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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反违章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使反违章工作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避免和减少各类人身伤害事故,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一切施工项目。
3. 编制依据
3.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部分)(dl50091-92 1992-09-01实施)
3.2.《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原电力工业部发布1996-01-01实施)
4. 违章的分类
4.1.从事生产活动的组织与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原因及领导原因来区分、违章可以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和违反文明施工规定。
4.2.从事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与思想心理、习惯等因素区分,违章可分为习惯性违章和偶然性违章二类。
5. 查处违章的原则
5.1.反违章要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查禁违章罚款布线遵守本规定,不得随意降低罚款标准,杜绝“说请风”,做到事实求实严格守法。
5.2.无论因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或完全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可向有关上级领导汇报。
5.4. 对在一个月内重复违章和明知故犯的人员处以2-5倍金额的罚款,并一律下岗。
6. 常见作业性违章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将安全帽坐在屁股下,或在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2) 穿高根鞋、凉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或裸背进入施工现场。
(3)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4) 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5) 不服安监人员管理。
(6) 非电工私拉乱接点源。
(7) 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
(8) 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经漏电保护器。
(9) 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
(10) 值班人员未及时对现场施工照明送电,造成工作光线昏暗或照明灯不开或白天长明。
(11) 现场配电箱、盘门未关闭。
(12) 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无可靠设施。
(13) 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熔丝。
(14) 电焊机二次线、电源线、吊车电缆线过道无可靠的保护措施。
(15) 在金属器或坑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内。
(16) 在电源盘、电缆周围2米范围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
(17) 电焊机二次接头铜芯裸露,未包扎绝缘。
(18) 高处作业不扎安全带或位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
(19) 不按规定要求搭设脚手架。
高空作业时,造成高空坠物的恶性事故。
(20) 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无可靠防坠措施。
(21) 不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22) 酒后登高作业。
(23) 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依坐栏杆。
(24) 高处作业时,随手扔掷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物体。
(25) 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或空洞附近。
(26) 高处作业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高空坠物。
(27) 在高处进行追跑、打闹、打架等。
(28) 沿绳、脚手架立杆、斜撑或在横梁上行走,无可靠的防坠措施。
(29) 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30) 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设明显警告标识及时恢复。
(31) 上下爬梯或特殊脚手架,未经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就盲目攀登。
(32) 擅自搭、拆脚手架。
(33) 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34) 上下梯子时面目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
(35) 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
(36) 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
(37) 起重机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
(38) 操作大型机械人员在驾驶室内织毛衣、看报纸杂志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
(39) 非起重人呀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0) 吊物捆绑、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
(41) 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且无安全措施。
(4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清说起吊。
(43) 歪拉、斜吊。
(44)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置有不牢固物品时起吊。
(45) 氧气瓶、乙炔瓶更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措施起吊。
(46) 带棱角、刃口的物体未包、垫起吊。
(47) 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
(48) 吊钢板、管排、管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
(49)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钩上的千金绳并将吊钩升起,或未切断电源。
(50) 跨越或扶手正在运行的卷扬机等运行设备的钢丝绳。
(51) 将双链条葫芦拆成单链条使用。
(52) 操作链条葫芦时,链条打纽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芦的正下方。
(53) 无证操作、驾驶各种机械。
(54) 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违章带人。
(55) 转动机构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带手套作业。
(56) 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械时不戴防护眼镜。
(57) 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58) 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将手摸运转中的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59) 使用卷板机卷板时,板上站人。
(60) 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穿带铁钉的鞋。
(61) 不及时关闭乙炔、氧气的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
(62) 乙炔、氧气瓶的间距小于5米,乙炔、氧气皮带混用。
(63) 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或在地板砖、风格栅等处施工未采取保护措施。
(64) 随意损坏用电设施或照明灯具。
(65) 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做他用。
(66) 压力容器、锅炉水压实验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作业。
(67) 施工现场明火取暖者。
(68) 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采取措施即对装过油的容器施焊。
(69)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未检查清理遗留物,留下火种。
(70) 打锤时带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
(71) 高处清理垃圾时抛掷或堵塞垃圾通道。
(72) 随地大小便或在容器内、厂房室内、机械设备内等处大小便。
(73) 现场设备开箱后,未及时回收整理,或用箱板当脚手架使用。
(74) 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
(75) 施工现场未做到随做随清、一日一清。
(76) 未经施工部门同意,在厂房内任意打洞者。
7. 装置性违章
7.1. 装置性违章定义域: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定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一切状态。
7.2. 装置性违章主要指与生产有关的设备、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违章。
7.3. 装置性违章的负责人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主人或直接领导,因装置性违章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此类人员的责任。
7.4. 常见装置性违章
(1) 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措施。
(2) 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
(3)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钢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
(4) 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伏。
(5) 使用220伏及以上电源作为照明电源,无可靠安全措施。
(6) 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
(7) 电焊机外壳无接地线。
(8) 电焊机接地线与焊接搭接不符合安全规定。
(9) 锅炉房、汽机房、电焊皮线、火焊皮带、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道处无保护措施。
(10)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11) 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12) 流动电源无漏电保安器或保安器失灵。
(13) 机动库出库的电动工具,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14) 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
(15) 脚手架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
(16) 脚手架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
(17)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未装设防护栏或未社安全网。
(18)高处危险作业的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
(19)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
(20)高处作业的水平梁上未设置水平安全绳。
(21)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告红灯。
(22)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全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23)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24)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
(25)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帆布为不防火。
(26)吊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太长时间,未将葫芦手拉链条拴在起重链条上。
(27)龙门吊轨道两侧堆放物距轨道小于1.5米。
(28)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不及时运走的,堆放杂乱。
(29)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
(30)办公室、工具库、车间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杂乱。
8.指挥性违章
8.1.指挥性违章的定义域: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行为。
8.2.指挥性违章主要指生产指挥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及根据某项工作制定的技术规范、措施等发出的错误命令或做出决定的违章。
8.3.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因指挥性违章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违章指挥者的责任。
8.4.常见性违章行为
(1) 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的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
(2) 无视安监部门、安监人员的警告,未即使消除事故隐患。
(3) 不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4) 无视规章制度建设,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
(5) 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进行现场施工。
(6) 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7) 专业公司未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
(8) 专业公司未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会议。
(9) 班组未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
(10) 班组未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会议。
(11) 未进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
(12) 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时反馈。
(13) 未按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或未整改。
(14) 未认真坚持“五同时”原则。
(15) 班组长(施工负责人)班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无交底记录。
(16) 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未指定监护人或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17) 施工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未交底,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18) 施工负责人审批者不按安规要求填写、签发工作票、作业票、安全施工作业票。
(19) 施工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作业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
(20) 各施工单位领导人没有及时组织对划分文明区域进行清理。
(21) 决定让设备带病运行,超出力运行。
(22) 发生事故(包括未遂)后不及时组织并主持对事故进调查、分析。
(23) 进行违章或事故处罚时,默认或指使有关人员降低处罚标准或免于处罚。
(24) 不充分支持安监部门、安监人员履行职责。
(25) 对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未发现、不制止、不纠正或不进行处罚和教育。
9.文明施工违章
9.1.文明施工违章定义域:指在基建施工中,不遵守《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的一切文明施工行为。
9.2.文明施工违章的责任者或上指挥者,或是管理者,或是指挥者。在事实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处罚责任者或专业公司。
9.3.常见文明施工违章
(1) 施工现场,道路要保持通畅,各主干道不准堆放设备、材料、物品。违者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罚款200~400元。整改不力的多一天加罚一倍以次类推。重要违章现象从严处罚。
(2) 各施工作业点,每天下班前须进行自检,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没有做好,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罚款200-400元。整改不力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3) 厂房、各专业工地施工区域堆放的材料设备,应按施工、安全部门划分的区域放置整齐,厂房施工区域堆放的材料设备,除大件外,必须在三天类安装完毕,否则必须撤离厂房区域,或运到指定的堆放点,已整理归堆的设备和钢结构,只能减少,不能增加。新进的材料设备严格执行“三天内安装完的原则”。违反者给予整改一天的处罚,对于整改不力或重复违章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4) 外围施工的材料设备堆放必须有施工、安全部门统一规划或认可。,堆设设备要整齐,并必须离开道路边线路2.5米,违者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罚款100-200元。整改不力或重复违章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5)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章罚款50元,不服从者加倍处罚。
(6) 各单位办公室、工具房及其前屋后和施工现场规定的保结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卫生、无杂物和垃圾,派水系统畅通,场地路面平整,无积水,违者给予违者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罚款100-200元。整改不力屡犯者,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7) 设备的防护和隔离措施必须完善,不完善者罚款100-200元,并限期完善。
(8) 文明施工承包区,消防器材由承包单位保卫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及时设置,专职消防员要经常巡查,确保使用器材情况良好,使用单位加强管理,不得任意损坏,违者罚款100元。
(9) 现场搭设临时建筑,要经施工、安全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违者罚款200-300元。
(10) 现场临时用电和底下埋设电缆均要有明显标志,违者罚款100-200元。
(11) 班组工具房的布设必须由施工安全部门同意规划或认可,布置要整齐,违者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罚款100-200元。整改不力或重复违章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12) 施工常用共器具应由专业工地规划区域,堆放整齐,标识清楚,不影响外观形象,违者给予一天整改,另罚款100-200元。整改不力或重复违章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13) 凡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查处违章行为或违反文明施工条款,项目安监部、专业公司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班长均负责相关连带责任,给予50-100元处罚。
(14) 凡项目安监部在施工现场查出的违章行为或违反文明施工条款,专业公司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班长均负相关连带责任,给予30-80元处罚。
第2篇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保证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和防火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国家、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 文明施工及防火要总体实现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无污染扰民,无施工料具浪费,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除隐患,确保无重大火灾事故。
第四条 建设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公示。建设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工程部经理
项目经理
安全工程师
土建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其他专业工程师
第五条 监理单位成立以总监为首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对建设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检查,并进行日巡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体系以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指导和指令。
第六条 施工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并将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报送建设方和监理方,接受甲方、监理方的监督、检查、审核,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安全施工操作流程及下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工程部将主要以该管理制度为依据组织定期的月度检查和周检查,并进行评分,该分数将作为年终评比和奖惩的依据,检查表见附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有安全培训记录。
(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要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事地下作业、空中作业、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国家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安全检查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检查;
(六)办理工伤保险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七)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救援组织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如实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交书面报告。施工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并认真调查事故原因。
(九)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双方签订安全协议。
(十一)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二)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暑降温药品等)和安全防护服装(如防护手套、防护口罩,呼吸防护器等),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上报工程部,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
(十四)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项目部和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十五)“三宝”防护用品
1、进入施工现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安全网,在架子外侧、楼层临边、井架等处用安全网封闭或拦护;
3、施工现场搭架、支模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
(十六)洞口、临边等危险地方围护,
1、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宜用栏杆围护,并用安全网封闭;
2、预留洞口、坑井等,面积较大的用栏杆围护,安全网封闭;
3、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各类防护棚要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
4、在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水平杆,并用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等设施应与建筑物有固定拉结,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十七)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班,施工单位应经常对职工进行严禁酒后上班教育,发现之后应责令立即停工。
(十八)必须设立门卫,严格履行门卫职责,严禁非工地人员随意进入,仔细检查进出场的材料、进出车辆。
(十九)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处,严禁在其他场所吸烟。
(二十)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二十一)架体、设备安装、临时用电的要求
(1)施工机具、塔吊、施工电梯、起重吊装等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安装备案,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及其它各种施工机具进场前,要进行检验和检验记录。
(2)塔吊等大型设备验收必须具备相关的文字资料以备验收时检查,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说明书等。
(二十二)工完场清的要求
(1)施工现场的进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模板和钢管等应分类堆放,拆除之后应及时清理泥浆、混凝土渣、废料;木工场地的碎沫、刨花应工完场清。
(2)砌体、抹灰、装饰装潢、混凝土施工等都要做到将自己工序产生的垃圾清理掉,为后续的工序留出工作面。
(二十三)塔吊的安装和运行要符合以下规定:
(1)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2)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不准吊;
(3)严禁无证操作,无指挥或信号不好不准吊;
(4)多机作业没有安全措施不准吊;
(5)六级以上大风不准吊;
(二十四)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一定要符合规程,严格按照专项方案中的要求搭设,
(1)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体检合格,必须持证上岗,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2)拆除外架的时候,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划定警戒范围,并做好防治架子倾覆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十五)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1)、打桩工程、基坑支护、集中开挖;
(2)、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
(4)、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塔吊、卸料平台;
第二条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监理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生产监理,安全生产监理应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协助工程技术部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细则,制定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三)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责成施工单位修改完善。
(四)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在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上报告;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立即上报。
文明施工及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标准化制度
各单位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牌(上岗证),并按照公司规定统一着装,进场人员必须要登记;要做到四证齐全: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食堂应有临时安全卫生许可证。
(二)施工封闭式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用连续围墙围挡,进出场需走门卫处,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
(三)标牌设置管理制度
1、在现场的醒目位置悬挂“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区域(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悬挂不同的安全警示和标识,各种机械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四)场容场貌标准化制度
1、临时设施、材料堆放、水暖管线等应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
2、要搞好工地的卫生情况,实行分区卫生责任制,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3、施工现场根据情况设置职工宿舍,要求集中统一布置,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亭,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和厕所;
4、在办公生活的区域要做厂区硬化和相适应的绿化,出正负零之后也要有现场硬化和路面硬化。
(五) 施工现场必须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六)必须建立环境保护制度,要有粉尘控制措施、噪音控制措施、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控制措施;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防火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防火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防火职责。
(二)特殊重点位置管理制度在现场材料仓库、木工棚、机修房、电焊间、油漆间、职工宿舍、食堂间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操作规程和消防知识以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消防培训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消防意识的培训,培训要有培训记录。
(四)建立消防检查记录制度消防领导小组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或抽查,并做记录评分,该评比将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五)动火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要做到“四要”(动火前要有安全负责人、要经常监视、要及时扑救、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一清理”。
(六)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审批制度各参建单位需要用火用电或者易燃易爆、材料存储等危险用品时,需经指挥部备案、报业主审查、批准后才可进行。
(七)现场消防器材配置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在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八)火灾应急扑救制度
各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火灾应急机制,和一直义务消防队伍,要经常性的进行消防演练,保证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将火扑灭。
奖惩规定
第一条 对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中有下列情节的根据具体情况处以一定罚款。
(1)、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500-1000元/次,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没有安全生产培训及记录的;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没有安全应急制度的;没有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没有配备安全员的;监理单位对以上情况视而不见的。
(2)、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300-800元/次,监理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施工单位整改之后继续出现相同安全问题的;
第二条 在管理处组织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若发现存在有安全隐患的;没有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以及本管理制度执行的;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第一次将口头警告,若不及时停止或整改,则按照下述规定对单位或个人酌情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
(1)、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20-50元/次。一是在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好安全帽者;二是穿高跟鞋、拖鞋、打光脚作业者;三是穿不适合本工种作业的衣服、裙子及长发不束者;四是乱抛乱掷者。
(2)、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100元/次。一是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现场者;二是私自乱接乱拉电线者;三是乱拆乱取脚手架及支撑者;四是在木工棚或仓库、油库吸烟者;五是电工接线不加绝缘布,使用不符合安全制度的设备、电器、开关、线路,机具不接地,不加漏电保护器,无安全防护装置。
(3)、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100-200元/次。
1)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者;
2)是随地大小便及严重影响清洁卫生者;
3)是个班组施工后不遵守工完场清者;
4)是高空、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等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者;
5)是任意从脚手架外杆爬上爬下及乱坐脚手架上。
(4)、有意损坏安全设施、灭火器材、安全标语等安全设施者按照物品原价加倍进行赔偿,并处罚金100元/次。现场施工做好的成品,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5)、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6)、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处以50-100元罚款。
(7)、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没有栏杆围护,没有安全网封闭;预留洞口、坑井等,没有用栏杆围护;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没有搭设防护棚。
(8)、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10元罚款。
(9)、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模板支设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外架搭设及边坡支护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塔吊的安装及操作不按照要求。
第三条 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荣誉称号、物质奖励(1)、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
(2)、发生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第3篇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达标,使工程建设上一个新台阶,发包人有权对施工中常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奖惩。
序号
出现的问题
处罚
一、工程质量条列
1
无质保体系或质保体系运转不正常
罚款200元
2
五大员证不齐全或无上岗证、或不实行管理责任
罚款100-200元
3
无岗位责任制、无质量承诺
罚款100-200元
4
无施工方案、无技术交底、无隐蔽记录(或隐蔽记录无签字)
罚款200元
5
不自检、不按程序报验、不按规范要求进行工序验收与交接
罚款500元
6
不按图或变更联系单施工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7
先施工,后补变更联系单,不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或变更手续不齐
罚款200元
8
发现图纸错误,不提请设计解答,按错误图纸施工
罚款100-300元
9
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质量低劣
罚款2000元
10
砂、石粒径或含泥量超标,使用时未彻底冲洗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1
水泥、钢材、焊接接头、防水材料未经报验送检(特别是水泥安定性检查),而直接用于施工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2
钢筋上有浮浆、油污、老锈等未作清理而直接使用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3
焊条焊制与母材不相匹配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4
加气块、灰砂砖、预制板、铝合金窗(门)、水电材料、烟道等未经报验、检查,目测不符合要求,直接用于工程上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5
隐蔽工程未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和签证,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违反罚款500元以上
16
钢筋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7
钢筋焊接不符合要求
一处罚款1000元
18
钢筋搭接位置错误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9
钢筋保护层未按规范设置
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0
钢筋锚固、搭接长度、制作尺寸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一处罚款500元
21
施工缝留置位置及施工程序错误
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22
砼、砂浆配合比不符合要求或不按规定制作试块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3
砼、砂浆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罚款500-1000元
24
砼振捣不密实、构件表面不平整(尤其是坡屋面现浇时)
罚款100-300元
25
砼漏筋、孔洞、缩颈、烂根或严重跑模
一处罚款500元
26
对砼缺陷擅自修补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7
模板安装后不自检、不报验
罚款100-200元
28
使用不合格模板、拼缝较大、模板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
罚款100-200元
29
模板支撑不牢、底层撑杆无垫块或不平整、下挠、扭曲等
罚款200-500元
30
砼脱模、无拆模手续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1
干砖上墙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2
砌块砂浆饱满度不够,砌筑方法错误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3
加气块上部斜砌不符合要求
罚款100-200元
34
构件轴线、标高、楼层层高误差超过规范要求、或控制严重失误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5
楼层面、厨厕面与室内楼面标高差控制失误
罚款1000元
36
同一高程处、预制板面与现浇板面不在同一标高上
罚款100-200元
37
安装预制板时不座浆
罚款100-200元
38
预制板缝浇灌不符合要求,缝宽不足、不密实,未按要求施工
罚款100-200元
39
承重柱、构造柱主筋位移,梁柱节点加密箍间距较大,超规范超设计要求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40
构造柱上端未与结构相连,同一柱上用不同型号的两种钢筋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1
分布筋不弯钩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2
柱端、梁底、板底夹渣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43
任意打凿砼结构构件,任意修补砼缺陷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4
屋面、厨厕、外墙渗水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45
屋面、厨厕不做灌水试验
单项罚款500元
46
墙面(尤其是外墙)粉刷不平整,线条不平直(圆滑),挑板不方正、厚度不均匀等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47
外墙腻子刷劣质白水泥
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48
外墙腻子灰完毕后不报验
罚款300元
49
地坪养护时间不够、空鼓、开裂、起砂
一处罚款100-200元
50
内墙阴阳角、墙与地坪交角不顺直
一处罚款100元
51
无断水线条,断水线处理较差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2
阳台栏杆、女儿墙压顶外坡的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53
阳台、露台坡向不合理,有积水现象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54
金属栏杆用劣质扁钢、方钢
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55
铝合金窗等制作安装不合理,成品保护不够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6
门窗洞口留置缝隙过大,洞口粉刷未成型就开始安装门窗(如铝合金门窗、分户门、单元门等)
罚款100-200元
57
地漏高出地面,排水管起倒坡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8
给水管、落水管固定不牢,或高墙距离不合适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9
落水管下口距地面高度留置不当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0
室内埋在楼地面里的给水管,未用红油漆标明管子走向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1
水平长度大于300的电表、水箱洞口未作钢筋砼过梁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2
接线盒、开关盒安装歪斜、高度、位置不一致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3
资料与工程不同步、缺省严重
罚款100-200元
64
工程质量较差,竣工验收时,返工及整改现象严重
罚款500-2000元
二、工程进度条例
65
没有编制详细的工作计划(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或计划与实际不符
发生一次罚款300元
66
例会布置的工作不完成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三、安全生产条例
67
无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员无证上岗
罚款100-200元
68
无安全责任制或制度不健全
罚款100-200元
69
对工作人员不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或管理、工人安全意识差
罚款100元
70
无安全牌,或安全牌数量、种类不足,或挂设不符合要求
罚款100元
7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发现一人罚款200元
72
安全棚、安全网、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
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
73
“三宝四口五临边”无防护措施
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
74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75
吊篮吊人或超载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6
吊篮无限位器、保险卡、停靠装置、安全门、短绳装置等
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
77
吊篮未与结构相连、或连接不规范
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
78
吊篮操作人员无上岗证、或擅自脱岗、或违规操作
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
79
吊篮单绳起吊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0
打架斗殴不听劝阻
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81
施工用电未实行“三相五线制”
罚款200-500元
82
机械传动装置未加防护罩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3
电路未作三级配电二级保
罚款100-500元
84
闸刀内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85
配电箱不合要求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6
电线架设不合要求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7
漏电保护器、闸刀、临时电杆等部件不符合要求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8
脚手架立杆间距过大、节点设置不规范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9
无剪刀撑或数量偏少、斜杆搭接不规范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90
无落地杆或抛杆、或其数量不足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91
脚手架未超过施工作业面或超出高度不够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2
架子工人数不足或其素质较差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3
跳板数量不足、或有翅头板、或其质量较差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4
无安全资料或其不合要求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5
存在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及时
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96
发生安全事故
罚款1000-3000元
97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不符合要求
罚款200-500元
四、文明施工条例
98
不重视文明施工,或领导不力,或工作无起色
罚款200-500元
99
室内随处大便
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00
卫生值日期内公共厕所未清扫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01
材料占道、材料堆放无序或不能做到工完场清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102
施工现场未按施工图布置或布置不规范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03
场地道路入口无硬化,场地、道路积水或不能保持卫生
罚款100-200元
104
无专用洗石子场地
罚款100-200元
105
排水沟、沉淀池不规范或不经常清洗
罚款100元
106
围墙污迹斑斑或搭设不符要求,标语不美观、字迹不清楚
罚款100-200元
107
厕所、食堂、办公室、宿舍等不卫生或设施不配套
罚款100-200元
108
无卫生值日或值日人员失职
罚款100-200元
五、综合管理条例
109
现场主要负责人擅自离岗
查出一次罚款500-1000元
110
综合管理措施或管理措施不到位
罚款500-2000元
111
不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管理
罚款500-5000元以上
112
甲方项目部提出的问题多次未解决
罚款500-1000元以上
113
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较低
罚款100-200元以上
114
工作中有明显失误,造成较坏结果和影响
罚款500-1000元以上
115
例会迟到
一次罚款100元
116
未参加例会
一次罚款200元
117
乱搭接电线
罚款100元以上
118
不与分包单位密切配合
罚款100元以上
119
提出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全面
罚款500元以上
120
停工整改
罚款2000元以上
一、实施方法说明:
1、罚款由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执行,甲方监督其合理性。大量罚款由甲方、监理工程师共同商议执行,并通报甲方工程部负责人、监理总监审定;
2、每次处罚凭处罚通知单(施工单位签字认可)由甲方代表交公司财务部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若问题确实存在,而施工单位拒签,由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代表共同签字并注明“施工单位拒签”,该项问题予以双倍处罚;
3、罚金全部用于质量奖励,如有少量结余用于工程验收招待费;
4、所有奖罚每月公布一次;
5、奖罚原则:以鼓励先进为主,重点鞭策落后;
6、处罚采取先警告,再次例会批评,若第三次仍出现类似问题方才罚款。重大问题一经发现立即处罚。
二、奖惩目的:
奖惩细则只是一种管理手段,其目的是为了使整个工程及各施工单位搞好文明施工、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图纸、规范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保证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和防火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国家、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 文明施工及防火要总体实现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无污染扰民,无施工料具浪费,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除隐患,确保无重大火灾事故。
第四条 建设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公示。建设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工程部经理
项目经理
安全工程师
土建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其他专业工程师
第五条 监理单位成立以总监为首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对建设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检查,并进行日巡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体系以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指导和指令。
第六条 施工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并将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报送建设方和监理方,接受甲方、监理方的监督、检查、审核,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安全施工操作流程及下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工程部将主要以该管理制度为依据组织定期的月度检查和周检查,并进行评分,该分数将作为年终评比和奖惩的依据,检查表见附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有安全培训记录。
(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要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事地下作业、空中作业、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国家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安全检查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检查;
(六)办理工伤保险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七)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救援组织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如实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交书面报告。施工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并认真调查事故原因。
(九)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双方签订安全协议。
(十一)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二)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暑降温药品等)和安全防护服装(如防护手套、防护口罩,呼吸防护器等),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上报工程部,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
(十四)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项目部和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十五)“三宝”防护用品
1、进入施工现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安全网,在架子外侧、楼层临边、井架等处用安全网封闭或拦护;
3、施工现场搭架、支模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
(十六)洞口、临边等危险地方围护,
1、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宜用栏杆围护,并用安全网封闭;
2、预留洞口、坑井等,面积较大的用栏杆围护,安全网封闭;
3、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各类防护棚要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
4、在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水平杆,并用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等设施应与建筑物有固定拉结,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十七)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班,施工单位应经常对职工进行严禁酒后上班教育,发现之后应责令立即停工。
(十八)必须设立门卫,严格履行门卫职责,严禁非工地人员随意进入,仔细检查进出场的材料、进出车辆。
(十九)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处,严禁在其他场所吸烟。
(二十)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二十一)架体、设备安装、临时用电的要求
(1)施工机具、塔吊、施工电梯、起重吊装等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安装备案,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及其它各种施工机具进场前,要进行检验和检验记录。
(2)塔吊等大型设备验收必须具备相关的文字资料以备验收时检查,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说明书等。
(二十二)工完场清的要求
(1)施工现场的进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模板和钢管等应分类堆放,拆除之后应及时清理泥浆、混凝土渣、废料;木工场地的碎沫、刨花应工完场清。
(2)砌体、抹灰、装饰装潢、混凝土施工等都要做到将自己工序产生的垃圾清理掉,为后续的工序留出工作面。
(二十三)塔吊的安装和运行要符合以下规定:
(1)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2)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不准吊;
(3)严禁无证操作,无指挥或信号不好不准吊;
(4)多机作业没有安全措施不准吊;
(5)六级以上大风不准吊;
(二十四)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一定要符合规程,严格按照专项方案中的要求搭设,
(1)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体检合格,必须持证上岗,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2)拆除外架的时候,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划定警戒范围,并做好防治架子倾覆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十五)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1)、打桩工程、基坑支护、集中开挖;
(2)、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
(4)、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塔吊、卸料平台;
第二条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监理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生产监理,安全生产监理应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协助工程技术部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细则,制定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三)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责成施工单位修改完善。
(四)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在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上报告;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立即上报。
文明施工及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标准化制度
各单位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牌(上岗证),并按照公司规定统一着装,进场人员必须要登记;要做到四证齐全: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食堂应有临时安全卫生许可证。
(二)施工封闭式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用连续围墙围挡,进出场需走门卫处,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
(三)标牌设置管理制度
1、在现场的醒目位置悬挂“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区域(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悬挂不同的安全警示和标识,各种机械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四)场容场貌标准化制度
1、临时设施、材料堆放、水暖管线等应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
2、要搞好工地的卫生情况,实行分区卫生责任制,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3、施工现场根据情况设置职工宿舍,要求集中统一布置,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亭,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和厕所;
4、在办公生活的区域要做厂区硬化和相适应的绿化,出正负零之后也要有现场硬化和路面硬化。
(五) 施工现场必须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六)必须建立环境保护制度,要有粉尘控制措施、噪音控制措施、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控制措施;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防火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防火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防火职责。
(二)特殊重点位置管理制度在现场材料仓库、木工棚、机修房、电焊间、油漆间、职工宿舍、食堂间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操作规程和消防知识以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消防培训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消防意识的培训,培训要有培训记录。
(四)建立消防检查记录制度消防领导小组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或抽查,并做记录评分,该评比将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五)动火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要做到“四要”(动火前要有安全负责人、要经常监视、要及时扑救、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一清理”。
(六)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审批制度各参建单位需要用火用电或者易燃易爆、材料存储等危险用品时,需经指挥部备案、报业主审查、批准后才可进行。
(七)现场消防器材配置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在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八)火灾应急扑救制度
各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火灾应急机制,和一直义务消防队伍,要经常性的进行消防演练,保证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将火扑灭。
奖惩规定
第一条 对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中有下列情节的根据具体情况处以一定罚款。
(1)、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500-1000元/次,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没有安全生产培训及记录的;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没有安全应急制度的;没有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没有配备安全员的;监理单位对以上情况视而不见的。
(2)、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300-800元/次,监理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施工单位整改之后继续出现相同安全问题的;
第二条 在管理处组织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若发现存在有安全隐患的;没有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以及本管理制度执行的;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第一次将口头警告,若不及时停止或整改,则按照下述规定对单位或个人酌情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
(1)、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20-50元/次。一是在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好安全帽者;二是穿高跟鞋、拖鞋、打光脚作业者;三是穿不适合本工种作业的衣服、裙子及长发不束者;四是乱抛乱掷者。
(2)、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100元/次。一是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现场者;二是私自乱接乱拉电线者;三是乱拆乱取脚手架及支撑者;四是在木工棚或仓库、油库吸烟者;五是电工接线不加绝缘布,使用不符合安全制度的设备、电器、开关、线路,机具不接地,不加漏电保护器,无安全防护装置。
(3)、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100-200元/次。
1)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者;
2)是随地大小便及严重影响清洁卫生者;
3)是个班组施工后不遵守工完场清者;
4)是高空、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等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者;
5)是任意从脚手架外杆爬上爬下及乱坐脚手架上。
(4)、有意损坏安全设施、灭火器材、安全标语等安全设施者按照物品原价加倍进行赔偿,并处罚金100元/次。现场施工做好的成品,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5)、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6)、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处以50-100元罚款。
(7)、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没有栏杆围护,没有安全网封闭;预留洞口、坑井等,没有用栏杆围护;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没有搭设防护棚。
(8)、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10元罚款。
(9)、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模板支设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外架搭设及边坡支护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塔吊的安装及操作不按照要求。
第三条 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荣誉称号、物质奖励(1)、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
(2)、发生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第5篇 安全文明小组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1、 施工现场内,不能随意吸烟,要到指定地点去。
2、 施工机械电线不能随意乱接乱扯,要告知现场用电管理员。
3、 施工机械要定期保养,规范操作,戴护必要的劳保用具。
4、 木工加工区、电焊现场须配置泡沫灭火器。
5、 塔吊起重应正确捆锁防护重物,重物运行要尽量躲开正下方施工人群,服从地面指挥员指令。
6、 电梯口、楼梯口、预留洞口、人行通道和楼层周边、阳台周边,楼梯两侧边、卸料平台出入口侧边、斜坡、跑道周边必须达到安全防护的标准。
7、 工完场清,关闭电源,清理边角废料,整理余料。
8、 每周一下午3:00,由项目部组织各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河南裕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6篇 标准化安全文明工地管理实施细则
一.围墙、围挡标准
1、市区内所有施工现场、外地大型工程围墙、围挡标准必须采用集团公司统一形式,总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施工现场围挡总高度不得低于1.8米。
2、如由于特殊情况,暂不能围挡的,要在该区域设临时栏杆或用软隔离作封闭处理及安全警示标识,夜间设警示红灯,待条件具备时按规定做好围挡。
3、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应佩戴工作卡。
二.文明施工及标识标牌
1、进出口硬化标准:
(1)进出口路面必须采用砼进行硬化。
(2)进出口处应设置洗车设施,清水贮池、污水回收沉淀池、并配有高压水枪,由专人管理。
2、现场硬化标准:
(1)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人行道路应做砼、水泥方砖硬化处理。
(2)基础施工阶段主要道路可采用毛石、石粉进行硬化;主体施工阶段以后必须采用砼硬化处理。主要道路宽应不低于4米;其它道路宽应不低于2.5米。
三。 场容场貌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划分施工区、物料摆放区,并用黄黑相间钢管进行划分、围护,并设置标志、标识牌,明确责任人。
(2)现场的道路两侧,机械设备基础周边、外脚手架基础周边、降水井等特殊部位要合理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应当砌筑抹灰,保证排水通畅。
(3)桩基工程或基槽施工等,要按标准设置泥浆沟、沉淀场地,保持现场整洁、经沉淀场地过滤的水方可排入市政管网。
(4)现场宜设置职工吸烟室,不得随意吸烟和乱扔烟头。
(5)现场宜根据条件设置绿化与美化设施。
四. 材料堆放管理:
(1)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物品必须分类单独存放,做好标志,设专人管理。
(2)作业场所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材料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散装物料及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设置围栏。
(3)建筑材料、构件、器具必须按总平面布置图所标定的位置定置摆放。
(4)料堆要整齐、牢固,要设置标有名称、品种、规格、产地等内容的标牌。
(5)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五. 现场标识标牌管理:
(1)现场必须设置集团公司标准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工程建设目标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2)在临街及较大工程醒目处必须设置中泽建工集团标识。
(3)“五牌一图”应当设置在大门内侧附近或办公室前。
(4)现场的明显处,应当书写或悬挂安全标语。要建立宣传栏,定期宣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知识。
(5)要按安全警示标牌平面布置图所标注的位置,应当正确悬挂各种标准警示标牌,个别危险区域要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负责。
六. 区域管理:
(1)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分离,办公、生活区要远离施工区域30米以上。对于现场确有困难,满足不了此要求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办公区、生活区进行安全防护,以保证职工安全的办公、生活环境。
(2)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集团公司标准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医务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并要求稳固、安全、整洁。现场医务室应设置保健药箱。有条件的应配备担架、氧气袋、止血带等,严禁在现场发生违反社会综合治理事件。
七。 现场住宿管理:
(1)现场住宿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使用电器。
(2)宿舍应设置2米×1米的制式化双层床铺,人均占有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2平方米,宿内净高度不低于2.4米,通道宽度不得少0.9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16人。室内卫生设专人负责。
(3)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
(4)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鞋柜(架),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架,有条件的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探亲室、夫妻间等专用房间。
八. 食堂、淋浴间、盥洗池、厕所等设施管理:
(1)食堂必须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2)食堂炊事人员应持体检健康证上岗。
(3)食堂宜设置单独的制作间,储藏间,使用清洁能源。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满贴瓷砖。地面应做硬化及防滑处理,天棚要做吊顶处理并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4)食堂外宜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当日清运。
(5)淋浴间内宜设置满足作业人员需要的淋浴头。洗漱池宜使用节水龙头。
(6)施工现场宜设置水冲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四层宜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做到无明显异味。
(7)生活区、施工区宜设置饮用开水设施,由专人负责。
(8)文体活动室宜配备电视机、书刊、棋牌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九. 现场消防管理:
(1)必须建立消防管理制度,成立现场消防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措施,合理地配备消防器材,并且定期复检,确保齐全有效。
(2)加强安全防火宣传教育,应设置消防保卫牌,其内容要结合现场实际并符合有关要求。
(3)高层建筑(30米以上)施工时宜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源及足够扬程的水泵,并逐层设置消火栓。
(4)动火应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办理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十. 主体防护:
主体施工阶段必须制定安全防护方案,搭设脚手架,在脚手架内侧挂绿色合格密目安全网(2000目以上)进行封闭防护,脚手架架体必须保持密闭,安全整齐、清洁,如密目安全网发生破损或污染要及时更换。作业层挡脚板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其高度不应小于180mm;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每隔6m满铺一层竹笆。
十一。 “四口”防护:
“四口”防护设置必须设置有效,充分起到防范作用,具体应:
(1)楼梯口防护:每层楼梯口应在模板拆除后及时安装防护临时护栏,临时护栏采用φ48×3.5的钢管组合而成,上杆离地高度约1.2m,下杆离地高度约0.6m,或采用集团公司统一工具式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防护:电梯井口应在模板拆除后及时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采用钢筋焊接成网状,并在电梯井墙上采用膨胀螺栓进行固定,或采用集团公司统一工具式防护设施。
(3)预留洞口、坑井防护:预留洞口及坑井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进行防护。
①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不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动。
②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为盖板盖住洞口,盖板应能保持四周搁置均�,并有固定位置的措施。
③边长在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铺满竹笆或脚手板。
④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⑤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加设红灯示警。
⑥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与挑平台周边,雨棚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层面与楼层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十二。 临边防护:
临边防护设置设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充分起到防范作用,具体应:
(1)基坑周边、楼层周边、屋面临边及料台临边等重点部位的防护栏杆设置高度为1.2m,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6m。基坑周边在栏杆下边设置固定高度为20厘米的挡水墙,砂浆抹面。夜间施工时应设置警示红灯。
(2)防护栏杆必须由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3)临边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均搭设防护棚,以保证人、物的安全。
临时用电标准
十三。 系统设置管理:
(1)现场施工临时用电设置必须采用tn-s中性点接地三相五线制保护接零系统。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使用dz20t系列塑料透明断路器。
(2)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箱内漏电开关不得大于30ma/0.1s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要求,阴暗、潮湿作业场所应选用不大于15ma/0.1s的漏电动作开关。
(3)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采用集团公司标准样式。
十四。 电器元件选择与配电管理
(1)配电箱选择应满足jgj46-2005要求,漏电保护器应与dz20t系列塑料透明断路器及设备容量相匹配。
(2)现场所有配电导线宜使用橡套软电线,不得采用塑料线、花线,不允许用铁丝、铜线代替保险丝。
(3)临时用电线路宜采用电缆埋地敷设,潮湿和易触碰的场所照明采用不大于36v的安全电压。
(4)现场使用的配电箱、线路、用电设备、零配件应齐全有效,无裸露,标识无脱落,外观清洁,摆放整齐。
(5)配电室宜具有防雨雪、防晒功能,灭火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机械设备管理
十五。 起重机械设备按规定登记备案、起重机械安拆必须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并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登记备案标示悬挂显著位置。
十六。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十七。 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并悬挂“三定”作业标志牌做到“定人、定机、定岗”,同时应设专人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有关维护保养的书面记录。
十八。 所有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应齐全有效。
十九。各类机械设备应在显著位置喷设企业标识。
安全生产管理
二十 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十一 必须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文明工地达标目标)。目标分解到人,操作具体。
二十二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符合规范要求,经过审批并组织实施。
二十三 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本人签字,分部分项内容齐全,针对性强。
二十四 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十五 必须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和使用领用台帐。
二十六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进场人员必须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三类人员”考核证。
二十七 必须建立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二十八 影像资料留置
为便于管理与申报,各项目部应分别将三个阶段的安全施工照片进行拍摄汇总,分别为基础阶段安全施工照片(包括大门、标志牌、基坑周边防护、总配电箱、生活区、办公区);主体阶段安全施工照片(分配电箱、开关箱、临边洞口防护、各种机具、全封闭防护网、安全通道及护头棚);装修阶段安全施工照片(吊栏及其他防护);其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特点的做法。
第7篇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大唐洛阳热电有限公司、洛阳双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水平,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的精神及有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中安全文明生产指生产管理规范、作业行为文明、生产现场规范有序、作业环境干净整洁。
第三条 本办法中安全文明生产涉及全厂各个区域,包含汽轮机房、锅炉、脱硫、脱销、开关站、循环水泵房、柴油机房、储氢库、化水车间、油库、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污水处理站、灰坝、铁路、厂区道路、建筑物、地埋管、管道沟、电缆沟、检修间、仓库、控制室、值班室、办公室以及垃圾池等区域。
第四条 安全文明生产是本质安全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公司坚持循序渐进改善、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加强设备综合治理、技术进步,落实安全设施标准化,不断规范管理行为和作业行为,推动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上台阶。
第五条 安全文明生产的基本思路是依靠设备治理,消除设备“七漏”,实现依赖清扫保证设备质的转变,其基本标志是“一周清扫一次仍然能够保持干净整洁”。
第六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豫电集团、后勤服务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设备管理部是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承担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或修订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明确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二)每年结合机组技改及机组检修计划制定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的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按照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计划组织整改,并对过程实施监控;
(四)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评比,并按照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持续改进。
第八条 安全监察部是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归口监督部门,对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承担监督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设备管理部、发电部、维修部、输煤部、豫电集团、后勤公司按照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履行管理职责;
(二)监督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状况,按照《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对相关部门进行奖惩。
第九条 依据《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标准》的规定,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管辖区域内安全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明生产负责,日常管理职责的划分原则为:
设备维修部、设备管理部电气二次、热控专业、发电部、输煤管理部、豫电集团、后勤服务公司按照设备分管区域负责本区域内文明生产的日常管理。对所辖区域内的文明生产负日常管理责任。无论设备停运或检修均须监督检修、各部门及公司应认真执行相关规定,达到文明生产标准。按照“前端倒逼、终端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票收工管理固定,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三章生产管理细则
第十条 安全文明生产要以设计为龙头,发挥导向作用。要在规划、设计、基建安装、调试、技术改造、生产运营各阶段以“本质安全、本质清洁”为目标,努力做好顶层设计。
第十一条 与相关承包商进行合作过程中,要及时签订合同和安全文明生产协议,要明确双方的安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责任,要明确作业现场的文明生产设施并进行移交,认真履行职责和承诺,诚信守约。
第十二条 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要建立公司的安全问题库,集中/融合设备、重大危险源、并网安全性评价安全问题,按照“五确认、一兑现”的工作方法开展标本兼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在控。
第十三条 重大技术方案和措施要经过充分的科学论证,并站在系统角度权衡对整个机组的影响,从而做出科学决策,降低安全风险。
第十四条 设备管理部应建立明确的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标准,明确规定设备维护保养的标准、周期和方法,并按照“八定”的原则实施点检管理。
第十五条 设备点检员应通过工单下达设备维护指令,对于可能造成周边设备及环境污染的作业,应提出明确的防护要求,并监督维护单位落实,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六条 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上级领导视察前,各部门应自觉组织文明生产检查,以确保本部门责任区域内文明生产状况优良。
第四章 作业行为细则
第十七条 进入生产现场的各类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力和义务,掌握并严格执行与本专业、本岗位工作有关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十八条 作业前认真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进入生产现场着装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正确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从自身做起,杜绝违章、冒险作业,同事之间相互关心、相互提醒,做到“三不伤害”。
第十九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班前不饮酒、不疲劳作业。
第二十条 运行人员要同时做到:
(一)运行人员交班时全面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不隐瞒设备异常情况;接班时全面掌握设备状况及工作安排情况,及时做好记录;
(二)值班、监盘要做到注意力集中,调整及时,努力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经济性水平;
(三)各种记录数据及时、准确,字迹工整;
(四)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接受调度命令及时录音,准确记录。下达工作任务用词规范、准确;
(五)发现设备、系统异常及时分析、报告,按规程、预案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 检修维护人员要同时做到:
(一)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和工作票制度,文明施工。巡视设备时,不进行任何检修、维护性工作;
(二)在道路、通道等处作业,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三)不随意进入运行设备区域;进入设备内部,穿着相应的工作服,清理随身物品,对工具进行编号登记;
(四)尊重监理人员(点检员),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做好h点、w点的质量把关,确保检修质量;
(五)检修作业过程中,做到三不落地、三不乱、三整齐和三无。即:工器具与量具不落地、设备零部件不落地、油污不落地;不乱拉电线、不乱放材料、不乱丢杂物;拆下零件摆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无油迹、无水、无灰。每天随清随检,收工前必须清扫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污染性物品,设专人管理,使用专用器具盛放;棉纱头,用过的擦拭材料应放在带盖的废棉纱箱内,定期清除;
(七)清扫、油漆和刷涂料时,应对周围的设备、墙体、地面采取隔离防护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八)保温拆除,应设专门的周边防护,防止二次扬尘污染。拆除过程使用纺织袋将拆除下的保温随时放入,最大限度防止污染;
(九)煤仓清理、灰渣清理、石膏清理、垃圾清理应先进行水喷雾,将清理物表面喷湿,然后再进行清理。必要时进行有效的遮挡,防止扬尘二次污染;
(十)输煤皮带清理,原则上不用水直接冲洗,应先清理积煤,然后再进行水冲洗。
(十一)非特殊情况,禁止一切污水直接外排的水冲洗工作。原则上,污水可以回用的冲洗工作可以适当进行,无法进入污水处理设施或灰浆前池的水冲洗不允许进行。
锅炉水冲洗工作,一般在机组停运后进行。首先应进行必要的电气控制设备有效防护,防止进水误动,其次将冲洗污水引至灰浆前池、污水处理设施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空预器、凝汽器、除雾器等水冲洗工作,必须设专门的污水管道将污水引至指定的排放点,有效防止二次污染;
(十二)在检修维护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检修后应立即恢复。
第五章 生产现场细则
第二十二条 生产现场推行定置管理,机组检修实施标准化标准。按照“6s”管理模式,做到标准明确、责任落实,奖惩兑现。
第二十三条 生产现场实行“谁污染、谁清理”的管理制度,由于突发事件或其它原因,造成周边环境被污染,本着“谁污染,谁清理”的原则,即污染者负责按照相应的标准清理相关设备及场面的卫生,被污染者负责验收。
第二十四条 设备见本色,铭牌、标牌齐全规范,管道保温良好、工艺美观,介质流向、色标规范。
第二十五条 生产场所地面、平台、楼梯、扶手、墙壁整洁,通道畅通、栏杆完好、沟道盖板齐全完好;工作场所工作照明、事故照明和应急照明符合规程要求,并定期切换试验。
第二十六条 值班室、控制室、更衣室、休息室等,做到门窗、桌椅、地面、箱柜、墙壁干净(五净);桌椅、箱柜、桌面用具、上墙图表、柜桌内物品码放整齐(五整齐)。
第二十七条 电子设备间、继电保护室等设备间,温度、湿度、通风符合规程规定,防尘设施齐全。
第二十八条 厂房、车间内室温、噪音、粉尘应符合劳动保护规定标准;室内一般不堆放备件、材料,确需堆放时,应按指定地点定置堆放整齐,并有保护措施及有时间限定。
第二十九条 升压站、主变压器区道路平整、畅通,无杂物,瓷瓶、母线清洁,设备无渗油,卵石无积灰油垢,场地无杂草。
第三十条 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平台、楼梯、扶手、护板完整、可靠。安全标志、标线齐全、完整、规范,符合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要求。消防器材、检修用具及其他工器具应按定置管理要求进行摆放,并保持完好清洁。
第三十一条 电缆沟内无积水,沟道及架构上无明显积灰、杂物,电缆通道标志明显, 通道内照明充足,电缆敷设整齐,电缆桥架,竖井盖板封闭完好,电缆孔洞封堵严密,防火隔离可靠。
第三十二条 电源箱(盘)、仪表柜、端子箱密封性良好,命名编号清晰,箱(盘)内外无垃圾杂物,无积灰,无积水。电源闸刀完好。
第三十三条 及时消除各种设备、管道、风道、阀门、容器、轴承等泄漏(汽、气、风、水、烟、浆、灰、粉、油)。
第三十四条 输煤系统除尘设备、水冲洗装置、抑尘装置、清扫装置投运正常,输煤栈桥及各转运站照明良好,门窗完好,地面设备及构架上无积煤、积粉。
第三十五条 检修现场要做到:
(一)所有检修维护作业都有保护设备、设施及地面、保温的措施;
(二)设备解体或大修区域实施封闭管理,检修现场与运行设备之间要有效隔离并设置明显标志;
(三)应根据检修需要,在检修前对作业现场做出定置管理图。解体后的设备零部件,施工机械、工器具,应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并做好标志;
(四)检修中产生的设备、材料等废旧物资,应按照指定的地点集中存放,由责任部门办理废旧物资报废申请单,由物资部派人统一回收处理。检修垃圾应设若干临时存放点,统一存放。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清理或根据检修进度做到垃圾池不溢流;
(五)在存放较重设备零部件时,应垫放合适的支撑、支垫物,并做好防油污污染地面的措施;
(六)在现场设立带盖的废油桶,标志清晰,及时收集各种废油,不得随意倾倒。其他各种有毒有害污染性废液应倒入废液回收桶内,不得随意倒入地沟造成二次污染。
第三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按照分工负责管辖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发电部负责集中控制室、化学水处理控制室、汽水站、精处理间、脱硫控制室、灰渣控制室、中水控制室、化学化验室、药品库、油库、储氢库、配电间、网控楼、gis间、蓄电池室、运行所有值班室、更衣间的卫生保洁;
输煤管理部负责输煤皮带间及其转运站、驱动间、配电室、输煤控制楼等责任区域内的卫生保洁;
设备管理部负责(热工、电二专业所属)电子设备间、保护室、控制盘柜、二次控制装置等设备及办公区域的卫生及保洁;
设备维修部负责(汽机、锅炉、电气一次、化学、灰硫专业所属)生产现场所维护设备及办公区域的卫生及保洁;
物资管理部负责物资仓库及办公区域的卫生及保洁;
资源公司负责按照合同负责相应生产区域的卫生及保洁;
后勤公司负责全厂绿化管理工作;
林润公司按照合同负责相应生产区域的卫生保洁;
第三十七条 生产现场的卫生保洁,原则上按以下周期进行保洁:
24小时运行的控制室每值清扫一次;
生产区域各通道、卫生间、垃圾池和马路、地面每天清扫一次;
生产区域各设备、盘柜、消防器材、各类配电间、电子间、机(厂)房至少每周清扫一次;
生产区域管道、容器、电缆夹层、墙面、门窗玻璃至少每月清扫一次;
厂区建筑物屋顶、钢架、各类池沟每季度清扫一次。
根据生产需要,应及时进行清扫,以保持整体的文明生产水平。
第六章 环境卫生细则
第三十八条 道路、场地、主要通道、绿化区域、建筑物屋顶、电缆沟应保持平整、整洁,路面、路牙、便道砖完好,无垃圾、杂物,无积水、积油。
第三十九条 厂区围墙、栅栏整齐完好。冬季路面无积雪结冰、夏季无积水。路灯、交通标志完好、规范、清洁。
第四十条 各种机动车辆定点存放、有序通行。停车场保持清洁、平整,回车道无堵塞,车场夜间照明良好。散料运输车辆应采取防散落措施。
第四十一条 沟道盖板、井盖齐全规范完整,热水井等井盖有特殊防止坠落措施。
第四十二条 土建施工时取土、填土应办理动土工作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夯实。
第四十三条 各类建筑物外观整洁,内外装饰保持完好;屋面、墙壁不漏水,地面清洁见本色。厂房内外钢结构定期进行检查、防护,油漆完好,无损坏、无锈蚀,无明显积灰、积垢。
第四十四条 检修作业间、实验室、库房等场所地面及货架顶无堆积物品,货架标识规范齐全,货品摆放方式符合安全、环境要求且便于取放。
第四十五条 露天堆物应设置安全围栏,堆放整齐有序、布置合理,并留有车辆通道。危险物品储存、堆放应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标准,警告牌、标记清楚。
第四十六条 煤场燃煤堆放定期整形,无散煤、无杂物。灰库、灰场环境整洁,无扬灰,达到环保标准;灰场堆灰或垃圾倾倒应按指定位置。
第四十七条 铁路专用线两侧无杂草、无散煤,车底清理及时、干净。
第七章 考核
第四十八条 设备部定期组织对各生产区域文明生产状况进行评价,制定考核标准奖优罚劣,促进全厂文明生产工作上水平。设备点检员在设备点检视过程应检查相应的文明生产,发现不作为或标准不达标的应进行批评、教育或考核。各部门文明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本部门责任区域的文明生产进行检查、考核,并接受设备管理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九条 设备管理部每周组织发电部、设备部、维修部、输煤部等相关部门对现场文明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一周内完成,对一周没有完成且没有行动的每项考核责任部门20元。未按周期进行清扫,每次考核50元,未按照标准进行清理,每次考核100元。
第五十条 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上级领导视察前,公司组织检查发现一处文明生产不达标,考核责任部门100元。
第五十一条 造成生产现场设备设施污染,一般视情况考核50~200元;污染特别严重,清理非常困难或者很难彻底清理的,每次考核300元。可能造成污染的作业,不做污染控制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每次考核500元。
第五十二条 垃圾清理不及时,每次考核100元;垃圾较多,造成垃圾池溢流,每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
第五十三条 检修作业未能严格落实“三不落地”,每次考核20元。
第五十四条 检修现场隔离不符合要求,每次考核200元。
第五十五条 设备管理部每月统计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按照公司文明生产检查标准表对各部门或专业进行打分,对月度前三名的部门或专业进行奖励,分别奖励800元、500元、300元,对于连续三个月最后一名的专业考核200元,奖惩对象为设备管理部及维修部各专业(点检专业奖惩减半)、输煤部、发电部、豫电集团公司、后勤公司。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管理细则
一、入场措施
1、项目部目前总人数为82人,本周进场25人,退场13人,入场三级教育25人,岗前培训25人,上岗率100%,预计下周会有20名新工人参加入场培训。
2、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接受入场三级教育以及岗前培训ppe要佩戴齐全,佩戴不齐全或没有胸卡的人员严禁进入现场。
3、严禁酒后上班,现场严禁疾跑,严禁在非指定吸烟点吸烟。
二、安全措施
1、项目部安全员要做好每日安全巡检工作,及时纠正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备案。
2、对入场人员ppe佩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凡ppe佩戴不完整或未经过三级教育和入场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现场。
3、项目部组织专业工程师及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搭设的移动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要求及时整改完善。
4、现场电箱电线要求定期检查,做好临时用电检查记录。
三、安全重点
1、项目部组织施工人员针对工种进行专项交底,交底结束后,要求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进行签字落实。
2、组织对现场预制场仓库材料进行清点整理,对预制场消防系统进行检查完善。
3、本周由于连续阴雨天气影响,现场积水较多,项目部组织专业电工对现场设备、电箱和电线进行检查整改,确保设备电箱完好,电线要求架高到2.1米以上。
4、针对移动脚手架,项目部要求完善验收挂牌制度,要求施工班组对不合格或未验收的脚手架及时进行整改验收。
四、文明施工制度
1、继续强化施工人员文明施工的教育,加强施工人员文明施工意识。
2、项目部要求在高空作业区域及现场材料临时堆放区域拉设警戒围栏,不需要使用的余料及施工垃圾要及时清理。
3、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成品的保护工作,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对已造成破坏的成品要及时进行补救整改。
4、加强现场文明管理规定,现场严禁严禁在非指定吸烟点吸烟,一经查出,项目部将从重处罚。
第9篇 某模板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细则
模板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细则
墙体砌筑高度超过1.2m以上时,必须及时搭设脚手架,不准用不稳定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上垫高工作。高处操作时要挂好安全带,安全带挂靠点要牢固。
新搭设的砌筑内脚手架上堆码砖高度不超过3层,操作人员不超过两人。
不得勉强在超过胸部以上的墙体上进行砌筑,以免将墙体碰撞倒坍或上砖时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运输车辆不得超载,模板装载不得超高。小件零配件必须装箱或装袋,不得散装散卸。车辆出场时,冲洗车轮,不准污染道路和大气。
使用电锯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锯片转速不能过快。产生噪音的电锯应放置在封闭的木工棚内,围护墙及屋顶设吸音或隔音板。
所有运输车辆不产生超标噪音,且严禁鸣喇叭。
第10篇 精装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目的
用于指导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全力遏制和防止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恶性事故,防范于未然。净化现场环境,创建安全、文明、环保工地。
适用范围:用于瑞尔国际大酒店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一、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a、各施工单位建立安全责任制,公司和管理人员、公司和班组、班组和工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b、各施工单位和班组的分承包经济合同中应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处罚措施。
c、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悬挂于各施工现场和主要工作区域。
d、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各区域的安全生产。
e、定期进行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f、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切实作好安全宣传、教育、布置、检查、整改、评比工作,做到三不伤害。坚持安值日、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g、各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必须按照国家和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有针对性的消防技术措施,并由主管部门会签。
二、目标管理
1、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文明施工指标)。
2、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班组长和工人。
3、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细则,并按考核制度定期考核。
4、工程开工前,甲方和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各管理人员、班组长、工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管理协议,同时还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消防安全责任。
三、施工组织设计
1、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施工前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
3、对于特殊工程,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
4、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全部施工工序,力求精致、全面具体、真正能做到有效实施和预防事故。
5、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编制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和周边环境和条件的实际情况,熟悉安全法规、标准。
6、各项目经理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员、班组长和工人进行交底。
7、针对季节特点和施工过程中不同阶段的防火要求,项目部应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应急、防火方案和安全措施。,编制的方案必须适用于本施工现场。
四、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1、针对各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并以书面形式对班组长和工人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五、安全检查
1、各施工单位进行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甲方和监理部门。
2、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检查记录要详细、认真。特别对隐患记录必须要具体,如隐患部位、危险性程度的部位处理意见。
3、事故隐患整改必须落实到人,并由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
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应派专人落实并限定时间完成。
5、现场机电维修人员应该经常检查设备漏电保护器的完好和有效。
6、现场用电机具较多,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撞、挤压电线,造成电线外皮破碎剥落,导致触电事故,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破损的要及时修理,如果破损达到2处以上必须更换。
7、雨季作业应加强电器设备的防雨和接地检查,以防止漏电事故。
8、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技术规程》,每月至少全面检修一次,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9、电动机械及工具,应该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范设置。
10、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保护装置。
11、各施工单位作业层要对四口五临边进行有效防护,未经相关单位和人员同意,严禁私自拆除。
六、安全教育
1建立完善的三级教育制度,从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4各方面进行教育。
2建立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同时建立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卡。
3安全教育内容为:安全基本知识、法律法规、现场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建立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变换工作岗位的人员,应按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进行安全教育。
5每个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施工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安全培训。
7现场专兼职安全员按月、季、年度进行工作考评,考评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8根据施工特点进行“五抓紧”安全教育
a、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
b、工程接近尾声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
c、施工条件好,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
d、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
e、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
9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均应进行入场安全生产的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同时结合工程进度及不同施工工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
10、时刻想到安全,不断提高防火意识。
k、溶剂、化工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要加强管理,建立严格收发制度,对人员领用材料时要严格管制,对用完的材料及时收回各库房。
七、班前活动
建立班前活动制度,并有详细的班前记录。
八、特种作业
1、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特种作业部门培训合格并领的上岗证后再进行作业,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必须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逐一核实必须人证相符。
2、电气焊工动火作业前,必须接受防火安全技术交底,明确责任、相互监督、安全作业,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员。
3、所有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证,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实行工程多机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器、监护人)和动火审批手续,应当按照施工性质和部位确定动火等级,节假日应提高一个等级,并应落实防火措施,办理动火审批的时候必须注明动火人和监护人,甲方和监理进行核实。
4、严格实行动火证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为1天,二级动火为3天、三级动火证为7天,电焊工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灭火器。
5、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作业时,视同明火作业,要落实防护措施。
6、施工区域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清除周边易燃、易爆物,并落实防护措施,严防火花,焊渣、切割熔块坠落,监护人员要做好立体监护工作。
7、施工现场进入装修阶段,施工现场严禁烟火、明活作业动火证签发高一级别,严格落实防护措施,作业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
8、各库房必须设置灭火器并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种类合适的消防器材,落实专人加强管理,施工现场临时库房的五金、水暖材料禁止与易燃、易爆材料混放,禁止将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和材料同放一室、一库,库房保持整洁有序。
九、工伤事故
1、工伤事故的处理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重大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通知建设单位。
2、工伤事故的分析按规定处理,事故调查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工人没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十、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设置规范、醒目、整齐的标牌和安全警示牌。
2、库房必须设置防火标志、足量的灭火器、库房责任人及库房管理制度。
3、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工作区域责任牌。
十一、文明施工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佩戴胸卡,与施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
a、施工现场保持完整、整洁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清。
b、现场原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要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必须保持道路畅通,作业现场要做到落手清。建筑垃圾及时规堆、外运,严禁随意抛掷,做到作业面无积存垃圾、废水、无散落材料。
c、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保证安全。
d、施工现场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专人清洁、检查应有严格的处罚措施。
e、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
f、开展文明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应文明规范。
g、加强班组建设,有良好的班荣班貌。
h、加强工地治安综合治理,做到目标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有力,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有效到位。
十二、现场宿舍
1、施工作业区应该和办公、宿舍区分开设置。
2、宿舍内、施工现场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电饭锅、水乌龟等),宿舍内用电线路严禁私拉乱接。
3、宿舍内应整洁干净、无异味、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4、宿舍区、公共区域应有专人每天清扫以及不定时安全巡逻,保证宿舍区域周围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十三、现场防火、消防
1、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器材(保证灭火器适用)。
2、灭火器材应按不同场所和防火要求合理配置。
3、工地实行动火审批和动火监护制度。
4、在作业区应根据工作性、工作范围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对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以及危险作业区域要重点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专人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可靠性。
5、现场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在室内和室外游动抽烟。
6、对操作中可能引起火花的,应有控制和隔离措施,在操作现场,要对作业面进行检查,彻底熄灭火源和熔渣,消除火灾隐患。
7、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拉乱接,严禁在易燃材料周围使用碘钨灯。
8、化工原料堆放处严禁任何动火作业。
9、消防工作是本项目现在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电工和各专业班组长组成。
10、施工区域每100平方米配置灭过器2只,防火重点部位每25平方米配置1只种类适合的灭火器。
11、现场施工人员有责任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任何人不准挪用,防止随意摆放、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准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准埋压、圈占、堵塞安全通道。
12、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清除、制止火灾事故发生或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扑救并挽回重大损失或避免人员伤亡的,给与奖励。
13、严格遵守消防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14、对各种火灾隐患已经发现但未采取整改和补救措施,多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教不改的,将给与严重的处罚。对违章冒险作业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现场保卫措施
1、建立治安保卫制度,避免发生偷盗事件。
2、做好现场物品保管和防盗工作,对贵重材料、小型生产工具等要实行专人专管,责任带到人,材料、设备出入现场必须有收发领用手续和出门证明。
3、加强施工人员的法制教育,进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禁在工地内赌博、偷盗,严禁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发现上述情况是各施工单位要及时制止、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
4、下班前要实行点名制度,下班后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再进入施工现场。
十五、环境保护
1、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不和扰民,保障简述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2、建筑垃圾必须堆放在制定位置专用容器内,不得随意丢放,严禁随意凌空高抛、洒,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降尘。
3、严禁在生活区、作业区焚烧建筑垃圾。
4、油漆等有刺激气味的材料应密封、隔离放置。
十六、“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1、每个登高、临边、架体上(两米以上)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系挂方式:高挂低用。
2、安全带配备齐全,并符合国家标准。
3、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等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
5、阳台、楼层边、屋面等也必须要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
十七:施工用电
1、配电箱和开关箱
a、配电箱必须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设置。
b、末级配电箱内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要每天检查,一旦失灵及时更换,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应符合规定要求。
c、电箱内必须设置隔离开关,并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
d、电箱安装要牢固,安装高度要统一,露天设置要有防雨措施,电箱内不得堆放杂物,应有便利的通道。
e、配电箱内多路配置时要有标志,电箱内应张贴线路图和检查记录。
f、配电箱一律选用标准箱,挂设高度1.4米,箱前和两侧1米内不准堆放杂物,门锁应有效,配电箱统一编号,并由检查记录,每10天一次,按规定做好重复保护接地。
2、现场照明
a、照明专用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b、灯具金属外壳应做好接零保护。
c、现场照明宜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灯具,对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就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和混合的卤钨灯。
d、配电线路、现场施工用电的机械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保护装置。
e、施工现场临时搭设的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等作业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作业安装,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用线,不准架设裸导线、不准直接用导电材料绑扎在金属架上、不准用铜丝或其他金属材料代替保险丝,防止引发电器火灾。
3、配电线路
a、电线老化、破皮应及时更换的包扎,线路过道应有保护措施。
b、电缆线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照明线除外),不得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的安装方法,动力和照明必须分开设置。
4、电器装置
a、闸具、熔断器参数应与设备匹配,安装必须符合要求。
b、每一台电动机械的开关箱,装设过载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设置隔离开关。
4、施工机具
1)、手动机具
a、手动机具传动安全保险装置必须齐全。
b、应有保护接零、漏电保护装置,无人操作时要切断电源,禁止电缆裸插。
2)、电焊机
a、应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装置。
b、焊把线接头不得超过三处,电缆线不绝缘、老化的不准使用。
c、应有自动开关。
3)、氧气乙炔瓶
a、各种气瓶要有色标。
b、工作时氧气和乙炔瓶必须严格管理,瓶与瓶之间距离必须大于5米,据明火必须大于10米,要有隔离措施(库房内必须分开堆放,严禁集中堆放,瓶上要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
c、工作前必须要检查氧气、乙炔管有无破损和漏气现象。
d、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有监护人。
e、乙炔瓶必须设置回火装置。
f、工作完成后关闭乙炔和氧气瓶。并按规定放置。
第11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一、 总则
为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杜绝违章行为,把公司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二、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与安全违章行为的考核。
三、 引用文件
重庆渝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 职责和权限
4.1 公司安委会负责监督本细则执行。
4.2 由公司各项目部负责实施,工程质安部监督执行,严格按照本细则对各项目施工单位、劳务施工班组进行考核。
五、 处罚规定
5.1 通则
5.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监查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将按本细则进行处罚。
5.1.2 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野蛮施工、冒险作业,重复性习惯性违章作业现象,第二次发现加倍处罚,第三次发现后在第二次处罚的基础上再加倍处罚,依此类推。
5.2 考核执行程序
5.2.1 工程质安部、各项目部的安全督查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较轻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应现场纠正,对不听劝阻者,应按本规定进行罚款,并加以制止。
5.2.2 安全督查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任何严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本规定处罚,并立即制止。
5.2.3 安全督查人员进行违章处罚时,应详实记录违章事实,附违章照片,并开具违章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送公司财务部,一份送被罚款单位,一份项目质安部或公司工程质安部留存。公司财务部收到罚款通知单后,应及时收纳或扣除罚款金额。
5.2.4 对罚款金额在1000元及以上的,由公司财务部直接从被罚款单位预留安全文明保证金中扣除;对罚款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被罚款单位在收到罚款通知单后,应在7日内将现金交缴到公司财务部,超过7日,公司财务部将按照罚款金额的双倍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5.2.5 公司财务部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处罚金应单独开户列帐管理。
5.2.6 禁止安全督查人员直接收取处罚现金现象。
六、安全文明施工与违章行为考核细则
见附件1:安全文明施工与违章行为考核细则表
七、 附则
1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为准。
2 本细则由工程质安部部负责解释。
3 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模板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细则
墙体砌筑高度超过1.2m以上时,必须及时搭设脚手架,不准用不稳定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上垫高工作。高处操作时要挂好安全带,安全带挂靠点要牢固。
新搭设的砌筑内脚手架上堆码砖高度不超过3层,操作人员不超过两人。
不得勉强在超过胸部以上的墙体上进行砌筑,以免将墙体碰撞倒坍或上砖时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运输车辆不得超载,模板装载不得超高。小件零配件必须装箱或装袋,不得散装散卸。车辆出场时,冲洗车轮,不准污染道路和大气。
使用电锯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锯片转速不能过快。产生噪音的电锯应放置在封闭的木工棚内,围护墙及屋顶设吸音或隔音板。
所有运输车辆不产生超标噪音,且严禁鸣喇叭。
第13篇 钢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细则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面1m以内才允许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在高空、深坑绑轧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马凳或支架。绑扎挑梁、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有专人负责。
氧气机不得爆晒、倒置、平使,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焊工操作点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钢筋气压焊施工时焊接夹具的滑动部分应注意加注润滑油;使用高压电动油泵时,严禁超过油泵的额定油压。
钢筋电渣压力焊施工时所有输电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维修焊接设备时,必须在切断电源之后进行;操作者需要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运输和吊卸设备过程中应避免碰撞;焊接电源应放置于通风良好和干燥地方,所有电源线特别是控制线避免硬拉损伤;焊接夹具避免重物挤压。
进入施工现场正确戴好安全帽。对钢筋施工中的薄弱部位、环节以重点控制,做到现场有人监督、指挥。
第14篇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实施细则
一.围墙、围挡标准
1、市区内所有施工现场、外地大型工程围墙、围挡标准必须采用集团公司统一形式,总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施工现场围挡总高度不得低于1.8米。
2、如由于特殊情况,暂不能围挡的,要在该区域设临时栏杆或用软隔离作封闭处理及安全警示标识,夜间设警示红灯,待条件具备时按规定做好围挡。
3、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应佩戴工作卡。
二.文明施工及标识标牌
1、进出口硬化标准:
(1)进出口路面必须采用砼进行硬化。
(2)进出口处应设置洗车设施,清水贮池、污水回收沉淀池、并配有高压水枪,由专人管理。
2、现场硬化标准:
(1)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人行道路应做砼、水泥方砖硬化处理。
(2)基础施工阶段主要道路可采用毛石、石粉进行硬化;主体施工阶段以后必须采用砼硬化处理。主要道路宽应不低于4米;其它道路宽应不低于2.5米。
三。 场容场貌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划分施工区、物料摆放区,并用黄黑相间钢管进行划分、围护,并设置标志、标识牌,明确责任人。
(2)现场的道路两侧,机械设备基础周边、外脚手架基础周边、降水井等特殊部位要合理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应当砌筑抹灰,保证排水通畅。
(3)桩基工程或基槽施工等,要按标准设置泥浆沟、沉淀场地,保持现场整洁、经沉淀场地过滤的水方可排入市政管网。
(4)现场宜设置职工吸烟室,不得随意吸烟和乱扔烟头。
(5)现场宜根据条件设置绿化与美化设施。
四. 材料堆放管理:
(1)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物品必须分类单独存放,做好标志,设专人管理。
(2)作业场所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材料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散装物料及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设置围栏。
(3)建筑材料、构件、器具必须按总平面布置图所标定的位置定置摆放。
(4)料堆要整齐、牢固,要设置标有名称、品种、规格、产地等内容的标牌。
(5)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五. 现场标识标牌管理:
(1)现场必须设置集团公司标准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工程建设目标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2)在临街及较大工程醒目处必须设置中泽建工集团标识。
(3)“五牌一图”应当设置在大门内侧附近或办公室前。
(4)现场的明显处,应当书写或悬挂安全标语。要建立宣传栏,定期宣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知识。
(5)要按安全警示标牌平面布置图所标注的位置,应当正确悬挂各种标准警示标牌,个别危险区域要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负责。
六. 区域管理:
(1)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分离,办公、生活区要远离施工区域30米以上。对于现场确有困难,满足不了此要求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办公区、生活区进行安全防护,以保证职工安全的办公、生活环境。
(2)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集团公司标准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医务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并要求稳固、安全、整洁。现场医务室应设置保健药箱。有条件的应配备担架、氧气袋、止血带等,严禁在现场发生违反社会综合治理事件。
七。 现场住宿管理:
(1)现场住宿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使用电器。
(2)宿舍应设置2米×1米的制式化双层床铺,人均占有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2平方米,宿内净高度不低于2.4米,通道宽度不得少0.9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16人。室内卫生设专人负责。
(3)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
(4)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鞋柜(架),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架,有条件的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探亲室、夫妻间等专用房间。
八. 食堂、淋浴间、盥洗池、厕所等设施管理:
(1)食堂必须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2)食堂炊事人员应持体检健康证上岗。
(3)食堂宜设置单独的制作间,储藏间,使用清洁能源。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满贴瓷砖。地面应做硬化及防滑处理,天棚要做吊顶处理并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4)食堂外宜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当日清运。
(5)淋浴间内宜设置满足作业人员需要的淋浴头。洗漱池宜使用节水龙头。
(6)施工现场宜设置水冲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四层宜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做到无明显异味。
(7)生活区、施工区宜设置饮用开水设施,由专人负责。
第15篇 安全文明小组、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1、 施工现场内,不能随意吸烟,要到指定地点去。
2、 施工机械电线不能随意乱接乱扯,要告知现场用电管理员。
3、 施工机械要定期保养,规范操作,戴护必要的劳保用具。
4、 木工加工区、电焊现场须配置泡沫灭火器。
5、 塔吊起重应正确捆锁防护重物,重物运行要尽量躲开正下方施工人群,服从地面指挥员指令。
6、 电梯口、楼梯口、预留洞口、人行通道和楼层周边、阳台周边,楼梯两侧边、卸料平台出入口侧边、斜坡、跑道周边必须达到安全防护的标准。
7、 工完场清,关闭电源,清理边角废料,整理余料。
8、 每周一下午3:00,由项目部组织各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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