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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委托试验合同
委托单位:
受委托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及江西省、南昌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的文件等规定,结合在施工程具体情况,就施工试验检验项目委托。为确保试验检验质量,明确责任,经委托方:北京城建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受委托方:北京(以下简称乙方)平等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国家空管系统1501工程游泳池及配套设施精装修和水处理系统项目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结构类型:
5、层数:
6、结构完成日期:
7、工程竣工日期:
二、试验检验范围及试验检验资料标准
1、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施工的钢筋原材、水泥、砂、防冻剂、防水材料、砖(砌块)等材料进行常规及见证复试检验,土工击实、回填土、钢筋连接、混凝土强度(标养试块、同条件试块、实体试块)、混凝土抗渗、钢筋保护层厚度、砂浆强度、回弹、拉拔等常规及见证试验检验,并提供砂浆配合比。
2、乙方必须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的要求及时、准确提供试验检验报告,试验检验报告为一式肆份。
3、对上述规程中没有具体规定的试验检验报告表种类,由乙方提供试验检验报告表样式并征得甲方确认。
三、试验检验费用收取标准及结算方式
中相应单价的%支付乙方试验检测费用。单位公章,经与甲方试验人员核对,由甲方试验人员出具签字资料,甲方总工程师签字确认,工程试验费最终结算资料必须由甲方经理确认。
3、甲方每月____日,根据试验报告资料出具情况按每月双方确认试验费金额的80%支付试验费,剩余款项在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齐全所有资料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及有关规定及要求,对所委托试验检验的样品试件的代表性、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2、委托单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准确;样品试件标识清楚、内容完整、准确并与委托单内容一致。
3、本合同有关条款中甲方应负的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所委托的样品试件及时进行试验检验。如遇不合格时,乙方应24小时内通知甲方,若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按试验检验标准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试验检验报告,要求内容必须完整、真实、准确、有效并对其负责。如因乙方延误提供试验检验报告,给甲方正常施工造成的影响,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本合同中有关条款中乙方应负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甲方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欠款部分日万分之一计算。
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指定签订合同的公章为北京城建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其它印章一律不具备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条款做出修改或者补充,修改或补充条款须经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公司经营部确认,并加盖北京城建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其它约定事项
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到现场取件及报送合格试验资料。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本合同壹式伍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单位名称:受委托单位名称:(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签定日期:
第2篇 委托试验合同专业版
委托合同 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签委托试验合同如何防止被骗呢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试验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试验合同范文篇一
委 托 单 位:
受委托单位:
签 订 时 间:
签 订 地 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及江西省、 南昌 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的文件等规定,结合在施工程具体情况,就施工试验检验项目委托。为确保试验检验质量,明确责任,经委托方: 北京 城建十建设*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受委托方: 北京 (以下简称乙方)平等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国家空管系统1501工程游泳池及配套设施精装修和水处理系统项目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结构类型:
5、层 数:
6、结构完成日期:
7、工程竣工日期:
二、试验检验范围及试验检验资料标准
1、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施工的钢筋原材、水泥、砂、防冻剂、防水材料、砖(砌块) 等材料进行常规 及见证 复试检验,土工击实、回填土、钢筋连接、混凝土强度(标养试块、同条件试块、实体试块)、混凝土抗渗、钢筋保护层厚度、砂浆强度、回弹、拉拔 等常规 及见证 试验检验,并提供砂浆配合比。
2、 乙方必须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的要求及时、准确提供试验检验报告,试验检验报告为一式 肆 份。
3、 对上述规程中没有具体规定的试验检验报告表种类,由乙方提供试验检验报告表样式并征得甲方确认。
三、试验检验费用收取标准及结算方式
中相应单价的 %支付乙方试验检测费用。单位公章,经与甲方试验人员核对,由甲方试验人员出具签字资料,甲方总工程师签字确认,工程试验费最终结算资料必须由甲方经理确认。
3、甲方每月25日,根据试验报告资料出具情况按每月双方确认试验费金额的80%支付试验费,剩余款项在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齐全所有资料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及有关规定及要求,对所委托试验检验的样品试件的代表性、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2、委托单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准确样品试件标识清楚、内容完整、准确并与委托单内容一致。
3、本合同有关条款中甲方应负的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所委托的样品试件及时进行试验检验。如遇不合格时,乙方应24小时内通知甲方,若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按试验检验标准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试验检验报告,要求内容必须完整、真实、准确、有效并对其负责。如因乙方延误提供试验检验报告,给甲方正常施工造成的影响,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本合同中有关条款中乙方应负的责任。
六、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 合同履行 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甲方逾期付款 违约金 按 欠款 部分日万分之一计算。
七、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指定签订合同的公章为北京城建十建设*程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其它印章一律不具备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条款做出修改或者补充,修改或补充条款须经甲方委托 代理 人签字并经公司经营部确认,并加盖北京城建十建设*程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其它约定事项
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到现场取件及报送合格试验资料。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本合同壹式伍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单位名称: 受委托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定日期:
委托试验合同范文篇二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近期施工任务重,无法及时完成施工临时用电工程电气工作,特请乙方对该工程进行电气试验。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 工程工期:本工程定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决算依据
1. 工作范围:电压等级为1kv以上及35kv以下,高压开关柜、变压器、电缆等配电设施
2. 工程结算依据:
(1)本工程预算、结算根据: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①闽建筑〔2002〕103号关于颁发《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定额福建省单位估价汇总表》(2002版)的通知②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根据闽建筑[2007]15号文件《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③定额采用:《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及闽建筑〔2007〕4号文件福建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方法的通知。
3、决算方式:采取以预算代结算方式结算。
第三条: 工程款 拨付及结算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二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调试贰仟伍百零叁元整(小写)¥:2503.0 元,一次性付清。
2、乙方收到测试费及甲方提供了具备试验条件并书面通知乙方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试验。
3、甲方负责试验人员、设备及器具的车辆运输及现场试验配合工作。
第四条: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未尽之处,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 并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人民法院提请讼诉。
第五条: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方持壹 份,乙方持 叁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联系人: 帐号:
签约时间:
委托试验合同范文篇三
委托方(甲方):北京市 公司
受托方(乙方):北京 公司
依据国家《合同法》及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及要求,经双方协商,甲方就 办公楼装修改造 工程材料及施工试验委托乙方完成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 施工地点: 路5号
建筑面积:8526 m2 结构类型: /
楼层数: 6 层(地上: 6 层地下: / 层 )
常规试验 □见证试验 试验范围: □
工程负责人:/ 联系电话: /
乙方上门取样 取样方式: □甲方送样 □
备注:取样方式需双方同意后确定。
二、委托试验范围
该工程所发生的所有检测试验见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10月19日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不包括室内环境检测)。
三、甲方义务和权力
1.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委托试验工程概况,并制定合理的工程试验计划。
2.为保证工程资料的完整和连贯,该工程全部试验应优先委托乙方,对乙方不能完成之试验可委托乙方另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检测机构,也可由甲方自行委托。
3.甲方须指定有资质人员按国家、行业和地区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的方法取样,并对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4.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试验周期表》中各项试验的试验周期,提前安排试验委托,以保证试验报告及时签发和工程施工按期进行。凡因甲方漏取试样或未即时委托,发生不符合交工验收要求或造成质量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5.甲方送检试样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并均需委托登记,委托单填写应内容真实、项目齐全、字迹工整,特殊试验项目或非必试项目应注明。防水材料、外加剂及其他特殊材料需提供检验报告或材质证明,回填土需提供平面取样图。领取报告时须凭试验卡,并予以登记。
6.办理有见证试验,应先办妥备案书,并交乙方存留一份上机登记备案。见证送样时,需交验有效见证记录,乙方予以盖章登记。
7.甲方应留置快捷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乙方信息反馈,若遇电话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有权对乙方针对于本工程所进行的试验工作进行监督,对试验技术管理有建议权。
9.甲方对试验报告有异议,请于收到报告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
10.乙方对试验报告份数有特殊要求时,需提前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
11.甲方宜在工地建立标准养护室,如有需要,乙方可协助建立,费用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支付。
12. 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386-2006《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中施工现场试验管理的要求,应遵循以下要求:
⑴ 单位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工程检验计划。监理(建设)单位应制定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⑵ 施工现场应建立现场试验站,并根据工程规模大小,配备相应的试验人员、仪器设备和设施,建立健全现场试验管理制度。
⑶ 施工现场应建立现场试验站的业务范围包括:
①简易土工试验
② 砂浆、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及养护
③各种原材料和施工过程中要求试验项目的取样及制样
④确定施工过程所需工艺参数的试验,如钢筋班前焊试验等。
⑷ 现场试验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⑸ 现场试验站应设有工作间和标准养护室,其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应标准的规定。
⑹ 现场试验站应配备与所开展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建立完整的仪器设备台帐和档案,并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检定)。
⑺ 施工项目部试验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试验员下达各类试验取样通知单。
⑻ 施工现场的取样、制样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并建立试样(件)委托台帐。现场试验员对取样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
⑼ 混凝土、砂浆试件应注明成型日期、强度等级、试件编号和养护条件等信息。同一取样批所留置的不同用途的试件可以编号相同,但应按表1 所规定的后缀字符予以区别。
表1 试件类型与后缀字符对照表
⑽ 施工现场抽取或制作的试件应有唯一性标识,内容应包括试件(样)编号、材料的规格、型号、制样或成型日期等内容,但不应注明施工单位和工程名称。试件编号应按单位工程分类顺序排号,不得空号和重号。
⑾ 依据标准需重新取样复试时,复试样品的试件编号应与初试时相同,但应后缀复试加以区别。初试与复试报告均应进入工程档案。
⑿ 施工过程中出现试验结果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时,应在试样(件)委托台帐中注明处理意见,不得删除台帐中的相应内容。试样(件)委托台帐应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⒀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现场试验设备、环境设施进行检查,对试验员进行考核。
⒁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及时了解试验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
⒂ 现场试验资料的管理应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dbj01-5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dbj01-7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确定施工工艺参数的试验资料不进入工程档案。
四、乙方义务和权力
1.乙方应了解甲方工程概况,配合甲方合理安排工程试验工作。
2.乙方对甲方试验委托应提供义务咨询、查询及指导。
3.乙方应对甲方试验委托单与试样核对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试样及委托单有权拒收。
4.乙方应确保对甲方委托试验项目执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区或企业标准,保障结果准确,。
5.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尽快安排试验,在《试验周期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验,出具试验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在不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6.乙方出具的试验报告一式五份,乙方存档一份,其余四份提供给甲方。
7.乙方应将不合格试验结果(除同条件养护砼试块或砂浆试块龄期不足28d外)及时联系甲方办理,直至试验结果合格。
8.乙方应保证试验公正、准确、及时。
9.乙方仅对甲方委托的来样负责。
10.乙方负责到甲方现场拉取试验样品。
五、付款方式
1.试验费计算方式:
在委托试验范围内的试验项目,试验费为 万元( 元整)
2.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工程完工时,如尚有欠款未结清,应在取走最后报告单时结清所欠费用。
六、其他
1.本合同遇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补充,补充合同文件与原合同文件共同生效。
2.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工程结束,并付清试验费用,乙方交清试验报告,本协议自行终止失效。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
5.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
传 真: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第3篇 建筑工程委托试验检测合同
2023建筑工程委托试验检测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签 约 时 间: 年 月 日
签 订 地 点: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刷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进行修改编制。
二、本合同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上(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委托试验检测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进行检测,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为明确双方职责,尽快完成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第二条 检测项目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检测):
1. 地基与基础检测(桩身钻芯、静载试验与低应变检测、基坑监测等)。
2. 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砂子、石子、钢筋、焊接、砼、砂浆、砖、土工、防水材料等)。
3. 建筑节能检测(门窗三性、玻璃、保温材料、外墙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电线、电缆、墙体传热等)。
4. 主体结构检测(变形沉降观测、钢筋保护层、植筋拉拔、饰面砖拉拔、回弹、楼板厚度等)。
5. 建筑附属物检测(管道水压、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等)。
6. 室内环境与水质检测(苯、甲醛、氨、氡、tvoc、水质常规等)。
7.钢结构检测(超声波探伤、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厚度、钢结构节点检测承载力、机械连接用紧固件及高强螺栓扭矩系数、机械连接用紧固件及高强螺栓抗滑移系数、钢结构的变形检测等)。
8. 市政工程检测(现场压实度/压实系数、弯沉值、轻型触探试验、抗滑性能、摩擦系数、构造深度、平整度、渗水系数等)。
9.桥梁、隧道工程检测(混凝土强度检测(回弹法、钻芯法)、沉降观测、钢筋保护层、、裂缝观测、静应力、静位移、动应力、动位移、桥梁结构检测、索力等)。
第三条 检测样品的运输和检测报告的交付
(一) 检测样品的运输
双方约定甲方负责按照本合同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将需检测的样品送至乙方检测场所(送样地址:桂林市相人山路桂林储运总公司2库7区,前台电话0773-2811777),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样和检测。
(二) 检测报告的交付
1.乙方交付检测报告一式 肆 份,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当甲方对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份数有特殊需要时,可另行约定。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甲方上门提取检测报告。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型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二)甲方授权 为代表,联系电话: ,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代表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三)甲方需严格按国家检测规范及相关取样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甲方对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
(四)若需进行现场检测,应向乙方提前一天以电话或委托单形式通知,同时为乙方现场检测提供必需的便利条件,如清理场地、提供电源和用水等,负责协调好与工地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派专人协调现场检测工作,并通知监理单位到现场见证。现场检测过程中,工地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乙方现场检测仪器设备损坏,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五)现场弯沉检测必须使用甲方工地运输货车。
(六)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七)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和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
(八)如果因质量出现检测不合格的情况需要复检,复检费用不含在合同中,由被检测单位承担。当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或类似的单价,则沿用其单价计价,当工程量清单中没适用或类似的单价则按《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桂建检协2017第65号)收费标准收取。
(九)甲方应当负责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检测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二)乙方承诺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乙方授权 为代表,联系电话: ,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代表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四)乙方应在与甲方约定的日期进场开展检测活动,乙方现场检测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它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五)进场检测前乙方负责向甲方提出检测工作开展所需的条件及进行有关技术指导。
(六)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在采集检测结果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
(七)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提供准确、科学、公正的服务。
(八)按照各项试验项目周期及时的出具试验检测报告,所有检测报告均一式四份。
第六条 检测费用与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的检测费用,以甲方实际委托的检测项目和数量按《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桂建检协2017第65号)收费标准的计算收费。(注:基桩检测应根据设计图纸另行详细报价)。
(二)本合同签定后,检测费用由乙方打出对账单经双方确认后,以实际发生的检测项目及数量计算,每 月或每达到万元时结算一次,支付时间为账单确认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领取最终检测报告前,甲方须付完所有检测费用。
(三)根据桂建检协34号文《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区二维码唯一性标识指导价为:
1、带托盘二维码(含超高频芯片)标识,价格4元/组(3个)和6元/组(6个);
2、带扎带二维码标识(长度为38厘米)的价格2元/根,长度为60厘米的价格3元/根;
3、带贴纸二维码标识,价格50元/100张·每卷。
以上二维码唯一性标识以甲方在乙方处实际领用的数量计费。
(四)付款方式采用转账方式。乙方收到费用后提供等额有效合法的票据给甲方。
(五)甲方开票资料。
公司名:
税证号:
开户行账号:
开户行: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六)甲方对检测项目费用有异议的,应及时与乙方进行协商,但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项目检测费用的支付。
第七条 对检测结论异议的处理
甲方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指派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专家论证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检测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支付费用的 0.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每逾期一日应按相关检测项目检测费用的 0.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地完成检测业务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完成检测业务的时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4、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甲方应承担重复检测所发生的检测费用。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检测费用,乙方有权拒绝提交检测报告,如因此影响工程进展,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支付检测费用达到 日时或检测费用达到元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且有权向甲方主张支付所拖欠的检测费用和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律师费、保全费、保函保险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二)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签订合同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三)合同解除
1、双方经协商同意,可签署解除协议解除本合同,除解除协议约定之外,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一方或双方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克服其发生或后果的实际情况,包括:恐怖主义分子破坏,战争,天灾,疾病,公乱,民变或骚乱,禁运,封锁,爆炸,地震,火山爆发,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以可行之通讯方式通知对方,并在1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迟履行的经公证的证明文件,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延期部分合同义务。
3、甲方可根据项目具体客观情况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前解除本合同,但应向乙方支付已检测(监测)并已提供检测(监测)成果的对应费用,乙方如有损失的,需由甲方赔偿。在此情况下双方对合同提前解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于甲方指定期间内返还甲方所有商业秘密资料、信息,不能返还的予以销毁。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甲方对合同终止前乙方提交的成果享有的知识产权,也不影响乙方对提交成果享有的署名权。
5、本合同另有约定有关合同解除的情形,适用其相关约定。
第九条 其它
(一)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 本合同自该工程送样委托检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直至该工程竣工结清帐后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下方无正文)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签名)
电话: 日期:
乙方: 广西晟立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名)
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