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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房屋买卖合同(商业用房)
1.房屋出卖方: 上海 _____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2.房屋买入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3.房屋买卖标的:_____
(1)甲方同意将上海“_____中心”大厦内第_____楼_____ 室公寓房屋_____套(包括室内装修、设备、家具等等)卖给乙方。本买卖契 约所规定的房屋面积(指建筑设计图计算)共计_____平方米(附房屋平面示 意图,室内用品清单各一份)。
(2)本买卖契约所涉之“_____”大厦地址为上海市_____路__ ___号,该地块是经上海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万美元中标,获得五 十年有偿使用权(截止公元___年___月___日),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 屋连同相应的_____平方米的 土地使用权 一并购入。乙方拥有对本契约所规定 的买卖范围的房产权和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为公元___年_ __月___日。
(3)如甲方的土地有偿使用权结束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4.房屋买卖价格:
本契约所规定的公寓房买卖价格为_____美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 全部房屋买卖款项。
5.房屋的移交:
(1)本房屋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 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及室内家具用品的清单,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完毕,即作为甲乙双方房屋移交手续
办妥。
(2)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内的所有权即归乙方。不 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从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 任。
6.管理、维修和其他费用:
(1)“_____中心”大厦管理维修等项工作,均由甲方负责 管辖 ,并向 各用户进行分摊及收取相应费用。
(2)甲方暂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楼管理费。大楼管理费包括公用 水费、公用部位环境卫生费、公用部位绿化保养费、安全保卫费、机械保养人员及 大楼房管人员费用等。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楼公共设施、设备大修、小修储存费,收费标准 另议。大楼大修小修储存费的用途范围如下:属甲方管辖内的公用的室内外绿化园 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电供气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列和消防设
备、给排水设备、供电供水设备、空调设备的公用场所的所有的非人为损坏的建筑 和装饰的修复。
(4)乙方所应负担的电费、冷暖气空调费由甲方负责计算、分摊,甲方将总 费按住户、用户面积平均分摊,另加_____%代办手续费。
(5)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停汽车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车场车位, 请与甲方商议,另签订停车场地租用合同。
(6)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室内清洁费,若需清扫室内卫生,乙方请与甲方 联系,由甲方统一安排人员清扫,费用另议。
(7)上述各类费用由甲方按月开出收款单,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单后___ __天内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计收应缴款额的千分之_____(_____‰) 滞纳金。
7.房屋维修:
本契约签订经验收后,房屋的维修即由乙方负担。但验收后一年内,因施工质 量造成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责成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因设备质量造成的维修由甲方 责成设备供货单位解决。但如属人为损坏的房屋、设备,损坏人应承担其修理费用
及赔偿损失。
8.房产权和 土地使用权转让 和再转让:
(1)乙方在购入本契约所规定范围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整个大厦 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按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 法》规定:“同一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整体不可分割”。
(2)乙方购入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若需要再转让,须按《上海市土 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和政府有关 房产买卖 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其发生的一切 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再转让的合同签约,必须将本契约中乙方应承担的职责无条件地转 移到其买入者,并必须将本契约作为再 转让合同 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转让中发生经 济等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9.《上海“_____中心”用户手册》是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 方对其中有关房屋购置户部分的职责条件理解并同意遵守。
10.过户手续办理:
(1)甲、乙方在签订本房屋买卖契约后,须经有关部门公证。
(2)乙方凭契约、公证书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上海市土地局、市房产管理局 分别办理过户手续,缴纳过户费和领取房产权证书。未经过户的房产买卖无效。
11.争议解决条款
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12.本契约所涉各项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有关 法规 约束,若遇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新规定,则按新法规执行。
附件:
立房屋买卖契约人:_____
甲方:上海_____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_____
法人代表 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_____ 日期: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第2篇 市区商业用房买卖合同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广州市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有关证明见附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伍万柒仟元正,由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定于乙方交付房款后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六条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可办理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补地价有关手续);在条件允许下,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的有关转名手续。
第七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由甲方支付,交付后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契约一式贰份。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留执壹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
签约人:
联系电话:
证明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人:
联系电话:
证明人(签章):
第3篇 北京市商业用房房屋买卖合同
2023北京市商业用房房屋买卖卖方: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第4篇 商业用房买卖合同书
1.房屋出卖方:上海_____投资有限公司
2.房屋买入方:_____
3.房屋买卖标的:_____甲方同意将上海“_____中心”大厦内第_____楼_____室公寓房屋_____套卖给乙方。本买卖约所规定的房屋面积共计_____平方米。本买卖契约所涉之“_____”大厦地址为上海市_____路_____号,该地块是经上海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万美元中标,获得五十年有偿使用权,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屋连同相应的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购入。乙方拥有对本契约所规定的买卖范围的房产权和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为公元___年___月___日。如甲方的土地有偿使用权结束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4.房屋买卖价格:本契约所规定的公寓房买卖价格为_____美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买卖款项。
5.房屋的移交:本房屋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及室内家具用品的清单,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完毕,即作为甲乙双方房屋移交手续办妥。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内的所有权即归乙方。不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从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
6.管理、维修和其他费用:“_____中心”大厦管理维修等项工作,均由甲方负责管辖,并向各用户进行分摊及收取相应费用。甲方暂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楼管理费。大楼管理费包括公用水费、公用部位环境卫生费、公用部位绿化保养费、安全保卫费、机械保养人员及大楼房管人员费用等。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楼公共设施、设备大修、小修储存费,收费标准另议。大楼大修小修储存费的用途范围如下:属甲方管辖内的公用的室内外绿化园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电供气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列和消防设备、给排水设备、供电供水设备、空调设备的公用场所的所有的非人为损坏的建筑和装饰的修复。乙方所应负担的电费、冷暖气空调费由甲方负责计算、分摊,甲方将总费按住户、用户面积平均分摊,另加_____%代办手续费。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停汽车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车场车位,请与甲方商议,另签订停车场地租用合同。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室内清洁费,若需清扫室内卫生,乙方请与甲方联系,由甲方统一安排人员清扫,费用另议。上述各类费用由甲方按月开出收款单,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单后_____天内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计收应缴款额的千分之_____
滞纳金。
7.房屋维修:本契约签订经验收后,房屋的维修即由乙方负担。但验收后一年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责成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因设备质量造成的维修由甲方
责成设备供货单位解决。但如属人为损坏的房屋、设备,损坏人应承担其修理费用及赔偿损失。
8.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再转让:乙方在购入本契约所规定范围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整个大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按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规定:“同一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整体不可分割”。乙方购入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若需要再转让,须按《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和政府有关房产买卖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其发生的一切
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再转让的合同签约,必须将本契约中乙方应承担的职责无条件地转移到其买入者,并必须将本契约作为再转让合同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转让中发生经
济等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9.《上海“_____中心”用户手册》是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对其中有关房屋购置户部分的职责条件理解并同意遵守。
10.过户手续办理:甲、乙方在签订本房屋买卖契约后,须经有关部门公证。乙方凭契约、公证书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上海市土地局、市房产管理局分别办理过户手续,缴纳过户费和领取房产权证书。未经过户的房产买卖无效。
11.争议解决条款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12.本契约所涉各项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约束,若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新规定,则按新法规执行。附件:立房屋买卖契约人:_____
甲方:上海_____投资有限公司乙方:_____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_____日期: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第5篇 2021年房屋买卖合同(商业用房)
1.房屋出卖方: 上海 _____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2.房屋买入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3.房屋买卖标的:_____
(1)甲方同意将上海“_____中心”大厦内第_____楼_____ 室公寓房屋_____套(包括室内装修、设备、家具等等)卖给乙方。本买卖契 约所规定的房屋面积(指建筑设计图计算)共计_____平方米(附房屋平面示 意图,室内用品清单各一份)。
(2)本买卖契约所涉之“_____”大厦地址为上海市_____路__ ___号,该地块是经上海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万美元中标,获得五 十年有偿使用权(截止公元___年___月___日),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 屋连同相应的_____平方米的 土地使用权 一并购入。乙方拥有对本契约所规定 的买卖范围的房产权和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为公元___年_ __月___日。
(3)如甲方的土地有偿使用权结束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4.房屋买卖价格:
本契约所规定的公寓房买卖价格为_____美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 全部房屋买卖款项。
5.房屋的移交:
(1)本房屋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 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及室内家具用品的清单,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完毕,即作为甲乙双方房屋移交手续
办妥。
(2)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内的所有权即归乙方。不 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从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 任。
6.管理、维修和其他费用:
(1)“_____中心”大厦管理维修等项工作,均由甲方负责 管辖 ,并向 各用户进行分摊及收取相应费用。
(2)甲方暂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楼管理费。大楼管理费包括公用 水费、公用部位环境卫生费、公用部位绿化保养费、安全保卫费、机械保养人员及 大楼房管人员费用等。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楼公共设施、设备大修、小修储存费,收费标准 另议。大楼大修小修储存费的用途范围如下:属甲方管辖内的公用的室内外绿化园 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电供气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列和消防设
备、给排水设备、供电供水设备、空调设备的公用场所的所有的非人为损坏的建筑 和装饰的修复。
(4)乙方所应负担的电费、冷暖气空调费由甲方负责计算、分摊,甲方将总 费按住户、用户面积平均分摊,另加_____%代办手续费。
(5)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停汽车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车场车位, 请与甲方商议,另签订停车场地租用合同。
(6)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室内清洁费,若需清扫室内卫生,乙方请与甲方 联系,由甲方统一安排人员清扫,费用另议。
(7)上述各类费用由甲方按月开出收款单,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单后___ __天内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计收应缴款额的千分之_____(_____‰) 滞纳金。
7.房屋维修:
本契约签订经验收后,房屋的维修即由乙方负担。但验收后一年内,因施工质 量造成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责成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因设备质量造成的维修由甲方 责成设备供货单位解决。但如属人为损坏的房屋、设备,损坏人应承担其修理费用
及赔偿损失。
8.房产权和 土地使用权转让 和再转让:
(1)乙方在购入本契约所规定范围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整个大厦 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按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 法》规定:“同一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整体不可分割”。
(2)乙方购入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若需要再转让,须按《上海市土 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和政府有关 房产买卖 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其发生的一切 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再转让的合同签约,必须将本契约中乙方应承担的职责无条件地转 移到其买入者,并必须将本契约作为再 转让合同 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转让中发生经 济等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9.《上海“_____中心”用户手册》是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 方对其中有关房屋购置户部分的职责条件理解并同意遵守。
10.过户手续办理:
(1)甲、乙方在签订本房屋买卖契约后,须经有关部门公证。
(2)乙方凭契约、公证书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上海市土地局、市房产管理局 分别办理过户手续,缴纳过户费和领取房产权证书。未经过户的房产买卖无效。
11.争议解决条款
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12.本契约所涉各项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有关 法规 约束,若遇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新规定,则按新法规执行。
附件:
立房屋买卖契约人:_____
甲方:上海_____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_____
法人代表 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_____ 日期: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第6篇 商业用房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业用房买卖合同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一、甲方将位于大武口区大汝路马占全综合商业楼(一至二层)卖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210平方米,双方约定每平方米5500元,总房款115万元。
二、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先向甲方付订金10万元,合同履行2个月内,乙方向甲方付房款90万元,剩余房款待房产证、土地证办到乙方名下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付清。订金顶房款。
三、甲方收到乙方房款时,甲方必须给乙方出收据,证明甲乙双方购房凭证。
四、目前房产证,土地证尚未办理,待政策允许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将房产证,土地证办到乙方名下。在办理有关房产证、土地证过程中,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享有独立产权和所有权。
五、如有一方违反以上条款,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房款总额30%违约金34.5万元(1150000×30%=345000元)。六、若系政府原因导致甲乙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无法协助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时,甲乙双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只退房款、利息,装潢费用,解除买卖合同。
七、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关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