按时签字的,每次罚款200元。每周质量标准化专项验收,综合验收相关单位、科室领导没有按时参加和签字的,每次罚款200元。

第118条:井下水泥条纹步行砖压烂或损坏的,每平方米罚款100元,不及时更换的,每天每平方米罚款100元。水泥条纹步行砖不按要求铺设,每平方米罚款100元。

第119条:各种标准化牌板没有按要求吊挂的,罚款100元。牌板上卫生差的,每块罚款50元。

第120条:各种标准化牌板损坏、丢失,按照材料成本价的2倍处罚。

七、其 它

第120条:工程质量、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项目等问题提出后不按规定要求处理的,每天加倍处罚。上级检查时的罚款由本专业和有关单位承担。

第121条:未尽事宜按国家颁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

第122条:本条文解释权归安全检查科。

第123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化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实现中新化工安全“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目标,进入施工现场的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贯彻执行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

1.1对于公司下发的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期认真整改,否则将进行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仍未进行整改将加倍处罚。

1.2对于不按规定执行、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处罚的款项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专用基金”,用以奖励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人。

1.2.1个人着装及防护

1.2.1.1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露趾凉鞋者,罚款5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1.2.1.2 施工现场穿裙子、短裤、背心或赤膊者,罚款5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1.2.1.3 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施工班组的休息室除外);

1.2.1.4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人次;

1.2.1.5高空抛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者,罚款100元/人次;

1.2.1.6高空坠落,罚款100元/人次,造成伤害的按事故处罚条例从重处罚。

1.3 遮栏、护栏、栏杆

建筑物框架、高塔平台、高速运转设备、高电压区等主要施工区的遮栏、护栏、栏杆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定要求,齐全并安装牢固,安全标示牌、警告牌齐全。并设在视线良好的地方。

1.3.1 土建工作面脚手架上,永久栏杆遮拦或护拦不符合要求(确因安装需要除外,但必设临时防护设施)的罚施工单位100元/处(谁施工、谁负责);不合格的罚款60元/处;无安全标示牌、警告牌,罚款100元/处;并限时补设。

1.3.2 工作平台(包括脚手架平台)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20元。

1.4 孔(洞)沟盖板

施工区各类孔(洞)沟盖板,须符合设计要求,齐全、平整、安全、牢固。

1.4.1孔(洞)无盖板及其它措施,罚款20元/个;通知不整改,延期一天罚款100元/个(谁施工、谁负责);延期两天不整改,责令施工单位退出施工现场。

1.4.2 沟道无盖板,又无防护措施,罚款20元/米;通知后不更改,每延期一天罚款100元/米;延期两天不整改,责令施工单位退出施工现场。

1.4.3 孔洞盖板强度或形状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处;

1.4.4 采用标准化盖板,没有或漏焊限位铁件,罚款20元/处;

1.4.5未经工程部同意任意在楼板、平台上开孔及墙壁上开孔、罚款200元。

1.4.6随意拆除安全设施罚款200元/处,若造成他人伤害视情节轻重从重处置。

1.5 常规照明

夜间施工现场巡视路线照明符合施工要求;高空作业、施工要照明充足。

1.5.1一处照明不足罚款50元;

1.5.2 灯具损坏未及时修复罚款20元。

1.6 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具

施工单位必须从有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家购置安全施工器具,防护用具、用品,保证安全施工器具齐全、可靠、有效,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

1.6.1使用无生产许可证厂家产品,罚款200元/次。若无合格证同样罚款200元/次;

1.6.2 应该使用的安全施工器具或防护用具,每缺一件,罚款20元,.每一件不可靠或每一件失效罚款10元。

1.7 施工机械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机械,特别是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各类施工机械应工作状态良好,不得带病运行。各类起吊设备必须取得合法的许可证;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资质,持证上岗。施工机械运行前必须向监理、工程部申请,许可证、资质齐全审核批复后方可作业。

1.7.1 施工机械带病运行,罚款500元/台;

1.7.2 起吊设备未取得合法的使用许可证,罚款1000元/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罚款500元/人次。

1.7.3 施工机械无安全操作规程,罚款100元/项,若无运行检查记录罚款100元/项;

1.7.4 大、中型起重机未进行定期的负荷试验,罚款1000元/次。

1.8 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机构

各单位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全监察工作,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各施工单位要在申请开工前上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责任到人。

1.8.1 施工单位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不到位,罚款200元/人:

1.8.2 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结构或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罚款1000元;

1.8.3临时用工、合同用工未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安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罚款100元/人;

1.8.4 不按规定建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每缺一项,罚款50元:

1.8.5 安全活动记录不齐全,罚款50元/次;

1.8.6班组每天交接班没有针对性安全交底或交底无签证记录的罚款l 00元。

1.9 施工用电

1.9.1 闸刀、插座无盖,罚款50元/个;

1.9.2 电源引出线无空气开关,罚款500元/处,闸刀电源引出挂接罚款50元/路。

1.9.3 电源箱内线路零乱,罚款50元/个。

1.9.4 未经电源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搭接电源罚款100元/处;

1.9.5 按规定未接装漏电保护器的,罚款50元/处,若使用失灵的漏电保护装置罚款100元/处;

1.9.6 其他未按规定使用施工电源的,罚款50元/次。

1.10 脚手架及架板

1.10.1 在主要人行通道上架设的脚手架影响通行作业罚款100元/处,罚款后三天之内不整改者,加罚200元/处;

1.10.2 脚踏板不符合强度要求的,罚款20元/块;

1.10.3 散铺架板两端不用铁线绑扎,罚款20元/块;

1.10.4 散铺的架板无双栏杆措施,罚款100元/跨;有护栏无防上下滑落措施,罚款50元/跨;

1.10.5 上、下脚手架要有符合规程的爬梯,若没有或不符合罚款50元/处;

1.10.6 斜道脚手架必须有双栏杆和防滑措施,无双栏杆或防滑措施罚款100元/处。

1.11 安全网

1.11.1 按规定该挂设安全网的地方没有挂设,50元/处;

1.11.2 安全网破损,整改通知发出2天内未处理,100元/处。

1.12 安全技术措施

1.12.1工程项目开工前没有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防患措施,罚款500元/项目;

1.12.2重要施工项目和重要施工工序没有办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没有按时送建设单位管理部门,罚款1000元/项目。

1.13 文明施工管理

1.13.1 对不服从建设单位工程管理相关部门或监理单位管理的,罚款200元/次:打骂管理人员的,从重处罚。并责令清除出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1.13.2 施工现场发现有与施工无关的闲杂人员逗留、乱窜,罚所在区域施工单位50元/人次;

1.13.3 施工车辆行驶速度为5km/h,每发现超速罚款100元/辆次。

1.13.4 施工人员随地大小便者,每人次罚款10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1.13.5 场区及施工区范围内的材料不按规定堆放,现场杂乱无序,建筑、生活垃圾不及时清理干净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

1.14 工程部每月组织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评比,对在安全文明评比中取得第一名且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奖励1000元,对排名最后且得分在70分以下的单位罚款1000元。

各单位安全文明评比基础分为100分,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三违”现象和安全隐患,除进行罚款处理外,每人次和每项在月度评比时扣除1分。

1.14.1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奖励500元/次;

1.14.2 制止违章行为,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奖励200元/次;

1.14.3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的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奖励1000元/次。在安全管理中付出了辛勤劳动;取得了显著成绩的奖励500元。

1.15 每出现一次安全责任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以100—1000元罚款。

1.16 因中新化工相关职能部门对安全管理不严、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负连带责任,一并进行处罚。

第13篇 现场定置管理与检查验收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场定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现场的物品,大体分为a、b、c、d四类。

a类:在制品、返修品;

b类:半成品、产成品;

c类:原材料、运输工具、可移设施;

d类:废品、下脚料、铁屑。

第三条   定置图的设计是根据定置管理的理论,对作业环境进行诊断后,运用作业研究、方法研究和动作研究,对现场所有物品进行定置,并通过调整物品位置来改善场所中人与物、人与场所、物与物相互关系的综合反映图,是对场所中与生产活动有关的物品经诊断并调整后的科学定位图。场所中的物应尽最大努力反映在定置图上,每个车间均应制作自己的定置图,并以平面形式表示。

第四条   车间(工房)定置图的要求

(一)车间(工房)定置图内容包括:设备布置、车间通道、工具柜位置、各种区域划分、工位器具、转运工具存放点等。库房定置图结合实际参照制订。

(二)定置图中a、b、c、d四类区域,分别用黄、绿、蓝、红实线表示;设备、工具箱等不动物可用黑色表示。

(三)定置图中各类区域及定置物品应与定置位置相符;定置图中要有图例。

第五条   各单位应根据设计好的定置图,画出地面定置区域线和通道线,地面定置区域线应与定置图相应区域线颜色一致,线条必须平直、均匀,力求醒目、美观。

(一)定置区域线颜色要求

a类——黄实线;b类——绿实线;c类——浅兰实线:d类——红实线;通道线——白色虚线。

(二)区域线宽度要求

各类区域线宽度均为60mm;通道线每段为300mm_80mm,间距为200mm。

第六条   各类区域要竖立或悬挂相应的定置牌。定置牌的规格为150_270mm,竖立的定置牌总高度为500mm。定置牌正面用不同颜色分别书写a、b、c、d字母和物品类别名称。

第七条   各类定置区域的划分要合理,区域线必须平直、均匀,力求醒目、美观,颜色符合要求。

第八条   生产现场和工作场所内,任何物品都要有固定、合理的位置。否则,都视为不符合要求。

第九条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要定置存放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对d类物品要及时清除。

第十条   各类区域要竖立相应的定置牌,不能竖立的可挂定置牌。

第十一条   生产场所的卫生,每班都要清扫。铁屑要清除干净并倒在指定地点,达到要求后方可下班或交班。

第十二条   工具柜内物品定置要求

(一)工具柜(箱)门内侧,应有统一规格的定置表。表中填写的工具物品要与放置层数、数量一致,做到以物对表,表物相符。

(二)工具柜内的工具和物品,应按顺序摆放整齐。

(三)工具柜内要整洁,—律不准放置杂物和d类物品。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生产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14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1 范围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施工作业的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 职责

2.1 工程项目经理是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其主要职责是:

a) 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指标;

b)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网络,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职责;

c) 落实安全生产资源配置;

d) 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

e) 组织召开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会议。

2.2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门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a)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分解与考核;

b) 负责制定和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 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d)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隐患整改;

e) 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设施、设备、施工用电的检查验收;

f) 办理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有关的许可票、证;

g)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 。

2.3  工程项目安全监督(hse监督)受项目经理授权,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hse)检查监督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组织领导

3.1.1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3.1.2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1.3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3.1.4 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并覆盖到相关职能部门、施工作业队、班组及分包方。

3.1.5 配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需要的专职安全(hse)管理及安全(hse)监督人员。

3 2  安全生产基本制度

项目工程必须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和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3.2.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及各主管副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督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2.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2.3 安全监督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3.2.4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2.5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3.2.6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3.2.7 施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3.2.8 施工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9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3.2.1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2.11 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2.12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3.2.13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3.3 施工现场

3.3.1 安全标牌、标志

3.3.1.1 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立工程标牌,其中包括:

a) 符合国家现行安全、防火、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标明紧急逃生路线和集合点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b) 标明健康、安全与环境的承诺、方针和安全(hse)负责人的标牌;

c) 标牌的规格应符合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工程标牌的统一规格尺寸。

3.3.1.2 相关办公室或休息室应设立如下标牌:

a) 安全(hse)管理组织网络图,悬挂于施工现场会议室或安全部门,规格为1100×800mm;

b) 安全(hse)岗位职责、管理职责,悬挂于相关管理人员或休息室,规格为:400×520mm;

c) 安全操作规程牌,见《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规定。

3.3.1.3 施工现场应按照gb2894-96《安全标志》的规定,设立安全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及提示标志(见附录a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且设置数量和设置位置应满足安全警示的需要,其中包括:

a) 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防护服等标志;

b) 施工现场及道路坑、沟、洞处设置当心坑洞标志;

c) 施工现场较宽的沟、坑及高空分离处设置禁止跨越标志;

d) 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e) 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f) 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下方设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标志;

g) 高处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h) 高处作业位置设置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物、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等标志;

i) 梯子入口及高空梯子通道设立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j) 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

k) 电器设备试、检验或接线操作,设置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等标志;

l) 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m) 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

n) 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o) 射线作业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线,并设置当心电离辐射标志;

p) 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q) 施工道路设立当心车辆及其它限速、限载等标志

r) 施工现场及办公室设置火灾报警电话标志;

s) 施工现场“五口”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t) 紧急集合点标志;

u) 应设置的其它标志。

3.3.2  安全技术措施

3.3.2.1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环境等实际情况,依据q/cnpc-ygs jc 7.1-2004《健康安全风险管理程序》、q/cnpc-ygs jc 7.2-2004《环境因素管理程序》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价。

3.3.2.2 根据风险识别和评价的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hse作业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

3.3.2.3 安全技术措施(hse作业计划书、hse指导书)应分层次进行交底,交接双方应履行签字认可。

3.3.2.4 按照hse作业文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

3.3.2.5 按照hse作业文件《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进行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3.3.2.6 按照hse作业文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3.3.2.7 按照hse作业文件《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进行工业动火安全管理;

3.3.2.8 按照hse作业文件《脚手架安全管理》进行脚手架安全管理;

3.3.2.9 按照hse作业文件《分包方安全管理》进行分包方安全管理。

3.3.3  施工道路

施工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设置行人、车辆通行道路,一般应符合以下规定:

a) 主要道路应筑成环行,与主要施工作业区域和临时设施相通。其双车道不小于6m,单车道不小于3.5m;

b) 通过施工机具、机动车的便桥应坚固牢靠,其宽度不应小于3.5m;

c) 通过栈桥或架空管道下面的道路,其通行空间高度不应小于5m;

d) 机动车辆在施工区域内行驶,时速不得大于15km/h,在场地狭小,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人员。

e) 由于施工作业需要必须临时占道、破土施工及跨越道路拉设绳架时,应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施工时应设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

f) 在施工作业区要道和消防道上堆积物资设备,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设备,要离道1m以上,堆放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绳架的高度不得低于5m,并在绳架上空醒目处设置标志。

g) 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和杂物。

3.3.4 施工人员

3.3.4.1 施工人员应经过规定的安全(hse)教育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工程项目应建立完整的安全教育台帐和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3.3.4.2 施工人员工作前应做到:

a) 参加班前安全交底;

b) 按照规定正确穿戴好与工作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c) 检查工作场地(包括通道、照明、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等)

d) 检查设备及施工机具完好情况,保证防护装置的齐全、可靠。

3.3.4.3施工人员工作中应做到:

a)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

b) 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不将自己的设备交他人操作,不操作他人设备;

c) 不应维修、调整、紧固、跨越运转中的设备;

d) 不应超限使用设备;

e) 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现场。

3.3.5 施工器材

3.3.5.1 施工器材应按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地点堆放,保持整齐稳固、安全可靠。

3.3.5.2 施工现场建筑物及作业场所与施工器材堆放场地应满足以下防火间距:

a) 施工现场建筑物及作业场所与材料仓库≥20m;

b) 施工现场建筑物及作业场所与易燃材料仓库≥25m

c) 施工现场建筑物及作业场所与可燃废物堆场≥30m;

d) 施工现场办公区与作业动火区≥30m。

3.3.5.3 施工器材堆放的安全高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管材、圆桶≤1m,对直径超过1m的管材,不得多层堆放;

b) 圆木≤2m;

c) 木材≤4m;

d) 砖≤2m;

e) 水泥 12袋以下;

f) 器材箱、筒横卧3层,立放2层以下;

g) 袋装材料≤1.5m.

3.3.5.4 乙炔气瓶、氧气瓶的使用和存放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a) 乙炔气瓶、氧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b)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应小于5m;

c) 乙炔气瓶与电焊机的距离不应小于5m;

d) 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得同车运输和同库存放;

e) 乙炔气瓶储存与使用必须保持直立。

3.3.5.5 施工现场作业区、安全通道内,不得堆放有碍作业和通行的施工器材、施工残渣和边角余料。

3.3.5.6 变、配电房,电焊机房及其它施工设备专用机房等不得堆放工具等任何杂物。

3.3.6 施工机具及设备

3.3.6.1  施工用设备安全应符合gb/t 4064-1983《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 5083-19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相关要求,其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可靠,并按规定进行校验或检定。

3.3.6.2  施工现场的设备应具有内容准确的安全操作规程。

3.3.6.3  设备的电气线路应绝缘良好,电气控制、液压、润滑系统工作正常、可靠,设备外壳应有符合要求的接地(接零)保护。

3.3.6.4  固定式施工设备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要求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移动式施工设备的电源线应使用橡胶护套软电缆,并有可靠的防雨、防潮设施。

3.3.6.5  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查,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

4 相关文件

q/cnpc ygs jc _._-2004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q/cnpc ygs jc _._-2004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q/cnpc ygs jc _._-2004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q/cnpc ygs jc _._-2004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

q/cnpc ygs jc _._-2004  脚手架安全管理

q/cnpc ygs jc _._-2004  分包方安全管理

第15篇 电厂工地现场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1牋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物资管理的内容与要求,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经理部物资供应部门的工作。

2牋职责与分工

2.1 项目部供应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工作。

2.2物资计划员负责物资计划的编制、供方评价、限额领料、物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委派的物资采购及提运等工作。对保管员的工作有权提出要求和改进意见。

2.3仓库保管员负责入库物资的验收、保管保养、发放以及物资统计等工作。

3牋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现场物资管理原则:

计划采购、严格验收、规范仓储、定置堆放、限额领料、物尽其用。

3.2 计划采购管理

3.2.1物资计划员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工程项目施工预算、设计图纸、材料清单等资料,核算物资需用量,及时编制物资需用(平衡)计划和采购计划。物资计划应按撌凸ひ滴镒史掷嘤氪霐中规定的物资分类顺序排列,做到小类、中类有合计,大类有总计,要确保计划的准确性。

3.2.2严格物资计划审批程序。顾供物资需用计划按业主要求报有关部门审批,报出前需经供应部门负责人审核;物资采购计划必须经供应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杜绝无计划、超计划或计划审批手续不齐全采购,禁止非供应人员进行生产物资的采购。

3.2.3物资采购供方的确定必须执行公司《物资供方评价及选择程序》。

3.2.4物资入库验收执行公司《进货检验程序》、《物资验收及入库管理标准》。

3.2.5项目经理部物资供应必须按照公司《限额领料管理标准》全面实行限额供(领)料,搞好物资核销。供应部门既要保证物资的及时、均衡供应,又要控制材料成本,做到管供、管用、管节约。

3.3 仓储管理

3.3.1仓库的设置

3.3.1.1现场库房、料场的位置要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进行选择和布置,做到布局合理、位置适当、整齐紧凑、道路畅通、地势平坦、便于排水防洪、无积水,利于加强物资管理,方便施工生产,以达到摲奖恪⒕谩踩珨为目的。禁止预制厂设在仓库料场内。

3.3.1.2仓库面积的确定。仓库面积的确定是依据储存量和周转速度来决定,基本上取决于工程任务量的大小。年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设简易库房6栋/360m2,可分为:阀门管件库、紧固件库、电器材料库、仪器仪表库、化工油漆库、油品库、焊材库、工具劳保杂品库、设备库等等;设料场5000 m2左右,可分为:管材区、板材区、型材区、周转材料区、设备电缆区、废料区等。年产值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部库房数可相应合并减少,但至少设3栋库房,既要保证生产需要还应满足管理要求。

3.3.1.3做好仓库的安全防范工作。仓库有消防安全制度,有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每天的检查记录。各种消防器具和防火沙池配备齐全,电源开关接线合理,电线无裸露,不准与铁房子直接接触。库房坚固耐用,门窗有铁防护栏杆,库内做好防雨、防潮措施。

3.3.2物资的保管保养

3.3.2.1按平面布置图摆放物资。仓库要有总平面布置图,库房、料场要有货架、货区平面布置图;库内要设待验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各类物资必须按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分品种、规格存放,不准乱堆乱放。货架规格、层次要匀称一致,货架要编号排列整齐。

3.3.2.2物资摆放实行科学管理,做到撍暮哦ㄎ粩,即以库-架-层-位(或场-区-排-位)来确定货位;力争做到撐逦寤瘮,即:五五成行,五五成垛,五五成串等。

3.3.2.3库存物资库房采用料签、料场采用标牌进行标识,料签、标牌要齐全,完整。料签统一购买规定的样式,料场标牌样式、尺寸和颜色应保持一致。对分割的物资要进行标识移植和确认。

3.3.2.4对特殊、贵重物资应设专柜保管,剧毒品应双人保管、收发,危险品应隔离存放。

3.3.2.5保管员对库存物资要进行日常性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做到撌粩(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坏、不丢、不混、不漏、不爆)。库存物资事故损失率应在0.1壱韵隆

3.3.2.6保管员必须做到帐目日清月结,永续盘存,帐、卡、物、资金撍亩钥跀,严禁帐外物资。保管员记帐要及时,文字、数据书写整洁清楚,不许自行更换帐页,不能用不允许的方式改错(刮、擦、挖、补、贴、涂),帐册改错率应在5%以下,单据改错率应在8%以下。

3.3.2.7仓库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帐册、凭证、单据、记录、报表等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保存期限5年以上。

3.3.2.8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清仓盘点,对仓库物资的数量、质量、储存期限、积压、盈亏、维护保养、摆放等情况进行盘查,并编制库存器材盘点报表和库存物资收支存资金动态表,于季度末月28日前报公司。

3.4 工器具管理

3.4.1供应部门根据施工生产任务情况,确定本单位年度工器具费用指标。

3.4.2工器具要设专库,按品种规格存放,妥善保管。供应部门要针对各施工队(班组)分别建立工器具借用台帐。

3.4.3工器具的使用实行借用制。领用时由供应部门专人负责审批,由保管员及时登记工器具的领、退、借用情况。施工队(班组)领出的工器具也要进行登记,由使用人负责保管,专用工器具要有专人(或兼职)管理,严格执行工器具借用和保管责任制度。

3.4.4已配发的各种工器具超过使用周期、性能已不能满足使用要求,需再次领用时,一律实行交旧领新,对不交旧品者,按新工具价格的10%收取旧品费;工器具不到规定的使用年限损坏或丢失,领新工具时要按适当比例交款。

3.4.5供应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工器具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提高工器具的使用寿命,节约开支。

3.4.6职工调出所在单位,所用工具必须全部收回,否则供应部门不对其调令手续进行会签。

3.5 周转材料管理

3.5.1各种周转材料、胎具、工装卡具要建立台帐,由专人管理,实行租用或借用制。

3.5.2周转材料在使用前要进行除锈、防腐,并刷油漆作出标记。枕木两端500mm处用铁丝捆扎,钢跳板、钢脚手架及扣件数量要配套。周转材料不准切割改做它用。

3.5.3周转材料要妥善保管。要与其他库存物资分开单独存放,按品种规格码放整齐;木制品要垫起,避免受潮变形、腐烂。

3.5.4周转材料使用后要及时回收,集中保管。工程结束后,周转材料要成箱成捆包装,防止丢失、损坏,便于运输。

3.6 焊接材料管理

3.6.1焊接材料库房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必要时,应配置暖风机、除湿机,以保证室内温度在5耙陨希喽允炔怀0%。保管员应按要求定时观测并填写摽夥课露取⑹燃锹急頂,记录要准确、清晰、整齐。

3.6.2库房应保持干燥、清洁,焊接材料必须放置在距地、墙300mm的拖板或货架上。

3.6.3焊接材料应按不同的牌号、规格、批号分类存放,标识清楚。

3.6.4建立焊材烘干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焊材的烘干、发放与回收要做好记录,记录要清晰、整齐、准确。烘干焊接材料实行定额发放,回收焊条和焊条头。低氢、合金及不锈钢焊条头回收率在98%以上。施工现场设焊条头回收箱,现场不准有散失焊条头。

现场管理细则15篇

第一条为加强现场定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生产现场的物品,大体分为a、b、c、d四类。a类:在制品、返修品;b类:半成品、产成品;c类:原材料、运输工具、可移设施;d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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