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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设备订购合同书 第2篇设备电脑租赁合同书 第3篇2020办公设备采购通用版合同书 第4篇机械设备转让合同书 第5篇建筑施工设备租赁合同书 第6篇设备买卖合同书模板 第7篇电脑设备租赁合同书 第8篇承包设备加工生产承揽合同书范本 第9篇电梯产品设备购销合同书样板 第10篇智能办公设备采购合同书 第11篇设备采购合同书范本通用版 第12篇机器设备保修合同书 第13篇生产经营设备租赁合同书 第14篇医疗器材设备购销合同书 第15篇设备(物资)信托合同书 第16篇成套设备项目订购合同书
第1篇 设备订购合同书
甲方(买受人):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人):____________
甲方双方经过友好和充分的交流,就甲方购买乙方的 设备系统 贰 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的设备
1、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______套
2、价格:____________元/套(含税价)
3、单套设备组成:主机系统(含1台电动排料阀),主机至集粉器管路、控制系统、工作平台。(分级机所需气源由甲方自备)
二、技术指标
1、原料名称:重质碳酸钙
2、原料性质:是否可燃(否)是否易爆(否)是否含毒(否)含水量<2%
3、产量:以d97:1250目(以丹东产激光粒度检测仪为准)为例:≥7吨/小时
4、其他要求:无
三、乙方提供设备及服务的价格
1、本合同项下总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价格为含税价(开17%增值税发票)。
2、付款条件及支付方式
a)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____________万元整
b)发货前甲方支付:____________万元整
c) 设备负荷试车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叁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尾款:____________万元整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免费保修期为自验收签字起一年。保修期内由于设备自身质量问题而不能通过电话、传真沟通解决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叁个工作日内到甲方现场予以维修。
2、质保期内因甲方操作或其它意外因素,造成设备损坏或达不到技术指标,乙方应免费给予维修,但对乙方提供更换的零部件要按价收费。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乙方提供按行业标准包装,包装物不予回收。
六、甲方应承担的配套工作
1、在不影响整个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先期出具现场厂房的框架图
2、设备基础、预埋管路工作
3、原料送至分级机入口处、将电线接至乙方电控柜(甲方负责控制柜以外的电线、电缆)
4、甲方负责提供调试期间的水、电、原料、检测等的供应
5、甲方应配合乙方的现场工作,满足乙方提出的现场条件,为乙方的现场工作提供方便条件
6、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食宿
七、乙方提供技术支持
1、提供上述设备的安装图
2、负责对分级机系统进行调试工作
3、现场对甲方合格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甲方操作人员能独立操作
4、向甲方提供相关设备的操作维护说明书、相关图纸、电气原理图等资料
5、保质期内免费维修(易损件和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除外),保质期后有偿服务
6、协助甲方随时解决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及操作方面的问题,并定期回访、跟踪,以优惠价格向甲方常年提供备件。
八、标的物所有权自甲方支村全部货款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乙方所有。
九、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1、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并收到甲方定金后的七日内,向甲方提供设备布置图、 基础图。甲方如在三个工作日内,如无书面异议则视为确认,如果又有改动,根据所耗用时间,相应增加制作周期
2、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并收到甲方的定金后70日内完成设备制造,不包含技术交流时间,乙方发运前5天通知甲方,甲方3天内付款提货,收到提货款后三天内发货
3、交货地点: 乙方公司所在地
4、运输费用由 ______方承担
5、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
6、设备卸落: ______方负责
十、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设备调试完毕后2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并由甲方填写验收报告,交乙方存档。如具备验收条件而甲方不验收,则视为甲方自动验收合格
2、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的技术指标要求。
十一、设备安装与调试
1、甲方负责全套设备的安装工作,如不能通过电话解决,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指导安装
2、甲方收到设备后应立即进行安装,并在调试合格后,同甲方签订验收报告。
十二、本合同解除条件
1、不可抗力
2、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十三、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迟,后果由甲方负责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提货超过30日,则在甲方再要求提货时,应将全部剩余货款付给乙方如甲方超出合同约定提货时间半年以上仍不提货,乙方有权将此设备转卖或处以数额为此合同项下金额的10%的罚款
2、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验收或验收合格后不付款,则视做甲方自动放弃售后服务,则甲方愿意承担总金额10%的违约罚款。调试验收叁个月后,如乙方设备无重大质量问题而甲方不付余款,则视做甲方自动放弃相关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并且甲方愿意承担总金额10%的违约罚款
3、未经乙方允许,任何人不得测绘、仿制乙方的设备,不得泄露该设备的价格及相关信息,保密期限为3年。
乙方责任:
设备免费保修期为自签字验收起一年。如期间发生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而不能 通过电话、传真解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叁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处予以维修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且供方帐户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起生效。
十六、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设备电脑租赁合同书
出租人: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设备清单
二、租用期限
1.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乙方提供以上设备的租赁服务。租期_____天,租金_____元/台/天。合计______________.
2.乙方决定租用此设备后,应交纳该设备同等金额货款作为押金,方可提取该设备。乙方归还该设备时,将租金一次性全额付给甲方,甲方同时退还乙方押金。
3.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出租人在合同签定地点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开机实地实物验收,承租人签定本合同表示对该租赁物已验收。
三、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转租,不能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设备,必须妥善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和甲方签定续租合同则承租人需在租期结束的第_________天把所租机器退还。如要续租,双方需重新签定新租赁合同,甲方有权在本合同逾期后的任何时候收回该设备及取收必要的逾期费用。
四、补充规定
1.经费赔偿
如承租人在使用时造成所租机器损坏,则按以下项目赔偿:
外壳:损伤不影响外观赔偿_________元;损伤影响外观赔偿________元;
镜头/显示屏:有划痕不影响使用________元;影响使用按市场价赔偿;
灯泡/主板损坏:_________元
其他附件:如无法修复则按市场价赔偿;
2.本合同未叙详尽并需补充之事,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办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办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2020办公设备采购通用版合同书
在办公的之前,我们定然是需要提前采购一批设备的,那么一般的采购合同长什么样呢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办公设备采购合同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办公设备采购合同书【一】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大写: 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______%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______%货款;设备正常运行______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______ %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以变更及修改)
2、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______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收货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为签约单位名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美的工业城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交货日期及何为交货:如规定供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视为交货,则对设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约定明确)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 天 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 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保修服务,保修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3、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5、设备未按照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十
一、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十
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
三、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十
四、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日期: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公设备采购合同书【二】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第_________号。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采购办公室__________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服务承诺;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2.交货时间:则乙方应当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第六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货款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使用单位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
(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由采购办公室扣缴贰仟元以下的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 。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办公设备采购合同书【三】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购买_________项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价格设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本合同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0%货款。
五、交货、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
3.乙方将货物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于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7.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8.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六、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设备须经技术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
2.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
3.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
4.乙方应在附件中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范围、方式、收费标准等,并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七、责任与义务
1.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如乙方提出,甲方应为乙方人员的饮食提供方便,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_____%金额计_________元计算。
2.甲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此延付款数额的延期违约金,每日按该此延期付款额的_____%金额计算,支付款办理期为10个工作日。
3.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____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机械设备转让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下协议,以便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的________牌________型挖机一台和________皮卡________汽车一辆转让给乙方,此两台设备状态完好无损,能正常工作。
二、两台机械设备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每月从乙方的生产加工费中扣除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元)作为乙方付给甲方的设备转让款,依此类推,共扣五个月,第五个月扣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元)
四、扣款起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设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以前设备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以后的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如没有支付能力,拖欠甲方的设备款,甲方有权收回此两台设备,乙方并赔偿损失。
七、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生效,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关的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 建筑施工设备租赁合同书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订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行:开户行:
第6篇 设备买卖合同书模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买受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出卖方)
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买受方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 销售主体事项
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
设备技术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出卖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_______份。由买受方在_______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 价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 支付
买受方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
4.1 签约后支付总价________%的定金
4.2 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________%的货款
4.3 验收保留款为总价________%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_______月内支付。
第5条 交货与验收
出卖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进行。
第6条 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 保修
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1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 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篇 电脑设备租赁合同书
出租人:___________(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甲方)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设备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乙方提供以上设备的租赁服务。租期_____天,租金_____元/台/天。合计______________.(人民币)
2.乙方决定租用此设备后,应交纳该设备同等金额货款作为押金,方可提取该设备。乙方归还该设备时,将租金一次性全额付给甲方,甲方同时退还乙方押金。
3.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出租人在合同签定地点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开机实地实物验收,承租人签定本合同表示对该租赁物已验收。
三、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转租,不能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设备,必须妥善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和甲方签定续租合同则承租人需在租期结束的第_________天把所租机器退还。如要续租,双方需重新签定新租赁合同,甲方有权在本合同逾期后的任何时候收回该设备及取收必要的逾期费用。
四、补充规定
1.经费赔偿
如承租人在使用时造成所租机器损坏,则按以下项目赔偿:
(1)外壳:损伤不影响外观赔偿_________元损伤影响外观赔偿________元
(2)镜头/显示屏:有划痕不影响使用________元影响使用按市场价赔偿
(3)灯泡/主板损坏:_________元(按实际市场价赔偿)
(4)其他附件:如无法修复则按市场价赔偿
2.本合同未叙详尽并需补充之事,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办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办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篇 承包设备加工生产承揽合同书范本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尊重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业务,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完成任务,共同信守合约,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所有设备加工、生产、制作时需要用到的材料及工具由甲方提供,工具由乙方负责人办理借用、归还手续,丢失或者损坏由乙方按照甲方进价赔偿。
2、本劳务合同内的总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设备总工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包括保险费)。
3、乙方在施工前,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图纸及资料,乙方弄清后方可按图施工,如图纸有误及时告知甲方更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权擅自更改,如不按图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时需负责做好材料预算工作交给甲方。原材料卸车到设备装车为止,施工时现场每天打扫一次。
4、本合同内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毕。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含气候原因)延误工期,若有延误,每延误一天,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额的1%作为惩罚,同时甲方有权拒付工资。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节材、节电、节时,同时施工时必须注意安全,制作现场及进入车间需佩戴安全帽;同时制作施工时需要注意各方面的安全,水电、动用气割焊具、行车的使用要符合规范。乙方必须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其费用可由甲方垫付,手续乙方办理)。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且工期不能延误,若有延误按照合同第四条规定处理。
6、如乙方用错或者开错材料,由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在甲方的用户单位运行时出现乙方制作的质量问题,也有乙方负责(包括车旅费)。
7、验收标准:按照甲方企业标准和图纸及相关国家标准由甲方初步验收,最后以甲方的用户单位验收为准,在制作过程中乙方要绝对服从甲方的监督及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8、赔偿办法:乙方要以房产等财产作为抵押。
9、总承包工资支付办法:年终一次性结清工资(按实际完成量结算)。
10、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按照国家民法典执行。
1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1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仲裁机关裁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篇 电梯产品设备购销合同书样板
甲方:____________ (电梯购买方)
乙方:____________ (电梯出售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宁夏·吴忠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本买卖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订,买方同意买入和卖方同意售出以下商品,并遵照以下条款和条件执行。
1.商品名称、数量、型号和价格:____________
1.1 商品名称:____________乘客电梯
1.2 商品数量、型号和单价:____________共 部电梯,具体型号与单价见附件一《 》
1.3 合同总价:____________共 部电梯,总价为人民币¥ 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 ________元整(含进口关税和中国国内增值税)。此价格不含安装、维修费。
2.商品规格
2.1 详细规格见附件二《电梯参考规格表》,如《电梯参考规格表》与买方认定的电梯施工图不一致时,以买方认定的施工图为准。
2.2 如经买方同意电梯规格变更、费用和交货期另议。
3、制造者和部件原产国家:____________
3.1 本合同所指的全部电梯的制造商为 。
3.2 电梯主要部件产地见附件三《乘客电梯标准配置表》。
4.包装:____________
4.1 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电梯设备均由木箱包装,使用长途公路或铁路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附腐蚀的能力,电梯设备的导轨为可以妥善保护的软包装,若由于馐不妥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在每个包装箱表面,应印明有关订货合同号、装箱号、商品名称、体积、毛重、净重和'勿倒放'、'小心轻放'、'避免潮湿'的字样。若单个的木箱重量为2吨或2吨以上,在箱面上须标明重心和起重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5.电梯设备的交货、货物保管:____________
5.1 交货方式以及地点:____________卖方将本合同项下设备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电梯设备的运输、装卸等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5.2 交货期限:____________
5.2.1 本合同项下 部电梯的交货。
5.2.2 本合同签订之后,卖方根据买方建筑图制作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于 年 月 日之前交付买方,买方应在收到该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后 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确认通知后最迟在 个月内将全部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
5.2.3 若买方需要延迟收货,应提前 天通知卖方,但延期不得超过 天。
5.3 货物保管:____________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后,由卖方自行负责保管直至货物安装验收完毕。货物保管期间,货物的灭失、受损等后果均由卖方负担。买方在卖方通知交付前,将协助卖方寻求合适的货物堆放场地。
5.4 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途中、保管期间、安装阶段的保险事宜由卖方负责。
6、电梯设备的货到验收、安装、安装验收:____________
6.1 货到验收: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在设备到达交付地点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数量、规格)卖方必须保证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一致,若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量、规格不一致时,应由卖方无条件补齐或调换在交货日期以后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卖方对此的保证责任。
6.2 卖方应提供进口部件的相关海关证明文件。
6.3 安装:____________货物经开箱验收合格后,由卖方指定的有资质的、合格安装人员依据本合同附件四《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书》进行安装。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安装、调试。
6.4 安装验收:____________在电梯安装完毕后 日内必须报请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验收。卖方应按照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高度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检,买方应积极配合卖方,若安装验收没有通过,卖方有义务在该结论被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整改并报请第二次官方验收。若因卖方原因导致安装验收没有通过而给买方造成交房延误等责任的,由此产生的买方损失由卖方承担。
6.5 有关开工申报,电梯质检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所进行的与电梯有关的检验、验收手续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电梯验收的监检费及土建配合费由买方承担)。
6.6 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之前,买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方负责。同时,电梯安装验收通过、交付买方并不排除卖方对电梯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等潜在的缺陷的全面保证责任。
6.7 电梯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后,买卖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移交时间不得超过30天)。电梯保修期从电梯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本合同总价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7.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每台 ________元整人民币,小写¥ ________元整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即人民币¥ 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 ________元整)。
7.2 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电梯交货时间之前 20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到应当交付的电梯价款总额的70%,(即人民币¥ 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 ________元整)。
7.3 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电梯交货时间之后 10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电梯价款总额的15%,(即人民币¥ 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 ________元整)。
7.4 在电梯经当地电梯质量检查部门验收合格,颁发准运证后15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电梯价款总额的10%即人民币¥ 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 ________元整
7.5 在电梯经当地电梯质量检查部门验收合格,颁发准运证后进入保修期,保修期满一年后1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电梯价款总额的5%,(即人民币¥ 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 ________元整)。
7.6 卖方在每次收款前应提供相应金额税务收据,电梯运至甲方工地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一份相应电梯总金额增值税发票或普通税务发票。
7.7 本条规定各笔款项的支付方式可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
8.技术文件:____________
每台电梯应具备以下整套技术文件并经妥善包装随货物一同发运,若有任何文件遗失,卖方须在15天内将这些资料邮寄给买方。
8.1 装箱清单
8.2 一整套操作和维修手册(包括电路图)
8.3 品质证书。
9.质量保证:____________
9.1 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在本合同签署以后开始专门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工艺和最佳材料制成的。卖方保证所出售的商品在卖方安装、用户正常使用和卖方的维护下,有正常运行的性能和使用效果,具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9.2 卖方保证卖方提供的电梯均根据国家标准gb10058-97《电梯技术条件》及gb7588-2003《电梯制造及安装安全规范》、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包括卖方的单方承诺)设计制造。设计寿命为30年。
9.3 电梯保修期自电梯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起始日按照电梯验收合格批次计算)。在电梯保修期内,卖方将对除由于买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部件负责维修、更换。经卖方维修、更换以后还是不能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安全运行需要的,卖方还应当作出赔偿。
9.4 如双方对质量问题的认定有争议,由设备安装地技术监督局或质量监督站等电梯质检权威机构检验并裁定。
9.5 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仍对所供电梯具有永久维修服务的责任,具体约定另行签订《永久维修服务承诺书》。
9.6 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保证仍对所供电梯持续提供维修必需的备品、备件。另行签订《备品、备件清单及费用》中的报价在电梯保修期结束后五年内有效。
10.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10.1 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条7.1款--第7.5款之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则交货期限相应推迟。同时,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延期支付任何一笔合同款,均应每延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的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10.2 卖方因其过错若未能在本合同以及其附件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或交付的货物经拆箱验收后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交货货物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买方对下一期的付款期限可以相应推迟。
10.3 若因卖方(包括卖方指定的安装方)原因导致货物无法通过安装验收或者安装验收拖延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通过验收货物价款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0.4 若因卖方未能及时安装、调度、维修、调换而造成买方工期延误或对买方造成其它损失的,则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10.5 在保修期内,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内未能提供维修、调换服务的,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直接从卖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6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若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民法典的约定的单方面解除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10.7 不可抗力:____________凡因发生地震、台风、暴雨、火灾等其它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时,则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事件的证明。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一方,可免除违约责任,但该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尽可能履行自己的义务。
11.附加条款
11.1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1.2 卖方负责良好的安装、售后服务。
11.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对于双方具备同等的效力。卖方、买方的任何书面单方义务承诺,一经对方接受,也构成合同的有效部分。
11.4 本合同及附件生效的,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须得到双方的确认。
11.5 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对合同的义务进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他人。
11.6 合同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电梯安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及胜诉方为此而支出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1.7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8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买方贰份,卖方贰份,各合同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10篇 智能办公设备采购合同书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
兹有买方本企业和卖方联想企业于20xx年1月5日签订合同,各方面统一买卖有关商品并遵守各项条件如下:
1.
2.原产地原产地:长春生产厂商:联想
3.质量
3.1卖方应按照买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或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3.2卖方应严格按照经买方认可的,体现与相应的配件规格、产品性能及品质协议等当中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或供应货品。如有任何改变,买方负责告知卖方更新有关配件等,卖方严格跟进相关的变化。
3.3卖方应不断改进其品质,愿意配合买方不断提高各自的品质体系,达到品质目标。
3.4买方提出的任何质量投诉,卖方应立即采取更正行动予以改进并在24小时内反馈给买方。
3.5卖方应主动、积极地参与买方发起的质量改进活动,如质量免检等,以利于共同进步。
3.6卖方应保持所有生产或供应的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的要求。
4订单安排
4.1买方向卖方发出订单(po)采购货品,卖方应严格按其时间和数量交货。实际购销的货品数量有买卖双方定期依据实际收货数量核对确定。
4.2卖方对采购商提供的订单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给买方。
4.3卖方不断改进其企划表现,确保100%的供应可靠性,缩短供应时间,提高供货或订单变化的灵活性,愿意配合买方一起通过引入计算机系统等不断提高其企划系统。
4.4卖方应主动、积极地参加买方发起的有关企划改进活动,如jit(即时供应)等,以利于共同进步。
5价格及条款
5.1买卖双方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等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用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每年至少重新审视一次价格。
5.2买卖双方同意在5.4条款和8.2条款所明确的交货与付款条件下遵循以下价格:以上单价含税25%
5.3任何价格变化必须经双方同意,确定生效日期。有关的订单或销售通知(如有的话),应与最新的双方同意价格一致。
5.4付款条件: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正本发票后3天内用电汇或信汇的方式付款。此条件等同于3天结算。6支持与合作
6.1买卖双方确认依据采购商的采购方针,通过共同努力,向合作伙伴的方向发展目前的互利型关系。
6.2卖方确认配合买房发起的供应商考核、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及供应商改进会议等,不断保持进步,达到有关质量、企划及价格等目标。
6.3买方将每季度评估一次供应商的表现,更新其认可供应商名册及供应商关系(商业型、优先型、合作伙伴型),如卖方表现不符合要求,买方将会反馈给卖方督促其改进。
6.4为发展新业务,买方鼓励合作伙伴型供应商早期介入买方的产品开发过程,卖方不得因此合作而收取费用。
6.5如买方提供了有关的设备、工具等给卖方,卖方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及维护,如有任何严重损坏应在24小时以内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正式知会买方,并经买方同意立即采取正确措施予以修复。
7包装
7.1所有货品应按标准或买方认可的包装规格,用强度足够的材料包装,适应汽车运输以及气候变化的要求,防潮、防震。
7.2包装说明:
7.3交运货品时随货提供一份完整的装箱单或发货票,表明订单号、商品代码、数量及货品说明等。
7.4货品说明及数量应清楚地标注在每件外包装及必须的内包装外向。
8发货及交货
8.1所有货品发运应严格符合买方发出的订单中明确的要求。
8.2交货条款:交货前要交预付款,即货款的一半。
8.3卖方必须在装货/运完毕后24小时以内,以电报或传真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及起运日期、预计到达的时间等。
8.4对于交货的情况,买方应通过订单提前知会卖方提货时间等,卖方按要求做好发货准备。
8.5对于买方提供的需循环使用的包装、运输材料、工具等,卖方应予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与维修。
9保险
9.1在fob条件下,货品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2在cif条件下,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10检验
10.1卖方应随货或提前将有关的出货检验报告或证明提供给买方以备检查。
10.2买方按上面所讲述各方同意的质量、定货及包装要求等进行收货并做来货检查。
10.3若来货不符合要求并确定退货,退货需按要求由卖方拉走或买方退出,本地货一周内,国外货品一个月内退订。
10.4若来货不符合要求,使用紧急而被确定挑选,则卖方应立即组织挑选或由买方直接组织挑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11索赔
11.1除应由保险企业或货运企业承担的赔偿外,对任何涉及质量、技术规格或数量等不符合双方同意的有关条款要求的情况,买方有权索求予以赔偿。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退货运输、补货、保险、仓储、装卸等应由卖方承担。
11.2一旦有不符合的情况发生,买方将书面通知卖方,卖方有责任立即采取改进行动,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12不可抗力
12.1若卖方因不可抗力,包括罢工、火灾、水灾、政府行动或禁令,或其他任何不可合理控制的理由,不能按商定要求按时供货,卖方应在事发14天内邮寄由当地政府签发的事发证明给买方。
12.2即使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恢复供货。若卖方在事发后两周内仍不能履行合同责任,买方有权按合同弃权处理。
13违约或取消合同
13.1若卖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重要条款,如无合理解释,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拒收货品。
13.2若买方要求取消或终止合同或订单,而其理由超出卖方所能接受的范围,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4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选择仲裁或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14.2双方选择仲裁时,应另行达成仲裁协议,并确定仲裁机构。
14.3如果选择诉讼,应按中国的法律规定,确定受理案件的诉讼法院。
15其他
15.1未经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情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出示、借用、转让、泄露给第三方。对于oem及分包产品,如有必要,双方可另立知识产权协议。
本合同中英一式两份,由双方在原件上签字,各执一份。授权签字:
第11篇 设备采购合同书范本通用版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从乙方购买如下设备品名规格质保数量单价总价
二、甲方付乙方货款计小写:¥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乙方合同全款金额。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_天内交货,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五、售后服务条款
1.乙方提供的货物须为正规渠道销售的货物。
2.乙方负责所提供的产品在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及维护,在超出保修范围时提供维修方案。
六、违约条款货物如发现设备故障应按保修条例执行(包换、包修),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照成损失,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_______%,以天计算支付 违约金 。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
第12篇 机器设备保修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一、合同保修的机器型号: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保修时间
合计金额
人民币: 元
备注:
二、保修地点:__________(外地客户另收取交通及食宿费用,其费用不计入保修费内)
三、付款方式:现结
四、保修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其他
1.保修费用一年每台_____元,一年之内配件费用不到_____元的我公司将配以墨水或墨头形式抵消剩余款,配件价格和墨水、墨头价格具体附表格一。如超出部份仍然按_____元作为收费。
2.当使用机器时有异常时,请填写好维修表传真到我司,我司将会在2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上门服务(节假日除外)。
3.机器在保修期间实行免费保修,终身维护。而消耗配件:如喷头等不属于保修范围。另因用户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机器损坏或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机器损坏,我司将实行另行收费维修。
4.合同一旦签订,我司将安排技术员对所保机器作全面检修及维护。
5.在保修期间我司汇总凭证以每次实行签单形式进行核算。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合同执行时发生的合同纠纷,由乙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签名(盖章):______ 签名(盖章):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第13篇 生产经营设备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其自身投资的生产经营性设备(见设备清单)租赁给乙方由乙方在其生产作业区内作业,就相关租赁事宜,经甲、乙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设备的基本情况
1、设备名称:采、掘、运等各类生产设备(详见租赁设备清单)。
2、租赁设备的用途:煤矿生产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 年 月日起至甲方收取租金数额达1000万元止,届时全部租赁设备无偿归乙方所有;如甲方收取租赁费未达1000万元前,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不善导致无法正常生产经营或因其他政策性因素导致生产不能的,本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全部租赁设备无偿收回(设备的拆卸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在井上接收相应设备),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乙方用旧系统每生产1吨原煤,向甲方支付10元的设备租赁费用;生产数据按旧系统皮带称上显示的数据为准。如出现新、旧系统皮带称数据与营业数据不相稳合时,当旧系统皮带称数据小于营业数据与新系统皮带称数据之差时,按营业数据与新系统皮带称数据之差作为计算租金的依据;当旧系统皮带称数据大于营业数据与新系统皮带称数据之差时,按旧系统皮带称数据作为计算租金的依据。
2、租金支付期限:租金按月支付,每月30日前双方对当月旧系统出煤量数据进行确认,在次月5号之前,乙方按上述标准上将租金支付甲方
第四条 设备的交付
因设备系在乙方矿上,甲乙双方按租赁设备明细清单进行交接确认,乙方同意按设备现状对设备予以租赁使用。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使用
1、乙方应按设备的用途使用。乙方不按设备用途使用的,对设备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设备维修费用。
2、乙方应按设备合理的使用强度使用设备。乙方超强度使用设备或使用设备不当的,甲方有权调整增加租金,由此而给设备造成不应有的损坏,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设备在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修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租赁期满设备的返还和处臵
如甲方收取租赁费未达1000万元前,乙方出现经营生产不能的,本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全部租赁设备由甲方无偿收回,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如租赁设备无法返还的,乙方应按设备明细表中注明的设备价格向甲方予以赔偿;如设备部分损坏的,由乙方修复后归还甲方。(设备在租赁期限内正常耗损的费用除外)。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交付的,其应按应付租金的10%的标准按日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4篇 医疗器材设备购销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设备的配置、价格及其售后服务等事项达成一致,具体条款如下:
二、质量保证:乙方按配置清单要求,提供原装全新设备,对该设备实行三包(即包用、包修、包调换),以确保其产品质量性能可靠稳定。
若产品质量性能存在问题,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换和索赔。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真实有效,由此引起的责任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因提供设备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
三、售后服务:乙方同意此设备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正常使用日起,免费保修期为__________个月,保证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_________小时内到现场检修。
保修期要确保该系统正常运行的开机率不低于_________%,如达不到此标准造成了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调换部分或整个设备,保修期作相应延长,并承担期间甲方的经济和其他损失。
保修期满后,由乙方负责实行终身优质服务,检修更换的零备件按标准报价__________折的优惠价提供,人工差旅费_________。
乙方应负责该机型系统错误改进,在________年内对软件的免费更换或升级。
如以后产品的升级换代,乙方愿为甲方以优惠价格提供。
四、随机资料:乙方随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保养手册、中英文原版资料、设备总图、电子线路图、机械结构图等所有的应用和维修资料。
五、
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内先以__________方式预付全款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设备(包括赠送部分)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___________内以_________方式付全款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余款________内以___________方式在____________付清。
六、
交货时间:乙方负责采用_______运输方式,保证在_________之内将设备运到___________;并负责卸货安装到位,在_____________之内调试完毕投入使用,其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不能按时完成,乙方愿作相应补偿给甲方,按每天___________乘以耽误天数作为补偿计算标准。
七、赠送条款:为进一步加强技术合作,体现“友好协作”的精神,乙方同意免费赠送甲方
八、
双方愿意在公平合理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遵守本协议之条款。
若有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此“购销合同书”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第15篇 设备(物资)信托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协议单位:
供货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____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_____
乙方为_________事需向甲方订购_________货价_________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了_________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二、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信托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三、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四、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五、还偿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_________‰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
六、费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_________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
七、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财产信托合同
立合同人: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____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二、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三、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四、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_______元。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盖章):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二:延期付款合同
立合同人:
购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____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_____
乙、丙、丁三方为执行财托字第____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因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财产信托,并相应提供融资,代乙方先向供货单位垫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付款担保责任,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二、乙方延付货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分_________次还清,具体还款日期和金额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元;_________。
三、丙方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收到供货单位递交的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后,即转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内办妥银行承兑申请手续,并按前条分期还款的日期、金额相应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时送达丙方。
四、丙方垫付的信托财产货款,视同对乙方的贷款,比照银行贷款收息办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资利息。
五、乙方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按规定将承兑票款足额交存于丁方,以备丁方按期兑付。如乙方不能按时交存,丁方除比照签发空头支票的规定,对乙方处以票面金额1%的罚金外,并即主动在乙方的银行帐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间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额20%的罚息。
六、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通过联行代付报单直接向丁方划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资,丁方应无条件支付承兑款项。
乙方(盖章):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16篇 成套设备项目订购合同书
合同号: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标的
1.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一套________________设备(出力为__________吨/时)及其辅助设备(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产品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1。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3。
1.2卖方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2。
1.3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5。
1.4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见本合同附件6。
1.5本合同签订后10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向买方提供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将另签协议。
第二章价格
2.1卖方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日元)。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2.1.1设备和材料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
2.1.2备品备件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
2.1.3设计和技术资料费及培训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日元)
2.1.4技术服务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日元)。技术服务费的支付条件见本合同附件5。
“合同工厂”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4。
2.1.1、2.1.2、2.1.3各分项价格的总价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以下简称“合同设备总价”)。
2.2上述合同总价是在日本国神户、横滨和/或长崎港船上交货的fob固定价格,同时包括适于远洋及内陆运输和多次装卸、搬运的坚固包装以及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位置为止的一切费用,但买卖双方各负担全部装船费用的百分之五十。
此项装船费用应理解为“设备”自船边到船舱(即买方的船上吊装作业所能起吊之处至装入船舱指定位置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对重件货物装船时需租用岸上或海上重吊费用,但理货费、加固费、垫舱物料及开关舱口的费用不包括在内。
卖方负担技术资料在北京机场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第三章支付
3.1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日元电汇进行。
3.2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日本东京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日本东京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3.3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合同设备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卖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3.3.1合同设备总价的10%,计¥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天支付给卖方。
(1)日本政府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东京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10%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7-0号附件)。
(3)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100%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并注明应付款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10%。
(4)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提交。在支付以上所述款项时,买方应提交给卖方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90%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8-0号附件)。
3.3.2合同设备总价的80%,计¥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卖方按本合同第四章规定交货时,买方经北京中国银行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____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80%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3.3.3合同设备总价的5%,计¥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____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买方代表按本合同第8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3.4合同设备总价的5%,计¥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买方经北京中国银行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天,即支付给卖方。
(1)按本合同第9章规定的由买方出具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一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3.5按本合同第4章和第9章规定,如果卖方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时,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不迟于15天电汇给买方。如卖方未能在15天内将该罚款交付给买方,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3.4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卖方负担。
3.5技术服务费的支付条款见本合同附件5。
第四章交货和交货条件
4.1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0个月内将本“合同工厂”除地基用的地脚螺栓和基础框架外的“设备”分6批交付完毕。在事先得到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允许附加货运总毛重大约为____________公吨,总体积大约为____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日本神户、横滨和/或长崎,到达港口为中国青岛。
4.2卖方在合同签字后1个月内,应向买方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30公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5米、宽3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买方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方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方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卖方即开始制造。
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6个月,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七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吨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4.3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4.4卖方供应的每批设备,应为本章4.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卖方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4.5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______天,卖方应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30公吨,尺寸超过15×3×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同时卖方还应航寄给买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和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______宽______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30公吨或体积超过15×3×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故说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方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4.6所有设备的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通常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和材料,卖方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4.7买方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前不迟于15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船舶代理人以及其他有关装船的必要事项,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同船舶代理人联系,根据船期装船(如买方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方或买方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有交货港的预计抵达日期应接近本章中4.5条规定的货物备妥待运日期。
4.8如卖方未能在买方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卖方负担,按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4.9如卖方受在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方船只不能在预计受载日期后30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30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卖方负担,但第31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卖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方核实支付,如果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在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后90天内仍未能到达,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并卖方经买方同意后有权为买方安排船只,运费买主自费。但卖方仍有责任根据买方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由卖方负担费用和风险立即将货物装到受裁船只的船面上,在此情况下,卖方不支付迟交罚款。
4.10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48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和材料”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报通知买方。如遇有第4.5条的大件货物,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
4.11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3。
4.12卖方在技术资料发生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机场的日期电报通知买方,在资料寄出后48小时内卖方需将发出日期、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航次、件数、合同号以电报通知买方。
4.13空运提单上的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4.14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卖方在北京机场交付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21天内在北京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买方的通知应在收到卖方根据本合同第4.12条最后一段规定的通知后2个月内发出。
4.15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卖方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海运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指定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方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
航寄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三份给买方。
4.16在每批“技术资料”交货后的2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方。
0.航运提单一份。
b.技术文件清单一式三份。
c.商业发票一式三份。
第五章包装与标记
5.1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和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5.2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本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5.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代号;
(5)设备名称及项目;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______宽______高,以米表示)。
凡重量为2公吨或超过2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两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5.4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
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5.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两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应附详细装配图一式两份(如果有必要的话)。
5.6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7)收货人代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两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5.7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货物在装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本合同7.9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六章设计和设计工程联络
6.1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1和2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工程联络。为了在本合同各阶段的设计工作中加强协调,买主要求进行以下设计工程联络会议,届时买卖双方将自费派遣专业人员参加会议,买方每次将派遣______人,会议费用将由会议所在地一方负责。
6.1.1第一次工程联络会议在合同生效后两周在中国举行,会期两周,会议主要内容是由卖方说明和由买方审核卖方的整个工作进度以及总布置流程图和单线图等概念设计,所需的图纸的交付进度以取得买方同意,并由卖方提供买方进行概念设计所需要的资料。
6.1.2第二次工程联络会议大约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在日本举行,会期两周,主要内容为确认详尽施工图的图纸内容和交付进度,以取得买方同意,并提供买方进行详尽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资料。
6.1.3第三次工程联络会议大约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在日本举行,会期两周,会议主要内容是由卖方说明和由买方审核卖方的详尽施工图设计以及初步的安装和调试、考核的程序。
6.1.4第四次工程联络会议大约在合同生效后10个月在中国举行,会期两周,会议内容为详尽说明和讨论施工、试运、调试、考核和性能试验的内容和方法。
6.2卖方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1和2,卖方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3。
6.3卖方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1和2,买方向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1和2,卖方以此做为“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6.4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星期内卖方应将有关的标准、规范及其清单空运给买方。买方将对卖方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可以修改,并作为卖方进行设计的依据。
6.5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在双方要求下,卖方将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买方的“合同工厂”举行补充的工程联络会,量多不超过两次。
6.6每一次工程联络会议,双方将签署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内容。
6.7每一次会议参加人数、日期、地点和详尽内容分别在前一次会议中讨论决定。
6.8在一方派遣人员去另一方之前30天,一方应用电报通知另一方派遣人员名单和日程安排,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代表团出发前3天,派出一方应用电报通知另一方人员名单,确切的出发日期、途径、机次和到达日期。
6.9在向买方提交以供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后5个星期内,买方将回复卖方同意的签字影印件或通知卖方不同意的意见,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作出回答,所提交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被认为已由买方批准。
6.10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方提出与本“合同工厂”有关设计和技术问题时,卖方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章标准和检验
7.1卖方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本合同附件2中的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卖方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两航寄买方,买方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在检验过程中,如果发现卖方提供检验标准不完全或不及时,在双方协商后买方有权按买方现行标准执行检验。
7.2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和材料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7.3买方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国家会同卖方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卖方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3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半月内将检验人员包括翻译的名单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方人员在场进行,如不属卖方原因买方未能按预定时间参加时,卖方有权自行装配和检验。买方人员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质量会议。
7.4买方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7.5买方检验人员在卖方国家和制造厂的质量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方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9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方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7.6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工作服、劳保用品。
卖方还应协助买方检验人员取得入境签证和办理必要的居留手续,并安排食住、医疗、交通工具等。
7.7如买方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卖方将自行检验。
7.8在卖方设备到达现场后的2月之内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和试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1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除非按以上所说期限检验,不然设备将被认为已被买方按期检验。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7.1条和9.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卖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7.9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7.8条所述问题系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2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卖方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1个月。如遇到需长时间生产的换货或补交货物,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
7.10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短缺,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7.11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卖方对第八章、第九章所承担的责任。
第八章安装、试车
8.1“安装”系指合同工厂按照设计图纸将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联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各种系统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试运行”系指包括性能试验的联动试运转及最初正常运转。
“考核”系指检查本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即合同工厂即为买方所验收。
8.2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方负责组织下和在卖方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卖方仅对其进行详细设计有关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试运行和考核应在买方组织安排下和卖方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2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间有关合同工厂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后38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的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3在安装工作开始时,卖方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卖方技术人员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8.4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设备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5第4.6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胜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7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竣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明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9章规定在试运行、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8.5本章8.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运行,其开始日期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
试运行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卖方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试运行前,买方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2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及公用设备。卖方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使用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
试运行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已同意的程序外,卖方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方代表协商后由买方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卖方可以使用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卖方责任卖方使用了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卖方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8.6试运行期为首次投料试生产开始日起的6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7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报告上签字确认。
8.7如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5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买方所验收。
如因卖方原因致使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卖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买方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修改记录最后一次结算并由卖方负担。
上述记录在每次发生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后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卖方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卖方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修改后应重新按照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
8.8在本合同8.6条规定的试运行期间,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8.8.1如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延长试运行期3个月,以便卖方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3个月中由于卖方原因仍未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能同意再次延长试运行期3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3个月期满时,由于卖方原因,考核仍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九章9.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3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除操作人员费用、燃料、电、水以外的所需全部费用和卖方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8.8.2如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试运行期应延长3个月。在此期间,买方将按本合同附件5的规定继续支付卖方技术人员的费用。如由于买方原因,改进合同工厂所需费用由买方负担。所需卖方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在此延长的3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双方在7天内签署验收证书。
然而卖方仍应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
8.9
8.9.1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8.9.3条规定的最后一批“主要设备”交货之日起21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则按合同第三章第3.2.3条由买方支付给卖方的款项应予实现,而不需要验收证书,但不免除卖方的所有责任。
8.9.2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8.9.3条规定的最后一批“主要设备”交货之日起24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方所验收,在7天内开具由买方签字的验收证书,但卖方仍应承担协助买方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讨论后取得协议。如由于卖方原因,上述最后一批主要设备交货延误,则上面所提的21个月和24个月应相应顺延。
8.9.3最后一批主要设备交货系指所交货物的累积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98%。此情况下所留未交的2%将不影响合同工厂的正常运行。
8.10按本合同8.7、8.8和8.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九章保证、索赔和罚款
9.1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安全运行和操作以及长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
9.2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并能满足“合同工厂”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3的规定。
9.3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材料的损坏,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赔偿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卖方换货期不迟于证实属卖方责任之日起1个月。如遇到需长时间制成的货物,限期由双方协商决定。
9.4卖方对本“合同工厂”设备和材料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方验收后12个月;如由于买方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条款8.9.3中规定的卖方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36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一份给卖方。
9.5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2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尽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1个月。对生产周期长的货物,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
如属微小缺陷,经卖方同意,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9.6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材料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材料的保证期为被买方验收后12个月。
9.7在保证期满后30天内,买方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材料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9.8如由于卖方责任,考核试车时不能达到本合同第2号附件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卖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卖方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除运行工、油、水、电以外的一切费用。如超过第8.8.1条规定的期限后,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第2号附件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9.8.1锅炉在按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操作条件下,如锅炉效率在允许1%的测量误差下低于保证值,则对每低一整0.5%的效率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第2.1项的总合同设备价格的0.5%的罚款。
9.8.2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的操作条件下,如本“合同工厂”的出力低于本合同规定出力95%,则卖方除支付上述罚款外,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方法,如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9.8.3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操作条件下,电气除尘器效率低于保证值,则对每一整1%的效率,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第2.1项的总合同设备价格的0.1%的罚款。
9.8.4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的操作条件下,给水泵汽轮机效率低于保证值,则对每一整1%的效率,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第2.1项的总合同设备价格的0.18%的罚款。给水泵汽轮机允许0.5%的测量误差。
9.8.5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的操作条件下,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的总耗电量在允许5%的测量误差下高于保证值,则对每一整1%的效率,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第2.1项的总合同设备价格的0.1%的罚款。
9.8.6磨煤机在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操作条件下,如磨煤机耗电量在允许5%的测量误差下高于保证值,则对每一整1%,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第2.1项的总合同设备价格的0.38%的罚款。
9.8.7以上罚款最大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第2.1项总合同设备价格的5%。
卖方支付罚款后,则本“合同”即为买方所验收,并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卖方。
9.9如由于卖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罚款:
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4%;
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8%;
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0%。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卖方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卖方继续交货的义务。由于卖方责任,其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4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章不可抗力
10.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0.3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10.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时间超过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履行合同中的问题,以便尽早达成协议。
第十一章仲裁
11.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1.2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如在日本,由日本商业仲裁协会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
11.3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1.4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或按裁决规定。
11.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税费
12.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支付。
12.2中国政府根据中国有关税法和《日本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议》对“卖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12.3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中国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支付。
第十三条仲裁(方案一)
13.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3.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13.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3.5在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仲裁(方案二)
13.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3.2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如在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注)。
13.3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3.4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3.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注:方案二各项条款适用于仲裁在被告国进行情况。
第十三条仲裁(方案三)
13.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3.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该院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注)。
13.3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3.4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3.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注:方案三各项条款适用于仲裁在第三国进行的情况。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4.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4.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4.3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4.4本合同用英文写成一式4份,双方各执一式2份。
14.5本合同附件______至附件______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6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14.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中文或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2份。
14.8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4.9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五条法定地址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号: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标的
1.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一套________________设备(出力为__________吨/时)及其辅助设备(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产品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1。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3。
1.2卖方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2。
1.3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5。
1.4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见本合同附件6。
1.5本合同签订后10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向买方提供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将另签协议。
第二章价格
2.1卖方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日元)。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2.1.1设备和材料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
2.1.2备品备件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
2.1.3设计和技术资料费及培训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日元)
2.1.4技术服务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日元)。技术服务费的支付条件见本合同附件5。
“合同工厂”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4。
2.1.1、2.1.2、2.1.3各分项价格的总价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以下简称“合同设备总价”)。
2.2上述合同总价是在日本国神户、横滨和/或长崎港船上交货的fob固定价格,同时包括适于远洋及内陆运输和多次装卸、搬运的坚固包装以及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位置为止的一切费用,但买卖双方各负担全部装船费用的百分之五十。
此项装船费用应理解为“设备”自船边到船舱(即买方的船上吊装作业所能起吊之处至装入船舱指定位置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对重件货物装船时需租用岸上或海上重吊费用,但理货费、加固费、垫舱物料及开关舱口的费用不包括在内。
卖方负担技术资料在北京机场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第三章支付
3.1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日元电汇进行。
3.2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日本东京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日本东京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3.3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合同设备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卖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3.3.1合同设备总价的10%,计¥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天支付给卖方。
(1)日本政府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东京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10%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7-0号附件)。
(3)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100%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并注明应付款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10%。
(4)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提交。在支付以上所述款项时,买方应提交给卖方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90%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8-0号附件)。
3.3.2合同设备总价的80%,计¥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卖方按本合同第四章规定交货时,买方经北京中国银行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____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80%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3.3.3合同设备总价的5%,计¥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____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买方代表按本合同第8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3.4合同设备总价的5%,计¥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买方经北京中国银行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天,即支付给卖方。
(1)按本合同第9章规定的由买方出具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一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3.5按本合同第4章和第9章规定,如果卖方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时,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不迟于15天电汇给买方。如卖方未能在15天内将该罚款交付给买方,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3.4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卖方负担。
3.5技术服务费的支付条款见本合同附件5。
第四章交货和交货条件
4.1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0个月内将本“合同工厂”除地基用的地脚螺栓和基础框架外的“设备”分6批交付完毕。在事先得到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允许附加货运总毛重大约为____________公吨,总体积大约为____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日本神户、横滨和/或长崎,到达港口为中国青岛。
4.2卖方在合同签字后1个月内,应向买方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30公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5米、宽3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买方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方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方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卖方即开始制造。
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6个月,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七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吨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4.3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4.4卖方供应的每批设备,应为本章4.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卖方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4.5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______天,卖方应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30公吨,尺寸超过15×3×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同时卖方还应航寄给买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和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______宽______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30公吨或体积超过15×3×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故说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方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4.6所有设备的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通常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和材料,卖方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4.7买方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前不迟于15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船舶代理人以及其他有关装船的必要事项,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同船舶代理人联系,根据船期装船(如买方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方或买方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有交货港的预计抵达日期应接近本章中4.5条规定的货物备妥待运日期。
4.8如卖方未能在买方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卖方负担,按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4.9如卖方受在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方船只不能在预计受载日期后30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30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卖方负担,但第31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卖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方核实支付,如果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在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后90天内仍未能到达,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并卖方经买方同意后有权为买方安排船只,运费买主自费。但卖方仍有责任根据买方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由卖方负担费用和风险立即将货物装到受裁船只的船面上,在此情况下,卖方不支付迟交罚款。
4.10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48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和材料”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报通知买方。如遇有第4.5条的大件货物,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
4.11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3。
4.12卖方在技术资料发生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机场的日期电报通知买方,在资料寄出后48小时内卖方需将发出日期、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航次、件数、合同号以电报通知买方。
4.13空运提单上的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4.14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卖方在北京机场交付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21天内在北京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买方的通知应在收到卖方根据本合同第4.12条最后一段规定的通知后2个月内发出。
4.15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卖方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海运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指定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方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
航寄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三份给买方。
4.16在每批“技术资料”交货后的2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方。
0.航运提单一份。
b.技术文件清单一式三份。
c.商业发票一式三份。
第五章包装与标记
5.1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和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5.2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本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5.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代号;
(5)设备名称及项目;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______宽______高,以米表示)。
凡重量为2公吨或超过2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两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5.4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
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5.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两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应附详细装配图一式两份(如果有必要的话)。
5.6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7)收货人代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两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5.7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货物在装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本合同7.9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六章设计和设计工程联络
6.1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1和2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工程联络。为了在本合同各阶段的设计工作中加强协调,买主要求进行以下设计工程联络会议,届时买卖双方将自费派遣专业人员参加会议,买方每次将派遣______人,会议费用将由会议所在地一方负责。
6.1.1第一次工程联络会议在合同生效后两周在中国举行,会期两周,会议主要内容是由卖方说明和由买方审核卖方的整个工作进度以及总布置流程图和单线图等概念设计,所需的图纸的交付进度以取得买方同意,并由卖方提供买方进行概念设计所需要的资料。
6.1.2第二次工程联络会议大约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在日本举行,会期两周,主要内容为确认详尽施工图的图纸内容和交付进度,以取得买方同意,并提供买方进行详尽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资料。
6.1.3第三次工程联络会议大约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在日本举行,会期两周,会议主要内容是由卖方说明和由买方审核卖方的详尽施工图设计以及初步的安装和调试、考核的程序。
6.1.4第四次工程联络会议大约在合同生效后10个月在中国举行,会期两周,会议内容为详尽说明和讨论施工、试运、调试、考核和性能试验的内容和方法。
6.2卖方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1和2,卖方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3。
6.3卖方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1和2,买方向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1和2,卖方以此做为“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6.4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星期内卖方应将有关的标准、规范及其清单空运给买方。买方将对卖方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可以修改,并作为卖方进行设计的依据。
6.5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在双方要求下,卖方将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买方的“合同工厂”举行补充的工程联络会,量多不超过两次。
6.6每一次工程联络会议,双方将签署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内容。
6.7每一次会议参加人数、日期、地点和详尽内容分别在前一次会议中讨论决定。
6.8在一方派遣人员去另一方之前30天,一方应用电报通知另一方派遣人员名单和日程安排,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代表团出发前3天,派出一方应用电报通知另一方人员名单,确切的出发日期、途径、机次和到达日期。
6.9在向买方提交以供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后5个星期内,买方将回复卖方同意的签字影印件或通知卖方不同意的意见,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作出回答,所提交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被认为已由买方批准。
6.10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方提出与本“合同工厂”有关设计和技术问题时,卖方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章标准和检验
7.1卖方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本合同附件2中的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卖方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两航寄买方,买方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在检验过程中,如果发现卖方提供检验标准不完全或不及时,在双方协商后买方有权按买方现行标准执行检验。
7.2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和材料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7.3买方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国家会同卖方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卖方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3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半月内将检验人员包括翻译的名单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方人员在场进行,如不属卖方原因买方未能按预定时间参加时,卖方有权自行装配和检验。买方人员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质量会议。
7.4买方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7.5买方检验人员在卖方国家和制造厂的质量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方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9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方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7.6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工作服、劳保用品。
卖方还应协助买方检验人员取得入境签证和办理必要的居留手续,并安排食住、医疗、交通工具等。
7.7如买方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卖方将自行检验。
7.8在卖方设备到达现场后的2月之内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和试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1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除非按以上所说期限检验,不然设备将被认为已被买方按期检验。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7.1条和9.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卖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7.9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7.8条所述问题系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2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卖方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1个月。如遇到需长时间生产的换货或补交货物,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
7.10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短缺,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7.11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卖方对第八章、第九章所承担的责任。
第八章安装、试车
8.1“安装”系指合同工厂按照设计图纸将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联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各种系统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试运行”系指包括性能试验的联动试运转及最初正常运转。
“考核”系指检查本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即合同工厂即为买方所验收。
8.2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方负责组织下和在卖方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卖方仅对其进行详细设计有关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试运行和考核应在买方组织安排下和卖方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2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间有关合同工厂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后38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的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3在安装工作开始时,卖方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卖方技术人员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8.4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设备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5第4.6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胜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7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竣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明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9章规定在试运行、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8.5本章8.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运行,其开始日期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
试运行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卖方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试运行前,买方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2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及公用设备。卖方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使用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
试运行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已同意的程序外,卖方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方代表协商后由买方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卖方可以使用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卖方责任卖方使用了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卖方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8.6试运行期为首次投料试生产开始日起的6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7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报告上签字确认。
8.7如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5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买方所验收。
如因卖方原因致使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卖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买方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修改记录最后一次结算并由卖方负担。
上述记录在每次发生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后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卖方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卖方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修改后应重新按照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
8.8在本合同8.6条规定的试运行期间,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8.8.1如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延长试运行期3个月,以便卖方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3个月中由于卖方原因仍未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能同意再次延长试运行期3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3个月期满时,由于卖方原因,考核仍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九章9.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3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除操作人员费用、燃料、电、水以外的所需全部费用和卖方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8.8.2如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试运行期应延长3个月。在此期间,买方将按本合同附件5的规定继续支付卖方技术人员的费用。如由于买方原因,改进合同工厂所需费用由买方负担。所需卖方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在此延长的3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双方在7天内签署验收证书。
然而卖方仍应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
8.9
8.9.1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8.9.3条规定的最后一批“主要设备”交货之日起21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则按合同第三章第3.2.3条由买方支付给卖方的款项应予实现,而不需要验收证书,但不免除卖方的所有责任。
8.9.2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8.9.3条规定的最后一批“主要设备”交货之日起24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方所验收,在7天内开具由买方签字的验收证书,但卖方仍应承担协助买方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讨论后取得协议。如由于卖方原因,上述最后一批主要设备交货延误,则上面所提的21个月和24个月应相应顺延。
8.9.3最后一批主要设备交货系指所交货物的累积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98%。此情况下所留未交的2%将不影响合同工厂的正常运行。
8.10按本合同8.7、8.8和8.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九章保证、索赔和罚款
9.1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安全运行和操作以及长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
9.2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并能满足“合同工厂”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3的规定。
9.3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材料的损坏,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赔偿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卖方换货期不迟于证实属卖方责任之日起1个月。如遇到需长时间制成的货物,限期由双方协商决定。
9.4卖方对本“合同工厂”设备和材料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方验收后12个月;如由于买方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条款8.9.3中规定的卖方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36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一份给卖方。
9.5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2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尽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1个月。对生产周期长的货物,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
如属微小缺陷,经卖方同意,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9.6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材料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材料的保证期为被买方验收后12个月。
9.7在保证期满后30天内,买方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材料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9.8如由于卖方责任,考核试车时不能达到本合同第2号附件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卖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卖方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除运行工、油、水、电以外的一切费用。如超过第8.8.1条规定的期限后,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第2号附件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9.8.1锅炉在按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操作条件下,如锅炉效率在允许1%的测量误差下低于保证值,则对每低一整0.5%的效率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第2.1项的总合同设备价格的0.5%的罚款。
9.8.2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的操作条件下,如本“合同工厂”的出力低于本合同规定出力95%,则卖方除支付上述罚款外,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方法,如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9.8.3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操作条件下,电气除尘器效率低于保证值,则对每一整1%的效率,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第2.1项的总合同设备价格的0.1%的罚款。
9.8.4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的操作条件下,给水泵汽轮机效率低于保证值,则对每一整1%的效率,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第2.1项的总合同设备价格的0.18%的罚款。给水泵汽轮机允许0.5%的测量误差。
9.8.5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的操作条件下,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的总耗电量在允许5%的测量误差下高于保证值,则对每一整1%的效率,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第2.1项的总合同设备价格的0.1%的罚款。
9.8.6磨煤机在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操作条件下,如磨煤机耗电量在允许5%的测量误差下高于保证值,则对每一整1%,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第2.1项的总合同设备价格的0.38%的罚款。
9.8.7以上罚款最大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第2.1项总合同设备价格的5%。
卖方支付罚款后,则本“合同”即为买方所验收,并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卖方。
9.9如由于卖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罚款:
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4%;
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8%;
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0%。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卖方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卖方继续交货的义务。由于卖方责任,其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4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章不可抗力
10.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0.3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10.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时间超过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履行合同中的问题,以便尽早达成协议。
第十一章仲裁
11.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1.2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如在日本,由日本商业仲裁协会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
11.3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1.4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或按裁决规定。
11.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税费
12.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支付。
12.2中国政府根据中国有关税法和《日本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议》对“卖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12.3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中国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支付。
第十三条仲裁(方案一)
13.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3.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13.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3.5在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仲裁(方案二)
13.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3.2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如在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注)。
13.3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3.4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3.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注:方案二各项条款适用于仲裁在被告国进行情况。
第十三条仲裁(方案三)
13.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3.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该院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注)。
13.3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3.4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3.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注:方案三各项条款适用于仲裁在第三国进行的情况。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4.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4.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4.3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4.4本合同用英文写成一式4份,双方各执一式2份。
14.5本合同附件______至附件______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6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14.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中文或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2份。
14.8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4.9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五条法定地址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