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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电器电路设备维保合同
2023电器电路设备维保甲方:
乙方:
一、合同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的情况,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此次保养设备名称及项目:
1、电动双梁门式起重机______吨______套/______元
2、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______吨______套/______元
3、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______吨______套/______元
三、此次保养费共合计(大写):______元整¥:______元(不含税票)
四、服务保养检查项目及乙方责任:电器电路部分是否正常运转声音是否正常:相关设备是否安全:、主电动葫芦转动钢丝绳导绳器部分电机限位等是否正常运行:、天车道轨调整紧固道轨压板螺丝:、对安全滑线滑块进行检测连接片螺丝紧固:、主葫芦注润滑油各部分锁紧螺丝紧固:、箱电路检测手柄灵敏度检测按键操作是否操作灵活有无接触不良失灵现象大线及附线等是否安全可靠:、主梁螺丝紧固、主动轮齿圈、减速机、齿轮油等检查电机制动环调试:
五、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并接到对方电话12小时到达贵公司,只需另行计费。
六、服务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为期壹年服务期限七、甲方责任:、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工时间并在显眼处设置标贴安全警示标志。
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所更换的起重机零部件材料费。、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八、质量保证:所更换配件保修三个月(易埙件除外如、导绳器、断火、接触器)
九、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大写)叁仟玖佰元:余下款项在服务期结束前一次性付清。
十、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起重机附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工作。
2、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十一、其他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损失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设备维保合同完整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维护保养内容:根据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标准进行。
1.甲方通知乙方每年对机械设备传动机构进行一次保养,半年更换一次液压油。
2.在甲方________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后,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提供上门维修服务,排除设备故障。
3.维修过程中,如需更换零部件,乙方应在24—72小时内提供备件,并及时进行更换,事后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报价单进行支付费用。
4.甲方提供保养过程中所需要的润滑脂和润滑油。
5.在合同期内,乙方配合甲方联系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完成年检,所需费用有甲方支付。
6.在维保过程中由甲方提供安全可靠的检修平台或辅助设施。
7.以后设备正常维护保养按每台设备一次收费____________元。
8.本次维修保养项目:
9.共计台设备,合计包干费用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整。(含维修所需材料费,配件费,工时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第3篇 设备维保服务合同
2023设备维保服务合同编号:
甲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___设备维保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
一、定义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备件”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维修维护服务的更换备品(包括机器、其功能部件、转换部件、升级部件、元件或配件、或其任何组合)。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有关设计、交货、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验收、项目管理、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其它使系统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服务等。
5、“软件”指的是使得系统可以按照特定的方式进行运行或执行特定的操作的指令。
6、“资料”指乙方在合同项下,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印刷或打印的文件,通过任何方式(包括声像或文本)和任何媒介向甲方提供的各种指令性和信息性的帮助,但不包括口头指导。
7、“知识产权”指本合同涉及的任何及所有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它智力成果的和专有的权利和利益。
8、“甲方技术部门”是指代表甲方行使或履行合同中约定甲方技术部分权利义务的甲方内部职能部门。
9、除有特别说明外,“天”、“日”均指日历日。
二、合同的组成
以下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果不同文件的条款之间有冲突,文件之间的优先效力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投标文件。
三、合同的标的和金额
1、合同金额
序号
名 称
品牌及规格
数 量
(台)
金 额
(人民币元)
合 计
合同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设备维保报价明细表及维保设备分配清单》详见附件一。维保服务费包括维修维护服务的人工费用、备件费用、更换备件的费用、相关技术支持及培训在内的一切费用。
3、维保服务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此日期签订合同时确定,双方盖章有效)
4、乙方承诺:服务期满后,如甲方继续使用乙方维护服务,年维护费用不超过本次采购的年维护费用。
四、维保服务内容和要求
1、保修服务期内,乙方应在充分了解甲方现有环境基础上,提供规范化、高质量的服务,具体保修服务内容与要求在附件二《设备维保服务工作说明书》中列明。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外包其服务。
五、维保服务说明
1、在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前,如甲方因内部资源调整等原因,有权拒绝与乙方签订设备维护服务合同,并无须支付额外费用。
2、当甲方的系统不再运行,甲方可提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乙方终止对其系统继续提供维护服务,并无须支付额外费用。双方按照相关设备的实际维保期限履行合同。
六、维保服务人员
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作为与甲方的接口,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
乙方应派出附件三《项目人员名单》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维保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
甲方代表: 电话:
乙方代表: 电话:
七、维保服务考核
甲方每季度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以甲方用户满意度考核乙方服务质量,甲方相关部门和下属机构每季度填制《季度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见附件五),每半年填制《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见附件六),其中《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的分数和成绩是相应的两季度《季度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分数和成绩的算术平均值,根据《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的成绩,甲方对相关部门和下属机构报送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加权)并填制《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汇总表》(见附件七),以《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汇总表》的总分成绩作为对乙方的单次最终考核成绩,甲方将以《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汇总表》的总分成绩作为对乙方的付款依据。
八、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支付方式:
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本合同全额正式发票,发票受票人按甲方最终服务用户名称分别开具。
2) 合同价款的支付按附件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网络设备维保服务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方案》中“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的规定进行支付。
3、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九、违约责任
1、维保期内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含提供服务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可按次向乙方扣减本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请其它专业服务公司进行维修服务,由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服务问题造成事故,使得甲方设备遭受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费用的增加和损失,甲方有权从剩余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如待支付的合同剩余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上述费用和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足部分款项。
4、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一周,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部分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 。
5、双方均可由于对方没有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按照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解除合同而导致本合同终止,不受上述通知期限的限制。
十、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乙方保证,其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人对甲方使用该产品或服务主张权利,由乙方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及相关事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承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律师费、仲裁费和与仲裁相关的费用。
2、甲方尊重乙方软件产品的著作权,不在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做非法复制和扩散。
3、双方同意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除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或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1、由于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照本合同项下之约定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书面证明,该项证明文件应当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
2、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应当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的转让及更改
1、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委托第三方代理。维保服务期内,乙方如发生债权债务变动或关联公司战略重组需经甲方认可。
2、对本合同作任何更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双方代表协商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十四、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第4篇 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小区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保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下称“本项目”)
2、项目地点:【】
第二条维保范围
乙方按甲方确定的系统功能、设备材料,负责本项目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和调试(发电机、供电及消防系统的气体灭火装置的维修保养不含药剂的更换及充装费用),经乙方维保后本项目消防(报警)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和通过省、市公安消防局或有资质的消防检测中介服务机构对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的检查。
第三条服务质量和要求
乙方按国家颁布的消防技术规范和省、市公安消防局对消防(报警)设备设施检查验收的标准以及产品的技术指标,负责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报警)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具体详见附件《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护细则》。
第四条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续约,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协商续签合同。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结算
1、合同期内维保费(不包括第三方检测费用)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元,下称“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固定包干,其中每季度维保费(不包括第三方检测费用)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合同总价包括不含税总价【】元和税率为【】%的增值税税金。
维保费包括维保前消防(报警)设备设施全面修复、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的正常维护保养、故障时紧急抢修的人工费、交通费、机械费、加班费、税金、管理费及因维护保养所需更换单价在人民币【】元/件(含)以下的辅材产生的费用,但乙方每年提供的辅材总值不超过当年维保费总额的【】%,超过部分的辅材数量及单价需经甲方书面签字同意后由乙方购买及更换。单价在【】元/件以上的设备、材料及配件损坏无法修复需更换的费用不包括在上述合同总价内。需更换单价在【】元/件以上的设备、材料及配件由乙方提出规格、型号及数量给甲方,由甲方购置后交由乙方进行更换,或由甲方确认价格后委托乙方购置,乙方更换。对于甲方委托乙方购置相关配件的,甲方收到合法发票后予以结算。
2、维保费按照季度结算的方式进行。甲方确认乙方维保工作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完成,由乙方提交工作报告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以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维保费。
3、在每季度末月的30日前,乙方凭合法足额其经甲方认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请款通知书(一式一份)、《月度工作报告》(一式三份)等资料向甲方申请付款。
4、甲方收齐相关资料办妥结算后30日内将维保费以支票/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提交完备的结算资料导致甲方付款迟延的,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确认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5、合同期满未能续约的,最后一个月的维保费必须在办理移交验收确认手续后予以支付。
6、本合同项下所指“增值税发票”均为增值税【】发票:(1)专用;(2)普通。(请结合具体业务选择对应发票类型)。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7、如乙方开具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并不免除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8、如本合同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自开票之日起不超过30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作质量评定标准及验收
1、合同期间内,如省、市消防部门对该系统进行检查,在检查前,由甲方会同乙方对合同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报警)设备设施进行检测。乙方应保证消防(报警)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如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省、市消防部门要求,乙方应负责在【】天内维修整改完毕;如属系统重大或突发性故障之类的特殊情况,应在甲乙双方具体约定的时间内维修完毕,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本合同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报警)设备设施未能通过省、市消防部门或有资质的消防检测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的检查的,乙方除应无偿负责维修外,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作为现场代表,负责解决维修、保养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维修保养工作的签证和工作量的确认工作。现场代表如有变化,甲方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监护,甲方人员应能独立对消防(报警)设备设施进行操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所有供水总闸、压力表及附属组件进行日检,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3)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于24小时内完成维修,紧急故障须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于8小时内完成维修。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消防工程的图纸资料以及有关设备设施的资料,并且提供相应便利条件(包括用电、用地等),积极配合乙方的维修保养工作。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为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期间的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质量、安全问题,该代表须持续持有消防安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与本维修保养项目相适应的消防职业技能等级,乙方应提交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报甲方备案。上述人员有义务配合项目接受上级单位检查工作。如乙方现场代表变更则需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
(2)乙方每月20日前进行一次系统巡查工作,并提前制订工作计划(工作时间:每天9:00-18:00),乙方人员到达及离开项目现场时,必须按要求在甲方设定的专用记录表上签名记录(表格设在项目的消防中心)。
(3)合同签订后五天内,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到场对消防(报警)设备设施实施维护保养,使系统处于正常状态(合同总价已含,不再另行收费)。
(4)工作方式:
①以全年为计划,按甲方要求制定详细的维护保养计划。
②每月20 日前乙方应对消防中心报警联动控制器及外围设备10%的受控器件检测一次,检测后两天内提供检测报告交甲方签字确认。
③每半年(具体时间以乙方提供的本年度维修保养的具体计划表为准)组织内部消防人员对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系统抽查自检,并于检测完成后两天内提供一份保养情况的全面报告交甲方签字确认。
④每年度对整个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模拟火警试验,并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设备状况评估报告和详细的《鑫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服务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参与人数不少于6人。
⑤每年不少于一次协调相关消防部门进行消防演习。
⑥提供应急维修服务,在应急抢修的时候,应尽量提供备用设备设施(在甲方指定责任人的口头同意下),并且尽快更换或修复设备。
(5)对甲方的管理人员进行定期(一年不少于三次)管理培训,并提交系统操作指引手册,使其对系统有充分的了解,并能对系统进行日常的操作管理。
(6)协助甲方的管理人员建立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和每日的系统运行记录登记制度,做好检查维修原始记录。
(7)如出现系统重大故障需进行紧急维修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处理完成后提交处理结果给甲方签署备案。如属特殊情况,到场及维修时间由甲乙双方具体协商确定。经乙方检测发现的系统故障,乙方到场及维修时间依上述规定执行。每次系统维修完后要填写维修保养单,交甲方签字确认。如维修后系统达不到合同确定的标准,甲方可不予签收,并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补修完毕。如逾期完成则乙方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8)在检测、维修过程中乙方应注意保护好甲方的其他设备、器材和物业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9)如非急修情况,乙方进场工作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并佩带上岗证、工作证。施工现场需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服从小区物业管理,无证不能进场工作。乙方违反规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进行检测、维修过程中应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如因乙方在保养过程中操作不当而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需负维修或更换责任;如因此造成项目业主损失的,乙方也需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赔偿。
(12)乙方应为该维保工程购买甲方及第三方财产责任险(保额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倍以上),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乙方须承担其工作人员的意外伤害责任,如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产生任何人身损失或财产损失的,概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因乙方或其聘请的人员给甲方和/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失或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逾期支付乙方维保费(乙方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除外)的,经乙方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每逾期1天按当期未支付维保费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一年维保期内乙方累计收到甲方两次书面警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予结算未支付维保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费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到场维修,每逾期1小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期维保费的1 ‰作为违约金;凡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排除系统故障(包括针对甲方报修、乙方检测发现故障后维修、维修工序不合格被要求补修、未能通过检查被要求维修)并经甲方确认的,每逾期1天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期维保费的1 ‰作为违约金,本款所述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维保费中扣除,如维保费不足扣除,甲方拥有继续追索的权利。
4、如乙方未按合同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履行检测、维保义务,并按要求提供报告,每逾期1天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期维保费的1 ‰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维保费中扣除,如维保费不足扣除,甲方拥有继续追索的权利。
5、凡因乙方迟延或不适当履行检测、维修义务或维修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未能通过省、市消防部门或有资质的消防检测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的检查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维保费中扣除,如维保费不足扣除,甲方拥有继续追索的权利;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予结算未支付维保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费的违约金。
6、维保期内,乙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乙方除承担代为维修费用外,还应支付相当于代为维修费用30%的违约金。如乙方累计3次以上(含3次)未及时到场进行检测或维修,或逾期3天以上(含3天)没有按约定排除系统故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结算未支付维保费。
7、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的维修及保养所需更换单价超过【】元/件以上的配件,必须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购买,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购买的配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8、维保期届满后,甲方从应付维保费中预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届满后2个月内由甲方扣除发生的维修费用和违约金(如有)后不计息归还乙方。
9、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包括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情况)的,除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外,另须按相当于合同总价20%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质保期
1、自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维保工作后,乙方须对全部维保消防(报警)设备设施承担保修责任,质保期为2年,自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定期对维保消防(报警)设备设施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乙方应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甲方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3、质保期内,如维保消防(报警)设备设施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接到甲方通知后【】天内派人进行检查并维修完毕,如属于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超过约定期限未到现场维修或者未维修完毕的,甲方有权请第三方代为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维修费30%的违约金。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乙方违约并且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后乙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
(2)守约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合同终止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及取得权利人书面许可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违约方应按守约方实际损失金额负责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对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合同履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业务联系人信息
1、为便于履行合同,双方各自指定对接人壹名,具体信息如下:
(1)甲方对接人
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对接人
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
2、甲方对接人有权代表甲方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管、纠正乙方违约行为、督促乙方付款、收发函件。超出前述授权的,须甲方加盖公章确认。
3、乙方确认本方对接人有权代表本方收发函件、协调沟通合同履行事宜、参加会议、签署会议文件、确认事实及违约责任、提出建议和整改方案、接收质保通知、安排组织人员履行质保义务等。
4、鉴于消防设备的特殊性,乙方对接人应保证联系电话24小时开机,便于及时处理故障。
5、各方均确认:对方按上述信息均能有效送达信函,因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接收信函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方承担。
6、如上述信息确需变更的,变更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未通知变更信息导致变更方无法收到有关函件的,一切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项下违约方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款、补偿款、道义资助款、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文印费以及其它必要支出等。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须在【】日内完全排除附件5所列汇总故障。
4、以下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护细则
附件二、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考核标准
附件三、建筑消防设施月度评估记录
附件四、消防(报警)设备设施故障情况汇总
附件五、消防日常维保更换配件材料价格清单
(以下无正文,为《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合同》签章页)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附件一: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维护细则
一、月、季、年巡检内容规定
1、月巡检规定:每月对每个维护点进行一次巡检。其细则见表一。
2、季巡检规定:每月对每个维护点进行一次巡检。其细则见表二。
3、年巡检规定:每月对每个维护点进行一次巡检。其细则见表三。
二、月、季、年巡检其他规定
1、每月巡检参加人数:4人
2、每季巡检参加人数:6人
3、每年巡检参加人数:6人
三、消防(报警)设备设施系统中各子系统的维保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对火灾报警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①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功能进行试验。
②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③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2次(每半年一次)充放电试验,4次(每一季度一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2)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①每年对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等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每半年一次)。
②每季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每季两次)。
③每年对电梯进行强制停于首层消防联动试验两次(每半年一次)。
④每季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每季两次)。
⑤每年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消防联动试验两次(每半年一次)。
(3)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维修。
(4)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进行维修。
(5)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
障的检查及维修。
2、消火栓系统
(1)每月对消防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并对消防泵进行消火栓按钮联动启泵试验。
(2)每月度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每月度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每月度对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静压压力试验。
(5)每季对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用户。
(6)每月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
(7)每季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况对重点部位的消火栓每年进行出水检查。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每月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作状态。
(2)每月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
(3)每月对电磁阀作启动试验一次,动作失常时马上通知甲方及时更换。
(4)每月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
(5)每月对湿式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泄水试验,验证湿式报警阀的供水能力(如需系统放水,费用由甲方负责)。
(6)每月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7)每月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并进行维护。
4、气体灭火系统
(1) 每月检查保养气体控制屏,保证正常运行:
序号
内容
标准
检查方法
1
消防控制室
设备无异常
各类显示灯正常
观察显示灯
确认设备有无故障
2
自动报警系统
探测器
正常工作无故障
自动巡检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
正常工作
末端放水,开试报警阀
电源
使系统正常运行
对备电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3
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
1、水源控制阀、报警控制装置
状况完好
开闭位置正常
目测巡检
2、设置储水设备的房间
寒冷季节测定室温
测量
3、水泵房
温度、压力、位置响声处于正常状态
观察仪表读数
临场判断
4、管网系统
无跑、冒、滴、漏现象,无使用故障
观察系统压力是否恒定
目测管网外观
4
联动系统
1、消防广播
功能正常
播放、强制转换
2、消防通讯
功能正常
通话试验
3、排烟系统
排烟风机手、自动启动正常;防火阀、排烟阀动作灵敏,无滞碍
手、自动启动风机试验排烟阀、防火阀是否正常工作
4、防火分隔系统
处于待用状态无障、碍物
防火卷帘手动良好
(2)每月检测气瓶的压力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有无泄漏现象。(如压力达不到规范要求,气体药剂的补充费用由甲方负责)。
(3)每月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是否正常。
(4)每月模拟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烟、温感探测器同时动作, 检查气瓶的电磁阀是否动作, 控制屏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
(5)每月检测控制屏的功能情况、气瓶压力是否正常。
(6)每月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
(7)每月模拟进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灵敏。
5、防火分区
每月手动或自动启停防火卷帘门试验.检查其性能。
6、防排烟系统
(1)每月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送风机、排烟机、送风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月手动或自动打开排烟阀、启/停送风机、排烟机查看其性能。
(3)每月手动或自动方式关闭空调通风系统、电动防火阀试验,检查其性能。
月巡检细则表一
序号
内容
标准
检查方法
1
消防控制室
设备无异常
各类显示灯正常
观察显示灯确认设备有无故障
2
自动报警系统
探测器
正常工作无故障
自动巡检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
正常工作
末端放水,开试报警阀
电源
使系统正常运行
对备电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3
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
1、水源控制阀、报警控制装置
状况完好
开闭位置正常
目测巡检
2、设置储水设备的房间
寒冷季节测定室温
测量
3、水泵房
温度、压力、位置响声处于正常状态
观察仪表读数
临场判断
4、管网系统
无跑、冒、滴、漏现象,无使用故障
观察系统压力是否恒定
目测管网外观
4
联动系统
1、消防广播
功能正常
播放、强制转换
2、消防通讯
功能正常
通话试验
3、排烟系统
排烟风机手、自动启动正常;防火阀、排烟阀动作灵敏,无滞碍
手、自动启动风机试验排烟阀、防火阀是否正常工作
4、防火分隔系统
处于待用状态无障、碍物
防火卷帘手动良好
季巡检细则表二
序号
内容
标准
检查方法
1
消防控制室
设备无异常
各类显示灯正常
观察显示灯确认设备有无故障
2
自动报警系统
探测器
正常工作无故障
分批检查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
正常工作
末端放水,开试报警阀
电源
使系统正常运行
对备电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3
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
1、控制阀门电磁等
状况完好
目测巡检
2、报警阀
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放水试验,启泵性能
3、水泵房
温度、压力、位置响声处于正常状态
观察仪表读数
临场判断
4、管网系统
无跑、冒、滴、漏现象,无使用故障
观察系统压力是否恒定
目测管网外观
5、室外阀门井
启闭位置正常无渗漏
目测
6、水泵接合器
无渗漏
目测
7、喷头
完好无损
清除异物
4
联动系统
1、消防广播
功能正常
播放、强制转换
2、消防通讯
功能正常
通话试验
3、排烟系统
排烟风机手、自动启动正常;防火阀、排烟阀动作灵敏,无滞碍
手、自动启动风机试验排烟阀、防火阀是否正常工作
4、防火分隔系统
处于待用状态无障碍物
5、启泵试验
手、自动均能正常启动
试验
年巡检细则表三
序号
内容
标准
检查方法
1
消防控制室
设备无异常
各类显示灯正常
观察显示灯确认设备有无故障
2
自动报警系统
探测器
正常工作无故障
模拟、仪器检查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
正常工作
末端放水,开试报警阀
电源
使系统正常运行
对备电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3
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
1、控制阀门电磁等
状况完好
目测巡检
2、报警阀
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放水试验,启泵性能
3、水泵房
温度、压力、位置响声处于正常状态
观察仪表读数
临场判断
4、管网系统
无跑、冒、滴、漏现象,无使用故障
观察系统压力是否恒定
目测管网外观
5、室外阀门井
启闭位置正常无渗漏
目测
6、水泵接合器
无渗漏
目测
7、喷头
完好无损
清除异物
4
联动系统
1、消防广播
功能正常
播放、强制转换
2、消防通讯
功能正常
通话试验
3、排烟系统
排烟风机手、自动启动正常;防火阀、排烟阀动作灵敏,无滞碍
手、自动启动风机试验排烟阀、防火阀是否正常工作
4、防火分隔系统
处于待用状态无障碍物
防火卷帘自动试验完好
5、启泵试验
手、自动均能正常启动
试验
5
供水设施
1、水源
测试年供水能力
2、储水设备
检查结构材料
3、气压稳压设备
正常工作
模拟试验
第5篇 设备维保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维护保养内容:根据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标准进行。
1.甲方通知乙方每年对机械设备传动机构进行一次保养,半年更换一次液压油。
2.在甲方________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后,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提供上门维修服务,排除设备故障。
3.维修过程中,如需更换零部件,乙方应在24—72小时内提供备件,并及时进行更换,事后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报价单进行支付费用。
4.甲方提供保养过程中所需要的润滑脂和润滑油。
5.在合同期内,乙方配合甲方联系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完成年检,所需费用有甲方支付。
6.在维保过程中由甲方提供安全可靠的检修平台或辅助设施。
7.以后设备正常维护保养按每台设备一次收费____________元。
8.本次维修保养项目:
9.共计台设备,合计包干费用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整。(含维修所需材料费,配件费,工时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