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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委托代理出售房屋居间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房屋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条房屋情况概述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甲方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该房屋位于_____市;
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权属证书登记面积为准)。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资料签订本协议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如下证件、证书等资料:身份证件;屋权属证书;结婚证;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第三条购房人登记乙方应为甲方建立购房人登记制度。
登记了的客户经甲方确认后,若该购房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的____日内,购买了该房屋,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四条代理期限代理期限为:______年。
代理期限届满后,协议双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代理期限自动展期_____个月。
代理期限展期结束后,除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延长代理期限外,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五条佣金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以______(小写)元出售以上房屋。
(其中包括_____)乙方将收取买卖之间的差价作为乙方应得的佣金。
第六条甲方义务本协议中,一方义务即为另一方权利。
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虚假、伪造情形。
甲方应保证在与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结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有线收视费或其他任何与本房屋有关之费用。
乙方可以协助甲方及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立契过户手续及贷款手续(如有)。
第七条违约责任甲方因向乙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或无效的相关信息、资料给乙方及/和他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私自与乙方介绍的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第九条特别约定
1、协议终止(包括提前终止)后起之______日内,甲方不论是直接地或是间接地与乙方寻找的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均应按实际成交价之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3、为确定该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其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拒绝出示房屋买卖合同的,乙方有权按本次交易的评估价格向甲方收取佣金及违约金。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未能为甲方成功代理出售该房屋的,乙方无须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补充协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按本协议约定向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进行解决。
第十二条生效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采用中文文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2篇 出售房屋租赁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
住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登记住址:邮编:
实际住址:邮编:
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登记住址:邮编:
实际住址:邮编:
鉴于:
1、甲、乙双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行政号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期限为5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后乙方已实际支付了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的租金。
2、甲、丙双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丙方出卖标的房屋,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全部价款。
3、甲、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前,甲方已经通知并询问乙方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乙方明确表示不行使优先购买,不购买标的房屋。
4、标的房屋的基本信息:
总面积平方米,其中层平方米,层平方米。
租金标准元/平方米·天
……
现甲、乙、丙三方就房屋交接、租赁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一、房屋交接
1、甲、乙、丙三方确认: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张1]为房屋交接日;
自房屋交接日起视为甲方将标的房屋交付给丙方,丙方同意按现状接受标的房屋;
在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由乙方继续承租标的房屋。
2、自房屋交接日起,原租赁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继续享有和承担,原租赁合同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移给丙方享有和承担。
3、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由乙方与丙方另行协商房屋租赁事宜。
4、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丙方交付原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丙三方均有义务在复印件原租赁合同复印件上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
二、租金
1、甲、乙、丙三方同意,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张2]之前的租金权益归甲方享有,之后的租金权益归丙方享有。
2、根据乙方实际支付租金情况,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租金权益分割日包含在实付租金覆盖期间之外的:截至租金权益分割日,乙方尚欠甲方租金元及违约金_____元,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逾期则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承担违约金;租金权益分割日之后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租金[张3]及违约金_____元,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丙方支付,逾期则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承担违约金;其余租金由乙方按原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向丙方支付。
租金权益分割日在实付租金覆盖期间之内的:乙方实际已支付租金中包含应归属丙方的部分为****元,此部分租金由甲方支付给丙方,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为:。
三、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1、截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标的房屋的物业服务费已经由乙/甲方已支付完毕。
2、房屋交接日以前标的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乙/甲支付,并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完毕[张4]。房屋交接日以后标的房屋的物业服务费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承担方继续执行。
3、在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乙方仍应按原租赁合同约定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电话费、网络费等相关费用。
四、履约担保
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_____元履约保证金,已扣划元,剩余元。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甲方将在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余额元返还给乙方;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向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丙方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
甲方将在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余额元支付给丙方,由丙方向乙方另行开具收据,乙方所持有的甲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作废。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房屋交接日后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与返还事宜,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五、通知:
1、甲方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联系人:电话:传真:
邮寄地址:邮编::
2、乙方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联系人:电话:传真:
邮寄地址:邮编::
3、丙方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联系人:电话:传真:
邮寄地址:邮编::
4、上述内容可以派员送达,传真,邮寄或特快专递送达,电话通知的应及时补充书面文件。
5、派员送达的应当有签收文件。
6、采用传真方式的,以受送达方的传真机收到传真信号即视为送达。
7、采用邮寄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受送达方签字的回执为送达的证明。
8、采用派员送达、邮寄或特快专递送达的,收件人为受送达一方公司、职能部门、所属员工或分支机构的,均视为双方的正式通讯函件,受送达一方拒收的亦视为已经成功送达。
9、如一方更改联系人或通讯方式应当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此后再联络时应使用被通知的联系人或通讯方式。
10、如受送达一方电话或传真号码、邮寄地址有误造成无法送达的,由受送达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丙三方因本协议的生效、履行等事宜而产生争议时,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标的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效力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附件
□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甲方印章
□甲方对签约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乙方本人签字
□乙方对签约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
□丙方身份证复印件,丙方本人签字
□丙方对签约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
□原租赁合同复印件,甲、乙、丙三方签字确认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南京个人出售房屋合同书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___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_________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后,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开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另_________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带租出售房屋情况下《关于租赁合同书的补充协议》
甲方合同编码
乙方合同编码
丙方合同编码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书》的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书》的补充协议
甲方(房屋出租人、出卖人):
住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乙方(房屋承租人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登记住址: 邮编:
实际住址: 邮编:
丙方(房屋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登记住址: 邮编:
实际住址: 邮编:
鉴于:
1、甲、乙双方已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编码为: ,以下简称“原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 【 行政号 】房屋(以下简称“标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期限为 5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签约后乙方已实际支付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的租金(以下称该期间为“实付租金覆盖期间”)。
2、甲、丙双方已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编码: ,以下简称“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丙方出卖标的房屋,丙方已于 年 月 日付清全部价款。
3、甲、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前,甲方已经通知并询问乙方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乙方明确表示不行使优先购买,不购买标的房屋。
4、标的房屋的基本信息:
(1)总面积 平方米,其中 层 平方米, 层 平方米。
(2)租金标准 元/平方米·天
(3) ……
现甲、乙、丙三方就房屋交接、租赁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一、房屋交接
1、甲、乙、丙三方确认:
(1) 年 月 日[张1]为房屋交接日(以下称为“房屋交接日”);
(2)自房屋交接日起视为甲方将标的房屋交付给丙方,丙方同意按现状接受标的房屋;
(3)在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由乙方继续承租标的房屋。
2、自房屋交接日起,原租赁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继续享有和承担,原租赁合同中甲方(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移给丙方享有和承担。
3、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由乙方与丙方另行协商房屋租赁事宜。
4、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丙方交付原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原件)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丙三方均有义务在复印件原租赁合同复印件上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
二、租金
1、甲、乙、丙三方同意, 年 月 日[张2](以下称为“租金权益分割日”)之前的租金权益归甲方享有, 之后的租金权益归丙方享有。
2、根据乙方实际支付租金情况,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租金权益分割日包含在实付租金覆盖期间之外的:截至租金权益分割日,乙方尚欠甲方租金 元及违约金 元,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逾期则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承担违约金;租金权益分割日之后至 年 月 日的租金[张 3]及违约金 元,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丙方支付,逾期则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承担违约金;其余租金由乙方按原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向丙方支付。
【图1】
** 图片用于起草合同时参考使用。
(2)租金权益分割日在实付租金覆盖期间之内的:乙方实际已支付租金中包含应归属丙方的部分(即租金权益分割日之后的部分)为****元(甲方已向乙方发票),此部分租金由甲方支付给丙方,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为: 。
【图2】
** 图片用于起草合同时参考使用。
(3)其他方式:
三、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1、截至 年 月 日以前标的房屋的物业服务费已经由 乙 / 甲 方已支付完毕。
2、房屋交接日以前标的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 乙 / 甲 支付,并应于 年 月 日前向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完毕[张4]。 房屋交接日以后标的房屋的物业服务费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承担方继续执行。
3、在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乙方仍应按原租赁合同约定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电话费、网络费等相关费用。
四、履约担保
1、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 元履约保证金,已扣划 元,剩余 元。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将在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余额 元返还给乙方;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向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丙方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
(2)甲方将在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余额 元支付给丙方,由丙方向乙方另行开具收据,乙方所持有的甲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作废。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房屋交接日后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与返还事宜,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五、通知:
1、甲方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邮编: email:
2、乙方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邮编: email:
3、丙方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邮编: email:
4、上述内容可以派员送达,传真,邮寄或特快专递送达,电话通知的应及时补充书面文件。
5、派员送达的应当有签收文件。
6、采用传真方式的,以受送达方的传真机收到传真信号即视为送达。
7、采用邮寄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受送达方签字的回执为送达的证明。
8、采用派员送达、邮寄或特快专递送达的,收件人为受送达一方公司、职能部门、所属员工或分支机构的,均视为双方的正式通讯函件,受送达一方拒收的亦视为已经成功送达。
9、如一方更改联系人或通讯方式应当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此后再联络时应使用被通知的联系人或通讯方式。
10、如受送达一方电话或传真号码、邮寄地址有误(或号码、地址变更后未通知)造成无法送达的,由受送达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丙三方因本协议的生效、履行等事宜而产生争议时,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标的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效力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附件(以“√”为准)
□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甲方印章
□甲方对签约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乙方本人签字
□乙方对签约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
□丙方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丙方本人签字
□丙方对签约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
□ 原租赁合同复印件,甲、乙、丙三方签字确认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