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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上海市家居装修施工合同示本【2023】 第2篇青岛市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第3篇家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第4篇家居装修承包施工合同书 第5篇家居装饰施工工程合同 第6篇家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第7篇上海市家居装修施工合同示本【2020】 第8篇青岛市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第9篇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本 第10篇无锡市家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第11篇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第12篇家居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第1篇 上海市家居装修施工合同示本【202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宅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宅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xxxxx。
2.装饰施工地址x区(县)x路x弄(村)x号x楼x室。
3.住宅结构x房型x房x厅x厨x卫x阳台,套内施工面积x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xx(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x元,人民币(大写)xx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自x年x月x日开工,至x年x月x日竣工,工期x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如需委托乙方安装并保管,应按时送达现场。同时,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保管费根据参考费率支付,由于保管或安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果甲方未委托乙方保管或安装,则乙方不得收取保管费。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x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住宅装饰装修服务规范》,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住宅设计规范》及《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2.本工程由xx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x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的第十条内容协商约定为x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x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略。
2.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的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x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或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x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x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x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x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x项方式解决:
1.提请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x%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x%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第2篇 青岛市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工程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消费者协会监制
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合同使用说明
一、签订合同前发包人要查看承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的,除查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三、发包、承包双方经济往来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四、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消费者协会、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其职能指定印刷企业印刷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和出售,违者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查处。
五、本合同自2006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使用。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1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花园)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室。
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房_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卫_____________阳台(阴台),套内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1.2承包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预算总造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___元,拆除费_____________元,清洁、搬运、运输费____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____元。
1.4工程决算与结算: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预算工程造价与竣工决算工程造价基本相符,上下增减幅度不应超过预算造价的5%。施工内容变更的按实进入决算。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制作决算书交甲方审核并签字(有监理的监理公司应当签字),双方无异议的进入财务结算。
1.5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日历)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日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第2条 工程监理
2.1若本工程委托监理,甲方应与工程监理单位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监理的职责范围通知乙方。
2.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工地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见合同附件)。如乙方更换工地代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3条 乙方工程承包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款承包方式:
3.1乙方包工包料,全部装饰材料由乙方采购供给并包施工(见《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___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以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不得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超过_____________天的,视为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以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属于伪劣商品的,应当双倍赔偿甲方。
3.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部分材料。甲乙双方各自应当填写《工程主材料报价单》,并各自承担因供应材料所引起的产品质量、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责任。
3.3乙方只包人工费,甲方采购供给全部材料。(见《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乙方验收。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中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向甲方及时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责任由甲方承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挪做它用。甲方违反本规定的,应当双倍赔偿甲方。
3.4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4条 施工设计图纸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施工设计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4.1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照图施工。
4.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甲方同意后签字,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照图施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大写)为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
第5条 甲方义务
5.1开工前三天,解决施工必备的水源、电源,无偿提供给乙方施工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登记;
5.2施工现场无任何影响施工的物品存放,如有滞留家具、物品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5.3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的邻里关系;
5.4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变动燃气、供暖等管线时,开工前负责到有关部门办妥各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
5.5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金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6乙方告知由甲方签证的,甲方如无异议,应在三日内签证;
5.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材料进场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工程质量的验收;
第6条 乙方义务
6.1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工程特点,做好图纸会审,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交给甲方、监理方各一份;
6.2主动向甲方宣传室内环保知识,提高甲方的环保装修意识;乙方在装饰设计中,应计算居室单位面积使用装饰材料的承载量,以保证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第3篇 家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
(1)房屋间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装饰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规格:详见甲方签名认定的装饰设计施工图纸(略)。
3.工程委托方式(下述三种方式选择一种,甲方或乙方供料的,应填写材料清单,双方签名确认):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甲乙双方各自部分包料;
(3)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
4.工程图纸提供方式:甲方应于开工前提供已确认的图纸____份给乙方作为施工依据。如图纸变更或不符,双方再进行协商修改,重新确认。
第二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双方商定,本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
2.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__%的首期款_____元;
(2)工程进度进入_____阶段(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再付款_____%即_______元;
(3)工程进度进入_____阶段(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再付款_____%即_______元;
(4)工程全部竣工,由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即付清工程余款_____%即________元;
(5)工程进度与付款进度发生不同步的矛盾时,甲方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付款;
(6)双方可以补充合同形式协商其他付款方式;
(7)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规格型号、设备品种需要变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确认变更项目和价格;增减项目的价款必须办理手续或当场结清;
(8)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进度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价款额的_____%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工程质量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须经双方签字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制定的________________;
(3)甲乙双方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因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规定,对合同中所用的材料、产品、设备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明码的价格作为本结算的最终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2.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产品、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误工期处罚。材料经乙方验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要及时与甲方联系,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工程工期
1.工程期限____天。
(1)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天按装修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天按装修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_____%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人工费总额。
3.以下原因不能视为乙方延误工期:
(1)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2)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
(3)不可抗力;
(4)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4.由甲方自行挑选材料,产品、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暂停施工
(1)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矛盾而停工,双方必须在_____周内制定解决方案,确定复工时间。如最终责任不属于乙方,均不按违约或延迟工期论处;
(2)甲方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_____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及时给予答复,由甲方承担损失和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不及时作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7.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范围指电器线路和电线保护装置、水管、家用中央空调;
(2)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对隐蔽工程先自检再验收,乙方必须在_____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在开始验收_____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_____天。如甲方既未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3)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如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_____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同意,乙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2.工程竣工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3.乙方应在竣工验收的_____天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验收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如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4.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七条 后续服务
1.乙方在装修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修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_____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修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_____天内派人修理。
3.保修期的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
4.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和非装潢的外力原因所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赔偿。
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约,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4.甲方没有及时给予确认签证,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并相应顺延工期,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装修协会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协调处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双方依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内容。
2.本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与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家居装修承包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
(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执行
(1)国家标准(2)地方标准(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确认。
第十条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确认。
甲方:
乙方:
第5篇 家居装饰施工工程合同
2023家居装饰施工工程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包料;(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附件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施工图纸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四条乙方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关于工期
1.工程期限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的;(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3)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4)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5)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有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关于质量和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____________%时(以上程价款比例为准),其他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项目)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对此应予以确认。
6.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_______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____________支付阶段或时间____________支付金额
第一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三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四次____________工程验收后_______天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约____________元。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进行结算: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2)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加损耗率计算,但是总价不得超过____________元。
a.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减门不减窗)+顶面面积+6%×拼花部分面积;
b.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c.实木地板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拼花部分面积+10%×拼花部分面积;
d.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取整数值,小数位不够0.5平方米按0.5平方米计算,超出0.5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
e.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
f.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g.估价项目测量后再具体报价;
h.经甲方同意代购的项目按预算内造价购买,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整。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4)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50%、项目完工50%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则甲方应按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
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天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九条工程预算文件(表)属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
第十条责任与罚则
1.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事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____________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个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现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颁发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颁发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家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023家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委托方(甲方):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___室___厅;总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部分辅料,甲方提供装修主要材料”的承包方式;详见双方签字确认的《甲方/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采用固定价格方式:
总价款: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注:总价款包括人工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乙方提供材料费等。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金,即人民币:______元;
(2)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中期验收(水电改造结束;厨卫墙、地砖铺贴结束;石膏线、地漏等安装结束;地面找平结束)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
(3)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
(4)施工清场结束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甲方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第三条 材料供应(材料明细见附件《甲方/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对材料品质、数量进行验收;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甲方提供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一经使用视为合格,由于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损耗除外)。
4、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由乙方承担责任;严禁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第四条 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乙方必须按家装规范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3、乙方必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 b、水、电改造等隐蔽工程c、防水工程及闭水实验d、墙、顶面基础处理 e、底漆、面漆 f、各部位板块铺贴g、工程总体竣工验收;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料损失等由乙方负责。
4、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
5、未达到施工、验收及环保标准的,乙方承担不达标项目的赔偿。
6、质量标准:质量和环保符合国家、省、市以及行业领域的一切强制性标准和指导性标准,适于住宅居住。
第五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 工程保修
1、乙方承诺对施工范围内的项目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并结清工程余款后算起,为________。
2、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3、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置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4、保修期间甲方通知乙方需要维修的,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未到场的,乙方赔偿甲方合同价的5%;乙方同样承担保修期的保修。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甲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4、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如未按规章操作造成人员伤亡,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5、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乙方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同时乙方要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电话: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电话: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第7篇 上海市家居装修施工合同示本【2020】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宅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宅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xxxxx。
2.装饰施工地址x区(县)x路x弄(村)x号x楼x室。
3.住宅结构x房型x房x厅x厨x卫x阳台,套内施工面积x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xx(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x元,人民币(大写)xx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自x年x月x日开工,至x年x月x日竣工,工期x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如需委托乙方安装并保管,应按时送达现场。同时,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保管费根据参考费率支付,由于保管或安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果甲方未委托乙方保管或安装,则乙方不得收取保管费。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x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住宅装饰装修服务规范》,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住宅设计规范》及《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2.本工程由xx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x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的第十条内容协商约定为x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x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略。
2.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的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x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或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x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x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x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x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x项方式解决:
1.提请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x%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x%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合同示范文本附件内容。
第8篇 青岛市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工程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消费者协会监制
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合同使用说明
一、签订合同前发包人要查看承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的,除查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三、发包、承包双方经济往来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四、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消费者协会、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其职能指定印刷企业印刷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和出售,违者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查处。
五、本合同自2006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使用。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1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花园)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室。
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房_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卫_____________阳台(阴台),套内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1.2承包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预算总造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___元,拆除费_____________元,清洁、搬运、运输费____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____元。
1.4工程决算与结算: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预算工程造价与竣工决算工程造价基本相符,上下增减幅度不应超过预算造价的5%。施工内容变更的按实进入决算。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制作决算书交甲方审核并签字(有监理的监理公司应当签字),双方无异议的进入财务结算。
1.5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日历)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日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第2条工程监理
2.1若本工程委托监理,甲方应与工程监理单位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监理的职责范围通知乙方。
2.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工地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见合同附件)。如乙方更换工地代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3条乙方工程承包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款承包方式:
3.1乙方包工包料,全部装饰材料由乙方采购供给并包施工(见《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___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以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不得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超过_____________天的,视为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以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属于伪劣商品的,应当双倍赔偿甲方。
3.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部分材料。甲乙双方各自应当填写《工程主材料报价单》,并各自承担因供应材料所引起的产品质量、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责任。
3.3乙方只包人工费,甲方采购供给全部材料。(见《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乙方验收。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中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向甲方及时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责任由甲方承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挪做它用。甲方违反本规定的,应当双倍赔偿甲方。
3.4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4条施工设计图纸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施工设计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4.1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照图施工。
4.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甲方同意后签字,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照图施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大写)为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
第5条甲方义务
5.1开工前三天,解决施工必备的水源、电源,无偿提供给乙方施工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登记;
5.2施工现场无任何影响施工的物品存放,如有滞留家具、物品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5.3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的邻里关系;
5.4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变动燃气、供暖等管线时,开工前负责到有关部门办妥各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
5.5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金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6乙方告知由甲方签证的,甲方如无异议,应在三日内签证;
5.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材料进场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工程质量的验收;
第6条乙方义务
6.1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工程特点,做好图纸会审,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交给甲方、监理方各一份;
6.2主动向甲方宣传室内环保知识,提高甲方的环保装修意识;乙方在装饰设计中,应计算居室单位面积使用装饰材料的承载量,以保证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6.3做好工程所需各工种人员及机具的调度,施工中电工、焊工等主要工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及防火规定;
6.4严格按照有关施工操作规范及质量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双方指定的装饰工程质量标准;
6.5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不得在居民正常休息时间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音的装修活动;
6.6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理施工现场;
6.7未收到有关部门的批准证件,不得拆改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不得超建筑设计承重标准增加荷载;
6.8隐蔽工程竣工的验收,提前两天通知甲方、监理方,现场验收签字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9工程竣工后,两天内通知甲方、监理方,确定工程验收时间,届时进行工程验收签证;验收合格后,向甲方和监理方提供水、电管路改造图纸各一套,留存备查。
第7条工程预、决算
7.1工程预、决算书由乙方负责编制。
7.2编制工程预、决算书,采取甲、乙双方“协商定价”方式时,应参照当地现行价格,双方认可;若甲方委托监理,要有监理方签字。
7.3采取“套用定额”方式预、决算时,乙方做到套用定额准确,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7.4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施工项目增减或变更,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施工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7.5各项工程项目结算,依甲、乙双方现场实测实量工程量为准,并经双方签证后,按实结算。
第8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双方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表规定工程形象进度,向乙方按时付款: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工程进度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合同签订当日_____________%元
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_______%元
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前______%元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______%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______%元
8.2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条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责任
9.1.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和付款比例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属于违约,应向乙方支付______元/日违约金;
9.1.2因甲方供料误时,造成停工待料,使工期延误的,工期自带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9.1.3因甲方所供材料,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造成工程质量或空气质量问题,进而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其责任由甲方自负;
9.1.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
9.1.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的,乙方应当拒绝。乙方未拒绝,接受甲方要求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包括罚款)。
9.2乙方违约责任
9.2.1因乙方施工质量或施工工艺不符合质量标准,致使工程返工、整改等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9.2.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每日______‰的违约金;
9.2.3因乙方责任导致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返工或进行综合治理。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的,视同工期延误,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每日______‰的违约金;经过返工或综合治理,室内空气质量仍然不达标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本合同项下由乙方购买的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装饰装修材料的全部价款。
9.2.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造成事故或遭遇罚款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3甲方认可的并以文字协议为依据的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力等造成的工期顺延,不计违约金。
第10条工程质量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验收单,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前,甲方不得入住,否则视同承认验收合格。
10.1在竣工验收时,如甲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应申请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专业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本工程质量按下列______款标准执行:
10.1.1《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gb/t6016-97);
10.1.2《家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要求》(db3702/t042-2003)。
10.2在工程完工后(不含甲方提供的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装饰装修材料和家具),如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有异议,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检测机构的室内空气检测报告。
10.2.1本工程室内环境空气质量,应当在装修完工的7日后进行检测。检测时甲乙双方应现场确认。
10.2.2本工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应执行国家现行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环境应检测以下项目: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第11条卫生保洁
工程竣工后,乙方将施工的居室内、经过走廊和楼道的沾污部位等打扫干净,搞好清洁卫生;建筑垃圾的清运,如甲方无能力处理,可以委托乙方承运,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第12条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乙方应提交水电线路图,签署保修单,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保修期内,凡因乙方原因出现各项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返修,并在接到甲方通知三日内,派人做好维修服务;因甲方住用、管理不当等原因出现的问题,乙方不承担免费保修责任。
第13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或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青岛市消费者协会室内装饰投诉站申请调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______种方式解决:
13.1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14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正式生效,至工程竣工、甲方向乙方付清工程款,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14.2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开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造价款的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4.3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监理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14.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甲方发现乙方将工程转包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此外,转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数额进行赔偿。
14.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发包方: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承包方: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监理方: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附件:
由乙方编制,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签署日期。
1.家居装饰装修工程预算报价单
2.家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度表
3.家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通知单
4.家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单
5.家居装饰装修工程决算报价单
第9篇 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本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 路 弄(村) 号 楼 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7.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运输费 元,
其他费用 元,管理费 元,
税金(3.41%) 元。
'管理费'为上述费用的总和(税金除外)的 %。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8.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2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 本工程由 乙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2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第十条的内容协商约定为 2 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1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30 % 元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35 % 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 % 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5 %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100 % 元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2.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 30 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30 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30 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30 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2 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5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15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
2.
3.
4.
5.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10篇 无锡市家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023无锡市家居装修工程施工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
(1)房屋间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装饰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规格:详见甲方签名认定的装饰设计施工图纸(略)。
工程委托方式(下述三种方式选择一种,甲方或乙方供料的,应填写材料清单,双方签名确认):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甲乙双方各自部分包料;
(3)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
工程图纸提供方式:甲方应于开工前提供已确认的图纸____份给乙方作为施工依据。如图纸变更或不符,双方再进行协商修改,重新确认。
第二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双方商定,本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__%的首期款_____________元;
(2)工程进度进入_____阶段(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再付款_____%即_______元;
(3)工程进度进入_____阶段(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再付款_____%即_______元;
(4)工程全部竣工,由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即付清工程余款_____%即________元;
(5)工程进度与付款进度发生不同步的矛盾时,甲方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付款;
(6)双方可以补充合同形式协商其他付款方式;
(7)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规格型号、设备品种需要变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确认变更项目和价格;增减项目的价款必须办理手续或当场结清;
(8)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进度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价款额的_____%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工程质量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须经双方签字认可。
工程验收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制定的________________;
(3)甲乙双方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因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 材料供应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规定,对合同中所用的材料、产品、设备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明码的价格作为本结算的最终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产品、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误工期处罚。材料经乙方验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要及时与甲方联系,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工程工期
工程期限____天。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天按装修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天按装修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_____%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人工费总额。
以下原因不能视为乙方延误工期:
(1)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2)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
(3)不可抗力;
(4)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由甲方自行挑选材料,产品、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暂停施工
(1)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矛盾而停工,双方必须在_____周内制定解决方案,确定复工时间。如最终责任不属于乙方,均不按违约或延迟工期论处;
(2)甲方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_____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及时给予答复,由甲方承担损失和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不及时作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范围指电器线路和电线保护装置、水管、家用中央空调;
(2)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对隐蔽工程先自检再验收,乙方必须在_____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在开始验收_____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_____天。如甲方既未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3)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如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_____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同意,乙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工程竣工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乙方应在竣工验收的_____天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验收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如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七条 后续服务
乙方在装修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修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_____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修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_____天内派人修理。
保修期的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
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和非装潢的外力原因所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赔偿。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约,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甲方没有及时给予确认签证,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并相应顺延工期,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装修协会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协调处理。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双方依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内容。
本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与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1篇 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 路 弄(村) 号 楼 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7.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运输费 元,
其他费用 元,管理费 元,
税金(3.41%) 元。
'管理费'为上述费用的总和(税金除外)的 %.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8.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2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12篇 家居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 _______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 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关于工期
1. 工程期限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 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
2.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的;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4)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5)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 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 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有提供方承担。
3.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 关于质量和验收
1. 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01)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 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_______ 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 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____________ %时(以上程价款比例为准),其他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项目)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对此应予以确认。
6. 乙方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_______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 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 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___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____________ 支付阶段或时间____________ 支付金额
第一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三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 元;
第四次____________ 工程验收后_______ 天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约____________ 元。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进行结算: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2)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加损耗率计算,但是总价不得超过____________ 元。
a. 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减门不减窗)+顶面面积+6%×拼花部分面积;
b. 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c. 实木地板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拼花部分面积+10%×拼花部分面积;
d. 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取整数值,小数位不够0.5平方米按0.5平方米计算,超出0.5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
e. 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
f. 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g. 估价项目测量后再具体报价;
h. 经甲方同意代购的项目按预算内造价购买,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整。
3. 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4)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 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50%、项目完工50%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则甲方应按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
5.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九条 工程预算文件(表)属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
第十条 责任与罚则
1. 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事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 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3.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 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____________ 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 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个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颁发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颁发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 ____月____ 日 ___________年____ 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