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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合伙人退伙合同书
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甲乙双方因经营理念差恂,难以继续合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退伙协议:
第一条:甲乙合伙经营的“______”,双方同意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甲方退伙。
第二条:甲方退伙后,“______”由乙方经营,产权、所有权归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合伙截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止的所有收入、支出双方已结算完毕,互不相欠。
第四条:合伙经营时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整体转由乙方承继,散伙后与甲方无关,所有涉及合同履行的事宜均由乙方处理。
第五条:因合伙时的上述合同以甲方名义签订,为避免散伙后甲方因上述合同而承担风险,乙方自愿对上述合同另行提供乙方名下的两套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第六条:散伙后,如因乙方不履行合伙期间的合同导致甲方承担合伙经营期间的债务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乙方自愿提供土地使用权以及现有的厂房、设备作为对该风险的担保。
第七条:关于土地,在土地租赁期间,镇、村如果在收税费,必须按所使用面积承担。否则,乙方有权按原价收回土地,地上附着物自行拆走,不做赔偿。
第八条:分家时分给甲方应还帐务未还的,后又到乙方来讨帐的,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附分家清单表4张。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五份,退伙人各执一份,交历山东村村委备案一份,公证一份。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
退伙人甲方:______ 退伙人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第2篇 城市合伙人专用合同书
城市合伙人专用合同书
甲方(平台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资源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为使甲方产品及服务全面推向市场,整合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区域及期限
1.1 合作内容: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城市合伙人,整合该城市辖区范围内的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人力资源入驻甲方运营的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 https://www.xxx.com/、官方客户端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以及基于第三方网络平台运行的网页程序)。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合作条件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相关政策给予乙方相应价值回报。
1.2 合作区域:辖区范围内
1.3 合作期限: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合作权。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的城市合伙人,如非乙方违约等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等原因,甲方不得在乙方合作区域内另设城市合伙人。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约定管理乙方合作区域的营销活动及相关合同义务的执行,协助乙方做好区域内资源整合、营销推广、营销方案落实实施等工作。
(3)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文件资料等。
(4)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对乙方整合的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业务技能培训。
(5)甲方授予乙方“合作授权书”,并按照第3.2条或甲方要求享受调整并制定合作区域内针对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管理政策以及涉及该等人员的营销活动方案等,但乙方指定的管理政策、营销活动方案应报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6)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经营战略和业务布局,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则或城市合伙人政策,一经甲方公布后乙方应当配合执行。
2.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根据合作区域实际情况自行完善整合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的各项手续。
(2)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合作事项,做好资源整合、人员培训、方案实施落地等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合作协议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贯彻,融会甲方运营及管理理念,接受甲方的业务培训,服从甲方的营销指导及考核。
(4)乙方必须具备一批高素质的资源整合人才网络,在所属区域内,有大量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并有针对性对甲方的政策及活动开展一系列培训、宣传或营销活动。
(5)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以甲方城市合伙人的名义对外宣传并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第三条 城市合伙人从事的业务范围
3.1 区域内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的整合并对接甲方运营网络平台。
3.2 区域内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整合建议,并结合实际调整或制定相关政策。
3.3 密切与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联系并维护好合作关系,并有针对性地刺激该等人员的活跃度。
3.4 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管理培训、营销方案落地实施。
第四条 合作条件
4.1 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网络。
4.2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如企业营业执照等,乙方须满足甲方对城市合伙人的基本合作要求及承担的相应的职能。
4.3 乙方必须完成合作区域内装修工、设计师、监理上线有效入驻基本量,县级至少达到288人、地级市至少达到388人。
4.4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入驻人员的平台管理账号,乙方对入驻人员的资质、个人信息、作品等入驻条件进行审查,按照甲方要求规范入驻人员店铺装饰行为及装饰风格。对不符合入驻条件的入驻人员应及时通报甲方,甲方有权通过技术手段限制该入驻人员的平台使用权限。 对店铺装饰不符合标准的入驻人员及时提出指导和改进建议,督促其改正完善。
4.5 监督入驻人员对甲方系列活动政策的转发推广,以及对顾客咨询回复及售后服务的的执行情况。
4.6 乙方必须接受并贯彻甲方营销政策及营销思路,并协助甲方完成入驻人员队伍建设。
第五条 管理费及福利政策
5.1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1.2万元/年城市授权合作管理费,自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完毕。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城市授权合作管理费专用收款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卡号:
5.2 乙方所管辖城市区域内的装修工、设计师、监理上线有效入驻人数,县城总数量达288人或地级市总数量达388人时,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城市合作管理费的40%返还给乙方作为福利。
5.3 根据甲方执行的入驻人员活跃度考核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店铺装修标准、积极转发推荐量、顾客咨询回复、在线接单等多项考核内容),乙方整合的有效入驻人员活跃度达40%以上的,即为年终考核达标,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城市合作管理费的60%返还给乙方作为福利。
5.4 乙方所负责城市上线入驻的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人员数量超过第4.3条约定的基本量,每超员100人,给予奖励500元,依次类推。
5.5 乙方整合有效入驻人员数量达到基本量以上且活跃度超过40%的,活跃度每增加10%,年终考核达标后甲方给予交纳的合作管理费的30%进行奖励。
5.6 乙方对所管辖城市首次上线有效入驻的人员,合作期间不限地域享受提成。具体提成方案为:
(1)乙方整合入驻的人员,通过平台产生的设计师、装修工、监理订单,累计200万以内(不含200万)一律按交易额的3.5%返点;200-500万(不含500万)一律按交易额的5.5%提成,超过500万及以上的交易额一律按交易量的8.5%提成;
(2)乙方整合入驻的人员,通过设计师、装修工、监理推荐产生的商品销售,按2.5%提成,特价商品及促销套餐商品、秒杀商品不提成。
5.7为鼓励各城市合伙人努力达成合作条件,甲方制定如下星级城市合伙人奖励政策:
(1)乙方所管辖城市有效入驻装修工、设计师、监理数量达到人以上,且参与甲方全部城市合伙人整合入驻人员排名为全年入驻数量最高,甲方给予5万元奖励;
(2)乙方所管辖城市有效入驻装修工、设计师、监理全年商品交易额达到万元以上,且参与甲方全部城市合伙人整合入驻人员排名为全年商品交易额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5.8 乙方达成享受第五条相关规定的福利条件的,所有奖励实行年度考核,在年终大会现场兑现。
第六条 违约事项
6.1 乙方如自动放弃合作权或违约被甲方终止合作权,乙方不再享受任何福利政策。乙方利用甲方平台资源或利用有效入驻甲方平台的 装修工、设计师、监理对外谋取私利的,属于严重违约行为,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6.2 乙方任何违反本合同及甲方制定的有关城市合伙人管理规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取消乙方所有福利政策。
第七条 宣传、技术支持
7.1 如涉及线下宣传资料的,按乙方提货比例配送,并可提供宣传资料光盘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传使用。
7.2 根据合作任务开展情况,甲方可提供合作授权书,免费提供宣传喷画和培训手册等物料。
7.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入驻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时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乙方可请求甲方指派人员进行协助,甲方指派人员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8.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成都市的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甲方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前或签订后制定的有关城市合伙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和福利政策,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9.2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9.3 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3篇 合伙企业合伙人合同书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__人,
为经营_________________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 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____________名义从事经营。
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 出资
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_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 盈余分配
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纯利润的________%,按出资比例分配。纯利润的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纯利润的________%,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 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全体合伙人推选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合伙人有权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合伙债务的分担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 入伙与退伙
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
(2)合伙经营连续在__________月内出现亏损
(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或者用下列规定: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
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偿合伙债务;
(2)结清未付工资;
(3)返还出资;
(4)分配盈余。(此项在没有规定存续期的合伙关系中,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案。)
第八条 其他
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本协议缔约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缔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与共同出资,合伙经营。甲方出资额为币______万元,占企业全部财产的_____%。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财产份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占“企业”的财产份额的_____%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对财产份额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财产份额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财产份额未被查封,保证财产份额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财产份额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深圳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5篇 两人合伙人退伙合同书
同立退伙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____、____等简称乙方,兹为就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订立合伙合同所合伙经营事业,因合伙人____意欲他迁另图事业,声明退伙并经合伙人全体的同意议定退伙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铺号(________行)(设________处所)(营业执照____________字批____号)兹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以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为退伙,而脱离合伙关系是实。
第二条自甲方退伙后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关于__________行应归乙方共同共有,继续经营尔后该行所生的债权债务及应课税捐,并其经营有关一切事项均归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干。
第三条在合伙中对外所有债权及债务,并行之诸设备概归乙方享受及负担支理。
第四条第一条合伙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的收支决算业经甲乙双方会算完毕,而甲乙双方均确认两方之间就合伙决算并无互负债务,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任何主张,或请求双方确诺决无异议。
第五条在合伙期间内,应缴的一切税捐及任何公课负担概归甲方负责缴清。
第六条退伙日所有的存库品折价合算现款,有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除扣应付的房屋租金及其他一切费用抵付额外,甲方应得额人民币_______元,即日由乙方交付甲方如数收讫,残余部分均属乙方之所有自后双方均不得主张重行分配,或任何请求。
第七条原合伙使用店房(即_______号)合伙期间,系以甲方名义向房东承租,自本约成立,即日由甲乙双方会同向房东变更承租人名义手续完妥的义务
本合同一式三份,退伙人各执一份为凭。
退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退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6篇 多方合伙人合作合同书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______条合伙期限为______年。(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2、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 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首期实缴出资 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 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元,总认缴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首期实缴出资 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如果可以,也可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退还办法)。
第二十五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九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第7篇 企业合伙人退伙合同书
同立退伙契约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别),住__________市,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别),住__________市,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别),住__________市,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别),住__________市,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别),住__________市,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公司名称)(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虽然系登记在戊方名下的个人独资企业,实际上是上述五方共同合伙经营管理的企业,有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述五方签订的______协议书为证,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书也认定了上述五方建立了合伙关系,共同投资经营____________,五人对____________均享有权利。根据协议书的约定,戊方不实际出资,所有出资由甲、乙、丙、丁四方承担,至今甲、乙、丙、丁四方已在____________实际投资达______元(其中甲方______元、乙方______元、丙方______元、丁方______元)。由于戊方将五方共同合伙的企业登记在自己名下引起矛盾,戊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甲乙丙丁四方,导致五方合伙关系无法继续维持下去,戊方提出退出合伙关系。兹为就因合伙人______(戊方)意欲另图事业,声明退伙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达成如下退伙契约条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五方合伙经营的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兹经五方协商同意戊方______退出合伙。
第二条 戊方退出合伙的时间为本协议生效之日。之前由戊方经营管理____________(公司名)产生的债务包括所欠货款及拖欠各机构的税费由戊方承担,之后由甲乙丙丁继续经营管理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应课税捐与戊方再无关系。
第三条 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___由甲乙丙丁四方继续经营,____________所有财产及债权归甲乙丙丁四方所有,甲乙丙丁方共同支付戊方退伙补偿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整。
第四条 本协议签字时戊方将____________所有证照和印章(包括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审核证、消防证、卫生许可证和印章等)移交甲乙丙丁四方持有。
第五条 本协议生效后戊方应该立即负责开通____________的网络,并负责向房东变更承租人至_______名下,以便甲乙丙丁四方继续正常营业。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戊方负责将____________所有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审核证、消防证、卫生许可证等变更为__________名下,由甲乙丙丁四方继续合伙经营。
第七条 甲乙丙丁四方应支付戊方的退伙补偿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整在签字时交由中间人________保管,待戊方将____________所有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审核证、消防证、卫生许可证等变更为__________名下后,根据甲乙丙丁四方书面授权,中间人方可将该款交付戊方。如果中间人提前未经甲乙丙丁四方书面授权而将该款付给戊方,则由中间人承担向甲乙丙丁四方立即返还该款的责任。如果因为中间人提前将该款付给戊方导致戊方不办理证照过户手续给甲乙丙丁四方造成损失的,中间人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本条经中间人在本协议书上签字后即对中间人和各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条款
1.如果甲乙丙丁四方未按时将戊方退伙补偿款交予中间人保管,则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果退伙之前由戊方经营管理____________产生的债务包括所欠货款及拖欠各机构的税费戊方未付清从而导致甲乙丙丁四方被迫支付该类款项的,由戊方向甲乙丙丁四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戊方未按照约定将____________所有证照和印章(包括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审核证、消防证、卫生许可证和印章等)移交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影响____________正常经营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戊方承担,每逾期一天戊方应该向甲乙丙丁四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4.如果戊方未按照约定立即开通____________的网络,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为每天________元,从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的______天开始计算;
5.如果戊方未向房东变更承租人至__________名下从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戊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为每天元,从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的_____天开始计算;
6.如果戊方未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将____________所有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审核证、消防证、卫生许可证等变更为__________名下,戊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赔偿标准为由于不及时过户导致____________遭受的全部损失,或者按照每天______元标准向甲乙丙丁四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丁、戊 五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相关机构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约各方签字(加手指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间人签字(加手指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