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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实施细则8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0

综合管理实施细则

第1篇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细则范例

一、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是医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医院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要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去抓、去管。通过管理,切实保护好医院的合法权益,保护好职工和患者的人身安全,维护好医院内部的就医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预防各种案件、事故的发生,坚决打击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医院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工作的原则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是在院长的领导下,有组织地进行,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总结,督促各科室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岗位职责去做,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科室和直接责任人必须从严处理,依法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管理领导机构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医院安全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安排活动事宜。

具体工作由保卫科负责实施。

四、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一)、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治安、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本院的规章制度。

2、定期开展法制和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职工和患者的法制观念、安全观念和消防观念的意识。

3、深入开展”防火灾、防盗窃、防抢劫、防爆炸、防诈骗、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治安防范工作。

4、保护好职工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维护好医院内部的就医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5、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院的稳定。

6、定期不定期开展全院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消除治安隐患。

7、在医院内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侦破工作。

8、完成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保卫、安全、消防治安等项工作。

(二)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1、岗位职责。对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度。要求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个负责人的责任。

1)、院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2)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保障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计划、经费的落实。

(4)将安全、保卫、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决策和统筹安排,并与医疗、经营管理、教学等工作同步进行,同步发展。

(5)督促、检查分管院长的工作情况。

2)、分管院长的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组织制定全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细则、年度工作计划等。

(3)组织制定全院防范安全事故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4)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督查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隐患立即向院长汇报,进行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向院长通报。

(5)督促检查保卫科长的工作情况。

3)、保卫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按照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日常工作。

(3)组织实施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完成好公安机关和院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5)督促、检查保卫人员的工作情况。

4)、门卫保安人员职责

(1)在保卫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坚守岗位,文明保安,服装整齐,礼貌待人,依法行事,严格管理。

(3)要熟悉医院的整体概况,做好问事和解答工作,维护医院的整体形象。

(4)检查、核实进出车辆携带装运的物品,严禁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医院,严防内部物资流失。

(5)疏导进出车辆和行人,保证车辆进出畅通,人员进出有序无阻。

(6)上班执勤时实行“三不准”:不准喝酒、不准擅自脱离

岗位、不准让他人代替看守。

(7)要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

(8)做好工作记录。

5)、巡逻保安人员职责

(1)在保安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实行24小时巡逻工作制。

(3)对全院的重点部位和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要加强警戒和保护。

(4)在中午、晚上、双休日、节假日要特别加强警戒和保护。

(5)在巡逻中要做到“三勤、三会、四多”。即眼勤、嘴勤、腿勤;会报警、会保护现场、会处理问题;恶劣天气巡视、中午下班后巡视、后半夜巡视、节假日周末巡视。预防、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平息发现的突发性事件和各种意外事件。

(6)配合公安机关保护好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

(7)上班执勤时实行“三不准”:不准喝酒、不准擅自脱离岗位、不准让他人代替看守。

(8)做好工作记录。

2、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求

1)、医院重点部位包括

(1)住院收费处、门诊收费处、财务科

(2)药库、设备库、物资库

(3)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各种化学物品及试剂的管理

(4)中心供氧室、高压氧舱室

(5)计算机室、档案室

(6)急诊室、手术室、抢救室、重症监护室、婴儿病房

(7)锅炉房、配电室、发电室

(8)贵重仪器设备:ct、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

2)、管理要求

(1)住院处、收费处、财务科、药库、物资仓库实行三铁一器,配备消防器材。财务科每日收入的现金要由保卫人员护送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药库、设备库、物资库要符合防火、防盗、防霉烂的要求,做到人走断电,闭水、清除火种、锁门关窗。

(3)毒麻限剧药品实行“五专”管理,要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4)各种化学物品及试剂要实行专柜保管,严格出入库制度,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5)高压氧舱室、中心供氧室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杂物,保持清洁,严禁一切烟火。

(6)计算机室、档案室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领导批准非本室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7)急诊室、手术室、抢救室等要配备消防器材,抢救设备要处于完好状态。

(8)锅炉房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防失火爆炸事故的发生。

(9)发电室要有专人负责,按时发电,要通风,周围环境要畅通无阻。

(10)贵重仪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有安全操作维修制度,定期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例会制度(和中层干部会议合并)

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报本月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

4、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以“八防”为内容,查漏洞、查隐患、严密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保卫消防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科,落实到位。

一级:每天各科室下班前,由本科室轮流值班的安全员对本科室进行检查: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好水、电、气等,检查易燃杂物是否及时清理,防火通道是否通畅,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做好安全日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

二级:每周各科室由科主任(科长)、护士长按规定对本科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责任,自行整改或上报医院保卫科协助整改。

三级:每月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领导、保卫科长对全院各科室进行安全大检查。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对全院各科室,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防范性检查。

保卫科对三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通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二是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院长,由院长召集有关部门研究,保卫人员要深入科室督促、检查,使三级

安全检查制度得以落实。

5、请示报告制度

凡在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面遇到本科室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顺序:

科室负责人(或当事人)→保卫科长→分管院长→院长。

各级管理人员手机或小灵通要24小时开通。哪一级不通,哪一级负责。

6、考勤、交接班制度

保卫人员要严格遵守全院的规章制度,工作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有时要向保卫科长请假方可离去,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工作记录。

7、惩罚制度

1)、凡属于保卫人员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凡属于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去办的,追究保卫科长的责任。

3)、凡属于科室没有按照管理细则去做,没有按问题、隐患、通知书的要求去整改的,不及时报告隐患的,出现问题造成事故和损失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一把手的责任。

4)、凡属于责任不明,没有督查保卫科工作的,追究分管院长的责任。

5)、凡属于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计划、经费不落实而影响工作的追究院长的责任。

行政处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查看、开除、追究刑事责任等。

经济处分:造成单位和科室经济损失的,主要责任人承担20%—30%,科室承担10%,其他责任人承担10%。

8、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加强对本院车辆停放的管理。

2)、本院职工的自行车、摩托车入棚,汽车入位,实行挂牌管理。

3)、外来就医探视人员的各种车辆,一律在指定地点停放,不在指定地点存放的丢失当事人自己负责。

4)、院内病房楼周围、门诊楼前严禁乱停乱放各种车辆。

5)、违反上述规定,进入院内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处理。

9、安全防火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2)、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本科室的自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保卫科,保卫科要做好登记,并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3)、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科室,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4)、物资仓库、药库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严禁外来人员进入仓库。

5)、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6)、在无火警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除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7)、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科统一安排,各科室要给予密切配合。

8)、保卫科协助后勤动力组对全院重点部位的用电线路每周一次抽查,对全院的用电线路每月一次大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10、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1)、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2)、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的,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3)、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聚众赌博,一经发现严加查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4)、不得擅自占用、挪用集体物资,违者按盗窃公物论处。

5)、严禁在院内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口哨扰乱公共秩序。

第2篇 办公综合楼安全管理监理细则

一、工作目标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特点,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举办的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培训,并组织本项目监理部内部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本监理部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1、 本工程安全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优良率为80%以上。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注意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保证员工伤亡率为0,安全、火灾事故发生率为0。

2、 提高施工现场整体管理水平,协助施工单位争创安全优良(示范)工地。

3、 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二、工作任务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具体工作主要是:

1、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 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 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和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1)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署、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2) 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3) 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4) 加强监理部人员内部学习,严格执行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增强自身的保护意识。

三、安全监理的任务

安全监理是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代表建设单位的利益,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规范,全权处理关于施工安全的一切事宜;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安全监理应本着尊重、协助、督促、检查的精神,基于设计单位目标一致的共识,协助施工单位完善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抽查和验证。

四、安全监理的权力

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停施工指令”:

1、 施工中出现的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 安全措施未进行自检面擅自使用时。

4、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5、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五、主要部位控制措施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重从源头上治理,增强事故的预控能力,继续在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多发性伤亡事故专项整治,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患于未然。

1、 限制使用单排脚手架。高度在10米以上的工程,须搭设双排脚手架,脚手架施工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加强对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管理,此类脚手架使用前,应由设计、制造单位提出申请,经具备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对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必须的安全装置进行鉴定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搭设、防护,不得擅自修改,不得随意拆除。

2、 加强对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一直列多发性上网事故这首时安全生产控制的重点,务必引起足够的重视。凡是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安全网搭设不到位、不牢靠,未做冲击试验,脚手板不满铺、不绑扎,有探头板系临边、洞口防护不严的,均视为重大安全隐患,并予以严厉查处。

3、 强化对深基础开挖的安全管理。凡是将深基坑开挖作为单项工程发包且造价3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工程报建、招标投标和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造价30万元以下但开挖深度超过1.5米的,也必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基坑开挖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通过;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和排水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基坑壁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及时发现、排除事故隐患。

4、 加强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装饰装修工程必须按规定实行周边环境安全评估,办理工程安全报监手续,统一使用省建管局印制的安全管理资料。对临时用电及消防安全应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严格验收、检查制度,切实落实目标责任制。重点管理好易燃易爆、有毒化学物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的控制和减少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污染,严防中毒事故的发生对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装修,建设单位应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5、 强化对起重机械监督管理力度。严格实行塔吊等机械拆装许可管理,严禁招无资质的队伍进行拆装作业,严禁拆装队伍代签合同,出借、出卖资质。规范井架安全管理,统一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一律不得使用自行改制的简易井架;有能力的情况下应使用有自动停靠装置、双向通讯设施的新型井架和使用工具式接料平台。各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单位要重点把好施工起重机械的采购关、拆装关、使用关,保养维修关,建立起重机械检测、报废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运转良好。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持证的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工,倡导使用对讲机等通讯工具,保证信息传递准确及时。

6、 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除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各项管理措施,生活区、施工区及仓库等区域,按规定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器材,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定期对现场人员进行培训、演练,对易燃易爆物品要重点监控,防患于未然。

7、 加大建筑安全防护用具的管理力度。严格招待防护用具备案管理。要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的检测、检查力度,禁止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维护从业保员的根本利益。

8、 强化围墙及临建设施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临建设施安全评估,按规范要求制定临建设施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案,确保临建设设施选址合理,牢固可靠。不得依墙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机构设备;围墙不得作为当土墙、挡水墙,不得做广告牌的底架,不得做机械设备的支撑墙。施工现场围墙应使用彩色钢板围挡,临街围墙必须进行美化、亮化。

9、 全面落实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确保安全、文明、优质、科学施工,高质量完成施工现场达标工作。

10、 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统一使用省建委、省建管局编制的《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要健全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施工现场应设专职安全技术资料员。安全资料员须参加省建管局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1、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不同的岗位、工种和季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向建筑业广大职工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教育职工遵章守纪,依法施工。

12、 监理部内部的安全控制措施

1) 内部岗位培训,增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2) 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胶皮手套等。

3) 在巡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高空检查应挂好安全带;临近重大危险源时检查应带好防护用具;对易磕碰和有飞溅物的环境应时刻观察和及时躲避。

4) 在旁站过程中应注意支撑结构是否发生变形;坑壁是否发生位移;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是否按要求使用等。

5) 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规范和标准,充分体现我监理人员的安全形象。

六、根据项目情况对危险源进行调查并制定重要危险源清单,并按此制定控制措施。

第3篇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搞好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改善煤矿工人井下作业环境,减少粉尘对职工身体的危害,杜绝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

防尘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杨建全,电话:8008。

第二条  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防尘的领导和宣传监督工作,矿总工程师对粉尘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每月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综合防尘专业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各科的科长、主管防尘的副科长、各队的队长是综合防尘第一责任者,各科主管工程师、各队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粉尘的技术责任,井下各主要生产队组必须建立完善的综合防尘台帐,每月28日前报综合防尘办公室,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各区、科、队的防尘验收及业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井下各队指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综合防尘工作,负责本单位防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将人员报通风科备案,测尘组主要负责矿井粉尘浓度的测定工作,定期化验各开采煤层爆炸指数、水份及粉尘分散度、粒度、游离二氧化硅,并及时把各化验结果呈送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导,全面掌握、了解全矿井各生产单位粉尘浓度变化情况,参加全矿井旬、月、季综合防尘大检查,及时将各生产队组综合防尘检查情况评分定级,并写出书面材料,把检查情况上报矿领导及有关部门。

第五条  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全矿井队组防尘报表收集、管理、上报工作,坚决做到报表及时、准确、可靠,并将各类报表及原始记录装订成册存档。

第六条  安监站矿工会负责全矿井生产单位的防尘设施监督、检查、协调工作。

第七条  通风科技术主管负责全矿井防尘管路、三通阀门及防尘设施的安装设计及技术指导工作,通风队成立专业的防尘队伍,负责采煤工作煤层打钻注水工作,定期冲刷回风大巷,回风下山及综采尾巷,提供全矿防尘设施安装地点及牌板设计,安装、维护、管理全矿井井下隔爆设施。

第八条  综采队职责范围从工作面投产验收后至工作面收尾竣工验收止,负责本工作面正、副巷绞车以里和转载机以里所有防尘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工作,具体设施包括:

1、采煤机内外喷雾及维护,推广“清水加压泵与采煤机”联动技术,水压达到(规程)规定,安装角度合理,确保喷雾覆盖全滚筒。

2、所有的运输机(包括工作面溜煤头溜煤眼)必须使用装载点喷雾位置合理,使用正常。

3、采煤司机和移架工等工种应正常佩戴防尘口罩。

4、工作面架间喷雾推广使用自动喷雾装置,喷嘴使用组合型喷嘴,确保能覆盖煤机机道。

5、工作面综合防尘牌板由队(组)专业人员填写,要求牌板内容齐全、字体清楚。

6、及时清理及冲洗正、副巷道超前支护段和工作面浮煤,每班必须冲洗一次,有冲洗记录。

第九条  掘(炮)进队职责范围:掘进巷道运输系统所有防尘设施安装、管理、维护,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具体设施包括:

1、防尘管路的辅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净化水幕转载点喷头等设施安装位置正确,并且灵敏可靠。

2、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一支水炮泥容积不少于200ml),现场有装水炮泥的设施。

3、放炮前后必须对工作面30米范围内进行冲洗积尘,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软水管,放炮前开启放炮自动喷雾或手动喷雾,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出煤时必须使用风流净化水幕,转载喷雾等防尘设施。

4、打眼工、放炮工、装煤工等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第十条  掘进队职责范围:从巷道口到掌子头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及管理,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具体设施包括:

1、防尘管路的铺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定期对全巷道进行全面洒水灭尘,巷道保持湿润,工作面30米以内使用软管进行冲洗煤帮,湿度要符合规定要求。

3、巷道中的风流净化水幕、转载点喷雾安装牢固,位置合理。机掘放震动炮时,必须使用水电钻、水炮泥及水针,放炮前必须开启放炮喷雾。

第十一条  开拓队职责范围:开拓巷道运输系统所有防尘设施安装、管理、维护,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具体设施包括:

1、防尘管路的铺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净化水幕、扒装喷雾等设施安装位置正确,并且灵敏可靠。

2、必须湿式打眼,水压必须符合规程规定(0.07mpa以内)要求,否则不能打眼,严禁干打眼;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一支水炮泥窖不少于200ml),现场有装水炮泥的设施。

3、放炮前后必须对工作面30米范围内进行冲洗积尘,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软水管,放炮前开启放炮自动喷雾或手动喷雾,时间不得少于5min,出煤时必须使用风流净化水幕、转载喷雾等防尘设施。

4、打眼工、放炮工、装煤工等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5、锚喷巷道时必须使用锚喷除尘器。

第十二条  机电队职责范围:负责分管巷道的防尘设施安装吊挂、维护管理及污水处理达标。

1、负责管路的吊挂、三通阀门及集中巷水质过滤器的安装、维护使用符合规定要求。

2、负责皮带巷转载点的喷雾、风流净化水幕,综采工作面的胶带巷转载点喷雾安装、使用维护符合规定。

3、对变电站每年刷白二次,卫生达标。

4、溜子工、冲洗工必须戴防尘口罩。

第十三条、安装队职责范围:负责综采新工作面清水加压泵、水质过滤器、架间喷雾、采煤机外喷雾的安装及旧工作面的回收工作。

第十四条  皮带队职责范围:负责煤仓及皮带走廊、上仓皮带、主斜井强力皮带、胶带皮带大巷的综合防尘设施安装、维护及使用。

1、负责皮带走廊、主斜井及胶带巷的定期冲洗刷白(每年至少刷白二次)。

2、负责煤仓和皮带走廊、主斜井及胶带大巷的各转载点喷雾完好使用及一切防尘设施的维护工作。

3、负责主斜井放煤口及胶带煤库的净化喷雾安装及其使用正常。

4、负责冲洗巷道及各煤库的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第十五条  综合防尘评定等级按考核办法打分,不符合标准给予罚款或者降级处理。防尘办公室要做到每旬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月底一评比,每季度奖励一次,对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差的单位应追究责任,限期整改并给予罚款处理,如果罚款后仍拖延不解决问题的,按月计算加倍处罚,直至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  各科、队被罚款部分的全部资金都要落实到责任者头上,罚科、队第一责任者、分管防尘的队干、各队防尘维护工,不得摊派工人。

第十七条  综合防尘办公室每月25日前将三旬罚款数目统计清楚,以三定表的格式,把上月下旬,本月上、中旬的重复问题找出来,通知被查单位,如果再出此问题,进行处罚,综合防尘办公室开出罚款后,财务科对被罚款单位进行扣款。由矿安监处、工会直接监督,如出现扣款不真实,由安监处负责追查处理。

第十八条  防尘奖励奖金来源,由一通三防奖励基金中提取奖励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确实起到管理促进作用。

1、奖励条例:(1)矿按照每季度综合防尘定级后确定(说明:每月分值=旬累计分值/3,每季分值=月累计分值/3,根据分值再排名次,按照奖罚标准进行奖励或罚款。)

(2)在综合防尘管理中,对长期保持特级标准的分管单位以及在综合防尘中作出突出的贡献的先进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3)综合防尘管理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处罚条例:(1)《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要求健全防尘管路及“三通”阀门。每少一处管路罚款50元,少一个“三通”阀门罚款20元,拐一处死弯罚款10元,有一处不吊挂、吊挂不平直或漏水罚款20元。

(2)《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中要求设置水幕(风流净化)的地点,缺一道罚款50—100元,漏水或者不封闭全断面的罚款20元,无手轮或者有一个喷嘴堵塞罚款5元。

(3)综采面不安设清水加压器,不安设架间喷雾,对责

任队(或者安装人)罚款150—200元,采煤司机割煤时不先开水或者不先停水者罚款30—60元。

(4)井下每发现一处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大于5m的煤尘堆积,按每超1m罚款5元,累计计算,检查人员弄虚作假者罚款10元。

(5)除该面不打缺口的地点之外,凡需要湿打眼地点或放炮不用水炮泥者,罚款100—300元。

(6)各转载点、装载点、卸载点、皮带走廊喷雾装置每缺一个罚款30—50元,使用不正常罚款20元。不就位,雾化差,无水轮,漏水罚款10元。

(7)各队(组)对防尘设施损坏严重者,第一责任者或维护工各罚款50—100元。

(8)井下应设隔爆设施地点少设一处罚款50—100元;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罚款20—30元;无隔爆说明牌板罚款10元,无水或不及时换水,每个罚款5元,数量不足,每少一个水袋罚款5元,处罚完为止。

(9)各队(组)综合防尘牌板不及时填写,罚款10—20元;字体不清楚罚款20元;无台帐罚款20—30元。

(10)粉尘测定不符合规定罚款5元;虚报谎报数据发现一次罚款责任者50—100元,无化验罚款责任者20—30元。

(11)接尘人员不戴防尘口罩,发现一个罚款10—20元。

(12)工作面架间喷雾缺一道罚款10元,未达到标准罚款50元。

(13)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采区内巷道、胶带巷、采掘巷道在规定日期每少一次冲洗罚款50—100元,主要运输大巷及采区上下山在规定日期内,每少刷一次罚款100—200元,采煤工作面回风口至10米处段必须每班进行冲刷一次,不符合要求罚款20—50元。

(14)放炮前后不洒水罚款50元。

(15)锚喷除尘器不使用或使用不正常罚款100元。

(16)井下电缆、开关有积尘,发现1处(个)罚款20—30元。

(17)煤眼不注水罚款30—50元,少注一个工作面罚款50元。

第十九条 开展综合评比竞赛活动,按照《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和《评定等级扣分标准》由防尘领导组对全矿井防尘队组每季进行一次评定和排名,采、掘、开、机、运、通六大工种在95分以上者各奖1000元(包括95分),90分以上者奖500元(包括90分),85分以下者罚款300元(包括85分),80以下者罚款500(包括80分)。并按每月进行单位大排名,前两名奖励,后两名处罚。

第二十条  综合防尘竞赛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

第4篇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细则

一、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是医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医院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要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去抓、去管。通过管理,切实保护好医院的合法权益,保护好职工和患者的人身安全,维护好医院内部的就医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预防各种案件、事故的发生,坚决打击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医院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工作的原则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是在院长的领导下,有组织地进行,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总结,督促各科室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岗位职责去做,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科室和直接责任人必须从严处理,依法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管理领导机构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医院安全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安排活动事宜。

具体工作由保卫科负责实施。

四、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一)、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治安、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本院的规章制度。

2、定期开展法制和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职工和患者的法制观念、安全观念和消防观念的意识。

3、深入开展”防火灾、防盗窃、防抢劫、防爆炸、防诈骗、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治安防范工作。

4、保护好职工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维护好医院内部的就医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5、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院的稳定。

6、定期不定期开展全院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消除治安隐患。

7、在医院内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侦破工作。

8、完成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保卫、安全、消防治安等项工作。

(二)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1、岗位职责。对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度。要求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个负责人的责任。

1)、院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2)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保障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计划、经费的落实。

(4)将安全、保卫、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决策和统筹安排,并与医疗、经营管理、教学等工作同步进行,同步发展。

(5)督促、检查分管院长的工作情况。

2)、分管院长的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组织制定全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细则、年度工作计划等。

(3)组织制定全院防范安全事故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4)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督查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隐患立即向院长汇报,进行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向院长通报。

(5)督促检查保卫科长的工作情况。

3)、保卫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按照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日常工作。

(3)组织实施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完成好公安机关和院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5)督促、检查保卫人员的工作情况。

4)、门卫保安人员职责

(1)在保卫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坚守岗位,文明保安,服装整齐,礼貌待人,依法行事,严格管理。

(3)要熟悉医院的整体概况,做好问事和解答工作,维护医院的整体形象。

(4)检查、核实进出车辆携带装运的物品,严禁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医院,严防内部物资流失。

(5)疏导进出车辆和行人,保证车辆进出畅通,人员进出有序无阻。

(6)上班执勤时实行“三不准”:不准喝酒、不准擅自脱离

岗位、不准让他人代替看守。

(7)要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

(8)做好工作记录。

5)、巡逻保安人员职责

(1)在保安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实行24小时巡逻工作制。

(3)对全院的重点部位和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要加强警戒和保护。

(4)在中午、晚上、双休日、节假日要特别加强警戒和保护。

(5)在巡逻中要做到“三勤、三会、四多”。即眼勤、嘴勤、腿勤;会报警、会保护现场、会处理问题;恶劣天气巡视、中午下班后巡视、后半夜巡视、节假日周末巡视。预防、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平息发现的突发性事件和各种意外事件。

(6)配合公安机关保护好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

(7)上班执勤时实行“三不准”:不准喝酒、不准擅自脱离岗位、不准让他人代替看守。

(8)做好工作记录。

第5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综合治理管理细则

为夯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加强各岗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加大隐患排查与整改力度,做到安全风险预知预控、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稳定顺行,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重点危险源点是指制氢系统、煤气、氧气系统、冶炼雾化系统、还原系统范围内的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各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所辖范围内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重点危险源点管理组织网络,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实行定点、定人、定设备,做到横到边、竖到底、无缝隙覆盖。

2、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加强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3、凡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和故障,及时处理和汇报,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

4、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抓好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加强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危险源风险动态控制,杜绝各种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实现本质化安全生产。

5、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应急管理,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重点危险源点及特种设备的突发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高岗位人员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单位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内容,从根本上降低事故范围及影响程度。

6、各单位安全员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生产作业现场,组织带领各岗位人员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督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各种不安全行为,发现和杜绝各种事故隐患,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7、各单位要建立安全工作规范记录制度,定期检查、总结、评价安全管理工作,按照pdca(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步骤,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一般危险源点安全管理

除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以外的危险源点都属于一般危险源点,它的危险性虽不及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但是安全隐患和危险同样存在,因此决不能掉以轻心和忽视大意。

1、各单位要将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机制引伸到一般危险源点管理中来,按照安全管理无小事原则,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一般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工作。

2、各单位一般危险源点岗位要参照重点危险源点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机制和思路,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管理定点、定人、定设备,定期进行设备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加以整改,对短期无法解决的危险隐患,必须做到预知预控,限定整改时限、制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顺行。

三、安全管理要求与责任考核

1、各单位必须按照以上“一”“二” 的相关条款规定认真执行,

切实抓好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及一般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决不能顾此失彼,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稳定顺行,对违犯条款规定或执行不力者,扣罚相应责任人50-500元,造成经济损失或情节严重者,将按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责任书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2、凡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区域进行有计划的设备检(定)修作业的,必须按照设备(液压)检、定修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必须制定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到公司安全科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作业前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传达到每个作业人员,进行签字确认。作业中单位和岗位安全负责人要在现场监督,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否则,每次扣罚100-500元,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

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设备应急维护检修作业时,各单位、班组必须做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度,现场做好监护,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3、各单位针对所辖范围内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其他安全工作情况每周上报一次,在每周一经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报到公司安全科备案。一般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两周上报一次,其它要求同上。每月30日之前将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亮点、不足、困难、下一步打算)报安全科备案(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每漏报一次,扣罚单位50元。

4、公司安全部门不定时到各区域进行安全督察,跟踪验证隐患整改结果,并对各单位作业现场督察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助各单位把安全管理做的更扎实有效,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督察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彻底,公司安全部门发现后下发安全督察不符合项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责令限期整改和反馈复命。对一年内下发安全督察不符合项隐患整改通知单累计10次及以上的单位,将在年终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中进行考核。

四、本管理细则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科,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6篇 安全管理综合量化评估细则

第一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意义

为了杜绝以包代管现象,真正落实外包施工队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到谁经营、谁主管、谁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全方位推进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我公司综合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制定办法的指导思想

以制度有效为原则,结合实际,履职到位为核心,分级管理,层层负责,杜绝以包代管为主线,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主要内容,全方位实施施工队安全管理职责的评估与考核。

第三条 组织机构

为确保该《办法》的有效贯彻与落实,公司成立外包施工队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基建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

成员: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环保部、总工办、技术发展部、党群工作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财务部主任。

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业务开展。

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环保部主任担任。

职责要求:领导小组负责评估办法的实施,组织开展检查、评估,最终形成综合性的评估报告,提交考核领导小组。

第四条 检查评估的周期及形式。

采取专业性检查、日常检查相结合,实施全面检查,综合评估,月评估,优胜劣汰,形成长效竞争机制。

第五条 评估的对象

公司所辖各外包施工队。

第六条 量化等级界定

一类施工队:安全管理状况良好,无伤亡事故,得分在90分以上,综合量化评估第一名的;

二类施工队:安全管理状况一般,安全管理局部地方需要整改,得分在80-89分之间的;

三类施工队:安全管理基础差,发生多起轻伤事故,现场安全隐患较多,得分在70-79分之间的;

四类施工队:安全管理状况较差,发生重伤事故或发生工亡事故,安全管理急需停产整顿,得分在70分以下;

第七条 综合评估考核内容(见附表:按迪庆有色公司对外发包工程综合安全管理现状量化考评表考核内容考核)

第八条 考核办法

一类施工队:即综合量化评估第一名,奖励500元;

二类施工队:不扣不罚;

三类施工队:扣罚外包施工队7000元;

四类施工队:扣罚外包施工队9000元;

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7篇 a医院临床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医院临床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根据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的目标,每年6月底及12月底对各科室进行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全院公布,并与各类评先及聘任挂钩。年终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对年终考核不合格者,提出警告,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者,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应调换工作岗位。

考核细则:

一、科室发展(20分)

1、科室有五年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细则,占2分。主要查原始材料。实施细则应有季度工作安排及总结。

2、每年有一项课题在医院、市卫生局、省卫生厅立项,占2分。重点专科应在市卫生局以上立项,完不成扣2分。一般科室完不成扣1分。

3、每年有一项课题在市科委或卫生厅获奖,占4分。重点专科完不成扣4分,一般科室完不成扣2分。

4、每年至少开展2项有社会及经济效益的新技术、新业务,占4分。每年由院学术委员会评定一次,每少一项扣2分。

5、每年所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的经济收入占总收入的3%以上,占3分。每年统计一次,每降低1%扣1分。

6、内部宣传占3分,缺一块版面扣1分,少1篇科普文章扣0.5分。

7、论文占2分,每少一篇扣0.5分。

二、科室管理(50分)

1、科室的出入院数比上年提高10%以上,手术科室的手术台数比上年提高5%以上,占13分。每降低1%扣1分。

2、病床使用率比上年度提高3%以上,占13分。每降低1%扣2分。

3、科室总收入比上年度提高20%,占14分。每降低1%扣1分,每超1%奖1分。或人均收入手术科室达到28.5万、非手术科室达到24.5万者为满分。

4、药费比率按要求每增高0.01扣1分。自制药品药费占总药费比率每降低1%扣0.5分。

5、科室的工作制度占5分,主要包括:(1)三级查房制度;(2)值班制度;(3)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制度;(6)劳动纪律及请假制度(包括迟到、早退、脱岗、醉酒、打扑克等的处罚规定)等。不定期检查。没有制度扣1分,制度不落实每人次扣0.5分。

三、医疗质量(20分)

医疗质量考核(含病历书写质量的四级控制),占20分。由相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每月考核一次,标准为95分,每降低1%扣1分。

四、医德医风(10分)

1、住院病人满意度调查,占2分。标准为95%,每降低1%扣0.5分。

2、符合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要求(七条标准),科室每1人次违反上述七条标准之一者扣1分。

3、无医疗纠纷或重大差错与事故,占5分。医疗纠纷科室自行调解的不计算在内。每发生1人次扣2分。重大差错及事故扣5分。

第8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综合治理管理细则制度

为夯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加强各岗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加大隐患排查与整改力度,做到安全风险预知预控、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稳定顺行,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重点危险源点是指制氢系统、煤气、氧气系统、冶炼雾化系统、还原系统范围内的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各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所辖范围内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重点危险源点管理组织网络,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实行定点、定人、定设备,做到横到边、竖到底、无缝隙覆盖。

2、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加强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3、凡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和故障,及时处理和汇报,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

4、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抓好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加强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危险源风险动态控制,杜绝各种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实现本质化安全生产。

5、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应急管理,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重点危险源点及特种设备的突发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高岗位人员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单位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内容,从根本上降低事故范围及影响程度。

6、各单位安全员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生产作业现场,组织带领各岗位人员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督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各种不安全行为,发现和杜绝各种事故隐患,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7、各单位要建立安全工作规范记录制度,定期检查、总结、评价安全管理工作,按照pdca(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步骤,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一般危险源点安全管理

除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以外的危险源点都属于一般危险源点,它的危险性虽不及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但是安全隐患和危险同样存在,因此决不能掉以轻心和忽视大意。

1、各单位要将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机制引伸到一般危险源点管理中来,按照安全管理无小事原则,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一般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工作。

2、各单位一般危险源点岗位要参照重点危险源点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机制和思路,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管理定点、定人、定设备,定期进行设备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加以整改,对短期无法解决的危险隐患,必须做到预知预控,限定整改时限、制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顺行。

三、安全管理要求与责任考核

1、各单位必须按照以上“一”“二” 的相关条款规定认真执行,

切实抓好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及一般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决不能顾此失彼,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稳定顺行,对违犯条款规定或执行不力者,扣罚相应责任人50-500元,造成经济损失或情节严重者,将按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责任书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2、凡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区域进行有计划的设备检(定)修作业的,必须按照设备(液压)检、定修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必须制定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到公司安全科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作业前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传达到每个作业人员,进行签字确认。作业中单位和岗位安全负责人要在现场监督,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否则,每次扣罚100-500元,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

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设备应急维护检修作业时,各单位、班组必须做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度,现场做好监护,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3、各单位针对所辖范围内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其他安全工作情况每周上报一次,在每周一经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报到公司安全科备案。一般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两周上报一次,其它要求同上。每月30日之前将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亮点、不足、困难、下一步打算)报安全科备案(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每漏报一次,扣罚单位50元。

4、公司安全部门不定时到各区域进行安全督察,跟踪验证隐患整改结果,并对各单位作业现场督察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助各单位把安全管理做的更扎实有效,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督察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彻底,公司安全部门发现后下发安全督察不符合项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责令限期整改和反馈复命。对一年内下发安全督察不符合项隐患整改通知单累计10次及以上的单位,将在年终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中进行考核。

四、本管理细则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科,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综合管理实施细则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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