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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汽车运输服务合同
汽车运输服务合同
甲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客户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运输服务要求
甲方提供辆车为乙方提供汽车站运输服务,车辆情况分别为:
厂牌车型,车号,颜色,营运证号码,发动机号,车架。
第2条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3条服务费用
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在服务期满后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4条甲方责任
4.1负责向乙方提供技术状况完好的车辆和相应的驾驶人员。正常情况下,合同中未注明的事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4.2甲方提供的车辆和自行聘请的驾驶人员,需具备各种齐全有效的行车证件。因证件不全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全部承担。如果甲方使用无营运证的车辆从事运输服务活动,乙方可保留向运政管理部门举报的权利。
4.3在服务期内,甲方驾驶人员按照乙方制定的行车计划,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乙方指定的人员在行车计划上签字,作为履行合同的原始记录。
4.4负责服务期内车辆的二级维护及车辆年检、年审。
4.5对该出租车辆进行投保,投保的险种及保额分别为:第三者责任商业险人民币元、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运输货物保险人民币元、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4.6如果服务车辆在服务期间内发生事故,甲方应负责事故处理,并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乙方不承担事故车辆的任何法律责任。
4.7甲方严格按行业管理规定,即《省道路运输管理条列》、《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汽车运输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乙方可向运政管理部门举报。
4.8甲方保证提供礼貌、周密、易懂、易接受的全方位服务,按照乙方提供的行车计划执行。
4.9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无故将服务车辆收回,如确需收回,需经双方同意后另行提供相同型号的车辆完成运输服务义务。
4.10服务期内,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章造成的责任,甲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11甲方不得利用服务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已提供给乙方的车辆出租、典当、抵押,甲方必须对甲方的驾驶人员行为负责。
4.12服务期间所发生的燃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由甲方自行负担。
4.13正常驾驶时发现车辆使用异常或技术故障应停止运行并通知乙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行车计划的执行,否则甲方必须承担乙方的一切损失。
4.14若发生事故,甲方应立即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保险公司联系,并通知乙方,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及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4.15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护好现场,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裁定责任,负担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的部分。事故期间不计算服务费。乙方不承担甲方服务车事故的一切责任。
4.16甲方中途如不能按约定提供车辆,甲方需退还乙方未使用期的服务费并付全部服务费%的违约金。
第5条乙方责任
5.1按照乙方宣传的需要,负责制定行车计划,并提交给甲方。
5.2按照乙方宣传的需要,负责对服务车辆进行包装。
5.3经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提供驾驶人员姓名,驾驶证号,是甲方车辆的指定驾驶员。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换驾驶员,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4乙方中途退车,乙方需按实限使用时间支付甲方使用费并付全部使用费%的违约金。
第6条纠纷解决方式
6.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予以变更或解除。
第7条特别约定
7.1甲方发生交通肇事后,甲方需提供能够履行本合同运输服务义务的车辆和驾驶人员,继续完成行车计划。
7.2服务期间,甲方承担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和责任,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及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8条其他
8.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第2篇 汽车运输服务承揽合同
(甲方)
(乙方)`
鉴定地点:鉴定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服务要求
甲方提供两辆车为乙方提供汽车站运输服务,车辆情况分别为:1、厂牌车型,车号,颜色,营运证号码,发动机号,车架,
2、厂牌车型,车号,颜色,营运证号码,发动机号,车架。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共计天。
第三条、服务费用
合同总费用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在服务期满后60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提供技术状况完好的车辆和相应的驾驶人员。正常情况下,合同中未注明的事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甲方提供的车辆和自行聘请的驾驶人员,需具备各种齐全有效的行车证件。因证件不全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全部承担。如果甲方使用无营运证的车辆从事运输服务活动,乙方可保留向运政管理部门举报的权利。
3、在服务期内,甲方驾驶人员按照乙方制定的行车计划,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乙方指定的人员在行车计划上签字,作为履行合同的原始记录。
4、负责服务期内车辆的二级维护及 车辆年检 、年审。
5、负责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保险、司乘座位保险、玻璃破碎保险等。
6、如果服务车辆在服务期间内发生事故,甲方应负责事故处理,并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乙方不承担事故车辆的任何法律责任。
7、甲方严格按行业管理规定,即《xx省道路运输管理条列》、《道路运输 行政处罚 规定》进行汽车运输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乙方可向运政管理部门举报。
8、甲方保证提供礼貌、周密、易懂、易接受的全方位服务,按照乙方提供的行车计划执行。
9、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无故将服务车辆收回,如确需收回,需经双方同意后另行提供相同型号的车辆完成运输服务义务。
10、服务期内,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章造成的责任,甲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甲方不得利用服务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已提供给乙方的车辆出租、典当、 抵押 ,甲方必须对甲方的驾驶人员行为负责。
12、服务期间所发生的燃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由甲方自行负担。
13、正常驾驶时发现车辆使用异常或技术故障应停止运行并通知乙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行车计划的执行,否则甲方必须承担乙方的一切损失。
14、若发生事故,甲方应立即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保险公司联系,并通知乙方,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及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15、发生 交通事故 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护好现场,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裁定责任,负担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的部分。事故期间不计算服务费。乙方不承担甲方服务车事故的一切责任(包括 连带责任 )。
16、甲方中途如不能按约定提供车辆,甲方需退还乙方未使用期的服务费并付全部服务费%的 违约金 。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按照乙方宣传的需要,负责制定行车计划,并提交给甲方。
2、按照乙方宣传的需要,负责对服务车辆进行包装。
3、经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提供驾驶人员姓名,驾驶证号,是甲方车辆的指定驾驶员。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换驾驶员,视为违约,乙方有权 解除合同 。
4、乙方中途退车,乙方需按实限使用时间支付甲方使用费并付全部使用费%的违约金。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运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至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及证件的复印件、双方车辆行车记录单等附件为合同组成部分。
3、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两天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予以变更或解除。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方发生 交通肇事 后,甲方需提供能够履行本合同运输服务义务的车辆和驾驶人员,继续完成行车计划。
2、服务期间,甲方承担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和责任,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及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 代理 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3篇 货物汽车运输服务合同
2023货物汽车运输服务甲方(承运人):
乙方(托运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运方式、目的地及收货人。
1、甲方调派________吨汽车一辆,应乙方要求将货物由(起运地)____________________至(到达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定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表条款
1、甲方指定__________代表甲方处理与乙方相关货运事宜。
2、乙方指定_________代表乙方处理与甲方相关货运事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字确认相关文件之行为或其它履约行为视为乙方行为。
三、货物集中
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货物集中于同一仓库,甲方应在2日内派车承运。
四、运输时效及卸货
1、货物装车后,甲方应于____日内运到。
2、乙方保证甲方将货物运到到达地后,收货人应于_____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五、包装条款
1、乙方负责包装的货物必须按行业有关标准进行包装,使其适合运输;甲方不得擅自改动乙方包装。
2、甲方负责包装货物或协助乙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等工作的,乙方应支付相应
费用。
六、拒运条款
1、乙方应出示或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证件;对于国家规定限制运输的物品,乙方应在交货前完成或者委托甲方完成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手续,并附有效凭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运输。
2、对已经接受委托,甲方后来发现不能安全、合法运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绝运输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之权利。
七、事项变更
1、乙方取消整车运输时,必须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
2、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乙方有权随时要求中止运输、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和收货人、返还货物等,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并自行承担运输时效延长的责任。
八、乙方知情权
1、甲方应对乙方货物进行全程跟踪;乙方有权获知货物在途情况和预计到达时间。
2、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非甲方责任的运输工具问题、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等社会异常事件)造成运输等无法正常进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九、相关责任与赔偿
1、乙方办理货物保价运输的,发生货物丢损,甲方按如下规则赔偿: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保价声明价值赔偿;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货物的声明价值和损失比例赔偿;货物实际损失高于声明价值的,按声明价值赔偿。
2、未办理货物保价运输而发生货物丢损的,甲方根据货物丢损在丢损货物对应运费的3倍以内予以赔偿。依照以上方式计算得出的赔偿额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的部分无效。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期限支付运费和其它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额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4、因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缺少相关手续的限制运输物品或危险品,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乙方须双倍赔偿。
十、责任排除
甲方对下列事项不承担责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带来的相关损失;
b、货物的自然性质、质量缺陷以及货物的合理损耗;
c、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缺少相关手续的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品造成的损失;
d、因乙方托运承办人或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
e、承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所托运货物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特殊商业价值)。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之争议,双方当事人可协商或经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2023汽车运输服务合同
20232023汽车运输服务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货物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汽车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现制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将 广州 至 海口 需公路运输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乙方负责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使用箱式货车为甲方提供货物运送服务。
二、合同期限
年 11 月 1 日至年 11 月 1 日。
三、价格及结算方式
价格为:以合同附件约定价格为准。
甲方每次提供货物达到 / 吨,乙方应优惠 / %,每月提供货物达到 / 吨,乙方应优惠 / %。
结算方式:每月结算,每月 1 日至 10 日甲乙双方根据甲方的签收单和乙方的运单对上月的运费进行对帐,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以支票形式付款。
四、甲方义务
1、按照约定的时间准备好货物,确保托运货物符合国家法规。
2、提供准确的收货人地址,姓名、联系电话。
3、负责货物的包装,并确保包装符合要求。
4、根据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运费。
五、乙方义务
1、按照甲方要求,确保甲方货物从交货时起,按时到达目的地或收货处。具体到达时间和地点按照甲方要求和交货单严格执行。
2、乙方有义务在甲方发货员交接货物之前,将发车的真实情况告知甲方发货员,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发车情况予以给货。
3、装卸货物时,应认真遵守作业程序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4、确保运输车辆手续合法、有相关的营运资质、车容整洁、货厢卫生。
5、确保所有司机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每次发车司机的姓名、手机号码和车牌号码,并保证司机及时回复甲方信息追踪人员的查询。
6、当甲方向乙方查询其货物在途状态和货物派送情况时,乙方有义务将货物、车辆以及收货人的真实情况告知甲方,不得对延迟发车、堵车、车辆损坏、车辆修理、交通意外、收货人非正常收货等异常情况进行隐瞒。
7、乙方车辆在途中遇到损坏、修理或其他异常情况时,乙方应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甲方,并应当采取积极措施,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及时送达。
8、负责货物运输全程的安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倒货,换车及委托第三方运输。
9、应在货物到达30分钟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提供的收货人,以便甲方的收货人做好接货或交货的准备。 10、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11、运输有特殊要求的货物时,乙方承担专门约定的义务。
12、甲方可根据情况派遣押车员,乙方要确保司机服从甲方指派的押运人员的指挥。
13、乙方将指定的收货人后,应在两日内将收货人签收原件传真至甲方并在7日内将签收原件返回甲方。
14、对于甲方一次委托的货物,乙方要确保不得分批次运输、分批次送货。
15、乙方同意对承运甲方货物的车辆投保整车货运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保险期限必须覆盖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同时提供有效的保险凭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输服务费的,超过一周每增加一天支付应计运费%的滞纳金。
2、在乙方验货签收后,至甲方的收货方清点签收前发生货物丢失、破损、变质和污染等,乙方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甲方,逾期每日按损失价值的%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2日提供相应异常情况证明。
3、由于乙方责任致使货物晚到,晚到12小时减免运输费50%,晚到12—24小时减免80%,晚到时间在24小时以上的减免运费100%,晚点特别严重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4、乙方在运输途中,天气状况、路况、车况等发生异常时,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坏、车辆修理等等有可能影响到乙方车辆延迟发车、在途滞留等,乙方有义务和责任要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异常结束后2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异常情况证明),以便甲方及时调整发货方式或做出其他决定,若无及时通告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严格查验收货人的身份,按照交货程序与收货人办理收货签字手续并交货。若乙方没有严格的查验收货人,致使收货人收错货或没有收到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赔要求之日起10日内按货物的实际损失价值向甲方赔偿。
6、运输过程中因服务质量未达到客户要求而引起客户投诉,发生拒付运费等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委托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7、若乙方不能及时向甲方返回签收单、发货清单,甲方将根据次数扣除该票货物的运费:单次未按要求返单的按20元/票并从当月运费用中扣除;当月累计达到3次的扣除当月运费的10%;当月累计达到5次的扣除当月运费的30%;年累计超过10次以上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8、乙方不能向甲方返回签收单、发货清单等单证,造成的有关款项无法收回的有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甲方有权制定考核标准对乙方的承运服务进行考核,因乙方的承运服务不能达到甲方考核标准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对乙方进行赔偿。
10、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除上述约定的情形之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11、乙方的运单仅作为双方货物交接的凭证,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七、合同附件
双方需要向对方提供下列文件进行验证:
1、营业执照。
2、2、企业法人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道路运输许可证。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除本合同约定外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但乙方不按照上述要求操作,每月连续晚点、晚到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如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