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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公司保安人员服务合同
2023公司保安人员服务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安服务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防范方案》,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等。
2、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3、 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安员超时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支付加班补助费。
4、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指派_______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
2、 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 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 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
6、 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
7、 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第四条 保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就保安服务费计算约定为两部分:
1、 甲方直接为乙方保安员提供伙食、住宿、水电费用的方式作为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一部分。如果提供,则伙食、住宿、水电之总和不应底于_______元。
2、在第四条第一款的基础上,甲方还应支付人民币每人每月_______元,合计为每月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
3、 甲方应在当月十五日前以银行托收转帐支票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2、 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
3、甲方逾期支付保安服务费,须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 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5、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但该经济损失不包含甲方现金、珠宝、有价证券、商业资料及其它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甲方追究乙方保安工作失职的赔偿责任,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但甲方的经济损失小于人民币3万元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责任。乙方须在赔偿责任确定后的_______日内支付赔偿金。在赔偿责任确定前,甲方不得擅自扣减保安服务费。
2、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第2篇 法律工作人员服务承诺书
为了推动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树立法律服务的品牌形象,依照《 律师 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我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人员郑重承诺:
1、忠于国家 宪法 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
2、恪守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国家关于法律服务人员的相关规定;
3、服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及本所的管理;
4、不以不正当手段招揽或承揽业务;
5、不冒用与执业证不相符的名称进行执业;
6、不在注册地外或同一城区另设办公场所;
7、不私自收费收案,收多交少,巧立名目“搭车”收费;
8、不超越业务范围接办业务;
9、不接受无执业资格“司法掮客”的案件;
10、不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和误导性的陈述,履行风险告知义务;
11、不参与或指使当事人向有关司法、仲裁、行政执法人员 行贿 或请客送礼;
12、不在同一 诉讼 、仲裁、行政裁决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代理 ;
13、不提供虚假 证据 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14、不指使、诱导、教唆当事人参与、组织非法上访、聚众闹事;
15、不做有损委托人合法权益的事情;
16、严守委托人 商业秘密 及隐私。
承诺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会计人员服务合同
2023会计人员服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会计代理记帐有限公司(受托方)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拓展代理记帐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委托办理会计业务订立以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时间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__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帐。
二、业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具体代理以下内容:
建帐;
代理记帐(含整理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告,装订和保管会计档案);
会计咨询,税务咨询;
到国税,地税报税,银行交税;
代表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
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及其它相关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收支的详细情况等。
对乙方退回的要求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如果由于甲方提供的会计资料不全,不实而导致税务、工商、财政行政处罚的,由甲方负责。
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便于双方签收确认。
做好会计资料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即使准确地将收到税务部门的信函,电话等内容转交给乙方,以便由乙方派员参加。
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服务费。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派出专人定期负责原始凭证签收交接并做好原始凭证签收工作,设计会计资料传递程序,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按有关财务会计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用手工或财务软件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及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处理和财政税收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相关资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对工作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者透露,出示和传播。
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由乙方参加汇报。
五、代理记账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服务费为每月(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预收____年____月至___年____月(季度),共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有效期限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在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会计服务,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八、其它有关事项
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安全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或税务、工商、财政等部门指定的时限内,需甲方协助提供资料、公章等而又反复通知不到甲方,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不实,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税务资料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名盖章,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对外提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或授权人)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会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或授权人)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4篇 物业保洁人员服务管理合同书
甲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购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为:□商业用房 □写字楼 □ 其他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该物业座落于:建筑面积(以测绘部门测绘结果为准): 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执行《物业管理条理》并根据有关政府对商业区的管理规定,及实际发生进行各项管理及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公共雨污水管道的疏通等;
(四)公共绿化、建筑小品、水环境、公共健身场地及器械等的养护管理;
(五)协助管理小区及周边公共秩序、消防、治安防范等事项;
(六)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对物业使用的禁止性行为实施管理;
(七)物业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
(八)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包括物业代收代缴费用事项;
(九)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行业规定与双方约定的范围和质量标准。
第三条 乙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为:
商业用房:________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五条乙方交纳费用时间:首次入住时以开发企业规定的入住日期起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一个年度的物业管理费。以后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商户应于上年度物业管理费到期前1个月的20日之内,按时履行向物业公司一次性缴纳全年度12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将物业出租给他人使用,如乙方与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乙方负有连带交纳责任。乙方应将其约定事项及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其它费用。
第七条 乙方不得将所应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转嫁给第三方,甲方只向乙方收取该费用。
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和市场调解价及实际运营成本核算调整。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改造的费用。
第九条 乙方同意对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费用按其实际发生的成本,测算均摊。
商铺除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外,应及时交纳政府规定的各项相关费用。
第十条商铺的业态经营种类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许可范围。特定经营娱乐、餐饮等行业,须事先经政府工商、环保、防疫、治安、城管、消防等部门核准,并取得许可文件后方可开业。
第十一条商铺设置店招、发布户外广告等,应按照小区统一款式和质地等要求设计或编制方案,必须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并向政府主管部门(如工商、城管、市容办、灯光办等)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商业区内设有中央空调,夏季制冷;冬季供暖,并有专人负责设施设备日常养护及修缮工作。乙方应在每年供冷季(11月15日)之前一次性交纳全年(供暖、供冷)的费用,收费标准为74元/建筑平米/供暖、制冷季,商户应由产权人交纳,租户由使用人交纳,其中房屋的租金中均不含供暖、制冷费用。第十三条乙方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在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修管理手册》履行《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产生的装修、办公、生活垃圾自产自消,自行清运,严禁乱弃乱放;如不便清运,经物业公司同意,将垃圾放到指定地点,按3元/平方米收费。
第十四条乙方或物业使用人不得占用、损坏物业的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特别是消防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的,应事先通知物业公司,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壮,造成损失,应给予赔偿。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明确设备、设施的管理界限及范围,根据所管辖的来分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责任界限:
第十六条乙方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使用原因,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损坏(如:下水堵塞),产生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并负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乙方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范围内进行营业,如因乙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经营中与小区内住户产生矛盾,或因某项规定出现扰民等现象,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负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由于乙方商铺门店自身原因,造成消防设备设施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到正常操作,经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受到一切处罚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十九条 由于安全隐患启动应急预案时,由毗邻部位抢险,乙方给予配合,经有关部门同意,必要时可以破门而入,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以下情况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物业管理企业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物业管理企业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除上述条款外,其他不可归责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事由。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不得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如有特殊情况可作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按本协议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如服务不到位,乙方可要求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 乙方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的滞纳金,同时有权对乙方停止部分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十四条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及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甲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 四 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截止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甲 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业主(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