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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确保河北省大广公路固安(京冀界)至深州段高速公路房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设施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增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施工意识,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本项目既定目标的实现,河北省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筹建处(以下简称筹建处)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房建工程从事建设活动的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各参建单位要根据本细则的要求,积极创建标准化工地。
第四条:承包人项目部依据(监理单位参照)本细则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标段创建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
驻地办的实施方案经总监办审查后,直接报筹建处。
承包人的实施方案报驻地监理审查,最终由总监审查后报筹建处。
承包人标准化工地建设实施方案不低于筹建处规定标准。
第五条: 创建标准化工地建设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创建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检查验收,验收结果纳入文明施工考核内容:
第一阶段:承包人办公、生活设施建设阶段。
第二阶段:施工现场建设阶段。
第三阶段:工程全面开工后的维护、保持阶段。
第六条:承包人标准化工地建设检查验收达不到本细则及合同规定要求,筹建处将拒绝支付承包人驻地建设及其它临建工程费用,直至达到本细则及合同的规定为止。
第七条: 项目部、分部建设标准
一、项目部办公区
项目部要单独设置,办公室不得兼做宿舍,所有房屋采用彩钢板或砖混结构(外墙抹灰、涂料)。
1、项目部设置以下办公室:
项目经理室、总工(技术负责人)室、安全生产办公室、财务室、工程部、质检部、合同部、档案室、综合办公室等。
各办公室在门口设明显标示牌。
2、对项目部及各科室规模、内部布置的具体要求:
项目部:安装旗杆3根,旗杆为不锈钢材质,高度为7-9米,旗杆基座采用红色大理石贴面,设在项目部大门中心线上醒目位置,旗杆悬挂国旗(4号国旗)、彩旗(有承包人公司标志)、彩旗(有筹建处徽标),两彩旗大小要比国旗小一号,在基座周围设置不小于10-15㎡的花坛,项目部大门宽度不小于4m。
项目部与施工区、生产人员生活区完全隔开,要有独立排水设施,并且要与相邻水系相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各科室规模及要求:
项目经理室不小于30㎡,铺设600_600地砖,并应有不少于6人的招待沙发或座椅;
总工室不小于20㎡,铺设600_600地砖,并应有不少于2人的招待沙发或座椅;
安全生产办公室、工程部、质检部、合同部、财务室、综合办公室均不小于15㎡;
档案资料室不小于15㎡,必须有专人在场办公,负责日常档案整理;
各科室地面至少采用水泥混凝土铺筑。
3、各科室上墙标牌设置内容
项目经理室: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总体计划图、企业质量目标、质量方针,岗位责任制(牌);
总工室:施工总体计划图、岗位责任制(牌);
财务部:会计、出纳、主管等岗位责任制(牌);
工程部:工程部长、内业工程师等岗位责任制(牌);
质检部:质检工程师等岗位责任制(牌);
合同部:计量工程师和计划工程师岗位责任制(牌); 安全办:专职安全员岗位责任制(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档案资料室:标段档案管理办法、岗位责任制(牌);
综合办公室:文秘、内勤岗位责任制(牌);
各办公桌设岗位牌,标明姓名、职务、部门、职称、政治面貌等。
4、项目部主干道4m宽、10cm厚、c20混凝土硬化,安排不少于10个停车位,停车位采用便道砖铺设。
5、项目部生活区
生活区应设宿舍、食堂、活动室、浴室、独立厕所(同施工队伍分开,铺设1.5m高200_300墙砖,独立冲水式陶瓷蹲便器并设隔断、设化粪池)等。
6、会议室要求:
会议室不小于60㎡,且能同时容纳30人,并配备冷暖空调,地面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并铺贴600_600地砖。会议室布置图表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项目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文项目明施工组织机构图、施工总平面图、计划进度图、反腐倡廉制度、网络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晴雨表、环境保护措施等。
8、各种管理图表尺寸
岗位责任制(牌)、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项目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图、计划进度图、反腐倡廉制度、网络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措施采用0.9m(高)×0.6m(宽);晴雨表采用1.1m(高)×0.9m(宽);
资料室、试验室除岗位责任制(牌)按照上述尺寸外,其他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尺寸自定,但不得小于0.9m×0.6m。
以上管理图表均应采用pvc板加塑料框装裱上墙,各分部管理图表参照执行。
9、其他
生活区各房屋布置要整齐、成排成行、房前各便道要硬化(1.2m宽,混凝土或便道砖);
项目部生活、生产污水排放要有整体规划,防止污水横流,生活、生产垃圾要设密闭容器定点堆放、定时清理,严禁乱扔乱弃;
各项目部设立规范整齐的门牌,内容主要为项目部全称(与公章一致)。项目部标牌要求采用2.3m×0.4m,不锈钢材料,字体采用宋体字。
项目部大门口外左侧设工程公示牌,公示牌采用不小于2.35×3.5m铝合金材料制作,绿底白字,字体采用宋体,双腿采用钢管,安置高度为公示牌下边高出地面1.5米;
在项目部院内设“十公开”公开栏,内容按照《河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十公开”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筹建处“十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开相关信息。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
在院内独立设置宣传栏,积极开展以项目部领导、党员干部及职工为对象,以政治思想、业务文化、爱岗敬业、创优质工程教育等为重点的政治思想工作。宣传栏面积不小于2.4m×1.2m。
项目部分部、劳务队生活区建设要做到住房横成行,竖成列,生活区内要有完善的排水排污设施,要统一设置明显的密闭垃圾桶,生活区内电线不得私拉乱接,严禁出现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的问题。
项目部各功能区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所有劳务队伍不得使用简陋板房、帐篷等设施,所有生活区、办公区周围要因地制宜的搞好绿化工作。
二、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式管理,围墙高度1800mm,场内排水畅通,无积水现象,并在整个施工过程加以维护。
三、项目部分部办公、生活设施及劳务队生活区建设参照项目部建设标准执行,一并纳入文明施工考核范围。
第八条: 施工现场的布置要求
一、标志牌、警示牌
1、标志牌
为了便于工程管理,应按下列要求放置标志牌,标志牌采用白铁皮制作。
(1)拌和站设标志牌及配合比标牌,标志牌标明:拌和站名称、混凝土的标号、数量,拌和站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旁站监理,尺寸为1.2×1.0m,蓝底白字,字体采用宋体。
(2)砂石料场标明:原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检验状态,尺寸为0.8×0.6m,蓝底白字,字体采用宋体。
(3)钢筋加工场地:原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检验状态,检验批数量,分规格、型号堆放,尺寸为0.8×0.6m,蓝底白字,字体采用宋体。
(4)指路牌:在通往项目部、施工分部主要道路拐弯处设立醒目的“路标导向牌”,尺寸为1.25×0.45m,蓝底白字,字体采用宋体。
(5)标志牌维护:现场所有标牌由承包人负责维护,要确保标牌不褪色、不损坏。
2、警示牌
在基坑边坡、脚手架、提升架、变压器、油库等设警示标志,以提醒施工及过往人员注意安全。警示牌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九条: 拌和场及钢筋加工场
1、场地布置标准:
参照省级文明工地建设标准执行。
2、原材料堆放和管理标准
拌和场区、砂石料场区、钢筋加工场区必须用15cm厚水泥混凝土硬化。
拌和场地内不同规格砂石材料要严格分挡、隔离堆放、严禁混堆,要求砂石料之间设1.5m高37cm厚挡墙;砂石材料应堆放成梯形形状,并做到“条直层平”,并应设置砂石材料覆盖雨棚,雨棚棚高5m,用钢管搭设,角钢斜拉撑上盖蓝色彩钢顶棚。水泥采用水泥库存放。
钢筋场地包括钢筋堆放、钢筋加工棚、冷拉调直场地及半成品堆场,加工棚工作台布置应合理,符合钢筋加工流程,应考虑安全防护距离,各类钢筋按不同规格堆放整齐,设置标识牌和检验状态。钢筋加工棚棚高3.5m,用钢管搭设,角钢斜拉撑上盖蓝色彩钢顶棚。加工棚地面应高于施工场地地面30cm,防止雨水浸泡。
钢筋及成品必须架空堆放,地面应高于施工场地地面30cm,覆盖严密。
项目部要落实有效措施,按原材料质量管理程序,检验合格材料与未检验材料分别堆放,不合格材料不得入库。
3、拌和场内施工标牌
拌和场地施工标牌要结合监理规程有关原材料及混合料报验制度的规定,在材料堆放处、设立原材料品名牌及报验牌;应在拌和设备前设混合料配合比标牌并注明所拌混凝土用于的工程部位。
配合比标牌:应注明拌和料配合比,试验负责人、拌和站负责人,尺寸为1.2×1.0m。
原材料品名牌:应注明材料品名、规格、产地等内容,尺寸为0.8×0.6m。
原材料报验牌:应注明材料品名、规格、产地、抽检合格率、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使用等内容,尺寸为0.8×0.6m。
第十条: 宣传工作
项目部要加强宣传工作,增强职工责任感和工作热情。项目部、主要施工控制点工程应设置以创优质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设立质量活动宣传标牌、质量举报电话牌、创建标准化工地建设监督牌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施工人员上岗要求
承包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人员佩带上岗证上岗,杜绝“三违”现象,上岗证由筹建处规定统一样式,项目部制作。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律要求戴安全帽,监理工程师佩戴蓝色安全帽、项目部管理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普通工人佩戴黄色安全帽;交叉工程及高空作业等施工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装备。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膊、穿拖鞋。要求施工人员文明驾驶、文明作业。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创建标准化工地(驻地)建设,除以下具体要求外,参照本细则执行:
1、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门牌(同公章一致),采用不锈钢,字体宋体,尺寸为2.3×0.4m。
2、驻地监理办公室不小于20㎡,并应有不少于6人的招待沙发或座椅;办公室不得兼做宿舍。
3、门牌、桌牌、上墙图表、上岗证等参照施工单位要求执行。
4、设置独立会议室,且能同时容纳20人,并配备冷暖空调,地面用水泥混凝土硬化。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2篇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实施细则
一.围墙、围挡标准
1、市区内所有施工现场、外地大型工程围墙、围挡标准必须采用集团公司统一形式,总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施工现场围挡总高度不得低于1.8米。
2、如由于特殊情况,暂不能围挡的,要在该区域设临时栏杆或用软隔离作封闭处理及安全警示标识,夜间设警示红灯,待条件具备时按规定做好围挡。
3、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应佩戴工作卡。
二.文明施工及标识标牌
1、进出口硬化标准:
(1)进出口路面必须采用砼进行硬化。
(2)进出口处应设置洗车设施,清水贮池、污水回收沉淀池、并配有高压水枪,由专人管理。
2、现场硬化标准:
(1)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人行道路应做砼、水泥方砖硬化处理。
(2)基础施工阶段主要道路可采用毛石、石粉进行硬化;主体施工阶段以后必须采用砼硬化处理。主要道路宽应不低于4米;其它道路宽应不低于2.5米。
三。 场容场貌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划分施工区、物料摆放区,并用黄黑相间钢管进行划分、围护,并设置标志、标识牌,明确责任人。
(2)现场的道路两侧,机械设备基础周边、外脚手架基础周边、降水井等特殊部位要合理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应当砌筑抹灰,保证排水通畅。
(3)桩基工程或基槽施工等,要按标准设置泥浆沟、沉淀场地,保持现场整洁、经沉淀场地过滤的水方可排入市政管网。
(4)现场宜设置职工吸烟室,不得随意吸烟和乱扔烟头。
(5)现场宜根据条件设置绿化与美化设施。
四. 材料堆放管理:
(1)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物品必须分类单独存放,做好标志,设专人管理。
(2)作业场所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材料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散装物料及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设置围栏。
(3)建筑材料、构件、器具必须按总平面布置图所标定的位置定置摆放。
(4)料堆要整齐、牢固,要设置标有名称、品种、规格、产地等内容的标牌。
(5)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五. 现场标识标牌管理:
(1)现场必须设置集团公司标准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工程建设目标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2)在临街及较大工程醒目处必须设置中泽建工集团标识。
(3)“五牌一图”应当设置在大门内侧附近或办公室前。
(4)现场的明显处,应当书写或悬挂安全标语。要建立宣传栏,定期宣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知识。
(5)要按安全警示标牌平面布置图所标注的位置,应当正确悬挂各种标准警示标牌,个别危险区域要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负责。
六. 区域管理:
(1)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分离,办公、生活区要远离施工区域30米以上。对于现场确有困难,满足不了此要求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办公区、生活区进行安全防护,以保证职工安全的办公、生活环境。
(2)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集团公司标准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医务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并要求稳固、安全、整洁。现场医务室应设置保健药箱。有条件的应配备担架、氧气袋、止血带等,严禁在现场发生违反社会综合治理事件。
七。 现场住宿管理:
(1)现场住宿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使用电器。
(2)宿舍应设置2米×1米的制式化双层床铺,人均占有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2平方米,宿内净高度不低于2.4米,通道宽度不得少0.9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16人。室内卫生设专人负责。
(3)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
(4)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鞋柜(架),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架,有条件的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探亲室、夫妻间等专用房间。
八. 食堂、淋浴间、盥洗池、厕所等设施管理:
(1)食堂必须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2)食堂炊事人员应持体检健康证上岗。
(3)食堂宜设置单独的制作间,储藏间,使用清洁能源。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满贴瓷砖。地面应做硬化及防滑处理,天棚要做吊顶处理并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4)食堂外宜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当日清运。
(5)淋浴间内宜设置满足作业人员需要的淋浴头。洗漱池宜使用节水龙头。
(6)施工现场宜设置水冲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四层宜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做到无明显异味。
(7)生活区、施工区宜设置饮用开水设施,由专人负责。
第3篇 化工界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化工装置试车、保运、检修、改扩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杜绝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落实化工界区施工作业安全,确保化工界区施工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根据股份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化工界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承担化工装置试车、保运、检修、改扩建工程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购置小型、实用的检验检测器具并正确使用。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承建化工装置试车、保运、检修、改扩建工程。
第四条 在化工界区进行试车、保运、检修、改扩建项目施工时,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须执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须向建设方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
第五条 化工界区施工作业须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专项方案,方案应涵盖危害辩识和风险评估内容。须依据风险特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按程序审核批准,并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第六条 施工作业实施前,须依据施工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和具体安全防护特点,建立并持续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控体系,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相应的检测、监测装备和专业防护器材及个人防护用品,并履行确认程序。须在项目准备阶段进行危险源识别,会同建设单位进行危险源识别确认,并签署相关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七条 化工界区施工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须在进入现场前,由具备相应资格人员进行具有特定作业场所和特定介质防护特点的专项安全教育。每项作业前,须由具备相应资质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有特殊要求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作业前的身体检查。特殊场所必须按规定配备能满足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
第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人员必须配带特殊界区标志。未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的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第九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工、机具必须要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机具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必须经有关方面审批,并按规定配置防火罩。
第十条 严格动火作业制度。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或动火作业许可证级别不能满足作业场所需要的,严禁动火;对已办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应仔细查阅其相关内容是否齐全、真实,发现问题应立即与有关方面联系解决,严格落实许可证中明确的各项安全措施;严禁超出动火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部位动火。具体执行标准见《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1-1999。高处动火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二次侧把线必须绝缘良好、地线必须接地良好。具体执行标准见《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4-1999。
第十一条 严格作业许可制度。动土、用电、用水、用气(汽)、断路、进入密闭空间、抽堵盲板等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未办理或完善作业许可证的项目,严禁擅自施工。具体执行标准见《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7-1999、《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6-1999、《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3-1999。
第4篇 化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实现中新化工安全“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目标,进入施工现场的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贯彻执行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
1.1对于公司下发的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期认真整改,否则将进行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仍未进行整改将加倍处罚。
1.2对于不按规定执行、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处罚的款项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专用基金”,用以奖励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人。
1.2.1个人着装及防护
1.2.1.1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露趾凉鞋者,罚款5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1.2.1.2 施工现场穿裙子、短裤、背心或赤膊者,罚款5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1.2.1.3 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施工班组的休息室除外);
1.2.1.4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人次;
1.2.1.5高空抛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者,罚款100元/人次;
1.2.1.6高空坠落,罚款100元/人次,造成伤害的按事故处罚条例从重处罚。
1.3 遮栏、护栏、栏杆
建筑物框架、高塔平台、高速运转设备、高电压区等主要施工区的遮栏、护栏、栏杆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定要求,齐全并安装牢固,安全标示牌、警告牌齐全。并设在视线良好的地方。
1.3.1 土建工作面脚手架上,永久栏杆遮拦或护拦不符合要求(确因安装需要除外,但必设临时防护设施)的罚施工单位100元/处(谁施工、谁负责);不合格的罚款60元/处;无安全标示牌、警告牌,罚款100元/处;并限时补设。
1.3.2 工作平台(包括脚手架平台)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20元。
1.4 孔(洞)沟盖板
施工区各类孔(洞)沟盖板,须符合设计要求,齐全、平整、安全、牢固。
1.4.1孔(洞)无盖板及其它措施,罚款20元/个;通知不整改,延期一天罚款100元/个(谁施工、谁负责);延期两天不整改,责令施工单位退出施工现场。
1.4.2 沟道无盖板,又无防护措施,罚款20元/米;通知后不更改,每延期一天罚款100元/米;延期两天不整改,责令施工单位退出施工现场。
1.4.3 孔洞盖板强度或形状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处;
1.4.4 采用标准化盖板,没有或漏焊限位铁件,罚款20元/处;
1.4.5未经工程部同意任意在楼板、平台上开孔及墙壁上开孔、罚款200元。
1.4.6随意拆除安全设施罚款200元/处,若造成他人伤害视情节轻重从重处置。
1.5 常规照明
夜间施工现场巡视路线照明符合施工要求;高空作业、施工要照明充足。
1.5.1一处照明不足罚款50元;
1.5.2 灯具损坏未及时修复罚款20元。
1.6 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具
施工单位必须从有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家购置安全施工器具,防护用具、用品,保证安全施工器具齐全、可靠、有效,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
1.6.1使用无生产许可证厂家产品,罚款200元/次。若无合格证同样罚款200元/次;
1.6.2 应该使用的安全施工器具或防护用具,每缺一件,罚款20元,.每一件不可靠或每一件失效罚款10元。
1.7 施工机械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机械,特别是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各类施工机械应工作状态良好,不得带病运行。各类起吊设备必须取得合法的许可证;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资质,持证上岗。施工机械运行前必须向监理、工程部申请,许可证、资质齐全审核批复后方可作业。
1.7.1 施工机械带病运行,罚款500元/台;
1.7.2 起吊设备未取得合法的使用许可证,罚款1000元/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罚款500元/人次。
1.7.3 施工机械无安全操作规程,罚款100元/项,若无运行检查记录罚款100元/项;
1.7.4 大、中型起重机未进行定期的负荷试验,罚款1000元/次。
1.8 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机构
各单位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全监察工作,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各施工单位要在申请开工前上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责任到人。
1.8.1 施工单位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不到位,罚款200元/人:
1.8.2 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结构或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罚款1000元;
1.8.3临时用工、合同用工未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安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罚款100元/人;
1.8.4 不按规定建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每缺一项,罚款50元:
1.8.5 安全活动记录不齐全,罚款50元/次;
1.8.6班组每天交接班没有针对性安全交底或交底无签证记录的罚款l 00元。
1.9 施工用电
1.9.1 闸刀、插座无盖,罚款50元/个;
1.9.2 电源引出线无空气开关,罚款500元/处,闸刀电源引出挂接罚款50元/路。
1.9.3 电源箱内线路零乱,罚款50元/个。
1.9.4 未经电源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搭接电源罚款100元/处;
1.9.5 按规定未接装漏电保护器的,罚款50元/处,若使用失灵的漏电保护装置罚款100元/处;
1.9.6 其他未按规定使用施工电源的,罚款50元/次。
1.10 脚手架及架板
1.10.1 在主要人行通道上架设的脚手架影响通行作业罚款100元/处,罚款后三天之内不整改者,加罚200元/处;
1.10.2 脚踏板不符合强度要求的,罚款20元/块;
1.10.3 散铺架板两端不用铁线绑扎,罚款20元/块;
1.10.4 散铺的架板无双栏杆措施,罚款100元/跨;有护栏无防上下滑落措施,罚款50元/跨;
1.10.5 上、下脚手架要有符合规程的爬梯,若没有或不符合罚款50元/处;
1.10.6 斜道脚手架必须有双栏杆和防滑措施,无双栏杆或防滑措施罚款100元/处。
1.11 安全网
1.11.1 按规定该挂设安全网的地方没有挂设,50元/处;
1.11.2 安全网破损,整改通知发出2天内未处理,100元/处。
1.12 安全技术措施
1.12.1工程项目开工前没有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防患措施,罚款500元/项目;
1.12.2重要施工项目和重要施工工序没有办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没有按时送建设单位管理部门,罚款1000元/项目。
1.13 文明施工管理
1.13.1 对不服从建设单位工程管理相关部门或监理单位管理的,罚款200元/次:打骂管理人员的,从重处罚。并责令清除出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1.13.2 施工现场发现有与施工无关的闲杂人员逗留、乱窜,罚所在区域施工单位50元/人次;
1.13.3 施工车辆行驶速度为5km/h,每发现超速罚款100元/辆次。
1.13.4 施工人员随地大小便者,每人次罚款10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1.13.5 场区及施工区范围内的材料不按规定堆放,现场杂乱无序,建筑、生活垃圾不及时清理干净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
1.14 工程部每月组织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评比,对在安全文明评比中取得第一名且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奖励1000元,对排名最后且得分在70分以下的单位罚款1000元。
各单位安全文明评比基础分为100分,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三违”现象和安全隐患,除进行罚款处理外,每人次和每项在月度评比时扣除1分。
1.14.1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奖励500元/次;
1.14.2 制止违章行为,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奖励200元/次;
1.14.3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的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奖励1000元/次。在安全管理中付出了辛勤劳动;取得了显著成绩的奖励500元。
1.15 每出现一次安全责任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以100—1000元罚款。
1.16 因中新化工相关职能部门对安全管理不严、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负连带责任,一并进行处罚。
第5篇 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确保河北省__高速公路秦皇岛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设施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增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施工意识,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本项目既定目标的实现,河北省高速公路__筹建处(以下简称筹建处)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各参建单位要根据本细则的要求,积极开展以“管理规范、工程优质、生产安全、施工文明”为要求的创建标准化工地活动,以展现本项目建设的全新精神风貌。
第四条:承包人项目部依据(监理单位参照)本细则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标段创建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驻地办的实施方案经总监办审查后,直接报筹建处。承包人的实施方案报驻地监理审查,最终由总监审查后报筹建处。承包人标准化工地建设实施方案不低于筹建处规定标准。
第五条: 创建标准化工地建设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创建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检查验收,验收结果纳入文明施工考核内容:第一阶段:承包人办公、生活设施建设阶段。第二阶段:施工现场建设阶段。第三阶段:工程全面开工后的维护、保持阶段。
第六条:承包人标准化工地建设检查验收达不到本细则及合同规定要求,筹建处将拒绝支付承包人驻地建设及其它临建工程费用,直至达到本细则及合同的规定为止。为促进承包人对标准化工地建设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防止走过场,标准化工地建设分阶段检查验收合格后,纳入每月综合检查考评的内容。
第七条: 项目部建设标准
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必须统一规划,合理布置,施工、办公、生活区域分开。
一、项目部办公区
项目部要单独设置,办公室不得兼做宿舍,所有房屋采用彩钢板或砖混结构(外墙抹灰、涂料)。
1.项目部设置以下办公室:
项目经理室、总工(技术负责人)室、安全生产办公室、财务室、工程部、质检部、合同部、档案室、综合办公室、会议室、中心试验室等。各办公室在门口设明显标示牌。
2.对项目部及各科室规模、内部布置的具体要求:
项目部:占地面积不小于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