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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起诉书(原被告均为公司或其他组织)
起诉书
原告(全称):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被告(全称):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案由:
诉讼请求:(写明:请求的目的和要求)
起诉事实和理由:(简要写明:原、被告之间的争议内容,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并阐明起诉的理由和根据)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盖章):
年 月 日
注:
1. 原被告双方委托代理人诉讼的,分别在原被告之后,按下列格式书写:
委托代理人(律师): 所属律所:
通讯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公民): 性别: 出生时间: 民族:
工作单位: 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2. 起诉书一式两份,按被告人数增加副本,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颜色需用蓝黑或碳素)。
第2篇 工商版公司章程(适用于组织机构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适用范围:适用于组织机构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其他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市区(县、市)路号。
第四条公司在 (填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公司由个股东组成:
股东一:(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地址:
以方式认缴出资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将/已)在 年 月 日前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方式认缴出资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将/已)在 年 月 日前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3、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次,时间为每年召开。
2、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时限)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3、会议表决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 以上(该比例一般为“二分之一”以上,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执行董事的职权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年(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派)可以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也可以由执行董事兼任或其他产生方式,章程要明确产生办法)。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的职权也可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如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则第十九条的表述如下:)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职工代表担任,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第1至第6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二十三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股东转让股权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则第二十四条的表述如下:)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并盖章、签字。如全体股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股权转让的其他事项按《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五条规定执行。
(公司章程也可对股权转让另行规定,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不作规定,如不作规定的,则删除本章)。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公司章程要明确)担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原件每个股东各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公司留存份。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法人(含其他股东)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说明:1、章程中凡是加括号说明的,均由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章程中的法人股东实际上是包含其他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实际上是包含其他经济组织的负责人,股东在制定章程时应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
3、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第(八)项规定,公司在制定章程时,如还有“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则应当予以规定。规定的内容若属第一至第八章范畴的,则加在第一至第八章中;不属第一至第八章范畴的,则另列一章或若干章,接在第七章后面。
4、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第3篇 公司连锁店组织制度
第一条 设立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连锁店的组织管理,促进连锁店与本公司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组织原则
公司连锁店的组织原则是互利互惠、相互合作,谋求各自事业的发展,共同服务于消费者。同时秉承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工作原则。
第三条 连锁店组织流程
1.加盟店经本公司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______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
2.加盟店应接受本公司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本公司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3.加盟合约缔结同时,加盟店应交付给本公司商标授权权利金_____万元(一概不退还)。
4.加盟店签约后,应接受本公司(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加盟店自理。
5.如加盟店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加盟店应负完全责任。
6.加盟店有按单向本公司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______个月(_____年)一次付清。由本公司通知加盟店于期限内缴付。
第四条 本公司的义务
1.本公司对于加盟店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加盟店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2.本公司应定期提供免费学习机会给加盟店。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加盟店同意。
3.本公司对于加盟店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努力提高加盟店的业绩。
4.本公司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加盟店,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5.本公司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五条 加盟店的义务
1.应遵重本公司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的一切决议事项。
2.每月至少应提拨_____万元以上的费用与本公司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此项活动并应交由本公司执行。
3.每月至少应向本公司申购商品、物品达_____万元以上。
4.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本公司。
5.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本公司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6.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本公司授予的一切权利。加盟店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本公司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六条 注意事项
1.加盟合约的生效
加盟合约诸条款,应相互确认而不能有所指责或不履行。合约自加盟方与本公司双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
2.加盟合约的修订和解除
加盟合约在合约双方相互信赖与理解的前提下制定,对于合约所订事项亦应以善意方式予以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经营决策委员会”及本公司研订。
合约的解除依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
3.加盟合约资料的保管
加盟店应妥善保管并严格执行由本公司发送的合约资料,具体包括:_____连锁机构组织章程;经营决策委员办事章程及议事规程;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
第七条 附则
本制度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_____。
第4篇 公司组织旅游合同
2023公司组织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内容与标准
第1条主要约定事项
甲方同行人员:人数、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等,以及委托书(详见附件1)
甲方参加旅游团旅游团团号:
行程及标准:《旅行社团队行程计划表》(详见附件2)
参加团队约定
如乙方因人数不足无法单独成团,甲方同意转由旅行社合并发团,乙方在团队出发前,将发团旅行社以及异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联系人、电话等信息告知甲方。
其主要保险事项重点说明:(注:甲方己详阅并明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保险范围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游的旅游者,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须有其监护人随行。
保险责任
旅游者在境内旅游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支出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①意外伤害保障(死亡、伤残最高赔付人民币10______元,未成年人最高赔付人民币5______元)
②意外医疗保障(医疗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人民币2______元)
③丧葬保障(丧葬处理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人民币5______元)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医疗,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详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详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保险期间
国内旅游的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
被保险人自行中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自行脱团),其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索赔要求与程序(详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争议处理
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可向保险合同签发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条旅游费用及支付方式
1、旅游费用: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______元。其中:成______元/人,共人;
小______元/人,共人(注:小孩费用只含);合计人民______元。
旅游费用付款期限:
①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代办证件的手续费;
交通客票费(注:飞机包含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
餐饮住宿费:《旅行社团队行程计划表》中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游览费:《旅行社团队行程计划表》中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旅游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接待交通费:从旅游集中至旅游结束时地面接待的大交通费用。
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前项所列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或交通运输部门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②旅游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
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航空保险费,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超重行李托运费,旅游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上网、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行李保管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其他项目费用。
2、费用交纳方式:
现金; 转帐; 信用卡; 其他付款方式: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4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旅行社团队行程计划表》和《游客签定旅游合同须知》,并有权要求乙方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遵循《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自觉规范旅游行为。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甲方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甲方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失效、变质商品的,凭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第5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在出发前向甲方提供《旅行社团队行程计划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乙方有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乙方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甲方属老年人、军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团队多数成员同意后可以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按实结算。
三、违约责任
第6条单方退团
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至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违约方在出发前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
违约方在出发后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100%。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对方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违约方还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方当事人,但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第7条延误出行
甲方未如约到达指定的地点集合,而延误行程的,且又未中途能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所交旅游费用。
因乙方原因(除飞机、火车、轮船、旅游车晚点造成旅游行程延误外)造成约定出发时间被延误2小时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交的旅游费用,并承担甲方所交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
第8条行程中退团或弃团
甲方在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行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第9条单方委托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委托给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按总团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10条压缩游览时间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点按双方约定的游览时间被缩短50%(含50%)以上,乙方应退还该景点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该费用10%的违约金。游览时间被缩短50%以内,按减少游览时间占该景点约定游览时间的比例,退还甲方该景点相应比例的游览费用(含该景点门票费、实际交纳的景区内的观光车和缆车、索道等费用)
第11条旅游途中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未按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其他约定
第12条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13条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如因不可抗力而减少的费用,应退还甲方,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第14条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条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16条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履行协助义务,避免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由双方合理分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7条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或采取过激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9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执法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采取如下方式解决: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0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为止。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经办人)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 公司组织之间外汇借款合同协议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甲方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其项目已经由____批准,特向乙方申请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外汇贷款。
按照贷款办法和有关规定,业经乙方审查同意,为明确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确认向乙方借得现汇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买方信贷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
第二条借款期限:现汇____年____月。
(从第一次用汇之日起到还清本息止);买方信贷____年____月。
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计划(略),乙方保证及时提供。
如因甲方未按计划用款而造成乙方组织外汇资金的利息损失,甲方按乙方规定支付外汇承担费。
第三条借款利息率为年息:现汇为____%(按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浮动利率计息);按____月浮动;买方信贷为____%,按____天计算。
在借款期间,每半年计息期应计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甲乙方直接借记甲方借款帐户内,实行复息计算。
由于计息增加的贷款额,不占用贷款额度。
第四条借款使用;在引进的技术设备成交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进口开证,审单付款等事务。
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外汇,不挪作他用,如果发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收取利息。
第五条借款偿还:甲方在借款期终止日,全部清偿贷款本息。
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时,由担保单位负责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外汇额度的相应等值的人民币(包括延期偿还的罚息)。
对逾期未还借的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的罚息。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的《用汇、还汇计划》和《还汇(款)保证书》及甲方担保单位出具有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关情况、报表、资料,为乙方检查信贷工作提供方便,双方应积极合作,努力促成项目的早日建成投产。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到期结清本项债权债务时终止。
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送____(有关单位)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