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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期权激励合同(16份范本)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5

公司期权激励合同

第1篇 公司员工期权激励范本最新整理版

甲方:

地址:

乙方 :

地址:

为了体现“_______”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创业伙伴_______进行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据。

一、干股的激励标准与期权的授权计划

1、公司赠送___________万元分红股权作为激励标准,_______以此获得每年公司年税后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分红收益,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为截止日。原则上干股激励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进行购买股份,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 干股分红 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_______万股,每股为人民币_____元整。

二、干股的激励核算办法与期权的行权方式

1、干股分红按照公司的实际税后利润,公司财务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向管理层透明与公开,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员参与监督。每年税后利润暂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最终确认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时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报告为准。

2、期权行权在公司改制时进行,并一次性行权,如放弃行权,公司按其所持干股的累积分红按税后的现金分红形式支付其本人。

3、行权价格按行权时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确定,出资以其所持干股累积未分配收益冲抵,多退少补。如干股累积分红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行权金额且本人不予补足,则对应不足出资部分视为其本人自愿放弃,原权益仍属于原股东,其本人相关股份数量根据其实际出资情况自动调整,其相关损失也由其本人承担;期权行权后,公司以增资形式将员工出资转增为公司股本。

4、入股人必须是其本人,同时必须符合公司以下相关要求。

5、期权转股手续与股票流通按照 上市公司 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上市需要,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时的增资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则公司在保证其本人现有期权数量的基础上,有权对公司股权进行重组,以便保证公司的顺利上市。

三、授予对象及条件

1、干股激励及期权授予对象经管会提名、股东会批准的核心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的骨干员工。

2、本方案只作为公司内部人员的首次激励计划。

3、授予对象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 与公司制度,同时愿意接受本方案有关规定。

四、基于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的性质,受益员工必须承诺并保证

1、承诺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保证有关投入公司的资产(包括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任何类型或性质的 抵押 、 质押 、 债务 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利。

3、保证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资情形,也未为投资之目的充当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 代理 人。

4、为确保 公司上市 后的持续经营,本人保证在公司上市的3年内不离职,并保证在离职后3年内不从事与本人在科*达工作期间完全相同的业务经营活动,无论何时也不泄露原掌握的 商业秘密 。

5、本人同意无论何种原因在公司上市前离职,离职前所持的干股激励收益根据账面实际金额,按照税后现金分红形式支付给其本人,原授予的干股激励由于本人离职自动终止,期权计划同时取消。

6、如果在公司上市后未到公司规定服务期限内离职,本人同意按照(上市收益按三年平摊)的原则,将所持的股权收益按照上市前双方约定的有关规定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

7、在公司上市前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承诺放弃公司给予的所有干股激励所产生的一切收益。

8、在公司上市后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同意按照上述第六条双方约定的(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规定处理。

9、任职期间,本人保证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如存在 职务侵占 、 受贿 、从事与本企业(包括分支机构) 经营范围 相同的经营活动、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的,本人愿意支付十倍于实际损失的 违约金 ,同时愿意接受公司对于本人的 行政处罚 甚至开除处理。

10、本人保证所持干股激励与期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本人愿意由公司无条件无偿收回。

本人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对本人激励的任何情况。

五、股东权益

1、期权完成行权后,按照上市 公司法 有关规定,其以实际出资享受相应表决权和收益权。其他相关权益,由《 公司章程 》具体规定。

2、公司根据其投资企业实际盈利情况确定分红,若公司分红用于转增资本,视同其实际出资,其相关税费由股东自己承担。

3、今后如因上市股权增发需要,公司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六、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其它方损失。若因一方违反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七、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且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可以免于承担其他方损失赔偿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证明文件。

八、其他

1、本协议变更、修改或补充,必须由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决定,或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若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考虑到上市的有关要求,本协议正本______份,用于公司备案授予对象保留。

4、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地:

乙方:

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地:

第2篇 创业公司期权激励合同

2023创业公司期权激励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甲方为管理所创立的分公司,聘任乙方作为职业经理人经营和管理,为密切乙方与所管理公司的利益关系,把乙方对公司的努力和贡献与乙方的收益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增强团队凝聚力,达到双方共同创业,合作共赢,长期稳定发展的目的,经甲方审慎考虑,决定实施职业经理人期权激励制度。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循。

第一条、期权激励的内容和方案

1、甲方给予乙方股权激励的公司为甲方所创立的______公司。

2、甲方享有______公司____%的股权,为该公司的实际控股人。

3、乙方按照本协议受让激励股权的价格为______元/股,合计持有____%的股权。

4、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在_____万元(含本数)以下时,甲方每次按照同等股份比例给予乙方期权激励股份,增资所需资金由甲方负责投入。

5、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到达_____万元以上时,再增加的注册资本,由乙方按照在相应公司的股份份额实际认购,乙方不认购的,所持股份份额据实调整。

6、甲方每期兑现乙方的期权激励股份时,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本协议为准。

第二条、期权激励的条件

甲方给予乙方期权激励股份附有本条所列的乙方需全部遵循的下列条件:

1、乙方在甲方实际投资的______公司服务不低于_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未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本期限不作延长或者缩短。

2、乙方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职业经理人对公司应尽到的忠诚和勤勉义务的职业准则。

3、乙方享有的期权激励股份不得对外转让,不得赠送他人,不得与他人共有(包括但不限于直系亲属、配偶等亲情关系),乙方需在____年内保持对期权激励股份单独、完整的权利,且不得在内部转让给甲方之外的其他人。

4、乙方服务期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独立行使优先购买权予以回购,回购时不做股权价值评估。

5、乙方放弃对其他享有期权激励股份的股东所转让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6、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在甲方实际投资的______公司中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

7、乙方在甲方实际投资的______公司服务期满____年之后,乙方对期权激励的股份享有完整的处分权。

8、乙方所持期权激励股份因回避关联交易需要,如需安排代持人代持股时,由乙方委托自己可信的人代持,相关代持协议应交甲方审核并提交原件一份留存。

9、乙方任职的公司持续盈利。

第三条、期权激励的取消

乙方在享有期权激励期间或者期满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期权激励股权,已经享有的期权激励股权由甲方无偿收回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仍应予以赔偿:

1、故意犯罪或者重大过失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且未被缓刑)。

2、违背应尽到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忠诚勤勉义务,因重大过失或者故意损害甲方公司的利益。

3、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期权激励股份之日起不满____年离职。

4、服务期内自行或与他人组建公司、或者从事其他兼职业务。

5、服务期内离职时带走甲方公司的技术或者客户资源。

6、服务期满离开甲方公司之日起____年内,自行或者与他人合作开办同业公司,或者在同业公司中任职。

7、乙方任职公司的业绩处于持续亏损状态。

第四条、期权激励股份的交付和生效

甲方给予乙方的期权激励股份经相应公司的股东会议同意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后,视为甲方完成对乙方期权激励股份的交付和生效。但是,依据有关行业管理规定不能办理备案登记或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期权激励股份的权利限制

乙方享有的期权激励股份经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后,乙方享有相应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但是,乙方行使所持期权激励股份的处分权,必须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第六条、其他约定

1、依据本协议实施的期权激励股份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2、为履行本协议,双方将另行签订其他各种文件,该文件可能用于政府职能部门备案,因此,所签署的其他文件原则上应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保持一致,如因办理相关备案、审批事项需要不能保持与本协议一致的,该文件不产生否定本协议约定的效力,所涉事项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完善,生效后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对同一或者类似事项,《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为准。

第七条、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在本协议签署日前、存续期间以及协议最终履行完成后,本协议的内容均为保密信息。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2、双方在本条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失效或终止而终止(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政府主管当局有要求或者基于一方的合法权益使然等情形除外)。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背本协议约定,甲方除依据本协议相关条文的约定处置外,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交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标题含义

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醒目之用添加,并无限定其条款含义之意,协议各条款真正含义以其具体内容为准。

第十一条、协议文本和生效

1、本协议文本为打印件,无任何涂改和手写部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协议文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各份文本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第3篇 非上市公司模拟期权激励样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目的

公司引进模拟股票期权制度,在于重塑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矫正平均化的分配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克服公司发展中的短期行为,促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与公司资产的有机结合,提高资源的使用效能,进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素质,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确保公司发展的持续性,推动公司业绩的上升。

第二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1、受益人(模拟期权的持有人)不能无偿获得模拟期权,本方案中受益人所获得的模拟期权以认购规定的实有股份为前提

2、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起人提供的存量,即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更不以这种方式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保证在任何条件下可能发生股东变化时,保证提供的作为现在和未来行权的模拟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3、本次方案中,公司模拟期权制度的安排既着眼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着眼于公司的未来,以保证进一步吸引高级人才

4、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模拟股票期权:_______________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具有独立特色的激励模式,是指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并授权董事会管理,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按本方案中的规定,由受益人购买一定数额的股份,另外根据其购买股份的一定倍数,获得相应的利润分配权,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延期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_______________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_______________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股份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份的真正持有人(即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_______________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二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及相关权利安排

第四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

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提供比例分别为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在模拟期权持有人持有模拟期权,模拟期权股份尚未按本方案的约定转化为持有人的实有股份时,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六条 对受益人授予模拟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三章 模拟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方案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确定的标准为按公司的关键岗位确定,实行按岗定人,以避免模拟期权授予行为的随意性。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但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的,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通过,可以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第八条 对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董事会执行,对裁减岗位中原有已经授予模拟期权的人员不得取消、变更、终止

第九条 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_______________

1、

2、

3、

第四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期限及时机

第十条 模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模拟期权的拟授予数量总量为:_______________ ,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其中, 作为初次授予时的实股备用量, 作为向受益人配给期股的数量

2、每个受益人的授予数量,实股为不多于 ,模拟的期股按实股的二倍配给,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但应保证同一级别岗位人员授予数量的均衡

3、受益人购买实股的价格按所占模拟股票期权授予年度的上一年度的净资产的二倍予以认购。受益人认购实股部分的价款归原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东所有,视同股份转让款。受益人缴纳价款的时间为与公司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后的三日内。受益人不能放弃实股部分的股份认购,否则,放弃实股认购权的视同同时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权利

第十一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1、本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六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模拟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进行行权。

2、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以六年为一个周期,如果受益人在本方案的初始实施年度的以后各年度按本方案的规定,应该被授予期权的,其被授予期权的年限相应予以减少,授予模拟期权的总数亦相应按比例减少,被授予期限出现单数的,第一次行权时间为出现单数年度的第一次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年度,行权的模拟期股份额为:_______________授予总数除以授予年度。尚未行权的模拟期权按后续年度的行权时间统一行权。

3、授予期权的第一个年度的利润分配,如果授予时间不足一年的,所分配利润按当年被授予模拟期权的月度时间计算。

第十二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1、受益人受聘、升迁的时间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受聘到应授予模拟期权岗位后,须经过试用期考核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试用期延长的,须经延长后通过考核方能被授予模拟期权。由公司较低岗位升职到应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岗位的,也须在该岗位试用合格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如果原较低岗位按本方案的规定,也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按新岗位应予授予的数量予以补足,补足数量为新岗位数量减去原岗位数量的差除以六,乘以本次期权方案实施的剩余年度。补足部分为实股和期股,比例按本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本次实施模拟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则不予补足。可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

2、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时,享有选择权,可以拒绝接受,在下一年度如果依然符合模拟期权的授予条件的,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授予,但授予时间应减少一个年度,同时模拟期权的实股部分和期股部分相应减少六分之一。在两个年度内,如果享有资格的受益人拒绝接受模拟期权或者在拒绝后没有再次申请公司授予模拟期权的,视同永远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资格。

第五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方式

第十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 模拟期权的行权方式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由于每两年一次的利润分配期实际时间为相应的下一年度,因而实际的行权操作时间每两个利润分配的下一年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该年度的四月至五月份,具体时间由董事会确定。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2、在第一次行权时,受益人所持有的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时所认购的实股的利润和期股利润一同计算,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和因模拟期股第一次行权工商登记变更时间一致。以后的两次行权利润分配参照本条执行。

3、受益人的两年的利润分配收益如果大于当年的行权价款,大于的部分不以现金的方式向受益人变现,而暂存于公司用于受益人的下一次行权价款,六年期满后,受益人在行权后出现利润所得有剩余的,公司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

4、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所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如果不足以支付当次受益人所应交纳的行权价款,受益人应采用补交现金的方式来进行行权,否则视同完全放弃行权,应行权部分模拟期权股份无偿转归原股东所有,由董事会作为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部分进行管理。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以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行权

5、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进行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6、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长期激励,但如果在开始按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前两个年度内的任意年度,受益人按本方案所分得的利润可以对所配给的所有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可以加速行权。两个年度后的利润分配如果出现足以对尚未行权部分的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不予加速行权。

7、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十五条 关于行权的特别规定

1、如果在实施模拟股票期权方案后,公司的母公司成功上市,受益人对持有的尚未行权部分的期股的行权有两种选择。一是按本方案第十四条的规定行权二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期权折算为母公司市场价格与受益人被授予模拟期权股票时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行权价格的差额,以上市公司5月10日的市场价格确定。

2、受益人选择权应当在被授予模拟期权时确定。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二种行权方式时,受益人的的期股实际为名义额度,受益人被授予的期股不发生权利转让。

第六章 员工解约、辞职、离职时的模拟期权处理

第十六条 董事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者,在提前离职后可以继续享有模拟股票期权,但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在离职后、模拟期权尚未行权前,由于其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虽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但加入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公司的,公司有权中止直至取消其模拟期权

第十七条 未履行与公司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定而自动离职的,终止尚未行权的模拟股票期权

第十八条 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提前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的,对模拟期权持有人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十九条 聘用期满,模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二十条 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一条 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对已行权部分及在授予模拟期权时认购的实股部分应向原提供模拟期权的股东进行转让,但只就原认购部分返还对价,授予的期权部分不予支付对价

第二十二条 因公司发生并购及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提供模拟期权股份部分的股东应当保证对该部分股份不予转让,保证持有人的稳定性,或者能够保证新的股东对公司模拟期权方案执行的连续性

第七章 内部交易平台的建立及内部交易规则

第二十三条 内部交易平台

1、在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交易中心,受益人可以在该交易中心进行模拟期权期股的交易,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交易中心对交易过户行为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模拟股票期权转让收入所产生的纳税义务,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2、对实股部分的转让以《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作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 内部交易规则

1、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时间有限的原则,交易中心只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开放。其他时间不予开放,不予办理模拟股票期权交易的有关手续

2、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数量有限的原则,鉴于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因此,只允许模拟期权持有人在每两个年度中转让其被授予的期权总量的六分之一,其通过模拟期权的交易所获得的期权不计算在内。但每次交易量可以拆细,进行多次交易

3、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受让人限制原则,模拟股票期权的受让人只能是按本方案的规定已经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不得向按本方案规定不能获得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转让

4、模拟股票期权的交易不论发生在任何时间,均视同受让人享有转让人因模拟股票期权所享有的全部经济利益

5、转让的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为其原期权持有人最近一次行权时间。原期权持有人在该次行权的期权为本次应予行权量减去其转让部分的期权量

6、模拟期权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平等协商确定

7、转让人如果在其转让的期权尚未到达行权期时从公司离职,如果按本方案的规定,在离职后将被终止期权行权的,其转让价款应当交给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将转让款转交给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原股东,如果转让价款低于被授予期权时的相应净资产的,转让人须按净资产额予以补足。受让人可以继续持有这部分期权,行权时间不变。

第八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是模拟股票期权的日常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董事会报告模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模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方案附个附件,作为本方案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八条 本方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实施

第4篇 非上市公司模拟期权激励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目的

公司引进模拟股票期权制度,在于重塑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矫正平均化的分配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克服公司发展中的短期行为,促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与公司资产的有机结合,提高资源的使用效能,进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素质,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确保公司发展的持续性,推动公司业绩的上升。

第二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1、受益人(模拟期权的持有人)不能无偿获得模拟期权,本方案中受益人所获得的模拟期权以认购规定的实有股份为前提;

2、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起人提供的存量,即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更不以这种方式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保证在任何条件下可能发生股东变化时,保证提供的作为现在和未来行权的模拟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3、本次方案中,公司模拟期权制度的安排既着眼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着眼于公司的未来,以保证进一步吸引高级人才;

4、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模拟股票期权: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具有独立特色的激励模式,是指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并授权董事会管理,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按本方案中的规定,由受益人购买一定数额的股份,另外根据其购买股份的一定倍数,获得相应的利润分配权,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延期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股份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份的真正持有人(即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二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及相关权利安排

第四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

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提供比例分别为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第五条 在模拟期权持有人持有模拟期权,模拟期权股份尚未按本方案的约定转化为持有人的实有股份时,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六条 对受益人授予模拟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三章 模拟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方案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确定的标准为按公司的关键岗位确定,实行按岗定人,以避免模拟期权授予行为的随意性。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但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的,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通过,可以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第八条 对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董事会执行,对裁减岗位中原有已经授予模拟期权的人员不得取消、变更、终止;

第九条 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

1、

2、

3、

第四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期限及时机

第十条 模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模拟期权的拟授予数量总量为: ,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其中, 作为初次授予时的实股备用量, 作为向受益人配给期股的数量;

2、每个受益人的授予数量,实股为不多于 ,模拟的期股按实股的二倍配给,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但应保证同一级别岗位人员授予数量的均衡;

3、受益人购买实股的价格按所占模拟股票期权授予年度的上一年度的净资产的二倍予以认购。受益人认购实股部分的价款归原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东所有,视同股份转让款。受益人缴纳价款的时间为与公司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后的三日内。受益人不能放弃实股部分的股份认购,否则,放弃实股认购权的视同同时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权利;

第十一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1、本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六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模拟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进行行权。

2、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以六年为一个周期,如果受益人在本方案的初始实施年度的以后各年度按本方案的规定,应该被授予期权的,其被授予期权的年限相应予以减少,授予模拟期权的总数亦相应按比例减少,被授予期限出现单数的,第一次行权时间为出现单数年度的第一次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年度,行权的模拟期股份额为:授予总数除以授予年度。尚未行权的模拟期权按后续年度的行权时间统一行权。

3、授予期权的第一个年度的利润分配,如果授予时间不足一年的,所分配利润按当年被授予模拟期权的月度时间计算。

第十二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1、受益人受聘、升迁的时间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受聘到应授予模拟期权岗位后,须经过试用期考核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试用期延长的,须经延长后通过考核方能被授予模拟期权。由公司较低岗位升职到应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岗位的,也须在该岗位试用合格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如果原较低岗位按本方案的规定,也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按新岗位应予授予的数量予以补足,补足数量为新岗位数量减去原岗位数量的差除以六,乘以本次期权方案实施的剩余年度。补足部分为实股和期股,比例按本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本次实施模拟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则不予补足。可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

2、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时,享有选择权,可以拒绝接受,在下一年度如果依然符合模拟期权的授予条件的,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授予,但授予时间应减少一个年度,同时模拟期权的实股部分和期股部分相应减少六分之一。在两个年度内,如果享有资格的受益人拒绝接受模拟期权或者在拒绝后没有再次申请公司授予模拟期权的,视同永远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资格。

第五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方式

第十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 模拟期权的行权方式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由于每两年一次的利润分配期实际时间为相应的下一年度,因而实际的行权操作时间每两个利润分配的下一年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该年度的四月至五月份,具体时间由董事会确定。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2、在第一次行权时,受益人所持有的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时所认购的实股的利润和期股利润一同计算,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和因模拟期股第一次行权工商登记变更时间一致。以后的两次行权利润分配参照本条执行。

3、受益人的两年的利润分配收益如果大于当年的行权价款,大于的部分不以现金的方式向受益人变现,而暂存于公司用于受益人的下一次行权价款,六年期满后,受益人在行权后出现利润所得有剩余的,公司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

4、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所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如果不足以支付当次受益人所应交纳的行权价款,受益人应采用补交现金的方式来进行行权,否则视同完全放弃行权,应行权部分模拟期权股份无偿转归原股东所有,由董事会作为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部分进行管理。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以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行权;

5、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进行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6、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长期激励,但如果在开始按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前两个年度内的任意年度,受益人按本方案所分得的利润可以对所配给的所有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可以加速行权。两个年度后的利润分配如果出现足以对尚未行权部分的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不予加速行权。

7、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十五条 关于行权的特别规定

1、如果在实施模拟股票期权方案后,公司的母公司成功上市,受益人对持有的尚未行权部分的期股的行权有两种选择。一是按本方案第十四条的规定行权;二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期权折算为母公司市场价格与受益人被授予模拟期权股票时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行权价格的差额,以上市公司5月10日的市场价格确定。

2、受益人选择权应当在被授予模拟期权时确定。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二种行权方式时,受益人的的期股实际为名义额度,受益人被授予的期股不发生权利转让。

第六章 员工解约、辞职、离职时的模拟期权处理

第十六条 董事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者,在提前离职后可以继续享有模拟股票期权,但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在离职后、模拟期权尚未行权前,由于其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虽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但加入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公司的,公司有权中止直至取消其模拟期权;

第十七条 未履行与公司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定而自动离职的,终止尚未行权的模拟股票期权;

第十八条 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提前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的,对模拟期权持有人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十九条 聘用期满,模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二十条 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一条 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对已行权部分及在授予模拟期权时认购的实股部分应向原提供模拟期权的股东进行转让,但只就原认购部分返还对价,授予的期权部分不予支付对价;

第二十二条 因公司发生并购及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提供模拟期权股份部分的股东应当保证对该部分股份不予转让,保证持有人的稳定性,或者能够保证新的股东对公司模拟期权方案执行的连续性;

第七章 内部交易平台的建立及内部交易规则

第二十三条 内部交易平台

1、在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交易中心,受益人可以在该交易中心进行模拟期权期股的交易,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交易中心对交易过户行为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模拟股票期权转让收入所产生的纳税义务,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2、对实股部分的转让以《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作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 内部交易规则

1、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时间有限的原则,交易中心只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开放。其他时间不予开放,不予办理模拟股票期权交易的有关手续;

2、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数量有限的原则,鉴于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因此,只允许模拟期权持有人在每两个年度中转让其被授予的期权总量的六分之一,其通过模拟期权的交易所获得的期权不计算在内。但每次交易量可以拆细,进行多次交易;

3、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受让人限制原则,模拟股票期权的受让人只能是按本方案的规定已经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不得向按本方案规定不能获得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转让;

4、模拟股票期权的交易不论发生在任何时间,均视同受让人享有转让人因模拟股票期权所享有的全部经济利益;

5、转让的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为其原期权持有人最近一次行权时间。原期权持有人在该次行权的期权为本次应予行权量减去其转让部分的期权量;

6、模拟期权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平等协商确定;

7、转让人如果在其转让的期权尚未到达行权期时从公司离职,如果按本方案的规定,在离职后将被终止期权行权的,其转让价款应当交给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将转让款转交给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原股东,如果转让价款低于被授予期权时的相应净资产的,转让人须按净资产额予以补足。受让人可以继续持有这部分期权,行权时间不变。

第八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是模拟股票期权的日常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董事会报告模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模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方案附个附件,作为本方案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八条 本方案自x年x月x日起实施

第5篇 创业公司期权激励范本最新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甲方为管理所创立的分公司,聘任乙方作为职业经理人经营和管理,为密切乙方与所管理公司的利益关系,把乙方对公司的努力和贡献与乙方的收益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增强团队凝聚力,达到双方共同创业,合作共赢,长期稳定发展的目的,经甲方审慎考虑,决定实施职业经理人期权激励制度。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循。

第一条、期权激励的内容和方案

1、甲方给予乙方股权激励的公司为甲方所创立的__________公司。

2、甲方享有__________公司______%的股权,为该公司的实际控股人。

3、乙方按照本协议受让激励股权的价格为______元/股,合计持有______%的股权。

4、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在_____万元(含本数)以下时,甲方每次按照同等股份比例给予乙方期权激励股份,增资所需资金由甲方负责投入。

5、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到达_____万元以上时,再增加的注册资本,由乙方按照在相应公司的股份份额实际认购,乙方不认购的,所持股份份额据实调整。

6、甲方每期兑现乙方的期权激励股份时,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本协议为准。

第二条、期权激励的条件

甲方给予乙方期权激励股份附有本条所列的乙方需全部遵循的下列条件:

1、乙方在甲方实际投资的__________公司服务不低于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未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本期限不作延长或者缩短。

2、乙方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职业经理人对公司应尽到的忠诚和勤勉义务的职业准则。

3、乙方享有的期权激励股份不得对外转让,不得赠送他人,不得与他人共有(包括但不限于直系亲属、配偶等亲情关系),乙方需在______年内保持对期权激励股份单独、完整的权利,且不得在内部转让给甲方之外的其他人。

4、乙方服务期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独立行使优先购买权予以回购,回购时不做股权价值评估。

5、乙方放弃对其他享有期权激励股份的股东所转让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6、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在甲方实际投资的__________公司中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

7、乙方在甲方实际投资的__________公司服务期满_______年之后,乙方对期权激励的股份享有完整的处分权。

8、乙方所持期权激励股份因回避关联交易需要,如需安排代持人代持股时,由乙方委托自己可信的人代持,相关代持协议应交甲方审核并提交原件一份留存。

9、乙方任职的公司持续盈利。

第三条、期权激励的取消

乙方在享有期权激励期间或者期满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期权激励股权,已经享有的期权激励股权由甲方无偿收回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仍应予以赔偿:

1、故意犯罪或者重大过失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且未被缓刑)。

2、违背应尽到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忠诚勤勉义务,因重大过失或者故意损害甲方公司的利益。

3、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期权激励股份之日起不满______年离职。

4、服务期内自行或与他人组建公司、或者从事其他兼职业务。

5、服务期内离职时带走甲方公司的技术或者客户资源。

6、服务期满离开甲方公司之日起______年内,自行或者与他人合作开办同业公司,或者在同业公司中任职。

7、乙方任职公司的业绩处于持续亏损状态。

第四条、期权激励股份的交付和生效

甲方给予乙方的期权激励股份经相应公司的股东会议同意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后,视为甲方完成对乙方期权激励股份的交付和生效。但是,依据有关行业管理规定不能办理备案登记或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期权激励股份的权利限制

乙方享有的期权激励股份经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后,乙方享有相应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但是,乙方行使所持期权激励股份的处分权,必须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第六条、其他约定

1、依据本协议实施的期权激励股份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2、为履行本协议,双方将另行签订其他各种文件,该文件可能用于政府职能部门备案,因此,所签署的其他文件原则上应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保持一致,如因办理相关备案、审批事项需要不能保持与本协议一致的,该文件不产生否定本协议约定的效力,所涉事项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完善,生效后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对同一或者类似事项,《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为准。

第七条、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在本协议签署日前、存续期间以及协议最终履行完成后,本协议的内容均为保密信息。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2、双方在本条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失效或终止而终止(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政府主管当局有要求或者基于一方的合法权益使然等情形除外)。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背本协议约定,甲方除依据本协议相关条文的约定处置外,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交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标题含义

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醒目之用添加,并无限定其条款含义之意,协议各条款真正含义以其具体内容为准。

第十一条、协议文本和生效

1、本协议文本为打印件,无任何涂改和手写部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协议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各份文本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6篇 常用非上市公司模拟期权激励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目的

公司引进模拟股票期权制度,在于重塑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矫正平均化的分配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克服公司发展中的短期行为,促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与公司资产的有机结合,提高资源的使用效能,进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素质,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确保公司发展的持续性,推动公司业绩的上升。

第二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1、受益人(模拟期权的持有人)不能无偿获得模拟期权,本方案中受益人所获得的模拟期权以认购规定的实有股份为前提

2、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起人提供的存量,即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更不以这种方式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保证在任何条件下可能发生股东变化时,保证提供的作为现在和未来行权的模拟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3、本次方案中,公司模拟期权制度的安排既着眼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着眼于公司的未来,以保证进一步吸引高级人才

4、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模拟股票期权:__________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具有独立特色的激励模式,是指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并授权董事会管理,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按本方案中的规定,由受益人购买一定数额的股份,另外根据其购买股份的一定倍数,获得相应的利润分配权,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延期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__________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__________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股份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份的真正持有人(即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__________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二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及相关权利安排

第四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

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提供比例分别为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_

第五条 在模拟期权持有人持有模拟期权,模拟期权股份尚未按本方案的约定转化为持有人的实有股份时,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六条 对受益人授予模拟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三章 模拟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方案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确定的标准为按公司的关键岗位确定,实行按岗定人,以避免模拟期权授予行为的随意性。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但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的,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通过,可以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第八条 对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董事会执行,对裁减岗位中原有已经授予模拟期权的人员不得取消、变更、终止

第九条 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__________

1、

2、

3、

第四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期限及时机

第十条 模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模拟期权的拟授予数量总量为:__________ ,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其中, 作为初次授予时的实股备用量, 作为向受益人配给期股的数量

2、每个受益人的授予数量,实股为不多于 ,模拟的期股按实股的二倍配给,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但应保证同一级别岗位人员授予数量的均衡

3、受益人购买实股的价格按所占模拟股票期权授予年度的上一年度的净资产的二倍予以认购。受益人认购实股部分的价款归原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东所有,视同股份转让款。受益人缴纳价款的时间为与公司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后的三日内。受益人不能放弃实股部分的股份认购,否则,放弃实股认购权的视同同时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权利

第十一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1、本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六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模拟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进行行权。

2、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以六年为一个周期,如果受益人在本方案的初始实施年度的以后各年度按本方案的规定,应该被授予期权的,其被授予期权的年限相应予以减少,授予模拟期权的总数亦相应按比例减少,被授予期限出现单数的,第一次行权时间为出现单数年度的第一次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年度,行权的模拟期股份额为:__________授予总数除以授予年度。尚未行权的模拟期权按后续年度的行权时间统一行权。

3、授予期权的第一个年度的利润分配,如果授予时间不足一年的,所分配利润按当年被授予模拟期权的月度时间计算。

第十二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1、受益人受聘、升迁的时间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受聘到应授予模拟期权岗位后,须经过试用期考核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试用期延长的,须经延长后通过考核方能被授予模拟期权。由公司较低岗位升职到应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岗位的,也须在该岗位试用合格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如果原较低岗位按本方案的规定,也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按新岗位应予授予的数量予以补足,补足数量为新岗位数量减去原岗位数量的差除以六,乘以本次期权方案实施的剩余年度。补足部分为实股和期股,比例按本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本次实施模拟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则不予补足。可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

2、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时,享有选择权,可以拒绝接受,在下一年度如果依然符合模拟期权的授予条件的,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授予,但授予时间应减少一个年度,同时模拟期权的实股部分和期股部分相应减少六分之一。在两个年度内,如果享有资格的受益人拒绝接受模拟期权或者在拒绝后没有再次申请公司授予模拟期权的,视同永远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资格。

第五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方式

第十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 模拟期权的行权方式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由于每两年一次的利润分配期实际时间为相应的下一年度,因而实际的行权操作时间每两个利润分配的下一年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该年度的四月至五月份,具体时间由董事会确定。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2、在第一次行权时,受益人所持有的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时所认购的实股的利润和期股利润一同计算,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和因模拟期股第一次行权工商登记变更时间一致。以后的两次行权利润分配参照本条执行。

3、受益人的两年的利润分配收益如果大于当年的行权价款,大于的部分不以现金的方式向受益人变现,而暂存于公司用于受益人的下一次行权价款,六年期满后,受益人在行权后出现利润所得有剩余的,公司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

4、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所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如果不足以支付当次受益人所应交纳的行权价款,受益人应采用补交现金的方式来进行行权,否则视同完全放弃行权,应行权部分模拟期权股份无偿转归原股东所有,由董事会作为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部分进行管理。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以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行权

5、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进行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6、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长期激励,但如果在开始按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前两个年度内的任意年度,受益人按本方案所分得的利润可以对所配给的所有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可以加速行权。两个年度后的利润分配如果出现足以对尚未行权部分的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不予加速行权。

7、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十五条 关于行权的特别规定

1、如果在实施模拟股票期权方案后,公司的母公司成功上市,受益人对持有的尚未行权部分的期股的行权有两种选择。一是按本方案第十四条的规定行权二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期权折算为母公司市场价格与受益人被授予模拟期权股票时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行权价格的差额,以上市公司5月10日的市场价格确定。

2、受益人选择权应当在被授予模拟期权时确定。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二种行权方式时,受益人的的期股实际为名义额度,受益人被授予的期股不发生权利转让。

第六章 员工解约、辞职、离职时的模拟期权处理

第十六条 董事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者,在提前离职后可以继续享有模拟股票期权,但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在离职后、模拟期权尚未行权前,由于其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虽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但加入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公司的,公司有权中止直至取消其模拟期权

第十七条 未履行与公司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定而自动离职的,终止尚未行权的模拟股票期权

第十八条 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提前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的,对模拟期权持有人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十九条 聘用期满,模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二十条 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一条 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对已行权部分及在授予模拟期权时认购的实股部分应向原提供模拟期权的股东进行转让,但只就原认购部分返还对价,授予的期权部分不予支付对价

第二十二条 因公司发生并购及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提供模拟期权股份部分的股东应当保证对该部分股份不予转让,保证持有人的稳定性,或者能够保证新的股东对公司模拟期权方案执行的连续性

第七章 内部交易平台的建立及内部交易规则

第二十三条 内部交易平台

1、在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交易中心,受益人可以在该交易中心进行模拟期权期股的交易,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交易中心对交易过户行为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模拟股票期权转让收入所产生的纳税义务,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2、对实股部分的转让以《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作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 内部交易规则

1、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时间有限的原则,交易中心只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开放。其他时间不予开放,不予办理模拟股票期权交易的有关手续

2、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数量有限的原则,鉴于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因此,只允许模拟期权持有人在每两个年度中转让其被授予的期权总量的六分之一,其通过模拟期权的交易所获得的期权不计算在内。但每次交易量可以拆细,进行多次交易

3、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受让人限制原则,模拟股票期权的受让人只能是按本方案的规定已经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不得向按本方案规定不能获得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转让

4、模拟股票期权的交易不论发生在任何时间,均视同受让人享有转让人因模拟股票期权所享有的全部经济利益

5、转让的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为其原期权持有人最近一次行权时间。原期权持有人在该次行权的期权为本次应予行权量减去其转让部分的期权量

6、模拟期权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平等协商确定

7、转让人如果在其转让的期权尚未到达行权期时从公司离职,如果按本方案的规定,在离职后将被终止期权行权的,其转让价款应当交给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将转让款转交给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原股东,如果转让价款低于被授予期权时的相应净资产的,转让人须按净资产额予以补足。受让人可以继续持有这部分期权,行权时间不变。

第八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是模拟股票期权的日常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董事会报告模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模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方案附个附件,作为本方案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八条 本方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实施

第7篇 非上市公司模拟期权激励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目的

公司引进模拟股票期权制度,在于重塑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矫正平均化的分配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克服公司发展中的短期行为,促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与公司资产的有机结合,提高资源的使用效能,进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素质,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确保公司发展的持续性,推动公司业绩的上升。

第二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1、受益人(模拟期权的持有人)不能无偿获得模拟期权,本方案中受益人所获得的模拟期权以认购规定的实有股份为前提

2、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起人提供的存量,即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更不以这种方式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保证在任何条件下可能发生股东变化时,保证提供的作为现在和未来行权的模拟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3、本次方案中,公司模拟期权制度的安排既着眼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着眼于公司的未来,以保证进一步吸引高级人才

4、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模拟股票期权:_______________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具有独立特色的激励模式,是指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并授权董事会管理,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按本方案中的规定,由受益人购买一定数额的股份,另外根据其购买股份的一定倍数,获得相应的利润分配权,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延期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_______________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_______________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股份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份的真正持有人(即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_______________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二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及相关权利安排

第四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

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提供比例分别为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在模拟期权持有人持有模拟期权,模拟期权股份尚未按本方案的约定转化为持有人的实有股份时,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六条 对受益人授予模拟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三章 模拟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方案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确定的标准为按公司的关键岗位确定,实行按岗定人,以避免模拟期权授予行为的随意性。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但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的,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通过,可以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第八条 对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董事会执行,对裁减岗位中原有已经授予模拟期权的人员不得取消、变更、终止

第九条 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_______________

1、

2、

3、

第四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期限及时机

第十条 模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模拟期权的拟授予数量总量为:_______________ ,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其中, 作为初次授予时的实股备用量, 作为向受益人配给期股的数量

2、每个受益人的授予数量,实股为不多于 ,模拟的期股按实股的二倍配给,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但应保证同一级别岗位人员授予数量的均衡

3、受益人购买实股的价格按所占模拟股票期权授予年度的上一年度的净资产的二倍予以认购。受益人认购实股部分的价款归原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东所有,视同股份转让款。受益人缴纳价款的时间为与公司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后的三日内。受益人不能放弃实股部分的股份认购,否则,放弃实股认购权的视同同时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权利

第十一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1、本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六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模拟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进行行权。

2、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以六年为一个周期,如果受益人在本方案的初始实施年度的以后各年度按本方案的规定,应该被授予期权的,其被授予期权的年限相应予以减少,授予模拟期权的总数亦相应按比例减少,被授予期限出现单数的,第一次行权时间为出现单数年度的第一次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年度,行权的模拟期股份额为:_______________授予总数除以授予年度。尚未行权的模拟期权按后续年度的行权时间统一行权。

3、授予期权的第一个年度的利润分配,如果授予时间不足一年的,所分配利润按当年被授予模拟期权的月度时间计算。

第十二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1、受益人受聘、升迁的时间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受聘到应授予模拟期权岗位后,须经过试用期考核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试用期延长的,须经延长后通过考核方能被授予模拟期权。由公司较低岗位升职到应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岗位的,也须在该岗位试用合格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如果原较低岗位按本方案的规定,也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按新岗位应予授予的数量予以补足,补足数量为新岗位数量减去原岗位数量的差除以六,乘以本次期权方案实施的剩余年度。补足部分为实股和期股,比例按本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本次实施模拟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则不予补足。可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

2、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时,享有选择权,可以拒绝接受,在下一年度如果依然符合模拟期权的授予条件的,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授予,但授予时间应减少一个年度,同时模拟期权的实股部分和期股部分相应减少六分之一。在两个年度内,如果享有资格的受益人拒绝接受模拟期权或者在拒绝后没有再次申请公司授予模拟期权的,视同永远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资格。

第五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方式

第十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 模拟期权的行权方式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由于每两年一次的利润分配期实际时间为相应的下一年度,因而实际的行权操作时间每两个利润分配的下一年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该年度的四月至五月份,具体时间由董事会确定。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2、在第一次行权时,受益人所持有的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时所认购的实股的利润和期股利润一同计算,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和因模拟期股第一次行权工商登记变更时间一致。以后的两次行权利润分配参照本条执行。

3、受益人的两年的利润分配收益如果大于当年的行权价款,大于的部分不以现金的方式向受益人变现,而暂存于公司用于受益人的下一次行权价款,六年期满后,受益人在行权后出现利润所得有剩余的,公司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

4、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所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如果不足以支付当次受益人所应交纳的行权价款,受益人应采用补交现金的方式来进行行权,否则视同完全放弃行权,应行权部分模拟期权股份无偿转归原股东所有,由董事会作为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部分进行管理。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以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行权

5、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进行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6、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长期激励,但如果在开始按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前两个年度内的任意年度,受益人按本方案所分得的利润可以对所配给的所有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可以加速行权。两个年度后的利润分配如果出现足以对尚未行权部分的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不予加速行权。

7、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十五条 关于行权的特别规定

1、如果在实施模拟股票期权方案后,公司的母公司成功上市,受益人对持有的尚未行权部分的期股的行权有两种选择。一是按本方案第十四条的规定行权二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期权折算为母公司市场价格与受益人被授予模拟期权股票时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行权价格的差额,以上市公司5月10日的市场价格确定。

2、受益人选择权应当在被授予模拟期权时确定。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二种行权方式时,受益人的的期股实际为名义额度,受益人被授予的期股不发生权利转让。

第六章 员工解约、辞职、离职时的模拟期权处理

第十六条 董事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者,在提前离职后可以继续享有模拟股票期权,但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在离职后、模拟期权尚未行权前,由于其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虽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但加入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公司的,公司有权中止直至取消其模拟期权

第十七条 未履行与公司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定而自动离职的,终止尚未行权的模拟股票期权

第十八条 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提前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的,对模拟期权持有人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十九条 聘用期满,模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二十条 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一条 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对已行权部分及在授予模拟期权时认购的实股部分应向原提供模拟期权的股东进行转让,但只就原认购部分返还对价,授予的期权部分不予支付对价

第二十二条 因公司发生并购及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提供模拟期权股份部分的股东应当保证对该部分股份不予转让,保证持有人的稳定性,或者能够保证新的股东对公司模拟期权方案执行的连续性

第七章 内部交易平台的建立及内部交易规则

第二十三条 内部交易平台

1、在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交易中心,受益人可以在该交易中心进行模拟期权期股的交易,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交易中心对交易过户行为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模拟股票期权转让收入所产生的纳税义务,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2、对实股部分的转让以《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作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 内部交易规则

1、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时间有限的原则,交易中心只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开放。其他时间不予开放,不予办理模拟股票期权交易的有关手续

2、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数量有限的原则,鉴于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因此,只允许模拟期权持有人在每两个年度中转让其被授予的期权总量的六分之一,其通过模拟期权的交易所获得的期权不计算在内。但每次交易量可以拆细,进行多次交易

3、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受让人限制原则,模拟股票期权的受让人只能是按本方案的规定已经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不得向按本方案规定不能获得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转让

4、模拟股票期权的交易不论发生在任何时间,均视同受让人享有转让人因模拟股票期权所享有的全部经济利益

5、转让的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为其原期权持有人最近一次行权时间。原期权持有人在该次行权的期权为本次应予行权量减去其转让部分的期权量

6、模拟期权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平等协商确定

7、转让人如果在其转让的期权尚未到达行权期时从公司离职,如果按本方案的规定,在离职后将被终止期权行权的,其转让价款应当交给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将转让款转交给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原股东,如果转让价款低于被授予期权时的相应净资产的,转让人须按净资产额予以补足。受让人可以继续持有这部分期权,行权时间不变。

第八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是模拟股票期权的日常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董事会报告模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模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方案附个附件,作为本方案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八条 本方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施

第8篇 非上市公司模拟期权激励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目的

公司引进模拟股票期权制度,在于重塑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矫正平均化的分配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克服公司发展中的短期行为,促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与公司资产的有机结合,提高资源的使用效能,进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素质,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确保公司发展的持续性,推动公司业绩的上升。

第二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1、受益人(模拟期权的持有人)不能无偿获得模拟期权,本方案中受益人所获得的模拟期权以认购规定的实有股份为前提

2、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起人提供的存量,即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更不以这种方式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保证在任何条件下可能发生股东变化时,保证提供的作为现在和未来行权的模拟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3、本次方案中,公司模拟期权制度的安排既着眼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着眼于公司的未来,以保证进一步吸引高级人才

4、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模拟股票期权: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具有独立特色的激励模式,是指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并授权董事会管理,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按本方案中的规定,由受益人购买一定数额的股份,另外根据其购买股份的一定倍数,获得相应的利润分配权,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延期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股份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份的真正持有人(即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二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及相关权利安排

第四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

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提供比例分别为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第五条 在模拟期权持有人持有模拟期权,模拟期权股份尚未按本方案的约定转化为持有人的实有股份时,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六条 对受益人授予模拟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三章 模拟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方案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确定的标准为按公司的关键岗位确定,实行按岗定人,以避免模拟期权授予行为的随意性。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但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的,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通过,可以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第八条 对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董事会执行,对裁减岗位中原有已经授予模拟期权的人员不得取消、变更、终止

第九条 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

1、

2、

3、

第四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期限及时机

第十条 模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模拟期权的拟授予数量总量为: ,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其中, 作为初次授予时的实股备用量, 作为向受益人配给期股的数量

2、每个受益人的授予数量,实股为不多于 ,模拟的期股按实股的二倍配给,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但应保证同一级别岗位人员授予数量的均衡

3、受益人购买实股的价格按所占模拟股票期权授予年度的上一年度的净资产的二倍予以认购。受益人认购实股部分的价款归原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东所有,视同股份转让款。受益人缴纳价款的时间为与公司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后的三日内。受益人不能放弃实股部分的股份认购,否则,放弃实股认购权的视同同时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权利

第十一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1、本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六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模拟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进行行权。

2、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以六年为一个周期,如果受益人在本方案的初始实施年度的以后各年度按本方案的规定,应该被授予期权的,其被授予期权的年限相应予以减少,授予模拟期权的总数亦相应按比例减少,被授予期限出现单数的,第一次行权时间为出现单数年度的第一次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年度,行权的模拟期股份额为:授予总数除以授予年度。尚未行权的模拟期权按后续年度的行权时间统一行权。

3、授予期权的第一个年度的利润分配,如果授予时间不足一年的,所分配利润按当年被授予模拟期权的月度时间计算。

第十二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1、受益人受聘、升迁的时间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受聘到应授予模拟期权岗位后,须经过试用期考核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试用期延长的,须经延长后通过考核方能被授予模拟期权。由公司较低岗位升职到应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岗位的,也须在该岗位试用合格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如果原较低岗位按本方案的规定,也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按新岗位应予授予的数量予以补足,补足数量为新岗位数量减去原岗位数量的差除以六,乘以本次期权方案实施的剩余年度。补足部分为实股和期股,比例按本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本次实施模拟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则不予补足。可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

2、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时,享有选择权,可以拒绝接受,在下一年度如果依然符合模拟期权的授予条件的,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授予,但授予时间应减少一个年度,同时模拟期权的实股部分和期股部分相应减少六分之一。在两个年度内,如果享有资格的受益人拒绝接受模拟期权或者在拒绝后没有再次申请公司授予模拟期权的,视同永远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资格。

第五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方式

第十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 模拟期权的行权方式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由于每两年一次的利润分配期实际时间为相应的下一年度,因而实际的行权操作时间每两个利润分配的下一年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该年度的四月至五月份,具体时间由董事会确定。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2、在第一次行权时,受益人所持有的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时所认购的实股的利润和期股利润一同计算,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和因模拟期股第一次行权工商登记变更时间一致。以后的两次行权利润分配参照本条执行。

3、受益人的两年的利润分配收益如果大于当年的行权价款,大于的部分不以现金的方式向受益人变现,而暂存于公司用于受益人的下一次行权价款,六年期满后,受益人在行权后出现利润所得有剩余的,公司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

4、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所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如果不足以支付当次受益人所应交纳的行权价款,受益人应采用补交现金的方式来进行行权,否则视同完全放弃行权,应行权部分模拟期权股份无偿转归原股东所有,由董事会作为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部分进行管理。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以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行权

5、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进行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6、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长期激励,但如果在开始按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前两个年度内的任意年度,受益人按本方案所分得的利润可以对所配给的所有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可以加速行权。两个年度后的利润分配如果出现足以对尚未行权部分的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不予加速行权。

7、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十五条 关于行权的特别规定

1、如果在实施模拟股票期权方案后,公司的母公司成功上市,受益人对持有的尚未行权部分的期股的行权有两种选择。一是按本方案第十四条的规定行权二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期权折算为母公司市场价格与受益人被授予模拟期权股票时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行权价格的差额,以上市公司5月10日的市场价格确定。

2、受益人选择权应当在被授予模拟期权时确定。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二种行权方式时,受益人的的期股实际为名义额度,受益人被授予的期股不发生权利转让。

第六章 员工解约、辞职、离职时的模拟期权处理

第十六条 董事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者,在提前离职后可以继续享有模拟股票期权,但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在离职后、模拟期权尚未行权前,由于其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虽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但加入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公司的,公司有权中止直至取消其模拟期权

第十七条 未履行与公司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定而自动离职的,终止尚未行权的模拟股票期权

第十八条 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提前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的,对模拟期权持有人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十九条 聘用期满,模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二十条 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一条 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对已行权部分及在授予模拟期权时认购的实股部分应向原提供模拟期权的股东进行转让,但只就原认购部分返还对价,授予的期权部分不予支付对价

第二十二条 因公司发生并购及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提供模拟期权股份部分的股东应当保证对该部分股份不予转让,保证持有人的稳定性,或者能够保证新的股东对公司模拟期权方案执行的连续性

第七章 内部交易平台的建立及内部交易规则

第二十三条 内部交易平台

1、在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交易中心,受益人可以在该交易中心进行模拟期权期股的交易,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交易中心对交易过户行为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模拟股票期权转让收入所产生的纳税义务,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2、对实股部分的转让以《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作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 内部交易规则

1、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时间有限的原则,交易中心只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开放。其他时间不予开放,不予办理模拟股票期权交易的有关手续

2、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数量有限的原则,鉴于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因此,只允许模拟期权持有人在每两个年度中转让其被授予的期权总量的六分之一,其通过模拟期权的交易所获得的期权不计算在内。但每次交易量可以拆细,进行多次交易

3、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受让人限制原则,模拟股票期权的受让人只能是按本方案的规定已经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不得向按本方案规定不能获得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转让

4、模拟股票期权的交易不论发生在任何时间,均视同受让人享有转让人因模拟股票期权所享有的全部经济利益

5、转让的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为其原期权持有人最近一次行权时间。原期权持有人在该次行权的期权为本次应予行权量减去其转让部分的期权量

6、模拟期权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平等协商确定

7、转让人如果在其转让的期权尚未到达行权期时从公司离职,如果按本方案的规定,在离职后将被终止期权行权的,其转让价款应当交给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将转让款转交给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原股东,如果转让价款低于被授予期权时的相应净资产的,转让人须按净资产额予以补足。受让人可以继续持有这部分期权,行权时间不变。

第八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是模拟股票期权的日常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董事会报告模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模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方案附个附件,作为本方案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八条 本方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实施

第9篇 1通用版非上市公司模拟期权激励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目的

公司引进模拟股票期权制度,在于重塑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矫正平均化的分配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克服公司发展中的短期行为,促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与公司资产的有机结合,提高资源的使用效能,进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素质,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确保公司发展的持续性,推动公司业绩的上升。

第二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1、受益人(模拟期权的持有人)不能无偿获得模拟期权,本方案中受益人所获得的模拟期权以认购规定的实有股份为前提

2、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起人提供的存量,即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更不以这种方式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保证在任何条件下可能发生股东变化时,保证提供的作为现在和未来行权的模拟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3、本次方案中,公司模拟期权制度的安排既着眼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着眼于公司的未来,以保证进一步吸引高级人才

4、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模拟股票期权:__________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具有独立特色的激励模式,是指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并授权董事会管理,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按本方案中的规定,由受益人购买一定数额的股份,另外根据其购买股份的一定倍数,获得相应的利润分配权,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延期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__________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__________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股份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份的真正持有人(即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__________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二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及相关权利安排

第四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

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提供比例分别为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_

第五条 在模拟期权持有人持有模拟期权,模拟期权股份尚未按本方案的约定转化为持有人的实有股份时,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六条 对受益人授予模拟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三章 模拟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方案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确定的标准为按公司的关键岗位确定,实行按岗定人,以避免模拟期权授予行为的随意性。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但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的,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通过,可以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第八条 对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董事会执行,对裁减岗位中原有已经授予模拟期权的人员不得取消、变更、终止

第九条 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__________

1、

2、

3、

第四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期限及时机

第十条 模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模拟期权的拟授予数量总量为:__________ ,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其中, 作为初次授予时的实股备用量, 作为向受益人配给期股的数量

2、每个受益人的授予数量,实股为不多于 ,模拟的期股按实股的二倍配给,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但应保证同一级别岗位人员授予数量的均衡

3、受益人购买实股的价格按所占模拟股票期权授予年度的上一年度的净资产的二倍予以认购。受益人认购实股部分的价款归原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东所有,视同股份转让款。受益人缴纳价款的时间为与公司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后的三日内。受益人不能放弃实股部分的股份认购,否则,放弃实股认购权的视同同时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权利

第十一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1、本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六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模拟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进行行权。

2、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以六年为一个周期,如果受益人在本方案的初始实施年度的以后各年度按本方案的规定,应该被授予期权的,其被授予期权的年限相应予以减少,授予模拟期权的总数亦相应按比例减少,被授予期限出现单数的,第一次行权时间为出现单数年度的第一次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年度,行权的模拟期股份额为:__________授予总数除以授予年度。尚未行权的模拟期权按后续年度的行权时间统一行权。

3、授予期权的第一个年度的利润分配,如果授予时间不足一年的,所分配利润按当年被授予模拟期权的月度时间计算。

第十二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1、受益人受聘、升迁的时间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受聘到应授予模拟期权岗位后,须经过试用期考核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试用期延长的,须经延长后通过考核方能被授予模拟期权。由公司较低岗位升职到应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岗位的,也须在该岗位试用合格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如果原较低岗位按本方案的规定,也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按新岗位应予授予的数量予以补足,补足数量为新岗位数量减去原岗位数量的差除以六,乘以本次期权方案实施的剩余年度。补足部分为实股和期股,比例按本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本次实施模拟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则不予补足。可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

2、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时,享有选择权,可以拒绝接受,在下一年度如果依然符合模拟期权的授予条件的,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授予,但授予时间应减少一个年度,同时模拟期权的实股部分和期股部分相应减少六分之一。在两个年度内,如果享有资格的受益人拒绝接受模拟期权或者在拒绝后没有再次申请公司授予模拟期权的,视同永远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资格。

第五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方式

第十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 模拟期权的行权方式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由于每两年一次的利润分配期实际时间为相应的下一年度,因而实际的行权操作时间每两个利润分配的下一年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该年度的四月至五月份,具体时间由董事会确定。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2、在第一次行权时,受益人所持有的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时所认购的实股的利润和期股利润一同计算,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和因模拟期股第一次行权工商登记变更时间一致。以后的两次行权利润分配参照本条执行。

3、受益人的两年的利润分配收益如果大于当年的行权价款,大于的部分不以现金的方式向受益人变现,而暂存于公司用于受益人的下一次行权价款,六年期满后,受益人在行权后出现利润所得有剩余的,公司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

4、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所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如果不足以支付当次受益人所应交纳的行权价款,受益人应采用补交现金的方式来进行行权,否则视同完全放弃行权,应行权部分模拟期权股份无偿转归原股东所有,由董事会作为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部分进行管理。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以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行权

5、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进行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6、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长期激励,但如果在开始按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前两个年度内的任意年度,受益人按本方案所分得的利润可以对所配给的所有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可以加速行权。两个年度后的利润分配如果出现足以对尚未行权部分的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不予加速行权。

7、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十五条 关于行权的特别规定

1、如果在实施模拟股票期权方案后,公司的母公司成功上市,受益人对持有的尚未行权部分的期股的行权有两种选择。一是按本方案第十四条的规定行权二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期权折算为母公司市场价格与受益人被授予模拟期权股票时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行权价格的差额,以上市公司5月10日的市场价格确定。

2、受益人选择权应当在被授予模拟期权时确定。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二种行权方式时,受益人的的期股实际为名义额度,受益人被授予的期股不发生权利转让。

第六章 员工解约、辞职、离职时的模拟期权处理

第十六条 董事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者,在提前离职后可以继续享有模拟股票期权,但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在离职后、模拟期权尚未行权前,由于其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虽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但加入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公司的,公司有权中止直至取消其模拟期权

第十七条 未履行与公司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定而自动离职的,终止尚未行权的模拟股票期权

第十八条 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提前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的,对模拟期权持有人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十九条 聘用期满,模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二十条 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一条 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对已行权部分及在授予模拟期权时认购的实股部分应向原提供模拟期权的股东进行转让,但只就原认购部分返还对价,授予的期权部分不予支付对价

第二十二条 因公司发生并购及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提供模拟期权股份部分的股东应当保证对该部分股份不予转让,保证持有人的稳定性,或者能够保证新的股东对公司模拟期权方案执行的连续性

第七章 内部交易平台的建立及内部交易规则

第二十三条 内部交易平台

1、在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交易中心,受益人可以在该交易中心进行模拟期权期股的交易,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交易中心对交易过户行为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模拟股票期权转让收入所产生的纳税义务,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2、对实股部分的转让以《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作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 内部交易规则

1、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时间有限的原则,交易中心只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开放。其他时间不予开放,不予办理模拟股票期权交易的有关手续

2、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数量有限的原则,鉴于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因此,只允许模拟期权持有人在每两个年度中转让其被授予的期权总量的六分之一,其通过模拟期权的交易所获得的期权不计算在内。但每次交易量可以拆细,进行多次交易

3、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受让人限制原则,模拟股票期权的受让人只能是按本方案的规定已经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不得向按本方案规定不能获得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转让

4、模拟股票期权的交易不论发生在任何时间,均视同受让人享有转让人因模拟股票期权所享有的全部经济利益

5、转让的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为其原期权持有人最近一次行权时间。原期权持有人在该次行权的期权为本次应予行权量减去其转让部分的期权量

6、模拟期权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平等协商确定

7、转让人如果在其转让的期权尚未到达行权期时从公司离职,如果按本方案的规定,在离职后将被终止期权行权的,其转让价款应当交给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将转让款转交给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原股东,如果转让价款低于被授予期权时的相应净资产的,转让人须按净资产额予以补足。受让人可以继续持有这部分期权,行权时间不变。

第八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是模拟股票期权的日常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董事会报告模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模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方案附个附件,作为本方案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八条 本方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实施

第10篇 非上市公司模拟期权激励

非上市公司模拟期权激励范本通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施模拟期权的目的

公司引进模拟股票期权制度,在于重塑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矫正平均化的分配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克服公司发展中的短期行为,促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与公司资产的有机结合,提高资源的使用效能,进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素质,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确保公司发展的持续性,推动公司业绩的上升。

第二条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1、受益人(模拟期权的持有人)不能无偿获得模拟期权,本方案中受益人所获得的模拟期权以认购规定的实有股份为前提;

2、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起人提供的存量,即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更不以这种方式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保证在任何条件下可能发生股东变化时,保证提供的作为现在和未来行权的模拟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3、本次方案中,公司模拟期权制度的安排既着眼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着眼于公司的未来,以保证进一步吸引高级人才;

4、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模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模拟股票期权: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具有独立特色的激励模式,是指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并授权董事会管理,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按本方案中的规定,由受益人购买一定数额的股份,另外根据其购买股份的一定倍数,获得相应的利润分配权,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延期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股份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份的真正持有人(即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二章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及相关权利安排

第四条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

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提供比例分别为,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第五条在模拟期权持有人持有模拟期权,模拟期权股份尚未按本方案的约定转化为持有人的实有股份时,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六条对受益人授予模拟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三章模拟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七条本方案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确定的标准为按公司的关键岗位确定,实行按岗定人,以避免模拟期权授予行为的随意性。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但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的,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通过,可以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第八条对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董事会执行,对裁减岗位中原有已经授予模拟期权的人员不得取消、变更、终止;

第九条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

1、

2、

3、

第四章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期限及时机

第十条模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模拟期权的拟授予数量总量为:____,即公司注册资本的%,其中,作为初次授予时的实股备用量,作为向受益人配给期股的数量;

2、每个受益人的授予数量,实股为不多于,模拟的期股按实股的二倍配给,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但应保证同一级别岗位人员授予数量的均衡;

3、受益人购买实股的价格按所占模拟股票期权授予年度的上一年度的净资产的二倍予以认购。受益人认购实股部分的价款归原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东所有,视同股份转让款。受益人缴纳价款的时间为与公司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后的三日内。受益人不能放弃实股部分的股份认购,否则,放弃实股认购权的视同同时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权利;

第十一条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1、本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六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模拟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进行行权。

2、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以六年为一个周期,如果受益人在本方案的初始实施年度的以后各年度按本方案的规定,应该被授予期权的,其被授予期权的年限相应予以减少,授予模拟期权的总数亦相应按比例减少,被授予期限出现单数的,第一次行权时间为出现单数年度的第一次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年度,行权的模拟期股份额为:授予总数除以授予年度。尚未行权的模拟期权按后续年度的行权时间统一行权。

3、授予期权的第一个年度的利润分配,如果授予时间不足一年的,所分配利润按当年被授予模拟期权的月度时间计算。

第十二条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1、受益人受聘、升迁的时间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受聘到应授予模拟期权岗位后,须经过试用期考核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试用期延长的,须经延长后通过考核方能被授予模拟期权。由公司较低岗位升职到应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岗位的,也须在该岗位试用合格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如果原较低岗位按本方案的规定,也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按新岗位应予授予的数量予以补足,补足数量为新岗位数量减去原岗位数量的差除以六,乘以本次期权方案实施的剩余年度。补足部分为实股和期股,比例按本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本次实施模拟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则不予补足。可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

2、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时,享有选择权,可以拒绝接受,在下一年度如果依然符合模拟期权的授予条件的,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授予,但授予时间应减少一个年度,同时模拟期权的实股部分和期股部分相应减少六分之一。在两个年度内,如果享有资格的受益人拒绝接受模拟期权或者在拒绝后没有再次申请公司授予模拟期权的,视同永远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资格。

第五章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方式

第十三条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模拟期权的行权方式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由于每两年一次的利润分配期实际时间为相应的下一年度,因而实际的行权操作时间每两个利润分配的下一年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该年度的四月至五月份,具体时间由董事会确定。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2、在第一次行权时,受益人所持有的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时所认购的实股的利润和期股利润一同计算,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和因模拟期股第一次行权工商登记变更时间一致。以后的两次行权利润分配参照本条执行。

3、受益人的两年的利润分配收益如果大于当年的行权价款,大于的部分不以现金的方式向受益人变现,而暂存于公司用于受益人的下一次行权价款,六年期满后,受益人在行权后出现利润所得有剩余的,公司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

4、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所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如果不足以支付当次受益人所应交纳的行权价款,受益人应采用补交现金的方式来进行行权,否则视同完全放弃行权,应行权部分模拟期权股份无偿转归原股东所有,由董事会作为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部分进行管理。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以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行权;

5、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进行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6、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长期激励,但如果在开始按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前两个年度内的任意年度,受益人按本方案所分得的利润可以对所配给的所有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可以加速行权。两个年度后的利润分配如果出现足以对尚未行权部分的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不予加速行权。

7、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十五条关于行权的特别规定

1、如果在实施模拟股票期权方案后,公司的母公司成功上市,受益人对持有的尚未行权部分的期股的行权有两种选择。一是按本方案第十四条的规定行权;二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期权折算为母公司市场价格与受益人被授予模拟期权股票时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行权价格的差额,以上市公司5月10日的市场价格确定。

2、受益人选择权应当在被授予模拟期权时确定。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二种行权方式时,受益人的的期股实际为名义额度,受益人被授予的期股不发生权利转让。

第六章员工解约、辞职、离职时的模拟期权处理

第十六条董事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者,在提前离职后可以继续享有模拟股票期权,但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在离职后、模拟期权尚未行权前,由于其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虽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但加入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公司的,公司有权中止直至取消其模拟期权;

第十七条未履行与公司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定而自动离职的,终止尚未行权的模拟股票期权;

第十八条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提前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的,对模拟期权持有人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十九条聘用期满,模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二十条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一条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对已行权部分及在授予模拟期权时认购的实股部分应向原提供模拟期权的股东进行转让,但只就原认购部分返还对价,授予的期权部分不予支付对价;

第二十二条因公司发生并购及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提供模拟期权股份部分的股东应当保证对该部分股份不予转让,保证持有人的稳定性,或者能够保证新的股东对公司模拟期权方案执行的连续性;

第七章内部交易平台的建立及内部交易规则

第二十三条内部交易平台

1、在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交易中心,受益人可以在该交易中心进行模拟期权期股的交易,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交易中心对交易过户行为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模拟股票期权转让收入所产生的纳税义务,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2、对实股部分的转让以《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作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内部交易规则

1、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时间有限的原则,交易中心只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开放。其他时间不予开放,不予办理模拟股票期权交易的有关手续;

2、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数量有限的原则,鉴于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因此,只允许模拟期权持有人在每两个年度中转让其被授予的期权总量的六分之一,其通过模拟期权的交易所获得的期权不计算在内。但每次交易量可以拆细,进行多次交易;

3、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受让人限制原则,模拟股票期权的受让人只能是按本方案的规定已经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不得向按本方案规定不能获得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转让;

4、模拟股票期权的交易不论发生在任何时间,均视同受让人享有转让人因模拟股票期权所享有的全部经济利益;

5、转让的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为其原期权持有人最近一次行权时间。原期权持有人在该次行权的期权为本次应予行权量减去其转让部分的期权量;

6、模拟期权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平等协商确定;

7、转让人如果在其转让的期权尚未到达行权期时从公司离职,如果按本方案的规定,在离职后将被终止期权行权的,其转让价款应当交给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将转让款转交给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原股东,如果转让价款低于被授予期权时的相应净资产的,转让人须按净资产额予以补足。受让人可以继续持有这部分期权,行权时间不变。

第八章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是模拟股票期权的日常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董事会报告模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模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方案附个附件,作为本方案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八条本方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施

第11篇 公司员工期权激励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了体现“_______”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创业伙伴_______进行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据。

一、干股的激励标准与期权的授权计划

1、公司赠送___________万元分红股权作为激励标准,_______以此获得每年公司年税后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分红收益,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为截止日。原则上干股激励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进行购买股份,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_______万股,每股为人民币_____元整。

二、干股的激励核算办法与期权的行权方式

1、干股分红按照公司的实际税后利润,公司财务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向管理层透明与公开,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员参与监督。每年税后利润暂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最终确认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时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报告为准。

2、期权行权在公司改制时进行,并一次性行权,如放弃行权,公司按其所持干股的累积分红按税后的现金分红形式支付其本人。

3、行权价格按行权时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确定,出资以其所持干股累积未分配收益冲抵,多退少补。如干股累积分红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行权金额且本人不予补足,则对应不足出资部分视为其本人自愿放弃,原权益仍属于原股东,其本人相关股份数量根据其实际出资情况自动调整,其相关损失也由其本人承担;期权行权后,公司以增资形式将员工出资转增为公司股本。

4、入股人必须是其本人,同时必须符合公司以下相关要求。

5、期权转股手续与股票流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上市需要,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时的增资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则公司在保证其本人现有期权数量的基础上,有权对公司股权进行重组,以便保证公司的顺利上市。

三、授予对象及条件

1、干股激励及期权授予对象经管会提名、股东会批准的核心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的骨干员工。

2、本方案只作为公司内部人员的首次激励计划。

3、授予对象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同时愿意接受本方案有关规定。

四、基于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的性质,受益员工必须承诺并保证

1、承诺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保证有关投入公司的资产(包括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抵押、质押、债务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利。

3、保证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资情形,也未为投资之目的充当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

4、为确保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经营,本人保证在公司上市的3年内不离职,并保证在离职后3年内不从事与本人在科*达工作期间完全相同的业务经营活动,无论何时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业秘密。

5、本人同意无论何种原因在公司上市前离职,离职前所持的干股激励收益根据账面实际金额,按照税后现金分红形式支付给其本人,原授予的干股激励由于本人离职自动终止,期权计划同时取消。

6、如果在公司上市后未到公司规定服务期限内离职,本人同意按照(上市收益按三年平摊)的原则,将所持的股权收益按照上市前双方约定的有关规定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

7、在公司上市前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承诺放弃公司给予的所有干股激励所产生的一切收益。

8、在公司上市后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同意按照上述第六条双方约定的(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规定处理。

9、任职期间,本人保证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如存在职务侵占、受贿、从事与本企业(包括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相同的经营活动、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的,本人愿意支付十倍于实际损失的违约金,同时愿意接受公司对于本人的行政处罚甚至开除处理。

10、本人保证所持干股激励与期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本人愿意由公司无条件无偿收回。

本人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对本人激励的任何情况。

五、股东权益

1、期权完成行权后,按照上市公司法有关规定,其以实际出资享受相应表决权和收益权。其他相关权益,由《公司章程》具体规定。

2、公司根据其投资企业实际盈利情况确定分红,若公司分红用于转增资本,视同其实际出资,其相关税费由股东自己承担。

3、今后如因上市股权增发需要,公司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其它方损失。若因一方违反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七、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且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可以免于承担其他方损失赔偿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证明文件。

八、其他

1、本协议变更、修改或补充,必须由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决定,或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若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考虑到上市的有关要求,本协议正本______份,用于公司备案授予对象保留。

4、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地:

乙方:

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2篇 创业科技公司期权激励合同

2023创业科技公司期权激励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甲方为管理所创立的分公司,聘任乙方作为职业经理人经营和管理,为密切乙方与所管理公司的利益关系,把乙方对公司的努力和贡献与乙方的收益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增强团队凝聚力,达到双方共同创业,合作共赢,长期稳定发展的目的,经甲方审慎考虑,决定实施职业经理人期权激励制度。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循。

第一条、期权激励的内容和方案

1、甲方给予乙方股权激励的公司为甲方所创立的______公司。

2、甲方享有______公司____%的股权,为该公司的实际控股人。

3、乙方按照本协议受让激励股权的价格为______元/股,合计持有____%的股权。

4、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在_____万元(含本数)以下时,甲方每次按照同等股份比例给予乙方期权激励股份,增资所需资金由甲方负责投入。

5、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到达_____万元以上时,再增加的注册资本,由乙方按照在相应公司的股份份额实际认购,乙方不认购的,所持股份份额据实调整。

6、甲方每期兑现乙方的期权激励股份时,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本协议为准。

第二条、期权激励的条件

甲方给予乙方期权激励股份附有本条所列的乙方需全部遵循的下列条件:

1、乙方在甲方实际投资的______公司服务不低于_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未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本期限不作延长或者缩短。

2、乙方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职业经理人对公司应尽到的忠诚和勤勉义务的职业准则。

3、乙方享有的期权激励股份不得对外转让,不得赠送他人,不得与他人共有(包括但不限于直系亲属、配偶等亲情关系),乙方需在____年内保持对期权激励股份单独、完整的权利,且不得在内部转让给甲方之外的其他人。

4、乙方服务期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独立行使优先购买权予以回购,回购时不做股权价值评估。

5、乙方放弃对其他享有期权激励股份的股东所转让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6、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在甲方实际投资的______公司中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

7、乙方在甲方实际投资的______公司服务期满____年之后,乙方对期权激励的股份享有完整的处分权。

8、乙方所持期权激励股份因回避关联交易需要,如需安排代持人代持股时,由乙方委托自己可信的人代持,相关代持协议应交甲方审核并提交原件一份留存。

9、乙方任职的公司持续盈利。

第三条、期权激励的取消

乙方在享有期权激励期间或者期满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期权激励股权,已经享有的期权激励股权由甲方无偿收回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仍应予以赔偿:

1、故意犯罪或者重大过失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且未被缓刑)。

2、违背应尽到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忠诚勤勉义务,因重大过失或者故意损害甲方公司的利益。

3、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期权激励股份之日起不满____年离职。

4、服务期内自行或与他人组建公司、或者从事其他兼职业务。

5、服务期内离职时带走甲方公司的技术或者客户资源。

6、服务期满离开甲方公司之日起____年内,自行或者与他人合作开办同业公司,或者在同业公司中任职。

7、乙方任职公司的业绩处于持续亏损状态。

第四条、期权激励股份的交付和生效

甲方给予乙方的期权激励股份经相应公司的股东会议同意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后,视为甲方完成对乙方期权激励股份的交付和生效。但是,依据有关行业管理规定不能办理备案登记或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期权激励股份的权利限制

乙方享有的期权激励股份经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后,乙方享有相应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但是,乙方行使所持期权激励股份的处分权,必须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第六条、其他约定

1、依据本协议实施的期权激励股份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2、为履行本协议,双方将另行签订其他各种文件,该文件可能用于政府职能部门备案,因此,所签署的其他文件原则上应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保持一致,如因办理相关备案、审批事项需要不能保持与本协议一致的,该文件不产生否定本协议约定的效力,所涉事项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完善,生效后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对同一或者类似事项,《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为准。

第七条、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在本协议签署日前、存续期间以及协议最终履行完成后,本协议的内容均为保密信息。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2、双方在本条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失效或终止而终止(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政府主管当局有要求或者基于一方的合法权益使然等情形除外)。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背本协议约定,甲方除依据本协议相关条文的约定处置外,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交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标题含义

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醒目之用添加,并无限定其条款含义之意,协议各条款真正含义以其具体内容为准。

第十一条、协议文本和生效

1、本协议文本为打印件,无任何涂改和手写部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协议文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各份文本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3篇 通用版本非上市公司模拟期权激励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目的

公司引进模拟股票期权制度,在于重塑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矫正平均化的分配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克服公司发展中的短期行为,促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与公司资产的有机结合,提高资源的使用效能,进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素质,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确保公司发展的持续性,推动公司业绩的上升。

第二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1、受益人(模拟期权的持有人)不能无偿获得模拟期权,本方案中受益人所获得的模拟期权以认购规定的实有股份为前提

2、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起人提供的存量,即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更不以这种方式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保证在任何条件下可能发生股东变化时,保证提供的作为现在和未来行权的模拟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3、本次方案中,公司模拟期权制度的安排既着眼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着眼于公司的未来,以保证进一步吸引高级人才

4、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模拟股票期权: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具有独立特色的激励模式,是指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并授权董事会管理,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按本方案中的规定,由受益人购买一定数额的股份,另外根据其购买股份的一定倍数,获得相应的利润分配权,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延期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股份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份的真正持有人(即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二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及相关权利安排

第四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

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提供比例分别为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第五条 在模拟期权持有人持有模拟期权,模拟期权股份尚未按本方案的约定转化为持有人的实有股份时,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六条 对受益人授予模拟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三章 模拟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方案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确定的标准为按公司的关键岗位确定,实行按岗定人,以避免模拟期权授予行为的随意性。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但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的,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通过,可以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第八条 对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董事会执行,对裁减岗位中原有已经授予模拟期权的人员不得取消、变更、终止

第九条 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

1、

2、

3、

第四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期限及时机

第十条 模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模拟期权的拟授予数量总量为:____ ,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其中, 作为初次授予时的实股备用量, 作为向受益人配给期股的数量

2、每个受益人的授予数量,实股为不多于 ,模拟的期股按实股的二倍配给,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但应保证同一级别岗位人员授予数量的均衡

3、受益人购买实股的价格按所占模拟股票期权授予年度的上一年度的净资产的二倍予以认购。受益人认购实股部分的价款归原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东所有,视同股份转让款。受益人缴纳价款的时间为与公司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后的三日内。受益人不能放弃实股部分的股份认购,否则,放弃实股认购权的视同同时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权利

第十一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1、本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六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模拟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进行行权。

2、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以六年为一个周期,如果受益人在本方案的初始实施年度的以后各年度按本方案的规定,应该被授予期权的,其被授予期权的年限相应予以减少,授予模拟期权的总数亦相应按比例减少,被授予期限出现单数的,第一次行权时间为出现单数年度的第一次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年度,行权的模拟期股份额为:授予总数除以授予年度。尚未行权的模拟期权按后续年度的行权时间统一行权。

3、授予期权的第一个年度的利润分配,如果授予时间不足一年的,所分配利润按当年被授予模拟期权的月度时间计算。

第十二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1、受益人受聘、升迁的时间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受聘到应授予模拟期权岗位后,须经过试用期考核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试用期延长的,须经延长后通过考核方能被授予模拟期权。由公司较低岗位升职到应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岗位的,也须在该岗位试用合格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如果原较低岗位按本方案的规定,也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按新岗位应予授予的数量予以补足,补足数量为新岗位数量减去原岗位数量的差除以六,乘以本次期权方案实施的剩余年度。补足部分为实股和期股,比例按本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本次实施模拟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则不予补足。可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

2、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时,享有选择权,可以拒绝接受,在下一年度如果依然符合模拟期权的授予条件的,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授予,但授予时间应减少一个年度,同时模拟期权的实股部分和期股部分相应减少六分之一。在两个年度内,如果享有资格的受益人拒绝接受模拟期权或者在拒绝后没有再次申请公司授予模拟期权的,视同永远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资格。

第五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方式

第十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 模拟期权的行权方式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由于每两年一次的利润分配期实际时间为相应的下一年度,因而实际的行权操作时间每两个利润分配的下一年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该年度的四月至五月份,具体时间由董事会确定。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2、在第一次行权时,受益人所持有的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时所认购的实股的利润和期股利润一同计算,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和因模拟期股第一次行权工商登记变更时间一致。以后的两次行权利润分配参照本条执行。

3、受益人的两年的利润分配收益如果大于当年的行权价款,大于的部分不以现金的方式向受益人变现,而暂存于公司用于受益人的下一次行权价款,六年期满后,受益人在行权后出现利润所得有剩余的,公司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

4、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所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如果不足以支付当次受益人所应交纳的行权价款,受益人应采用补交现金的方式来进行行权,否则视同完全放弃行权,应行权部分模拟期权股份无偿转归原股东所有,由董事会作为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部分进行管理。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以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行权

5、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进行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6、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长期激励,但如果在开始按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前两个年度内的任意年度,受益人按本方案所分得的利润可以对所配给的所有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可以加速行权。两个年度后的利润分配如果出现足以对尚未行权部分的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不予加速行权。

7、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十五条 关于行权的特别规定

1、如果在实施模拟股票期权方案后,公司的母公司成功上市,受益人对持有的尚未行权部分的期股的行权有两种选择。一是按本方案第十四条的规定行权二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期权折算为母公司市场价格与受益人被授予模拟期权股票时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行权价格的差额,以上市公司5月10日的市场价格确定。

2、受益人选择权应当在被授予模拟期权时确定。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二种行权方式时,受益人的的期股实际为名义额度,受益人被授予的期股不发生权利转让。

第六章 员工解约、辞职、离职时的模拟期权处理

第十六条 董事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者,在提前离职后可以继续享有模拟股票期权,但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在离职后、模拟期权尚未行权前,由于其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虽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但加入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公司的,公司有权中止直至取消其模拟期权

第十七条 未履行与公司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定而自动离职的,终止尚未行权的模拟股票期权

第十八条 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提前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的,对模拟期权持有人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十九条 聘用期满,模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二十条 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一条 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对已行权部分及在授予模拟期权时认购的实股部分应向原提供模拟期权的股东进行转让,但只就原认购部分返还对价,授予的期权部分不予支付对价

第二十二条 因公司发生并购及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提供模拟期权股份部分的股东应当保证对该部分股份不予转让,保证持有人的稳定性,或者能够保证新的股东对公司模拟期权方案执行的连续性

第七章 内部交易平台的建立及内部交易规则

第二十三条 内部交易平台

1、在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交易中心,受益人可以在该交易中心进行模拟期权期股的交易,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交易中心对交易过户行为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模拟股票期权转让收入所产生的纳税义务,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2、对实股部分的转让以《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作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 内部交易规则

1、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时间有限的原则,交易中心只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开放。其他时间不予开放,不予办理模拟股票期权交易的有关手续

2、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数量有限的原则,鉴于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因此,只允许模拟期权持有人在每两个年度中转让其被授予的期权总量的六分之一,其通过模拟期权的交易所获得的期权不计算在内。但每次交易量可以拆细,进行多次交易

3、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受让人限制原则,模拟股票期权的受让人只能是按本方案的规定已经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不得向按本方案规定不能获得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转让

4、模拟股票期权的交易不论发生在任何时间,均视同受让人享有转让人因模拟股票期权所享有的全部经济利益

5、转让的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为其原期权持有人最近一次行权时间。原期权持有人在该次行权的期权为本次应予行权量减去其转让部分的期权量

6、模拟期权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平等协商确定

7、转让人如果在其转让的期权尚未到达行权期时从公司离职,如果按本方案的规定,在离职后将被终止期权行权的,其转让价款应当交给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将转让款转交给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原股东,如果转让价款低于被授予期权时的相应净资产的,转让人须按净资产额予以补足。受让人可以继续持有这部分期权,行权时间不变。

第八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是模拟股票期权的日常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董事会报告模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模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方案附个附件,作为本方案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八条 本方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施

第14篇 非上市公司模拟期权激励范本通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目的

公司引进模拟股票期权制度,在于重塑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矫正平均化的分配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克服公司发展中的短期行为,促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与公司资产的有机结合,提高资源的使用效能,进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素质,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确保公司发展的持续性,推动公司业绩的上升。

第二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1、受益人(模拟期权的持有人)不能无偿获得模拟期权,本方案中受益人所获得的模拟期权以认购规定的实有股份为前提

2、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起人提供的存量,即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更不以这种方式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保证在任何条件下可能发生股东变化时,保证提供的作为现在和未来行权的模拟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3、本次方案中,公司模拟期权制度的安排既着眼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着眼于公司的未来,以保证进一步吸引高级人才

4、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模拟股票期权: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具有独立特色的激励模式,是指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并授权董事会管理,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按本方案中的规定,由受益人购买一定数额的股份,另外根据其购买股份的一定倍数,获得相应的利润分配权,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延期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股份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份的真正持有人(即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 公司法 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二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及相关权利安排

第四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

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提供比例分别为 ,占 公司注册资本 的比例为:

第五条 在模拟期权持有人持有模拟期权,模拟期权股份尚未按本方案的约定转化为持有人的实有股份时,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六条 对受益人授予模拟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三章 模拟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方案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确定的标准为按公司的关键岗位确定,实行按岗定人,以避免模拟期权授予行为的随意性。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但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的,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通过,可以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第八条 对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董事会执行,对裁减岗位中原有已经授予模拟期权的人员不得取消、变更、终止

第九条 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

1、

2、

3、

第四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期限及时机

第十条 模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模拟期权的拟授予数量总量为:____ ,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其中, 作为初次授予时的实股备用量, 作为向受益人配给期股的数量

2、每个受益人的授予数量,实股为不多于 ,模拟的期股按实股的二倍配给,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但应保证同一级别岗位人员授予数量的均衡

3、受益人购买实股的价格按所占模拟股票期权授予年度的上一年度的净资产的二倍予以认购。受益人认购实股部分的价款归原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东所有,视同股份转让款。受益人缴纳价款的时间为与公司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后的三日内。受益人不能放弃实股部分的股份认购,否则,放弃实股认购权的视同同时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权利

第十一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1、本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六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模拟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进行行权。

2、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以六年为一个周期,如果受益人在本方案的初始实施年度的以后各年度按本方案的规定,应该被授予期权的,其被授予期权的年限相应予以减少,授予模拟期权的总数亦相应按比例减少,被授予期限出现单数的,第一次行权时间为出现单数年度的第一次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年度,行权的模拟期股份额为:授予总数除以授予年度。尚未行权的模拟期权按后续年度的行权时间统一行权。

3、授予期权的第一个年度的利润分配,如果授予时间不足一年的,所分配利润按当年被授予模拟期权的月度时间计算。

第十二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1、受益人受聘、升迁的时间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受聘到应授予模拟期权岗位后,须经过 试用期 考核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试用期延长的,须经延长后通过考核方能被授予模拟期权。由公司较低岗位升职到应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岗位的,也须在该岗位试用合格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如果原较低岗位按本方案的规定,也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按新岗位应予授予的数量予以补足,补足数量为新岗位数量减去原岗位数量的差除以六,乘以本次期权方案实施的剩余年度。补足部分为实股和期股,比例按本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本次实施模拟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则不予补足。可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

2、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时,享有选择权,可以拒绝接受,在下一年度如果依然符合模拟期权的授予条件的,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授予,但授予时间应减少一个年度,同时模拟期权的实股部分和期股部分相应减少六分之一。在两个年度内,如果享有资格的受益人拒绝接受模拟期权或者在拒绝后没有再次申请公司授予模拟期权的,视同永远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资格。

第五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方式

第十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 模拟期权的行权方式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由于每两年一次的利润分配期实际时间为相应的下一年度,因而实际的行权操作时间每两个利润分配的下一年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该年度的四月至五月份,具体时间由董事会确定。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2、在第一次行权时,受益人所持有的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时所认购的实股的利润和期股利润一同计算,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和因模拟期股第一次行权工商登记变更时间一致。以后的两次行权利润分配参照本条执行。

3、受益人的两年的利润分配收益如果大于当年的行权价款,大于的部分不以现金的方式向受益人变现,而暂存于公司用于受益人的下一次行权价款,六年期满后,受益人在行权后出现利润所得有剩余的,公司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

4、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所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如果不足以支付当次受益人所应交纳的行权价款,受益人应采用补交现金的方式来进行行权,否则视同完全放弃行权,应行权部分模拟期权股份无偿转归原股东所有,由董事会作为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部分进行管理。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以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行权

5、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进行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转让人所取得的 股权转让 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6、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长期激励,但如果在开始按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前两个年度内的任意年度,受益人按本方案所分得的利润可以对所配给的所有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可以加速行权。两个年度后的利润分配如果出现足以对尚未行权部分的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不予加速行权。

7、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十五条 关于行权的特别规定

1、如果在实施模拟股票期权方案后,公司的母公司成功上市,受益人对持有的尚未行权部分的期股的行权有两种选择。一是按本方案第十四条的规定行权二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期权折算为母公司市场价格与受益人被授予模拟期权股票时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行权价格的差额,以 上市公司 5月10日的市场价格确定。

2、受益人选择权应当在被授予模拟期权时确定。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二种行权方式时,受益人的的期股实际为名义额度,受益人被授予的期股不发生权利转让。

第六章 员工解约、 辞职 、离职时的模拟期权处理

第十六条 董事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者,在提前离职后可以继续享有模拟股票期权,但公司有足够 证据 证明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在离职后、模拟期权尚未行权前,由于其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虽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但加入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公司的,公司有权中止直至取消其模拟期权

第十七条 未履行与公司签定的 聘用合同 的约定而自动离职的,终止尚未行权的模拟股票期权

第十八条 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提前与聘用人员 解除合同 的,对模拟期权持有人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十九条 聘用期满,模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二十条 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一条 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对已行权部分及在授予模拟期权时认购的实股部分应向原提供模拟期权的股东进行转让,但只就原认购部分返还对价,授予的期权部分不予支付对价

第二十二条 因公司发生并购及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提供模拟期权股份部分的股东应当保证对该部分股份不予转让,保证持有人的稳定性,或者能够保证新的股东对公司模拟期权方案执行的连续性

第七章 内部交易平台的建立及内部交易规则

第二十三条 内部交易平台

1、在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交易中心,受益人可以在该交易中心进行模拟期权期股的交易,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交易中心对交易过户行为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模拟股票期权转让收入所产生的纳税义务,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2、对实股部分的转让以《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 作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 内部交易规则

1、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时间有限的原则,交易中心只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开放。其他时间不予开放,不予办理模拟股票期权交易的有关手续

2、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数量有限的原则,鉴于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因此,只允许模拟期权持有人在每两个年度中转让其被授予的期权总量的六分之一,其通过模拟期权的交易所获得的期权不计算在内。但每次交易量可以拆细,进行多次交易

3、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受让人限制原则,模拟股票期权的受让人只能是按本方案的规定已经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不得向按本方案规定不能获得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转让

4、模拟股票期权的交易不论发生在任何时间,均视同受让人享有转让人因模拟股票期权所享有的全部经济利益

5、转让的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为其原期权持有人最近一次行权时间。原期权持有人在该次行权的期权为本次应予行权量减去其转让部分的期权量

6、模拟期权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平等协商确定

7、转让人如果在其转让的期权尚未到达行权期时从公司离职,如果按本方案的规定,在离职后将被终止期权行权的,其转让价款应当交给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将转让款转交给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原股东,如果转让价款低于被授予期权时的相应净资产的,转让人须按净资产额予以补足。受让人可以继续持有这部分期权,行权时间不变。

第八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是模拟股票期权的日常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董事会报告模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模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方案附个附件,作为本方案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八条 本方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施

第15篇 1非上市公司模拟期权激励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目的

公司引进模拟股票期权制度,在于重塑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矫正平均化的分配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克服公司发展中的短期行为,促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与公司资产的有机结合,提高资源的使用效能,进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素质,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确保公司发展的持续性,推动公司业绩的上升。

第二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1、受益人(模拟期权的持有人)不能无偿获得模拟期权,本方案中受益人所获得的模拟期权以认购规定的实有股份为前提;

2、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起人提供的存量,即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更不以这种方式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保证在任何条件下可能发生股东变化时,保证提供的作为现在和未来行权的模拟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3、本次方案中,公司模拟期权制度的安排既着眼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着眼于公司的未来,以保证进一步吸引高级人才;

4、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模拟股票期权:__________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具有独立特色的激励模式,是指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并授权董事会管理,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按本方案中的规定,由受益人购买一定数额的股份,另外根据其购买股份的一定倍数,获得相应的利润分配权,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延期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__________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__________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股份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份的真正持有人(即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__________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二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及相关权利安排

第四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

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提供比例分别为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_

第五条 在模拟期权持有人持有模拟期权,模拟期权股份尚未按本方案的约定转化为持有人的实有股份时,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六条 对受益人授予模拟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三章 模拟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方案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确定的标准为按公司的关键岗位确定,实行按岗定人,以避免模拟期权授予行为的随意性。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但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的,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通过,可以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第八条 对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董事会执行,对裁减岗位中原有已经授予模拟期权的人员不得取消、变更、终止;

第九条 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__________

1、

2、

3、

第四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期限及时机

第十条 模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模拟期权的拟授予数量总量为:__________ ,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其中, 作为初次授予时的实股备用量, 作为向受益人配给期股的数量;

2、每个受益人的授予数量,实股为不多于 ,模拟的期股按实股的二倍配给,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但应保证同一级别岗位人员授予数量的均衡;

3、受益人购买实股的价格按所占模拟股票期权授予年度的上一年度的净资产的二倍予以认购。受益人认购实股部分的价款归原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东所有,视同股份转让款。受益人缴纳价款的时间为与公司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后的三日内。受益人不能放弃实股部分的股份认购,否则,放弃实股认购权的视同同时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权利;

第十一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1、本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六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模拟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进行行权。

2、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以六年为一个周期,如果受益人在本方案的初始实施年度的以后各年度按本方案的规定,应该被授予期权的,其被授予期权的年限相应予以减少,授予模拟期权的总数亦相应按比例减少,被授予期限出现单数的,第一次行权时间为出现单数年度的第一次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年度,行权的模拟期股份额为:__________授予总数除以授予年度。尚未行权的模拟期权按后续年度的行权时间统一行权。

3、授予期权的第一个年度的利润分配,如果授予时间不足一年的,所分配利润按当年被授予模拟期权的月度时间计算。

第十二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1、受益人受聘、升迁的时间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受聘到应授予模拟期权岗位后,须经过试用期考核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试用期延长的,须经延长后通过考核方能被授予模拟期权。由公司较低岗位升职到应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岗位的,也须在该岗位试用合格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如果原较低岗位按本方案的规定,也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按新岗位应予授予的数量予以补足,补足数量为新岗位数量减去原岗位数量的差除以六,乘以本次期权方案实施的剩余年度。补足部分为实股和期股,比例按本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本次实施模拟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则不予补足。可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

2、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时,享有选择权,可以拒绝接受,在下一年度如果依然符合模拟期权的授予条件的,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授予,但授予时间应减少一个年度,同时模拟期权的实股部分和期股部分相应减少六分之一。在两个年度内,如果享有资格的受益人拒绝接受模拟期权或者在拒绝后没有再次申请公司授予模拟期权的,视同永远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资格。

第五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方式

第十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 模拟期权的行权方式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由于每两年一次的利润分配期实际时间为相应的下一年度,因而实际的行权操作时间每两个利润分配的下一年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该年度的四月至五月份,具体时间由董事会确定。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2、在第一次行权时,受益人所持有的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时所认购的实股的利润和期股利润一同计算,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和因模拟期股第一次行权工商登记变更时间一致。以后的两次行权利润分配参照本条执行。

3、受益人的两年的利润分配收益如果大于当年的行权价款,大于的部分不以现金的方式向受益人变现,而暂存于公司用于受益人的下一次行权价款,六年期满后,受益人在行权后出现利润所得有剩余的,公司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

4、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所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如果不足以支付当次受益人所应交纳的行权价款,受益人应采用补交现金的方式来进行行权,否则视同完全放弃行权,应行权部分模拟期权股份无偿转归原股东所有,由董事会作为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部分进行管理。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以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行权;

5、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进行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6、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长期激励,但如果在开始按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前两个年度内的任意年度,受益人按本方案所分得的利润可以对所配给的所有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可以加速行权。两个年度后的利润分配如果出现足以对尚未行权部分的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不予加速行权。

7、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十五条 关于行权的特别规定

1、如果在实施模拟股票期权方案后,公司的母公司成功上市,受益人对持有的尚未行权部分的期股的行权有两种选择。一是按本方案第十四条的规定行权;二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期权折算为母公司市场价格与受益人被授予模拟期权股票时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行权价格的差额,以上市公司5月10日的市场价格确定。

2、受益人选择权应当在被授予模拟期权时确定。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二种行权方式时,受益人的的期股实际为名义额度,受益人被授予的期股不发生权利转让。

第六章 员工解约、辞职、离职时的模拟期权处理

第十六条 董事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者,在提前离职后可以继续享有模拟股票期权,但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在离职后、模拟期权尚未行权前,由于其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虽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但加入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公司的,公司有权中止直至取消其模拟期权;

第十七条 未履行与公司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定而自动离职的,终止尚未行权的模拟股票期权;

第十八条 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提前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的,对模拟期权持有人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十九条 聘用期满,模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二十条 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一条 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对已行权部分及在授予模拟期权时认购的实股部分应向原提供模拟期权的股东进行转让,但只就原认购部分返还对价,授予的期权部分不予支付对价;

第二十二条 因公司发生并购及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提供模拟期权股份部分的股东应当保证对该部分股份不予转让,保证持有人的稳定性,或者能够保证新的股东对公司模拟期权方案执行的连续性;

第七章 内部交易平台的建立及内部交易规则

第二十三条 内部交易平台

1、在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交易中心,受益人可以在该交易中心进行模拟期权期股的交易,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交易中心对交易过户行为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模拟股票期权转让收入所产生的纳税义务,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2、对实股部分的转让以《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作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 内部交易规则

1、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时间有限的原则,交易中心只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开放。其他时间不予开放,不予办理模拟股票期权交易的有关手续;

2、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数量有限的原则,鉴于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因此,只允许模拟期权持有人在每两个年度中转让其被授予的期权总量的六分之一,其通过模拟期权的交易所获得的期权不计算在内。但每次交易量可以拆细,进行多次交易;

3、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受让人限制原则,模拟股票期权的受让人只能是按本方案的规定已经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不得向按本方案规定不能获得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转让;

4、模拟股票期权的交易不论发生在任何时间,均视同受让人享有转让人因模拟股票期权所享有的全部经济利益;

5、转让的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为其原期权持有人最近一次行权时间。原期权持有人在该次行权的期权为本次应予行权量减去其转让部分的期权量;

6、模拟期权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平等协商确定;

7、转让人如果在其转让的期权尚未到达行权期时从公司离职,如果按本方案的规定,在离职后将被终止期权行权的,其转让价款应当交给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将转让款转交给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原股东,如果转让价款低于被授予期权时的相应净资产的,转让人须按净资产额予以补足。受让人可以继续持有这部分期权,行权时间不变。

第八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是模拟股票期权的日常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董事会报告模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模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方案附个附件,作为本方案的组成部分。

第16篇 非上市公司模拟期权激励范本经典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目的

公司引进模拟股票期权制度,在于重塑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矫正平均化的分配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克服公司发展中的短期行为,促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与公司资产的有机结合,提高资源的使用效能,进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素质,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确保公司发展的持续性,推动公司业绩的上升。

第二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1、受益人(模拟期权的持有人)不能无偿获得模拟期权,本方案中受益人所获得的模拟期权以认购规定的实有股份为前提

2、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起人提供的存量,即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更不以这种方式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保证在任何条件下可能发生股东变化时,保证提供的作为现在和未来行权的模拟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3、本次方案中,公司模拟期权制度的安排既着眼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着眼于公司的未来,以保证进一步吸引高级人才

4、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模拟股票期权:_______________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具有独立特色的激励模式,是指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并授权董事会管理,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按本方案中的规定,由受益人购买一定数额的股份,另外根据其购买股份的一定倍数,获得相应的利润分配权,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延期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_______________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_______________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股份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份的真正持有人(即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_______________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二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及相关权利安排

第四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

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提供比例分别为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在模拟期权持有人持有模拟期权,模拟期权股份尚未按本方案的约定转化为持有人的实有股份时,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六条 对受益人授予模拟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三章 模拟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方案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确定的标准为按公司的关键岗位确定,实行按岗定人,以避免模拟期权授予行为的随意性。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但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的,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通过,可以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第八条 对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董事会执行,对裁减岗位中原有已经授予模拟期权的人员不得取消、变更、终止

第九条 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_______________

1、

2、

3、

第四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期限及时机

第十条 模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模拟期权的拟授予数量总量为:_______________ ,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其中, 作为初次授予时的实股备用量, 作为向受益人配给期股的数量

2、每个受益人的授予数量,实股为不多于 ,模拟的期股按实股的二倍配给,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但应保证同一级别岗位人员授予数量的均衡

3、受益人购买实股的价格按所占模拟股票期权授予年度的上一年度的净资产的二倍予以认购。受益人认购实股部分的价款归原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东所有,视同股份转让款。受益人缴纳价款的时间为与公司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后的三日内。受益人不能放弃实股部分的股份认购,否则,放弃实股认购权的视同同时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权利

第十一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1、本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六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模拟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进行行权。

2、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以六年为一个周期,如果受益人在本方案的初始实施年度的以后各年度按本方案的规定,应该被授予期权的,其被授予期权的年限相应予以减少,授予模拟期权的总数亦相应按比例减少,被授予期限出现单数的,第一次行权时间为出现单数年度的第一次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年度,行权的模拟期股份额为:_______________授予总数除以授予年度。尚未行权的模拟期权按后续年度的行权时间统一行权。

3、授予期权的第一个年度的利润分配,如果授予时间不足一年的,所分配利润按当年被授予模拟期权的月度时间计算。

第十二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1、受益人受聘、升迁的时间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受聘到应授予模拟期权岗位后,须经过试用期考核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试用期延长的,须经延长后通过考核方能被授予模拟期权。由公司较低岗位升职到应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岗位的,也须在该岗位试用合格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如果原较低岗位按本方案的规定,也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按新岗位应予授予的数量予以补足,补足数量为新岗位数量减去原岗位数量的差除以六,乘以本次期权方案实施的剩余年度。补足部分为实股和期股,比例按本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本次实施模拟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则不予补足。可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

2、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时,享有选择权,可以拒绝接受,在下一年度如果依然符合模拟期权的授予条件的,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授予,但授予时间应减少一个年度,同时模拟期权的实股部分和期股部分相应减少六分之一。在两个年度内,如果享有资格的受益人拒绝接受模拟期权或者在拒绝后没有再次申请公司授予模拟期权的,视同永远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资格。

第五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方式

第十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 模拟期权的行权方式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由于每两年一次的利润分配期实际时间为相应的下一年度,因而实际的行权操作时间每两个利润分配的下一年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该年度的四月至五月份,具体时间由董事会确定。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2、在第一次行权时,受益人所持有的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时所认购的实股的利润和期股利润一同计算,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和因模拟期股第一次行权工商登记变更时间一致。以后的两次行权利润分配参照本条执行。

3、受益人的两年的利润分配收益如果大于当年的行权价款,大于的部分不以现金的方式向受益人变现,而暂存于公司用于受益人的下一次行权价款,六年期满后,受益人在行权后出现利润所得有剩余的,公司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

4、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所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如果不足以支付当次受益人所应交纳的行权价款,受益人应采用补交现金的方式来进行行权,否则视同完全放弃行权,应行权部分模拟期权股份无偿转归原股东所有,由董事会作为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部分进行管理。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以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行权

5、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进行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6、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长期激励,但如果在开始按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前两个年度内的任意年度,受益人按本方案所分得的利润可以对所配给的所有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可以加速行权。两个年度后的利润分配如果出现足以对尚未行权部分的模拟期股进行行权的,不予加速行权。

7、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十五条 关于行权的特别规定

1、如果在实施模拟股票期权方案后,公司的母公司成功上市,受益人对持有的尚未行权部分的期股的行权有两种选择。一是按本方案第十四条的规定行权二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期权折算为母公司市场价格与受益人被授予模拟期权股票时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行权价格的差额,以上市公司5月10日的市场价格确定。

2、受益人选择权应当在被授予模拟期权时确定。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二种行权方式时,受益人的的期股实际为名义额度,受益人被授予的期股不发生权利转让。

第六章 员工解约、辞职、离职时的模拟期权处理

第十六条 董事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者,在提前离职后可以继续享有模拟股票期权,但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在离职后、模拟期权尚未行权前,由于其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虽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但加入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公司的,公司有权中止直至取消其模拟期权

第十七条 未履行与公司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定而自动离职的,终止尚未行权的模拟股票期权

第十八条 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提前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的,对模拟期权持有人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十九条 聘用期满,模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二十条 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一条 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对已行权部分及在授予模拟期权时认购的实股部分应向原提供模拟期权的股东进行转让,但只就原认购部分返还对价,授予的期权部分不予支付对价

第二十二条 因公司发生并购及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提供模拟期权股份部分的股东应当保证对该部分股份不予转让,保证持有人的稳定性,或者能够保证新的股东对公司模拟期权方案执行的连续性

第七章 内部交易平台的建立及内部交易规则

第二十三条 内部交易平台

1、在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交易中心,受益人可以在该交易中心进行模拟期权期股的交易,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交易中心对交易过户行为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模拟股票期权转让收入所产生的纳税义务,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2、对实股部分的转让以《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作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 内部交易规则

1、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时间有限的原则,交易中心只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开放。其他时间不予开放,不予办理模拟股票期权交易的有关手续

2、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交易数量有限的原则,鉴于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在于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因此,只允许模拟期权持有人在每两个年度中转让其被授予的期权总量的六分之一,其通过模拟期权的交易所获得的期权不计算在内。但每次交易量可以拆细,进行多次交易

3、模拟期权的交易实行受让人限制原则,模拟股票期权的受让人只能是按本方案的规定已经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不得向按本方案规定不能获得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员工转让

4、模拟股票期权的交易不论发生在任何时间,均视同受让人享有转让人因模拟股票期权所享有的全部经济利益

5、转让的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为其原期权持有人最近一次行权时间。原期权持有人在该次行权的期权为本次应予行权量减去其转让部分的期权量

6、模拟期权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平等协商确定

7、转让人如果在其转让的期权尚未到达行权期时从公司离职,如果按本方案的规定,在离职后将被终止期权行权的,其转让价款应当交给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将转让款转交给提供模拟股票期权的原股东,如果转让价款低于被授予期权时的相应净资产的,转让人须按净资产额予以补足。受让人可以继续持有这部分期权,行权时间不变。

第八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是模拟股票期权的日常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董事会报告模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模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方案附个附件,作为本方案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八条 本方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施

公司期权激励合同(16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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