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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出国打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工种:
身份证 号码:
护照号码: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国内联系人: ,紧急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 和考虑到工程所在国的有关法规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工程承包 劳务派遣 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安排乙方赴哈萨克斯坦劳务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 劳务合同 ,双方按下述条款签订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条件
1、乙方将按本合同中的条件并遵守甲方颁布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守则在哈萨克斯坦受甲方聘用为建筑工人。在本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从事甲方现场安排的专业施工劳务工作及临时性的劳务工。
2、本合同期限为壹年(可续签),自乙方进入哈萨克斯坦境内日起至合同期满按甲方安排登上哈萨克斯坦飞回中国境内的航班之日止, 合同终止 。一年合同期工作态度良好可续签合同至完成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任务完成。对工作表现出色的员工,公司将在项目完工后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3、乙方须保证自己身体健康,出国的身体检查并不是乙方身体健康的唯一依据,如有体检中没有体现的病或病史,乙方必须向甲方说明,否则即认为乙方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要求:
(1)双眼裸眼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2)没有患重大疾病的历史,无传染病、器官、或肢体无严重缺陷或病变
(3)没有传染性肝炎、高血压、肺结核、艾滋病、梅毒等性病或传染病以及必须经过特殊医疗设备才能检查出来的疾病
(4)没有动过肢体、头部、脏器等方面的手术
4、乙方须通过哈萨克斯坦入境后的体检,适应哈萨克气候、能够从事工业建筑、安装生产等工程施工,能够遵守在国外一年的工作时间。
5、具有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强无犯罪前科、无吸毒史,对中国以及哈萨克斯坦法律都能遵纪守法。
6、服从甲方工作组织安排,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自身的本职工作。
7、在本合同结束或签证到期后,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搭乘预定的离境航班回国。
8、甲方所承包工程位于哈萨克斯坦境内,乙方应严格遵守该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民俗,不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
二、劳动报酬及支付
1、 工资 标准:技术标准以现场实际考核为主
工种: ,月薪 元,工资结算时按实际出勤工日换算后计取应得工资。
应为有经验的该工种人员,从事至少2年以上相应工作。若在工作中表现出明显不具备上述条件,被相关方多次要求返工,按普工安排工作,工资按4000元计。
2、工资起薪时间为:从抵达哈萨克斯坦现场报到之日开始。
3、工资发放:每月结算,压三个月后按月发放。
4、工资总结算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回国时结清所有工资。
5、若是因乙方自身原因(如:不服从工作安排、 旷工 、怠工、罚款、停工等),甲方不予支付工资。若因乙方出国前未经甲方考试,乙方自身技能差,不能适应国外技术工种工作,由甲方按杂工安排工作,工资按照杂工计发。
6、乙方工资发放地点在中国境内,由人民币进行结算,乙方所得收入为税前收入。如乙方在哈萨克斯坦需要部分小额生活费用,按人民币与当地货币当日汇率,换算成当地货币后发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借支金额在工资发放时扣除。
7、工资结算依据考勤榜、本合同约定、工地规章制度综合评价,每月一次。考勤榜公布的内容,乙方如有疑虑有权且应当在48小时内到甲方处核对,逾期未提出核对,即为双方确认考勤榜公布内容为最终结算依据。每月工资确认由乙方每月5日前在考勤榜上签字认可,逾期不签字视为默认。
8、乙方在工地每天工作10小时,每月2天休班,超出工作时间计 加班 ,加班按小时累计 加班费 (超出规定休息日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将在乙方工资中扣除)。
9、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但乙方擅自离开工作面,或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或未出具有效医疗证明的情况下 病假 、休假均视为旷工,旷工时间由现场最高管理人员确认,旷工期间乙方除不享受任何待遇外还将接受50元/小时的工资考核,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旷工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的权利。
三、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乙方出国的入境、工作准证和居留手续和归国的手续办理,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出国前教育,就遵守前往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合同有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培训。
2、甲方组织或指导乙方参加出国前的考试与体检,负责办理乙方工作出入境手续。
3、甲方负责乙方为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工作时间内的交通费用。一年合同期满,乙方圆满履行完本合同时,甲方负担乙方往返机票费用(航班和舱位由甲方选择),乙方如果行李超重超过规定标准(往返),费用自理。
4、乙方为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工作时间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卫生设备、生活设施等。为了统一、有效管理,住宿条件由甲方按工地情况统一安排,乙方如果拒绝甲方的住宿安排,自行在外租住、借住,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 违约责任 。
5、甲方在工程现场向乙方供应一日三餐的集体伙食。
6、甲方为乙方在一年劳务合同期内提供良好的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提供个人必须的劳保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衣,工作鞋,手套,及防护栏等。人为损坏或遗失,则乙方照价赔偿。
7、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限量标准的生活用品:床铺及床上用品(床垫、被盖、枕头)一套。乙方自备个人生活用品及其根据自身条件自备生活常用药品。
8、甲方为乙方提供完成生产活动所需材料、设备和生产机具。
四、乙方职责
1、 乙方应当保证具备完成相应工作所要求的各项技能,保证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以积极的态度优质高效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如果由于乙方隐瞒个人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以及伪造技能证书被甲方发现,无论协议是否签订,甲方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不得隐瞒在国内的各项犯罪记录以及以往国外工作中的任何违法、违纪和参与任何形式罢工记录的历史记录。一旦乙方隐瞒事实之行为被甲方发现,无论协议是否已经签订,甲方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服从甲方外派的统一时间安排,如果在办理完签证或购买机票后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成行的或在国外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回国的,前期所发生的各类费用(公司为每一位员工办理劳务签证的费用为20000.00元人民币)乙方承诺由自己承担二万元。
4、乙方在出国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业主及甲方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例如:严禁饮酒及带酒进入工地),自愿服从甲方在工作分工、生活管理及回国时间的统一安排。
5、乙方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自觉维护国家及甲方的声誉和形象,保护国家及甲方利益,爱护工作设备和生产工具。
6、乙方承诺自己不私自串岗,不非伤病缺勤,不离队,不 打架斗殴 ,不擅自外出,不非法滞留,不消极怠工,更不能恶意煽动,上述行为导致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7、乙方须服从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包括与自身专业不同的工作(如焊工可以临时做普工、勤杂工及其他工种的工作等),乙方不得因从事专业以外的工作而提出额外的工资待遇要求或拒绝接受此项工作或消极怠工、旷工。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会为第三方工作,不从事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活动,若有发生,乙方自愿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
9、乙方完全理解并坚决遵照执行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实行的工资制度,如因乙方原因故意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故意不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甲方将停发当月工资。
10、严格按照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不能凭自己意愿随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甲方要求。因故意所造成的返工修补、损失,由乙方负责。
11、乙方须充分认识到在国外团结互助、文明施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对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自身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必须持证上岗、安全施工。严禁拉帮结派,扰乱工地秩序,员工间无法解决的内部矛盾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严禁出现醉酒闹事、打架斗殴事件。
12、乙方须服从甲方的领导与管理,乙方无权选择工作地点和小组。乙方应听从指挥,准时上岗到达工作面,不迟到、不早退、不能缺席、不起哄。
13、乙方不得以工作时间变动和调整为借口无故旷工,也不得因此要求提高工资和待遇。甲方有权根据施工情况将乙方调往不同的工作地点,如乙方不接受工作地点的变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自行承担回国的费用。如果既不提出终止合同自行回国,也不前往安排的工作地点,属于旷工。
14、甲方提供的薪金待遇在哈萨克斯坦同行业中已具有很高的竞争力,工资标准及发放的办法在合同中作了规定,乙方签字后即表示同意。乙方有义务对自己的工资标准及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保密,乙方的工资标准只能有甲乙双方知情,不得告诉任何第三方,如乙方对自己工资保密不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乙方三个月工资金额的赔偿责任。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均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乙方承诺不与当地其他中国工人或其他国家工人攀比收入及提出要求增加工资,因乙方攀比工资违约提出要求,乙方应当按本人三个月工资金额向甲方赔偿损失。
15、若违反合同规定和甲方现场管理制度,乙方自愿承担以下责任:赔偿、停工、扣薪、每次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等。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将乙方开除并遣送回国,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6、乙方在国外发生的伤亡或非因工负伤事件,在当地处理完毕,回国后不再以此与甲方发生任何纠纷。
五、病假及事假
1、乙方患当地常见病(不含性病、艾滋病),由医生证明,甲方承担 医疗费用 70%,乙方承担30%。
2、乙方病休有医生出具证明,不做旷工处理。但不予支付病休期间工资。凡乙方私自在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自付。
3、乙方连续病假超过20天或在一年中累计病假超过30天或需要任何持续性治疗( 工伤 除外),甲方可劝其回国,费用乙方自理。
4、乙方事假要经甲方书面批准,无正当理由按旷工处理。
六、工伤、意外身亡的赔偿
1、甲方为乙方在为甲方境外工作期间内提供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并承担其费用,保险额度为50万元人民币。
2、若乙方发生 工伤事故 。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属于工伤的情况下,且经有关方面查证事实属非当事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甲方负担医疗费,支付每天100元人民币的工伤工资(须有医生证明)。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索赔得到的赔款扣除甲方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后,全部转给乙方本人或家属。若因乙方故意原因(如自残)导致 意外事故 ,由乙方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甲方不负担医疗费用和工伤工资,也不负责索赔的事宜。
3、如乙方因工伤意外事故而死亡。甲方将按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由保险公司进行一次性赔付,甲方会同国内派出单位指定专人将其遗体火化,并将骨灰送回中国,费用由甲方负担(仅限于哈萨克斯坦劳工法所规定之内的事故)。乙方若因非工伤性质死亡(如病亡),遗体火化及骨灰运送费用由甲方负担,除此之外,甲方不再作任何补偿。
4、乙方若因私自外出造成的 伤残 或死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5、当保险公司或甲方根据哈萨克斯坦政府部门指示或按照工伤赔偿有关规定支付了工作工资或对 工伤死亡 、永久性身体残疾支付了一次性 赔偿金 后,甲方不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和赔付。
6、无论何种伤残或死亡,乙方当事人及家属不得到有关部门(哈萨克斯坦政府部门、中国大使馆等)要求直接介入索赔事宜的处理若每发生一次则按5万元/次进行罚款。
7、鉴于哈萨克斯坦的特殊情况,乙方在国外无论发生何种性质的病、伤、残、亡事故,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乙方需全权委托甲方按照当地的法律和习俗办理,乙方家属(亲属)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各种授权和认证等文件。
七、 合同关系的终止
1、在合同期未满或乙方应承担的工作职责未履行完毕前,如果乙方单方面提出提前解除协议,乙方自愿赔偿甲方所蒙受的损失且离境返程费用自己承担。
2、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中存在严重隐瞒额欺诈行为,导致乙方在国外因身体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时,甲方有权通知并终止合同,乙方回国费用由自己承担。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并屡教不改的乙方对甲方实施暴力、威胁、蓄意闹事的乙方连续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次以上的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触犯了哈萨克斯坦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和组织任何黑社会或帮派性质机构,被发现有偷盗、赌博、 嫖娼 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甲方有权不给予任何通知并按法律所需进行调查后,立即解除雇佣关系,终止合同。
八、免责条款
1、 由于境外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山洪等)、动乱、战争、军变、核泄露及政府政策变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临时停工、窝工,甲方将按照比例支付乙方工资。如由于上述原因造成项目合同终止,甲方可以组织出国人员回国,甲方在结算出国人员工资后,甲乙双方合同终止。
九、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保证认真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任何时间内遵守纪律,不私自外出、服从领导,不干私活,不煽动闹事,不进行商品交易,不参与任何其他组织。若有违犯,按情节轻重接受经济处罚,直至被辞退。由上述原因引发的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负。
2、乙方必须在出国前办理在中国境内的社会 医疗保险 (如有)并在保期到期后马上续保。如乙方没有办理或延误了在中国境内的社会医疗保险,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抵哈萨克斯坦后,医院证明患传染性肝炎、肺结核、心脏病、性病、梅毒等病状,不能通过体检时,应立即回国,往返机票费用均自付。若拒不回国,超过哈萨克斯坦政府限定的日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任何费用。
4、因乙方本人原因(如:技术达不到要求、身体不适应、无医生证明之病由、自己要求回国、家庭事由等),致使乙方不能完成壹年的合同期限而提前解约,要赔偿甲方损失及自付往返机票。如国外工资不足以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协助乙方回到国内,乙方需在回国3日内偿还甲方垫付款项。甲方保留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索要垫付款项的权力。
5、乙方在哈萨克斯坦触犯法律,则由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由甲方为其作担保等要求。甲方有权就乙方违法对甲方造成的经济和声誉等方面的损失提出索赔,并从乙方工资中直接扣除而不必事先通知乙方本人。
6、乙方同意并委托甲方保管乙方的护照及签证原件。因看医生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使用护照,可通过借用手续,用完归还甲方,遗失或不归还者将罚款1000元人民币。
7、因工程提前竣工或阶段性工作结束,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乙方提前回国,双方完成结算工作,并在付清甲方确认的乙方工资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8、乙方需自行承担的国内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护照费,防疫费、疫苗费、公正费、办理面签时生活费用自理。
9、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时间安排,如果在办理完签证或购买完机/车票后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成行的,前期所发生的各类所有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10、甲方的招工信息、乙方填写的简历、乙方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影印件、本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发出的通知、处罚单、考勤榜、技术、安全交底等,均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故意泄露。
11、双方约定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按日工资50%标准计发(当月出勤及停工补贴天数之和不超过29天)。
十、争议的解决
1、如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发生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乙方承诺在国外工作期间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处理,回国后可将争议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内容后自动失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签字手印):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2篇 工地打工劳动合同
2023工地打工的劳动用人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人姓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__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基本情况
甲方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身的身体状况:是否患有下列疾病(如有请在“□”内打“√”):□高血压□心脏病□癫痫□贫血病□痴呆症□其他传染性疾病;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疾病:。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本合同为年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标志。
第二条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个月为试用期。
三、工作岗位和工时制度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四条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第________条工时制度执行。(1)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劳动报酬按有关规定双方协商后执行。
五、甲方责任
第六条甲方必须按国家的劳动法进行用工,不得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手段强迫工作劳动。
第七条甲方必须按时发放工资,按有关规定制作工资表,乙方签字领取,并作为领取工资的凭据。
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符合质量要求的劳动工具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第九条甲方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制度以指导乙方开展工作。
第十条甲方负责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包括三级教育、岗前教育、班前教育和定期教育等)、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等的教育。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教育乙方。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根据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应证件(如“平安卡”、职业资格证、暂住证等)。
第十三条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四条履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乙方责任
第十五条服从甲方以及各监管部门的管理,遵守公司安全、质量、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环境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服从甲方日常工作的管理及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并达到相关质量及文明施工的要求。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工作,可拒绝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标准指挥的作业。
第十八条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物,合理使用作业所需的材料,按要求做好甲方提供工具的保管以及施工现场成品的保护。
第十九条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培训教育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十条自觉遵守有关的治安管理条例的要求,不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发生争执、打骂。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如实提供自已的身体状况(尤其患病情况)、年龄、婚育状况等基本情况供甲方用工或岗位调动时考虑。
第二十二条乙方按甲方要求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不得携带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的亲属和无关人员进入。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自觉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当发现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时应立即向甲方提出更换申请。
第二十四条乙方在自我感觉不适时(如身体患病等情况),应主动报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五条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二十七条乙方合同期未满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以下经济损失:
第二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2.
3.
八、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
3.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2.
3.
第三十一条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_____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的范围包括: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餐饮打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 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顾客服务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第4篇 出国打工劳动合同书范本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工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护照号码: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 ______编码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 省 (市)县,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国内联系人:___________ ,紧急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考虑到工程所在国的有关法规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工程承包劳务派遣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安排乙方赴哈萨克斯坦劳务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劳务合同,双方按下述条款签订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条件
1、乙方将按本合同中的条件并遵守甲方颁布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守则在哈萨克斯坦受甲方聘用为建筑工人。在本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从事甲方现场安排的专业施工劳务工作及临时性的劳务工。
2、本合同期限为壹年(可续签),自乙方进入哈萨克斯坦境内日起至合同期满按甲方安排登上哈萨克斯坦飞回中国境内的航班之日止,合同终止。一年合同期工作态度良好可续签合同至完成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任务完成。对工作表现出色的员工,公司将在项目完工后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3、乙方须保证自己身体健康,出国的身体检查并不是乙方身体健康的唯一依据,如有体检中没有体现的病或病史,乙方必须向甲方说明,否则即认为乙方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要求:___________
(1)双眼裸眼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2)没有患重大疾病的历史,无传染病、器官、或肢体无严重缺陷或病变;
(3)没有传染性肝炎、高血压、肺结核、艾滋病、梅毒等性病或传染病以及必须经过特殊医疗设备才能检查出来的疾病;
(4)没有动过肢体、头部、脏器等方面的手术;
4、乙方须通过哈萨克斯坦入境后的体检,适应哈萨克气候、能够从事工业建筑、安装生产等工程施工,能够遵守在国外一年的工作时间。
5、具有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强;无犯罪前科、无吸毒史,对中国以及哈萨克斯坦法律都能遵纪守法。
6、服从甲方工作组织安排,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自身的本职工作。
7、在本合同结束或签证到期后,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搭乘预定的离境航班回国。
8、甲方所承包工程位于哈萨克斯坦境内,乙方应严格遵守该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民俗,不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
二、劳动报酬及支付
1、工资标准:___________技术标准以现场实际考核为主
工种:___________ ,月薪 ________元,工资结算时按实际出勤工日换算后计取应得工资。
应为有经验的该工种人员,从事至少2年以上相应工作。若在工作中表现出明显不具备上述条件,被相关方多次要求返工,按普工安排工作,工资按4000元计。
2、工资起薪时间为:___________从抵达哈萨克斯坦现场报到之日开始。
3、工资发放:___________每月结算,压三个月后按月发放。
4、工资总结算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回国时结清所有工资。
5、若是因乙方自身原因(如:___________不服从工作安排、旷工、怠工、罚款、停工等),甲方不予支付工资。若因乙方出国前未经甲方考试,乙方自身技能差,不能适应国外技术工种工作,由甲方按杂工安排工作,工资按照杂工计发。
6、乙方工资发放地点在中国境内,由人民币进行结算,乙方所得收入为税前收入。如乙方在哈萨克斯坦需要部分小额生活费用,按人民币与当地货币当日汇率,换算成当地货币后发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借支金额在工资发放时扣除。
7、工资结算依据考勤榜、本合同约定、工地规章制度综合评价,每月一次。考勤榜公布的内容,乙方如有疑虑有权且应当在48小时内到甲方处核对,逾期未提出核对,即为双方确认考勤榜公布内容为最终结算依据。每月工资确认由乙方每月5日前在考勤榜上签字认可,逾期不签字视为默认。
8、乙方在工地每天工作10小时,每月2天休班,超出工作时间计加班,加班按小时累计加班费 (超出规定休息日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将在乙方工资中扣除)。
9、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但乙方擅自离开工作面,或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或未出具有效医疗证明的情况下病假、休假均视为旷工,旷工时间由现场最高管理人员确认,旷工期间乙方除不享受任何待遇外还将接受50元/小时的工资考核,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旷工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的权利。
三、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乙方出国的入境、工作准证和居留手续和归国的手续办理,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出国前教育,就遵守前往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合同有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培训。
2、甲方组织或指导乙方参加出国前的考试与体检,负责办理乙方工作出入境手续。
3、甲方负责乙方为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工作时间内的交通费用。一年合同期满,乙方圆满履行完本合同时,甲方负担乙方往返机票费用(航班和舱位由甲方选择),乙方如果行李超重超过规定标准(往返),费用自理。
4、乙方为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工作时间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卫生设备、生活设施等。为了统一、有效管理,住宿条件由甲方按工地情况统一安排,乙方如果拒绝甲方的住宿安排,自行在外租住、借住,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5、甲方在工程现场向乙方供应一日三餐的集体伙食。
6、甲方为乙方在一年劳务合同期内提供良好的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提供个人必须的劳保防护用品、如:___________安全帽,工作衣,工作鞋,手套,及防护栏等。人为损坏或遗失,则乙方照价赔偿。
7、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限量标准的生活用品:___________床铺及床上用品(床垫、被盖、枕头)一套。乙方自备个人生活用品及其根据自身条件自备生活常用药品。
8、甲方为乙方提供完成生产活动所需材料、设备和生产机具。
四、乙方职责
1、 乙方应当保证具备完成相应工作所要求的各项技能,保证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以积极的态度优质高效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如果由于乙方隐瞒个人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以及伪造技能证书被甲方发现,无论协议是否签订,甲方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不得隐瞒在国内的各项犯罪记录以及以往国外工作中的任何违法、违纪和参与任何形式罢工记录的历史记录。一旦乙方隐瞒事实之行为被甲方发现,无论协议是否已经签订,甲方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服从甲方外派的统一时间安排,如果在办理完签证或购买机票后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成行的或在国外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回国的,前期所发生的各类费用(公司为每一位员工办理劳务签证的费用为20000.00元人民币)乙方承诺由自己承担二万元。
4、乙方在出国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业主及甲方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例如:___________严禁饮酒及带酒进入工地),自愿服从甲方在工作分工、生活管理及回国时间的统一安排。
5、乙方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自觉维护国家及甲方的声誉和形象,保护国家及甲方利益,爱护工作设备和生产工具。
6、乙方承诺自己不私自串岗,不非伤病缺勤,不离队,不打架斗殴,不擅自外出,不非法滞留,不消极怠工,更不能恶意煽动,上述行为导致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7、乙方须服从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包括与自身专业不同的工作(如焊工可以临时做普工、勤杂工及其他工种的工作等),乙方不得因从事专业以外的工作而提出额外的工资待遇要求或拒绝接受此项工作或消极怠工、旷工。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会为第三方工作,不从事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活动,若有发生,乙方自愿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
9、乙方完全理解并坚决遵照执行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实行的工资制度,如因乙方原因故意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故意不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甲方将停发当月工资。
10、严格按照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不能凭自己意愿随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甲方要求。因故意所造成的返工修补、损失,由乙方负责。
11、乙方须充分认识到在国外团结互助、文明施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对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自身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必须持证上岗、安全施工。严禁拉帮结派,扰乱工地秩序,员工间无法解决的内部矛盾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严禁出现醉酒闹事、打架斗殴事件。
12、乙方须服从甲方的领导与管理,乙方无权选择工作地点和小组。乙方应听从指挥,准时上岗到达工作面,不迟到、不早退、不能缺席、不起哄。
13、乙方不得以工作时间变动和调整为借口无故旷工,也不得因此要求提高工资和待遇。甲方有权根据施工情况将乙方调往不同的工作地点,如乙方不接受工作地点的变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自行承担回国的费用。如果既不提出终止合同自行回国,也不前往安排的工作地点,属于旷工。
14、甲方提供的薪金待遇在哈萨克斯坦同行业中已具有很高的竞争力,工资标准及发放的办法在合同中作了规定,乙方签字后即表示同意。乙方有义务对自己的工资标准及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保密,乙方的工资标准只能有甲乙双方知情,不得告诉任何第三方,如乙方对自己工资保密不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乙方三个月工资金额的赔偿责任。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均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乙方承诺不与当地其他中国工人或其他国家工人攀比收入及提出要求增加工资,因乙方攀比工资违约提出要求,乙方应当按本人三个月工资金额向甲方赔偿损失。
15、若违反合同规定和甲方现场管理制度,乙方自愿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__赔偿、停工、扣薪、每次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等。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将乙方开除并遣送回国,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6、乙方在国外发生的伤亡或非因工负伤事件,在当地处理完毕,回国后不再以此与甲方发生任何纠纷。
五、病假及事假
1、乙方患当地常见病(不含性病、艾滋病),由医生证明,甲方承担医疗费用70%,乙方承担30%。
2、乙方病休有医生出具证明,不做旷工处理。但不予支付病休期间工资。凡乙方私自在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自付。
3、乙方连续病假超过20天或在一年中累计病假超过30天或需要任何持续性治疗(工伤除外),甲方可劝其回国,费用乙方自理。
4、乙方事假要经甲方书面批准,无正当理由按旷工处理。
六、工伤、意外身亡的赔偿
1、甲方为乙方在为甲方境外工作期间内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其费用,保险额度为50万元人民币。
2、若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属于工伤的情况下,且经有关方面查证事实属非当事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甲方负担医疗费,支付每天100元人民币的工伤工资(须有医生证明)。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索赔得到的赔款扣除甲方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后,全部转给乙方本人或家属。若因乙方故意原因(如自残)导致意外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甲方不负担医疗费用和工伤工资,也不负责索赔的事宜。
3、如乙方因工伤意外事故而死亡。甲方将按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由保险公司进行一次性赔付,甲方会同国内派出单位指定专人将其遗体火化,并将骨灰送回中国,费用由甲方负担(仅限于哈萨克斯坦劳工法所规定之内的事故)。乙方若因非工伤性质死亡(如病亡),遗体火化及骨灰运送费用由甲方负担,除此之外,甲方不再作任何补偿。
4、乙方若因私自外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5、当保险公司或甲方根据哈萨克斯坦政府部门指示或按照工伤赔偿有关规定支付了工作工资或对工伤死亡、永久性身体残疾支付了一次性赔偿金后,甲方不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和赔付。
6、无论何种伤残或死亡,乙方当事人及家属不得到有关部门(哈萨克斯坦政府部门、中国大使馆等)要求直接介入索赔事宜的处理;若每发生一次则按5万元/次进行罚款。
7、鉴于哈萨克斯坦的特殊情况,乙方在国外无论发生何种性质的病、伤、残、亡事故,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乙方需全权委托甲方按照当地的法律和习俗办理,乙方家属(亲属)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各种授权和认证等文件。
七、 合同关系的终止
1、在合同期未满或乙方应承担的工作职责未履行完毕前,如果乙方单方面提出提前解除协议,乙方自愿赔偿甲方所蒙受的损失且离境返程费用自己承担。
2、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中存在严重隐瞒额欺诈行为,导致乙方在国外因身体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时,甲方有权通知并终止合同,乙方回国费用由自己承担。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并屡教不改的;乙方对甲方实施暴力、威胁、蓄意闹事的;乙方连续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次以上的;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触犯了哈萨克斯坦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和组织任何黑社会或帮派性质机构,被发现有偷盗、赌博、嫖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甲方有权不给予任何通知并按法律所需进行调查后,立即解除雇佣关系,终止合同。
八、免责条款
1、 由于境外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山洪等)、动乱、战争、军变、核泄露及政府政策变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临时停工、窝工,甲方将按照比例支付乙方工资。如由于上述原因造成项目合同终止,甲方可以组织出国人员回国,甲方在结算出国人员工资后,甲乙双方合同终止。
九、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保证认真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任何时间内遵守纪律,不私自外出、服从领导,不干私活,不煽动闹事,不进行商品交易,不参与任何其他组织。若有违犯,按情节轻重接受经济处罚,直至被辞退。由上述原因引发的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负。
2、乙方必须在出国前办理在中国境内的社会医疗保险(如有)并在保期到期后马上续保。如乙方没有办理或延误了在中国境内的社会医疗保险,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抵哈萨克斯坦后,医院证明患传染性肝炎、肺结核、心脏病、性病、梅毒等病状,不能通过体检时,应立即回国,往返机票费用均自付。若拒不回国,超过哈萨克斯坦政府限定的日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任何费用。
4、因乙方本人原因(如:___________技术达不到要求、身体不适应、无医生证明之病由、自己要求回国、家庭事由等),致使乙方不能完成壹年的合同期限而提前解约,要赔偿甲方损失及自付往返机票。如国外工资不足以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协助乙方回到国内,乙方需在回国3日内偿还甲方垫付款项。甲方保留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索要垫付款项的权力。
5、乙方在哈萨克斯坦触犯法律,则由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由甲方为其作担保等要求。甲方有权就乙方违法对甲方造成的经济和声誉等方面的损失提出索赔,并从乙方工资中直接扣除而不必事先通知乙方本人。
6、乙方同意并委托甲方保管乙方的护照及签证原件。因看医生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使用护照,可通过借用手续,用完归还甲方,遗失或不归还者将罚款1000元人民币。
7、因工程提前竣工或阶段性工作结束,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乙方提前回国,双方完成结算工作,并在付清甲方确认的乙方工资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8、乙方需自行承担的国内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___________护照费,防疫费、疫苗费、公正费、办理面签时生活费用自理。
9、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时间安排,如果在办理完签证或购买完机/车票后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成行的,前期所发生的各类所有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10、甲方的招工信息、乙方填写的简历、乙方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影印件、本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发出的通知、处罚单、考勤榜、技术、安全交底等,均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故意泄露。
11、双方约定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按日工资50%标准计发(当月出勤及停工补贴天数之和不超过29天)。
十、争议的解决
1、如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发生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乙方承诺在国外工作期间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处理,回国后可将争议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内容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银行卡号: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第5篇 出国打工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工种:
身份证号码:
护照号码: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国内联系人:,紧急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考虑到工程所在国的有关法规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工程承包劳务派遣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安排乙方赴哈萨克斯坦劳务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劳务合同,双方按下述条款签订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条件
1、乙方将按本合同中的条件并遵守甲方颁布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守则在哈萨克斯坦受甲方聘用为建筑工人。在本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从事甲方现场安排的专业施工劳务工作及临时性的劳务工。
2、本合同期限为壹年(可续签),自乙方进入哈萨克斯坦境内日起至合同期满按甲方安排登上哈萨克斯坦飞回中国境内的航班之日止,合同终止。一年合同期工作态度良好可续签合同至完成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任务完成。对工作表现出色的员工,公司将在项目完工后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3、乙方须保证自己身体健康,出国的身体检查并不是乙方身体健康的唯一依据,如有体检中没有体现的病或病史,乙方必须向甲方说明,否则即认为乙方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要求:
(1)双眼裸眼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2)没有患重大疾病的历史,无传染病、器官、或肢体无严重缺陷或病变;
(3)没有传染性肝炎、高血压、肺结核、艾滋病、梅毒等性病或传染病以及必须经过特殊医疗设备才能检查出来的疾病;
(4)没有动过肢体、头部、脏器等方面的手术;
4、乙方须通过哈萨克斯坦入境后的体检,适应哈萨克气候、能够从事工业建筑、安装生产等工程施工,能够遵守在国外一年的工作时间。
5、具有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强;无犯罪前科、无吸毒史,对中国以及哈萨克斯坦法律都能遵纪守法。
6、服从甲方工作组织安排,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自身的本职工作。
7、在本合同结束或签证到期后,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搭乘预定的离境航班回国。
8、甲方所承包工程位于哈萨克斯坦境内,乙方应严格遵守该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民俗,不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
二、劳动报酬及支付
1、工资标准:技术标准以现场实际考核为主
工种:,月薪元,工资结算时按实际出勤工日换算后计取应得工资。
应为有经验的该工种人员,从事至少2年以上相应工作。若在工作中表现出明显不具备上述条件,被相关方多次要求返工,按普工安排工作,工资按4000元计。
2、工资起薪时间为:从抵达哈萨克斯坦现场报到之日开始。
3、工资发放:每月结算,压三个月后按月发放。
4、工资总结算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回国时结清所有工资。
5、若是因乙方自身原因(如:不服从工作安排、旷工、怠工、罚款、停工等),甲方不予支付工资。若因乙方出国前未经甲方考试,乙方自身技能差,不能适应国外技术工种工作,由甲方按杂工安排工作,工资按照杂工计发。
6、乙方工资发放地点在中国境内,由人民币进行结算,乙方所得收入为税前收入。如乙方在哈萨克斯坦需要部分小额生活费用,按人民币与当地货币当日汇率,换算成当地货币后发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借支金额在工资发放时扣除。
7、工资结算依据考勤榜、本合同约定、工地规章制度综合评价,每月一次。考勤榜公布的内容,乙方如有疑虑有权且应当在48小时内到甲方处核对,逾期未提出核对,即为双方确认考勤榜公布内容为最终结算依据。每月工资确认由乙方每月5日前在考勤榜上签字认可,逾期不签字视为默认。
8、乙方在工地每天工作10小时,每月2天休班,超出工作时间计加班,加班按小时累计加班费(超出规定休息日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将在乙方工资中扣除)。
9、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但乙方擅自离开工作面,或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或未出具有效医疗证明的情况下病假、休假均视为旷工,旷工时间由现场最高管理人员确认,旷工期间乙方除不享受任何待遇外还将接受50元/小时的工资考核,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旷工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的权利。
三、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乙方出国的入境、工作准证和居留手续和归国的手续办理,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出国前教育,就遵守前往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合同有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培训。
2、甲方组织或指导乙方参加出国前的考试与体检,负责办理乙方工作出入境手续。
3、甲方负责乙方为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工作时间内的交通费用。一年合同期满,乙方圆满履行完本合同时,甲方负担乙方往返机票费用(航班和舱位由甲方选择),乙方如果行李超重超过规定标准(往返),费用自理。
4、乙方为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工作时间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卫生设备、生活设施等。为了统一、有效管理,住宿条件由甲方按工地情况统一安排,乙方如果拒绝甲方的住宿安排,自行在外租住、借住,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5、甲方在工程现场向乙方供应一日三餐的集体伙食。
6、甲方为乙方在一年劳务合同期内提供良好的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提供个人必须的劳保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衣,工作鞋,手套,及防护栏等。人为损坏或遗失,则乙方照价赔偿。
7、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限量标准的生活用品:床铺及床上用品(床垫、被盖、枕头)一套。乙方自备个人生活用品及其根据自身条件自备生活常用药品。
8、甲方为乙方提供完成生产活动所需材料、设备和生产机具。
四、乙方职责
1、乙方应当保证具备完成相应工作所要求的各项技能,保证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以积极的态度优质高效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如果由于乙方隐瞒个人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以及伪造技能证书被甲方发现,无论协议是否签订,甲方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不得隐瞒在国内的各项犯罪记录以及以往国外工作中的任何违法、违纪和参与任何形式罢工记录的历史记录。一旦乙方隐瞒事实之行为被甲方发现,无论协议是否已经签订,甲方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服从甲方外派的统一时间安排,如果在办理完签证或购买机票后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成行的或在国外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回国的,前期所发生的各类费用(公司为每一位员工办理劳务签证的费用为20000.00元人民币)乙方承诺由自己承担二万元。
4、乙方在出国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业主及甲方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例如:严禁饮酒及带酒进入工地),自愿服从甲方在工作分工、生活管理及回国时间的统一安排。
5、乙方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自觉维护国家及甲方的声誉和形象,保护国家及甲方利益,爱护工作设备和生产工具。
6、乙方承诺自己不私自串岗,不非伤病缺勤,不离队,不打架斗殴,不擅自外出,不非法滞留,不消极怠工,更不能恶意煽动,上述行为导致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7、乙方须服从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包括与自身专业不同的工作(如焊工可以临时做普工、勤杂工及其他工种的工作等),乙方不得因从事专业以外的工作而提出额外的工资待遇要求或拒绝接受此项工作或消极怠工、旷工。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会为第三方工作,不从事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活动,若有发生,乙方自愿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
9、乙方完全理解并坚决遵照执行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实行的工资制度,如因乙方原因故意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故意不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甲方将停发当月工资。
10、严格按照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不能凭自己意愿随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甲方要求。因故意所造成的返工修补、损失,由乙方负责。
11、乙方须充分认识到在国外团结互助、文明施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对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自身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必须持证上岗、安全施工。严禁拉帮结派,扰乱工地秩序,员工间无法解决的内部矛盾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严禁出现醉酒闹事、打架斗殴事件。
12、乙方须服从甲方的领导与管理,乙方无权选择工作地点和小组。乙方应听从指挥,准时上岗到达工作面,不迟到、不早退、不能缺席、不起哄。
13、乙方不得以工作时间变动和调整为借口无故旷工,也不得因此要求提高工资和待遇。甲方有权根据施工情况将乙方调往不同的工作地点,如乙方不接受工作地点的变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自行承担回国的费用。如果既不提出终止合同自行回国,也不前往安排的工作地点,属于旷工。
14、甲方提供的薪金待遇在哈萨克斯坦同行业中已具有很高的竞争力,工资标准及发放的办法在合同中作了规定,乙方签字后即表示同意。乙方有义务对自己的工资标准及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保密,乙方的工资标准只能有甲乙双方知情,不得告诉任何第三方,如乙方对自己工资保密不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乙方三个月工资金额的赔偿责任。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均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乙方承诺不与当地其他中国工人或其他国家工人攀比收入及提出要求增加工资,因乙方攀比工资违约提出要求,乙方应当按本人三个月工资金额向甲方赔偿损失。
15、若违反合同规定和甲方现场管理制度,乙方自愿承担以下责任:赔偿、停工、扣薪、每次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等。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将乙方开除并遣送回国,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6、乙方在国外发生的伤亡或非因工负伤事件,在当地处理完毕,回国后不再以此与甲方发生任何纠纷。
五、病假及事假
1、乙方患当地常见病(不含性病、艾滋病),由医生证明,甲方承担医疗费用70%,乙方承担30%。
2、乙方病休有医生出具证明,不做旷工处理。但不予支付病休期间工资。凡乙方私自在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自付。
3、乙方连续病假超过20天或在一年中累计病假超过30天或需要任何持续性治疗(工伤除外),甲方可劝其回国,费用乙方自理。
4、乙方事假要经甲方书面批准,无正当理由按旷工处理。
六、工伤、意外身亡的赔偿
1、甲方为乙方在为甲方境外工作期间内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其费用,保险额度为50万元人民币。
2、若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属于工伤的情况下,且经有关方面查证事实属非当事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甲方负担医疗费,支付每天100元人民币的工伤工资(须有医生证明)。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索赔得到的赔款扣除甲方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后,全部转给乙方本人或家属。若因乙方故意原因(如自残)导致意外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甲方不负担医疗费用和工伤工资,也不负责索赔的事宜。
3、如乙方因工伤意外事故而死亡。甲方将按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由保险公司进行一次性赔付,甲方会同国内派出单位指定专人将其遗体火化,并将骨灰送回中国,费用由甲方负担(仅限于哈萨克斯坦劳工法所规定之内的事故)。乙方若因非工伤性质死亡(如病亡),遗体火化及骨灰运送费用由甲方负担,除此之外,甲方不再作任何补偿。
4、乙方若因私自外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5、当保险公司或甲方根据哈萨克斯坦政府部门指示或按照工伤赔偿有关规定支付了工作工资或对工伤死亡、永久性身体残疾支付了一次性赔偿金后,甲方不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和赔付。
6、无论何种伤残或死亡,乙方当事人及家属不得到有关部门(哈萨克斯坦政府部门、中国大使馆等)要求直接介入索赔事宜的处理;若每发生一次则按5万元/次进行罚款。
7、鉴于哈萨克斯坦的特殊情况,乙方在国外无论发生何种性质的病、伤、残、亡事故,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乙方需全权委托甲方按照当地的法律和习俗办理,乙方家属(亲属)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各种授权和认证等文件。
七、合同关系的终止
1、在合同期未满或乙方应承担的工作职责未履行完毕前,如果乙方单方面提出提前解除协议,乙方自愿赔偿甲方所蒙受的损失且离境返程费用自己承担。
2、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中存在严重隐瞒额欺诈行为,导致乙方在国外因身体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时,甲方有权通知并终止合同,乙方回国费用由自己承担。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并屡教不改的;乙方对甲方实施暴力、威胁、蓄意闹事的;乙方连续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次以上的;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触犯了哈萨克斯坦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和组织任何黑社会或帮派性质机构,被发现有偷盗、赌博、嫖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甲方有权不给予任何通知并按法律所需进行调查后,立即解除雇佣关系,终止合同。
八、免责条款
1、由于境外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山洪等)、动乱、战争、军变、核泄露及政府政策变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临时停工、窝工,甲方将按照比例支付乙方工资。如由于上述原因造成项目合同终止,甲方可以组织出国人员回国,甲方在结算出国人员工资后,甲乙双方合同终止。
九、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保证认真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任何时间内遵守纪律,不私自外出、服从领导,不干私活,不煽动闹事,不进行商品交易,不参与任何其他组织。若有违犯,按情节轻重接受经济处罚,直至被辞退。由上述原因引发的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负。
2、乙方必须在出国前办理在中国境内的社会医疗保险(如有)并在保期到期后马上续保。如乙方没有办理或延误了在中国境内的社会医疗保险,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抵哈萨克斯坦后,医院证明患传染性肝炎、肺结核、心脏病、性病、梅毒等病状,不能通过体检时,应立即回国,往返机票费用均自付。若拒不回国,超过哈萨克斯坦政府限定的日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任何费用。
4、因乙方本人原因(如:技术达不到要求、身体不适应、无医生证明之病由、自己要求回国、家庭事由等),致使乙方不能完成壹年的合同期限而提前解约,要赔偿甲方损失及自付往返机票。如国外工资不足以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协助乙方回到国内,乙方需在回国3日内偿还甲方垫付款项。甲方保留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索要垫付款项的权力。
5、乙方在哈萨克斯坦触犯法律,则由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由甲方为其作担保等要求。甲方有权就乙方违法对甲方造成的经济和声誉等方面的损失提出索赔,并从乙方工资中直接扣除而不必事先通知乙方本人。
6、乙方同意并委托甲方保管乙方的护照及签证原件。因看医生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使用护照,可通过借用手续,用完归还甲方,遗失或不归还者将罚款1000元人民币。
7、因工程提前竣工或阶段性工作结束,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乙方提前回国,双方完成结算工作,并在付清甲方确认的乙方工资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8、乙方需自行承担的国内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护照费,防疫费、疫苗费、公正费、办理面签时生活费用自理。
9、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时间安排,如果在办理完签证或购买完机/车票后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成行的,前期所发生的各类所有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10、甲方的招工信息、乙方填写的简历、乙方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影印件、本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发出的通知、处罚单、考勤榜、技术、安全交底等,均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故意泄露。
11、双方约定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按日工资50%标准计发(当月出勤及停工补贴天数之和不超过29天)。
十、争议的解决
1、如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发生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乙方承诺在国外工作期间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处理,回国后可将争议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内容后自动失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签字手印):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第6篇 出国打工劳动合同书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工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护照号码: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编码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省(市)县,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国内联系人:___________,紧急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考虑到工程所在国的有关法规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工程承包劳务派遣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安排乙方赴哈萨克斯坦劳务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劳务合同,双方按下述条款签订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条件
1、乙方将按本合同中的条件并遵守甲方颁布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守则在哈萨克斯坦受甲方聘用为建筑工人。在本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从事甲方现场安排的专业施工劳务工作及临时性的劳务工。
2、本合同期限为壹年(可续签),自乙方进入哈萨克斯坦境内日起至合同期满按甲方安排登上哈萨克斯坦飞回中国境内的航班之日止,合同终止。一年合同期工作态度良好可续签合同至完成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任务完成。对工作表现出色的员工,公司将在项目完工后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3、乙方须保证自己身体健康,出国的身体检查并不是乙方身体健康的唯一依据,如有体检中没有体现的病或病史,乙方必须向甲方说明,否则即认为乙方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要求:___________
(1)双眼裸眼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2)没有患重大疾病的历史,无传染病、器官、或肢体无严重缺陷或病变;
(3)没有传染性肝炎、高血压、肺结核、艾滋病、梅毒等性病或传染病以及必须经过特殊医疗设备才能检查出来的疾病;
(4)没有动过肢体、头部、脏器等方面的手术;
4、乙方须通过哈萨克斯坦入境后的体检,适应哈萨克气候、能够从事工业建筑、安装生产等工程施工,能够遵守在国外一年的工作时间。
5、具有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强;无犯罪前科、无吸毒史,对中国以及哈萨克斯坦法律都能遵纪守法。
6、服从甲方工作组织安排,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自身的本职工作。
7、在本合同结束或签证到期后,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搭乘预定的离境航班回国。
8、甲方所承包工程位于哈萨克斯坦境内,乙方应严格遵守该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民俗,不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
二、劳动报酬及支付
1、工资标准:___________技术标准以现场实际考核为主
工种:___________,月薪________元,工资结算时按实际出勤工日换算后计取应得工资。
应为有经验的该工种人员,从事至少2年以上相应工作。若在工作中表现出明显不具备上述条件,被相关方多次要求返工,按普工安排工作,工资按4000元计。
2、工资起薪时间为:___________从抵达哈萨克斯坦现场报到之日开始。
3、工资发放:___________每月结算,压三个月后按月发放。
4、工资总结算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回国时结清所有工资。
5、若是因乙方自身原因(如:___________不服从工作安排、旷工、怠工、罚款、停工等),甲方不予支付工资。若因乙方出国前未经甲方考试,乙方自身技能差,不能适应国外技术工种工作,由甲方按杂工安排工作,工资按照杂工计发。
6、乙方工资发放地点在中国境内,由人民币进行结算,乙方所得收入为税前收入。如乙方在哈萨克斯坦需要部分小额生活费用,按人民币与当地货币当日汇率,换算成当地货币后发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借支金额在工资发放时扣除。
7、工资结算依据考勤榜、本合同约定、工地规章制度综合评价,每月一次。考勤榜公布的内容,乙方如有疑虑有权且应当在48小时内到甲方处核对,逾期未提出核对,即为双方确认考勤榜公布内容为最终结算依据。每月工资确认由乙方每月5日前在考勤榜上签字认可,逾期不签字视为默认。
8、乙方在工地每天工作10小时,每月2天休班,超出工作时间计加班,加班按小时累计加班费(超出规定休息日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将在乙方工资中扣除)。
9、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但乙方擅自离开工作面,或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或未出具有效医疗证明的情况下病假、休假均视为旷工,旷工时间由现场最高管理人员确认,旷工期间乙方除不享受任何待遇外还将接受50元/小时的工资考核,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旷工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的权利。
三、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乙方出国的入境、工作准证和居留手续和归国的手续办理,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出国前教育,就遵守前往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合同有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培训。
2、甲方组织或指导乙方参加出国前的考试与体检,负责办理乙方工作出入境手续。
3、甲方负责乙方为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工作时间内的交通费用。一年合同期满,乙方圆满履行完本合同时,甲方负担乙方往返机票费用(航班和舱位由甲方选择),乙方如果行李超重超过规定标准(往返),费用自理。
4、乙方为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工作时间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卫生设备、生活设施等。为了统一、有效管理,住宿条件由甲方按工地情况统一安排,乙方如果拒绝甲方的住宿安排,自行在外租住、借住,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5、甲方在工程现场向乙方供应一日三餐的集体伙食。
6、甲方为乙方在一年劳务合同期内提供良好的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提供个人必须的劳保防护用品、如:___________安全帽,工作衣,工作鞋,手套,及防护栏等。人为损坏或遗失,则乙方照价赔偿。
7、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限量标准的生活用品:___________床铺及床上用品(床垫、被盖、枕头)一套。乙方自备个人生活用品及其根据自身条件自备生活常用药品。
8、甲方为乙方提供完成生产活动所需材料、设备和生产机具。
四、乙方职责
1、乙方应当保证具备完成相应工作所要求的各项技能,保证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以积极的态度优质高效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如果由于乙方隐瞒个人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以及伪造技能证书被甲方发现,无论协议是否签订,甲方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不得隐瞒在国内的各项犯罪记录以及以往国外工作中的任何违法、违纪和参与任何形式罢工记录的历史记录。一旦乙方隐瞒事实之行为被甲方发现,无论协议是否已经签订,甲方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服从甲方外派的统一时间安排,如果在办理完签证或购买机票后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成行的或在国外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回国的,前期所发生的各类费用(公司为每一位员工办理劳务签证的费用为20000.00元人民币)乙方承诺由自己承担二万元。
4、乙方在出国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业主及甲方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例如:___________严禁饮酒及带酒进入工地),自愿服从甲方在工作分工、生活管理及回国时间的统一安排。
5、乙方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自觉维护国家及甲方的声誉和形象,保护国家及甲方利益,爱护工作设备和生产工具。
6、乙方承诺自己不私自串岗,不非伤病缺勤,不离队,不打架斗殴,不擅自外出,不非法滞留,不消极怠工,更不能恶意煽动,上述行为导致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7、乙方须服从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包括与自身专业不同的工作(如焊工可以临时做普工、勤杂工及其他工种的工作等),乙方不得因从事专业以外的工作而提出额外的工资待遇要求或拒绝接受此项工作或消极怠工、旷工。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会为第三方工作,不从事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活动,若有发生,乙方自愿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
9、乙方完全理解并坚决遵照执行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实行的工资制度,如因乙方原因故意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故意不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甲方将停发当月工资。
10、严格按照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不能凭自己意愿随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甲方要求。因故意所造成的返工修补、损失,由乙方负责。
11、乙方须充分认识到在国外团结互助、文明施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对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自身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必须持证上岗、安全施工。严禁拉帮结派,扰乱工地秩序,员工间无法解决的内部矛盾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严禁出现醉酒闹事、打架斗殴事件。
12、乙方须服从甲方的领导与管理,乙方无权选择工作地点和小组。乙方应听从指挥,准时上岗到达工作面,不迟到、不早退、不能缺席、不起哄。
13、乙方不得以工作时间变动和调整为借口无故旷工,也不得因此要求提高工资和待遇。甲方有权根据施工情况将乙方调往不同的工作地点,如乙方不接受工作地点的变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自行承担回国的费用。如果既不提出终止合同自行回国,也不前往安排的工作地点,属于旷工。
14、甲方提供的薪金待遇在哈萨克斯坦同行业中已具有很高的竞争力,工资标准及发放的办法在合同中作了规定,乙方签字后即表示同意。乙方有义务对自己的工资标准及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保密,乙方的工资标准只能有甲乙双方知情,不得告诉任何第三方,如乙方对自己工资保密不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乙方三个月工资金额的赔偿责任。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均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乙方承诺不与当地其他中国工人或其他国家工人攀比收入及提出要求增加工资,因乙方攀比工资违约提出要求,乙方应当按本人三个月工资金额向甲方赔偿损失。
15、若违反合同规定和甲方现场管理制度,乙方自愿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__赔偿、停工、扣薪、每次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等。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将乙方开除并遣送回国,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6、乙方在国外发生的伤亡或非因工负伤事件,在当地处理完毕,回国后不再以此与甲方发生任何纠纷。
五、病假及事假
1、乙方患当地常见病(不含性病、艾滋病),由医生证明,甲方承担医疗费用70%,乙方承担30%。
2、乙方病休有医生出具证明,不做旷工处理。但不予支付病休期间工资。凡乙方私自在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自付。
3、乙方连续病假超过20天或在一年中累计病假超过30天或需要任何持续性治疗(工伤除外),甲方可劝其回国,费用乙方自理。
4、乙方事假要经甲方书面批准,无正当理由按旷工处理。
六、工伤、意外身亡的赔偿
1、甲方为乙方在为甲方境外工作期间内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其费用,保险额度为50万元人民币。
2、若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属于工伤的情况下,且经有关方面查证事实属非当事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甲方负担医疗费,支付每天100元人民币的工伤工资(须有医生证明)。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索赔得到的赔款扣除甲方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后,全部转给乙方本人或家属。若因乙方故意原因(如自残)导致意外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甲方不负担医疗费用和工伤工资,也不负责索赔的事宜。
3、如乙方因工伤意外事故而死亡。甲方将按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由保险公司进行一次性赔付,甲方会同国内派出单位指定专人将其遗体火化,并将骨灰送回中国,费用由甲方负担(仅限于哈萨克斯坦劳工法所规定之内的事故)。乙方若因非工伤性质死亡(如病亡),遗体火化及骨灰运送费用由甲方负担,除此之外,甲方不再作任何补偿。
4、乙方若因私自外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5、当保险公司或甲方根据哈萨克斯坦政府部门指示或按照工伤赔偿有关规定支付了工作工资或对工伤死亡、永久性身体残疾支付了一次性赔偿金后,甲方不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和赔付。
6、无论何种伤残或死亡,乙方当事人及家属不得到有关部门(哈萨克斯坦政府部门、中国大使馆等)要求直接介入索赔事宜的处理;若每发生一次则按5万元/次进行罚款。
7、鉴于哈萨克斯坦的特殊情况,乙方在国外无论发生何种性质的病、伤、残、亡事故,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乙方需全权委托甲方按照当地的法律和习俗办理,乙方家属(亲属)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各种授权和认证等文件。
七、合同关系的终止
1、在合同期未满或乙方应承担的工作职责未履行完毕前,如果乙方单方面提出提前解除协议,乙方自愿赔偿甲方所蒙受的损失且离境返程费用自己承担。
2、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中存在严重隐瞒额欺诈行为,导致乙方在国外因身体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时,甲方有权通知并终止合同,乙方回国费用由自己承担。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并屡教不改的;乙方对甲方实施暴力、威胁、蓄意闹事的;乙方连续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次以上的;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触犯了哈萨克斯坦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和组织任何黑社会或帮派性质机构,被发现有偷盗、赌博、嫖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甲方有权不给予任何通知并按法律所需进行调查后,立即解除雇佣关系,终止合同。
八、免责条款
1、由于境外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山洪等)、动乱、战争、军变、核泄露及政府政策变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临时停工、窝工,甲方将按照比例支付乙方工资。如由于上述原因造成项目合同终止,甲方可以组织出国人员回国,甲方在结算出国人员工资后,甲乙双方合同终止。
九、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保证认真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任何时间内遵守纪律,不私自外出、服从领导,不干私活,不煽动闹事,不进行商品交易,不参与任何其他组织。若有违犯,按情节轻重接受经济处罚,直至被辞退。由上述原因引发的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负。
2、乙方必须在出国前办理在中国境内的社会医疗保险(如有)并在保期到期后马上续保。如乙方没有办理或延误了在中国境内的社会医疗保险,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抵哈萨克斯坦后,医院证明患传染性肝炎、肺结核、心脏病、性病、梅毒等病状,不能通过体检时,应立即回国,往返机票费用均自付。若拒不回国,超过哈萨克斯坦政府限定的日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任何费用。
4、因乙方本人原因(如:___________技术达不到要求、身体不适应、无医生证明之病由、自己要求回国、家庭事由等),致使乙方不能完成壹年的合同期限而提前解约,要赔偿甲方损失及自付往返机票。如国外工资不足以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协助乙方回到国内,乙方需在回国3日内偿还甲方垫付款项。甲方保留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索要垫付款项的权力。
5、乙方在哈萨克斯坦触犯法律,则由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由甲方为其作担保等要求。甲方有权就乙方违法对甲方造成的经济和声誉等方面的损失提出索赔,并从乙方工资中直接扣除而不必事先通知乙方本人。
6、乙方同意并委托甲方保管乙方的护照及签证原件。因看医生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使用护照,可通过借用手续,用完归还甲方,遗失或不归还者将罚款1000元人民币。
7、因工程提前竣工或阶段性工作结束,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乙方提前回国,双方完成结算工作,并在付清甲方确认的乙方工资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8、乙方需自行承担的国内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___________护照费,防疫费、疫苗费、公正费、办理面签时生活费用自理。
9、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时间安排,如果在办理完签证或购买完机/车票后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成行的,前期所发生的各类所有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10、甲方的招工信息、乙方填写的简历、乙方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影印件、本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发出的通知、处罚单、考勤榜、技术、安全交底等,均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故意泄露。
11、双方约定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按日工资50%标准计发(当月出勤及停工补贴天数之和不超过29天)。
十、争议的解决
1、如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发生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乙方承诺在国外工作期间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处理,回国后可将争议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内容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银行卡号:___________
第7篇 打工劳动合同
2023打工劳动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现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为________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_元/月。或者实行计件制,计件单价为________。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双方其他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