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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社区足球俱乐部管理细则
社区足球俱乐部管理细则(试行)
一、目标与宗旨
以球会友,以打造快乐足球团队为目标,以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为宗旨。
二、球队组织架构
本队设领队一名,负责日常训练日程安排、队员通知、考勤统计及后勤工作(包括饮用水、常用药品的准备)设战术训练小组,小组由队员选举产生3-4名队员组成,负责日常训练科目及战术安排;比赛期间,该小组成员不能同时上场,以观察场上情况与队员状态及表现,以便及时作出调整;
三、队员管理
①本队队员原则上要求为绿魂会员,如非绿魂会员且实力达到球队要求的,劝导其加入绿魂,未成年队员如遇资金问题,可由球队集体资金出资入会;
②本队采取正式队与预备队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以鼓励队员间的良性竞争,正式队员上限为20人(其中至少有门将两名,参加11人制比赛可扩大至25人)预备队人员不受限制,具体成员有领队与战术训练小组根据球技、纪律、精神面貌确定;③新队员一律属于预备队,至少经过三次训练,再有领队与战术训练小组确定是否可以晋升为正式队员;如正式队满20人,有新队员晋升正式队的话,那么必须确定一人调至预备队。
④新队员入队需提供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比便报名参加比赛与训练通知,任何人联系方式有更改均需第一时间通知领队;
⑤长期出差或驻外队员可经过申请保留其预备队员资格,装备由战术训练小组代其保管,同时有缴纳队费的义务;
四、考勤与训练制度
①训练时间、地点由领队负责通知,通知时间需提前至少一天,如出现队员三次无故不到场,且不请假的,视为严重违反纪律,作除名处理;
②训练未请假而迟到者,罚跑圈2圈、俯卧撑30个;
③未热身直接进行有球训练的,罚跑圈2圈、俯卧撑30个;
④训练计划由战术训练小组同意安排,训练期间必须按照训练计划与战术来进行,不得擅自调整;如对训练科目有异议,请训练后向战术训练小组提出,共同商讨;战术训练小组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预备队队员的技术训练;
⑤未能参加50%以上的比赛、训练的正式队员降至预备队,预备队员则作除名处理;战术训练小组成员出勤率需达到70%以上;
⑥预备队队员同样适用考勤与训练制度;
五、资金来源
①、企业赞助②、队员缴纳队费③、参加大型赛事可有单独的企业冠名
六、资金管理
球队资金只适用于购买装备、训练用水、场租、药品、赛事交通费用,由球队领队管理,账目应及时公开(每月一次),上传qq群共享,各队员负责监督。
七、比赛管理与纪律
①本队选择性参加业余比赛与友谊赛,如有对手发出挑战,可有领队与训练小组共同协商是否应战,任何队员均不可私自应战;
②比赛期间上场队员必须竭尽全力,如体力不支必须及时申请换人;
③非战术训练小组成员不得对场上队员进行战术性暗示,以免影响场上队员发挥;④场上队员不得对包括对方球员、裁判在内的相关人员进行粗暴行为与行为;不得埋怨队友,如有合理建议尽量以沟通为主;
八、装备管理
①本队各种装备均属于集体财产,任何队员离队均需上缴包括比赛服、外套在内的各种装备;
②比赛服、外套、袜子等装备平时由各队员自行保管;
③训练装备如球、训练背心、标示物则有战术训练小组成员负责管理,原则上一分为二,至少由两个人保管,以免因一人不能参加训练,耽误全队训练。
第2篇 社区代管物业管理考核细则计分表
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区代管物业管理考核细则及计分表
社区(村)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扣分 得分
1、小区综合管理10分
(1)物业管理重大活动有计划,有经费投入。2分
(2)物业管理有阵地,有值班室,人员配备整齐,规章制度健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有考勤,有记录。日常管理工作台帐完备。2分
⑶栋号有明显标志;有引路方向平面图。1分
(4)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实行24小时保安巡逻制度,并有台帐记录的,1分。
(5)小区内所有公共设备图纸、资料档案齐全,设备良好,运行正常。1分
(6)物业费收缴率80%以上;收支及时公开。1分
(7)小区物业管理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处理辖区内的有关事宜,包括各类综合整治、创建、卫生等工作。2分
(8)重要物品出入有登记。异常情况,应进行检查处理,做好处理情况记录,遇重大情况及时报街道。1分
2、环境卫生
保洁 30分
⑴有垃圾箱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完备。2分
⑵小区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2分
⑶小区内阳台、空调框无杂物堆放。2分
⑷房屋的公共楼梯、扶栏、走道、地下室等部位保持清洁,计2分;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现象。2分
(5)有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栏。2分
(6)辖区内物业管理居民区道路平坦,倒牙砖平整,无破损,下水道通畅,无积水污迹。卫生状况良好,无卫生死角,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现象。2分
(7)公共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整齐,无乱堆乱放,乱贴画,乱拉乱挂,无违章建筑,无违章饲养畜禽。2分
(8)绿化管护良好,无裸露空地,绿地内无垃圾杂物。2分
(9)居民楼楼道无乱堆乱放现象。2分
(10)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单元楼栋内的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清洁卫生。楼宇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2分
(11)、保持各单元楼道内的栏杆、墙面、门、窗台无污迹、无灰尘。楼内的窗户玻璃明净光洁、无灰尘、污迹、斑点。2分
(12)公共卫生间内应无异味、无积水、无污垢、无卫生死角。定时保洁。2分
(13)小区楼宇定期灭杀蚊子、苍蝇、老鼠等害虫,垃圾箱、卫生间要经常消毒,做到无滋生源。2分
(14)楼宇外立面保持整洁,无污迹、无乱挂、乱贴。2分
3、绿化养护 14分
⑴无裸露空地,绿地植物生长良好,叶色、叶形正常,无明显虫害痕迹。冬季落叶枯草及时清理,有防冻管理措施。2分
⑵树冠完整,树干挺直,修剪得当,无死树、无缺株。2分
⑶ 绿化率好,各类指示牌完好,美观2分。藤本植物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花灌木开花繁茂,无非正常落花落蕾现象。 2分
⑷地被植物生长良好,分布均匀、整齐,色调协调一致。整形植物修剪平整,保持原造型效果,无缺损。 按季节性杀虫、施肥。 2分
⑸无破坏践踏及占用现象,绿地内无高荒性、缠绕性、攀援性杂草,无积水,无垃圾杂物,无堆物堆料、侵占等现象。2分
(6)绿化带方块田、沟渠拜平整。2分
4、安全管理 10分
(⑴ 小区安全、消防设施、制度规范健全,有各类基础档案。工作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熟悉工作环境,清楚工作中的安全事项。2分
⑵工作人员懂得并能使用各类安全、消防设施和各种灭火器材。专业技术人员应有上岗证,凭证上岗。2分
⑶管理区域秩序井然,有处理和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有突发事件按预案及时处理,并迅速上报有关部门。1分
(4)管理区域内无火灾、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全年保障安全无重大责任事故。2分(5)危及住户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1分;有防范措施。。1分(6)消防通道畅通。1分
5、设施管理
维护 10分
⑴小区所有公共配套设施完好。1分;无随意改变用途。1分;
⑵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齐全。1分;工作正常。1分;
⑶道路畅通,路面平坦。1分;路面无破损。1分
⑷污水排放通畅。2分
⑸交通车辆管理运行有序,并划出停车红线,无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2分。无事故隐患,保养、检修制度完备,小区内无重大火灾,1分;无刑事和交通事故,1分。
6、特色服务 6分
(1)做好楼宇内公共部位的美化工作,制作了盆景造型,使大楼更有品位,富有文化气息。3分(2)开展社区文体活动2分。(3)有方便业主的零星服务:如服务信息、天气预报、备雨伞、便民箱等。1分(4)其他特色服务活动,每增加一项加1分。
7、业主满意度10分
随机采访小区10位业主,满意度90%以上10分,85%以上9分,80%以上7分,75%以上6分,70%以下4分
8、平时督查10分
每月不定期督查,每发现一次(一处)扣0.5分,扣分累计,超过10分后,在总分中扣除。
考核得分
考核单位:
年 月 日
第3篇 社区卫生中心慢性病管理细则
慢性病管理细则(暂定)
为了更进一步细化慢性病患者的管理工作,昨日下午,经慢性病管理工作小组例会讨论,制订具体慢病管理措施如下:
1、建立慢性病管理日制度。“管理日”即每月底由科主任统一排班,专门管理慢病的时间。在管理日,根据门诊需要,10点钟之前,医生可以出门诊,10点以后进行慢性患者的随访、病程记录及录机工作。小科室大夫的管理日根据自己工作特点灵活掌握。
2、门诊病历与慢病管理档案分开管理,同一患者病历号一致;门诊大病例仍归挂号室统一存放,慢病档案由责任医生自己存放管理。
3、门诊大夫(口腔科除外)均须参加慢性病患者的管理工作。由每位责任医生各认领10名慢病患者并负责管理;b超、眼科、妇科、针灸等小科室医生至少管理5人,其他大夫至少管理10人,以上基数必须在12月之前完成,并以此作为当月的重点考核内容,不管理者不得分。
4、加大慢病管理在门诊百分制考核中的分值,10分调整为30分,并将考核内容进行调整,包括管理数量和质量等。
5、侧重管理质量的考核。每位责任医生须充分利用管理日完成慢病档案书写并录机,质量情况纳入每月考核范围,具体为:10份病历,共5分,1份为0.5分;超过10份,每一份加0.5分,上限为5分;不足10分相应减分。
6、每月的慢病管理考核工作由许磊负责,慢病管理小组成员(孙代、白瑞瑞、东新
第4篇 街道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街道区工作者管理的实施细则,仅供大家参考和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宁波市江东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和完善如下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
一、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恪守职业道德。
2、掌握社区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熟悉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工作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培训获得江东区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男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新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内,特殊情况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5、符合上述条件的_党员和居住在本辖区的同志优先录用。
二、岗位职责
1、带头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
2、认真执行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做好社区各项事务工作,加强与社区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
3、加强与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骨干的联系和沟通,积极指导、帮助和支持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骨干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在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
4、认真听取并及时反馈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积极向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或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对策措施。
5、认真协助完成街道、部门的有关工作任务。
三、招聘录用、任免
1、社区工作者的人数一般按照每300户配1人的标准配置,同时考虑社区物业管理情况和管理服务对象构成差别,可作适当调整。对社区工作者缺额人员,要按照有关条件及相应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
2、实行考、聘分离的社区工作者招聘制度。在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前,由区社区工作者录用考试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社区工作者录用考试。对考试、体检、政审、试用期考察合格人员,街道择优聘任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街道在限定职数内也可聘用临时社区工作者。
3、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聘用)合同制,原则上一年一聘。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1个月试用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后的社区工作者可以经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具体由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4、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的任免程序:由分管领导拟出方案报街道党工委决定,其中居委会主任的任免须按有关法定程序办理。
5、社区一般工作者的调整程序:由党政办负责考核,报分管领导,并由分管领导提交书记办公会议或党工委讨论决定,其中居委会委员的调整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6、对造成班子不团结的,或在居民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主要责任人,按程序无条件地予以劝退,解除合同。
7、社区工作者辞职,由本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街道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如未经批准擅离职守,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取消年终奖金和一切福利待遇。
四、培养和使用
1、以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干部队伍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2、选准配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主管。主管应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善于抓班子、带队伍。要通过在实践中识别和考察干部,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人及时提拔到社区领导岗位上来。对经过实践证明领导能力不高、不能驾驭全面工作的主管,可按程序及时予以调整。
3、完善社区工作者交流制度。立足优化社区班子结构和实现班子最佳整体功能,实行需求式交流;着眼于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实行培养式交流;以解决班子不团结、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的,实行调整式交流,使社区班子结构日趋合理,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以上交流对象一般仅限于社区正职、副职和后备干部。
4、建立社区后备干部储备制度。指导思想:超前储备、跟踪考察、加快培养、适时使用。基本要求:(1)后备干部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学历一般要求大专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繁重的社区工作。(2)素质全面、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工作能力。(3)热爱社区工作,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能与群众打成一片,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精神。(4)书记后备人选须是_正式党员。
五、待遇
1、经公开招聘被街道聘用的社区工作者,需经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社区鉴定、街道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转正,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已享受社会保险的不再办理),反之按程序予以劝退.
2、社区工作者工资(不包括奖金)分正职(社区书记、主任)、副职(按原核定人员)、一般工作者三个档次,工资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并参照区内其它街道标准制定,总体与区内各街道大致持平,同时根据宁波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增资制度。
3、社区工作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的时间,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4、连续停工治疗的病、伤假期工资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5、社区工作者完成当年度本职工作和街道、社区分配的各项任务的,可享受年终奖。年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含15天)的年终按实际天数扣发奖金,超过15天的停发奖金;年病假累计不超过30天(含30天)的年终不扣发奖金,病假超过30天的年终按实际缺勤天数扣发奖金,超过规定医疗期的扣发全年奖金。
6、社区工作者有关工作补贴以出勤天数为准计发。因工伤(须经劳动部门认定)离岗的视同在岗。在病、事假期间发放的临时性工作补贴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7、对从事社区工作连续5年以上退下来的社区干部,按照在本街道社区工作年限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助金。
(1)工作年限在5年以上至10年以下(含10年),按本人一个月工资标准发放。
(2)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按本人二个月工资标准发放。以后每递增工作年限5年,补助金增加一个月工资标准发放。以上年限按虚年计算,所需资金在社区管理经费中列支。(以上补助金标准,在特殊时期下区里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因考核不合格被劝退、辞退和擅自离职的居干,不享受上述待遇。
8、对聘用的临时社区工作者,街道按不低于上年度宁波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有关待遇水平。
六、考核
1、考核对象:在职的所有社区工作者。
2、考核内容:考核以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四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按工作能力、协作精神、服务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项目内容进行。考核评分细则另订。
3、考核方式:考核采用100分制。采取工作者个人述职,居民代表大会成员、共建理事会成员、群众代表、社区工作者、街道联系干部民主测评、街道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党工委审定的方法进行。其中,居民代表大会成员、共建理事会、群众代表、社区工作者、街道联系干部民主测评分占总分值的50%,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分占总分值的40%,社区书记、主任评定分占总分值的10%,无物业的社区考核优惠2。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4、奖惩措施:考核得95分(含95分)以上的有资格当选为“优秀社区工作者”,被评为优秀社区工作者的考核奖上浮20,考核得90-94分的考核奖上浮10%,考核得70-89分的为合格;考核得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对基本合格人员实行三个月内限期整改,根据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留用,同时考核奖下浮30%;考核得59分及以下的为不合格,对不合格人员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对同时具有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民委会成员身份的社区工作者,其相应身份的解除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同时考核奖下浮50%。另外,考核结果还作为社区工作者调整职务、工资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七、管理
1、考勤制度。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不迟到早退,建立节假日和法定节日值班制度,实行补休制,由社区自行调整。婚丧假、产假、探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不遵守工作纪律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3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屡教不改者,按程序给予辞退处理。各社区要建立考勤记录,严格考勤制度。考勤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
2、请假制度。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因病因事离岗必须请假,并在离岗前交待好工作,在人员外出登记栏上写明去向。请病假须持医院盖印的医生病休证明,并经领导批准,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及时办理的事后补办手续。社区书记、主任外出一天至三天以内要向街道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由街道书记、主任批准,一般干部请假三天以内,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报街道分管领导批准,一周以上须经街道正职领导批准。假期完毕,必须向原批准部门及领导销假,否则,按旷工论处。社区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请街道分管领导批准,并报街道党政办备案。各社区要建立请销假登记本,并做好登记,未按规定登记的,年终考核时酌情扣分。
3、年休假制度。社区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不另增人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工作人员的年休假。以工作年限区分年休假档次:1-5年,2天;6-10年5天,10年以上的7天,20年以上为10天,不满1年不享受年休假。当年假期当年使用,不能跨年度使用。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凡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或当年产假达到90天的工作者,不再享受年休假。
4、定期学习交流制度。各社区每周安排半天时间给社区干部学习交流。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下午为社区书记、主任学习交流日。通过定期学习交流,加强社区领导、居干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帮助其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便于街道党工委随时掌握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和社区领导班子履职能力。
5、实行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现职社区工作者(学历为高中或以上),按照平稳过渡、适当调整的原则,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发给资格证书,聘为社区工作者。对尚未取得职业资格的新招聘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对尚未取得职业资格的新招聘人员必须在一年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一般不予续聘。具体根据区民政局的有关实施办法操作。
八、其它
1、社区居委会财产任何个人不得随便挪用、占用或无偿使用;每个社区工作者都应公私分明,不得假公济私或私分公有财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改选,须在街道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各社区不得擅自增加人员编制。
3、各居委会要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收费,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一经发现,除没收所收费用外,还将追究当事者和社区主要领导的责任。
4、社区委托街道管理的三产用房统一由街道出面对外签订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现为社区用房,今后移作他用的,必须由街道党工委会议商定,未经商定移作他用的,一律恢复原有性质。
5、各社区要严格执行社区财务预决算制和书记主任联签制,使用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必须向街道报批。
以上规定,望各社区工作者严格遵守、自觉执行、互相监督。
本细则自20__年10月1日起试行、以往做法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若同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则按上级规定执行。本规定试行一年。
第5篇 北城社区运转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镇社区运转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镇社区运转经费资金管理,保证社区各项服务工作正常,健康发展,根据西民发【202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社区经费管理原则
(一)独立核算的原则;
(二)财政拨付、核定支出,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
(三)专款专用的原则;
(四)公开透明的原则;
(五)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的原则。社区经费管理的内容:
第二条 社区经费管理内容
(一)加强经费管理,落实社区财政资金的供给,保障社区工作运转,努力节约支出;
(二)建立健全社区经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 社区经费管理方式
社区经费实行专户管理、统收统支。镇财政所为每个社区设立专用账户,分账核算各个社区经费收支明细,社区各项收入及支出必须通过专用账户核算。社区配备报账员,社区不得自行设立账户,不得私自存放各类收费及创收收入,不得设立'小金库'。
社区向单位和个人收取现金时(含接受的捐赠)要手续完备,使用财政部门核发的收款凭据,及时入账,不得坐收坐支。
社区经费应当依据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并按照镇财政所的要求报账、记账,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编报及时。
第四条 社区经费开支范围
(一)办公用品购置:包括电脑、打印机、桌椅、橱柜、笔墨、纸张等;
(二)支付日常经费:包括办公电话费、水费、电费、网费、办公用房取暖费等;
(三)设施维护费:包括办公设施维修、网络平台维护、社区服务中心室内活动设施的更新等;
(四)报刊订阅及建档费用等;
(五)社区购置的办公用品要妥善保管;形成的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入账,严格固定资产的登记、处置、报废制度;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社区经费报销方式
(一)社区运转经费实行月报账制,每月发生的账务各社区报账员于次月5日之前到镇财政所进行报账(节假日顺延);
(二)各社区发生的费用单据由社区工作负责人在原始单据上面签字,将原始单据汇总,填列明细表,由镇长审阅后,在明细表上签字方可报销;
(三)各社区报账员将发生的每一笔业务记好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
(四)费用单据要求
1、费用单据原则上必须为正规发票,确实无法取得正规发票的,应在单据上标明该指出的详细内容;
2、费用单据上必须有经办人签字;
3、金额填写需规范;大小写必须一致;
4、大额支出(超过1000元)实行应提前申请,由镇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 社区经费监督、检查制度
镇人大、纪委、财务中心要加强对社区财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切实履行管理监督职能。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审计;定期向镇级主要领导汇报经费使用情况,同时按季度公开经费收支明细,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社区经费的规范使用。
第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