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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某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
1、目的
确保廉洁高效地选择到质优价廉的队伍及厂家的产品。
2、范围
造价超过十万元以上的工程及材料设备(四大公司指定项目及可列入特急项目的除外)。
3、程序及职责
超过十万元以上,任何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选择均需在正式合同申报前半个月将操作具体计划上报给主管副总,经主管副总认可后实施,以避免正式申报时考虑不周又无时间调整的被动局面。对不需要做招投标的应向主管副总提前半个月申请特殊处理,并详细说明理由。
3.1队伍及厂家的入围资格界定办法:
主办工程师首先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了解本行业全面情况,并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所作的行业评比结果,经统计分析整理出各材料及队伍的入围资格等,经工程部或配套部讨论后报公司。
建材要根据检测报告内的数据,由厂家承诺其产品所达到的数值。
3.2招投标过程:
主办工程师根据公司批准的入围资格要求及设计销售对材料性能品质的要求,推荐不少于三家入选单位参加招投标。
在招标时必须请各竞标单位同时到场,参加有设计、主办部门及预算各一人以上人员组织的招标会(必要时领导参加)。并严格查验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及进沪许可证等。主体土建工程还需要查验核定承接任务单。
投标时要求各竞标单位于标书规定日期内密封标底送达预算部,非密封及过期者为弃权。
开标时必须有设计、主办部门及预算各一人以上参加,对各竞标单位标底进行开封评标的工作。
主办工程师负责对各单位的投标情况做出可比性分析,必要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询标。
3.4签约:
签约按《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协义)审批表》程序执行。
主办工程师应附上招投标过程备忘,包括入围资格描述、行业现状、企业数量及等级划分、考察参加人员、考察情况、招标开标参加人员名单等。
3.5合同管理:
合同正本我方保留不少于两份,一份在公司办公室存档,一份在预算部存档。
预算部同时要保存乙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及进沪许可证复印件,如非法人签约应保存法人委托书正本。
3.6特急项目管理:
由于正式合同的审批周期为两周时间,为一些特急项目需要,可按“特急项目管理细则”执行。
4、相关文件:
4.1采购合同
4.2 特急项目管理细则
5、相关表单
5.1施工单位初选审批表
5.2监理单位初选审批表
5.3甲供材料(设备)入围资格
5.4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协议)审批表(试行)
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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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日期: 日期:
第2篇 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青岛”)三期扩建工程招投标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有效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华电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界定了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工程招标范围、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审批程序以及招标过程管理。
第三条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工程招标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扩建工程电源前期项目及施工阶段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主要甲供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实行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实行招标。
项目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电源前期项目原则上实行招标。
第二章 招标审批范围
第六条 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a版)》中一级授权的范围,由华电国际招标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批范围如下:
(一)火电设备: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磨煤机、电除尘器、主变压器、分散控制系统、脱硫装置、气力除灰(渣)、给水泵汽轮机、汽动给水泵、电动给水泵(含偶合器)、高压加热器、低压加热器、凝汽器、除氧器、循环水泵、凝结水泵、真空泵、送风机、引风机、排粉风机、一次风机、给煤机、高压厂用变压器、启动备用变压器、低压厂用变压器、110kv及以上开关、400v及以上开关柜、发变组保护、炉膛火焰检测系统、化水和凝结水程控系统、全厂闭路电视系统、变频装置、锅炉补给水系统、海水淡化系统、中水处理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空冷岛设备的采购;
(二)电源项目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咨询、安装、主要工程(主厂房土建及安装、烟囱、冷却塔、输煤、灰场、取水工程、铁路专用线);主要甲供材料、大型设备运输等项目的招标;
(三)所有工程单项合同估算招标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其他服务(咨询)项目及合同估算招标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利用外汇20万美元及以上的其他招标项目;单项合同估算招标金额低于上述限额,但批次招标估算总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
第七条 第六条中工程招标项目的招标申请、方案及评标结果上报华电国际招标委员会审查、审批,按照集团公司给予华电国际的授权审批范围,需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由华电国际审查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电源前期项目的招标,按照华电国际相关规定上报招标委员会审批。
除上述招标项目以外的技术规范书由公司自己内部审查,华电国际公司工程处根据情况进行抽查。
华电国际审批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招标方案和招标结果由我公司自行定标,但定标之前需将评标结果报华电国际核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了回避招标和审批将同类项目化整为零、化大为小。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八条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三期扩建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三期扩建工程招标日常管理机构设在三期扩建办。
工作职责
(一)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评标标准和方法细则的审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处理招评标过程出现的重大问题、审定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结果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不能在评标委员会及监督小组中兼职,也不能担任评委。
领导小组进行的研究、审定工作应有规范的会议记录,审定结论应有参与审定的领导小组成员的签字。
(二) 三期办职责
1三期办计划人员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年度招标工作计划和阶段性项目招标工作计划。见附件21。
2三期办专业人员组织编制、审查技术规范书,并按规定上报华电国际审查。
3 三期办专业人员负责对设备供应厂商的经营实力、资质业绩、售后服务等工作进行调研。并填写厂家推荐表,见附件9。
4三期办专业人员参与评标,并按规定将招标结果进行确认或上报。
5 负责按照审批意见和确定的招标结果进行合同谈判。
6 在招标委员会指导下做好全过程监督工作。
7三期办专业人员按照三期2009【1】文进行招投标过程所有资料的收集和存档。
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
由华电青岛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依法组建,其人员组成结构要在招标方案中一并报批(不报具体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在开标前1-3天组成,必须严格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由本公司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投资方代表和相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专家一般应当从集团公司或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专家库中抽取,对于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评标的,可以由领导小组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项目单位及本工程参建单位的评委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且项目单位(含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及领导小组确定的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
第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按照华电国际的管理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经验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我公司委托范围内组织实施招标活动。
第四章 招标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三期办各专业要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设备规范书,组织内审,形成规范书审核意见会议纪要,并联系设计单位按照内审会议纪要修改完善规范书。修改后的设备规范书由三期办报华电国际公司工程处进行审查。华电国际审查范围见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设计管理程序中第二十五条技术规范审查范围。
第十三条
三期办将华电国际审查意见提交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对规范书进行最后的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最终设备技术规范书在公司内部会签,会签单表格格式参见附件6。
三期办根据最终完善的技术规范书,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方案(格式参见附件2)。编制的招标设备厂家推荐表(格式参见附件9),设备厂家原则上不少于5家。编制好的招标文件、招标方案、招标申请表、厂家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送给公司内相关专业和相关领导进行审批会签,审批会签单(格式参见附件7)。
第十四条 部门、公司相关领导会签完设备招标文件、招标方案方案申请表、厂家推荐表、招标方案后,三期办上报华电国际工程部报批。
第十五条 华电国际审批范围内的项目,其招标申请表、招标方案及评标结果,按照华电国际附件1-附件4的格式内容编写,以电子公文形式上报华电国际审批;需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由华电国际以电子公文形式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十六条由华电国际负责审批范围内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包括技术规范书)应报华电国际经审查后方可进行发标。
第十七条 招标委员会、招标办审批范围以外的其他工程项目,定标之前(即发中标通知书之前)需将评标结果报华电国际确认并核备(格式参见附件5)。
第五章 招标过程管理
第十八条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按照项目核准文件要求确定招标方式,对不宜公开招标的,须征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标: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组织投标。
采用邀请招标时必须坚持“推荐、评标、定标三分离”原则。
第十九条招标方案的重点审查内容。招标项目内容及范围、招标方式及拟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价方式、资格预、后审条件、投标单位资质及业绩、招评标机构及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原则、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等。
第二十条 评标结果的重点审查内容。评标结果确认报告(技术、商务、综合评价因素)、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领导小组意见、监督小组监督报告、评标前三名排序及其报价情况、推荐的预中标单位等。
第二十一条 招标准备。公司依法合规组建适应招投标工作需要的管理机构。招标前要组建招评标组织机构(含领导小组、评标委员会和监督小组。其中监督小组成员由监察部门提出)。招标全过程须在招标办和有关监察、法律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二条 拟定招标方案。在拟定工程招标方案,推荐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审查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邀请招标方式下,推荐入围厂商名单,得到华电国际批复后方可发标。
第二十三条 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并保证其符合规定的发布时限(资格预审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停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邀请的投标单位应为4家及以上;多个标段同时招标时,每单个标段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总投标单位不得少于发标数的2倍、且最少不得少于5家。拟邀请投标单位需经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审定。审定后的投标单位不得任意调整,否则应书面说明。
第二十四条 资格审查。
(一)对进行资格预审的。评标委员会按确定的资格预审标准和条件对潜在投标商进行预审,将预审报告及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厂家,报招标办审查。公开招标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厂家应不少于四家。资格预审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应重新组织招标并进行资格预审。
(二)对进行资格后审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确立的后审标准和方法对参加投标的投标商进行后审,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后审结果作为评标的结论,写入评标报告。资格审查时应形成书面审查意见,并经参加审查的所有人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 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缴纳标书费后开始发售招标文件,缴纳的标书费三期办进行统一登记管理。标书发放后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二十六条 现场踏勘与补遗澄清。如有必要时,三期办可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召开标前会,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根据招标人需要或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补遗或澄清;对发售发送的招标文件或补遗澄清文件项目单位必须届时获取其接收的确认函件。
第二十七条 投标。
(一)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单位,两证(资质证书、收费证书)一照(工商营业执照)齐全,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应与投标项目相适应。
(二)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投标保证金,三期办应有专人统一登记管理。
(三)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四)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不得向外分包。
(五)主体工程不得选择未通过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承包商。脱硫工程等主要辅助工程要优先选择通过gb/t28000、gb/t24000及gb/t19000的承包商。
(六) 对于已经在集团公司pmis上公布或者在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近年来建设项目投标、履约过程中的不遵守合同、信誉差的投标商不允许参加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系统三期工程投标。
(七)投标商回标书时,三期办专人管理回标书登记管理工作,并按照投标文件接受单登记和检查,一免有漏标、密封不严格现象。格式参见附件10。
第二十八条 开标。
(一)开标由公司三期办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过程要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宣布评标纪律。开标前,所有参加评标的评委都应该到现场,并按照附件11填写评委签到表。开标时,应对不合格的投标予以排除,仅对合格的投标进行评审,不接受开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应该按照开标检验表和开标记录表进行登记、检查和纪检审签字确认程序。开标检验表和开标记录表格式见附件。开标检验表和开标记录表格式参见附件12、13。
(三)开标后投标商不足三家的,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招标,但当某一类项(标段)的投标商确为有限且最终投标者不足规定数量的,应立即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经主管部门批准该招标项可随即转入议标程序,但必须在投标商同意议标且出具书面相关承诺意见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九条 评标。
评标应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类型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集团公司、华电国际管理要求,分别采用“经过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及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建议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三大主机、四大管道、设计、监理、调试和主体工程施工由华电国际组织评标,估算额在一亿元以上的单项施工和主要辅机设备的招标,华电国际根据情况参与评标。
评标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应依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及领导小组审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细则进行评审。报价权重占总权重的比例应不低于:监理标段40%,设计标段45%,施工标段50%,辅机设备控制在50%~70%不等。
开标后,按照评标准备→初步评审→澄清→详细评审→编写评标报告的顺序组织开展评标工作。评标过程中让投标人澄清的有关问题或说明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预)中标候选人应为2-3家。
评标过程中澄清函及来往传真必须妥善保存,存档时注意要求用原件。
评标过程中技术、商务、综合评分,必须在澄清结束后开始评分,并现场签字,不允许后补。技术、商务、综合评分表格见附件14、15、16、17、18、19。
第三十条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编制技术报告、商务报告和综合评标报告,推荐预中标候选人顺序。技术报告应由监督人员和技术组评委签字,商务报告应由监督人员和商务组评委签字,综合评标报告应由监督人员和全体评委签字。技术、商务、报价及综合评分汇总表应由统计人、监督人员和各小组全体评委签字。评标报告格式参见附件4。
第三十一条 定标与合同签订。
(一)评标报告整理完成后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预中标候选人顺序,提出领导小组评审意见,选定中标人或提出中标候选人意见。同时,监督小组完成监督报告。公司三期办根据评标报告、领导小组评审意见、监督报告,填报评标结果确认报告,按照管理审批权限进行招标结果的审批或核备。
(二)领导小组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无特殊原因,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否则,应向华电国际书面说明理由。
(三)在领导小组推荐预中标单位和预中标备选单位之后应将评标结果确认申请表及评标结果确认报告、定标结果核备表上报公司,并付评标结果确认申请表会签单和定标结果核备表会签单(格式参见附件5)。在公司同意评标结果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报告和评标结果确认申请表、定标结果核备表按照华电国际审批权限,上报华电国际予以确认,并得到批复。
(四)中标人确定后,公司应及时向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届时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保函事宜。
(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三期办当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函等进行书面的技术协议、合同谈判签订,同时签订廉政合同。
(六)中标人不得随意向他人转包工程,如中标人拟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或特殊工作分包给资质合格的分包单位,必须经我公司三期办同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分包项目不得再次分包。分包项目仍由中标人向我公司负责。
(七)合同签订前,三期办专业人员应及时将所有招投标资料,包括评标报告等准备齐全,备领导审查合格后,合同才开始会签。合同签订后,三期办专业人员在三期办领导同意后,再将合同主要内容及时录入pmis系统。
(八)合同签订完后,所有有关本次招投标的所有资料,必须将原件移交档案室,以便备查。存档记录表格式参见附件20。
第三十二条 华电国际招标活动不受地区或部门的限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
第三十三条 凡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如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纪监审处受理有关招标问题的投诉,三期办和专业专业人员应配合调查。
第三十四条 招评标过程中严格执行监督制度,设立监督小组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小组由公司纪检审领导和业务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2人,须经华电国际公司审批的招标项目不少于3人。
第3篇 物业管理招投标评分细则方案
物业管理投标书、答辩及现场调查评分标准
一、标书 (总分100分)
1.企业基本情况 (14分)
2.物业管理服务的理念以及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整体设想和策划 (20分)
3.拟采取的管理模式、工作计划和物质装备情况 (8分)
4.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 (8分)
5.管理规章制度和住宅区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8分)
6.经营管理指标的承诺及采取的措施 (10分)
7.社区文化活动的设想 (4分)
8.经费收支预算 (12分)
9.日常管理 (8分)
10.物业维修养护计划和实施 (8分)
二、现场答辩 (总分30分)
由评委对参加投标企业的答辩人进行提问。
提问内容:
1.投标书内容;
2.物业管理政策法规;
3.服务理念及设想;
4.物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实际问题及处理方法;
5.在其他物业小区管理的经验及案例;
6.业主关心的其他问题。
三、正在服务的其他物业小区现场调查 (20分)
1.招标选聘工作小组人员现场参观、考察、民意调查。
2.小区业主现场参观、考察、民意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招标选聘工作小组人员,供评分时参考。
四、计分
上述标书分(100分)、答辩分 (30分),正在服务的其他小区现场调查 (20分), 总分(150分)。
物业管理投标书、答辩及现场调查评分标准细则
一、投标书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
(一)企业基本情况 (14分)
1.企业所管的普通居住小区规模较大,资质证书等级 (3分)
2.企业从业人员知识层次较高 (2分)
3.企业有合理的机构设置 (2分)
4.企业经营管理运作有特色 (3分)
5.历年获奖情况及管理的业绩 (2分)
6.企业发展的后劲和发展方向 (2分)
(二) 物业管理服务的理念以及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整体设想和策划 (20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锦灏佳园小区的特点提出整体设想及策划:
1.管理理念(宗旨)鲜明、突出,有明确可行的管理思路及可操作方案。(3分)
2.采用合理的管理体制、管理机制 (2分)
3.对该区有充分的市场调查与分析 (2分)
4.有高标准、高水平的管理措施 3分)
5.有超前性、创造性、全方位服务的意识 (4分)
6.有创造优美舒适、安全文明、突出社区文化工作的设想 (2分)
7.体现出小区特色的物业管理模式 (2分)
8.对观代化科技手段的设想和管理学理论的运用 (2分)
(三)拟采取的管理模式、工作计划和物质装备情况 (8分)
1.管理模式包括:清晰的业务流程和管理运作机制、明确的管理构想和各部门职责 (2分)
2.工作计划包括:有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及详细的工作项目、工作内容、完成时间(2分)
3.物质装备包括:管理用房的合理分配(办公用房、后勤用房),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投入(4分)
(四)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 (8分)
1.管理人员配备包括:合理配备各岗位管理人员的人数、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各类人员的专业素
质要求 (2分)
2.管理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各阶段的培训计划、方式、内容和目标 (2分)
3.管理人员管理包括:录用与考核办法、激励机制、淘汰机制及奖惩措施等(4分)
(五)管理规章制度和住宅区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8分)
1.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公众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管理运作制度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要求条例规范,体现高标准、高档次,科学合理、详细完备(5分)
2.居住区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包括:档案的建立、归档,要求分类合理、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利用电脑对档案进行管理,档案的建立能密切配合管理工作(3分)
(六)经营管理指标的承诺及采取的措施(10分)
这项内容包括 (以下各项指标均有预测依据及采取的措施)
1.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率;
2.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
3.保洁率;
4.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及回访率;
5.小区内治安案件发生率;
6.住户有效投诉率与处理率;
7.居民对物业管理满意率;
8.绿化完好率;
9.道路、车场完好率;
10.管理费收缴率。
(七)社区文化活动的设想(4分)
1.社区文化活动包括:根据居住区的特点和居民特点提出社区文化活动的设想及活动的计划,活动制度的建立和场地的安排(2分)
2.便民服务措施包括:有较完善的便民服务措施;便民服务必须按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逐项分列。有偿服务项目及标准应符合上海市的有关规定,价格合理优惠;无偿服务应详细可行(2分)
(八)经费收支预算(12分)
1.有明确的经费收支原则(3分)
2.收支项目合理(2分)
3.经费收支预算准确(2分)
4.对经费预算结果有分析(2分)
5.有维修基金的管理及使用方案(3分)
(九)日常管理(8分)
1.有为住户排忧解难的措施(2分)
2.房屋装修的监管方案、方式,措施有效并有创新(2分)
3根据小区特点,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2分)
4.有居民投诉及处理的管理机制(1分)
5.有日常主要管理项目的运作措施(1分)
(十)物业维修养护计划和实施(8分)
1.根据房屋本体的使用年限,提出对房屋本体各部分的定期维护和日常养护的计划以及实施效果(4分)
2.根据公用设施的使用年限,提出居住区公用设施的定期维护和日常养护的计划、方案、标准和实施效果(4分)
五、现场答辩评分细则(总分30分)
(一)投标企业(1人)介绍情况,包括:企业概况、标书重点、管理理念及设想、承诺等(13分)
(二)投标企业(2人)回答评委提问,包括:标书内容及管理事项、物业管理的法规知识、物业管理中发生的实际问题的处理等(15分)
(三)答辩人的仪容、仪表、表达能力等(2分)
六、现场调查评分细则(总分20分)
1.招标选聘工作小组人员现场参观、考察、民意调查评分
2.小区业主现场参观、考察、民意调查并将考察结果反馈给招标选聘工作小组人员,供评分时参考。
七、分值计算
上述投标书分(100分),答辩分(30分),现场调查分(20分),总分(150分)评分时,评委给各分项评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计算各位评委给各物业公司评出的总分,计分时,各物业公司的得分从几名评委所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平均分数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平均得分即为该投标企业最后得分。如评标结果出现积分相等,将以抽签形式决定名次。
八、按上述评分方法评选出得分最高的前三名物业管理企业进入下一轮业主投票阶段。
锦灏佳园物业选聘工作小组
锦灏佳园业主委员会
锦灏佳园业主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