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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三方合伙宾馆经营合同
2023三方合伙宾馆经营甲方:
乙方:
丙方:
20______________年8月,甲、乙、丙、三方达成共同出资经营宾馆的意向,经三方共同选址并共同出资,在广元市南河敬国路兴旺大厦租赁一、二层1000余平方米房屋开办兴旺宾馆。现宾馆已经装修完毕,各项证照齐备,已正式营业。为进一步规范宾馆管理,明确三方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伙共同经营兴旺宾馆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以国家改革开放、西部开发为契机,抓住国家鼓励民营资本发展的机遇,利用合伙人自身资金,经营旅馆业,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经营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性质和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宾馆名称为:兴旺宾馆。经营场所位于:广元市南河敬国路兴旺大厦。
宾馆性质:以甲方张泳郯的名义办理各项证照,实际经营性质为合伙经营。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旅馆业。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8年零4个月,自______年8月起,至______年12月止。
第五条三方出资额比例、方式
本合伙经营出资已于宾馆正式营业时基本完成,______年8月经三方共同核算,本合伙三方已出资共计人民币100万元,其中,______出资金额10万元,占总出资的10%;______________出资金额50万元,占总投资的50%;______________出资金额40万元,占总投资的40%。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按份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份额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时三方协议分割。
第六条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
1、财务结算和利润分配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
2、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债务承担:
兴旺宾馆在20______________年8月26日以前所有债权债务及所欠税金及相关部门的规费等由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共同承担,与乙方胡兴波无任何关系。20______________年8月26日以后兴旺宾馆合伙经营过程中如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首先用合伙收益偿还,合伙收益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合伙人丧失管理、经营旅馆的能力;
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合伙人因其他原因被有关部门强制执行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70%以上或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时,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但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胡兴波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______
1、代表宾馆履行宾馆负责人的法定事宜;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4、与其他合伙人协议决定经营价格;职员聘用、辞退;职员工资福利待遇;扩大或者缩小经营规模、范围;购进常用物品;
5、支付合伙债务;
6、办理各项证照的年审、换证等工作;
7、完成合伙人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胡兴波为宾馆财务管理人,其权限为:
1、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宾馆收入、支出明细账目进行登记;
2、办理宾馆办公、业务费用的报销、支付;
3、税费、水电费用的缴纳;
4、职员的教育、培训;
5、配合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搞好宾馆日常管理;
6、做好每月一次的财务清理、利润分配;
7、完成合伙人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事情大小、资金多少,均由全体合伙人同意或签字后方可实施和入帐报销。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按月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其他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任何人不能以合伙企业兴旺宾馆的名义进行抵押借款,否则造成损失由该合伙人全额承担并将其除名,所投入资金及所占股份全部归其他合伙人所有。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丧失经营、管理旅馆能力、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近亲属的选择,既可以按退伙对待,旅馆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合伙人的近亲属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某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清算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宾馆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宾馆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利润分配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债务承担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外出质、抵押或者清偿其他债务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六)违约责任金额为违约责任人合伙投资金额的20%。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合伙人均可向提交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系全体合伙人共同起草,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
第2篇 三方合伙经营合约书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________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
法人: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牌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2、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
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3篇 服装店三方合伙经营合同
2023服装店三方合伙经营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内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皆服装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目的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服装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间服装店,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背的洒店名字为:衣衣不舍
经营场所位于: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女士服装。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起,至 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须明哲 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乙方 刘子涵 以专有技术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n
丙方 许浩宇以劳务出资方式出资,计人民 万元。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 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 求分割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每人每月 __元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 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正常开支、工.资,奖金、耑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 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 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椐,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伙协议另对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句原合伙人夺有同等权利,承拟同等贵任,入 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侦务承担连带贲任。
(二)退伙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服装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笫一条合伙 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休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③发生合伙人难以 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④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 的全部损失。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被人民法院强制 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③执行合伙企业 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贲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 格、购进常用货物;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或交由海宁市仲裁。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企业的解散与淸算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 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淸算人,并邀请中间人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构成违约的行为: 违反以上条款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行为均视为违约。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反投资约定不能按期投资,造成洒店不能疋常经营的,应当承担应投资余额5%的违约金。
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违反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造成协议无法履行时,应当赔偿对方全 部投资款。
免责条件:不可抗力造成饭店无法继续经营。
本协议自 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年 月 曰
第4篇 三方合伙经营合同
2023三方合伙经营甲:
身份证号:
乙:
身份证号:
丙: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商超巴瑶香猪项目。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出资方式
1、
甲方:
出资额为万元,以技术股方式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
乙方:
出资额为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3、丙方:出资额为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第七条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执行人的职责
项目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九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条项目事务的决定
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五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签章)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章)
地址: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签章)
地址: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