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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北京市新能源汽车租赁合同
2022北京市新能源汽车租赁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术语解释
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租金单位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提供虚假信息。
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2篇 共享新能源汽车租赁合同
2022共享新能源汽车租赁承租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自愿原则共同遵守合同内容。
第一条 标的物信息、租金支付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要求向其提供 ____辆 _____型号 ____车,
租期为: 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租金: 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1)若合同期限以月(30天)为单位的,应当在每月 号之前付清上期租金,剩余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月计算;(2)若合同以年(365天)为单位的,应当在每年年底(12月31日)结算租金,剩余不足一年的,按(1)处理。
第二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二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四条 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支付 _____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五条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 %。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____%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 ____%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 ____%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二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七条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 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合同内容或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首先由双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 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发生效力,若当事人一方对合同内容做出变更的,应当征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对未变更者一方不发生效力。
术语解释
1.出租方:获 市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订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元/月、元/天、元/小时。
6.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7.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 ____元/公里记收费用。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第3篇 新能源汽车租赁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车辆名称: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__年__月__日__时起至__年__月__日__时止,甲方将__号车交付于乙方使用。
租金:共计__元
行驶区域:在__范围内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依合同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
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燃油费;
7、甲方要提供能够熟练驾驶所租车辆,并且持有有效驾驶证的驾驶员。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的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2、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3、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4、不得利用甲方车辆,做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5、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6、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再向交警、公安部门报警并办理相关手续;
7、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间,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免除和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据为限。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有如下行为的,乙方有权拒绝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
提供车辆相关的虚假信息。
第七条、补充条款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者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租赁发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日期:
第4篇 公司新能源汽车租赁合同书
经营方:
承租方:
一、根据《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分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市路号。
2、甲方按每天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
甲方:
电话:
开户行: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乙方:
电话:
开户行: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担保方:
电话:
开户行:
身份证号码:
第5篇 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合同
2022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 牌车 辆,车牌号码 从 年 月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 %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 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 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 附则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