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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建筑施工吊篮租赁合同
2023建筑施工吊篮租赁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使用电动吊篮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设备租赁情况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地点:
三、电动吊篮规格:,数量:
四、租赁期限和租金
1.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本合同租赁期限暂定为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具体执行时间,按承租方验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篮一律实行日租赁制,即每台日租赁费为元,大写金额:元,承租方在不进行冬季施工的情况下,停用期间不予计费(以承租方验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报停为准)。
五、付款方式
1.吊篮租赁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吊篮押金¥元。
2.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赁费用,甲方需按时交纳租赁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延期交纳每日按应付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3.吊篮租赁期满后,吊篮租赁剩余总款一次性结清。
4.吊篮设备因甲方原因损坏、丢失等的赔偿金,在每月租金支付时一次结清。
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负责电动吊篮的指导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
2.负责甲方操作人员的技术指导。
3.因设备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篮停用,乙方负责修复。维修时间超过十二小时,免收当日当台租金。
4.电动吊篮正常使用发生的磨损,乙方负责维修及更换易损件,不收取维修费用。
5.乙方有权对甲方违章操作进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内租赁费照付。
6.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赁合同写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纳租赁费,则乙方有权在无须通知甲方的情况下,终止甲方的设备使用,并有权收回出租的设备,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违约金。
二、甲方责任
1.负责电动吊篮的安装、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在乙方签认安装验收单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在任何时候均是乙方的财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让,转租和转接他人,不得改装和变卖。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训及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的使用,设备出现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状态,甲方应立即停止设备的运行并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检修,待排除后方可使用。
4.甲方负责屋顶防水层、建筑结构及设备的保护,如有损坏,与乙方无关。
5.甲方负责按要求提供动力柜。
6.甲方负责吊蓝的进出场装卸运输以及设备达到现场后的保管工作。
7.甲方负责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并在退租日前将吊篮拆卸至地面。
8.甲方在发生牵涉到设备的事故或工伤时,应立即向乙方通报,并有责任保护事发现场。
9.甲方要严格遵守吊篮的安全协议。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吊篮的事故停用期内租金照付,设备因此而损坏,甲方照价赔偿。
10.甲方负责保管施工现场的吊篮及配件,退场时应保证吊篮完好,部件齐全,并清理干净。若发现吊篮残缺,损坏,丢失,须及时通知乙方,并按合同价格赔偿。
争议
1.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法向签订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行业有关电动吊篮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双方约定或者商定的终止情形出现外,本合同在双方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完成后即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做出补充条款,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附:电动吊篮安全使用协议,赔偿价格表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第2篇 施工吊篮出租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供需双方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本着公平、信用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业吊篮,用于遵义九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外墙工程。
二、吊篮长度6米,施工高度120米,前梁伸出量不大于1.5米,限载800公斤。
三、租金及付费方式:
1.租金:40.00元/天x台(不含税价),三十天起租。
2.租金在吊篮安装验收之日起计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篮安装调试完毕(安装调试时间在三天以内),交付承租方验收签字之日起至单个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恶劣天气连续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顺延,租期约120天。
五、吊篮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
六、安装、移位、拆除: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对吊篮进行安装、移位、拆除,出租方负责解决技术性问题。承租方负责在安装过程中解决垂直运输工具、设备、搬运辅助劳动力及相关费用。
七、出租方的责任:
1、出租方在安装吊篮调试过程中,需提供一名技术骨干进行指导安装。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出租方对吊篮的完好性、安全性负一切责任,因吊篮设备质量原因造成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3、出租方必须固定一名技术人员现场随时进行技术指导。如因吊篮出现故障出租方必须在两小时内修复,否则免除当天所有租赁费用。如承租方违章操作或不按协议内容使用吊篮,出租方有权令其停工,停工期间租赁费照常收取(以承租方签字为据)。
八、承租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协助出租方安装及调试吊篮,并负责垂直运输。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方必须固定操作人员,并有责任教育其严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说明书》中内容。对违章操作和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吊篮损坏承担全部的损失。
3、对租用的吊篮应妥为爱护,归还时应保证吊篮完好、齐全、清洁(除吊篮自身损耗外)。如有丢失、损坏应负赔偿责任(见出租明细价格,赔偿明细价格)。如遇雷雨、雾天或5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使用并妥善覆盖电机部分,防止电机进水,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因特殊情况,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随附《zlp系列电动吊篮使用说明书》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承租方是在对出租方所有证件齐全的情况下签订的本合同。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未果时,可提请承租方当地法院进行申诉。
其它约定事项:
出租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第3篇 施工吊篮租赁合约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施工地点:
吊篮规格:数量: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吊篮设备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期内吊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使用权。
二.吊篮的安装使用:工地,一切事物事故,全部有乙方负责.
甲方负责吊篮的技术指导与调试,并对乙方吊篮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培训。
如乙方使用机械发生故障,甲方接到通知后应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并填写维修单,双方签字。
吊篮的使用期间,乙方至少每周一次对使用中的吊篮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和规范使用情况。
如甲方一旦发现违规操作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设备立即停止使用,在改正签字后方可再次使用。
三.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吊篮租赁期自吊篮设备装车验货日起算至吊篮运输设备搬运到地面归还甲方之日止连续计算。
以吊篮设备(进/出)场清单验货,如乙方拒签进出场清单以甲方提供为准。
如有损坏缺失按价赔偿(附表)。
乙方应确保吊篮在归还甲方时安好无损,并清除吊篮上的施工残留赃物。
四.计费标准和计费方法:
日租金:()元/台/天,
2、押金:()
运费:()。
4、检测费:()
租期在()天内按20元/台/次的出库最低租金计租,超出天数每天增加租金()元/台。
甲方在本次合同中提供的服务仅限于吊篮的租赁,与乙方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无连带责任。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吊篮的结构、不得向第三方转租吊篮、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地点或其他理由中途停租(如天气等原因),否则视为违约。
乙方应在每月()日支付甲方上月租金,如逾期不支付,甲方有权停止吊篮作业,直到收回吊篮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全部责任。
五.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安全责任》。
乙方应对违规操作引发的后果负全责。
甲方必须配置一根与作业高度相等的安全绳,作业人员每人必须配有安全带,如需甲方购置,费用另计。
六.补充条款:如现场因乙方原因造成吊篮的损坏,现场赔付,如不赔付,甲方不给维修。
七.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本着诚信,互谅,协作的原则,如有分歧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济南市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