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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管理细则7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4

安全监理管理细则

第1篇 水厂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篇 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生产行为,保障 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及驻地监理办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 总经理对公司承担监理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驻地监理办总监对具体承担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全体监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思想端正,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纪律严明,措施得当,检查及时。生产与安全工作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第四条 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的各项规定,造价人才网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条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程序按时上报,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公司应设立安全监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和部主要领导负责;驻地监理办设立安全监理组,在驻地总监的领导下,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已按按各自的岗位分工开展具体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组应接受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检查指导。

第二章 保证体系

第七条 各级机构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

安全生产监理目标。

第八条 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意识,监理工程师论坛 <>通过安全控制提高预测预防能力,通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第九条 各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项安全目标,层层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的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十条 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和解决安全问题,扎实开展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省、厅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新机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逐级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措施经费,并确保资金到位和正确使用。

第十三条 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对威胁公众和职(民)工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性较大设施、特殊设备、特种工种(机、车、爆破、电工等)、场所、易燃易爆物品,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性检查、评估。坚持日常安全巡查,至少每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监督、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有效地安全大检查活动,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对事故隐患必须落实整改的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后应严格验收,及时查处“三违”现象等违章行为。加强道路标志管理,及时清除路障,确保道路畅通。

第十四条 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在项目施工中做好“三工教育”(工前教育。工中指导、工后讲评)。对职(民)工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职(民)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安全宣传教育覆盖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第十五条 做好职(民)工劳动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规定、标准,对特殊工种应采取特殊劳动保护。严禁使用童工,工地上不准使用聋、哑、残、老弱民工。

第十六条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职(民)工遵纪守法意识,维护好社会治安。注意搞好社群关系,尊重地方习俗,加强民族团结。

第十七条 严格各类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凡属重、特大伤亡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报指挥部,严格按国家有关事故统计规定,按时上报月(年)报表,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部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对一次职工因工死亡3人及以上的责任事故,或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坍塌、爆炸、火灾、质量等责任事故的施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五章 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第十九条 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

驻地监理办编制的项目监理规划应包含安全监理方案,并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应包含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

对于高危作业,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 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2、 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3、 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单位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意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4、 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

5、 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预案。

6、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第二十一条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行为。

2、 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3、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 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5、 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安全监督的资料管理

1、 参照工程监理资料用表(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表、监理通知单和反馈单、现场旁站记录、监理日志)。

2、 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3、 在监理月报表中增加安全监理工作情况的内容,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作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

4、 提倡使用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载入监理月报。

第六章 安全监理工作检查考评办法

第二十三条 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对安全监理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考核,作为年度监理工作的一项考核内容,按百分制进行检查考评,满分为100分。

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评方法 扣分标准 实得分

1 制定安全工作监理规划和施工安全生产规划 5 查监理单位的安全规划制定情况;对施工安全规划的审查情况 为制定安全监理规划的扣5分;未将规划、细则纳入工作的扣2分;对施工单位审查无记录的扣3分。

2 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措施 5 查贯彻上级有关规定、制度、通知情况;本单位制度和执行情况 贯彻上级规定、制度、通知不力的视情况扣1-3分,本单位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好的扣1-3分。

3 监理安全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工作情况 10 查岗位设置情况;岗位职责;机构人员工作情况 机构、人员不落实的扣5-10分;人员工作差的,对所辖施工范围无安全监理检查记录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4 事故、隐患防范工作 20 查事故隐患及针对隐患处理,监理的指令与整改落实情况 施工特殊工种无证上岗1人扣5分;现场隐患1处扣5分;违规操作或使用不当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私购私藏易燃易爆物品的该项不得分。

5 安全宣传教育 10 查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执行;查相应的记录台帐 安全宣传教育覆盖率达不到100%扣5分;查无学习记录台帐的1次扣2分(全年不少于10次);凡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表扬一次加5分。

6 劳动保护 10 查劳动保护情况;现场防护情况 监理人员不着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一次扣2分。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意识差,监理无整改指令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1次扣2分。

7 法制宣传教育 10 查法制宣传教育情况;堤防社群关系情况 监理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参与黄、赌、毒等活动的,该项不得分;地方社群关系紧张,造成矛盾的,1次扣3-5分。

8 安全监理资料 15 查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表、监理通知单核反馈单、现场旁站记录、监理日志、监理月报表 监理月报不如是反映安全状况的,1次扣2分;监理日志、旁站记录不全面、真实的,1次扣2分;监理通知单缺乏针对性或无反馈的,1次扣2-5分,扣完为止。

9 事故报告、查处 5 查是否按事故性质的实效及时报告及事故资料的整理情况 事故发生不按时报告的,1次扣5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取证、不掌握现场情况的,1次扣2分;事故资料不全的,扣1-3分。

10 监理办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0 查电器设备(禁用电炉等);电线是否私拉乱接 发现1次扣2-4分

查是否做到“人离灯灭” 发现1次扣5分

查设备管理是否落实到人,严防盗窃和遗失事故 发现1次扣5分

查监理办车辆、船舶使用情况 出现事故苗头的1次扣5分

第七章 考核及奖惩

第二十四条 安全监理工作实行工作考核,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做到考核有指标,奖惩有内容,充分调动参加安全监理工作的广大职员的积极性,增强安全生产生物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二十五条 奖励

对安全监理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本着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给与奖励。

第二十六条 违约处理

第二篇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各驻地监理办和全体监理人已按应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在开展建立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按各工序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要求,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为。

第一节 施工安全管理

一、 一般安全规定

1、 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要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单位应就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2、 施工人员需接受安全教育,熟知并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及机械驾驶、爆破、瓦斯检测等特殊工种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监理单位应对人员持证情况进行审核,并建立检查管理记录台帐。

3、 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该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 施工、监理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赤足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5、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题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6、 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专人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7、 施工现场要设置必须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熟知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二、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规定

1、 施工现场选择上要有利于生产、生活,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灾的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条件。

2、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及动力、通讯路线和其他临时工程,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制定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3、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牌,并不得擅自拆除。

4、 生产、盛会房屋要按防火要求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活动板房为7m,铁皮房为5m,临时炉房、发电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之间净距不小于15m。

5、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工地临时小型油库远离生活区200m以外,外设围栏,炸药库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管理部门认可。

6、 在林区进行施工测量时,要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

7、 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8、 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好安全带,穿软底轻便鞋;在2m以上墩台上测量作业,应按高处作业要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人员坠落。

9、 场地清理、砍树要组织身体结实,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承担。要明确分工,不准上下同时作业,不准两人或多人砍一棵树,不准跨在树枝上断树干。高边坡清场作业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

三、 土石方开挖安全规定

1、 施工之前应先清除边坡上方3至5m内的树木、杂草、浮石,修好施工便道,打通机械进场道路;高边坡危险地段要设防护栏,清除地表浮石。

2、 操作人员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人工与机械不准同时上下作业,人机配合施工应交错进行。

3、 边坡施工应自上而下进行,并按设计边坡一次做到位。

4、 高陡边坡地段施工,施工人员要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绳,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5、 坡面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松动的土石,坡下弃土及滚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禁止通行。

6、 施工中土体发现滑动、崩坍迹象危及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机具。

7、 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警告标志,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位置指挥。

8、 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车轮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9、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交替作业,机上机下人员密切协作,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四、 挖掘机作业安全规定

1、 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 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稳支腿,车身方向与挖掘工作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 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石块的土方,应清除较大的石块和杂物。土体挖成悬空状态不能自然塌落时,须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砸下。

4、 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再进行维修。

5、 严禁铲斗从运土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箱。铲斗运行范围内严禁站人。

五、 推土机作业安全规定

1、 推土机下坡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坡不得大于10°,下坡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挡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 在陡坡高坎上作业必须派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边缘。送图终了应换成倒车档后在提铲倒车。

3、 在垂直边坡的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至30cm间距,并以相同的速度直线行驶;后退应分先后,防止相互撞碰。

4、 推土机摘卸刀片时,必须考虑挂装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绳时应戴帆布手套,禁止用眼挨近绳孔窥视。

六、 装载机作业安全规定

1、 起走前应将铲斗提升到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或翻铲斗;严禁用铲斗载人。

2、 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距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低位。

3、 在松散不平地上作业,可将铲臂置于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推进阻力过大时,可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 向运输车卸土应缓慢,铲斗高度适中,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 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有非正常响声立即停止排除故障, 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专项油缸能自由动作。

第三节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

一、 施工单位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不得独立从事电工作业,禁止在施工现场和驻地私拉乱接生产生活用电。

二、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场内架设电线应绝缘良好,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严禁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脚手架上。

三、 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下不得小于0.7m。20-35kv不得小于1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方可操作,在高压线附近施工作业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屏蔽措施。

四、 施工现场用电,各种电器设备须配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加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五、 在三相四线中性界点接地供电系中,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外壳应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大于4欧,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六、 各种电器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七、 工地安装现场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有专人管理,施工用电尽量保持三相平�。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八、 施工现场变配电设备处,必配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九、 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不得少于50cm。

十、 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线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设置有效的防漏保护器。

十一、 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做送电试验,必须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十二、 混凝土浇筑安全规定

1、 人工推车上料时,手推车不得撤把,运输斜道上应设有防滑设备。

2、 机械上料时,在铲斗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3、 作业结束后,应将料斗放下,落入斗坑或平台上。

4、 浇筑预制混凝土时,应搭设作业平台和斜道,不得站在模板上作业。

5、 电动振捣器应使用电缆线、电源开关置于干燥处,多台振捣器同时作业应设置集中开关箱,由专人看管,操作人员要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6、 运输混凝土的四轮翻斗车宜缓慢行驶,防止发生倾覆事故。

7、 悬空索道,输送混凝土应按起重运输安全操作进行。

十三、 泵送混凝土安全规定

1、 混凝土应设置在作业棚内,安装平�牢固,泵车安设未稳之前,不得移动布料杆。作业前检查输送泵电气设备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2、 泵送前应先检查管路、管节、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损、裂缝、变形和密封不严的管件。

3、 管路布设要平顺,高处、转角处应架设牢固,防止串动、移位。

4、 泵送中要设专人经常检查管路,遇有变形、破裂时,应及时更换,防止崩裂。

5、 混凝土泵在运转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带病作业。

6、 操作人员须熟悉并遵守泵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7、 拆卸管路接头前,应把管内剩余压力排净,防止管内存有压力而引起事故。

8、 作业结束,采用空气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不得靠近管道端部。

十四、模板安装及拆除安全规定

1、 在基坑或围堰内支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有无坍方迹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2、 项基坑内吊运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牢靠,基坑内操作人员要避开吊运材料。

3、 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使用的绳索要有足够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应先固定底部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或倾覆。

4、 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吊点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1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5、 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木板单独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接触脚手架。

6、 高处作业时应将工具放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不得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7、 使用斧锤须顾及四周上下安全,防止伤及他人。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8、 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

9、 拆除模板禁止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缓慢送下。

十五、预应力张拉规定

1、 预应力钢丝束张拉施工前,,检查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要求。压力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

2、 锚环及锚塞使用前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 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完好无损。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4、 油泵开动时,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应平稳、均匀一致。安全阀要保持灵敏可靠。

5、 张拉前操作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张拉两端相距较远时,宜使用对讲机。

6、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张拉作业区。

7、 在已拼接或现浇的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其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加设护栏。

8、 张拉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两侧。

9、 张拉操作中若出现油表震动剧烈,漏油、电机声异常,断丝、滑丝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

10、 张拉钢丝束完毕退鞘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人工拆卸销子时,不得强击。

11、 张拉完毕后,对张拉施锚两端应妥善保护,不得压重物,管道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丝束及钢筋。

12、 先张法张拉前应对台座、横梁进行检查、张拉中及未浇混凝土之前,周围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浇筑混凝土时,振捣器不得撞击钢丝束。

十六、脚手架安全规定

1、 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坚固。立杆底必须使用立杆底座。不得使用铅丝和麻绳连接钢脚手架。

2、 门式简易脚手架应按产品设计拼装连接牢靠,并使用钢管加强横向联系和剪力支撑。

3、 脚手板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支撑上。脚手架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与模板相连。

4、 脚手架要设置栏杆,敷设安全设施并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过。

5、 脚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安放稳妥整齐,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条。

6、 悬空脚手架应用栏杆和撑木固定稳妥、牢固、牢靠、防止摆动摇晃。

7、 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要经常检查受水冲刷情况,发现松动,变形和沉陷应及时加固。脚手架上作业的人员应配戴救生设备。

8、 脚手架高度在10-15m时应设置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60°,缆风绳的地锚应注意保护。

9、 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或护栏,应按从上到下顺序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拆除的脚手架,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十七、支架施工安全规定

1、 支架所用的桩木、万能杆件等应详细检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节疤的圆木及锈蚀、扭曲严重的杆件和钢管等。

2、 地基承载能力必须符合设计标准,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使其达到设计要求。土质地基雨季须有防水措施。

3、 支立排架要按设计要求施工,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并要与垫木联结牢固,防止不均匀沉落、失稳和变形。

4、 支立排架时应设专人指挥,支立排架以竖立为宜,排架竖立后用临时支撑撑牢,在竖立第二排。两排架间的水平和剪刀撑用螺栓拧紧,形成整体。

5、 用吊机竖立排架时,应用溜绳控制排架起吊时的摆动。

6、 支立排架时,不得与便桥或脚手架相联,防止支架失稳。

7、 立柱排架大面积拆卸式应边拆边撑木,保持平�稳定。严禁将全部水平和斜撑拆除,再放立柱。

十八、木工机械安全规定

1、 木工机械开机前应添加润滑油脂,先试机,待机件各部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2、 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的声音或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维修。

3、 操作人员工作时,要扣紧衣扣和袖口,严禁戴手套作业;留长发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4、 木工机械的转动部分,要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工作中更换锯片、刨片、刃具、钻头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拆装。

5、 元盘踞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操作,禁止站在锯片同一直线位置,锯片上方安装挡板和滴水装置。

6、 接料者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上手不得继续推进。

7、 送料用力要均匀,遇木节应减速。长度不足50cm的短料不得上锯。

8、 平刨机刨料前应清除材料上的钉子灰垢,根据木料材质调整刨料速度,手指严禁放在木节上。

9、 刨木材的大面时,手须在木料的上面;刨木材的小面时,手可放在木材上半部。手指须离刨口3cm以上,每次刨削不得超过1.5mm。刨料长度超过2m时,必须由两人操作,料头过刨口20cm后,下手方可接料,用力要均匀。

10、 活动式的台面,调整切削量时,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转方能进行,防止台面和刨面接触造成事故。

11、 平面刨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移动挡板,不得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

12、 压刨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不得使用倒顺开关;送料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祸卡位,应停机拨正;操作必须待料送出台面。

13、 人员站在机床一侧操作,每次削量不得超过3mm,所刨材料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不足1 cm时须垫衬托板。

十九、钢筋制作安全规定

1、 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 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不得进入现场。

3、 钢筋施工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由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半径小而集束切割。

4、 绑扎钢筋高过1.5m,应有固定临时支架进行稳定,并设绑脚手架,不得登攀和站在钢筋骨架上。

5、 场地绑扎t梁钢筋,应先设置稳妥分层支架,两面同时进行绑扎,防止受力不均匀造成事故。

二十、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1、 电焊

(1) 电焊机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 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

(3) 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4)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点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 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打开所有孔口,保持空气流通。

(6) 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风口。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15分钟。

(7) 接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金属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品代替地线。

(8) 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9) 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消防设备。

(10) 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2、 气焊

(1) 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配有另面可靠的防回火按群装置。

(2) 乙炔发生器应置于干燥、通风处。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检查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3)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高于35℃,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接触胶管,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点火的焊枪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4)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表面,严禁沾污油脂。氧气瓶应设有防震交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剧烈震动和烈日曝晒。

(5) 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件,不得在浮筒上加压和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明火照明。

(6) 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m。

(7) 乙炔气管用后须清除管内积水,交管回火装置结冻时,应用热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8) 电石应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支应找开桶盖,轻移、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避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9) 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乙炔桶提出头,头部应避开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应挂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第2篇 塔吊起重机使用安全监理管理细则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四期学生生活区工程

2、建设单位:天津科技大学

3、设计单位: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4、施工单位: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勘察单位: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6、监理单位: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7、工程地点:天津开发区十三大街二十九号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内西侧

8、工程建设规模:

该工程总建筑面积28916m2,其中学生宿舍建筑面积26046m2,生活服务用房2870 m2,学生宿舍建筑主体13层,局部9层,结构类型: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体系;生活服务用房建筑主体按2层,局部3层,框架结构。建筑分类及耐火等级;二类高层居住建筑,建筑主体构配件的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1.监理流程

熟悉塔吊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规范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塔吊安装施工方案塔吊安装的检查安装与验收塔吊使用的安全检查审查塔吊拆卸队伍资质审查塔吊拆卸施工方案塔吊拆卸的安全检查。

2.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塔吊起重机使用安全监理管理要点和目标值

管理内容管理要点目标值
1熟悉相关规范具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1.掌握塔吊起重机使用作业安全控制要求

2.明确使用安全控制关键点,编制监理细则]

2审查安装队伍资质1.总包、塔吊安装、使用队伍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2.总包、塔吊安装、使用队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件,人员满足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吊装指挥人员

4.塔吊安装、驾驶、司索作业人员上岗证书

5.塔吊安装、使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塔吊安装、使用作业安全交底记录

[清晰;有效]

[清晰;有效]

[必须持证上岗,证件清晰、有效]

[具有针对性]

[应逐级安全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3审查塔吊安装、使用专项方案1.施工单位编制塔吊安装、使用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2.塔吊基座

3.塔架、塔臂安装

4.塔吊设备安装

5.塔吊防雷设置

6.塔吊安装验收

7.塔吊使用安全措施

8.吊钩保险措施

9.如有多塔作业,应有防碰撞措施

[经法人施工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加盖法人印章;具有针对性、可靠性]

[1.具备完整的计算文件和图纸,并经上级主管批准。

2.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4塔吊安装的检查与验收1.塔吊基座施工

2.塔架安装

3.塔臂安装

4.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

5.大行车行走缓冲止挡器,限位开关碰块

6.采用高强螺栓

7.塔吊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护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

8.塔吊的金属结构与其电气设备金属外壳

9.塔吊防雷设置

10.钢丝绳要求

11.塔吊信号装置

12.塔吊标志装置

13.吊钩保险措施

14.如有多塔作业,有防碰撞措施

15.安装过程中检验

16.整机安装完毕后检验

[1.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2.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1000。

3.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垂直度和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

[1.应采用经纬仪控制塔身最高锚固点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2.塔架体连接、附着锚固应符合施工方案控制要求]

[应符合制造厂家安全技术规定和施工方案控制要求]

[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

[必须安装牢固可靠]

[1.应用配套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

2.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

3.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拧紧]

[应安装齐全、牢固]

[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地阻不应大于4ω]

[应符合安装安全方案控制要求]

[1.应有钢丝绳的产品技术、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否则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钢丝绳规格、强度及结构形式应符合采用的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格式。

3.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做法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比应小于300mm。

4.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作法]

[应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等信号装置]

[应在塔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标志鲜明色彩的标志]

[应符合塔吊安装方案要求]

[1.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技术检验。

2.遇有六级大风及大雨、大雪、大雾天气,严禁进行安装]

[1.必须经具有资质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2.在检测合格报告后的30天内,必须向市或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备案证明文件、标志应齐全、清晰、有效,方可正常使用]

5塔吊使用的检验1.作业前准备

2.塔身

3.指挥人员、驾驶及操作人员

4.吊装操作人员

5.遇六级大风及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

6.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限制器及各种行程开关等装置

7.起重机吊装

8.起吊物荷载

9.起吊物的绑扎

10.钢丝绳

11.吊钩、吊环

12.制动器的制动鼓、制动带

13.起重机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电线安全距离

14.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吊钩升降动作前

15.塔吊升降

16.使用过程安全维护

17.起重机在作业停止或下班前

[1.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种工作机构应动作正常,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应可靠、有效。

2.确认达到正常后方可作业]

[不得悬挂标语牌]

[1.必须持证上岗,认证相符。

2.必须熟练掌握规定的指挥信号,懂得相关吊装工艺和安全规定,指挥困难时,应采用对讲机指挥]

[不能有误操作,必须按指挥人员信号操作]

[1.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2.恶劣天气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方可作业]

[1.不得随意调整。

2.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制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3.由驾驶员操作,检查装置的安全性能]

[1.严禁进行斜拉、斜吊和吊起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物体及其他不明重的物体。

2.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3.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4.作业重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的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

5.遇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掉总开关电源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6.起吊上升、下降、左右回转速度均匀、平稳、不得突然制动,回转未停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7.起吊作业时,吊重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吊运人员]

[1.不得超载。特殊情况需超载使用,必须经过验算,要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的专题报告,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2达到起重机额定荷载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

[1.应牢固、平稳,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2.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

3.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志绑扎后起吊。

4.吊索与物件的夹角为450--600,且不得小于300,吊索与构件棱角之间应加垫块。

5.有专人监护下作业]

[1.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受损及钢丝绳连接部位坚固状况,达到表1、表2钢丝绳报废标准应予报废,严禁使用。

2.向转动的卷筒上缠绕钢丝绳,不得用手拉或脚踩引导钢丝绳。

3.必须在卷筒停止转动后,涂抹钢丝绳润滑脂]

[每班作业前应检查,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不得使用:表面有裂纹、破口;

危险断面及钩径永久变形;

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

吊钩衬套磨损厚度超过原厚度50%]

[1.制动鼓表面磨损达到1.5—2mm(小直径取小值,大直径取大值),应更换。

2.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 ,应更换]

[1.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的规定。

2.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

[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

2.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

3.操纵室内应准一位驾驶员,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4.应在白天进行升降,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

5.遇风力四级及以上时,不得升降作业,已升降作业的必须立即停止,并应坚固搭架各连接螺栓。

6.电缆随升降预先放松或松紧 ,并应坚固好电缆卷筒。

7.升降时,必须调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

8.应按规定要求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值。

9.如出现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

10.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

11.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1.应有专人进行安全维护工作。

2.发现塔吊设备及其锚固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排除故障]

[1.应首先将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

2.然后断开总电源,锁好开关箱]

6审查塔吊拆卸队伍资质1.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

2.技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3.拆卸人员上岗证书

4.拆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拆卸作业安全交底记录

[清晰;有效]

[满足建设部规定]

[清晰、有效,认证相符]

[具有针对性]

[应落实拆卸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7审查塔吊拆卸施工方案编制拆卸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安全措施[经总、分包法人施工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加盖法人印章;具有针对性、可靠性]
8塔吊

拆卸

的检查

拆卸作业前的

检查

1.对塔吊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及钢丝绳、吊钩、吊具、电气设备及线路等隐患

2.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抓)等

3.采用旋转塔身所用的主副地锚架及升降、制动设备

4.拆卸作业所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

5.拆卸作业现场的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

6.拆卸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

7.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

8.拆卸的天气条件

9.指挥人员要求

10.拆卸操作人员要求

[应予以排除]

[应将存在问题处理解决]

[应处于无误状态]

[技术性能、安全措施应保证拆卸作业的需要]

[应具备拆卸作业所需的条件]

[应为合格防护用品]

[应贯彻落实达到要求]

[应在白天拆卸,不应在大风、雨、雪、浓雾天气作业]

[应听从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清或有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作业]

拆卸作业过程检查1.对拆装人员的要求

2.拆卸上回转、下车变幅起重臂等机构、设备

3.拆卸锚固装置

4.遇到损坏或不能正常拆卸的部位

5.遇到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

[应穿戴安全防护用品,高处系好安全带,拆卸作业专人指挥,专人监管]

[应根据出厂说明书要求进行,应保持起重机平衡]

[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必须使已拆卸作业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应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 可停止作业]

3.安全监理管理办法与措施

3.1塔吊起重机安装实施之前

3.1.1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指定负责安全监理管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3.1.2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管理人员认真掌握现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塔吊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作业规定的控制要求。

3.1.3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管理人员严格审查安装队伍资质资料符合塔吊起重机安、拆作业规定要求。

3.1.4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管理人员认真审查塔吊起重机安、拆及使用作业安全方案内容,所描述的安全控制关键点应具有针对性、可靠性、可操作性;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涉及安全施工主管部门审查方案的程序应具有符合性,并须项目总监/ 安全管理工程师审查签认。

3.2塔吊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作业实施中

3.2.1安、拆期间,安全监理管理人员每日跟踪监督检查。

3.2.2对塔架、塔臂的吊立、安装、拆卸作业要监督检查。

3.2.3使用作业期间,安全监理管理人员每日巡视监督检查。

3.2.4安全监理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以塔吊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作业安全方案和塔吊起重机安全监理管理细则为检查控制安全作业的依据。

3.2.5安全监理管理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安全作业的隐患现象,做到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整改(一般较轻问题,以口头告知整改;较严重的问题,以监理通知单形式告知整改)。

3.2.6安全监理管理人员对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影响安全施工的隐患问题或发现严重安全险兆的问题,应立即向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报告,经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确认属于安全严重问题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公司领导和政府主管职能部门报告。

3.2.7安全监理管理人员在塔吊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作业中,督促要求施工单位建立相应作业的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并认真做好安全监理管理记录,及对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的影像监理资料。

第3篇 起重机塔吊使用安全监理管理细则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四期学生生活区工程

2、建设单位:天津科技大学

3、设计单位: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4、施工单位: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勘察单位: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6、监理单位: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7、工程地点:天津开发区十三大街二十九号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内西侧

8、工程建设规模:

该工程总建筑面积28916m2,其中学生宿舍建筑面积26046m2,生活服务用房2870 m2,学生宿舍建筑主体13层,局部9层,结构类型: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体系;生活服务用房建筑主体按2层,局部3层,框架结构。建筑分类及耐火等级;二类高层居住建筑,建筑主体构配件的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1.监理流程

熟悉塔吊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规范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塔吊安装施工方案塔吊安装的检查安装与验收塔吊使用的安全检查审查塔吊拆卸队伍资质审查塔吊拆卸施工方案塔吊拆卸的安全检查。

2.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塔吊起重机使用安全监理管理要点和目标值

管理内容

管理要点

目标值

1

熟悉相关规范

具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掌握塔吊起重机使用作业安全控制要求

2.明确使用安全控制关键点,编制监理细则]

2

审查安装队伍资质

1.总包、塔吊安装、使用队伍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2.总包、塔吊安装、使用队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件,人员满足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吊装指挥人员

4.塔吊安装、驾驶、司索作业人员上岗证书

5.塔吊安装、使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塔吊安装、使用作业安全交底记录

[清晰;有效]

[清晰;有效]

[必须持证上岗,证件清晰、有效]

[具有针对性]

[应逐级安全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3

审查塔吊安装、使用专项方案

1.施工单位编制塔吊安装、使用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2.塔吊基座

3.塔架、塔臂安装

4.塔吊设备安装

5.塔吊防雷设置

6.塔吊安装验收

7.塔吊使用安全措施

8.吊钩保险措施

9.如有多塔作业,应有防碰撞措施

[经法人施工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加盖法人印章;具有针对性、可靠性]

[1.具备完整的计算文件和图纸,并经上级主管批准。

2.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4

塔吊安装的检查与验收

1.塔吊基座施工

2.塔架安装

3.塔臂安装

4.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

5.大行车行走缓冲止挡器,限位开关碰块

6.采用高强螺栓

7.塔吊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护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

8.塔吊的金属结构与其电气设备金属外壳

9.塔吊防雷设置

10.钢丝绳要求

11.塔吊信号装置

12.塔吊标志装置

13.吊钩保险措施

14.如有多塔作业,有防碰撞措施

15.安装过程中检验

16.整机安装完毕后检验

[1.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2.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1000。

3.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垂直度和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

[1.应采用经纬仪控制塔身最高锚固点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2.塔架体连接、附着锚固应符合施工方案控制要求]

[应符合制造厂家安全技术规定和施工方案控制要求]

[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

[必须安装牢固可靠]

[1.应用配套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

2.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

3.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拧紧]

[应安装齐全、牢固]

[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地阻不应大于4ω]

[应符合安装安全方案控制要求]

[1.应有钢丝绳的产品技术、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否则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钢丝绳规格、强度及结构形式应符合采用的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格式。

3.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做法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比应小于300mm。

4.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作法]

[应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等信号装置]

[应在塔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标志鲜明色彩的标志]

[应符合塔吊安装方案要求]

[1.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技术检验。

2.遇有六级大风及大雨、大雪、大雾天气,严禁进行安装]

[1.必须经具有资质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2.在检测合格报告后的30天内,必须向市或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备案证明文件、标志应齐全、清晰、有效,方可正常使用]

5

塔吊使用的检验

1.作业前准备

2.塔身

3.指挥人员、驾驶及操作人员

4.吊装操作人员

5.遇六级大风及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

6.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限制器及各种行程开关等装置

7.起重机吊装

8.起吊物荷载

9.起吊物的绑扎

10.钢丝绳

11.吊钩、吊环

12.制动器的制动鼓、制动带

13.起重机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电线安全距离

14.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吊钩升降动作前

15.塔吊升降

16.使用过程安全维护

17.起重机在作业停止或下班前

[1.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种工作机构应动作正常,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应可靠、有效。

2.确认达到正常后方可作业]

[不得悬挂标语牌]

[1.必须持证上岗,认证相符。

2.必须熟练掌握规定的指挥信号,懂得相关吊装工艺和安全规定,指挥困难时,应采用对讲机指挥]

[不能有误操作,必须按指挥人员信号操作]

[1.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2.恶劣天气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方可作业]

[1.不得随意调整。

2.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制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3.由驾驶员操作,检查装置的安全性能]

[1.严禁进行斜拉、斜吊和吊起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物体及其他不明重的物体。

2.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3.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4.作业重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的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

5.遇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掉总开关电源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6.起吊上升、下降、左右回转速度均匀、平稳、不得突然制动,回转未停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7.起吊作业时,吊重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吊运人员]

[1.不得超载。特殊情况需超载使用,必须经过验算,要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的专题报告,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2达到起重机额定荷载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

[1.应牢固、平稳,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2.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

3.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志绑扎后起吊。

4.吊索与物件的夹角为450--600,且不得小于300,吊索与构件棱角之间应加垫块。

5.有专人监护下作业]

[1.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受损及钢丝绳连接部位坚固状况,达到表1、表2钢丝绳报废标准应予报废,严禁使用。

2.向转动的卷筒上缠绕钢丝绳,不得用手拉或脚踩引导钢丝绳。

3.必须在卷筒停止转动后,涂抹钢丝绳润滑脂]

[每班作业前应检查,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不得使用:表面有裂纹、破口;

危险断面及钩径永久变形;

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

吊钩衬套磨损厚度超过原厚度50%]

[1.制动鼓表面磨损达到1.5—2mm(小直径取小值,大直径取大值),应更换。

2.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 ,应更换]

[1.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的规定。

2.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

[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

2.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

3.操纵室内应准一位驾驶员,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4.应在白天进行升降,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

5.遇风力四级及以上时,不得升降作业,已升降作业的必须立即停止,并应坚固搭架各连接螺栓。

6.电缆随升降预先放松或松紧 ,并应坚固好电缆卷筒。

7.升降时,必须调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

8.应按规定要求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值。

9.如出现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

10.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

11.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1.应有专人进行安全维护工作。

2.发现塔吊设备及其锚固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排除故障]

[1.应首先将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

2.然后断开总电源,锁好开关箱]

6

审查塔吊拆卸队伍资质

1.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

2.技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3.拆卸人员上岗证书

4.拆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拆卸作业安全交底记录

[清晰;有效]

[满足建设部规定]

[清晰、有效,认证相符]

[具有针对性]

[应落实拆卸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7

审查塔吊拆卸施工方案

编制拆卸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安全措施

[经总、分包法人施工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加盖法人印章;具有针对性、可靠性]

8

塔吊

拆卸

的检查

拆卸作业前的

检查

1.对塔吊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及钢丝绳、吊钩、吊具、电气设备及线路等隐患

2.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抓)等

3.采用旋转塔身所用的主副地锚架及升降、制动设备

4.拆卸作业所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

5.拆卸作业现场的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

6.拆卸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

7.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

8.拆卸的天气条件

9.指挥人员要求

10.拆卸操作人员要求

[应予以排除]

[应将存在问题处理解决]

[应处于无误状态]

[技术性能、安全措施应保证拆卸作业的需要]

[应具备拆卸作业所需的条件]

[应为合格防护用品]

[应贯彻落实达到要求]

[应在白天拆卸,不应在大风、雨、雪、浓雾天气作业]

[应听从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清或有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作业]

拆卸作业过程检查

1.对拆装人员的要求

2.拆卸上回转、下车变幅起重臂等机构、设备

3.拆卸锚固装置

4.遇到损坏或不能正常拆卸的部位

5.遇到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

[应穿戴安全防护用品,高处系好安全带,拆卸作业专人指挥,专人监管]

[应根据出厂说明书要求进行,应保持起重机平衡]

[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必须使已拆卸作业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应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 可停止作业]

3.安全监理管理办法与措施

3.1塔吊起重机安装实施之前

3.1.1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指定负责安全监理管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3.1.2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管理人员认真掌握现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塔吊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作业规定的控制要求。

3.1.3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管理人员严格审查安装队伍资质资料符合塔吊起重机安、拆作业规定要求。

3.1.4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管理人员认真审查塔吊起重机安、拆及使用作业安全方案内容,所描述的安全控制关键点应具有针对性、可靠性、可操作性;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涉及安全施工主管部门审查方案的程序应具有符合性,并须项目总监/ 安全管理工程师审查签认。

3.2塔吊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作业实施中

3.2.1安、拆期间,安全监理管理人员每日跟踪监督检查。

3.2.2对塔架、塔臂的吊立、安装、拆卸作业要监督检查。

3.2.3使用作业期间,安全监理管理人员每日巡视监督检查。

3.2.4安全监理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以塔吊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作业安全方案和塔吊起重机安全监理管理细则为检查控制安全作业的依据。

3.2.5安全监理管理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安全作业的隐患现象,做到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整改(一般较轻问题,以口头告知整改;较严重的问题,以监理通知单形式告知整改)。

3.2.6安全监理管理人员对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影响安全施工的隐患问题或发现严重安全险兆的问题,应立即向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报告,经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确认属于安全严重问题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公司领导和政府主管职能部门报告。

3.2.7安全监理管理人员在塔吊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作业中,督促要求施工单位建立相应作业的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并认真做好安全监理管理记录,及对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的影像监理资料。

第4篇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细则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四期学生生活区工程

2、建设单位:天津科技大学

3、设计单位: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4、施工单位: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勘察单位: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6、监理单位: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7、工程地点:天津开发区十三大街二十九号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内西侧

8、工程建设规模:

该工程总建筑面积28916m2,其中学生宿舍建筑面积26046m2,生活服务用房2870 m2,学生宿舍建筑主体13层,局部9层,结构类型: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体系;生活服务用房建筑主体按2层,局部3层,框架结构。建筑分类及耐火等级;二类高层居住建筑,建筑主体构配件的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1.监理流程

熟悉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审查建筑高处作业施工队伍资质 审查建筑高处作

业安全施工方案建筑高处作业的检查建筑高处作业的验收。

2.监理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要点和目标值

管理内容

管理要点

目标值

1

熟悉相关规范

1.具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

安全技术规范》jgj800-91

[1.掌握涉及高处作业安全施工

控制的要求。

2.明确控制高处作业关键部位,

编制监理细则]

2

审查施工队伍

资质

1.总、分包队伍的企业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2.总、分包队伍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

资格证件,人员满足建设部

相关规定要求

3.攀登、悬空、搭拆高处作

业人员上岗证书

4.高处作业安全施工管理制

5.高处作业安全交底记录

[清晰;有效]

[清晰;有效]

[清晰;有效]

[具有针对性]

[应逐级安全交底,落实所有安

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3

审查专项方案

1.施工单位编制高处作业安

全施工方案

2.高耸建筑物高处作业

3.临边与洞口高处作业

4.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5.操作平台与交插高处作业

6.高处作业安全防护验收程

序的制定

[经法人施工单位安全主管部门

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加盖

法人印章;具有针对性、可靠

性]

[应有事先设置避雷设施的描述]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并应确

定攀登设施]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4

建筑高处作业

的检查

临便

1.基坑、阳台、料台、平

台、楼层、屋面等的临边

2.竖向洞口下边缘高度小

于800mm的临边、侧边落

差大于2m的临边

3.首层墙高度超过3.2m

的楼层周边

4.分层施工的楼梯口、

梯段边

5.顶层楼梯口

6.井架与施工用电梯、脚

手架与建筑物通道两侧

7.地面通道上部

8.双笼井架通道中间

9.设置临边防护栏杆的要

[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

道]

[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

防护栏杆]

[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应设置安全防护棚,塔吊把

杆回转范围内必须设置防止穿

透的双层安全防护棚]

[应予分隔封闭]

[1.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

杆柱组成,上杆高度为1.0—

1.2m,下杆高度为0.5—0.6m,

栏杆柱距必须小于或等于2m

2.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设置

封闭安全立网或在栏杆下边严

密固定设置高度大于或等于

180mm的脚手板且板与底面空

隙应10mm

3.落差坡度大于2.2m的屋面栏

杆高度应为1.5m,并加挂安全

立网

4.栏杆柱固定及其与横杆连接

,能使上横杆承受任何方向的

1000n外力作用

5.可能受人群、车辆、物件冲

击的栏杆处应加大横杆截面或

加密柱距

6.临街的临边敞口立面必须满

挂安全立网或采取其他安全封

闭措施]

1.楼板、屋面、平台面的

洞口

2.车道旁的洞口、深沟、

管道坑、槽

3.电梯井口

4.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

险性的其他竖向洞口

[1.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

2.5cm的孔口必须设置坚实能

防止移动的盖板

2.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必须

设置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固定

的盖板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

须设置以扣件连接钢管而成网

格,也可利用混凝土板内贯穿

的间距小于或等于20cm 的钢

筋构成防护网,其上满铺脚手

板或竹笆

4.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

须四周设置防护栏杆,洞口下

张设双层平网(或一层平网一

层密目网)

5.管道井的洞口应加设明显安

全防护标志;对于临时性拆移,

工作完毕后必须及时恢复防护

措施]

[应设置的盖板能承受不小于

额定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

荷载]

[1.必须设置固定门栅,栅网格

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50mm;也

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脚

2.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

隔10m设一道安全网,不能用

脚手板等硬质材料代替平网]

[均应设置具有固定防护措施]

1.攀登用具

2.供人上下踏板

3.使用梯子

4.登高安装构件

5.作业人员攀登

[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

[控制使用荷载小于或等于

1100n,否则应按实际情况加

以验算]

[1.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

垫高使用]

[应按具体施工方案、相关规

程要求控制安全施工]

[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

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的通道攀

登,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

施工设备攀登]

1.使用的索具、吊篮、吊

笼、平台等

2.悬空作业处

3.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

(或单独)构件

4.模板支撑、拆卸

5.管道安装

6.钢筋绑扎、安装紧绑骨架

7.外墙、边柱钢筋绑扎;悬挑钢筋绑扎

8.高度超过3m柱、墙的钢筋绑扎

9.悬空大梁钢筋绑扎

10.离地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棚、小平台等混凝土的浇筑

11.安装门、窗、玻璃及油漆

12.安装外墙高处门、窗

[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合

格]

[1.应有牢靠立足处,必须视

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杆、拦网

等其他安全设施

2.特殊情况下无可靠安全设施,

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支设安全网]

[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

,严禁在吊装中的模板、构件

等上站人]

[1.应按规定程序作业,严禁

在连接件、支撑上攀登,严禁

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

2.支设高度大于3m柱模板,四

周应设斜撑,并应设操作平台

3.支设悬挑模板应有牢靠立足

处。支设临空模板应设支架或

脚手架

4.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

具或搭设支架]

[必须有已完的结构或操作平

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

管道上站人]

[1.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应搭设操作平台和张挂安全

网]

[必须搭设]

[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

操作平台上作业]

[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

站在模板或支撑上作业]

[1.严禁操作人员站在窗台、

樘子、阳台栏杆上操作,重心

应位于室内

2.门、窗临时固定,严禁手

拉门、窗攀登]

[1.无外脚手架时,应支设安

全网

2.无安全网时,应系好安全带

、保险钩应在操作人员上方可

靠处扣好]

1.装设轮子移动操作平台

2.悬挑式钢平台

3.交叉作业

[1.轮子与平台连接应牢固可

2.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

mm,作业前应垫实和稳定。

3.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

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设登高

扶梯]

[1.其设计计算书及图纸编入

施工组织设计内。

2.其结构构造应具有稳定性。

3.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

,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

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4.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

应采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5.应使用长环吊运平台,不得

将吊钩直接钩挂吊环。

6.安装平台时,钢丝绳应采用

专用的挂钩挂牢,采用长头方

式的长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

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

衬软垫物。

7.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

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

毕,经检查验收后,方可松卸

起重钓钩。

8.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9.平台两侧必须设置固定防护

栏杆。

10.使用平台时,应有专人检查

,及时维修。

11.平台上应显著标明容许荷载

值,严禁超载,应有专人监督]

[1.各工种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

上交叉作业;下层作业位置必须

处于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

围半径之外,否则应设安全防护

层。

2.钢模板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

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

得超过1m。

3.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

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构件。

4.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内

及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影响

范围内的通道,必须搭设顶部

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5

高处作业的验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

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

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

建筑物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及设备性

能、质量的验证

[查验现场,核查验收记录]

3.安全监理管理方法与措施

3.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实施之前

3.1.1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指定负责安全监理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

3.1.2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管理人员认真掌握现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中有关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规定和安全控制要求。

3.1.3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管理人员严格审查建筑施工高处作业队伍资质资料,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规定要求。

3.1.4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管理人员认真审查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专项安全方案内容:所描述的安全控制关键点应具有针对性、可靠性、可操作性;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安全施工主管部门审查方案的程序应具有符合性,并须项目总监/ 安全管理工程师审查鉴认。

3.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实施中

3.2.1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督促要求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应安排专人巡回安全检查,达到施工效果。

3.2.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期间,安全监理管理人员每日巡查监督检查。

3.2.3安监理管理人员按照监理程序依据安全管理工程师确认的建筑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细则对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进行跟踪巡查与验收。

3.2.4安全监理管理人员督促要求高处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带要挂在牢靠处,否则要有其他保护措施。

3.2.5安全监理管理人员跟踪分层、分段查验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的验收,凡不符合规定处,要求整改到位。

3.2.6安全监理管理人员督促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不准任意拆除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要维护完整安全防护设施。

3.2.7安全监理管理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安全作业的隐患现象,做到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整改(一般较轻问题,以口头告知整改;较严重的问题,以监理通知单形式告知整改)

3.2.8安全监理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影响安全施工的隐患问题或发现严重安全险兆的问题,应立即向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报告,经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确认属于安全严重问题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公司领导和政府主管职能部门报告

3.2.9安全监理管理人员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督促要求施工单位建立相应作业的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并认真做好安全监理管理记录,及对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的影像监理资料。

第5篇 水厂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生产行为,保障 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及驻地监理办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 总经理对公司承担监理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驻地监理办总监对具体承担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全体监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思想端正,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纪律严明,措施得当,检查及时。生产与安全工作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第四条 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的各项规定,造价人才网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条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程序按时上报,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公司应设立安全监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和部主要领导负责;驻地监理办设立安全监理组,在驻地总监的领导下,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已按按各自的岗位分工开展具体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组应接受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检查指导。

第二章 保证体系

第七条 各级机构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

安全生产监理目标。

第八条 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意识,监理工程师论坛通过安全控制提高预测预防能力,通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第九条 各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项安全目标,层层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的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十条 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和解决安全问题,扎实开展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省、厅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新机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逐级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措施经费,并确保资金到位和正确使用。

第十三条 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对威胁公众和职(民)工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性较大设施、特殊设备、特种工种(机、车、爆破、电工等)、场所、易燃易爆物品,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性检查、评估。坚持日常安全巡查,至少每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监督、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有效地安全大检查活动,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对事故隐患必须落实整改的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后应严格验收,及时查处'三违'现象等违章行为。加强道路标志管理,及时清除路障,确保道路畅通。

第十四条 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在项目施工中做好'三工教育'(工前教育。工中指导、工后讲评)。对职(民)工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职(民)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安全宣传教育覆盖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第十五条 做好职(民)工劳动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规定、标准,对特殊工种应采取特殊劳动保护。严禁使用童工,工地上不准使用聋、哑、残、老弱民工。

第十六条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职(民)工遵纪守法意识,维护好社会治安。注意搞好社群关系,尊重地方习俗,加强民族团结。

第十七条 严格各类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凡属重、特大伤亡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报指挥部,严格按国家有关事故统计规定,按时上报月(年)报表,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部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对一次职工因工死亡3人及以上的责任事故,或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坍塌、爆炸、火灾、质量等责任事故的施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五章 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第十九条 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

驻地监理办编制的项目监理规划应包含安全监理方案,并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应包含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

对于高危作业,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 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2、 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3、 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单位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意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4、 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

5、 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预案。

6、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第二十一条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行为。

2、 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3、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 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5、 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安全监督的资料管理

1、 参照工程监理资料用表(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表、监理通知单和反馈单、现场旁站记录、监理日志)。

2、 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3、 在监理月报表中增加安全监理工作情况的内容,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作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

4、 提倡使用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载入监理月报。

第六章 安全监理工作检查考评办法

第二十三条 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对安全监理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考核,作为年度监理工作的一项考核内容,按百分制进行检查考评,满分为100分。

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评方法 扣分标准 实得分

1 制定安全工作监理规划和施工安全生产规划 5 查监理单位的安全规划制定情况;对施工安全规划的审查情况 为制定安全监理规划的扣5分;未将规划、细则纳入工作的扣2分;对施工单位审查无记录的扣3分。

2 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措施 5 查贯彻上级有关规定、制度、通知情况;本单位制度和执行情况 贯彻上级规定、制度、通知不力的视情况扣1-3分,本单位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好的扣1-3分。

3 监理安全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工作情况 10 查岗位设置情况;岗位职责;机构人员工作情况 机构、人员不落实的扣5-10分;人员工作差的,对所辖施工范围无安全监理检查记录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4 事故、隐患防范工作 20 查事故隐患及针对隐患处理,监理的指令与整改落实情况 施工特殊工种无证上岗1人扣5分;现场隐患1处扣5分;违规操作或使用不当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私购私藏易燃易爆物品的该项不得分。

5 安全宣传教育 10 查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执行;查相应的记录台帐 安全宣传教育覆盖率达不到100%扣5分;查无学习记录台帐的1次扣2分(全年不少于10次);凡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表扬一次加5分。

6 劳动保护 10 查劳动保护情况;现场防护情况 监理人员不着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一次扣2分。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意识差,监理无整改指令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1次扣2分。

7 法制宣传教育 10 查法制宣传教育情况;堤防社群关系情况 监理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参与黄、赌、毒等活动的,该项不得分;地方社群关系紧张,造成矛盾的,1次扣3-5分。

8 安全监理资料 15 查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表、监理通知单核反馈单、现场旁站记录、监理日志、监理月报表 监理月报不如是反映安全状况的,1次扣2分;监理日志、旁站记录不全面、真实的,1次扣2分;监理通知单缺乏针对性或无反馈的,1次扣2-5分,扣完为止。

9 事故报告、查处 5 查是否按事故性质的实效及时报告及事故资料的整理情况 事故发生不按时报告的,1次扣5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取证、不掌握现场情况的,1次扣2分;事故资料不全的,扣1-3分。

10 监理办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0 查电器设备(禁用电炉等);电线是否私拉乱接 发现1次扣2-4分

查是否做到'人离灯灭' 发现1次扣5分

查设备管理是否落实到人,严防盗窃和遗失事故 发现1次扣5分

查监理办车辆、船舶使用情况 出现事故苗头的1次扣5分

第七章 考核及奖惩

第二十四条 安全监理工作实行工作考核,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做到考核有指标,奖惩有内容,充分调动参加安全监理工作的广大职员的积极性,增强安全生产生物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二十五条 奖励

对安全监理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本着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给与奖励。

第二十六条 违约处理

第二篇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各驻地监理办和全体监理人已按应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在开展建立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按各工序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要求,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为。

第一节 施工安全管理

一、 一般安全规定

1、 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要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单位应就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2、 施工人员需接受安全教育,熟知并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及机械驾驶、爆破、瓦斯检测等特殊工种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监理单位应对人员持证情况进行审核,并建立检查管理记录台帐。

3、 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该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 施工、监理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赤足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5、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题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6、 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专人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7、 施工现场要设置必须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熟知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二、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规定

1、 施工现场选择上要有利于生产、生活,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灾的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条件。

2、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及动力、通讯路线和其他临时工程,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制定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3、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牌,并不得擅自拆除。

4、 生产、盛会房屋要按防火要求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活动板房为7m,铁皮房为5m,临时炉房、发电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之间净距不小于15m。

5、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工地临时小型油库远离生活区200m以外,外设围栏,炸药库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管理部门认可。

6、 在林区进行施工测量时,要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

7、 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8、 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好安全带,穿软底轻便鞋;在2m以上墩台上测量作业,应按高处作业要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人员坠落。

9、 场地清理、砍树要组织身体结实,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承担。要明确分工,不准上下同时作业,不准两人或多人砍一棵树,不准跨在树枝上断树干。高边坡清场作业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

三、 土石方开挖安全规定

1、 施工之前应先清除边坡上方3至5m内的树木、杂草、浮石,修好施工便道,打通机械进场道路;高边坡危险地段要设防护栏,清除地表浮石。

2、 操作人员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人工与机械不准同时上下作业,人机配合施工应交错进行。

3、 边坡施工应自上而下进行,并按设计边坡一次做到位。

4、 高陡边坡地段施工,施工人员要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绳,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5、 坡面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松动的土石,坡下弃土及滚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禁止通行。

6、 施工中土体发现滑动、崩坍迹象危及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机具。

7、 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警告标志,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位置指挥。

8、 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车轮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9、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交替作业,机上机下人员密切协作,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四、 挖掘机作业安全规定

1、 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 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稳支腿,车身方向与挖掘工作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 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石块的土方,应清除较大的石块和杂物。土体挖成悬空状态不能自然塌落时,须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砸下。

4、 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再进行维修。

5、 严禁铲斗从运土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箱。铲斗运行范围内严禁站人。

五、 推土机作业安全规定

1、 推土机下坡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坡不得大于10°,下坡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挡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 在陡坡高坎上作业必须派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边缘。送图终了应换成倒车档后在提铲倒车。

3、 在垂直边坡的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至30cm间距,并以相同的速度直线行驶;后退应分先后,防止相互撞碰。

4、 推土机摘卸刀片时,必须考虑挂装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绳时应戴帆布手套,禁止用眼挨近绳孔窥视。

六、 装载机作业安全规定

1、 起走前应将铲斗提升到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或翻铲斗;严禁用铲斗载人。

2、 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距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低位。

3、 在松散不平地上作业,可将铲臂置于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推进阻力过大时,可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 向运输车卸土应缓慢,铲斗高度适中,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 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有非正常响声立即停止排除故障, 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专项油缸能自由动作。

第三节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

一、 施工单位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不得独立从事电工作业,禁止在施工现场和驻地私拉乱接生产生活用电。

二、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场内架设电线应绝缘良好,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严禁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脚手架上。

三、 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下不得小于0.7m。20-35kv不得小于1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方可操作,在高压线附近施工作业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屏蔽措施。

四、 施工现场用电,各种电器设备须配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加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五、 在三相四线中性界点接地供电系中,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外壳应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大于4欧,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六、 各种电器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七、 工地安装现场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有专人管理,施工用电尽量保持三相平衡。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八、 施工现场变配电设备处,必配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九、 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不得少于50cm。

十、 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线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设置有效的防漏保护器。

十一、 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做送电试验,必须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十二、 混凝土浇筑安全规定

1、 人工推车上料时,手推车不得撤把,运输斜道上应设有防滑设备。

2、 机械上料时,在铲斗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3、 作业结束后,应将料斗放下,落入斗坑或平台上。

4、 浇筑预制混凝土时,应搭设作业平台和斜道,不得站在模板上作业。

5、 电动振捣器应使用电缆线、电源开关置于干燥处,多台振捣器同时作业应设置集中开关箱,由专人看管,操作人员要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6、 运输混凝土的四轮翻斗车宜缓慢行驶,防止发生倾覆事故。

7、 悬空索道,输送混凝土应按起重运输安全操作进行。

十三、 泵送混凝土安全规定

1、 混凝土应设置在作业棚内,安装平衡牢固,泵车安设未稳之前,不得移动布料杆。作业前检查输送泵电气设备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2、 泵送前应先检查管路、管节、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损、裂缝、变形和密封不严的管件。

3、 管路布设要平顺,高处、转角处应架设牢固,防止串动、移位。

4、 泵送中要设专人经常检查管路,遇有变形、破裂时,应及时更换,防止崩裂。

5、 混凝土泵在运转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带病作业。

6、 操作人员须熟悉并遵守泵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7、 拆卸管路接头前,应把管内剩余压力排净,防止管内存有压力而引起事故。

8、 作业结束,采用空气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不得靠近管道端部。

十四、模板安装及拆除安全规定

1、 在基坑或围堰内支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有无坍方迹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2、 项基坑内吊运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牢靠,基坑内操作人员要避开吊运材料。

3、 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使用的绳索要有足够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应先固定底部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或倾覆。

4、 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吊点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1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5、 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木板单独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接触脚手架。

6、 高处作业时应将工具放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不得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7、 使用斧锤须顾及四周上下安全,防止伤及他人。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8、 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

9、 拆除模板禁止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缓慢送下。

十五、预应力张拉规定

1、 预应力钢丝束张拉施工前,检查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要求。压力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

2、 锚环及锚塞使用前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 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完好无损。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4、 油泵开动时,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应平稳、均匀一致。安全阀要保持灵敏可靠。

5、 张拉前操作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张拉两端相距较远时,宜使用对讲机。

6、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张拉作业区。

7、 在已拼接或现浇的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其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加设护栏。

8、 张拉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两侧。

9、 张拉操作中若出现油表震动剧烈,漏油、电机声异常,断丝、滑丝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

10、 张拉钢丝束完毕退鞘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人工拆卸销子时,不得强击。

11、 张拉完毕后,对张拉施锚两端应妥善保护,不得压重物,管道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丝束及钢筋。

12、 先张法张拉前应对台座、横梁进行检查、张拉中及未浇混凝土之前,周围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浇筑混凝土时,振捣器不得撞击钢丝束。

十六、脚手架安全规定

1、 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坚固。立杆底必须使用立杆底座。不得使用铅丝和麻绳连接钢脚手架。

2、 门式简易脚手架应按产品设计拼装连接牢靠,并使用钢管加强横向联系和剪力支撑。

3、 脚手板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支撑上。脚手架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与模板相连。

4、 脚手架要设置栏杆,敷设安全设施并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过。

5、 脚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安放稳妥整齐,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条。

6、 悬空脚手架应用栏杆和撑木固定稳妥、牢固、牢靠、防止摆动摇晃。

7、 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要经常检查受水冲刷情况,发现松动,变形和沉陷应及时加固。脚手架上作业的人员应配戴救生设备。

8、 脚手架高度在10-15m时应设置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60°,缆风绳的地锚应注意保护。

9、 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或护栏,应按从上到下顺序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拆除的脚手架,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十七、支架施工安全规定

1、 支架所用的桩木、万能杆件等应详细检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节疤的圆木及锈蚀、扭曲严重的杆件和钢管等。

2、 地基承载能力必须符合设计标准,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使其达到设计要求。土质地基雨季须有防水措施。

3、 支立排架要按设计要求施工,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并要与垫木联结牢固,防止不均匀沉落、失稳和变形。

4、 支立排架时应设专人指挥,支立排架以竖立为宜,排架竖立后用临时支撑撑牢,在竖立第二排。两排架间的水平和剪刀撑用螺栓拧紧,形成整体。

5、 用吊机竖立排架时,应用溜绳控制排架起吊时的摆动。

6、 支立排架时,不得与便桥或脚手架相联,防止支架失稳。

7、 立柱排架大面积拆卸式应边拆边撑木,保持平衡稳定。严禁将全部水平和斜撑拆除,再放立柱。

十八、木工机械安全规定

1、 木工机械开机前应添加润滑油脂,先试机,待机件各部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2、 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的声音或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维修。

3、 操作人员工作时,要扣紧衣扣和袖口,严禁戴手套作业;留长发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4、 木工机械的转动部分,要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工作中更换锯片、刨片、刃具、钻头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拆装。

5、 元盘踞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操作,禁止站在锯片同一直线位置,锯片上方安装挡板和滴水装置。

6、 接料者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上手不得继续推进。

7、 送料用力要均匀,遇木节应减速。长度不足50cm的短料不得上锯。

8、 平刨机刨料前应清除材料上的钉子灰垢,根据木料材质调整刨料速度,手指严禁放在木节上。

9、 刨木材的大面时,手须在木料的上面;刨木材的小面时,手可放在木材上半部。手指须离刨口3cm以上,每次刨削不得超过1.5mm。刨料长度超过2m时,必须由两人操作,料头过刨口20cm后,下手方可接料,用力要均匀。

10、 活动式的台面,调整切削量时,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转方能进行,防止台面和刨面接触造成事故。

11、 平面刨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移动挡板,不得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

12、 压刨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不得使用倒顺开关;送料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祸卡位,应停机拨正;操作必须待料送出台面。

13、 人员站在机床一侧操作,每次削量不得超过3mm,所刨材料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不足1 cm时须垫衬托板。

十九、钢筋制作安全规定

1、 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 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不得进入现场。

3、 钢筋施工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由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半径小而集束切割。

4、 绑扎钢筋高过1.5m,应有固定临时支架进行稳定,并设绑脚手架,不得登攀和站在钢筋骨架上。

5、 场地绑扎t梁钢筋,应先设置稳妥分层支架,两面同时进行绑扎,防止受力不均匀造成事故。

二十、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1、 电焊

(1) 电焊机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 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

(3) 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4)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点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 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打开所有孔口,保持空气流通。

(6) 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风口。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15分钟。

(7) 接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金属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品代替地线。

(8) 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9) 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消防设备。

(10) 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2、 气焊

(1) 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配有另面可靠的防回火按群装置。

(2) 乙炔发生器应置于干燥、通风处。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检查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3)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高于35℃,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接触胶管,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点火的焊枪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4)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表面,严禁沾污油脂。氧气瓶应设有防震交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剧烈震动和烈日曝晒。

(5) 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件,不得在浮筒上加压和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明火照明。

(6) 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m。

(7) 乙炔气管用后须清除管内积水,交管回火装置结冻时,应用热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8) 电石应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支应找开桶盖,轻移、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避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9) 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乙炔桶提出头,头部应避开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应挂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第6篇 安全监理设施管理细则

一、工程慨况

京沪高速铁路监理四标项目部第三组位于安徽省宿州市东部。里程范围为dk733+997~dk781+871全长47.362公里。主要工程为:淮河特大桥、宿州东站、濉河特大桥。其中濉河特大桥长21.5公里,宿州高速站长1.8公里,淮河特大桥长24.5公里。

二、监理依据

为强化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各类安全事故,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履行施工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监理四标项目部监理规划等,特制定本组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三、本组安全监理难点及重点

本组管段经过的河流密布,线路经过的主要河流有老斜河、方河、新汴河、濉河、淮河、沱河等河流。其中新卞河有五级通航要求。跨国道、省道各一处。主要安全控制难点:5联支架现浇连续梁(33+48+33)m,跨公路悬灌连续梁2联(40+56+40)m(48+80+48)m,跨新卞河五级通航要求的悬灌连续梁1联(40+56+40)m,1联钢构连续梁(20+3_24+20)m,是本组安全控制重点。

四、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及安全质量管理体制是否建立健全。

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安全标准,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切实可行。

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的资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资质,检查施工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设备性能是否完好,保证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督促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部门签订有关协议或施工许可证。

(1)影响行车或行车设备使用的项目施工许可证是否签订。

(2)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范围内探明地下电缆、管线或探明后制定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

5、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过渡方案,确保每一道施工工序安全措施到位。并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若安全与有关规定或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矛盾时,返回施工单位修改,补充,待完善后再审批。

五、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一)路基施工安全监理

1、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实施。

2、督促施工单位在临时施工便道附近和居民密集地段施工时设置安全围栏和安全警示标牌,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督促施工单位在路基施工前,应先做好现场调查,若发现不明管道、电缆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探明并制定有效安全保护措施后再行施工。开工前同时检查场地的布置情况,若地表水和地下水等对施工有不利影响的,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若在泥沼、淤泥、软弱路基地带施工时,督促施工单位探明泥沼性质及深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督促施工单位在土方机械作业时,无关作业人员不得靠近机械;在挖掘机土斗的回转半径内,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

6、锥坡及台后路基填土和夯实作业应避免相互干扰,锥坡及其它边坡上不得停放夯具,作业人员不得在护坡下休息。

7、在软土地段填筑路堤,应先做好排水,并进行沉降和移位观测,防止路堤坍塌危及人身安全。

8、挡土墙、护脚墙基坑开挖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地面防排水措施,对开挖较深且稳定性差的应采用分段分层开挖,每层不宜超过1.5米,并督促施工单位加强临时支护。

9、基坑弃土或坑边材料的堆放位置与高度应不影响基坑的稳定。

10、砌筑挡土墙、护墙不得重叠作业;大型压实机械与墙背的距离不应小于1m,且应采用静压方式。

11、在雨期和冰雪融化期不宜开挖堆积体,不得夜间施工。

12、cfg桩安全监理要点:

(1)施工现场平整密实,确保施工顺利安全进行,进入工地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指挥。

(2)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员,施工作业区设置安全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钻机移位要平稳,并设专人进行看护。对地基较软弱和地面上不平整的要用方木进行支垫。

(4)在吊车、桩机大臂半径范围以内,机械正在作业时,施工人员应远离。吊车要按其性能要求工作,不得超负荷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驾驶室的挡风玻璃及回转大齿轮前应增设防护网(罩),施工中应经常对钻孔装置、吊车臂杆及索具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5)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用电使用380v三相五线制配电系统。电缆线路是否埋地或架空敷设,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6)每台电力设备必须确保“一机一箱一漏一闸”。电箱、开关箱内的电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完好,停用设备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7)泵压混合料时应有专人指挥泵压操作,防止因排气不畅和操作失误造成爆管造成伤害。

(二)桥梁施工安全监理

1、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桥梁施工专题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保障体系;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是否进行了岗前教育培训,是否持有合格的上岗证和操作证,各工种人员是否到位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配备齐全。

2、在通航河道上施工时,应督促施工单位事先与航运部门协商,清除河道障碍物,办理航标设置及发布公告等事宜;施工完毕,应对施工影响段河道进行清理。

3、水上作业时应配备救生船只及其它救生设备。

4、桥上进行铺设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通道,并配置专人看护。

5、桥梁钻孔桩基础施工安全控制:

(1)检查钻机安装时,机架是否垫平。钻机应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或沉陷,钻架顶端应用缆风绳对称张拉,地锚应牢固。

(2)钻孔前检查泥浆池周围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有效。钻孔时,钻速不得过快或骤然变速;孔内弃土不得堆积在钻孔周围。

(3)停钻后,钻头应提出孔外安全放置,孔口应遮盖防护。

(4)所用的钻头、卷扬机、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冲击中钢丝绳的松弛度应适宜,制动良好。

(5)冲孔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冲击区范围内;当检测钻孔或换泥浆出孔时,钻头应放置在安全位置。

(6)提升钻头到接近护筒底缘时,应减速平稳提升。

(7)夜间作业时应悬挂示警红灯。

6、桩基础承台施工安全控制

(1)检查搭设的操作平台及支撑系统是否连接牢固,搭设的操作平台应能承受所有施工机具与用料的重量。

(2)插打桩基的定位桩组成的施工平台,应高出设计施工水位0.5m,平面结构的顶层、底层,应连接成一个牢固的平面整体,平台周围通道应设栏杆及脚手板。

(3)在平台上安装的导向架,在插打钢护筒时,应将平台牢固地支撑在钢护筒上。

(4)在围堰内除土、吸泥,直到封底前,应经常检查围堰内水流的冲刷情况,并有防止围堰倾斜的措施。

(5)在处理顶部的破损部分(混凝土、钢桩)的残渣及浮浆时,应加强安全防护,在绑扎钢筋连接时,作业人员应互相配合。

(6)当承台及墩身混凝土灌注后,应将承台顶面的钢结构切除。

7、模板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安全控制

(1)混凝土工程使用的模板及支架结构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其承载力应满足支承新浇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荷载的要求。

(2)模板采用分段整体吊装时,应联结牢固;在起吊安装时,应栓溜绳,吊点位置必须正确;模板合缝调整位置时,不得徒手操作;大型拼装或模板就位后应及时支承固定,保持模板整体稳定。

(3)工作平台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并搭设牢固,平台上应设围栏及步梯。墩台高度超过2m时,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并张挂安全网。

(4)施工中不得碰撞模板和脚手架。

(5)模板拆除时,不得强拉强卸;应划定作业区,悬挂警示标志,并按规定的拆模程序进行。

8、墩台身施工安全控制

(1)墩台身施工平台实行安全封闭安全防护措施,平台顶四周的栏杆高度不小于1.2m,栏杆间用多道连接起;栏杆及整个平台吊架外侧满挂安全网。

(2)在墩台下方通道处设置安全防护棚,保证施工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3)平台上堆放设备材料要均匀对称,防止平台偏斜和倾覆。

(4)为防止大风对高墩墩身施工的影响,采取防风措施。防风绳要对称张拉、锚固牢靠。

9、拌和站、预制梁生产安全控制

(1)拌和站

(2)预制梁安全控制

①检查梁场用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乱拉、乱接现象,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闸,并配有漏电保护器、配电箱。

②吊运模板、钢筋、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对起升设备和钢丝绳等进行检查是否完好。并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完好,在操作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指挥。督促施工单位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③在安装模板之前,首先检查模型上附件是否牢靠,防止吊运中掉下伤人。吊卸模板时,工作人员不得在吊卸模板下停留。

④作业人员进入腹板作业后,禁止吊车对模型进行任何吊运,必须调整时,在作业人员撤离后再进行调整。

⑤箱梁混凝土浇筑前检查拌合混凝土设备是否完好,如拌和机、提升机有故障时要进人去修理。必须先切断电源,要两人进行维修工作,一人进入,一人在外监护。

(3)预应力张拉施工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①不许踩踏攀扶油管,油管如有破损及时更换;千斤顶内有油压时,不得拆卸油管接头,防止高压油射出伤人;油泵电源线应接地避免触电;要保持安全阀门的灵敏可靠;

②张拉时,千斤顶后面严禁站人,张拉人员站在千斤顶两侧面操作。并在千斤顶后面设置挡板,已确保安全。挡板的高度、厚度必须满足张拉安全要求。

10、梁的存放、横移、起吊、装卸、运输的安全控制

(1)装卸工作必须符合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对梁的存放、横移、起吊、装卸、运输等工作前应检查装卸工具和设备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

(2)梁的存放场应有坚实的存梁台座和地面排水系统;梁片存放时,应支垫牢固,不得偏斜,并有防止梁体倾覆的措施。

(3)采用就地横移梁片铺设的专用轨道应平顺,轨距正确,轨道接头不得有错台、错牙,道床无沉陷。

(4)梁片的起顶、支垫、卸顶应对称平�,支垫牢固。

(5)梁体位移交换支垫时,千斤顶起落高度不得超过有效顶升形程;移动梁体时,两端行程应同步。

(6)梁体运送中出现支承松动,应停止牵引。

(7)采用滑道横移梁片时,滑道位置应与卸梁筑线垂直,两股滑道之间的距离必须一致;滑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8)梁片滑移时梁底面与滑道之间,必须加设滑板,两侧应有能随梁体移动的保护支承。

(9)梁片移动、装运、存放时、必须按要求设置支撑点,在梁端两侧应支撑牢固。

(10)梁片起吊装车运输时,两端的高差不得大于30cm;吊件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如需停留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并设专人监护,悬空吊件严禁越过人身或吊机驾驶室。

(11)梁片用千斤顶装车运输时,千斤顶的起重吨位不得小于梁重的1.2倍;横移时,应保持梁体的平�和稳定,两端不得同起同落。

(12)牵引车运送梁片到位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5km/h,牵引车前后必须派专人指挥;梁体到位后,应制动锁定。

11、预制梁架设安全控制

(1)监理人员在预制梁架设前应对施工单位的架设专项方案进行重点审核。同时对架桥机进行机械安全检查,对其架桥机行走、电气控制、起重设备进行全方位检查,以保证架桥机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2)监理人员并对架桥机组配备人员进行检查,确认各工种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有上岗证及操作证,是否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

(3)架设时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现场是否具备架梁条件;工作区应无障碍,无闲杂人员,确保起吊、操作和行进具有足够的空间;架梁要严格按架梁操作程序进行,作业过程中对架桥机重要部件进行监控运行;在架桥机对位架设时应缓速慢行,以确保架桥机走行安全,发现异常或部件损坏必须停止运行;在架设作业区段应有专人防护,确保作业安全。

12、架桥机架梁安全控制

(1)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对施工单位选用悬臂式架桥机、单梁式架桥机、双梁式架桥机和铺轨式架桥机进行架梁作业时,均应按现行铁道部标准《铁路架桥机架梁规范》(tb10213)中有关规定执行。

(2)施工单位在选用其它类型架桥机架梁时,应根据架桥机的性能,按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和《铁路架桥机架梁规范》(tb10213),制定安全操作细则,并经批准后执行。

(3)安全监理应对施工单位在架梁前的桥头路基时否压道进行检查;在压道时,严禁使用已组装的架桥机压道;当压道出现路基下沉严重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对路基进行加固。

(4)架桥机通过地段的线路净空应满足架桥机的要求。

(5)在大坡道停车对位、架梁时,应设专人安放止轮器和操作紧急制动闸;吊梁小车或行车的制动装置必须可靠,并设制动失灵的保险设施。

(6)下坡道架梁时,应在架梁列车后方安装脱轨器及防止车辆脱轨的措施。

(7)架梁时应保持规定风压,当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架梁。

(8)施工单位应有专人防止运梁小车向下坡方向溜动,并备有止溜木楔和轮器。

(9)当风力导致架桥机梁臂不稳定,应停止架梁对位;梁片对位后应用木支垫架桥机背风面,并用钢丝穿滑车拉住大臂前端,配合摆臂速度收放。

(10)架梁时应由专人检查、加固,作业人员应撤离架桥作业范围。

(三)跨越公路及航道安全控制

(1)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针对跨越公路及航道专题安全技术方案。

(2)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及施工人员是否经专项安全培训;是否有合格的上岗证;在每道工序开工前,安全监理应参加施工单位工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岗前的安全教育;参加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对员工进行的技术交底,操作程序要点,工程的危险源及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做好记录;并应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配置齐全;使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报相关部门(公里管理局、航道管理局)审批,签定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各方的职责与义务;做到方案不批不开工,协议不签不开工。

(3)水上围堰施工安全控制:

①当水深小于2m的采用草袋围堰施工,水深大于2m时采用双臂钢围堰施工。

②围堰采用草袋围堰,围堰顶宽2米,比常水位高出0.5米以上仰水面坡度1:1.5,背水面边坡1:1,围堰内净面积满足基坑开挖后,围堰内坡脚距基坑边缘不小于1米的净距。修筑围堰前,先将河床杂质土和透水性较强的土用挖泥船挖除,用草袋后编织带装土七分满,堆码在两边,中间填粘土。

③水中堆码草袋可用钢筋焊制铁钩,将草袋送入水中,尽量错缝堆码草袋间填土可人工用手推车从岸边斜向向水中送在土至高出水面,逐渐向前推进。围堰修好后,进行抽水,检验围堰漏水情况,开始抽水速度要慢,使其逐渐承受水压力完成预变形,防止抽水过快围堰崩塌。抽水后,堰内填土筑岛,与围堰平齐。

④围堰的平面布置;水中承台施工对于活水地段或有泄洪要求的地段,从河两岸分中间分别围成u型封闭,中间留出泄洪通道。

⑤当使用钢板桩围堰施工时,加强锁口检查,有弯曲、破损、锁口不合的均应整修。

⑥钢板桩插打起吊前,锁口内侧镶黄油沥青混合料,减少锁口的摩擦力,防止钢板因倾斜造成锁口不严而漏水。

⑦钢板起吊需要改变吊点位置时,其吊点位置不低于桩长下三分之一的桩长;钢板桩用锤击下沉时,桩顶应有桩帽,桩帽变形时应及时更换。

(4)桥梁跨公路施工时应搭设满足限高要求的门式排架,并在排架上满布防落板及加设防落网,并悬挂限高警示标志。并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规范醒目的限速、限停等标志标牌。

(5)当车辆拥挤时,现场安全员应疏导交通,防止交通堵塞。

(6)当跨越航道时,应在施工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夜间警示灯,以防船只碰撞。

(四)现浇连续梁、预制梁架设及高空作业安全监理

1、高空作业安全监理:

(1)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开工前和施工中应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恐高症、高血压和心脏病等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工作。

(2)严禁酒后登高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安全绳、穿防滑鞋,施工人员所持工具必须用绳挂在工具栏内,防止坠落伤人。

(3)悬空高处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悬空高处作业包括在开放型机构上施工,如高处搭设脚手架等;在无防护的边沿上作业;在受限制的高处或不稳定的高处作业;在没有立足点的地方作业等。)

(4)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挡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上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5)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通信设备;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严禁乘座运送物件的吊笼。

2、挂篮悬浇连续箱梁安全监理:

(1)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钢构)悬臂灌筑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钢构)悬臂灌筑采用各型挂篮施工时,机构系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稳定安全系数不得小于2.0.

②施工前,应根据挂篮的型式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③悬臂拼装应按组拼程序平衡、对称进行。其平�总量不得超过设计应许值;挂篮组拼后,应做静载试验。

④在墩上进行零号台块施工的工作平台边缘处,应安装防护设施;墩身两侧与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板,应连接牢固。

⑤挂篮的机构及其机具设备应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⑥挂篮前、后锚筋,张拉平台的保险绳应牢固、坚韧可靠。

⑦挂篮的行走滑道应平整顺直。行走速度不应大于0.1m/min,限位器应设置牢固。

⑧水箱做平�配重时,其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⑨挂篮牵移时,必须匀速、左右同步、方向顺直、牵力平衡。主梁前端应及时加垫,后端设锚加压。

⑩灌筑混凝土前,应对限位装置进行检查。

2、支架安全检查:

①检查施工单位支架方案是否经过检算,并审批。

②使用材料是否满足刚度、强度的要求,支架安装前地基必须平整,对地基承载力进行验算。

③支架搭设完必须进行静载预压。

挂篮安全检查:

挂篮使用前先进行试拼,对焊缝进行探伤试验,并在地面上做荷载试验、行走性能工艺试验,检查挂篮的安全性,消除弹性变形。并测出变形数据,为桥梁施工提供依据。

挂篮除满足设计,符合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悬臂吊架应有向前行走(滑移)设备;

②施工挂篮行走时,其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小于2;

③挂篮总重量的变化不应超过设计重量的10%;

④浇筑悬臂梁段时,将后端临时锚固在已浇筑梁段上,浇筑前并对锚固孔进行验算,确保锚固性能;

⑤支承平台后端锚固于已浇筑梁段底板上;

⑥挂篮施工平台要有足够的长度、宽度,满足施工操作的需要。

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监理四标

第三监理组

2008年5月

第7篇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细则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四期学生生活区工程

2、建设单位:天津科技大学

3、设计单位: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4、施工单位: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勘察单位: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6、监理单位: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7、工程地点:天津开发区十三大街二十九号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内西侧

8、工程建设规模:

该工程总建筑面积28916m2,其中学生宿舍建筑面积26046m2,生活服务用房2870 m2,学生宿舍建筑主体13层,局部9层,结构类型: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体系;生活服务用房建筑主体按2层,局部3层,框架结构。建筑分类及耐火等级;二类高层居住建筑,建筑主体构配件的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1.监理流程

熟悉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审查建筑高处作业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建筑高处作

业安全施工方案建筑高处作业的检查建筑高处作业的验收。

2.监理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要点和目标值

管理内容管理要点目标值
1熟悉相关规范1.具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

安全技术规范》jgj800-91

[1.掌握涉及高处作业安全施工

控制的要求。

2.明确控制高处作业关键部位,

编制监理细则]

2审查施工队伍

资质

1.总、分包队伍的企业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2.总、分包队伍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

资格证件,人员满足建设部

相关规定要求

3.攀登、悬空、搭拆高处作

业人员上岗证书

4.高处作业安全施工管理制

5.高处作业安全交底记录

[清晰;有效]

[清晰;有效]

[清晰;有效]

[具有针对性]

[应逐级安全交底,落实所有安

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3审查专项方案1.施工单位编制高处作业安

全施工方案

2.高耸建筑物高处作业

3.临边与洞口高处作业

4.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5.操作平台与交插高处作业

6.高处作业安全防护验收程

序的制定

[经法人施工单位安全主管部门

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加盖

法人印章;具有针对性、可靠

性]

[应有事先设置避雷设施的描述]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并应确

定攀登设施]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

4建筑高处作业

的检查

临便

1.基坑、阳台、料台、平

台、楼层、屋面等的临边

2.竖向洞口下边缘高度小

于800mm的临边、侧边落

差大于2m的临边

3.首层墙高度超过3.2m

的楼层周边

4.分层施工的楼梯口、

梯段边

5.顶层楼梯口

6.井架与施工用电梯、脚

手架与建筑物通道两侧

7.地面通道上部

8.双笼井架通道中间

9.设置临边防护栏杆的要

[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

道]

[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

防护栏杆]

[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应设置安全防护棚,塔吊把

杆回转范围内必须设置防止穿

透的双层安全防护棚]

[应予分隔封闭]

[1.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

杆柱组成,上杆高度为1.0—

1.2m,下杆高度为0.5—0.6m,

栏杆柱距必须小于或等于2m

2.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设置

封闭安全立网或在栏杆下边严

密固定设置高度大于或等于

180mm的脚手板且板与底面空

隙应10mm

3.落差坡度大于2.2m的屋面栏

杆高度应为1.5m,并加挂安全

立网

4.栏杆柱固定及其与横杆连接

,能使上横杆承受任何方向的

1000n外力作用

5.可能受人群、车辆、物件冲

击的栏杆处应加大横杆截面或

加密柱距

6.临街的临边敞口立面必须满

挂安全立网或采取其他安全封

闭措施]

1.楼板、屋面、平台面的

洞口

2.车道旁的洞口、深沟、

管道坑、槽

3.电梯井口

4.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

险性的其他竖向洞口

[1.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

2.5cm的孔口必须设置坚实能

防止移动的盖板

2.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必须

设置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固定

的盖板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

须设置以扣件连接钢管而成网

格,也可利用混凝土板内贯穿

的间距小于或等于20cm 的钢

筋构成防护网,其上满铺脚手

板或竹笆

4.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

须四周设置防护栏杆,洞口下

张设双层平网(或一层平网一

层密目网)

5.管道井的洞口应加设明显安

全防护标志;对于临时性拆移,

工作完毕后必须及时恢复防护

措施]

[应设置的盖板能承受不小于

额定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

荷载]

[1.必须设置固定门栅,栅网格

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50mm;也

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脚

2.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

隔10m设一道安全网,不能用

脚手板等硬质材料代替平网]

[均应设置具有固定防护措施]

1.攀登用具

2.供人上下踏板

3.使用梯子

4.登高安装构件

5.作业人员攀登

[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

[控制使用荷载小于或等于

1100n,否则应按实际情况加

以验算]

[1.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

垫高使用]

[应按具体施工方案、相关规

程要求控制安全施工]

[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

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的通道攀

登,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

施工设备攀登]

1.使用的索具、吊篮、吊

笼、平台等

2.悬空作业处

3.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

(或单独)构件

4.模板支撑、拆卸

5.管道安装

6.钢筋绑扎、安装紧绑骨架

7.外墙、边柱钢筋绑扎;悬挑钢筋绑扎

8.高度超过3m柱、墙的钢筋绑扎

9.悬空大梁钢筋绑扎

10.离地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棚、小平台等混凝土的浇筑

11.安装门、窗、玻璃及油漆

12.安装外墙高处门、窗

[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合

格]

[1.应有牢靠立足处,必须视

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杆、拦网

等其他安全设施

2.特殊情况下无可靠安全设施,

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支设安全网]

[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

,严禁在吊装中的模板、构件

等上站人]

[1.应按规定程序作业,严禁

在连接件、支撑上攀登,严禁

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

2.支设高度大于3m柱模板,四

周应设斜撑,并应设操作平台

3.支设悬挑模板应有牢靠立足

处。支设临空模板应设支架或

脚手架

4.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

具或搭设支架]

[必须有已完的结构或操作平

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

管道上站人]

[1.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应搭设操作平台和张挂安全

网]

[必须搭设]

[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

操作平台上作业]

[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

站在模板或支撑上作业]

[1.严禁操作人员站在窗台、

樘子、阳台栏杆上操作,重心

应位于室内

2.门、窗临时固定,严禁手

拉门、窗攀登]

[1.无外脚手架时,应支设安

全网

2.无安全网时,应系好安全带

、保险钩应在操作人员上方可

靠处扣好]

1.装设轮子移动操作平台

2.悬挑式钢平台

3.交叉作业

[1.轮子与平台连接应牢固可

2.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

mm,作业前应垫实和稳定。

3.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

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设登高

扶梯]

[1.其设计计算书及图纸编入

施工组织设计内。

2.其结构构造应具有稳定性。

3.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

,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

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4.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

应采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5.应使用长环吊运平台,不得

将吊钩直接钩挂吊环。

6.安装平台时,钢丝绳应采用

专用的挂钩挂牢,采用长头方

式的长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

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

衬软垫物。

7.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

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

毕,经检查验收后,方可松卸

起重钓钩。

8.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9.平台两侧必须设置固定防护

栏杆。

10.使用平台时,应有专人检查

,及时维修。

11.平台上应显著标明容许荷载

值,严禁超载,应有专人监督]

[1.各工种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

上交叉作业;下层作业位置必须

处于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

围半径之外,否则应设安全防护

层。

2.钢模板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

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

得超过1m。

3.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

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构件。

4.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内

及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影响

范围内的通道,必须搭设顶部

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5高处作业的验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

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

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

建筑物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及设备性

能、质量的验证

[查验现场,核查验收记录]

3.安全监理管理方法与措施

3.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实施之前

3.1.1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指定负责安全监理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

3.1.2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管理人员认真掌握现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中有关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规定和安全控制要求。

3.1.3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管理人员严格审查建筑施工高处作业队伍资质资料,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规定要求。

3.1.4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管理人员认真审查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专项安全方案内容:所描述的安全控制关键点应具有针对性、可靠性、可操作性;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安全施工主管部门审查方案的程序应具有符合性,并须项目总监/ 安全管理工程师审查鉴认。

3.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实施中

3.2.1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督促要求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应安排专人巡回安全检查,达到施工效果。

3.2.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期间,安全监理管理人员每日巡查监督检查。

3.2.3安监理管理人员按照监理程序依据安全管理工程师确认的建筑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细则对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进行跟踪巡查与验收。

3.2.4安全监理管理人员督促要求高处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带要挂在牢靠处,否则要有其他保护措施。

3.2.5安全监理管理人员跟踪分层、分段查验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的验收,凡不符合规定处,要求整改到位。

3.2.6安全监理管理人员督促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不准任意拆除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要维护完整安全防护设施。

3.2.7安全监理管理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安全作业的隐患现象,做到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整改(一般较轻问题,以口头告知整改;较严重的问题,以监理通知单形式告知整改)

3.2.8安全监理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影响安全施工的隐患问题或发现严重安全险兆的问题,应立即向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报告,经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确认属于安全严重问题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公司领导和政府主管职能部门报告

3.2.9安全监理管理人员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督促要求施工单位建立相应作业的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并认真做好安全监理管理记录,及对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的影像监理资料。

安全监理管理细则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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