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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互联网电路租赁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线路基本情况
甲方向乙方租用 4 m互联网接入电路:
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乙方的___________机房。
第二条 质量条款
本数字电路技术指标应符合ieee802.3标准协议的 mbit/s网络接口参数要求。
第三条 合同期限及续租
3.1租赁期限为 1 年,以甲、乙双方签定的业务开通确认单的时间为租赁的起始日。乙方完成电路开通调试后,若甲方拒绝签定业务开通确认单,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合理的书面意见,否则,以乙方完成电路开通调试日期为租赁的起始日。
3.2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若甲、乙其中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协议,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制。
第四条 租金费用及付款方式
4.1费用标准:
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的资费标准和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向甲方收取 4m电路一次性线路初装费 0 元。 4 m电路月租费为 2300 元/月。
4.2费用的修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当国家新出台有关资费标准时,甲、乙双方应参照新的国家标准,以协商同意的新价格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有效期内的月租金全部以新价格核算。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付款方式:
(1)租赁费用甲方应按月支付,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电路开通之日起的十日内支付第一次租赁费用(电路开通之日起至当月底的租费),其余在以后每月15日前支付当月租赁费用。
(2) 不足一个月部分的租赁费,每天按月租费的三十分之一计算。
(3) 合同期满后,甲方应与乙方结清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合同终止。
(4) 租赁费用采用银行托收方式,甲方提供银行帐号,乙方每月向银行提供月租费发票及电路代号,银行根据上述票据,开出银行托收单,从甲方帐户上扣除当月租金,并由银行把上述票据转交给甲方。
(5) 甲方应按时交纳租金费用,如果逾期交纳,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当月租金费用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达一个月,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第五条 施工、安装及开通
5.1甲乙双方因互连的具体施工、安装、调试、开通方案由双方协商解决。
5.2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因本合同实施所涉及的设备安装场地、电源及地线。
5.3服务开通时间以乙方完成线路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及解决通道互联后,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为服务正式开始之日。
第六条 网络的维护
6.1维护界面的确定,甲方负责甲方设备的正常工作,并须保障乙方安装在甲方机房内的设备供电与相关的运行环境。 乙方负责由端口到crnet节点间设备及线路的畅通.详细界定参见附件接入示意图。
6.2由甲方负责的部分出了问题,将由甲方解决。
6.3乙方因正常检修需暂停业务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全年单条电路暂停业务总时间不超过24小时,超出部分按中断时长计扣相应时间费用。
第七条 中断补偿
7.1乙方负责维护、维修的光缆线路部分出现故障造成电路中断,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中断,乙方应对甲方予以补偿。
7.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中断,乙方不对甲方予以补偿。
7.3电路中断应由乙方及时通知甲方或由甲方发现后向乙方通告,经双方确认为乙方原因的,中断开始时间从乙方通知甲方或从甲方通告乙方的时间算起,中断恢复时间以乙方通知甲方并得到甲乙双方在乙方机房测试确认时间为准。
7.4补偿费用计算方法:
非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电路中断达2小时以上时,(设备正常检修除外),应按实际累计时间扣除相应时间的费用。
第八条 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协议所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甲方:
(1) 本互联网接入电路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2)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租赁费用。
(3) 当电路发生故障不能使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通信站进行处理,并做好配合及故障记录。
(4)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业务用途,不得擅自将接入号码设置转接到有二次拨号或回拨业务等的非法语音平台,不得利用乙方的网络从事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的活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对甲方的服务或采取切断号码接入、中断电路等措施,由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9.2乙方:
(1) 应保证提供的 4 m通道畅通以及互联网流量带宽的质量,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或倒通备用通道,并通知甲方。
(2) 乙方同意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根据甲方要求,可随时提高速率,同时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
(3) 为保证甲方网络设备、终端与互联网的接入,乙方在电路开通之日起向甲方提供1个免费互联网ip地址,以后每增加一个ip地址,按每月80元收取。
第十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剩余使用期限费用的80%)。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1.1因下列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电路出现故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由于战争、国家政策的改变所造成的任何改变。
(2)由于地震、火灾、水灾、台风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本合同的延误、终止。
11.2双方承担约定维护责任,因任何责任方的原因造成自身的任何损失,另一方无须承担。
11.3因乙方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已按要求提前通知甲方的,乙方无须承担通知期内而产生的甲方的任何损失。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不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都不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和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的另一方的任何秘密。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之间由于与本合同有关事宜引起的任何争议应按下列规定解决:
13.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遇到由于执行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任何争议,或遇到不可抗拒事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3.2如果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权向广州市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事宜
14.1本合同未尽之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2合同附件和双方协商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14.4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互联网公司汽车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
担保方: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用车辆状况
1、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吨位:车牌号:颜色: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号:纳税证号:
有无缴纳养路费及保险费情况:
2、车辆基本状况
制动情况:方向情况:灯光情况:车辆成新度:车辆外观:随车工具:其他情况:
交付时公里数:交付时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一)租用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计日。
(一)租金标准:
租用期间总行驶公里数在贰仟贰佰公里以内的按元/日支付,超过部分的加付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满后据实结算。
四、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本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6.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致使出租方遭受处罚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7.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五、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六、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积极配合出租方处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后,停止计算租用费用。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九、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满。
十、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年月日
公司车辆租赁合同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车牌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日止。
第四条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车辆使用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3篇 互联网企业员工房屋租赁合同
2022互联网企业员工房屋租赁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的相关事宜协议如下: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第一年租金为元;以后每年递增%.租金一年一付,乙方应于每年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租金。
4、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财物押金元,履约保证金元,该费用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结算,若乙方依约履行,该费用全部退还乙方。
5.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该房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7.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若甲方在此期间出售房屋,须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8.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9.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7)逾期缴纳房租的。
10.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2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11.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验收时双方须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
1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4)逾期未支付租金的。
5)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
6)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逾期归还,则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它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