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公有房租赁合同
2023公司公有房租赁出租方: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承租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房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市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三、租金及其缴纳办法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
2、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元,。本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在查明乙方并无拖欠租金、有线电视费、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应付款项,经检查房屋在使用中无损坏以及其它违约行为后,须在日内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必须于每月日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租金。
四、房屋的维修及保养
甲方在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时,应保证该房屋在出租使用时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并按照移交物品、设备清单把有关的物品、设备移交给乙方。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按照清单所记载物品、设备的状况、特征,把其交还给甲方。在出租使用时,由于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所造成该房屋、物品、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享有国家有关法规赋于出租人的权益。
2、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
3、租赁期内,甲方保证不将该房屋租给第三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租赁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依法使用该房屋,享有国家有关法规所赋予承租人的权益。
2、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及遵守楼宇《管理公约》及《住户守则》;不得有喧哗或骚扰邻居之举动,若乙方受到投诉仍不予改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按期如数向甲方交纳租金。
4、从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负责缴纳该房屋所发生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公用分摊等费用。
5、在租赁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屋收取的管理费及其它卫生、环保、消防、治安等部门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6、乙方须确保该房屋的结构及其附属物品、设施不被损坏、改变,并负责对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
7、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于任何第三方。如确需转借或转租给第三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借或转租后,乙方对第三方使用该房屋时所负责任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该房屋的权利,但须在租赁期满前日提出,经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9、在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该房屋增加固定装修或安装设备,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并应严格遵守本条第6款的规定,在安装完毕时,通知甲方检查。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该房屋,须在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没有履行本合同而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把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3、甲方不能按规定的日期把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从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乙方拖欠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每月租金的%计收滞纳金,逾期超过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不退还乙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5、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品及从事非法活动,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日仍未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不退还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7、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权不退还其保证金;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须退还保证金并支付与保证金数额相等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须书面通知对方。自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届满日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对此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九、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的终止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
、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而致使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对于嵌入墙体、天花、地面等的固定装修,拆除后可恢复原状的,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不得予以拆除,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日内清场完毕并办理退租手续,将所租用的房屋及其有关的物品、设备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事项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对乙方正常的使用进行干涉和干扰。但在甲方预约情况下,甲方有权带准租客或准买家进入该房屋看房,乙方应给予配合。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它: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2篇 公有房租赁合同到期
出租方: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房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市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三、租金及其缴纳办法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
2、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元,。本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在查明乙方并无拖欠租金、有线电视费、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应付款项,经检查房屋在使用中无损坏以及其它违约行为后,须在日内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必须于每月日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租金。
四、房屋的维修及保养
甲方在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时,应保证该房屋在出租使用时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并按照移交物品、设备清单把有关的物品、设备移交给乙方。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按照清单所记载物品、设备的状况、特征,把其交还给甲方。在出租使用时,由于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所造成该房屋、物品、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享有国家有关法规赋于出租人的权益。
2、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
3、租赁期内,甲方保证不将该房屋租给第三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租赁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依法使用该房屋,享有国家有关法规所赋予承租人的权益。
2、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及遵守楼宇《管理公约》及《住户守则》不得有喧哗或骚扰邻居之举动,若乙方受到投诉仍不予改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按期如数向甲方交纳租金。
4、从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负责缴纳该房屋所发生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公用分摊等费用。
5、在租赁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屋收取的管理费及其它卫生、环保、消防、治安等部门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6、乙方须确保该房屋的结构及其附属物品、设施不被损坏、改变,并负责对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
7、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于任何第三方。如确需转借或转租给第三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借或转租后,乙方对第三方使用该房屋时所负责任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该房屋的权利,但须在租赁期满前日提出,经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9、在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该房屋增加固定装修或安装设备,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并应严格遵守本条第6款的规定,在安装完毕时,通知甲方检查。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该房屋,须在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没有履行本合同而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把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3、甲方不能按规定的日期把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从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乙方拖欠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每月租金的%计收滞纳金,逾期超过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不退还乙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5、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品及从事非法活动,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日仍未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不退还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7、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权不退还其保证金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须退还保证金并支付与保证金数额相等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须书面通知对方。自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届满日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对此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九、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的终止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
、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而致使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对于嵌入墙体、天花、地面等的固定装修,拆除后可恢复原状的,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不得予以拆除,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日内清场完毕并办理退租手续,将所租用的房屋及其有关的物品、设备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事项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对乙方正常的使用进行干涉和干扰。但在甲方预约情况下,甲方有权带准租客或准买家进入该房屋看房,乙方应给予配合。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它: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3篇 北京公有房租赁合同
2023北京公有房租赁一、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住宅租赁凭证。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乙双方按市政府统一规定的租金标准收缴租金。租金标准变动时,甲乙双方应按届时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执行,重新签订_____________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三、甲方负责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责任致使房屋倒塌、毁损,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在承租期间,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问题,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配合甲方开展对房屋的检查维护、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抗震鉴定、安全问题治理等工作。因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安全治理工作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按月交纳房租。逾期未交的,除补交欠交租金外,须另交所欠租金百分之_____________的逾期违约金。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三条处理。
六、租赁期内乙方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限内,乙方外迁或死亡,与乙方外迁或死亡时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应由符合变更承租人条件的家庭成员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审核后办理更名手续,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须合理使用,注意保管。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楼梯间、门道、走廊、屋顶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占用。电梯、共用照明灯、电视共用天线等公用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公用部位损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甲方检查、维修房屋及设备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在承租期间,应当安全使用房屋,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禁止下列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一)擅自变动房屋建筑结构;
(二)违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三)超过设计使用荷载使用房屋建筑;
(四)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五)占用、堵塞、封闭房屋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六)损坏或者擅自拆改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防雷装置、电梯等设施设备;
(七)其它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者有上述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乙方承租房屋应当采取安全治理措施,需要乙方暂时搬出的,乙方应当及时搬出。房屋安全治理期间,乙方自行周转住房,免交所承租公房的房租。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搬出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擅自拆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如因乙方擅自拆改出现的问题或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当甲方主体变更时,变更后的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二、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时,自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一)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私自交换使用、出卖或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动房屋结构的;
(四)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五)拖欠房租累计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
(六)房屋空闲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七)全家户口迁出北京市的;
(八)其它情况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四、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须于一周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可以对房屋进行检查。本合同终止时,双方须办理以下手续:
(一)按租赁合同清点房屋及设备;
(二)结清房屋租金、供暖费和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三)交清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五、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均有权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十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以及甲方另有规定的,应在双方合同附记栏中写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