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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临沂市区住房转让合同书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位于房产一次性有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方式为出售。
二、该房产系水利局自建房屋,尚未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主房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阁楼平方米)。
三、转让时间: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转让交付给乙方,付清房款后交房。
四、转让价格:该房产双方议定总价款为元(大写)。
五、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转让房产产权无争议(包括不被抵押、查封,不被第三人追索),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
清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若乙方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甲方应予协助。
八、本转让协议一经确定,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如有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元(大写),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后,如遇拆迁等情况,所获赔偿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十、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捺印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效力等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证明人:
第2篇 安置补贴住房转让合同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所在内国家采区桃园南组团安置区有采空沉陷房安置补贴住房一套,甲方因各种原因,自愿将产权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该住房指标及房产所有权转让给乙方,自协议签字生效起,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二、甲乙双方签字付款后,甲方除负责向乙方提供购房需用的资料及今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转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将房屋产权转让给乙方后,甲方的妻儿子女及其他亲属等不再具有所有权。
四、若甲方有涉及该房的债权债务问题,一概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挪要任何费用,更不得影响乙方的住居等生活秩序。
六、甲方如有违约,则应赔偿乙方房屋总支付款外另加50%的违约金及装饰费。
七、乙方不得与原房屋老板私下协议,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八、此协议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督方执有一份。自三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监督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第3篇 集资住房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在市县小区栋单元室的集资住房、铺面及车位一套的购房权转让给乙方,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该购房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给甲方购房权转让费人民币元整,同时支付甲方为该房屋先行垫付的住宅、铺面及车位首付款共计人民币元整。
甲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购房权转让费和首付款总计万元。
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交清购房权转让费及首付款之后,拥有以甲方名义集资住房以及房屋所附带的车库、铺面等附属设施的购买权利;
2、在房屋过户登记完成前,甲方应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向开发商交纳购房后期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在确认款项缴纳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条;
3、甲方起得房产证当日,甲方应告知乙方,并及时与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4、房屋过户登记完成后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等与房屋使用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约定,甲方单位给予甲方该套住房的房款补助及其它优惠均由乙方享有,但由市场价格的涨跌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其具备出售该集资房屋的权利,保证本协议签订后,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方式将甲方房屋集资认购资格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赎回该房的认购资格。
五、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双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单位集资住房活动取消,乙方将有权解除本协议。
因按本条解除协议时,甲方应退还乙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购房权转让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首付款和乙方以甲方名义支出的购房后期款等其他相关费用,并按乙方已向甲方交付的全部款项的总计金额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2、因甲方转让购房权利的瑕疵,或以甲方自己名义取得该集资房所有权的,以及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将集资房资格转让给第三人的,造成乙方无法取得本协议约定的房屋所有权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还乙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购房权转让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首付款和乙方以甲方名义支出的购房后期款等其他相关所有费用,并按乙方已向甲方交付的全部款项的合计金额5%的月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集资房资格转让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乙方原因未及时足额向开发商以甲方名义交纳购房后期款款,造成甲方无法取得集资房的及过户登记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交纳的集资房资格转让款应予退还。
六、双方均为自愿达成此转让协议,双方均不得反悔。
如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
第4篇 市中心简装住房转让合同书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_________商品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_______个单元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第_________座________楼________单元。合计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_________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证书到_________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在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提请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或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经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_页,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公证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买方:_________
第5篇 精装修住房转让合同书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大写)元整。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甲方首批房款元。甲方同时将房屋产权证等手续移交给乙方。
余款于甲方交房前5日内付清。
三、甲方在年月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内的装修、家具、电气随同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