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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公司销售奖励合同书
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加强厂商合作,拓展市场,延伸服务;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对乙方提供销售奖励政策,为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特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享受促销活动的资格及条件:;
1、乙方遵守甲方销售政策,坚持在合同限定区域内销售,不搞恶意降价倾销,不向区域外市场倒货、窜货。如果有上述情况发生,取消活动资格。
2、积极配合甲方之月度销售政策,集中资源销售甲方产品;
3、本次活动时间内有一个月没有进货或中途中断合作关系,不享受本次活动。
4、基础销量与目标达成要求:、基础销量要求:________年4-____月份累计销售额达到33万以上。、成长率要求:较同期成长10%以上、进度要求:每月不得低于总目标的20%、产品结构调目标:中高价面占比25%二、销售目标:4-____月累计销售目标单位:万元三、奖励方式:
1、老板娘购买金银饰品基金奖励:说明:、成长率大于等于10%小于20%,中高价面占比大于25%返利1.0%、成长率大于等于20%,中高价面占比大于25%返利1.2%、成长率大于等于10%小于20%,中高价面占比小于25%返利0.8%、成长率大于等于20%,中高价面占小于25%返利1.0%2、本次活动另设中高价面销量排名奖:、活动对象:参与本次活动的所有签约客户、考核办法:以活动期间,中高价面的销售箱数进行排名、奖励办法:、销量冠军奖:奖励价值8000元,液晶电视一台、销量亚军奖:奖励价值5000元,苹果手机一部、销量季军奖:奖励价值300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四、
本协议执行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市北__公司乙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2篇 公司优秀员工奖励制度
第一条范围
凡本公司员工长期努力工作,促进了公司业务发展或做出特别贡献者,均依照本制度予以奖励。
第二条奖励种类
本制度规定奖励的种类为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四种。
第三条年资奖
本公司员工服务年满10年、20年及30年,而且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优秀者,分别授予服务十年奖、服务二十年奖及服务三十年奖。
第四条创造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各项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1、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对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3、在独创方面尚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公司生产技术等业务发展有特殊的贡献者;
4、上述各款至少应观察6个月,经判断效果的确很好,才属有效。
第五条功绩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各项之一者,经审查后授予功绩奖:
1、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
2、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3、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
4、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
5、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6、具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全勤奖
凡本公司连续1年未缺勤的员工,经审查后授予全勤奖;其奖励方式是颁发奖品。
第七条奖励方式
本公司奖励分奖品、奖金、奖状三种方式。
第八条奖金及奖状
对创造奖和功绩奖,可以按下列等级授予奖金及奖状:
创造奖
一等人民币10000元
二等人民币7000元
三等人民币5000元
四等人民币3000元
五等人民币1000元
功绩奖
一等人民币3000元
二等人民币____________年元
三等人民币1000元
第九条奖品
对服务年资奖授予奖品及奖状,奖品内容根据企业当年度经营状况和员工的需要确定。
第十条再奖励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再奖励:
1、根据第四条授受奖励后,其效果被评定为最高创造时;或同一员工对同一事项再实施与改进时;
2、根据第五条授受奖励后,其功绩经重新评定为更高时;前项再奖励审查与第四条或第五条相同,其授予的奖金数目是复审的奖金与原发奖金的差额。
第十一条由2人或2人以上共同获得奖金的情形,奖励事项如为2人或2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
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
第十二条审查手续
奖励事项由主管部(室)经理核实后,送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
奖励种类及等级的评定由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委员会由总经理任命主任委员,各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
第十四条奖励的核定与颁奖
奖励的核定与颁奖,由总经理负责。
第十五条颁奖日期
原则上每年一次,于本公司成立纪念日颁发。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告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3篇 公司员工奖励规章制度
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使企业的经营体系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得到高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营业员适用门店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分类:
a经济奖励b行政奖励公司特别贡献奖。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行政奖励或发放相关纪念品。
(1)工作努力,业务娴熟,能完成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3)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4)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7)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10元起)
(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具体请细看《公司各个部门员工超产奖细则》。
(2)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奖励30元.当月执行。
(3)全年行政奖励累计达到3次或3次以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4)各个部门卫生检查在一个月连续3次或3次以上被评为优者。奖励20元.—当月执行
(5)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奖励元—执行。
(6)连续3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益者,奖励50元。
(7)每个月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者,奖励60元。
第三条公司特别贡献奖。
(1)个人对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效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第4篇 公司员工奖励制度
一、目的: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公司奉
行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保证公司目标实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本制度规定奖励种类为年终奖、创造奖、功绩奖、先进工作奖、业务开拓奖、特殊贡献奖、
职务晋升奖、全勤奖。
四、奖励事项分类:
一、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元的奖励,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
情况由部门管理和公司领导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能全身心投入工作,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坚守岗位,任劳任怨;工作中积极努力,认真负
责,处处为公司的利益着想,能圆满或超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公司集体,能协助部门主管完善部门的工作管理制度;爱护和帮助同
事,在部门的各项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
(8)当月不得有缺勤记录。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11)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12)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13)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14)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者。
(15)拾金(物)不昧者。
(16)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采取措施得当者。
(17)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18)通过努力,不断改善产品的制作工艺、为公司创造额外效益。
(19)能在短时间内掌握所属岗位相关知识,很好的运用到工作中。
(20)凡做满一年者加薪50元、做满两年加薪100元依止类推。
五、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款;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一、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处罚50元—300元的罚金,(罚款金额视具体情况由部门管理和
公司领导作出)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或重大损失、盗窃公司财物;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
必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并送公安机关处理,相关费用自理。
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
—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_________—_________元(含_________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_________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
违抗合理调动或不服从上级领导安排;视情节严重程度。
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视情节严重程度。
泄露公司机密;视情节严重程度,留用察看或辞退。
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视情节严重程度、留用察看或辞退。
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视情节严重程度留用察看或辞退。
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视级别不同而定)。
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视情节严重程度、留用察看或辞退。
11、上班玩手机、谈与工作无关话题、私自离岗者。
12、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视情节严重程度、留用察看或辞退。
深圳市_________电子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年
第5篇 设备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奖励合同
(-)
甲方: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路7333弄126号
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住址:emal:
鉴于:
1.乙方担任甲方分公司(岗位);
2.为促进甲方分公司与乙方个人的共同发展,甲方欲依据乙方所在分公司所创造的业绩考核结果及乙方个人表现授予乙方奖励额度。
因此:
双
方就甲方授予乙方奖励额度具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一条.考核周期
本考核周期为3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考核周期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可协商是否签订下一个考核周期的《奖励协议》。
第二条.奖项设置。
在符合本协议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授予乙方业绩奖和忠诚奖额度,乙方有权在甲方授予的奖励额度范围内且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申领业绩奖和忠诚奖。
第三条乙方获得业绩奖的条件。
若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则乙方才具有获得业绩奖的资格:
3.1在考核周期内,乙方所在分公司没有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2在考核周期内,没有出现乙方被甲方依法、依劳动合同或依相关协议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或开除的情况;
3.3在考核周期内乙方持续在甲方分公司工作,没有在考核周期内出现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或擅自离职的情况。
3.43年考核周期内,乙方所在分公司每年所创造的净利润之和大于零;
3.5考核周期内,乙方服从甲方公司管理;
3.6考核周期内,乙方没有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的行为,也没有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的行为,也没有将甲方业务归为自己或他人办理的行为、也没有与甲方发生业务竞争的行为。
第四条授予业绩奖的奖励额度:
在符合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本协议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应在考核期满后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授予乙方业绩奖的奖励额度,该奖励额度的理论值为3年净利润10%,实际授予乙方业绩奖的奖励额度及时间由甲方按照下列计算方式确定:
4.14月30日前授予乙方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4.1.1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1)>0,则甲方授予乙方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1)10%成长系数。
4.1.2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1)≤0,则甲方不授予乙方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即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0。
4.28月31日前授予乙方第2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4.2.1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2)>0,则甲方授予乙方第2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2)10%成长系数—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
4.2.2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2)≤0,则甲方不授予乙方第2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即第2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0。
4.32023年4月30日前授予乙方第3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4.3.1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3)>0,则甲方授予乙方第3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3)10%成长系数—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第2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
4.3.2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3)≤0,则甲方不授予乙方第3次业绩奖奖励额度,即第3次奖励额度=0。
4.4相关说明
4.4.1定义
3年净利润=考核周期内乙方所在分公司每年所创造的净利润之和。
应收帐款1=12月31日止乙方所在分公司应收帐款数额。
应收帐款2=6月30日止乙方所在分公司应收帐款数额中12月31日前的部分。
应收帐款3=12月31日止乙方所在分公司应收帐款数额中12月31日前的部分。
成长系数:
年均增长率=[(乙方所在分公司实际营业收入+乙方所在分公司实际营业收入+乙方所在分公司实际营业收入)/3]/乙方所在分公司实际营业收入
若年均增长率≥1.1,则成长系数=1
若年均增长率<,则成长系数=年均增长率/
损失=乙方所在分公司在考核周期期间内形成的但并没有实际支付而是在考核周期满后必须由甲方或分公司对外支付的违约金、侵权赔偿及其他赔偿的金额。
4.4.2依据实际情况,业绩奖奖励额度最多授予3次。对于12月31日前的应收账款在12月30日后才回笼的款项,甲方不授予业绩奖奖励额度。
4.4.33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之和不超过3年净利润10%。
4.4.4相关数据由甲方依据乙方所在分公司的财务数据确定。甲方授予乙方业绩奖奖励额度的前提是,在授予业绩奖奖励额度前乙方已确认了考核周期内的损失、考核周期内的3年净利润、相关应收账款以及成长系数的值。
第五条乙方获得忠诚奖的条件
5.1若本协议考核周期期满后双方签订了下一个考核周期的《奖励协议》,则甲方不授予乙方忠诚奖。
5.2若本协议考核周期期满时双方劳动关系立即解除、或本协议考核期满后双方不再签订下一个考核周期的《奖励协议》但延续劳动关系,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情形下,则乙方才具有获得忠诚奖的资格:
5.2.1乙
方具有获得业绩奖的资格;
5.2.2对于本协议考核期满后双方不再签订下一个考核周期的《奖励协议》但延续劳动关系的情形,在延续劳动关系期间,乙方能服从甲方管理,且乙方没有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的行为,也没有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的行为,也没有将甲方业务归为自己或他人办理的行为、也没有与甲方发生业务竞争的行为;
对于本协议考核期满时双方劳动关系立即解除的情形,在离职期间乙方没有到与甲方生产相同或相近产品、或与甲方经营相同或相近业务、或与甲方可能发生竞争的其他用人单位就职的行为,也没有自己生产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近的产品的行为,也没有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的行为,也没有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的行为,也没有从事与甲方发生竞争业务的行为;
5.2.3授予忠诚奖时的上一年度乙方原所在分公司必须有净利润。
第六条授予忠诚奖的奖励额度:
在符合第五条5.2款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本协议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照下列计算方式确定授予乙方忠诚奖的奖励额度
6.12023年6月30日前授予乙方第1次忠诚奖的奖励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6.1.1若乙方原所在分公司净利润>0,则甲方授予乙方第1次忠诚奖的奖励额度=净利润5%。
6.1.2若乙方原所在分公司亏损,则甲方不授予乙方第1次忠诚奖的奖励额度,即第1次忠诚奖奖励额度=0。
6.22023年6月30日前授予乙方第2次忠诚奖的奖励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6.2.1若2023年乙方原所在分公司净利润>0,则甲方授予乙方第2次忠诚奖的奖励额度=2023年净利润5%。
6.2.2若2023年乙方原所在分公司亏损,则甲方不授予乙方第2次忠诚奖的奖励额度,即第2次忠诚奖的奖励额度=0。
6.3相关说明
6.3.1依据实际情况,忠诚奖的奖励额度最多授予二次;
6.3.2相关数据由甲方依据乙方所在分公司的财务数据确定。甲方授予乙方忠诚奖的奖励额度的前提是,在授予忠诚奖的奖励额度前乙方已确认了相关年度净利润的金额。
第七条申领
7.1乙方获得甲方授予的奖励额度后,可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奖励额度后一个月内申领,该期间以外乙方不得申领。
7.2如乙方在可以申领奖励款项时未申领或未全额申领奖励款项,且在甲方决定改制上市前乙方仍在职的,则甲方将通过增资、股权转让等方式,允许乙方以可以申领而未申领的奖励款项或奖励款项余额按优惠条件换购甲方公司股权,具体换股方案由甲方董事会届时决定;乙方也可以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一次性领取可以申领的奖励款项,过期视为放弃。对于未到期的将来可能产生的奖励额度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如乙方在可以申领奖励款项时未申领或未全额申领奖励款项,且在甲方决定改制上市前乙方已不在职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一次性领取可以申领的奖励款项,过期视为放弃。对于未到期的将来可能产生的奖励额度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八条收购或者兼并时的处理
8.1当公司被第三方收购或者兼并(即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一次性领取可以申领的奖励款项,过期视为放弃;对于未到期的将来可能产生的奖励额度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九条受奖权利的变更及终止
9.1不符合第三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乙方无权获得业绩奖;不符合第五条5.2款规定的资格条件,乙方无权获得忠诚奖。
9.2考核周期期满后双方不再签订下一个考核周期的《奖励协议》但延续劳动关系的,在劳动关系延续期间,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甲方取消乙方获得业绩奖和忠诚奖的资格:
9.2.1乙方被甲方依法、依劳动合同或依相关协议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或开除。
9.2.2乙方擅自离职。
9.2.3乙方实施损害甲方声誉行为。
9.2.4乙方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的行为,或乙方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的行为,或乙方将甲方业务归为自己或他人办理的行为,或乙方与甲方发生业务竞争的行为。
9.2.5乙方违反《保密协议》,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
9.3本协议考核期满时双方劳动关系立即解除后,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甲方取消乙方获得业绩奖和忠诚奖的资格:
9.3.1乙方到与甲方生产相同或相近产品、或与甲方经营相同或相近业务、或与甲方可能发生竞争的其他用人单位就职的行为,或乙方自己生产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近的产品的行为,或乙方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的行为,或乙方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的行为,或乙方从事与甲方发生竞争业务的行为
9.3.2乙方违反《保密协议》,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
9.3.3乙方实施损害甲方声誉行为。
第十条特别说明
10.1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甲方授予乙方奖励,并未代表甲方或者暗示乙方将继续受雇于本公司或担任某职位。乙方与甲方之间的聘用关系仍按照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
10.2双方同意,本协议所涉奖励仅仅是甲方单方授予给乙方,而非乙方的劳动报酬,也与股权无关。
10.3双方同意,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有关法律、政策等的变化导致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0.4乙方因本协议而取得的奖励收益所对应的税收及费用应由乙方自己负担,甲方有权代扣代缴。
10.5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所制定的新的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协议,乙方应当遵照执行。但是,甲方的新规章、制度不得对乙方享有的奖励额度的数量、申领的条件、申领的时间等作出不公平的有损乙方利益的变动。
10.6若在考核周期内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有另行安排,双方可另行协商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具体事宜,但乙方无权获得本协议规定的业绩奖和忠诚奖。
10.7考核周期内,如遇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提前预付部分业绩奖,在考核期满后甲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授予乙方业绩奖的奖励额度时,对该预付部分应相应扣除。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协议纠纷管辖地为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所在地。
11.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11.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工业设备有限公司(章)
乙方:(签字)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o月日在上海路共同签订。