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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双方买卖房屋定金协议合同书
卖房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座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街_____段______号的_____房(_____室_____厅______平米)卖于乙方,永远为业,空口无凭,立字据为证。
第二条该房的房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元整(__________元)。
第三条由于卖房人房证及发票没有到手,房子的买卖现在不能兑现,经甲乙双方决定甲方不得再卖他人,乙方不能悔约,订立此合同,甲方应在签此合同后一个月之内给予房证或发票等证件。
第四条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_()。如一方违约,除适用定金罚则外,还应当赔偿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五条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诉至法院。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卖房人(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买房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二手轿车双方买卖合同书
出卖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_________部分停车场地买卖一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拥有合法权益的_________部分停车场地,上述停车场地出售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方位见合同附件。乙方购买上述停车场地仅能作长途汽车上下客、停放车辆,售卖车票之用。
第二条上述停车场地售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总售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上述成交价款不包含应向政府交纳的各种税费。)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即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给甲方。
2.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月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交落实上述款项的银行资信证明及甲方认可之付款计划(该认可之付款计划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3.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所称之付款计划基本内容为: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_________个月内付总售价的_________%(含定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付总售价的_________%,交付使用时会总售价的_________%.该计划一经乙方作出、甲方认可,即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
甲方愿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指定之停车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自甲方将该停车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时起,乙方对该停车场地享有50年使用权。
第五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按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各自交纳自己应纳的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之约定履行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已交定金甲方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将停车场地转售他人,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如甲方反悔将停车场地售于乙方,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2.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所指之付款计划经甲方认可生效后,乙方如未能按计划付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付款计划里所规定的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必须按期将停车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愿按乙方已付款项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据中国法律解决双方之争议。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及甲方收到乙方_________元定金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第3篇 布匹双方买卖合同书
甲方(需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身份证号:
上述买卖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材料名称及花色:规格(毫米)及型号: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计量单位: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元):合计(元):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验收方法: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接受的,按质论价。甲方不接受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等补救措施。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如果因质量等不合格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要求解除的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并且赔偿因交货不足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如不需要,可以要求退款,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违约金;如果乙方多交产品的,甲方可以接受多交的部分并按照约定的价格给付相应的价款;如果甲方不接受的,应当予以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取回,甲方可以向乙方要求支付保管费用。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并且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违约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的违约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甲方可以请求其交付并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乙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的违约金。如甲方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乙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产品总值万分之的违约金。
(4)属甲方自提的产品,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违约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违约金。
(7)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天内检验产品质量,如果其未在该时间内检验货物质量的,视为质量合格,其不得事后要求要求乙方承担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解除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解除合同部分总额%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至甲方,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以下为签约栏,无正文)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