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1篇 黑龙江省婚庆礼仪行业消费争议解决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婚庆礼仪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婚庆礼仪服务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婚庆礼仪服务,是指为消费者提供婚姻庆典、礼仪主持策划、现场布置以及提供婚礼设备、技术服务、婚车、婚宴等项的有偿服务活动。
第四条 消费纠纷的处理,必须遵循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婚庆礼仪服务实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办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 本办法是实行承诺的最基本要求。鼓励经营者制定高于本办法的承诺。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已经做出的承诺。
第七条 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本办法责任规定,不具备履行本办法责任的经营者,不得从事婚庆礼仪行业服务。
第八条 经营者的 营业执照 应当悬挂在店堂醒目处。且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便于接受消费者监督。
第九条 从事婚庆礼仪的主持人、摄影摄像师、策划师等人员应具备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 经营者接受消费者委托时,经营者应提供详细、真实的信息。同时应建立消费者档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一条 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婚庆礼仪 服务合同 。婚庆礼仪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内容主要包括:服务项目(总体策划、婚礼主持、婚车使用、摄影摄像服务、化妆服务、婚宴、其他约定项目等)、服务费用、权利义务、合同期限、服务变更约定、争议解决方式、 违约责任 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后,经营者和消费者就服务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十三条 经营者变更合同的约定,须经消费者同意,书面确认,并承担因此而给消费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消费者变更合同的约定,须提前通知经营者;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应经书面确认。协商不成的,按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理办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 婚庆礼仪主持人、策划师服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策划师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时间与消费者当面商谈仪式流程与细节,并根据商谈的结果出具文案。
2.主持人应当于仪式当日早于合同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并做好事先的准备工作。
3.主持人应使用文明健康用语,不得使用低俗的语言。
4.主持人在仪式当日比合同约定晚到现场,影响了仪式进程的,则由经营者在合同约定的婚礼主持人服务费用额度内一倍赔偿。
5.主持人在仪式当日由于生病、意外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得该婚礼主持人不能前来的,应由经营者提供不低于合同约定价位的婚礼主持人供消费者选择,确保仪式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 婚车服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经营者未能履行向消费者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时,应当退回合同约定车辆的费用并按当时市场价格赔偿相关合理费用。
2.经营者延迟履行向消费者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时,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经营者原因变更消费者预定车辆的,应提前15天通知消费者,并与其协商。若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则按协商办法执行;若协商不成,经营者应当按原预定车辆费用的120%支付消费者另行 租赁合同 预定车辆的费用。
第十七条 婚庆礼仪摄影、摄像及婚纱影楼服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在婚庆礼仪摄影、摄像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依照《黑龙江省摄影业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办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经营者过错使婚礼摄影、摄像末达到合同约定效果,而又无法弥补,消费者要求精神赔偿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赔偿相应的 精神损害 抚慰金。
第十八条 婚庆礼仪场地服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仪式当日酒店场地布置的,经营者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合同约定场地的布置,应当按消费者要求重新布置场地。影响仪式进行的,由经营者负责赔偿消费者一倍费用。
2.经营者原因造成婚庆用品未到位,影响仪式进行,由经营者负责赔偿消费者租赁用品费用的一倍。
3.婚礼当日经营者在递送蛋糕的过程中,蛋糕递送误时或蛋糕严重破损,使婚庆仪式无法正常进行,由经营者按照蛋糕费用增加一倍赔偿。
第十九条 化妆服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消费者与经营者约定婚庆活动中使用美容化妆师应具备职业资格证书。
2.美容化妆师在工作中应主动介绍化妆程序,注意征求消费者意见。
3.消费者与经营者约定婚庆活动中使用化妆师的,未征得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换化妆师,则由经营者退还美容化妆费用。
4.在婚庆活动中如美容化妆师擅自离开或未能完成婚礼任务的,由经营者退回消费者美容化妆费并赔偿相应的损失费。
第二十条 婚宴服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经营者应严格遵照婚宴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成各约定事项。
2.消费者预订婚宴时,消费者自带烟、酒、饮料,必须符合国家生产标准。双方要签订书面协议,在签订书面协议时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3.经营者违反约定,消费者有权单方面 解除合同 ,由消费者选择要求经营者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或者根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经营者给予一倍赔偿。
4.经营者对其提供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消费者因用餐健康受到损害,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经营者应当按照《 食品安全法 》规定进行赔偿。
第二十一条 签订合同后单方违约责任:
1.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消费者根据标准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
2. 经营者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消费者还有其他损失的,经营者应当赔偿损失。
3.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消费者给付 定金 的,不履行约定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经营者收受定金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不承担责任:
1.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影响的范围和期间内免除责任。
2.由于消费者自行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过失造成婚礼过程与合同约定不符的。
3.由于交通 管制 等因素造成婚礼延误的。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 医疗费 、治疗期间的 护理费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 残疾赔偿金 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 以及由死者生前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
第二十五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后,经营者未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办法的规定处理消费纠纷的,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诉,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对拒不执行本规定的经营者,由有关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二o一三年 月 日起执行
第2篇 2023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合同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的解决:
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中,[和解和调解]的结果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3.[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4.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
5.合同纠纷和解解决的优点是:[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有利于和解协议的执行].
6.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合同管理机关的主持下,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方法是[调解].
7.仲裁,又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并负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8.合同产生争议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必须是自愿的]、[必须有仲裁协议]、[是由第三者作出的裁决].
9.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未约定仲裁协议,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
10.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中的仲裁原则是[自愿原则]、[公平合理原则]、[仲裁贪污独立进行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11.通常,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委员7至11人]组成。
12.裁决是[立即生效的].
13.裁决作出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同一纠纷]的起诉。
14.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其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15.仲裁庭的组成一般有两种方式: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由当事人各自选出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l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当事人约定由l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16.仲裁协议的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的作用:合同当事人均受仲裁协议的约束、是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仲裁的先决条件、排除了法院对纠纷的管辖权、仲裁机构应按仲裁协议进行仲裁
17.仲裁[可公开也可不公开]进行。
18.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由[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19.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20.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2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专门性的问题,一般需要进行[鉴定].
22.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人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23.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24.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补正。
25.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6.当事人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的情况: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5)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执行的。
27.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28.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29.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0.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则只能通过[诉讼]作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
31.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判断是否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依据主要是[合同争议的标的额].
32.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3.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
34.诉讼中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第3篇 融资租赁合同争议解决
融资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法规定有以下四种解决方式:
一、协商解决。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分歧采取平等主体之间,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客观事实的具体情况产生的处理结果。这种方式,双方应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辩明是非、分清责任、实事求是的承担各自的责任。这种方法简单易行,解决问题快,不会影响合同的履行,还会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心。
二、调解解决。所谓调解解决,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解决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选定的第三方,是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信任的人,第三方在组织调解的过程中,应认真耐心地听取双方的意见,经实地核查、分清责任,提出切合实际的意见,促使双方当事人在提高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认识的前提下平等、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解决的第三人不具有强制力,经调解后其中一方反悔,另一方可提请仲裁或诉讼致人民法院解决。
三、仲裁解决。所谓仲裁解决,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按合同约定的解决纠纷的方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定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四、诉讼解决。所谓诉讼解决,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人民法院解决,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在解决争议中选择诉讼解决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后不得再采用调解、协商、仲裁的方式解决,但是经协商、调解、仲裁仍不解决争议的,可以最终选择人民法院判决解决争议。
……………………
第4篇 2023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辅导:合同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的解决:
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中,[和解和调解]的结果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3.[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4.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
5.合同纠纷和解解决的优点是:[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有利于和解协议的执行].
6.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合同管理机关的主持下,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方法是[调解].
7.仲裁,又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并负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8.合同产生争议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必须是自愿的]、[必须有仲裁协议]、[是由第三者作出的裁决].
9.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未约定仲裁协议,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
10.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中的仲裁原则是[自愿原则]、[公平合理原则]、[仲裁贪污独立进行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11.通常,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委员7至11人]组成。
12.裁决是[立即生效的].
13.裁决作出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同一纠纷]的起诉。
14.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其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15.仲裁庭的组成一般有两种方式: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由当事人各自选出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l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当事人约定由l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16.仲裁协议的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的作用:合同当事人均受仲裁协议的约束、是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仲裁的先决条件、排除了法院对纠纷的管辖权、仲裁机构应按仲裁协议进行仲裁
17.仲裁[可公开也可不公开]进行。
18.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由[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19.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20.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2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专门性的问题,一般需要进行[鉴定].
22.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人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23.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24.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补正。
25.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6.当事人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的情况: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5)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执行的。
27.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28.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29.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0.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则只能通过[诉讼]作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
31.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判断是否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依据主要是[合同争议的标的额].
32.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3.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
34.诉讼中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第5篇 造价员基础知识必备知识点:合同争议解决
学员问题合同争议的解决有几种?
解答合同争议的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
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该方法: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作关系,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有利于和解协议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